计生委计划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03-15 20:23:47

计生委计划

计生委计划范文篇1

一、年度安排:

1、支部大会5次左右。内容为传达学习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础知识;研讨人口计生委全体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工作和学习、管理中如何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工作;进行组织建设;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2、支委会:12次左右。内容为学习、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党内和班子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研究落实加强党员管理措施;研究计划生育重难点工作;讨论党员发展等情况等。组织开展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3、党小组会: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或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本小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研究落实本职工作的措施;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至两次。主要领导至少亲自上2堂党课;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内重要文件。党课教育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也可专门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党课。

二、要求:党员参加党的会议要认真、准时。参加会议时,要事先安排好业务工作,除上级安排的会议外,不能以处理其他事务为由缺席、迟到、早退或干扰党的会议,要认真作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1、民主生活、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必须参加,原则上不能请假(因病因上级公差不能到会的,需事先请假)。

2、其他党的会议不得缺席,不请事假。

3、按时参加党的各种会议,会上不作与会议无关的事。

4、在党的会上,党员应认真听讲,积极发言,负责地向党组织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计生委计划范文篇2

为进一步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意见》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区2012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计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内容

坚持“一月一法”制度,以颁布实施的新修改计划生育条例为主,计划完成四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学习时间

每次计生例会召开前安排30分钟左右的时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学习方式

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适时组织参加市、区举办的相关讲座和知识培训。

四、参学人员

参学人员包括区流管站、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及委机关各科室人员,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负责人。

五、学习要求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学法计划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区人口计生委成立学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工作。

2、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计生系统全体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带头学法、依法、普法的责任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学法观,把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到实处。

3、联系工作,学以致用。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联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特别要与各自的业务工作相结合,积极领会宣传新的条例法规,创造性地为群众服务,为发展服务,为和谐服务。

第二篇

2012年,我委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紧密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按照省、市、区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2012年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规划

(一)建立机构。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为“六五”普法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制定计划。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区政府《关于印发区2012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吉青府发[2012]7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12年度学法计划,坚持“一月一法”制度,以颁布实施的新修改计划生育条例为主,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

认真做好全省“百万网名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召开领导干部职工会议,宣读了参加全省“百万网名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系列竞赛活动方案,郭华清主任在会上做了工作强调,要求大家重视此项活动,积极参与,认真学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为发展服务,为和谐服务。

三、积极参与,成果显著

为更好地让大家参与“百万网名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针对部分同志电脑操作不熟练这种现象,区人口计生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给每位同志印发了一份法律知识竞赛步骤,详细地告知怎样登陆网站、具体的答题步骤以及一些其他方面的说明。大家积极参与竞赛,并且喜获丰收,区计生服务中心杨文玲获三等奖,区计生服务中心王立萍、曾招英,区流动人口管理站晏欣喆,区计生委宣教科肖美勋等分别获得优秀奖励。

四、及时响应,更新内容

计生委计划范文篇3

为加快实施“双倍”战略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县计生委主任

2004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双倍”战略的关键之年,也是大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加快创建全省人口与计生示范县的攻坚年。抓好明年人口与计生工作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及早实现“双倍”目标显得至关重要。最近,我委组织了多层次的调研活动,集思广益,积极谋划,对今年以来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就明年工作进行了深层次的思考和研究,对2004年全县计生工作的发展方向、工作路数,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思路。本文拟结合建湖实际,对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些探讨,作些前瞻性思考。

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大“三个力度”,实施“三项工程”,实现“三个突破”,达到“三个提高”,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快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县进程,为推进实施“双倍”战略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将主要围绕“四个三”扎实抓好明年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一、加大“三个力度”

1、加大宣传创新力度,强势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宣传是行动的先导。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主要得力于行之有效宣传教育工作。明年,我们将主要在以下三方面,拓展宣传层次,挖掘宣传深度,提高宣传质量。一是网络升级。明年,我们将从加强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入手,提高县、镇、村三级宣传教育网络整体效能。深化人口学校改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镇、村人口科技装备水平,把人口学校办成育龄群众接受教育、享受服务的场所,传播现代婚育文化的主阵地。二是打造精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就必须突破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就宣传抓宣传的老框框出新品、出精品,明年,各地要拓宽视野,在邻里小组、国策广场、乡土文艺、媒介网络、中学课堂等宣传形式上加大创新力度,各镇要拿出2-3个政治思想健康,艺术水准较高,广大群众认可的宣传精品。全县明年下半年将组织计划生育宣传精品大赛,促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入新的更高的发展平台。三是整合优势。计划生育宣传必须协调、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借船出海。继续在《建湖报》和县电台、电视台办好专题栏目,尽快开设计划生育“一点通”电话点歌台,把计划生育的相关宣传融入点击可选节目,为育龄群众提供现代媒体计生宣传套餐,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受众参与度。

2、加大综合改革力度,努力创造计生工作新品牌。从目前情况看,我县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流动人口及城镇计划生育等10个单项改革工作措施扎实,效果较好。但对照改革目标要求,仍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是要认识再提高。各地要进一步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深刻领会综合改革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切实加强综合改革领导,自觉地把计生综合改革紧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突破改革瓶颈。从实际操作的情况看,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瓶颈主要集中在一些“短腿”项目上,尤其是经费投入、计生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改革离改革总体目标距离较大。明年,我们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化解滞后因素,力求改革齐头并进。三是抓实阶段评估工作。明年,我县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进入阶段性评估阶段,我委将加大改革督查力度,以评促改,以改促进,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3、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精心营造齐抓共管大环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需要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我们进一步协调县直各部门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检查监督责任,建立并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建立起部门系统内部的垂直责任制,对系统内履行计生职责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形成经常性工作机制。同时,依据县委、县政府有关齐抓共管工作文件规定,加强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使计划生育户得到更多的实惠。积极组织少生快富活动,帮助计划生育户增加经济收入。发挥宣传舆论部门优势,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三项工程”

1、狠抓村级管理,做实基础工程。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地要以更扎实的行动,把计划生育工作重心放到基层,在村(居)民自治框架下,建立以村(居)为主的有效的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当前村民自治流于形式的问题,切实化解税费改革对计生工作的滞后效应,在组织上、制度上保证村民自治工作正常开展。把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同加强村级党政组织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促使村(居)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明年下半年,我们将组织村民自治观摩竞赛活动,真正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村(居)自治章程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范围,建立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和村(居)民代表议事制度,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努力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体现育龄群众的主体地位。

2、整合信息资源,做精信息工程。简化管理环节,进一步清理、整顿、规范基层信息管理资料,本着效能第一的原则,减轻基层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信息督查评估力度,以信息督查评估促进基层基础工作的全面上水平。要特别重视督查评估方式方法的改进,不断提高调研评估质量。注重发挥信息引导服务功能,强化计生信息与公安、统计、教育人口信息的融通与合作,提高服务质量。

3、健全保障体系,做好民心工程。抓住建立完善城乡最低生育保障线和深化农村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机遇,争取制定出台能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把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一个女孩的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育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标准。落实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惠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体验到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积极建立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给予社会救助,解除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调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三、实现“三个突破”

1、依靠科技进步,在优质服务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特色就是生命力,特色决定着生存和发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一定要体现计划生育特色,性质、任务、职能、作用和发展方向都与卫生医疗机构不同。以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为主,推进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信息管理、药具发放、干部培训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建立依法执业、稳定发展、科学规范,为其他部门所不能替代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新机制。二是继续推进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把着力点放在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上,坚持面向基层、深入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方针,再根据工作能力和群众需求拓展相关的服务。通过工程的推进,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抓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摆上位置。与卫生、教育等部门加强配合,做好产前诊断、遗传咨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母婴健康水平。

2、加强法治建设,在依法行政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继续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周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兴起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新高潮,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广大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让群众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二是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信息管理、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落实相关的政策和职责,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过错追究制、系统内外的监督约束机制和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的专项治理。通过法律等手段,坚决打击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对b超和染色体检验技术严格监管、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报告登记、孕期随访服务等项工作制度,千方百计扼制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势头。五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收缴分离,预算管理”,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切实纳入法制轨道。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3、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城镇和流动人口管理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进一步深化城镇社区计生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社区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新机制。社区居委会要依法协助政府做好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计划生育工作,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在政府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组成流动人口管理协调机构,依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办证中心、社区警务室、物业管理机构等,在现居住地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发挥协会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宣传、服务、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服务。依托社区,建立资源共享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开展以知识普及、知情选择、随访服务、咨询指导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抓好监督检查,抓住结婚登记、怀孕建卡、产后访视等关键环节,做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等工作,为社区内的无业、个体、流动人口育龄夫妇等特殊人群做好基本服务。二是进一步做实农村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从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入手,进一步抓实流动人口合同签订和证明发放工作,扎实搞好流动人口定期服务和信息反馈工作。坚持重点对象一年两次见面服务和有效信息反馈制度。流动人口见面服务关键是要真见面、真服务。进一步强化跟踪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对两次未参加季度服务,又未及时反馈有效信息的对象要明确责任人,一追到底,一查到底,坚决堵塞政策外生育漏洞。

四、达到“三个提高“

1、强化"双倍“观念,提高服务经济水平。从本质上说,人口问题就是发展问题,计划生育工作就是经济工作。明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双倍”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经济的措施。我们将把营造良好的“双倍”人口环境为第一己任,以求实的精神,扎实的工作出色完成上级下达的计生工作各项任务。同时,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计划生育,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计生委计划范文篇4

200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大“三个力度”,实施“三项工程”,实现“三个突破”,达到“三个提高”,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快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县进程,为推进实施“双倍”战略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将主要围绕“四个三”扎实抓好明年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一、加大“三个力度”

1、加大宣传创新力度,强势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宣传是行动的先导。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主要得力于行之有效宣传教育工作。明年,我们将主要在以下三方面,拓展宣传层次,挖掘宣传深度,提高宣传质量。一是网络升级。明年,我们将从加强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入手,提高县、镇、村三级宣传教育网络整体效能。深化人口学校改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镇、村人口科技装备水平,把人口学校办成育龄群众接受教育、享受服务的场所,传播现代婚育文化的主阵地。二是打造精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就必须突破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就宣传抓宣传的老框框出新品、出精品,明年,各地要拓宽视野,在邻里小组、国策广场、乡土文艺、媒介网络、中学课堂等宣传形式上加大创新力度,各镇要拿出2-3个政治思想健康,艺术水准较高,广大群众认可的宣传精品。全县明年下半年将组织计划生育宣传精品大赛,促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入新的更高的发展平台。三是整合优势。计划生育宣传必须协调、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借船出海。继续在《建湖报》和县电台、电视台办好专题栏目,尽快开设计划生育“一点通”电话点歌台,把计划生育的相关宣传融入点击可选节目,为育龄群众提供现代媒体计生宣传套餐,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受众参与度。

2、加大综合改革力度,努力创造计生工作新品牌。从目前情况看,我县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流动人口及城镇计划生育等10个单项改革工作措施扎实,效果较好。但对照改革目标要求,仍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是要认识再提高。各地要进一步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深刻领会综合改革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切实加强综合改革领导,自觉地把计生综合改革紧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突破改革瓶颈。从实际操作的情况看,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瓶颈主要集中在一些“短腿”项目上,尤其是经费投入、计生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改革离改革总体目标距离较大。明年,我们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化解滞后因素,力求改革齐头并进。三是抓实阶段评估工作。明年,我县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进入阶段性评估阶段,我委将加大改革督查力度,以评促改,以改促进,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3、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精心营造齐抓共管大环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需要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我们进一步协调县直各部门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检查监督责任,建立并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建立起部门系统内部的垂直责任制,对系统内履行计生职责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形成经常性工作机制。同时,依据县委、县政府有关齐抓共管工作文件规定,加强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使计划生育户得到更多的实惠。积极组织少生快富活动,帮助计划生育户增加经济收入。发挥宣传舆论部门优势,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三项工程”

1、狠抓村级管理,做实基础工程。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地要以更扎实的行动,把计划生育工作重心放到基层,在村(居)民自治框架下,建立以村(居)为主的有效的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当前村民自治流于形式的问题,切实化解税费改革对计生工作的滞后效应,在组织上、制度上保证村民自治工作正常开展。把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同加强村级党政组织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促使村(居)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明年下半年,我们将组织村民自治观摩竞赛活动,真正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村(居)自治章程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范围,建立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和村(居)民代表议事制度,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努力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体现育龄群众的主体地位。

2、整合信息资源,做精信息工程。简化管理环节,进一步清理、整顿、规范基层信息管理资料,本着效能第一的原则,减轻基层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信息督查评估力度,以信息督查评估促进基层基础工作的全面上水平。要特别重视督查评估方式方法的改进,不断提高调研评估质量。注重发挥信息引导服务功能,强化计生信息与公安、统计、教育人口信息的融通与合作,提高服务质量。

3、健全保障体系,做好民心工程。抓住建立完善城乡最低生育保障线和深化农村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机遇,争取制定出台能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把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一个女孩的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育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标准。落实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惠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体验到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积极建立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给予社会救助,解除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调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三、实现“三个突破”

1、依靠科技进步,在优质服务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特色就是生命力,特色决定着生存和发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一定要体现计划生育特色,性质、任务、职能、作用和发展方向都与卫生医疗机构不同。以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为主,推进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信息管理、药具发放、干部培训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建立依法执业、稳定发展、科学规范,为其他部门所不能替代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新机制。二是继续推进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把着力点放在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上,坚持面向基层、深入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方针,再根据工作能力和群众需求拓展相关的服务。通过工程的推进,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抓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摆上位置。与卫生、教育等部门加强配合,做好产前诊断、遗传咨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母婴健康水平。

2、加强法治建设,在依法行政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继续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周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兴起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新高潮,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广大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让群众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二是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信息管理、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落实相关的政策和职责,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过错追究制、系统内外的监督约束机制和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的专项治理。通过法律等手段,坚决打击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对b超和染色体检验技术严格监管、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报告登记、孕期随访服务等项工作制度,千方百计扼制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势头。五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收缴分离,预算管理”,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切实纳入法制轨道。

3、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城镇和流动人口管理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进一步深化城镇社区计生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社区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新机制。社区居委会要依法协助政府做好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计划生育工作,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在政府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组成流动人口管理协调机构,依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办证中心、社区警务室、物业管理机构等,在现居住地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发挥协会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宣传、服务、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服务。依托社区,建立资源共享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开展以知识普及、知情选择、随访服务、咨询指导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抓好监督检查,抓住结婚登记、怀孕建卡、产后访视等关键环节,做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等工作,为社区内的无业、个体、流动人口育龄夫妇等特殊人群做好基本服务。二是进一步做实农村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从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入手,进一步抓实流动人口合同签订和证明发放工作,扎实搞好流动人口定期服务和信息反馈工作。坚持重点对象一年两次见面服务和有效信息反馈制度。流动人口见面服务关键是要真见面、真服务。进一步强化跟踪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对两次未参加季度服务,又未及时反馈有效信息的对象要明确责任人,一追到底,一查到底,坚决堵塞政策外生育漏洞。

四、达到“三个提高“

1、强化"双倍“观念,提高服务经济水平。从本质上说,人口问题就是发展问题,计划生育工作就是经济工作。明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双倍”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经济的措施。我们将把营造良好的“双倍”人口环境为第一己任,以求实的精神,扎实的工作出色完成上级下达的计生工作各项任务公务员之家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所有。同时,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计划生育,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计生委计划范文篇5

结合我局特点,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和《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经过五年的努力,现有系统惩防体系框架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使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更加有效,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更加完备,基本建成切合我局实际、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实现“和谐计生、阳光计生”更好地服务于“守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健全教育机制

1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方针。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以及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渗透到人口计生工作的各个方面,促进廉政勤政,保证政令疏通。

2局党组必需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检查、抓落实。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协调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以上廉政教育专题学习,局机关党员干部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上廉政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3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任务。使党性教育逐步做到制度完善、工作规范、活动经常;组织开展现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系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4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要适时开展提醒教育。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节前廉洁教育;婚丧、乔迁、职务调整时,要以多种形式加以廉政提醒;出国考察、外出学习培训时,纪检监察部门要给予廉政教育或谈话。

(二)健全制度建设

规范行政许可

1、实行政务公开。要广泛地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和印发办事指南等途径和形式向社会公开许可事项的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为公众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2、强化行政监察。纪检组要定期组织对行政许可、群众办事等环节进行督查反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督促整改,及时研究部署。

规范财物管理

1、严格执行政府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和规定。财务管理应自觉遵守政府及财政部门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规定。通过预算管理规范经费供给和支出渠道,合理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强经费支出的计划性、安全性、有效性。

2、规范各类培训收费行为。凡属培训收费,须经财政、物价部门许可后才能实施。收费项目和标准应通过政务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监督。严禁乱办班、乱收费,培训收支要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

3、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全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必须对资金的来源、预算、决算、使用范围、标准、审核审批程序、权限与责任、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执行到位。

4、实行大额资金支出集体讨论制度。要对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大额财务支出的数额、审批程序分别作出具体规定,列入财务管理制度加以明确,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

规范用人程序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应有局纪检组参与,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2、健全民主推荐制度。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3、规范任用考察程序。按《条例》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拓宽考察渠道,重视考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避免考察不详和失实。

4、强化局党组集体研究制度。局党组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执行规定和程序:应当听取纪检组的意见;不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不研究;没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的不研究;临时动议的不研究;不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不任命。必要时可进行表决,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任免人选。推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新提拔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试用期和任前谈话制度。

5、积极探索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或交流,建立健全干部交流轮岗规定。

(三)健全监督机制

规范领导干部行政行为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局党组每年要有重点地对各科室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了解科室及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

3、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局党组和纪检组与科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谈话,主要了解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责任承诺制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对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各级领导干部,纪检组要及时谈话诫勉。

4、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按照年度述职述廉的要求,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和质询。班子成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5、建立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大额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问题,都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6、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次。

7、规范“一把手”的事权、财权和人事权。“一把手”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一般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审批和基建项目工程。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提升和离任前须经过经济责任审计。要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的监督,主动汇报廉洁从政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整改问题。

规范行政处罚

1、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调查、审核“两分离”制度。确定内部相关科室、机构工作人员分别办理调查、审核等事项,并制定工作流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科室或个人,明确责任主体。年中进行检查,年终列入考核。对举报不受理、不调查,对违纪行为不查处,对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意不处罚,对处罚结果畸轻畸重,对处罚程序严重违法,对办案中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3、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从事政策法规工作和其他有办案经验的人员,每季度对本机关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质量评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吸取教训,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4、对适用简易程序办结的案件,应当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实行跟踪检查;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合议制。合议应当有3名以上执法人员成单数参加(法制人员不得参加合议;其中至少有1-2名为非本案调查人员)。合议人员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合议组织有重大分歧不能形成一致同意的,或分管领导对合议组织形成的一致同意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提交集体讨论;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重大、复杂案件的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集体讨论由主要领导或者受委托的分管领导组织并主持,必须发扬民主,让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5、实行案件办理反馈制度。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应当向被处罚人发放“反馈单”,征求廉政建设、秉公执法、办案程序等意见。对一般性反馈意见,纪检组应定期整理,并视情向有关科室提出建议意见。对重大反馈意见,经办人应尽快向局长汇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6、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对行政处罚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突出案件受理立案、自由裁量、案件移送、结案处理、行政效率及物品处理等环节和内容,加强对撤案案件的监督,对撤案案件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定理由。严肃处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人和事。

规范廉政激励机制

1、根据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廉政评价办法。建立和健全廉政档案,注重廉政资料的积累,作为干部晋升、任用、奖励等依据。

2、建立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廉政激励制度。大力表彰为民、务实、廉洁的先进典型,并视情给予必要的奖励。建立健全举报(案件查办)奖励制度,对举报、揭露腐败及对在举报处理、案件查办中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3、制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测评预警机制。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检查、测评,获取预警信息,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对腐败苗头,要做到及时发现、确实弄清、正确解决;对不廉洁现象,要及时通报和授权有关单位或部门采取谈话诫勉等方式进行廉政提醒,防患于未然。

(四)健全惩处机制

1、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把查办计生工作领域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重点,保证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严肃查处干部违反纪律,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为配偶子女非法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案件。认真查办上级组织交办或司法、审计等部门移交的案件。

2、建立纪检监察参与监管业务制度。纪检组要主动将监督关口前移,寓监督于计生业务之中,有重点地参与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收支、审批认证、稽查办案等重要岗位的工作,通过行政监察制度督查、跟踪回访等形式,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有效遏制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要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注重发挥效能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注重纪检监察的促防作用。建立廉政谈话提醒及信访案件分析制度。对群众举报或发现有违纪苗头的,纪检组要及时找被反映人谈话了解,实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改正;要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防治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在惩防体系中的促防功能,不断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完善领导体制。局党组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一名党组负责同志具体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职。要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计生委计划范文篇6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经过五年的努力,在现有系统惩防体系框架基础上,使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更加有效,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更加完备,基本建成切合我局实际、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实现“和谐计生、阳光计生”,更好地服务于“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健全教育机制

1、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方针,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教育,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以及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渗透到人口计生工作的各个方面,促进廉政勤政,保证政令畅通。

2、局党组必须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检查、抓落实。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协调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以上廉政教育专题学习,局机关党员干部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上廉政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3、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确定教育内容。组织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使党性教育逐步做到制度完善、工作规范、活动经常;组织开展现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系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4、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要适时开展提醒教育,重大节日时,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节前廉洁教育;婚丧、乔迁、职务调整时,要以多种形式加以廉政提醒;出国考察、外出学习培训时,纪检监察部门要给予廉政教育或谈话。

5、要充分运用现有条件,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拓宽廉政文化阵地。针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廉政、勤政、优政;通过影视、书画、晚会、演讲、网络作品、征文比赛、信息提醒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内心、进家庭;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方法,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建设氛围。

(二)健全制度建设

规范行政许可

1、实行政务公开。要广泛地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和印发办事指南等途径和形式向社会公开许可事项的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为公众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2、强化行政监察。纪检组要定期组织对行政许可、群众办事等环节进行督查反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督促整改,及时研究部署。

规范财物管理

1、严格执行政府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和规定。财务管理应自觉遵守政府及财政部门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规定。通过预算管理规范经费供给和支出渠道,合理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强经费支出的计划性、安全性、有效性。

2、规范各类培训收费行为。凡属培训收费,须经财政、物价部门许可后才能实施。收费项目和标准应通过政务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监督。严禁乱办班、乱收费,培训收支要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

3、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全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必须对资金的来源、预算、决算、使用范围、标准、审核审批程序、权限与责任、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执行到位。

4、实行大额资金支出集体讨论制度。要对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大额财务支出的数额、审批程序分别作出具体规定,列入财务管理制度加以明确,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

规范用人程序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应有局纪检组参与,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2、健全民主推荐制度。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3、规范任用考察程序。按《条例》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拓宽考察渠道,重视考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避免考察不详和失实。

4、强化局党组集体研究制度。局党组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执行规定和程序:应当听取纪检组的意见;不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不研究;没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的不研究;临时动议的不研究;不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不任命。必要时可进行表决,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任免人选。推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新提拔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试用期和任前谈话制度。

5、积极探索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或交流,建立健全干部交流轮岗规定。

(三)健全监督机制

规范领导干部行政行为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局党组每年要有重点地对各科室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了解科室及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

3、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局党组和纪检组与科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谈话,主要了解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责任承诺制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对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各级领导干部,纪检组要及时谈话诫勉。

4、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按照年度述职述廉的要求,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和质询。班子成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5、建立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大额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问题,都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6、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次。

7、规范“一把手”的事权、财权和人事权。“一把手”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一般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审批和基建项目工程。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提升和离任前须经过经济责任审计。要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的监督,主动汇报廉洁从政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整改问题。

规范行政处罚

1、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调查、审核“两分离”制度。确定内部相关科室、机构工作人员分别办理调查、审核等事项,并制定工作流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科室或个人,明确责任主体。年中进行检查,年终列入考核。对举报不受理、不调查,对违纪行为不查处,对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意不处罚,对处罚结果畸轻畸重,对处罚程序严重违法,对办案中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3、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从事政策法规工作和其他有办案经验的人员,每季度对本机关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质量评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吸取教训,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4、对适用简易程序办结的案件,应当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实行跟踪检查;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合议制。合议应当有3名以上执法人员成单数参加(法制人员不得参加合议;其中至少有1-2名为非本案调查人员)。合议人员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合议组织有重大分歧不能形成一致同意的,或分管领导对合议组织形成的一致同意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提交集体讨论;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重大、复杂案件的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集体讨论由主要领导或者受委托的分管领导组织并主持,必须发扬民主,让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5、实行案件办理反馈制度。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应当向被处罚人发放“反馈单”,征求廉政建设、秉公执法、办案程序等意见。对一般性反馈意见,纪检组应定期整理,并视情向有关科室提出建议意见。对重大反馈意见,经办人应尽快向局长汇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6、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对行政处罚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突出案件受理立案、自由裁量、案件移送、结案处理、行政效率及物品处理等环节和内容,加强对撤案案件的监督,对撤案案件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定理由。严肃处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人和事。

规范廉政激励机制

1、根据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廉政评价办法。建立和健全廉政档案,注重廉政资料的积累,作为干部晋升、任用、奖励等依据。

2、建立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廉政激励制度。大力表彰为民、务实、廉洁的先进典型,并视情给予必要的奖励。建立健全举报(案件查办)奖励制度,对举报、揭露腐败及对在举报处理、案件查办中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3、制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测评预警机制。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检查、测评,获取预警信息,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对腐败苗头,要做到及时发现、确实弄清、正确解决;对不廉洁现象,要及时通报和授权有关单位或部门采取谈话诫勉等方式进行廉政提醒,防患于未然。

(四)健全惩处机制

1、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把查办计生工作领域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重点,保证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严肃查处干部违反纪律,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为配偶子女非法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案件。认真查办上级组织交办或司法、审计等部门移交的案件。

2、建立纪检监察参与监管业务制度。纪检组要主动将监督关口前移,寓监督于计生业务之中,有重点地参与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收支、审批认证、稽查办案等重要岗位的工作,通过行政监察制度督查、跟踪回访等形式,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有效遏制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要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注重发挥效能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注重纪检监察的促防作用。建立廉政谈话提醒及信访案件分析制度。对群众举报或发现有违纪苗头的,纪检组要及时找被反映人谈话了解,实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改正;要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防治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在惩防体系中的促防功能,不断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完善领导体制。局党组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一名党组负责同志具体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职。要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计生委计划范文篇7

探讨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方法、措施,提供工作思路和多视觉的思维方式。进一步巩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良好局面。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协调运作机制,落实好相关部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责分工、《*区人口计生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突出对重点责任部门的考核。

二、完善基层经常性工作机制,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落实好《关于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强化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的密切协作,切实解决好“人户分离”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问题。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考核评估基本要求》。深化居民自治工作。

三、完善改革创新机制,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实现新突破

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居的创建活动。全力建立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借助社会救助、劳动保障、卫生服务、残疾人救助、为老服务、人口信息“六网合一”工程建设,实现对人口变动和个案信息变动的动态监测与管理服务。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改革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四、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促进改革成果惠及计生家庭

完善政府为主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做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且不再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工作,探索建立对计划生育家庭节育手术并发症生活补助和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等制度。

五、完善城市计生工作机制,强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建立起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将流动人口特困家庭纳入区计划生育救助范畴。按照“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统一考核”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相关职责,强化“以房管人”和“以业管人”。落实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席会制度。落实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六、完善部门联合工作体系,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实施“三促进”工程,巩固“四优一满意”优秀服务站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的技术服务制度。

七、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形成立体化大宣传格局

建立区、街人口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年内建成10个人口文化宣传专栏。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独生子女母亲教育指导”工程,推进幼儿早期教育。继续开展好青春健康教育,整合师资队伍,扩大师资力量,提高师资水平。

计生委计划范文篇8

探讨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方法、措施,提供工作思路和多视觉的思维方式。进一步巩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良好局面。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协调运作机制,落实好相关部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责分工、《*区人口计生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突出对重点责任部门的考核。

二、完善基层经常性工作机制,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落实好《关于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强化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的密切协作,切实解决好“人户分离”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问题。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考核评估基本要求》。深化居民自治工作。

三、完善改革创新机制,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实现新突破

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居的创建活动。全力建立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借助社会救助、劳动保障、卫生服务、残疾人救助、为老服务、人口信息“六网合一”工程建设,实现对人口变动和个案信息变动的动态监测与管理服务。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改革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四、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促进改革成果惠及计生家庭

完善政府为主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做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且不再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工作,探索建立对计划生育家庭节育手术并发症生活补助和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等制度。

五、完善城市计生工作机制,强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建立起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将流动人口特困家庭纳入区计划生育救助范畴。按照“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统一考核”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相关职责,强化“以房管人”和“以业管人”。落实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席会制度。落实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六、完善部门联合工作体系,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实施“三促进”工程,巩固“四优一满意”优秀服务站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的技术服务制度。

七、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形成立体化大宣传格局

建立区、街人口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年内建成10个人口文化宣传专栏。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独生子女母亲教育指导”工程,推进幼儿早期教育。继续开展好青春健康教育,整合师资队伍,扩大师资力量,提高师资水平。

计生委计划范文篇9

(一)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人口计生工作发展后劲

完善市乡两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制定出台有利于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突出问题的政策措施。

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校、人口学校、中小学人口理论和青春期健康教育阵地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社会宣传,开展和创新生育文明建设活动,建立以“党政为主导,群众为主体,创新为动力,品牌为载体”的计生宣教新格局。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和加强乡、村计生队伍建设,加大管理和培训力度,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改革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大打假挤水力度,大力提高人口信息真实性和综合利用率。积极推进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活动。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与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人口信息共享。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计生统计业务建设,开展打假挤水整治行动,提高计划生育统计质量。

加大财政投入,按省委《决定》和鄂财教发[年]号文件要求落实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公益性服务和以钱养事的要求,确保计生工作运转和免费技术服务落实。

(二)实行综合治理,逐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强协作,进一步完善对b超、终止妊娠手术、药品的管理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两非”线索。

继续加强区域协作,充分发挥“应急分队”作用,加大对“两非”及遗弃女婴案件的查处力度。

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乡镇的调研、指导、督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爱女孩优惠政策》。

继续募集关爱女孩资金,扩大计生困难女孩家庭的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落实中考、高考加分奖励政策,营造全社会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依法管理,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全面贯彻《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落实《麻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开展政策外生育清理整顿活动,加大对党员干部、名人、富人、狠人违法生育查处力度,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实行公示制度,整治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降低标准、随意减免等违纪违规问题。加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力度,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一批典型案件,并将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强化双向服务管理职责,加强部门配合,扩大区域协作范围,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有效反馈率、办(验)证入库率、有效联系率,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格局形式。

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大调控力度,实行以奖代补。

(四)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机制建设。

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重点落实对人口计生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和管理。

继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奖扶”、“特扶”制度,全面兑现独生子女保健、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做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落实黄冈市委精神,积极创造条件,对“双女户”结扎和放弃二孩生育对象实行奖励。加强部门配合和协调、积极做好各项惠民政策和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使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惠。

继续完善和改革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改革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责任指标,采取明查与暗访,考核与评估,自报和复核相结合的办法。

继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钱养事机制。将计划生育服务站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行“五定、五制”,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作用,由市级统一购买公共服务及实行“以钱养事”,确保经费到位。

(五)开展生育关怀,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十二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工作,按期完成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建设。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通过开展“科技大练兵”,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不断深化优质服务内涵。

认真开展对育龄妇女婚检、妊娠、生育、节育的全程随访服务,指导群众及时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改进“三查”服务方法,采取免费生殖健康普查等方式吸引广大育龄妇女参加,加大孕情、环情监测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孕情和政策外生育。

计生委计划范文篇10

一、20*年取得主要成绩

(一)建立了一套长效工作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发〔20*〕23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办〔20*〕47号),县人口计委委制定下发了《*县乡村计划生育档卡台帐规范工作考核计分办法》(*人口〔20*〕56号)等文件。年初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保证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落实目标管理,严格奖惩。3月2日,我县召开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暨春季集中服务活动动员工作会议,总结了20*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7个乡镇、21个县直单位、55个行政村和262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对3个后进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全面安排部署了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印发了《*县20*年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方案》,对20*年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三)扎扎实实开展了春、秋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在今年春秋两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中,各乡镇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计划生育大排查,采取逐村、逐户、逐人调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登记造册,层层把关,澄清底子。由于措施过硬,两次服务活动都超额完成了四项手术任务。全年共落实四项手术14853例,其中结扎4358例,引产745例,流产1524例,上环8226例。

(四)进行生育秩序整顿。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了生育秩序整顿工作。4月7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此项工作,县人口计生委制定了《*县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生育秩序整顿工作的通知》。通过生育秩序整顿,澄清各种人口底数,加强二孩生育证的发放管理,建立生育全程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政策外生育。

(五)规范档卡台帐,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为了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完善计划生育档卡台帐,县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县乡村计划生育档卡台帐规范工作考核计分办法》(*人口〔20*〕56号)。5月1日至10日对所辖21个乡镇,592个行政村,4050个村民小组的计划生育档卡、台帐、表册、证件、证明、资料等情况进行了验收。10月10日至14日,又对各乡镇抽取三个村的档卡台帐进行了考。通过规范,全县计划生育档卡台帐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巩固、完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计划生育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基本查清了乡、村、组三级计划生育台帐的真实面貌,了解了真实情况,明确了工作方向。

(六)积极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根据方案要求,我县于5月28日召开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活动动员会,制定下发了具体的专项治理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乡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政策,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措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动员部署到位。截止目前,由于各乡镇思想认识到位,领导重视,措施过硬,在两乱治理中,共查出违纪金额13.5万元,按照上级要求全部退还给了群众。

(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得到落实。按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要求,我县于20*年12月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各乡镇对已享受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和新增对象的申报工作。县人口计生委于5月20、21两天,组织21名业务骨干分赴各乡镇,对乡镇上报奖扶对象进行逐人逐户调查落实。经过年度审核和县、乡、村三级审核、公示,确认20*年度新增对象191人,退出5人,最终确认20*年度奖励扶助对象968人,落实奖励扶助资金58.*万元。根据《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发〔20*〕23号)要求,通过层层把关,电视台公示,今年对报考本县高中的10户独生子女光荣户和4户计划生育双女户子女落实了照顾10分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的落实,使部分计划生育户得到了实惠,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增强了广大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八)全面更新计划生育标语口号。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中央《决定》,按照国家计生委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提高了标语口号的宣传质量,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全县共制作大型喷绘板面76块,更新标语口号5000余条。

(九)切实加强村计生管理员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了村计生管理员的管理使用,在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将每年56832元的村管理员工资纳入了财政预算,保证了全县592名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每人每月80元工资的落实,确保村计生队伍的稳定,提高了村计生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尽管20*年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个别乡镇领导重视不够,表现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心不强,人力、物力、时间投入不足。二是基层计划生育基础工作薄弱,乡所、村室建设滞后,为群众服务的阵地不牢,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氛围不浓。三是乡镇计生力量不足。部分分管领导及计生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政策水平低、工作积极性不高,与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等新时期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20*年工作打算

20*年,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健全完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明年再上一个台阶,争创省计划生育先进县。明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减少政策外出生提高政策生育水平。大力整顿生育秩序,规范生育行为,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加强孕前型管理,完善以查环查孕查病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检查,开展好春季、秋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卫生保健机构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积极提高育龄群众对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的知晓率。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健全对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设备、药物、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联合督查,整治b超市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终止妊娠药品器械等医药市场,严厉打击“两非”案件。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全额纳入县财政管理,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把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接受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建立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对流出的流动人口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明等相关工作,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办证率达到90%以上。对流入的流动人口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五)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按照十七大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争取财政的更多投入,落实好《*县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办〔20*〕57号)及《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发〔20*〕23号)文件中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