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专项调研报告-ag尊龙app

上传:hs8888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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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费专项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精神,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收费专项调研的函》文件精神,我县及时组织人员依照要求,开展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各类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幼儿园303所:公办185所、民办118所(普惠性幼儿园65所、非普惠性幼儿园53所)。全县303所幼儿园共有教职工2574人,专任教师1664人(聘用教师1295人),入园幼儿32807人。185所公办幼儿园共有教职工1146人,专职教师808人(含聘用教师439人),入园幼儿16641人;118所民办幼儿园共有教职工1428人,专职教师856人,共有入园幼儿16166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6所,在园幼儿10444人)。3-5岁适龄儿童34425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5.3%,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分别为82.56%、50.72%。目前我县幼儿园数量能满足当地群众需求,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尚不明显。

二、幼儿园收费管理情况

幼儿园收费定价主体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体育局。价格管理方式:公办幼儿园为市级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为市场调节价。收费情况如下:

(一)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依据宿发改价费[2017]139号、宿发改价费[2020]130号文件执行:省一类园每生每学期1850元、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1250元、市二类园每生每学期900元、市三类园每生每学期750元、普通园每生每学期600元,以上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执行,保教费收取继续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

(二)我县民办幼儿园实行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备案制:收费标准根据办园成本,经幼儿园申请、教体局审核、报县发展改革委备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标准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部署。目前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水平为每生每学期450元-750元不等、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水平为每生每学期500元-4000元不等。

三、政府对幼儿园发展支持情况

2020年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8〕1402号)文件要求,县财政继续按照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年500元标准拨付公用经费773.43万元;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惠性民办园补助制度的通知》(财教〔2019〕913号)文件要求,县财政按照普惠民办园每生每年200元标准拨付补助经费207.1万元。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27万元,规划幼儿园18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16所,规划资金149万元,购置多媒体一体机、空调、电脑等165台套、室外悬浮地板1770平方米。公办幼儿园2所,规划资金78万,维修园舍等4000平方米。

四、幼儿园运营情况

目前我县各类幼儿园经费来源可分为两块:

(一)财政拨付。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保育费收入上交财政非税账户后,财政按使用比例下达到各单位平台及财拨生均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师工资、聘用教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园内教学开支及教学设备的维修等。

(二)保育教育费收入。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入及财拨生均经费和非普惠性民办园收取的保育教育费,目前基本能维持幼儿园运行。

从硬件设施看,公办幼儿园和城区民办园办园条件相对较好,硬件设施在不断补充更新,而其他民办幼儿园由于受资金方面的限制,大部分在硬件设施方面的投资相对薄弱;另外从教职工队伍及幼儿入园人数看,专职教师队伍稍显不足。

五、制约幼儿园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建议

(一)师资力量有待加强。当前,不论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力量普遍不足。教师队伍不稳定,影响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在实际教学中存在“保姆式”的教育模式和“小学化”教育倾向,只重教学而忽视了幼儿素质教育,使幼儿在接受学前教育时不能够得到全面的发展。采用填鸭式教学,以此来多招生源增加收入。从而忽视了幼儿素质教育所要考虑的全面发展要求。

(二)少部分幼儿园收费混乱。部分民办园收费偏高,过度逐利,扰乱市场次序。

六、对策建议:

(一)加强师资力量建设

建议政府编制部门重新核定幼儿园编制,加大每年招聘幼儿教师数量,解决幼儿园教师严重缺乏的问题,以满足幼儿园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民办幼儿园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促进民办教育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增强办学实力,形成公办和民办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加强监管力度

教育、财政、价格等相关部门应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当地的物价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出当地合理差异范围内的收费标准,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要在保本微利的前提下,如有盈利部分还要全部用于教学。鼓励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健康科学发展的同时,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让利于民,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加强监督管理应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费〔2020〕130号)的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价检执法,增强违法成本,以此破解幼儿园乱收费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