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范文10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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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范文篇1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重要意义
(一)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农民体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建设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政策引导、竞赛推动和激励表彰机制,我国农村体育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农村体育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但是,农村体育仍然是我国体育事业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由于基础薄弱,欠账过多,投入较少,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严重不足的矛盾制约着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我国农村体育工作的重点已从县逐步转移到乡镇,现在已经具备延伸到村庄的条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我国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是当前农村体育事业乃至全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纲要》提出,到2010年要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建设好群众健身场地,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大力推进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是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级政府的投入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把体育场地建到农民身边,提供最基本的健身条件,为农村体育组织的建立健全和活动的开展提供平台,将有效地推进农村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建设,使广大农民能够享受到基本的体育服务,有利于《纲要》规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十一五”时期是加速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要突出抓好的重点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措,是政府为广大农民办的一件实事。通过强化政府对农村的体育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逐步缩小城乡间体育公共服务差距,占领农村体育文化阵地,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使之成为农民强身健体、更新观念、发展经济的有效载体,引导农民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改善广大农民的体质健康状况,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加快农村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使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和基层政权更加牢固。
二、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广大农民受益。
(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行政村为主要实施对象,以村级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为重点,把场地建到农民身边,把体育服务体系覆盖到农村。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在全国范围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实行各级政府扶持,社会力量支持,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大力协同,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运用多种手段和杠杆,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制定基本的场地建设标准,不搞一刀切和统一模式。在建设中统筹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和综合利用,做到共建共享。在保证向农民开放并方便使用的条件下,可以与附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相结合。
(六)“十一五”期间,每年在全国范围一批有条件的行政村扶持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起到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到2010年,争取占全国六分之一的行政村建有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惠及约1.5亿农民。以此为契机,搭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面向广大农民的体育服务体系,带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和体育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农民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使我国农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
三、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设要求、实施对象、投资原则和方式
(七)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基本标准是: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在此基础上,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地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施,形成体育文化广场,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需求。
(八)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以符合建设条件,有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使用、管理职责的行政村为实施对象,采取申报审核方式择优确定。实施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无标准体育场地设施;重视体育工作,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热情高、有传统,村民对建设体育场地有积极性,自愿义务投工投劳;有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能自行解决部分配套资金;对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维护、使用有措施。
(九)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要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建在方便村民使用的地带,与绿化、美化相结合,起到改善环境的作用。混凝土标准篮球场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在标准篮球场的四周,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它体育活动。
(十)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投入为主,社会集资为辅,体育公益金主要在器材配置上予以支持。实施对象在不摊派,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自筹经费作为补充,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形成合理、稳定和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做到投资渠道多元化。
(十一)通过资金和器材补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投入机制,国家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
四、积极稳步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十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事关农村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事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大局,各级体育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将其作为“十一五”期间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列入相关评价体系。会同发改委、财政、农业、文化等部门,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组织实施作用,调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形成国家、省、地、县、乡、村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十三)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面宽,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科学地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实施工作。2006年要全面启动实施工作,做好规划制定,部署实施工作,做好宣传发动,明确建设思路,规范操作程序,严明工作要求,为实施工作打好思想、组织和工作基础。做到精心规划、周密组织、认真部署、扎实推进。
(十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政府工程,要保证扶持资金和配备的器材及时到位,取信于民。同时要严格资金使用监督与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要通过签订援建协议书,使实施对象认真履行权力和义务,确保建设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项目。将援建资金、设施和器材落到单位产权管理范围,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其完整与安全,并承担起维护和管理的职责。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范文篇2
一、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对于发展我市农村体育,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大对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是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构建农村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需要,也是加速实现全市率先在全省建设体育强市的需要。对进一步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提高农村体育服务能力,增强广大农民的健康素质,引导广大农民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必将产生直接作用。
二、实施范围:
全市157个行政村、15个社区居委会(已获体育设施项目资助的村、社区除外)。
三、“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项目:
“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项目共分为三档。
第一档:
1.混凝土标准篮球场一块;
2.全民健身路径(6~8件器械)一套;
3.沙地门球场(或室外乒乓球台2张以上);
4.40平方米以上室内乒乓球室(或30平方米以上室内室)。
第二档:
1.混凝土标准篮球场一块;
2.全民健身路径(6~8件器械)一套(或2张以上室外乒乓球台);
3.30平方米以上室内室(或40平方米以上室内乒乓球室)。
第三档:
1.混凝土标准篮球场一块;
2.30平方米以上室内室(或2张以上室外乒乓球台)。
四、“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筹资办法:
在积极争取省市体育部门支持下,以地方政府、社会捐赠和受赠单位共同投入筹集资金。市体育局、财政局在器材配置和引导资金上予以支持,受赠单位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自筹经费作为补充,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形成合理有效的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具体办法:
1.凡村级(含社区)建设第一档次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资助篮球架一付、健身路径一套、乒乓球桌一付;下拨引导资金1万元。
2.凡村级(含社区)建设第二档次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资助篮球架一付、乒乓球桌一付;下拨引导资金8000元。
3.凡村级(含社区)建设第三档次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资助篮球架一付;下拨引导资金5000元。
五、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区)要将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评比内容,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上下一致,齐抓共建。
2.精心规划实施。各镇(区)要建立目标责任制,精心规划,周密组织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建立资金使用监督审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坚持统筹发展。各镇(区)要以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抓手,推进农村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体育组织、骨干队伍建设,发挥镇(区)文体站作用,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活跃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等统筹发展。
4.改革推进机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对符合建设条件、有积极性和主动性,能认真履行建设、使用、管理职责的行政村(社区)优先考虑。
5.建立评价体系。“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将作为各镇(区)实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的重要考核指标,对实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六、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具体步骤:
1.各镇(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对村级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进行统一规划,布署,认真填写*市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申报表、汇总表,并于2006年4月30日前上报市体育局。
2.根据各镇(区)申报情况,市财政局、体育局将会同各镇(区)对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选址情况进行认证。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范文篇3
1、基本概念。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指以行政村为主要对象,以经济实用的小型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引导、整合资源、有效利用、地方为主、多方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推动农村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点的建设,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的系统性工程。2、主要目标。依据“十二五”期间的全民健身计划,我国要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涉及农村的任务目标主要包括:60%以上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50%以上的农村建有体育健身站或健身点,相关组织要不断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行政村普遍建有人均面积1.5平方米以上标准的体育场地,并配有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涉及农民的任务目标主要包括:7%以上的农村居民能够每周参加不少于3次的体育锻炼活动、每次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0分钟、每次体育锻炼强度达到中等以上。
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推进困难
1、政府经费比较有限。只有各级政府密切重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程才能够切切实实稳步推进、落到实处。近年来,我国制定下发了《十二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建设工程的意见》等多项文件来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但由于农村面积大、特殊困难多、地方财政在农村体育方面经费有限、农村吸收社会投资能力差等原因,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经费投入依然不足,限制了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发展空间。2、农村硬件比较薄弱。“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时,我国只有8.18%的体育场地分布在乡(镇)村。目前,虽然农村健身场地数量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都有了发展,但由于农村地区经济条件差、公共设施建设投入比例小、公共设施安装和维护困难等问题,造成了广大农村普遍没有“人均面积1.5平方米以上标准”的体育场地,没有安装足够数量和种类的体育健身设施,更不用说坚持日常检查和维护体育健身设施了。3、农民热情比较匮乏。农村文化具有务实性、大众性的特点。务实性方面,农民只有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才有闲暇时间考虑其他问题,所以,经济发展、生活富裕是农民参与体育活动的前提条件。农民的主要工作是种地和养殖,因为机械化水平普及程度不高,依然需要进行较大强度人工劳动,使得农民没有精力进行体育锻炼。大众性方面,目前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普遍是、电视等静态娱乐,甚至把体力劳动看做是体育活动,没有形成把体育锻炼作为业余文化生活的氛围。再加上没有专业体育指导员的引导带动和持续组织,形不成团体性的、有趣的、健身效果明显的团体健身项目,农民热心体育的氛围仍未形成。
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促进措施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范文篇4
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在“十一五”期间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进一步加快新时期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重要意义(一)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农民体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建设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政策引导、竞赛推动和激励表彰机制,我国农村体育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农村体育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但是,农村体育仍然是我国体育事业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由于基础薄弱,欠账过多,投入较少,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严重不足的矛盾制约着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我国农村体育工作的重点已从县逐步转移到乡镇,现在已经具备延伸到村庄的条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我国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是当前农村体育事业乃至全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二)《纲要》提出,到2010年要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建设好群众健身场地,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大力推进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是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级政府的投入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把体育场地建到农民身边,提供最基本的健身条件,为农村体育组织的建立健全和活动的开展提供平台,将有效地推进农村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建设,使广大农民能
够享受到基本的体育服务,有利于《纲要》规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十一五”时期是加速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要突出抓好的重点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措,是政府为广大农民办的一件实事。通过强化政府对农村的体育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逐步缩小城乡间体育公共服务差距,占领农村体育文化阵地,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使之成为农民强身健体、更新观念、发展经济的有效载体,引导农民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改善广大农民的体质健康状况,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加快农村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使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和基层政权更加牢固。二、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广大农民受益。(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行政村为主要实施对象,以村级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为重点,把场地建到农民身边,把体育服务体系覆盖到农村。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在全国范围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实行各级政府扶持,社会力量支持,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大力协同,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运用多种手段和杠杆,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制定基本的场地建设标准,不搞一刀切和统一模式。在建设中统筹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和综合利用,做到共建共享。在保证向农民开放并方便使用的条件下,可以与附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相结合。(六)“十一五”期间,每年在全国范围一批有条件的行政村扶持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起到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到2010年,争取占全国六分之一的行政村建有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惠及约1.5亿农民。以此
为契机,搭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面向广大农民的体育服务体系,带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和体育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农民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使我国农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三、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设要求、实施对象、投资原则和方式(七)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基本标准是: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在此基础上,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地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施,形成体育文化广场,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需求。(八)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以符合建设条件,有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使用、管理职责的行政村为实施对象,采取申报审核方式择优确定。实施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无标准体育场地设施;重视体育工作,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热情高、有传统,村民对建设体育场地有积极性,自愿义务投工投劳;有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能自行解决部分配套资金;对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维护、使用有措施。(九)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要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建在方便村民使用的地带,与绿化、美化相结合,起到改善环境的作用。混凝土标准篮球场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在标准篮球场的四周,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它体育活动。(十)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投入为主,社会集资为辅,体育公益金主要在器材配置上予以支持。实施对象在不摊派,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自筹经费作为补充,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形成合理、稳定和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做到投资渠道多元化。(十一)通过资金和器材补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投入机制,国家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四、积极稳步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十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事关农村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事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大局,各级体育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将其作为“十一五”期间体育工
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列入相关评价体系。会同发改委、财政、农业、文化等部门,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组织实施作用,调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形成国家、省、地、县、乡、村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十三)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面宽,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科学地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实施工作。2009年要全面启动实施工作,做好规划制定,部署实施工作,做好宣传发动,明确建设思路,规范操作程序,严明工作要求,为实施工作打好思想、组织和工作基础。做到精心规划、周密组织、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十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政府工程,要保证扶持资金和配备的器材及时到位,取信于民。同时要严格资金使用监督与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要通过签订援建协议书,使实施对象认真履行权力和义务,确保建设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项目。将援建资金、设施和器材落到单位产权管理范围,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其完整与安全,并承担起维护和管理的职责。(十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的一项系统工程。在着重抓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同时,各级体育部门要全面加大农村体育工作力度。推进农村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站(点)的建设,培养和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农村体育骨干队伍,发挥其对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带动和指导作用。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坚持与生产劳动和文化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农民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并形成制度。做到组织到位、骨干到位、活动到位,引导更多的农民群众投身到体育健身活动中来,切实发挥体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十六)国家体育总局将建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工作评估管理机制;编发简报,及时交流各地经验和进展情况;建立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和汇总实施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实施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范文篇5
自年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来,我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工程的建设既增加了农村体育场地面积,又改善了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条件。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根据国家、省、市体育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现将我区“十一五”期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和使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体育场地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制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接到“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总结任务后,体育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门汇报。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我局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和使用情况工作总结,局班子领导极为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办公室,全权负责辖区内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和使用情况工作总结。并同时要求各有关街道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统计工作,做到工程建设信息畅通。
三是落实活动经费。本次统计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和使用情况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根据国家、省、市体育局有关要求,局里拨专款用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和使用情况统计工作,为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夯实了基础。
二、“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完成情况
通过本次统计,我区共有行政村59个,行政村人数78889人,已建成工程受益行政村人口数达63626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累计建设完成39个,占地总面积达114500平方米,人均面积达1.79平方米。其中达到一场两台的28个,低于一场两台11个。篮球架31副,乒乓球台59个,室外健身器材136件。地区投资31.75万,县级基础建设与配套资金投入139.45万。从工程的分布看:有28处场地建在村委会附近,11处建设在村民居住的小区内,器材完好率达到70%左右。年申请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4处,规模以上社区健身工程5处,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使用管理及活动开展情况
自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以来,基本上能够满足周边村民参与健身活动的需求。个别财政状况好的村在健身工程基础建设、周边环境绿化方面资金投入上力度大,既美化了锻炼场所环境,又为村民参加体育锻炼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已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全部对外开放,使农民健身工程设施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员逐年增加,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较往年有大幅提升。
四、“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体上来说农民参与健身的场地数量还是较少,特别是缺乏大型、器材数量多元化的体育活动场所。现有的农民体育健身设施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已建工程存在着器材数量较少、维修不及时等因素,建议省、市体育部门在下一步全民健身工程计划中,可以考虑增加器材种类和数量,保证质量,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中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工作中,我局做了大量工作,敢于创新,探索新思路,积极采取“三到位”措施,圆满完成工程建设工作任务。
(一)统一布局,组织到位。在实施农民健身工程工作中局里多次召开专题会,并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理顺关系,统一协调,为农民健身工程顺利建设铺平了道路。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范文篇6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以来,工业园区党委、管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作为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和政府关心农民文体生活的具体举措,园区立即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体育工作领导任副组长、体育中心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各村主任任成员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明确要求,并由园区体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与协助县体育局搞好器材安装、场地建设等工作
二、规范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党和政府为农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一项惠民工程,质量好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农民健身工程本身。在推进这项工作时,我们注重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尊重各工程所在乡镇行政村村民的意愿,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点环节。一是在选址时做到统筹兼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布局科学合理,场地产权清晰。二是抓好场地建设质量。在施工前,我们要求各行政村、学校要按照场地规格设计好场地图纸,每块场地四周原则上要同外延伸2米,方便群众观看或开展其他文体活动。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场地尺寸、用料等标准都做了明确的要求,并逐一深入到工程现场,督促建设进度,检查建设质量,确保按照标准实施,不出现质量问题。
三、加强维护,积极开展农民健身活动
一是园区体育管理中心多次开展对园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10年,在在县体育局的协助下,园区更换了白石村小学旁篮球厂篮球板。经排查,中端村篮球场由于建设中端南路,现已拆除;老山铺村篮球架目前已损坏,无法更换,已上报县体育局。
二是积极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园区每年会举行1-2次农民体育运动会,主要开展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拔河比赛等体育活动。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各村两委班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器材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安全健身。园区农民体育运动年均活动人次达5500人次。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体育器材年份较旧,大部分部分器材在属露天安装,较容易损坏,有些器材损坏后可更换,但乒乓球桌等器材损坏后就难以更换。同时,向上级再申请配备器材的程序多、数量有限,致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难以成为一种长效的健身工程。
二是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健身知识缺乏,对体育健身的兴趣不高。
五、建议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范文篇7
一、形势与任务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素质,改善生活质量,更可以繁荣先进文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提升农村的文明程度和农民的文明素养,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对实现“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农村体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但由于受条件制约,农村体育仍然是体育事业的薄弱环节,体育场地设施医乏、体育组织建设滞后,使农村体育活动开展时冷时热、时断时续,城乡差距越来越大。
我省是一个农业人口占70%以上的农业大省,农民是我省最大的社会群体。农村体育工作作为我省群众体育工作的三大重点工作之一,它既是群众体育工作的重点,更是群众体育工作的难点。没有农民的体育健身,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健身,全民健身体系覆盖不到广大农村,《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就难以实现。因此农村体育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载体,值得高度重视,需要着力加强。
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农民逐渐过上了富裕日子,闲暇时间增多,但文化体育生活却相对贫乏,生活方式落后,生活质量没有明显改善。广大农民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越来越高,“生活奔小康,身体要健康”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抓住体育场地建设这个基础环节,发展深受农民欢迎的硬化篮球场地,通过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体育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逐步改变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落后的局面,为农村体育工作的发展提供平台、夯实基础,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村级小型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把体育场地建到农民身边,积极推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民身体素质,努力缩小城乡居民健康差距,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项目实施要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坚持从实际出发,建设项目和规模可灵活掌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投入,量力而行。
2、整合资源,有效利用。场地建设要与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尽可能与学校、文化站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发挥综合效益。
3、地方为主,多方参与。项目实施的主要责任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和省给予指导和适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共同参与农村体育发展。
4、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从有条件的行政村做起,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由点到面,从易到难,逐步推进,滚动发展。
5、农民自愿,民主决策。项目建设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听取当地农民群众意见,征得所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把政府支持与农民自觉自愿结合起来。
(三)发展目标与任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关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到2010年在全国完成10万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使六分之一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按照国家总体要求,我省目前有23265个行政村,**末要完成4000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农村体育组织网络和体育骨干队伍,促进当地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经常开展,使农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
三、建设内容与标准
(一)建设内容
在具备条件、有建设积极性的行政村,利用村级公共用地,建设1片硬化的标准篮球场,并配置1副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施,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需求。
(二)建设标准
硬化标准篮球场必须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在篮球场的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他体育活动。
(三)项目遴选原则
确定的项目行政村和乡镇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
2、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职责,保障设施的长期有效利用;
3、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热情高,有场地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且经民主决策,征得村委会同意;
4、有场地设施建设用地,无标准场地设施;
5、通过申报审核方式择优确定
四、资金安排
按照国家规定,“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的每个标准篮球场及配套器材平均需投资3万元,其中场地建设约2万元(含材料费和机械费,不包括人工费),器材费1万元(含一副玻璃钢篮板固定篮球架、二张水磨石台面钢架室外乒乓球台)。完成4000个行政村的农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共需投资1.2亿元。完成上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共同筹集,按5:3:2比例安排。各级政府负责承担地方配套资金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可引导农民自愿义务投工投劳,但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事关农村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事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大局。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必须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进行。要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到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发展农村体育工作的政府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的组织实施作用,调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形成国家、省、市、县、乡、村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面宽,各市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实际,摸清情况,按照要求动员符合条件的县(区、市)积极申报,并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申报工作方案。要把工程建设与村镇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统筹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等村级公益事业设施建设,在保证向农民开放并方便使用的条件下,尽可能与附近学校、文化站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真正做到一场多用、共建共享。做到科学规划、周密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工程,要保证建设资金和配备的器材及时到位,取信于民。
要严格资金使用监督与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要通过签订援建协议书,使实施对象认真履行义务,确保建设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项目。将建设资金、设施和器材落到单位产权管理范围,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其完整与安全,并承担起维护和管理的职贵。
(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的一项系统工程。
在着重抓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同时,各级体育部门要全面加大农村体育工作力度,推进农村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站(点)的建设,培养和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农村体育骨干队伍,发挥其对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带动和指导作用。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坚持与生产劳动和文化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农民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并形成制度。做到组织到位、骨干到位、活动到位,引导更多的农民投身到体育健身活动中来,切实发挥体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配合新农村建设的宣传,结合农村举办“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群体系列活动机会,利用全民健身周等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重要性和意义,引起各级政府对农村体育工作的重视,引导农村基层体育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对工程实施情况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对实施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市、县、乡、村要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建立县、乡、村三级使用管理制度。由县级体育部门与实施对象签订协议书。实施对象要认真履行权力和义务,确保建设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项目,将援建资金、设施和器材落到单位产权管理范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护其完整与安全,承担维护和管理的职责。村委会配备养护员,负责看护场地设施,保持场地器材的清洁卫生,保证设施不被侵占,器材不被损害,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功能完好,使用安全。各市每年底要将本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材料上报省体育局。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将对各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范文篇8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23个乡镇,357个行政村。近年来,我县的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主要有以下几块:
1、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达143个:其中2006年实施了1个,2007年实施了4个,2008年实施了17个,2009-2010年实施了21个,2011年实施了10个;2012年实施了29个;今年正在实施的工程点达61个。
2、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达3个:其中2012年实施了2个,今年正在实施1个。
3、全民健身路径工程1批:即镇健身路径工程;
4、在新农村建设点、“三送”点实施有大小、规模不等的体育健身工程。
实施的143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5批的健身路径工程中已拨付场地建设补助资金达94.5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突出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
我县成立了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体育局、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并设立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日常事务。
(二)找准切入点,与新农村建设统筹兼顾,做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
我县将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新农村建设点在挂点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认真做好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一是坚持节约优先、规划优先、环保优先,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村容村貌整治相结合,充分利用荒地荒坡、废弃水塘、闲置房屋,或填平,或翻修,因地制宜,综合整治,变废为宝。既解决了地脏水臭问题,又建成了体育健身设施,美化了村容村貌,使农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显著改善。二是把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培育新农民、创建新村镇、塑造新风貌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不仅促进了城乡体育、区域体育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增强了农民身体素质和生产经营、就业创业能力,而且带动了村镇的整体规划,改善了农村发展条件和生态人居环境,提升了农村发展的软实力
(三)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与广大农民朋友利益密切相关,涉及土地、劳力和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着力加强了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板、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宣传片,印制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的意义、作用。通过宣传,农民群众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尤其是全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全面铺开后,立即受到各乡村的热烈响应,出现了争着要求实施的现象。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用典型说话,通过组织干部群众到已建好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示范村学习考察、比赛交流,让大家相互启发、相互促进,学有方向、干有目标。
(四)建好管好用好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我们在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上着力把握好以下关键点:
第一、在选址工作中,强调农民自主申报、乡镇政府推荐和严格考察。
第二、在日常管理中,我们要求各村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乡镇政府要监督到位。
第三、培养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指导农民群众用好体育健身器材,充分发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作用。七年来,我县累计培养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357名,做到了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涉及面广,单个项目资金数额较小,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切实解决好。
一是经费不足。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原定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村0.7万元的场地建设费已远远满足不了项目建设,大多数行政村无资金积累和收入来源,造成建设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二是进度不均衡。个别乡镇对项目建设只做一般性安排,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致使项目建设滞后;
三是部分行政村难以落实建设场地,造成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甚至擅自更换工程点;
四是个别行政村器材管理不善,导致器材受损现象。
四、工作建议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范文篇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以建立和完善符合县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面向农村、服务群众,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推进群众体育设施建设,为建设体育强县、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加快进入全国百强县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县共完成55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农村体育组织网络和体育骨干队伍,促进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经常开展,使农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
三、建设内容
在具备条件、有建设积极性的行政村,利用村级公共用地,建设1片硬化的标准篮球场,并配置1副篮球架、2副户外乒乓球台。
四、建设标准
混凝土篮球场由各项目行政村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在篮球场的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他体育活动。
五、实施范围
2012年市体育局、财政局确定的我县55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
六、资金安排
投资规模:每个项目投入为40000元。其中器材资金投入10000元,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采购配备1副篮球架和2副乒乓球台;场地建设30000元。
投资比例:55个项目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2:1:1比例安排,即省投入20000元,市投入10000元,县配套10000元。
七、实施步骤
(一)各乡镇、工业区按照建设指标任务和场地建设要求,在2012年3月10日之前确定项目建设点,并报县教育(体育)局。
(二)市体育局下达2012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任务后,县政府与各乡镇、工业区签订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目标责任书。
(三)各乡镇在6月底之前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建设任务,并将验收合格的竣工场地相关材料、照片(捐赠协议、目标责任书、验收手续、宣传资料等)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四)县体育局将于7月份对工程项目竣工场地进行逐点验收。
(五)场地建成后,由市体育局对场地验收合格的单位配送和安装体育器材,各项目村给予支持、配合。
(六)2012年11月份,县民生办对各乡镇、工业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七)2012年12月份迎接省、市民生办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工业区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重视和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工作,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支出预算,列入相关评价体系;各乡镇、工业区要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做好实施工作。
(二)严格资金使用监督与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场地建设要按照项目建设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体育器材到位后组织捐赠仪式,并积极配合、协助厂家及时安装器材;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按时序推进工程进度。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范文篇10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支持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坚持“强基层、打基础、保基本”的工作方向和“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引导扶持、地方为主”的原则,加快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均等化,增强基层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广大群众受益。
二、建设任务
2013年全县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2个。各乡(镇)具体建设任务见《2013年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分配表》(附件1)。鼓励各乡(镇)超额完成建设任务,超额部分计入下一年度已完成任务数,享受同样的扶持政策。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建设内容
1、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块带看台的水磨石(或丙烯酸,或硅pu)灯光篮球场,1块放置4张乒乓球台的活动场地,1块放置15件健身器材的活动场地,1块门球场或羽毛球场或网球场,以及必备的灯光、篮球架、乒乓球台、路径器材等器材设施。
2、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a类:1块混凝土篮球场并配备1副室外标准篮球架、2张室外乒乓球台。篮球场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他体育活动。
b类:为项目行政村配备6件室外健身器材(需有不低于80㎡硬化的休闲健身小广场)。各乡镇只能申请一个b类项目。
(二)建设标准
具体建设标准参照《2013年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指导手册》。
四、选址原则和要求
(一)选址原则
1、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优先选择乡镇领导重视体育工作,群众有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传统和热情,体育工作基础好,建设积极性高,有较强的经济配套能力,无标准场地设施的乡镇。具体项目点应安排在乡镇所在地(原则上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1㎞以内),符合当地乡镇总体规划要求,优先考虑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相结合,有不少于1800㎡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空置建设用地,周边群众居住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保证开放,便于群众使用。
2、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选择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群众体育需求旺盛,建设积极性较高,有体育组织和体育骨干,体育活动开展普遍,建设用地条件有保证,无标准场地设施,坚持公益性用途,体育设施管理、维护能力强的行政村。工程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老年活动场所等公益事业设施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配套建设,要把政府支持、各方参与与农民自觉自愿结合起来,以发挥更大效益。在保证无条件向农民开放,并免费使用的前提下,篮球场可以与附近学校体育场地实施建设(教学区与活动区分开的)相结合,做到一场多用、共建共享;健身器材出于适用人群、使用效率及安全等因素考虑,不宜放在学校内。
3、合理选址、不占耕地、不强拆民房、不摊派,依法征地、划清场地界址,明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4、所选的项目必须具备开工条件,能保证工程在2013年10月底前建成使用。
5、已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的乡镇和行政村不得重复安排。
(二)选址要求
1、体育场地设施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顺畅,管理维修方便,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指标。
2、场地建设应根据所选运动项目特点,合理安排,满足各运动项目的朝向、光线、风向、风速、安全、防护等要求。
3、注重环境设计,充分保护和利用自然地形和天然资源(如水面、林木等),考虑地形和地质情况,减少建设投资。
4、场地选址应避开地质环境复杂的地区(如岩溶发育地区、填涂层较厚地区、膨胀土地区以及地下水含氟实行地区等)。
5、要与污染源、高压线路和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之间的距离达到有关防护规定。
五、资金安排
(一)投资原则
坚持地方投入为主、国家和省级体彩公益金扶持为辅、社会筹资为补充的资金投入原则。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投入20万元,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a类每个投入3万元,b类每个投入1万元,国家和省级体彩公益金给予一定扶持,鼓励社会资助。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乡(镇)、村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备,提升建设档次,形成多功能体育文化广场和体育公园。
(二)扶持办法
1、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项目由国家和省级共扶持11万元,其中6万元器材(包括15件健身器材、4张室外乒乓球台、1副移动钢化玻璃篮球架、4套室外灯光),5万元补助场地建设。
2、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a类每个项目由国家和省级共扶持1.7万元,其中1万元器材(包括1副室外独臂地埋式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0.7万元补助场地建设。
b类每个项目由国家和省级扶持价值1万元的器材。
3、器材由省体育局统一采购后提前配发,场地补助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下拨到项目点。
六、实施步骤
(一)2013年4月20日制定并印发《2013年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二)2013年4月28日前各乡镇完成选址、申报;
(三)2013年5月6日完成向市申报;
(四)2013年5月20日前确定项目乡镇和行政村,开工建设;
(五)2013年7月30日前完成器材配送;
(六)2013年10月30日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七)2013年11月6日前完成县级自查验收。
(八)2013年11月25日前做好迎接市、省两级的抽查验收;
七、申报办法
(一)各乡(镇)按本实施方案要求,填写《2013年省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申报总表》。
(二)拟建乡镇填写《2013年省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申请表》(附件4),行政村填写《2013年省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申请表》(附件5),并加盖有关部门公章。
(三)请各乡(镇)于2013年4月28日前将本乡(镇)申报总表、项目申报表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名单送县体育局办公室。
八、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完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切实举措,也是体育部门唯一一项列入了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的任务,也是今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中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务,更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重视和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工作,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当地惠民、实事工程,同时将健身工程设施情况列入相关评价体系,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安排。
(二)广泛宣传,严格申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从2006年设施以来,极大改变了我县农村体育设施缺乏的状况,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支持,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有少数乡镇宣传发动还不够深入,影响了群众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认识程度和申报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宣传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义、作用。要建立健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申报机制,通过建设点自主申报、乡镇民主推荐、县体育局严格考察,将申报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调动建设点申报的积极性。
(三)加强组织,细化措施。各乡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三送”活动、土坯房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健身休闲广场、文化大院、村民活动中心、宗族祠堂修缮等公益事业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借势借力、齐抓共建,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综合利用率。在布点时优先在2013年度全省新农村建设8000个省级村点和市县自建村点,以及设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中心镇、中心村中选择安排。
(四)健全培训,发挥作用。要通过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和行政村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站(点)的建设。每个项目乡镇至少培养2名、每个项目村至少培养1名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并充分发挥其对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带动和指导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切实发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阵地作用。培训名单随项目申请表一同上报。(附3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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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6 19:11:17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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