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范文10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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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范文篇1

关键词:监管影响分析;成本收益分析;立法评估

一、监管影响分析的内容与发展

(一)基本内容

政府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监管法规来实现他们的目标,因此,这些监管法规成为了政策工具的主要部分,必然会对社会不同群体产生不同影响。其中,有些影响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但是,也有很多影响是“隐藏的”,不易在短期内察觉的,或者至少是在考虑监管法规时很难被识别出的。监管影响分析运用具有一致性的分析方法(如成本收益分析),系统地识别和评估新的监管提案或现存的监管制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成本、收益和影响,可以帮助监管者认识会受影响的群体以及影响的程度。

监管影响分析是一个比较的过程,主要体现在对各种可供选择监管方案的比较之中,(当然,这些可比较的方案必须是可测量的,而且需要基于同一种评估方法),通过比较,监管影响分析可以为监管者提供有关各种选择的成本收益信息,以便他们最终选择最为有效率和有效果的方案。此外,监管影响分析中涵盖公众咨询过程,可以为公众的广泛参与提供渠道与保障,通过广泛的征求意见,获得更好的信息,以便为分析提供坚实的基础。

监管影响分析意在成为一种工具和决策过程,为监管决策制定者提供信息,决定是否和怎样监管实现公共政策的目标。作为一种工具,监管影响分析通过成本收益分析与比较各个可供选择的方案,系统地审查政府行为的潜在影响;作为决策过程,监管影响分析将整合咨询,政策开发与规则制定为一体,以便在事前就监管法规在某一阶段的预期影响,与公众广泛沟通,并在事后辅助政府评估已颁布的现行监管法规。

监管影响分析可以尽可能地帮助监管者选择并制定出既有效果的又有效率的监管法规。有效果是指监管法规能够实现监管目标,有效率是指监管法规可以用最小的总成本实现监管目标。有效果和有效率都是很重要的,因为监管资源是有限的。监管不仅有收益,更有成本,不恰当的监管会给经济增长造成阻碍。因此,监管法规的设计与选择好坏至关重要。通过运用监管影响分析,监管者可以改进决策制定过程,促进监管决策更为系统性,连贯性与一致性。可以说,监管影响分析制度建立与完善,意在改进监管质量,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为各国政府进行监管改革提供了基础。

oecd(1995)通过列出了监管者在进行监管决策时,需要考虑的十个问题,基本给出了进行监管影响分析的逻辑。这十个问题包括:一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否被清晰的界定,特别是要弄清楚问题产生的原因与本质;二是政府监管行为是否合理正当的;三是要考虑多种可选择的监管方案,并运用成本收益分析进行比较,指出主要确定的监管方案是否是最好的;四是要说明监管的内容和程序是否具有合法性;五是政府监管适当的水平是什么;六是监管法规的收益是否能证明成本的合理性;七是监管对社会各个群体的影响是否透明;八是监管法规是否清晰、连贯、可理解;九是是否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十是如何实施。这些问题很重要,反映了oecd国家良好决策制定的主要原则,通过提高监管法规的法律和事实基础,有利于促进政府监管更为有效果和有效率,有利于辅助监管者制定更好的政策,有利于建立更有序的且可预测的决策制定过程,有利于识别出那些已经过时的或者不必要的现存监管法规,有利于促使政府行为更为透明化

从形式上来看,监管影响分析可以表现为一份用来辅助监管者进行决策的报告。而一份完整的监管影响分析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议案主题;监管政策的目标与影响;对监管问题的评估;考虑不同的替代方案;对所有方案进行评估;公众参与;执行策略,以及监控和评估的过程。一般来说,监管影响评估的有效使用依赖于准备分析报告的过程。

(二)发展

监管影响分析在oecd国家的发展脉络,可以从两个层面来从描述:一是监管影响分析的实践发展,即在各个成员国的适用情况;二是监管影响分析的理论成果,主要体现在oecd颁布系列重要文件中。

(三)实践发展

1974年开始,oecd部分成员国首先开始采纳监管影响分析,系统地提高监管质量。随着越来越多的成员国对监管影响分析的青睐,截至2008年,几乎所有的oecd成员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监管体系和制度,对新颁布的监管法规在制定之前都要进行某种类型的监管影响分析。以下将援引oecd于2009年的文件《regulatoryimpactanalysis:atoolforpolicycoherenceregulatoryimpact》中的图表,以说明监管影响分析的发展趋势。

由图1可以很直观地观察到监管影响分析在oecd成员国间的发展趋势。从1980年的仅有两三个国家适用监管影响分析;到2004年,当时28个成员中有14个国家采纳了监管影响分析;直到2008年,几乎所有的oecd成员国家对监管影响分析进行要求与规定。

以下分别就监管影响分析在美国、加拿大、英国的发展进行简要概括:

1、美国

监管影响评估制度最初产生于美国。自1969年美国制定《国家环境政策法》以来,经过近40年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监管影响评估制度在美国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分析体系,并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975-2000年间美国监管改革与监管影响分析制度的成功建立与发展得益于自福特以来六位总统的不断努力,尤其是在里根总统时期形成了以强调效率、责任和透明度为主要目标的监管影响评估分析制度框架。此外,他认为有效的监管改革离不开监管影响评估的应用,因为其有利于提高监管的经济效率,使监管具有高度的责任性,保证监管对公众的透明度和开放度。litan,roberte.和hahn,robertw.(2005)回顾了美国监督影响评估制度在总统层面的建立与发展历史,即从尼克松的“生活品质”评价程序(thequalityoflife)、福特的“监管对通货膨胀的影响报告”、卡特的“监管分析审核小组”,到里根总统12291号行政命令、乔治·h.w.布什设立的竞争委员会(counciloncompetitiveness),再到克林顿总统的12866号行政命令以及小布什时期的12344号行政命令。

2、加拿大

自从1978年,要求对重要监管法规进行专业化的社会-经济影响分析,加拿大的监管影响分析系统就一直在不断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监管改革集中于特殊的取消监管方案,以及通过年度监管规划方案的公开改进公民获得信息的程序。直到80年代中期,特殊规划改变的过程体现了监管影响分析的进一步的发展。例如,从1986年开始,要求对所有监管提案进行监管影响分析。通过引入新的操作指引,培训课程以及商业影响测试等工具,对议案的监管影响分析在实践中,一直在不断地发展和演进。监管影响分析,监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助政府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的总体经济议程,增强了加拿大监管的更为有效果和有效率。

3、英国

由英国政府部门针对新的或者修订的监管法规对商业影响进行的量化分析,在监管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尝试对企业由于遵循监管而产生的成本进行评估(遵循成本评估),但是这些评估并不总是具有一致性和综合性。因此,从1992年开始,作为加强监管改革的一部分,英国政府采取了行动意在提高对遵循成本评估的质量。遵循成本评估是对企业、慈善机构或者自愿组织由于遵循监管法规而产生的成本,进行地系统化和定量化的评估,它的目的是要告诉监管者、议会成员、企业和其他利益群体有关可能发生成本的信息,以便于进行评估,减少不必要的负担。为了更好地加强对监管议案的系统性评估,1996年5月,英国引入了监管评估制度,要求对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监管议案进行成本收益的量化分析,运用风险评估技术识别监管及其选择方案的收益,意在量化和评估这些收益,以便与对企业、消费者和政府带来的成本进行比较。

监管影响分析也是一个不断积累和学习的过程。目前,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也在对监管影响分析进行不断的重要修正与扩大,包括风险评估、对竞争影响的评估、对数据收集方法的改进。

(四)理论成果

oecd一直以来致力于总结和改进监管影响分析的研究中,这点清晰地体现在oecd颁布的有关监管影响分析的系列报告与指引中。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早在1995年就建议各国政府在制定监管决策时需要考虑一些问题,基本形成了监管影响评估的分析框架。oecd(1997)介绍了监管影响评估在加拿大、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应用与发展历史,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十条有益的建议,其中包括使用一贯而灵活的分析方法,与政策制定者有效沟通,公众的广泛参与等。oecd(2002)全面调查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成员国监管影响评估的具体实施情况;oecd(2006)指出监管影响评估没有单一的模式可循,其设计必须考虑国家的政治、社会、文化和法律背景。oecd(2008)针对监管影响分析制度框架的设计经验与教训进行了总结,对发展中国家如何理解和借鉴监管影响分析制度提供了指引。oecd(2009)强调了监管影响分析,作为促使监管政策连贯性与一致性工具的重要作用,指出了影响监管影响分析质量的决定因素,特别提到了监管影响分析的方法论体系的构建,包括估值、风险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谈到了监管影响分析在公司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此外,一些著名学者也对监管影响分析问题进行了梳理与研究。例如,scotth.jacobs(1997)指出监管影响分析具有重要的分析和交流功能,从本质上来说,监管影响分析意在扩大和厘清监管决策的相关要素。此外,他还指出了政府进行监管影响分析的四点主要目标,并通过列表的形式总结了监管影响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scotth.jacobs(2006)通过总结先进国家,在监管影响分析过程与方法中的经验与教训,指出了监管影响分析质量呈现u型曲线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建立高质量监管影响分析的四个主要步骤及四种分析方法。

二、国际经验

oecd(1997)根据监管影响分析在各成员国家的发展,总结了十点成功经验,其中包括:一是对监管影响分析给予了最高的政治重视程度;二是审慎地分配监管影响分析的责任;三是培训监管者;四是使用前后一致的,且具有灵活性的分析方法;五是开发和实施数据收集策略;六是监管影响分析的集中;七是将监管影响分析整合到决策制定过程中,而且越早越好;八是披露结果;九是与各方进行广泛沟通;十是将监管影响分析适用于现存的和新的监管法规中。鉴于篇幅和论述重点的有限,这里会将以上十点经验概括总结为五个方面。

(一)制度保障

监管影响分析在oecd国家的成功,首先得益于各国政府对监管影响分析给予了很高的政治重视,比如说通过法律或行政命令的形式予以确认和支持。oecd的经验表明,政治重视程度越高,监管影响分析进行地越好。当然,政治重视程度主要体现在制度保障上,即通过一系列配套的法律制度予以确认和支持,明确要求法规的制定者们接受、掌握,并在实践中如何认真地贯彻监管影响分析。

oecd国家对监管影响分析的制度保障来源主要有以下具体表现形式:法律、总统命令、行政命令、内阁指令、首相指导方针等等。根据各国历史背景,行政文化等不同,可以将监管影响分析的制度保障大体划分为以下四大类:一是基于法律,代表国家有捷克、韩国和墨西哥;二是基于总统命令,代表国家是美国;三是基于首相命令或指引,代表国家有澳大利亚、奥地利、法国、意大利和荷兰;四是基于内阁指令或决定,政府决议,政策指令等,代表国家有加拿大、丹麦、芬兰、爱尔兰、日本、新西兰、挪威、波兰、德国、葡萄牙、瑞典和英国。

到2005年,oecd国家大部分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了监管影响分析的实施,这点主要体现在各国纷纷通过立法要求在制定监管法规是要确认成本和收益。oecd(2006)通过1998年和2005年各国对成本收益分析的法律要求的明显对比,反映了监管影响分析的发展趋势。例如,在1998年时,oecd成员国中只有10个国家对成本收益分析有明确的法律正式要求,但到了2005年,则发展到了20个国家。

当然,正是由于政治重视和一系列法律制度的保障,才能确保了监管影响分析被有效地纳入到整个监管决策制定的过程中,并且,尽可能更早地为决策制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更好地辅助监管决策者进行选择与判断。

(二)分工明确

监管影响分析的实施依赖于在行政机构内,监管影响分析团队构建和分工。根据监管影响分析内容与所处环节的不同,政府的不同机构一般都会各有分工,各司其职。

根据oecd的经验,监管影响分析的分工主要体现在各个监管部门和独立的质量控制部门之间的差异方面。各个监管部门作为监管法规和监管影响分析的发起者,具有获得相关信息和技术的信息与人力优势。作为独立于监管机构的质量控制与审查机构,主要运用相关资源和技术对监管机构提交的影响分析报告进行审核。当然,为了更好地进行监管影响分析,在监管部门和独立审核部门都会邀请一些专家学者参加。

为了加强监管部门间以及与独立机构间的沟通与协调,oecd国家通常会有两种制度构建。一种是集中的制度框架,即在政府核心建立一个审核组织用来推进监管改革。它的权力支撑来源于首相办公行政或者预算决策制定制度,如美国设在政府管理预算局omb下的信息与管制事务办公室oecd。另一种是非集中的制度框架,并不依靠特殊的审核部门,而是通过在监管部门之间建立协作机制来达到政策目标。

此外,一些国家依靠咨询外部的专家来推动监管影响分析,但是,根据oecd的总体经验来看,建立一个具有交叉功能的核心机构,对推动监管影响分析来说是很重要。

(三)专业培训

大部分的监管者并不具备执行监管影响分析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因此,若想让监管者进行高质量的监管影响分析,就必须对监管者进行培训和专业能力的建构,这对于成功地系统实施监管影响分析至关重要。

根据经验,oecd国家在专业培训这点上达成了以下共识:

首先,必须建立监管影响分析的培训体系,通过培训,促使监管者清楚地理解监管影响分析方法和数据搜集过程,以及监管影响分析在确保监管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

其次,要尽早地进行培训,即在进行监管影响分析的初期,就应该充分重视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如可以将监管影响分析的培训纳入到对行政人员的职业培训中去。当然,培训也需要进行长期的投资,以应对人员调换和组织环境的变化。例如,自从2001年开始,意大利政府每年都会组织政府人员系统学习监管影响分析的课程;2003年和2004年,澳大利亚分别对四百多名监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此外,oecd国家在培训方面还有一点很值得借鉴的经验,就是在监管影响分析方面会系统地手册和相关指引文件,来辅助培训。一份好的手册和指引,不仅会系统梳理经验教训,还会及时更新以反映现实中特殊的要求与变化,可以通过案例很具体地展现监管影响分析的流程和方法,提供搜集数据的具体指导意见,确保人员更为精准地进行监管影响分析。

再次,培训不能仅限于实施监管影响分析的行政人员,民众和企业都会从类似咨询过程的培训中收益,如通过充分认识监管影响分析的重要作用和流程,企业可以在监管中更为有效地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

最后,培训需要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定期性、持续性与连贯性,其中需要各方的配合与努力。

(四)方法科学

监管影响分析设计和实施的核心是应该采取何种方法来进行分析。目前,oecd国家常用的分析方法包括:成本收益分析、成本有效性分析、成本/产出分析、财政预算分析、社会-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结果分析、遵循成本分析以及企业影响测试等。在监管影响分析的早期,大部分的研究注意力都在关注成本问题,但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收益问题也应该被纳入评估之中。因此,成本收益分析成为了主流方法。oecd(1997)报告中明确要求监管法规应该“产生收益,并能证明成本的合理性”,考虑对全社会分配的影响,这条规定以收益-成本测试的形式在各国得到了具体适用,并得到普遍欢迎,因为经过收益-成本测试的监管法规符合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原理。

oecd国家的经验实践表明了监管影响分析制度应该对所有的监管决策适用收益-成本原则,但是,分析的形式应该建立在对可行性和成本的经验判断的基础上。其实,上面提到的一些具体分析方法,从本质上来说都是成本收益分析。而且,我们可以发现,越是主张对监管影响分析进行改进的国家,越是会支持采纳成本收益分析。当然,成本收益分析也有适用上的局限性,特别是对于一些难以量化或货币化的收益和成本来说,比如社会公平。因此,可以运用其他方法辅助成本收益分析。

监管者应该在选择可适用分析方法时,可以保持一定灵活性,但也要注意方法之间的适用前提假设,以及侧重点的不同。从而,最大可能地保持分析方法的前后一致性和严格性。

(五)广泛沟通

oecd国家在监管影响分析的广泛沟通经验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上,第一个层面是政府部门之间的内部沟通,以确保监管法规政策之间的一致性与协调性;第二个层面是就监管影响分析的结果征求政府部门之外的所有相关群体的意见,以确保结果的公开性与透明性。

为了确保监管影响分析的一致性与协调性,政府部门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机制。根据oecd国家的相关经验,为了扩大信息沟通渠道,通常会成立一个信息沟通的协调小组和机构,收集整合监管影响分析中所有监管者的信息和活动,然后定期地召开协调会议,比如茶话会形式。这种协调机制可以很好地帮助各个监管机构找到解决不一致性或是矛盾性的问题。

当然,监管影响分析的主要成效取决于它提出多种可供选择方案的能力。监管影响分析的结果应该与公众、企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沟通。与对外的广泛沟通可以帮助监管影响分析吸取教训,纠正错误。因此,对外的广泛沟通就不仅可以将监管影响分析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披露,还可以将以往通过监管影响分析识别出的无效率监管议案的案例进行汇总。这些对提高信息与监管质量都是有意义的。总体上来说,oecd国家在进行对外披露时,主要有三种选择形式:一是通过咨询形式披露监管影响分析,如加拿大、丹麦、欧盟、芬兰、意大利、墨西哥、新西兰、挪威、波兰、瑞典、瑞士、英国、美国、日本和葡萄牙;二是只有进过专家咨询后才能对监管影响分析的结果进行披露,如澳大利亚、法国、冰岛和荷兰;三是选择不披露,包括奥地利、爱尔兰、韩国、西班牙和土耳其。

当然,沟通必须与监管的政策目标相一致。负责监管影响分析的机构应该明确识别出会被监管法规影响到的主体,从而更有针对性地锁定沟通利益相关者。此外,也要研究如何将信息更有效地传达给目标群众。

三、中国借鉴

从oecd监管影响分析的发展历史来看,设计和实施一个综合全面的监管影响分析并不是很容易的,是一个长期努力,循序渐进的过程。监管影响分析可以帮助监管者制定出更为成本有效的决策,减少低质量和不必要监管法规的数量。通过鼓励咨询和受影响群体的参与,可以促使决策过程和结果更加透明,增强管理的一致性与互动性。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说监管影响分析的范围、数据搜集的方法等等。

中国目前已在中央和部门省市开展了立法后评估的试点工作,立法后评估从本质上来看,应该是监管影响分析的一种,侧重的是对现有监管法规的影响评估。从目前试点的运行来看主要暴露出了四点问题:一是制度不健全;二是理论研究不足;三是专业人员缺乏;四是过程不透明。正是由于缺少法律法规、理论研究、专业技术的保障,导致了立法评估执行难,不规范的问题,几乎各个试点都有自己的一套评估模式,从评估内容、形式到过程都很不同;鉴于我们暴露出的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充分学习和借鉴oecd的国际成熟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实际,进行相应调整和必要修正。

(一)建立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

立法评估可以就现行法律的实施效果给监管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以便进一步修正或者废止,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首次提出了要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收益分析制度。各个地方也相继出台文件要求对重大影响的监管法规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但就目前来看,中央和地方有关立法评估的要求主要采取的是以政府文件或意见的形式进行规定,而且要求多为原则性和指示性,缺少具体性和操作性。从oecd国家监管影响分析的成功经验,我们知道,对立法评估的要求所设定的法律层级越高,实施和贯彻的效果越好。仅靠政府文件或指示精神,对立法评估,成本收益分析进行概括性的要求,很难保证其在实践中的有效落实与强制执行力。而且,由于缺乏具体执行和监督措施,立法评估也容易流于形式。因此,待时机成熟,我们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配套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对立法评估予以制度保障。

在建立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方面,我们可以首先对现存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和修改,可以对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提出议案和修改议案部分进行梳理和完善,进而从法律上,明确要求监管机构进行立法评估,确定立法评估的法律地位,完善立法评估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和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并逐步构建对立法的事前和事后监管影响分析制度,促使立法评估有法可依。

(二)重视理论研究

从2000开始,中国就已经开始了立法后评估的试点工作,但相比实践的发展,有关立法评估的理论研究工作则相对滞后。在理论研究方面,我们应该多向国外学习,国外的研究很丰富,也很具有体系性,从监管影响分析制度,到具体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都有很多的学者进行研究,并积累了丰厚的研究经验和成果。

当然,立法评估的理论研究来源于实践,也应该最终用来指导和服务实践。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系统学习国外的先进理论,丰厚理论储备,开拓研究视野;另一方面,也要针对中国立法评估实践中的经验教训进行及时总结与梳理,针对中国的特殊问题,特殊情况,形成自己的理论研究体系。

较好的理论研究需要研究者具备综合的知识体系,不仅要有法学背景,对中国立法体系和法律制度有系统地了解和把握、还需要有经济学、数学、统计学等能进行量化分析的学科知识。

(三)加强培训

想要进行质量高的立法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都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方法,针对中国目前立法评估试点中暴露的评估人员缺乏专业知识背景和技能的问题,中国应该建立起立法评估的培训体系,相关部门应该定期地进行专业培训,邀请国内外的专家学者授课,系统介绍和详细学习立法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的理论和方法。当然,培训要具有连贯行与长期性,从而更好地促进评估人员适应现实的发展与需要。

当然,培训也不能局限在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对通过向公民披露信息与征求意见的过程,向群众进行相关常识的宣传与教育。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向香港学习,香港政府为了使公众更好地了解税收财政的常识,进而监督财政支出,定期会通过宣传漫画手册的形式向公众免费派发。这些好的形式,我们应该进行借鉴,如为了让民众知道立法评估的基本内容和过程,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监督并提议,我们也可以在网站、报纸或手册上,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或图画进行宣传。

(四)评估过程透明化

立法评估的宗旨是要通过议案或者现存法律的预期或现实效果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不仅需要专业工作人员、专家学者,更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为了促进立法评估的透明化,立法评估的内容、程序和结果,都应该向公众、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披露。

就目前来说,我们的立法评估多是内部评估,即便有邀请外部的专家学者,也缺少公众的广泛参与。而且,披露的多是最终评估结果,缺少对评估过程和具体方法的披露。例如,在上海市立法后评估报告中,评估都会最后给每部监管法规进行打分,但是,在报告中却没有披露评分体系和打分的标准和依据。

oecd范文篇2

出于制定科技政策的需要,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已日益为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所重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是最早系统收集科技统计数据的国际组织,在世界科技统计界处于领先地位,对科技统计的国际标准化和规范化作出了重要的贡献。oecd的科技统计与科技指标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在组织上有一套机构,并有专业人员专门从事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指标研究工作,并把科技统计、科技指标与管理决策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注意统计数据的国际可比性,研究并制定了一整套科技统计手册,为科技统计工作提供了共同遵循的统一标准与规范;

系统地收集科技统计数据,并建立了科技统计数据库;

定期出版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出版物,并充分利用internet信息网传输信息;

为满足制定科技政策对指标的要求,十分重视研究能测独创新以及与知识经济有关的指标;

注意加强与非oecd成员国在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方面为合作、收集非成员国的科技统计数据并建立数据库。

以下对oecd的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的这些具体情况和特点分别进行简要介绍。

二、组织机构

oecd成立于1961年,其前身是欧洲经济合作组织(oeec),目前共有29个成员国,包括了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占全世界三分之二。oecd的职能主要是研究分析和预测世界经济的发展走向,协调成员国关系,促进成员国合作,经常为成员国制定国内政策和确定在区域性、国际性组织中的立场提供帮助。

oecd的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oecd成员国和欧共体各派一位大使级代表组成。理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会是oecd成员国举行会议和交换信息的机构,由各成员国以及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欧盟派代表组成,委员会内可设有专家组和工作组。针对不同的领域和议题,oecd共设有200多个委员会、工作组和专家组。

oecd的日常工作机构是秘书处,设在巴黎oecd总部。秘书处下设司或部,每一个司服务于一个或若干个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组或专家组。秘书处为oecd政府间的交流与协商提供信息和分析材料。为此,收集数据、分析和研究指标就成为秘书处的极为重要的职能和工作。

oecd的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主要涉及该组织的科技政策委员会(cstp)和秘书处的科技工业司(dsti)。cstp是oecd的常设委员会,由成员国以及作为观察员会的非成员国和国际组织的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成员国的科技政策、促进在科技领域内的合作。cstp(以及oecd的工业委员会)服务的工作机构,cstp所需要的科技统计数据、科技指标以及其他信息和分析材料都是dsti提供的。dsti下设的经济分析和统计处(eas)是主要从事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的机构。eas的主要工作是:对各成员国和部分非成员国进行r&d调查、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并建立数据库、编辑出版科技统计资料;编写科技指标为科技政策委员会提供信息和分析资料;组织专家研究科技统计方法和指标、组织编写各类统计手册和规范。

为了确保科技统计数据和科技指标的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不断改进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以满足cstp的需求并提高反映科技政策和国家特点的有效性,cstp下设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nesti)。nesti由各成员国以及联合国和观察员国家的代表组成,它是对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建议和协调的机构。eas的有关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的工作计划、各项工作的结果、提交给科技政策委员会的分析材料、科技指标、科技统计的标准与规范等都得经nesti进行检查和审核。该专家组还可以就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工作向cstp提出建议,经批准后由eas具体实施。此外,nesti还可以协调各成员国的科技统计,各成员国和观察员通过各自代表可以交流在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也可以组织各成员国有关专家进行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研究。

三、科技统计标准与规范

制定科技统计标准和规范是科技统计的基础性工作,oecd为此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自1963年以来,oecd相继编撰正式推出了5本手册,按出版时间顺序依次是弗拉斯卡蒂手册、tbp手册、奥斯陆手册、专利手册以及科技人力资源手册,统称为《弗拉斯卡蒂系列手册》。这些手册涉及到科技统计的广泛领域。弗拉斯卡蒂手册和科技人力资源手册是计量投入r&d的资源和投入科技活动的人力资源的标准和规范,奥斯陆手册是计量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技术创新活动的标准和规范,而tbp手册和专利手册则是计量科技活动产出(技术国际收支和专利)的标准和规范。从功能上看,弗拉斯卡蒂手册和奥斯陆手册主要是为统计调查而制定的,而其他3本手册则是为从其他已有数据资源获取数据而制定的。

(1)弗拉斯卡蒂手册

1963年正式出版,又称为《为调查研究与发展(r&d)活动所推荐的标准规范》,这是在国际上最早推出的针对r&d统计调查的标准和规范。该手册对研究与发展统计的概念、定义、范围和分类进行了规范。手册出版后,共进行了5次修改和补充,先后增加了许多内容。按照这一手册,oecd成员国从60年代开始就系统地开展了r&d活动的调查,一些非oecd国家也逐步按照此手册实施了本国的r&d活动调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unesco)也以该手册为基础,分别在1978年和1979年提出了《科技统计国际标准化建议案》和《科技活动统计手册》

(2)tbp手册

手册的全称是《收集和说明技术国际收支数据的标准方法建议》,这是oecd组织制定的第一本用于计量科技活动产出的手册,为对国家之间无形技术贸易进行调查和收集数据提供了标准和规范。该手册由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批准于1990年正式出版。

手册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基本定义和概念,主要有技术与技术转移、技术的循环及国际技术转移、技术国际收支。第二部分叙述了技术国际收支的界定及其所包含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是数据收集和分析时所采用二种的分类,按转让者的特征分类以及按合同的特征分类。第四部分讨论收集数据的方法。第五部分讨论不同国家间或不同时间的技术国际收支数据进行比较时的货币换算和减缩折算及其有关问题。

3)奥斯陆手册

新技术的开发与扩散是产出增长和生产率提高的关键。出于反映科技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制定创新政策的需要,80年代以来,技术创新调查引起了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为了指导和规范技术创新统计,根据oecd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的建议,在北欧工业发展基金会的合作下,经oecd科技政策委员的认可,于1992年正式推出了技术创新统计手册,即《推荐的技术创新数据采集和解答指南》,也简称为奥斯陆手册。

手册从统计的角度对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进行了界定,为制造业领域的技术创新统计制定了技术规范。其主要内容有,创新过程模型、创新费用的测度、创新调查的分类和调查步骤。oecd和欧洲委员会于1997年又推出技术创新手册的修订版。修定后的手册虽然仍采用原有的概念、定义和方法论框架,但是在定义上更为准确,所提供的说明更为广泛,使对技术创新的定义和测度从制造业扩大到服务业,此外还采用了最新的国际分类标准。手册出版以来,迅速为大多数oecd成员国作为测度产业创新活动的参改,并在欧共体创新调查(cis)中得到成功的运用,还被翻译为多种文字,推动了技术创新调查在世界范围内的实施。

(4)专利手册

oecd从70年代后期就开始重视利用专利统计数据,为在成员国之间就使用专利数据作为技术指标达成共识并保持国际上的一致性而开始酝酿和起草手册。1992年与1993年在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的年度会议上讨论了手册的初稿,经修改,并由科技政策委员会批准,于1994年公开发行。

专利手册是继tbp手册和奥斯陆手册之后,又一本集中描述r&d效果和影响指标的手册。手册的主要目的是向希望利用专利统计数据建立科技指标的人员,提供一个标准化的工具,从而使所用的方法协调一致。手册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把专利置于一个总体概念框架中,说明专利指标与其他科技指标的关系,使用专利指标的方法论问题,以及专利指标的优点。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专利法律体系,这对于进一步理解反映技术产出的专利指标是非常必要的。第三部分介绍专利的几种分类法和数据库,讨论专利能够提供的技术信息。第四部分讨论专利指标、各种分析思路以及与r&d、科学、创新和经济等各类指标的联系。

(5)科技人力资源手册

该手册为测度和分析科技人力资源提供了标准和规范。这是由oecd和欧洲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的,1992年和1993年在oecd的研讨会上进行了讨论,1994年oecd的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进行了讨论,修改后,经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批准于1995年正式出版,也称为《堪培拉手册》。

手册给出了科技人力资源的基本定义,并从统计的角度对科技人力资源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提出了科技人力资源存量和流量的模型,为编制和分析流量和存量数据提供了依据,介绍了科技人力资源数据的统计分类及有关定性信息,讨论了收集和编制科技人力资源资料的各种数据来源。

四、数据收集、数据库及统计资料

1.统计数据收集

oecd的科技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对成员国所进行的r&d调查。该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初向成员国发调查表,各成员国填好后,可以通过邮寄或e-mail向oecd传送数据。调查的内容具体有,r&d支出和r&d人员总量及其分类数据、政府r&d预算拨款、技术国际收支等。

此外,oecd还充分利用其他国际组织的统计资料,经过处理形成科技指标。例如,利用国际上和美国的专利统计资料,通过加工形成一些专利指标,反映科技活动的产出情况。

2.科技统计数据库

oecd的科技统计数据库分两类:第一类是oecd或其它国际机构从成员国收集的数据,其内容主要有r&d数据、技术收集数据和专利数据、技术创新数据库;第二类数据库所保存的是科技指标或经济分析指标的数据。oecd的这些数据库是相互独立的,而且也是由不同的专业人员建立和维护的。

r&d数据库

该数据库存有oecd成员国的r&d基础数据,主要有:r&d支出与r&d人员总量及其主要结构数据;企业部门、高等教育部门以及私人非营利部门的r&d支出与r&d人员的总量及其结构数据;政府r&d预算拨款(gbaord)及其社会经济目标结构数据。这些数据来自对各成员国进行的r&d调查。

技术国际收支(tbp)数据库

该数据库存有各成员国的技术国际收支总量数据,这些数据来自对各成员国进行的r&d调查。目前,正在建设技术收支总量及其详细结构的数据库。

专利数据库

建有两个专利数据库。一是关于专利申请指标的数据库,是在wipo提供的专利数据库基础上建立的,第二个是美国授权并按产业分类的专利指标数据库。

技术创新数据库

才开始着手建立的数据库,存放成员国第二轮(cis-2)技术创新调查数据。

主要科技指标数据库(msti)

该数据库是由最常使用的科技指标数据组成,共有89个指标、29个成员国的时间序列数据,其中有70个指标为r&d指标,另19个指标为科技活动的产出和影响指标,即专利、技术国际收支以及r&d密集产业的进出口贸易。r&d指标主要是全国以及企业、高等学校和政府部门的r&d支出和r&d人员,r&d支出中包括不变价增长率,购买力平价的比值以及r&d与gdp或工业增长值的比。

企业部门r&d支出分析用数据库(anberd)与r&d研究人员分析用数据库(anrse)

这两个数据库为分析人员提供企业部门r&d支出和r&d研究人员按行业分类的数据。由于采用估值技术对缺损数据进行了处理,这两个数据库中的数据在时间进程上都是完整的,具有国际可比性,便于进行对比和分析。anberd数据库存有r&d支出最大的15个国家的企业部门r&d支出的详细数据,anrse数据库存有oecd7个主要成员国的企业部门r&d研究人员的详细数据。

.统计数据出版物

oecd的统计数据以文学和电子版本形式定期出版,此外科技指标专家组的各成员国专家经秘书处许可还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查阅部分统计数据。

基本科技统计数据(bsts)

每两年出版一本,刊登有29个成员国的r&d、科技活动产出、专利申请和技术国际收支的基本数据,这些数据来自oecd的r&d数据库。oecd的另一本出版物“主要科技指标(msti)”中的指标值就是基于这些基本数据计算出的。该出版物的电子版本每年第4季度发表,并含有1981年以来的数据,在oecd的网站上也可以查阅其中部分数据。

主要科技指标(msti)

每年出版两次(分别于6月与12月),刊登了29个成员国投入r&d的资源及产出指标,即r&d、专利、技术国际收支、r&d密集产业的外贸方面的指标,以及用于计算这些指标的经济指标数据,这些指标可以进行国际对比。该出版物的电子版本可以从oecd的网站查阅。

工业研究与发展

该出版物包括有oecd15个最大的r&d投入国家企业部门r&d经费按行业分布的详细数据,以及7个经济发达国家的r&d研究人员的详细数据。这些数据来自anberd和anrse数据库。这些数据还以电子版本形式出版,在oecd网站上也可以查到。

五、科技指标及科技指标出版物

1.科技指标编写

应用统计数据编写科技指标是经济分析与统计处的重要工作,每两年编写一本。科技指标提交给科技政策委员会,供委员会分析比较各国的科技状况,以及成员国的科技政策研究与分析人员和决策者使用。该处编写科技指标注重为决策服务,坚持创新,具有以下特点:

1.科技指标从对r&d资源即r&d投入的描述已逐步发展为把科技和经济紧密融合在一起进行描述和分析的模式。例如oecd1984年出版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科学技术指标》,就是典型的r&d投入描述模式,以r&d经费和r&d人员这两类指标对成员国的r&d资源总量、变化趋势以及结构特征进行了分析,这是典型的r&d投入描述模式。与之相比,1999年出版的《oecd科学技术和产业指标》截然不同。该书共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从无形投资、以知识为基础的产业、信息和通讯以及r&d经费这4各方面选择指标进行描述和分析。第2部分是“全球化的挑战”,从国际贸易、外国投资、技术的国际化、产业r&d的国际化4个方面选择指标进行描述和分析。第3部分是“经济的表现和竞争力”,从生产铝、单位劳动成本、科技产出以及国际贸易等方面用指标来分析。

2.科技指标的编写接收了对科技指标进行研究的最新成果。为使科技指标能更好地为研究、分析以及制定科技政策服务,oecd十分重视对科技指标进行研究,可以说科技指标是在一系列研究的基础上编写的,是对科技指标研究工作的总结和结晶。例如,上面所提到的1991年出版的《oecd科学技术与产业指标》中的有关对知识经济、无形投资、高技术等都是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

3.为使科技指标能更好地为研究人员和决策人员所掌握,注重在编写形式上不断进行改革。这些变化主要有:增加对各指标的说明,对容易引起误解的地方要进行解说,并予以说明。

2.科技指标的研究

自1963年《弗拉斯卡蒂手册》出版以来,oecd为开发能测度科技投入活动与产出指标体系作了不懈的努力。从oecd推出的《弗拉斯卡蒂手册系列》可以清楚地看出,科技指标已从当初的r&d资源指标逐步发展为包括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创作以及从专利和技术国际收支反映科技产出的指标体系。

以投入为主体的科技指标体系,长期以来得到广泛的应用,然而它仍然难以描述科技活动的产出、知识的传播与扩散以及创新系统的行为,对政策制定所起的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为此,1995年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的部长级会议一致同意开发能测度创新行为和与知识经济产出有关的“新科技指标”,并着重强调,应进一步研究科学系统的趋势和面临的挑战,为评价、监测及制定政策提供数据。对新科技指标的研究,主要是通过10个项目来进行的,它们是:人力资源的流动,基于专利的指标,创新的经济价值,科技系统活动与网络,服务业的科技活动,企业的创新,公司的创新能力与吸收能力,产业r&d的国际化,政府对创新的支持,信息与通信技术。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取得一些进展,发表了一些研究报告,其中有一些分析结果已被编入1999年出版的《科学技术工业指标》。然而,在此须要指出的是,要想达到研究新科技指标的预定目标,仍然困难重重,尚需时日。

3.科技指标的主要出版物

科学技术和工业指标

采用最新数据和定量指标,对oecd成员国以及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的科学技术和工业的状况及其结构进行分析和比较,每两年出版一本。

知识经济:一组事实和数据

科学技术和工业展望

以定量指标对oecd成员国在向知识经济转变过程中的发展趋势以及科学技术和工业领域的一些主题进行分析和评价。

为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部长级会议准备的材料,该出版物是科学技术和工业指标的简本,以数据、表格和简要说明为主。

六、与非成员国的合作

近10年来oecd十分重视与非成员国的合作。1990年,oecd成立了经济转型国家合作中心(ceet),1998年ceet又扩大并改名为非成员国合作中心(ccnm),全面负责与非成员国的合作,合作的重点国家是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俄罗斯。在ccnm设有中国合作组,专门负责与中国进行合作的立项、预算和计划。

oecd范文篇3

1.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营造一种谁投资谁受益的良好商业和法治氛围;

2.服务到位的融资机构,促进软件成果转化快;

3.高素质的软件专业人才,配合制定灵活的技术移民政策;

4.具有第一流的大学教育,能够迅速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

5.发达的通信设施;

6.长期磨炼的企业家精神;

7.巨大的市场需求。

一、美国软件业概况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软件生产国,拥有规模各异的软件公司8万多个,其软件业的年增长率为18%。世界500强软件公司前10位中的8个公司总部都设在美国。美国的软件产业主要以3个部分组成:1.以商业销售或租赁为目的,设计和生产软件产品的公司;2.开发因特网和电子商务技术,提供网上信息和服务的公司;3.专为计算机提供软件服务的公司。美国软件产品主要分为系统基础设施软件(占23%)、应用软件(占51%)、软件开发工具(占26%)三大类:

1、系统基础设施软件,包括操作系统等软件,1999年的增长率达到12%,共计460亿美元。预计到2003年,每年平均增长率将达到15%,销售额将达到800亿美元。主要是ibm、微软、computerassociates和惠普4家公司,占据了这个市场的主要份额(高达48%)。

2、应用软件,包括公司和个人用途的软件,1999年的增长率达到14.7%,共计620亿美元。预计到2003年,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5.1%,销售额将达到1255亿美元。

unix和32比特的视窗平台占据了该市场的主要份额,分别达到207亿和239亿美元。对视窗应用软件的需求仍呈上涨趋势,预计到2003年,其软件销售额将会突破600亿美元。而unix系统也将达到350亿美元。

3、软件开发工具促进了计算机程序的设计、开发以及软件程序的应用。从1998年到2003年,它的年平均增长率将保持在14%的水平;1999年的年销售额为354亿美元。另据美国商务部今年的一份报告,在过去的5年里,软件产业平均增长速度是美国gdp增长速度的3倍,软件从业人员工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在过去4年里,其平均就业增长率为13%,it领域有1/3劳动力受雇于软件行业,全美软件人员人均年薪68,900美元,且年增长率保持在8%。

蓬勃发展的软件产业需要大批技术人才,而美国软件人才供不应求。为此,许多软件公司在海外建立分公司,吸纳当地高级软件专家。他们利用印度、爱尔兰、以色列等国软件人才英语好,技术强,劳务成本低等条件,广揽人才,扩大公司业务,取得了丰厚的利润。为了进一步吸引软件人才,美国国会于1998年立法,临时放开了h-1b签证的上限,即在2000年财政年度,发放115,000个h-1b签证,而到2001财年,发放107,500个,2002财年,恢复到原来的限额即每年签发65,000个签证。

软件产业创新节奏快已成为该领域一大突出特点。在这个竞争极为激烈的领域,要取得成功必须具备在极短的周期内不断推出新一代产品的能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就离不开源源不断的研发投入的支持。美国研发投入最多的10家公司中的5家是it和软件公司。

1998年,美国软件工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是41亿美元,在工业领域中排行第8。但若以研究资金投入密度和研发投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来说,软件产业排行第3。软件产业平均研发投入是11%,其它产业平均研发投入是7%。

除了少数几个国际大型软件公司之外,美国软件公司占据了世界(包括美国国内)2/3以上的软件市场。软件产品在美国的出口份额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美国软件生产公司在1997年的贸易顺差达130亿美元。由于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和企业都在增加软件方面的预算,美国软件公司计划扩大国际销售量。

一般来说,美国政府并没有为本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特殊的倾斜政策。而软件产品生存、发展主要依赖于企业自身的r&d投入。为保持r&d投入,美国软件企业从美国政府那里争取到了"永久性研发税优惠"。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1部分中规定的"研究与试验税优惠"为美国公司在税收年实际的研究支出提供了20%的税收减免。

二、日本软件业概况

日本官方一直把软件业作为信息服务的一部分进行分类。日本是全球第二大软件生产国和消费国,其1998年的软件产值约570亿美元,占其全国信息服务业年产值(916亿美元)的62%左右。该国有软件企业约3700个,从业人员33万人。同年,日本软件出口额仅0.82亿美元,而进口则为55.62亿美元,其中进口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和特种软件分别为31.35亿美元、18.57亿美元和5.69亿美元。此外,日本的软件进口主要来自美国,其次为欧洲,各为50.84亿美元和2.74亿美元。据分析,形成这种出口额远小于进口额局面的原因是:日本使用非英语语言,通用软件出口受到极大限制;信息产业结构中重视硬件生产,相当数额的软件依赖于进口;日本企业大规模生产领域使用的诸如自控等特种软件,大多数企业都自己开发,而且为了生产技术的保密,不愿对外出售等。

迄今,日本政府尚无专门制定发展软件业的政策、计划或措施。今年3月,由日本著名大学、大企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和民间学术机构联合组成的"信息通信产业技术战略讨论委员会"出台了题为“信息通信产业技术战略”研究报告,其中就软件产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若干建议:

1.研究开发高效率、高稳定软件技术

随着数字革命的兴起,信息通信系统和网络将支撑经济社会的多个部分,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保密性至为重要。为此,需开发在不可预见的恶劣环境下也能够使系统或网络稳定工作的软件,如软件本身能自动生成免疫功能、在访问数量突然集中的恶劣使用环境下也能稳定地工作,部分故障不波及全体,从而不导致全系统瘫痪等。

系统的使用者需要适应不同用途且具有高稳定性和高可靠性软件,因此应有高效评价软件的稳定性、可靠性方法、软件修补方法以及评价软件开发技术的方法等。

2.操作系统技术

目前的操作系统绝大部分仅驱动计算机的应用软件,不能驱动网络机器,今后必须开发能适用网络时代的通用操作系统。随着网络化的发展,多个计算机和家用电器、移动通信机相互联结形成

3.信息检索技术

个人或团体向网络发送的信息,无论数量和质量都向多样化、分散化发展,因此需要高效信息访问技术及超越现有检索方式的按照信息内容检索和适应通信环境的检索技术。不具备专业知识的老年人或儿童也能够高效率地获得信息而且可防止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不向网络扩散,但又能自动收集、整理信息的技术。每个用户的联网环境不同,应建立考虑用户联网环境的信息检索技术,为此需进行包括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在内的高级软件的研发。

4.信息存储技术

建设通过网络传输包括动画、声音在内的任何信息的电子书店、电子图书馆,信息存储技术是必不可少的。今后,信息除了新闻、书本之外还将有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新型服务、新的教育方法和教材等对网络利用方面的需求。因此需要开发支持这些技术的软件,可在全世界随处利用已存储信息的技术、流通信息的通用站台。

5、其他软件技术

大容量数据压缩技术、xml技术、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管理技术、图像识别技术、语言理解技术、大量数据计算技术等都需要相应的软件支持。

三、英国软件业概况

英国软件业产值规模世界第三,1999年产值为377.46亿美元,约占gdp的1.2%,当年软件出口约16.2亿美元,软件企业65000个,就业人员35万人。

表1英国软件业1997----1999年概览

年度产值(亿美元)企业数(个)软件人员(人)

1997259.254,218240,000

1998341.6*57,000290,000

1999377.46*65,000350,000

注:*为预计值

英国软件业的基础研究工作主要在大学和政府研究所进行。英国现有综合性大学约150所,其中设有计算机工程或信息工程系统的大学有近120所。在从事软件基础研究的队伍中,人员分为3个档次,但研究工作主要依靠有博士学位、富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软件研究人员,而软件开发工作大部分由软件公司和大学进行。另外,还有一部分人是根据市场的特殊需求以合同制形式进行单独开发活动,这部分人大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技能。据了解,英国软件业的强项领域主要包括:

1.银行、金融和会计

2.操作系统,特别是移动通信操作服务系统

3.零售业

4.通信

5.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业

6.旅游、休闲与游戏

7.教育

8.医疗

9.开发用工具

英国政府对软件业的发展未提出过什么政策和计划,也没有向中小软件企业实施专门的倾斜政策,这是因为现有的支持中小企业的鼓励性计划和措施已经为所有的中小企业在减税、贷款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当然,政府也不是什么都不管,例如,它支持建立了"英国软件行业网络"和"英国电信办公室"这两个促进软件业发展的行业性组织。通过这两个组织,将各自分散的软件同行聚集在一起,共同探讨如何获取风险资金、怎样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共同开拓国外市场以及消除有碍企业发展的办法等等。

四、法国软件业概况

与美国相比,法国政府比较重视软件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并将软件课题多次列为国家关键技术项目,促使法国软件业发展较快。1990-1997年法国软件产业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0.8%。1997年,法国有8679家从事软件研发和生产企业,从业员工66967人。当年软件行业销售额约为66亿美元,法国软件公司规模一般都不大,除了前5位大公司从业人员均超过千人,80%的公司其雇员均不超过10人,但进入软件领域人员的专业水准要求很高,通常一个软件公司,高级软件专业人员占公司职工人数的52%,中层专业人员占27%,企业主管占3.5%。法国的软件业主要集中在大巴黎地区(占近57%的各类软件人员)和罗纳-阿尔卑斯地区(占12%),另外在航空、电信、电子等尖端产业所在地也占有相当的比例,因为这些产业领域非常需要特殊的软件,如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制造软件以及网络管理软件。

近几年,随着法国家庭拥有微机的增多,这不仅大大促进了日常办公软件(文件处理、预算管理)的销售,而且特别激励了娱乐软件(教育、文化、游戏等)的销售。而企业的软件需求更趋向于特殊软件产品的发展,如各种定制软件,以及用于因特网和网络(内联网和外联网)的漫游软件或各种数据安全保护软件。法国社会的许多职业必须掌握一种或多种特殊软件,如会计、审核、农户饲养和轮作管理、医院病人和处方管理等。面对各行各业对软件的需求,法国政府一方面开启技术移民的大门,从国外吸引包括软件人才在内的信息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则在政府实施的信息社会行动计划和科研优先领域中增加投入,促进软件业的研究与发展。五、德国软件业概况

1999年,德国标准软件产品(系统软件、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的销售额为154亿美元(257亿马克),与上年相比增长了10.4%。近年来,标准软件市场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特别是应用软件的销售额增长最快。据预测,德国今年标准软件市场增长率为9.8%,而且今后几年其增长率仍然保持在这个数量级。1999年,软件出口额达74亿美元。

据统计,德国大约有4万余人在标准软件企业工作。截至1999年底,在德国40余家大中型软件企业中,有3.85万从业人员,与1998年相比增长了20%。德国的软件企业数目和从业人员与各国相比都很少,但其企业生产率却非常高。人均销售额通常是衡量企业生产率的最重要标志之一。据统计,德国40余家大中型标准软件公司1998年人均销售额为43.2万马克,共中10家销售额最大的公司人均销售额为94万马克。

目前包括软件业在内的信息产业已成为德国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德国1999年共有170万人从事信息产业,从业人员比1998年增加9%,而整个软件业及其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增加11%。即使如此,德国目前还短缺7.5万名信息技术专家。公务员之家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所有

为了缓和人才短缺,德国政府支持工业界的要求,通过了"绿卡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今后三年内接收非欧盟国家2万名软件专家;专家年薪至少10万马克,在德国工作期限最多为5年,该项规定于今年8月初实施。除引进人才外,德国政府加大培养本国信息技术专家的力度,政府与企业界联手今年提供4万个培训岗位,至2003年至少再增加2万个培训岗位。此外,施罗德总理呼吁在今后5年内与州政府共同提供1亿马克,扩大高等院校信息技术专业招生人数。

六、意大利软件业概况

意大利的软件业在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各成员中规模较小,据统计,1999年该国软件业产值约合33亿美元,占当年gdp的0.3%,年增长率为10.8%;现有软件企业42020个,从业人员20.68万人。

当前,意大利软件市场的主要目标是发展应用系统的集成产品和决策数据系统的数据处理产品,特别是面向web战略的基础产品。1999系统软件市场主要表现为与因特网技术有关的系统软件和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系统软件发展较快,开发目标主要是提高软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应用软件仍呈快速发展态势,主要发展方向包括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以及cad/cae/cam系统等方面。

虽然软件业一直处于稳定增长的趋势,但占总数93.4%的企业人数均少于10人。由于规模小,使得意大利的软件企业无法进行大规模的研发投资,从而影响其产品的改进,无法形成规模经济。所以多年来该国的软件业一直处于一种"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方式。最近,软件企业加快了上市的步伐,预计这将会促进软件业的发展。妨碍该国软件业快速发展的另一因素是缺乏训练有素的软件人员。据估计,该国1999年缺少6.87万合格人员,2000年缺少11.3万人,特别是软件开发和应用技术人员。

为了促进包括软件产业在内整个信息产业的发展,根据意大利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政策指南的决定,将进一步简化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下放权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便利的信贷条件和风险资金,支持产业的研发,示范和推广项目;支持意大利企业与国外企业联合,走向国际化。指南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变得越发重要,因此应修订现有的包括软件业在内的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的优惠政策,提供企业发展的优惠资金;支持企业配置和更新设备,如规定将配置计算机软件的投入作为企业购置生产设备对待,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利用工业部主管的技术创新基金和大学科研部主管的应用研究基金加大对企业新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对面向创新和研发的企业,减免税收,支持企业再投资;利用出口信贷和提供担保金支持企业产品出口。采取减免税政策鼓励软件企业的布局转向欠发达地区;按照欧盟的统一要求,加快企业折旧过程,降低包括软件在内的信息技术产品的增值税税率。

表2oecd主要国家软件产业概览

国别软件企业(个软件企业员工(万人)软件产品产值(亿美元)占gdp百计比(%)出口产值(亿美元)软件业年增长率(%)

美国(1999年)84492103.911705.92.1155.518

日本(1998年)约3700约33约570--0.8211.4

英国(1999年)6500035.377.461.216.215*

法国(1997年)86976.69660.43.5810.8

德国(1999年)40多*3.85154--8110.4

意大利(1999年)4202020.68330.3--10.9

加拿大(1997年)1621617.3795.172.049.6620

爱尔兰(1999年)8222.50849.072.4--

注:1、由于oecd尚无各国软件业生产和出口统计数字,而且美国产业普查每5年才进行一次,故此表是根据各国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数据编制而成。2、德国软件企业仅指大中型企业。

七、加拿大软件业概况

据加拿大政府1998年的调查报告,该国1997年软件业产值95.17亿美元,占当年gdp2%,而且自1995年起,软件产业年增长率达20%。全国拥有16216个软件企业,从业人员17.37万人。

该国软件企业绝大多数属小企业,91%的企业雇员不到10人且营业额少于17.24万美元。全国前100位软件公司的产值占全国软件产值的71%,且占全行业雇员总数的47%。从地理分布看,该国软件企业的71%集中在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

由于众多软件企业都属小企业,因此发展战略凯时k66会员登录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其经营策略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软件企业中有销售联盟关系的占35%,有产品开发联盟关系的为17%,市场联盟的16%,以及研发联盟关系的有13%。战略结盟的伙伴主要是同行业内的企业,此外还有信息技术产品制造商和产品分销商。

oecd范文篇4

1.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营造一种谁投资谁受益的良好商业和法治氛围;

2.服务到位的融资机构,促进软件成果转化快;

3.高素质的软件专业人才,配合制定灵活的技术移民政策;

4.具有第一流的大学教育,能够迅速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

5.发达的通信设施;

6.长期磨炼的企业家精神;

7.巨大的市场需求。

一、美国软件业概况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软件生产国,拥有规模各异的软件公司8万多个,其软件业的年增长率为18%。世界500强软件公司前10位中的8个公司总部都设在美国。美国的软件产业主要以3个部分组成:1.以商业销售或租赁为目的,设计和生产软件产品的公司;2.开发因特网和电子商务技术,提供网上信息和服务的公司;3.专为计算机提供软件服务的公司。美国软件产品主要分为系统基础设施软件(占23%)、应用软件(占51%)、软件开发工具(占26%)三大类:

1、系统基础设施软件,包括操作系统等软件,1999年的增长率达到12%,共计460亿美元。预计到2003年,每年平均增长率将达到15%,销售额将达到800亿美元。主要是ibm、微软、computerassociates和惠普4家公司,占据了这个市场的主要份额(高达48%)。

2、应用软件,包括公司和个人用途的软件,1999年的增长率达到14.7%,共计620亿美元。预计到2003年,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5.1%,销售额将达到1255亿美元。

unix和32比特的视窗平台占据了该市场的主要份额,分别达到207亿和239亿美元。对视窗应用软件的需求仍呈上涨趋势,预计到2003年,其软件销售额将会突破600亿美元。而unix系统也将达到350亿美元。

3、软件开发工具促进了计算机程序的设计、开发以及软件程序的应用。从1998年到2003年,它的年平均增长率将保持在14%的水平;1999年的年销售额为354亿美元。另据美国商务部今年的一份报告,在过去的5年里,软件产业平均增长速度是美国gdp增长速度的3倍,软件从业人员工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在过去4年里,其平均就业增长率为13%,it领域有1/3劳动力受雇于软件行业,全美软件人员人均年薪68,900美元,且年增长率保持在8%。

蓬勃发展的软件产业需要大批技术人才,而美国软件人才供不应求。为此,许多软件公司在海外建立分公司,吸纳当地高级软件专家。他们利用印度、爱尔兰、以色列等国软件人才英语好,技术强,劳务成本低等条件,广揽人才,扩大公司业务,取得了丰厚的利润。为了进一步吸引软件人才,美国国会于1998年立法,临时放开了h-1b签证的上限,即在2000年财政年度,发放115,000个h-1b签证,而到2001财年,发放107,500个,2002财年,恢复到原来的限额即每年签发65,000个签证。

软件产业创新节奏快已成为该领域一大突出特点。在这个竞争极为激烈的领域,要取得成功必须具备在极短的周期内不断推出新一代产品的能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就离不开源源不断的研发投入的支持。美国研发投入最多的10家公司中的5家是it和软件公司。

1998年,美国软件工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是41亿美元,在工业领域中排行第8。但若以研究资金投入密度和研发投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来说,软件产业排行第3。软件产业平均研发投入是11%,其它产业平均研发投入是7%。

除了少数几个国际大型软件公司之外,美国软件公司占据了世界(包括美国国内)2/3以上的软件市场。软件产品在美国的出口份额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美国软件生产公司在1997年的贸易顺差达130亿美元。由于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和企业都在增加软件方面的预算,美国软件公司计划扩大国际销售量。

一般来说,美国政府并没有为本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特殊的倾斜政策。而软件产品生存、发展主要依赖于企业自身的r&d投入。为保持r&d投入,美国软件企业从美国政府那里争取到了"永久性研发税优惠"。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1部分中规定的"研究与试验税优惠"为美国公司在税收年实际的研究支出提供了20%的税收减免。二、日本软件业概况

日本官方一直把软件业作为信息服务的一部分进行分类。日本是全球第二大软件生产国和消费国,其1998年的软件产值约570亿美元,占其全国信息服务业年产值(916亿美元)的62%左右。该国有软件企业约3700个,从业人员33万人。同年,日本软件出口额仅0.82亿美元,而进口则为55.62亿美元,其中进口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和特种软件分别为31.35亿美元、18.57亿美元和5.69亿美元。此外,日本的软件进口主要来自美国,其次为欧洲,各为50.84亿美元和2.74亿美元。据分析,形成这种出口额远小于进口额局面的原因是:日本使用非英语语言,通用软件出口受到极大限制;信息产业结构中重视硬件生产,相当数额的软件依赖于进口;日本企业大规模生产领域使用的诸如自控等特种软件,大多数企业都自己开发,而且为了生产技术的保密,不愿对外出售等。

迄今,日本政府尚无专门制定发展软件业的政策、计划或措施。今年3月,由日本著名大学、大企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和民间学术机构联合组成的"信息通信产业技术战略讨论委员会"出台了题为“信息通信产业技术战略”研究报告,其中就软件产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若干建议:

1.研究开发高效率、高稳定软件技术

随着数字革命的兴起,信息通信系统和网络将支撑经济社会的多个部分,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保密性至为重要。为此,需开发在不可预见的恶劣环境下也能够使系统或网络稳定工作的软件,如软件本身能自动生成免疫功能、在访问数量突然集中的恶劣使用环境下也能稳定地工作,部分故障不波及全体,从而不导致全系统瘫痪等。

系统的使用者需要适应不同用途且具有高稳定性和高可靠性软件,因此应有高效评价软件的稳定性、可靠性方法、软件修补方法以及评价软件开发技术的方法等。

2.操作系统技术

目前的操作系统绝大部分仅驱动计算机的应用软件,不能驱动网络机器,今后必须开发能适用网络时代的通用操作系统。随着网络化的发展,多个计算机和家用电器、移动通信机相互联结形成

3.信息检索技术

个人或团体向网络发送的信息,无论数量和质量都向多样化、分散化发展,因此需要高效信息访问技术及超越现有检索方式的按照信息内容检索和适应通信环境的检索技术。不具备专业知识的老年人或儿童也能够高效率地获得信息而且可防止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不向网络扩散,但又能自动收集、整理信息的技术。每个用户的联网环境不同,应建立考虑用户联网环境的信息检索技术,为此需进行包括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在内的高级软件的研发。

4.信息存储技术

建设通过网络传输包括动画、声音在内的任何信息的电子书店、电子图书馆,信息存储技术是必不可少的。今后,信息除了新闻、书本之外还将有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新型服务、新的教育方法和教材等对网络利用方面的需求。因此需要开发支持这些技术的软件,可在全世界随处利用已存储信息的技术、流通信息的通用站台。

5、其他软件技术

大容量数据压缩技术、xml技术、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管理技术、图像识别技术、语言理解技术、大量数据计算技术等都需要相应的软件支持。

三、英国软件业概况

英国软件业产值规模世界第三,1999年产值为377.46亿美元,约占gdp的1.2%,当年软件出口约16.2亿美元,软件企业65000个,就业人员35万人。

表1英国软件业1997----1999年概览

年度产值(亿美元)企业数(个)软件人员(人)

1997259.254,218240,000

1998341.6*57,000290,000

1999377.46*65,000350,000

注:*为预计值

英国软件业的基础研究工作主要在大学和政府研究所进行。英国现有综合性大学约150所,其中设有计算机工程或信息工程系统的大学有近120所。在从事软件基础研究的队伍中,人员分为3个档次,但研究工作主要依靠有博士学位、富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软件研究人员,而软件开发工作大部分由软件公司和大学进行。另外,还有一部分人是根据市场的特殊需求以合同制形式进行单独开发活动,这部分人大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技能。据了解,英国软件业的强项领域主要包括:1.银行、金融和会计

2.操作系统,特别是移动通信操作服务系统

3.零售业

4.通信

5.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业

6.旅游、休闲与游戏

7.教育

8.医疗

9.开发用工具

英国政府对软件业的发展未提出过什么政策和计划,也没有向中小软件企业实施专门的倾斜政策,这是因为现有的支持中小企业的鼓励性计划和措施已经为所有的中小企业在减税、贷款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当然,政府也不是什么都不管,例如,它支持建立了"英国软件行业网络"和"英国电信办公室"这两个促进软件业发展的行业性组织。通过这两个组织,将各自分散的软件同行聚集在一起,共同探讨如何获取风险资金、怎样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共同开拓国外市场以及消除有碍企业发展的办法等等。

四、法国软件业概况

与美国相比,法国政府比较重视软件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并将软件课题多次列为国家关键技术项目,促使法国软件业发展较快。1990-1997年法国软件产业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0.8%。1997年,法国有8679家从事软件研发和生产企业,从业员工66967人。当年软件行业销售额约为66亿美元,法国软件公司规模一般都不大,除了前5位大公司从业人员均超过千人,80%的公司其雇员均不超过10人,但进入软件领域人员的专业水准要求很高,通常一个软件公司,高级软件专业人员占公司职工人数的52%,中层专业人员占27%,企业主管占3.5%。法国的软件业主要集中在大巴黎地区(占近57%的各类软件人员)和罗纳-阿尔卑斯地区(占12%),另外在航空、电信、电子等尖端产业所在地也占有相当的比例,因为这些产业领域非常需要特殊的软件,如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制造软件以及网络管理软件。

近几年,随着法国家庭拥有微机的增多,这不仅大大促进了日常办公软件(文件处理、预算管理)的销售,而且特别激励了娱乐软件(教育、文化、游戏等)的销售。而企业的软件需求更趋向于特殊软件产品的发展,如各种定制软件,以及用于因特网和网络(内联网和外联网)的漫游软件或各种数据安全保护软件。法国社会的许多职业必须掌握一种或多种特殊软件,如会计、审核、农户饲养和轮作管理、医院病人和处方管理等。面对各行各业对软件的需求,法国政府一方面开启技术移民的大门,从国外吸引包括软件人才在内的信息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则在政府实施的信息社会行动计划和科研优先领域中增加投入,促进软件业的研究与发展。五、德国软件业概况

1999年,德国标准软件产品(系统软件、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的销售额为154亿美元(257亿马克),与上年相比增长了10.4%。近年来,标准软件市场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特别是应用软件的销售额增长最快。据预测,德国今年标准软件市场增长率为9.8%,而且今后几年其增长率仍然保持在这个数量级。1999年,软件出口额达74亿美元。

据统计,德国大约有4万余人在标准软件企业工作。截至1999年底,在德国40余家大中型软件企业中,有3.85万从业人员,与1998年相比增长了20%。德国的软件企业数目和从业人员与各国相比都很少,但其企业生产率却非常高。人均销售额通常是衡量企业生产率的最重要标志之一。据统计,德国40余家大中型标准软件公司1998年人均销售额为43.2万马克,共中10家销售额最大的公司人均销售额为94万马克。

目前包括软件业在内的信息产业已成为德国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德国1999年共有170万人从事信息产业,从业人员比1998年增加9%,而整个软件业及其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增加11%。即使如此,德国目前还短缺7.5万名信息技术专家。

为了缓和人才短缺,德国政府支持工业界的要求,通过了"绿卡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今后三年内接收非欧盟国家2万名软件专家;专家年薪至少10万马克,在德国工作期限最多为5年,该项规定于今年8月初实施。除引进人才外,德国政府加大培养本国信息技术专家的力度,政府与企业界联手今年提供4万个培训岗位,至2003年至少再增加2万个培训岗位。此外,施罗德总理呼吁在今后5年内与州政府共同提供1亿马克,扩大高等院校信息技术专业招生人数。转六、意大利软件业概况

意大利的软件业在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各成员中规模较小,据统计,1999年该国软件业产值约合33亿美元,占当年gdp的0.3%,年增长率为10.8%;现有软件企业42020个,从业人员20.68万人。

当前,意大利软件市场的主要目标是发展应用系统的集成产品和决策数据系统的数据处理产品,特别是面向web战略的基础产品。1999系统软件市场主要表现为与因特网技术有关的系统软件和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系统软件发展较快,开发目标主要是提高软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应用软件仍呈快速发展态势,主要发展方向包括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以及cad/cae/cam系统等方面。

虽然软件业一直处于稳定增长的趋势,但占总数93.4%的企业人数均少于10人。由于规模小,使得意大利的软件企业无法进行大规模的研发投资,从而影响其产品的改进,无法形成规模经济。所以多年来该国的软件业一直处于一种"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方式。最近,软件企业加快了上市的步伐,预计这将会促进软件业的发展。妨碍该国软件业快速发展的另一因素是缺乏训练有素的软件人员。据估计,该国1999年缺少6.87万合格人员,2000年缺少11.3万人,特别是软件开发和应用技术人员。

为了促进包括软件产业在内整个信息产业的发展,根据意大利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政策指南的决定,将进一步简化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下放权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便利的信贷条件和风险资金,支持产业的研发,示范和推广项目;支持意大利企业与国外企业联合,走向国际化。指南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变得越发重要,因此应修订现有的包括软件业在内的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的优惠政策,提供企业发展的优惠资金;支持企业配置和更新设备,如规定将配置计算机软件的投入作为企业购置生产设备对待,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利用工业部主管的技术创新基金和大学科研部主管的应用研究基金加大对企业新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对面向创新和研发的企业,减免税收,支持企业再投资;利用出口信贷和提供担保金支持企业产品出口。采取减免税政策鼓励软件企业的布局转向欠发达地区;按照欧盟的统一要求,加快企业折旧过程,降低包括软件在内的信息技术产品的增值税税率。

表2oecd主要国家软件产业概览

国别软件企业(个软件企业员工(万人)软件产品产值(亿美元)占gdp百计比(%)出口产值(亿美元)软件业年增长率(%)

美国(1999年)84492103.911705.92.1155.518

日本(1998年)约3700约33约570--0.8211.4

英国(1999年)6500035.377.461.216.215*

法国(1997年)86976.69660.43.5810.8

德国(1999年)40多*3.85154--8110.4

意大利(1999年)4202020.68330.3--10.9

加拿大(1997年)1621617.3795.172.049.6620

爱尔兰(1999年)8222.50849.072.4--

注:1、由于oecd尚无各国软件业生产和出口统计数字,而且美国产业普查每5年才进行一次,故此表是根据各国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数据编制而成。2、德国软件企业仅指大中型企业。

七、加拿大软件业概况

据加拿大政府1998年的调查报告,该国1997年软件业产值95.17亿美元,占当年gdp2%,而且自1995年起,软件产业年增长率达20%。全国拥有16216个软件企业,从业人员17.37万人。

该国软件企业绝大多数属小企业,91%的企业雇员不到10人且营业额少于17.24万美元。全国前100位软件公司的产值占全国软件产值的71%,且占全行业雇员总数的47%。从地理分布看,该国软件企业的71%集中在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

oecd范文篇5

1.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营造一种谁投资谁受益的良好商业和法治氛围;

2.服务到位的融资机构,促进软件成果转化快;

3.高素质的软件专业人才,配合制定灵活的技术移民政策;

4.具有第一流的大学教育,能够迅速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

5.发达的通信设施;

6.长期磨炼的企业家精神;

7.巨大的市场需求。

一、美国软件业概况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软件生产国,拥有规模各异的软件公司8万多个,其软件业的年增长率为18%。世界500强软件公司前10位中的8个公司总部都设在美国。美国的软件产业主要以3个部分组成:1.以商业销售或租赁为目的,设计和生产软件产品的公司;2.开发因特网和电子商务技术,提供网上信息和服务的公司;3.专为计算机提供软件服务的公司。美国软件产品主要分为系统基础设施软件(占23%)、应用软件(占51%)、软件开发工具(占26%)三大类:

1、系统基础设施软件,包括操作系统等软件,1999年的增长率达到12%,共计460亿美元。预计到2003年,每年平均增长率将达到15%,销售额将达到800亿美元。主要是ibm、微软、computerassociates和惠普4家公司,占据了这个市场的主要份额(高达48%)。

2、应用软件,包括公司和个人用途的软件,1999年的增长率达到14.7%,共计620亿美元。预计到2003年,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5.1%,销售额将达到1255亿美元。

unix和32比特的视窗平台占据了该市场的主要份额,分别达到207亿和239亿美元。对视窗应用软件的需求仍呈上涨趋势,预计到2003年,其软件销售额将会突破600亿美元。而unix系统也将达到350亿美元。

3、软件开发工具促进了计算机程序的设计、开发以及软件程序的应用。从1998年到2003年,它的年平均增长率将保持在14%的水平;1999年的年销售额为354亿美元。另据美国商务部今年的一份报告,在过去的5年里,软件产业平均增长速度是美国gdp增长速度的3倍,软件从业人员工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在过去4年里,其平均就业增长率为13%,it领域有1/3劳动力受雇于软件行业,全美软件人员人均年薪68,900美元,且年增长率保持在8%。

蓬勃发展的软件产业需要大批技术人才,而美国软件人才供不应求。为此,许多软件公司在海外建立分公司,吸纳当地高级软件专家。他们利用印度、爱尔兰、以色列等国软件人才英语好,技术强,劳务成本低等条件,广揽人才,扩大公司业务,取得了丰厚的利润。为了进一步吸引软件人才,美国国会于1998年立法,临时放开了h-1b签证的上限,即在2000年财政年度,发放115,000个h-1b签证,而到2001财年,发放107,500个,2002财年,恢复到原来的限额即每年签发65,000个签证。

软件产业创新节奏快已成为该领域一大突出特点。在这个竞争极为激烈的领域,要取得成功必须具备在极短的周期内不断推出新一代产品的能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就离不开源源不断的研发投入的支持。美国研发投入最多的10家公司中的5家是it和软件公司。

1998年,美国软件工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是41亿美元,在工业领域中排行第8。但若以研究资金投入密度和研发投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来说,软件产业排行第3。软件产业平均研发投入是11%,其它产业平均研发投入是7%。

除了少数几个国际大型软件公司之外,美国软件公司占据了世界(包括美国国内)2/3以上的软件市场。软件产品在美国的出口份额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美国软件生产公司在1997年的贸易顺差达130亿美元。由于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和企业都在增加软件方面的预算,美国软件公司计划扩大国际销售量。

一般来说,美国政府并没有为本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特殊的倾斜政策。而软件产品生存、发展主要依赖于企业自身的r&d投入。为保持r&d投入,美国软件企业从美国政府那里争取到了"永久性研发税优惠"。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1部分中规定的"研究与试验税优惠"为美国公司在税收年实际的研究支出提供了20%的税收减免。

二、日本软件业概况

日本官方一直把软件业作为信息服务的一部分进行分类。日本是全球第二大软件生产国和消费国,其1998年的软件产值约570亿美元,占其全国信息服务业年产值(916亿美元)的62%左右。该国有软件企业约3700个,从业人员33万人。同年,日本软件出口额仅0.82亿美元,而进口则为55.62亿美元,其中进口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和特种软件分别为31.35亿美元、18.57亿美元和5.69亿美元。此外,日本的软件进口主要来自美国,其次为欧洲,各为50.84亿美元和2.74亿美元。据分析,形成这种出口额远小于进口额局面的原因是:日本使用非英语语言,通用软件出口受到极大限制;信息产业结构中重视硬件生产,相当数额的软件依赖于进口;日本企业大规模生产领域使用的诸如自控等特种软件,大多数企业都自己开发,而且为了生产技术的保密,不愿对外出售等。

迄今,日本政府尚无专门制定发展软件业的政策、计划或措施。今年3月,由日本著名大学、大企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和民间学术机构联合组成的"信息通信产业技术战略讨论委员会"出台了题为“信息通信产业技术战略”研究报告,其中就软件产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若干建议:

1.研究开发高效率、高稳定软件技术

随着数字革命的兴起,信息通信系统和网络将支撑经济社会的多个部分,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保密性至为重要。为此,需开发在不可预见的恶劣环境下也能够使系统或网络稳定工作的软件,如软件本身能自动生成免疫功能、在访问数量突然集中的恶劣使用环境下也能稳定地工作,部分故障不波及全体,从而不导致全系统瘫痪等。

系统的使用者需要适应不同用途且具有高稳定性和高可靠性软件,因此应有高效评价软件的稳定性、可靠性方法、软件修补方法以及评价软件开发技术的方法等。

2.操作系统技术

目前的操作系统绝大部分仅驱动计算机的应用软件,不能驱动网络机器,今后必须开发能适用网络时代的通用操作系统。随着网络化的发展,多个计算机和家用电器、移动通信机相互联结形成

3.信息检索技术

个人或团体向网络发送的信息,无论数量和质量都向多样化、分散化发展,因此需要高效信息访问技术及超越现有检索方式的按照信息内容检索和适应通信环境的检索技术。不具备专业知识的老年人或儿童也能够高效率地获得信息而且可防止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不向网络扩散,但又能自动收集、整理信息的技术。每个用户的联网环境不同,应建立考虑用户联网环境的信息检索技术,为此需进行包括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在内的高级软件的研发。

4.信息存储技术

建设通过网络传输包括动画、声音在内的任何信息的电子书店、电子图书馆,信息存储技术是必不可少的。今后,信息除了新闻、书本之外还将有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新型服务、新的教育方法和教材等对网络利用方面的需求。因此需要开发支持这些技术的软件,可在全世界随处利用已存储信息的技术、流通信息的通用站台。

5、其他软件技术

大容量数据压缩技术、xml技术、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管理技术、图像识别技术、语言理解技术、大量数据计算技术等都需要相应的软件支持。

三、英国软件业概况

英国软件业产值规模世界第三,1999年产值为377.46亿美元,约占gdp的1.2%,当年软件出口约16.2亿美元,软件企业65000个,就业人员35万人。

表1英国软件业1997----1999年概览

年度产值(亿美元)企业数(个)软件人员(人)

1997259.254,218240,000

1998341.6*57,000290,000

1999377.46*65,000350,000

注:*为预计值

英国软件业的基础研究工作主要在大学和政府研究所进行。英国现有综合性大学约150所,其中设有计算机工程或信息工程系统的大学有近120所。在从事软件基础研究的队伍中,人员分为3个档次,但研究工作主要依靠有博士学位、富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软件研究人员,而软件开发工作大部分由软件公司和大学进行。另外,还有一部分人是根据市场的特殊需求以合同制形式进行单独开发活动,这部分人大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技能。据了解,英国软件业的强项领域主要包括:

1.银行、金融和会计

2.操作系统,特别是移动通信操作服务系统

3.零售业

4.通信

5.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业

6.旅游、休闲与游戏

7.教育

8.医疗

9.开发用工具

英国政府对软件业的发展未提出过什么政策和计划,也没有向中小软件企业实施专门的倾斜政策,这是因为现有的支持中小企业的鼓励性计划和措施已经为所有的中小企业在减税、贷款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当然,政府也不是什么都不管,例如,它支持建立了"英国软件行业网络"和"英国电信办公室"这两个促进软件业发展的行业性组织。通过这两个组织,将各自分散的软件同行聚集在一起,共同探讨如何获取风险资金、怎样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共同开拓国外市场以及消除有碍企业发展的办法等等。

四、法国软件业概况

与美国相比,法国政府比较重视软件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并将软件课题多次列为国家关键技术项目,促使法国软件业发展较快。1990-1997年法国软件产业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0.8%。1997年,法国有8679家从事软件研发和生产企业,从业员工66967人。当年软件行业销售额约为66亿美元,法国软件公司规模一般都不大,除了前5位大公司从业人员均超过千人,80%的公司其雇员均不超过10人,但进入软件领域人员的专业水准要求很高,通常一个软件公司,高级软件专业人员占公司职工人数的52%,中层专业人员占27%,企业主管占3.5%。法国的软件业主要集中在大巴黎地区(占近57%的各类软件人员)和罗纳-阿尔卑斯地区(占12%),另外在航空、电信、电子等尖端产业所在地也占有相当的比例,因为这些产业领域非常需要特殊的软件,如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制造软件以及网络管理软件。

近几年,随着法国家庭拥有微机的增多,这不仅大大促进了日常办公软件(文件处理、预算管理)的销售,而且特别激励了娱乐软件(教育、文化、游戏等)的销售。而企业的软件需求更趋向于特殊软件产品的发展,如各种定制软件,以及用于因特网和网络(内联网和外联网)的漫游软件或各种数据安全保护软件。法国社会的许多职业必须掌握一种或多种特殊软件,如会计、审核、农户饲养和轮作管理、医院病人和处方管理等。面对各行各业对软件的需求,法国政府一方面开启技术移民的大门,从国外吸引包括软件人才在内的信息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则在政府实施的信息社会行动计划和科研优先领域中增加投入,促进软件业的研究与发展。五、德国软件业概况

1999年,德国标准软件产品(系统软件、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的销售额为154亿美元(257亿马克),与上年相比增长了10.4%。近年来,标准软件市场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特别是应用软件的销售额增长最快。据预测,德国今年标准软件市场增长率为9.8%,而且今后几年其增长率仍然保持在这个数量级。1999年,软件出口额达74亿美元。

据统计,德国大约有4万余人在标准软件企业工作。截至1999年底,在德国40余家大中型软件企业中,有3.85万从业人员,与1998年相比增长了20%。德国的软件企业数目和从业人员与各国相比都很少,但其企业生产率却非常高。人均销售额通常是衡量企业生产率的最重要标志之一。据统计,德国40余家大中型标准软件公司1998年人均销售额为43.2万马克,共中10家销售额最大的公司人均销售额为94万马克。

目前包括软件业在内的信息产业已成为德国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德国1999年共有170万人从事信息产业,从业人员比1998年增加9%,而整个软件业及其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增加11%。即使如此,德国目前还短缺7.5万名信息技术专家。

为了缓和人才短缺,德国政府支持工业界的要求,通过了"绿卡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今后三年内接收非欧盟国家2万名软件专家;专家年薪至少10万马克,在德国工作期限最多为5年,该项规定于今年8月初实施。除引进人才外,德国政府加大培养本国信息技术专家的力度,政府与企业界联手今年提供4万个培训岗位,至2003年至少再增加2万个培训岗位。此外,施罗德总理呼吁在今后5年内与州政府共同提供1亿马克,扩大高等院校信息技术专业招生人数。

六、意大利软件业概况

意大利的软件业在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各成员中规模较小,据统计,1999年该国软件业产值约合33亿美元,占当年gdp的0.3%,年增长率为10.8%;现有软件企业42020个,从业人员20.68万人。

当前,意大利软件市场的主要目标是发展应用系统的集成产品和决策数据系统的数据处理产品,特别是面向web战略的基础产品。1999系统软件市场主要表现为与因特网技术有关的系统软件和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系统软件发展较快,开发目标主要是提高软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应用软件仍呈快速发展态势,主要发展方向包括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以及cad/cae/cam系统等方面。

虽然软件业一直处于稳定增长的趋势,但占总数93.4%的企业人数均少于10人。由于规模小,使得意大利的软件企业无法进行大规模的研发投资,从而影响其产品的改进,无法形成规模经济。所以多年来该国的软件业一直处于一种"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方式。最近,软件企业加快了上市的步伐,预计这将会促进软件业的发展。妨碍该国软件业快速发展的另一因素是缺乏训练有素的软件人员。据估计,该国1999年缺少6.87万合格人员,2000年缺少11.3万人,特别是软件开发和应用技术人员。

为了促进包括软件产业在内整个信息产业的发展,根据意大利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政策指南的决定,将进一步简化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下放权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便利的信贷条件和风险资金,支持产业的研发,示范和推广项目;支持意大利企业与国外企业联合,走向国际化。指南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变得越发重要,因此应修订现有的包括软件业在内的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的优惠政策,提供企业发展的优惠资金;支持企业配置和更新设备,如规定将配置计算机软件的投入作为企业购置生产设备对待,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利用工业部主管的技术创新基金和大学科研部主管的应用研究基金加大对企业新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对面向创新和研发的企业,减免税收,支持企业再投资;利用出口信贷和提供担保金支持企业产品出口。采取减免税政策鼓励软件企业的布局转向欠发达地区;按照欧盟的统一要求,加快企业折旧过程,降低包括软件在内的信息技术产品的增值税税率。

表2oecd主要国家软件产业概览

国别软件企业(个软件企业员工(万人)软件产品产值(亿美元)占gdp百计比(%)出口产值(亿美元)软件业年增长率(%)

美国(1999年)84492103.911705.92.1155.518

日本(1998年)约3700约33约570--0.8211.4

英国(1999年)6500035.377.461.216.215*

法国(1997年)86976.69660.43.5810.8

德国(1999年)40多*3.85154--8110.4

意大利(1999年)4202020.68330.3--10.9

加拿大(1997年)1621617.3795.172.049.6620

爱尔兰(1999年)8222.50849.072.4--

注:1、由于oecd尚无各国软件业生产和出口统计数字,而且美国产业普查每5年才进行一次,故此表是根据各国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数据编制而成。2、德国软件企业仅指大中型企业。

七、加拿大软件业概况

据加拿大政府1998年的调查报告,该国1997年软件业产值95.17亿美元,占当年gdp2%,而且自1995年起,软件产业年增长率达20%。全国拥有16216个软件企业,从业人员17.37万人。

该国软件企业绝大多数属小企业,91%的企业雇员不到10人且营业额少于17.24万美元。全国前100位软件公司的产值占全国软件产值的71%,且占全行业雇员总数的47%。从地理分布看,该国软件企业的71%集中在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

由于众多软件企业都属小企业,因此发展战略凯时k66会员登录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其经营策略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软件企业中有销售联盟关系的占35%,有产品开发联盟关系的为17%,市场联盟的16%,以及研发联盟关系的有13%。战略结盟的伙伴主要是同行业内的企业,此外还有信息技术产品制造商和产品分销商。

oecd范文篇6

出于制定科技政策的需要,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已日益为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所重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是最早系统收集科技统计数据的国际组织,在世界科技统计界处于领先地位,对科技统计的国际标准化和规范化作出了重要的贡献。oecd的科技统计与科技指标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在组织上有一套机构,并有专业人员专门从事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指标研究工作,并把科技统计、科技指标与管理决策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注意统计数据的国际可比性,研究并制定了一整套科技统计手册,为科技统计工作提供了共同遵循的统一标准与规范;

系统地收集科技统计数据,并建立了科技统计数据库;

定期出版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出版物,并充分利用internet信息网传输信息;

为满足制定科技政策对指标的要求,十分重视研究能测独创新以及与知识经济有关的指标;

注意加强与非oecd成员国在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方面为合作、收集非成员国的科技统计数据并建立数据库。

以下对oecd的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的这些具体情况和特点分别进行简要介绍。

二、组织机构

oecd成立于1961年,其前身是欧洲经济合作组织(oeec),目前共有29个成员国,包括了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占全世界三分之二。oecd的职能主要是研究分析和预测世界经济的发展走向,协调成员国关系,促进成员国合作,经常为成员国制定国内政策和确定在区域性、国际性组织中的立场提供帮助。

oecd的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oecd成员国和欧共体各派一位大使级代表组成。理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会是oecd成员国举行会议和交换信息的机构,由各成员国以及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欧盟派代表组成,委员会内可设有专家组和工作组。针对不同的领域和议题,oecd共设有200多个委员会、工作组和专家组。

oecd的日常工作机构是秘书处,设在巴黎oecd总部。秘书处下设司或部,每一个司服务于一个或若干个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组或专家组。秘书处为oecd政府间的交流与协商提供信息和分析材料。为此,收集数据、分析和研究指标就成为秘书处的极为重要的职能和工作。

oecd的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主要涉及该组织的科技政策委员会(cstp)和秘书处的科技工业司(dsti)。cstp是oecd的常设委员会,由成员国以及作为观察员会的非成员国和国际组织的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成员国的科技政策、促进在科技领域内的合作。cstp(以及oecd的工业委员会)服务的工作机构,cstp所需要的科技统计数据、科技指标以及其他信息和分析材料都是dsti提供的。dsti下设的经济分析和统计处(eas)是主要从事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的机构。eas的主要工作是:对各成员国和部分非成员国进行r&d调查、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并建立数据库、编辑出版科技统计资料;编写科技指标为科技政策委员会提供信息和分析资料;组织专家研究科技统计方法和指标、组织编写各类统计手册和规范。

为了确保科技统计数据和科技指标的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不断改进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以满足cstp的需求并提高反映科技政策和国家特点的有效性,cstp下设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nesti)。nesti由各成员国以及联合国和观察员国家的代表组成,它是对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建议和协调的机构。eas的有关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的工作计划、各项工作的结果、提交给科技政策委员会的分析材料、科技指标、科技统计的标准与规范等都得经nesti进行检查和审核。该专家组还可以就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工作向cstp提出建议,经批准后由eas具体实施。此外,nesti还可以协调各成员国的科技统计,各成员国和观察员通过各自代表可以交流在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也可以组织各成员国有关专家进行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研究。

三、科技统计标准与规范

制定科技统计标准和规范是科技统计的基础性工作,oecd为此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自1963年以来,oecd相继编撰正式推出了5本手册,按出版时间顺序依次是弗拉斯卡蒂手册、tbp手册、奥斯陆手册、专利手册以及科技人力资源手册,统称为《弗拉斯卡蒂系列手册》。这些手册涉及到科技统计的广泛领域。弗拉斯卡蒂手册和科技人力资源手册是计量投入r&d的资源和投入科技活动的人力资源的标准和规范,奥斯陆手册是计量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技术创新活动的标准和规范,而tbp手册和专利手册则是计量科技活动产出(技术国际收支和专利)的标准和规范。从功能上看,弗拉斯卡蒂手册和奥斯陆手册主要是为统计调查而制定的,而其他3本手册则是为从其他已有数据资源获取数据而制定的。

(1)弗拉斯卡蒂手册

1963年正式出版,又称为《为调查研究与发展(r&d)活动所推荐的标准规范》,这是在国际上最早推出的针对r&d统计调查的标准和规范。该手册对研究与发展统计的概念、定义、范围和分类进行了规范。手册出版后,共进行了5次修改和补充,先后增加了许多内容。按照这一手册,oecd成员国从60年代开始就系统地开展了r&d活动的调查,一些非oecd国家也逐步按照此手册实施了本国的r&d活动调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unesco)也以该手册为基础,分别在1978年和1979年提出了《科技统计国际标准化建议案》和《科技活动统计手册》

(2)tbp手册

手册的全称是《收集和说明技术国际收支数据的标准方法建议》,这是oecd组织制定的第一本用于计量科技活动产出的手册,为对国家之间无形技术贸易进行调查和收集数据提供了标准和规范。该手册由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批准于1990年正式出版。

手册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基本定义和概念,主要有技术与技术转移、技术的循环及国际技术转移、技术国际收支。第二部分叙述了技术国际收支的界定及其所包含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是数据收集和分析时所采用二种的分类,按转让者的特征分类以及按合同的特征分类。第四部分讨论收集数据的方法。第五部分讨论不同国家间或不同时间的技术国际收支数据进行比较时的货币换算和减缩折算及其有关问题。

(3)奥斯陆手册

新技术的开发与扩散是产出增长和生产率提高的关键。出于反映科技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制定创新政策的需要,80年代以来,技术创新调查引起了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为了指导和规范技术创新统计,根据oecd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的建议,在北欧工业发展基金会的合作下,经oecd科技政策委员的认可,于1992年正式推出了技术创新统计手册,即《推荐的技术创新数据采集和解答指南》,也简称为奥斯陆手册。

手册从统计的角度对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进行了界定,为制造业领域的技术创新统计制定了技术规范。其主要内容有,创新过程模型、创新费用的测度、创新调查的分类和调查步骤。oecd和欧洲委员会于1997年又推出技术创新手册的修订版。修定后的手册虽然仍采用原有的概念、定义和方法论框架,但是在定义上更为准确,所提供的说明更为广泛,使对技术创新的定义和测度从制造业扩大到服务业,此外还采用了最新的国际分类标准。手册出版以来,迅速为大多数oecd成员国作为测度产业创新活动的参改,并在欧共体创新调查(cis)中得到成功的运用,还被翻译为多种文字,推动了技术创新调查在世界范围内的实施。

(4)专利手册

oecd从70年代后期就开始重视利用专利统计数据,为在成员国之间就使用专利数据作为技术指标达成共识并保持国际上的一致性而开始酝酿和起草手册。1992年与1993年在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的年度会议上讨论了手册的初稿,经修改,并由科技政策委员会批准,于1994年公开发行。

专利手册是继tbp手册和奥斯陆手册之后,又一本集中描述r&d效果和影响指标的手册。手册的主要目的是向希望利用专利统计数据建立科技指标的人员,提供一个标准化的工具,从而使所用的方法协调一致。手册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把专利置于一个总体概念框架中,说明专利指标与其他科技指标的关系,使用专利指标的方法论问题,以及专利指标的优点。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专利法律体系,这对于进一步理解反映技术产出的专利指标是非常必要的。第三部分介绍专利的几种分类法和数据库,讨论专利能够提供的技术信息。第四部分讨论专利指标、各种分析思路以及与r&d、科学、创新和经济等各类指标的联系。

(5)科技人力资源手册

该手册为测度和分析科技人力资源提供了标准和规范。这是由oecd和欧洲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的,1992年和1993年在oecd的研讨会上进行了讨论,1994年oecd的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进行了讨论,修改后,经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批准于1995年正式出版,也称为《堪培拉手册》。

手册给出了科技人力资源的基本定义,并从统计的角度对科技人力资源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提出了科技人力资源存量和流量的模型,为编制和分析流量和存量数据提供了依据,介绍了科技人力资源数据的统计分类及有关定性信息,讨论了收集和编制科技人力资源资料的各种数据来源。

四、数据收集、数据库及统计资料

1.统计数据收集

oecd的科技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对成员国所进行的r&d调查。该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初向成员国发调查表,各成员国填好后,可以通过邮寄或e-mail向oecd传送数据。调查的内容具体有,r&d支出和r&d人员总量及其分类数据、政府r&d预算拨款、技术国际收支等。

此外,oecd还充分利用其他国际组织的统计资料,经过处理形成科技指标。例如,利用国际上和美国的专利统计资料,通过加工形成一些专利指标,反映科技活动的产出情况。

2.科技统计数据库

oecd的科技统计数据库分两类:第一类是oecd或其它国际机构从成员国收集的数据,其内容主要有r&d数据、技术收集数据和专利数据、技术创新数据库;第二类数据库所保存的是科技指标或经济分析指标的数据。oecd的这些数据库是相互独立的,而且也是由不同的专业人员建立和维护的。

r&d数据库

该数据库存有oecd成员国的r&d基础数据,主要有:r&d支出与r&d人员总量及其主要结构数据;企业部门、高等教育部门以及私人非营利部门的r&d支出与r&d人员的总量及其结构数据;政府r&d预算拨款(gbaord)及其社会经济目标结构数据。这些数据来自对各成员国进行的r&d调查。

技术国际收支(tbp)数据库

该数据库存有各成员国的技术国际收支总量数据,这些数据来自对各成员国进行的r&d调查。目前,正在建设技术收支总量及其详细结构的数据库。

专利数据库

建有两个专利数据库。一是关于专利申请指标的数据库,是在wipo提供的专利数据库基础上建立的,第二个是美国授权并按产业分类的专利指标数据库。

技术创新数据库

才开始着手建立的数据库,存放成员国第二轮(cis-2)技术创新调查数据。

主要科技指标数据库(msti)

该数据库是由最常使用的科技指标数据组成,共有89个指标、29个成员国的时间序列数据,其中有70个指标为r&d指标,另19个指标为科技活动的产出和影响指标,即专利、技术国际收支以及r&d密集产业的进出口贸易。r&d指标主要是全国以及企业、高等学校和政府部门的r&d支出和r&d人员,r&d支出中包括不变价增长率,购买力平价的比值以及r&d与gdp或工业增长值的比。

企业部门r&d支出分析用数据库(anberd)与r&d研究人员分析用数据库(anrse)

这两个数据库为分析人员提供企业部门r&d支出和r&d研究人员按行业分类的数据。由于采用估值技术对缺损数据进行了处理,这两个数据库中的数据在时间进程上都是完整的,具有国际可比性,便于进行对比和分析。anberd数据库存有r&d支出最大的15个国家的企业部门r&d支出的详细数据,anrse数据库存有oecd7个主要成员国的企业部门r&d研究人员的详细数据。

3.统计数据出版物

oecd的统计数据以文学和电子版本形式定期出版,此外科技指标专家组的各成员国专家经秘书处许可还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查阅部分统计数据。

基本科技统计数据(bsts)

每两年出版一本,刊登有29个成员国的r&d、科技活动产出、专利申请和技术国际收支的基本数据,这些数据来自oecd的r&d数据库。oecd的另一本出版物“主要科技指标(msti)”中的指标值就是基于这些基本数据计算出的。该出版物的电子版本每年第4季度发表,并含有1981年以来的数据,在oecd的网站上也可以查阅其中部分数据。

主要科技指标(msti)

每年出版两次(分别于6月与12月),刊登了29个成员国投入r&d的资源及产出指标,即r&d、专利、技术国际收支、r&d密集产业的外贸方面的指标,以及用于计算这些指标的经济指标数据,这些指标可以进行国际对比。该出版物的电子版本可以从oecd的网站查阅。

工业研究与发展

该出版物包括有oecd15个最大的r&d投入国家企业部门r&d经费按行业分布的详细数据,以及7个经济发达国家的r&d研究人员的详细数据。这些数据来自anberd和anrse数据库。这些数据还以电子版本形式出版,在oecd网站上也可以查到。

五、科技指标及科技指标出版物

1.科技指标编写

应用统计数据编写科技指标是经济分析与统计处的重要工作,每两年编写一本。科技指标提交给科技政策委员会,供委员会分析比较各国的科技状况,以及成员国的科技政策研究与分析人员和决策者使用。该处编写科技指标注重为决策服务,坚持创新,具有以下特点:

1.科技指标从对r&d资源即r&d投入的描述已逐步发展为把科技和经济紧密融合在一起进行描述和分析的模式。例如oecd1984年出版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科学技术指标》,就是典型的r&d投入描述模式,以r&d经费和r&d人员这两类指标对成员国的r&d资源总量、变化趋势以及结构特征进行了分析,这是典型的r&d投入描述模式。与之相比,1999年出版的《oecd科学技术和产业指标》截然不同。该书共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从无形投资、以知识为基础的产业、信息和通讯以及r&d经费这4各方面选择指标进行描述和分析。第2部分是“全球化的挑战”,从国际贸易、外国投资、技术的国际化、产业r&d的国际化4个方面选择指标进行描述和分析。第3部分是“经济的表现和竞争力”,从生产铝、单位劳动成本、科技产出以及国际贸易等方面用指标来分析。

2.科技指标的编写接收了对科技指标进行研究的最新成果。为使科技指标能更好地为研究、分析以及制定科技政策服务,oecd十分重视对科技指标进行研究,可以说科技指标是在一系列研究的基础上编写的,是对科技指标研究工作的总结和结晶。例如,上面所提到的1991年出版的《oecd科学技术与产业指标》中的有关对知识经济、无形投资、高技术等都是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

3.为使科技指标能更好地为研究人员和决策人员所掌握,注重在编写形式上不断进行改革。这些变化主要有:增加对各指标的说明,对容易引起误解的地方要进行解说,并予以说明。

2.科技指标的研究

自1963年《弗拉斯卡蒂手册》出版以来,oecd为开发能测度科技投入活动与产出指标体系作了不懈的努力。从oecd推出的《弗拉斯卡蒂手册系列》可以清楚地看出,科技指标已从当初的r&d资源指标逐步发展为包括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创作以及从专利和技术国际收支反映科技产出的指标体系。

以投入为主体的科技指标体系,长期以来得到广泛的应用,然而它仍然难以描述科技活动的产出、知识的传播与扩散以及创新系统的行为,对政策制定所起的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为此,1995年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的部长级会议一致同意开发能测度创新行为和与知识经济产出有关的“新科技指标”,并着重强调,应进一步研究科学系统的趋势和面临的挑战,为评价、监测及制定政策提供数据。对新科技指标的研究,主要是通过10个项目来进行的,它们是:人力资源的流动,基于专利的指标,创新的经济价值,科技系统活动与网络,服务业的科技活动,企业的创新,公司的创新能力与吸收能力,产业r&d的国际化,政府对创新的支持,信息与通信技术。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取得一些进展,发表了一些研究报告,其中有一些分析结果已被编入1999年出版的《科学技术工业指标》。然而,在此须要指出的是,要想达到研究新科技指标的预定目标,仍然困难重重,尚需时日。

3.科技指标的主要出版物

科学技术和工业指标

采用最新数据和定量指标,对oecd成员国以及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的科学技术和工业的状况及其结构进行分析和比较,每两年出版一本。

知识经济:一组事实和数据

科学技术和工业展望

以定量指标对oecd成员国在向知识经济转变过程中的发展趋势以及科学技术和工业领域的一些主题进行分析和评价。

为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部长级会议准备的材料,该出版物是科学技术和工业指标的简本,以数据、表格和简要说明为主。

六、与非成员国的合作

近10年来oecd十分重视与非成员国的合作。1990年,oecd成立了经济转型国家合作中心(ceet),1998年ceet又扩大并改名为非成员国合作中心(ccnm),全面负责与非成员国的合作,合作的重点国家是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俄罗斯。在ccnm设有中国合作组,专门负责与中国进行合作的立项、预算和计划。

oecd范文篇7

出于制定科技政策的需要,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已日益为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所重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是最早系统收集科技统计数据的国际组织,在世界科技统计界处于领先地位,对科技统计的国际标准化和规范化作出了重要的贡献。oecd的科技统计与科技指标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在组织上有一套机构,并有专业人员专门从事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指标研究工作,并把科技统计、科技指标与管理决策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注意统计数据的国际可比性,研究并制定了一整套科技统计手册,为科技统计工作提供了共同遵循的统一标准与规范;

系统地收集科技统计数据,并建立了科技统计数据库;

定期出版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出版物,并充分利用internet信息网传输信息;

为满足制定科技政策对指标的要求,十分重视研究能测独创新以及与知识经济有关的指标;

注意加强与非oecd成员国在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方面为合作、收集非成员国的科技统计数据并建立数据库。

以下对oecd的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的这些具体情况和特点分别进行简要介绍。

二、组织机构

oecd成立于1961年,其前身是欧洲经济合作组织(oeec),目前共有29个成员国,包括了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占全世界三分之二。oecd的职能主要是研究分析和预测世界经济的发展走向,协调成员国关系,促进成员国合作,经常为成员国制定国内政策和确定在区域性、国际性组织中的立场提供帮助。

oecd的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oecd成员国和欧共体各派一位大使级代表组成。理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会是oecd成员国举行会议和交换信息的机构,由各成员国以及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欧盟派代表组成,委员会内可设有专家组和工作组。针对不同的领域和议题,oecd共设有200多个委员会、工作组和专家组。

oecd的日常工作机构是秘书处,设在巴黎oecd总部。秘书处下设司或部,每一个司服务于一个或若干个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组或专家组。秘书处为oecd政府间的交流与协商提供信息和分析材料。为此,收集数据、分析和研究指标就成为秘书处的极为重要的职能和工作。

oecd的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主要涉及该组织的科技政策委员会(cstp)和秘书处的科技工业司(dsti)。cstp是oecd的常设委员会,由成员国以及作为观察员会的非成员国和国际组织的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成员国的科技政策、促进在科技领域内的合作。cstp(以及oecd的工业委员会)服务的工作机构,cstp所需要的科技统计数据、科技指标以及其他信息和分析材料都是dsti提供的。dsti下设的经济分析和统计处(eas)是主要从事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的机构。eas的主要工作是:对各成员国和部分非成员国进行r&d调查、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并建立数据库、编辑出版科技统计资料;编写科技指标为科技政策委员会提供信息和分析资料;组织专家研究科技统计方法和指标、组织编写各类统计手册和规范。

为了确保科技统计数据和科技指标的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不断改进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以满足cstp的需求并提高反映科技政策和国家特点的有效性,cstp下设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nesti)。nesti由各成员国以及联合国和观察员国家的代表组成,它是对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建议和协调的机构。eas的有关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的工作计划、各项工作的结果、提交给科技政策委员会的分析材料、科技指标、科技统计的标准与规范等都得经nesti进行检查和审核。该专家组还可以就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工作向cstp提出建议,经批准后由eas具体实施。此外,nesti还可以协调各成员国的科技统计,各成员国和观察员通过各自代表可以交流在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也可以组织各成员国有关专家进行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研究。

三、科技统计标准与规范

制定科技统计标准和规范是科技统计的基础性工作,oecd为此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自1963年以来,oecd相继编撰正式推出了5本手册,按出版时间顺序依次是弗拉斯卡蒂手册、tbp手册、奥斯陆手册、专利手册以及科技人力资源手册,统称为《弗拉斯卡蒂系列手册》。这些手册涉及到科技统计的广泛领域。弗拉斯卡蒂手册和科技人力资源手册是计量投入r&d的资源和投入科技活动的人力资源的标准和规范,奥斯陆手册是计量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技术创新活动的标准和规范,而tbp手册和专利手册则是计量科技活动产出(技术国际收支和专利)的标准和规范。从功能上看,弗拉斯卡蒂手册和奥斯陆手册主要是为统计调查而制定的,而其他3本手册则是为从其他已有数据资源获取数据而制定的。

(1)弗拉斯卡蒂手册

1963年正式出版,又称为《为调查研究与发展(r&d)活动所推荐的标准规范》,这是在国际上最早推出的针对r&d统计调查的标准和规范。该手册对研究与发展统计的概念、定义、范围和分类进行了规范。手册出版后,共进行了5次修改和补充,先后增加了许多内容。按照这一手册,oecd成员国从60年代开始就系统地开展了r&d活动的调查,一些非oecd国家也逐步按照此手册实施了本国的r&d活动调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unesco)也以该手册为基础,分别在1978年和1979年提出了《科技统计国际标准化建议案》和《科技活动统计手册》

(2)tbp手册

手册的全称是《收集和说明技术国际收支数据的标准方法建议》,这是oecd组织制定的第一本用于计量科技活动产出的手册,为对国家之间无形技术贸易进行调查和收集数据提供了标准和规范。该手册由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批准于1990年正式出版。

手册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基本定义和概念,主要有技术与技术转移、技术的循环及国际技术转移、技术国际收支。第二部分叙述了技术国际收支的界定及其所包含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是数据收集和分析时所采用二种的分类,按转让者的特征分类以及按合同的特征分类。第四部分讨论收集数据的方法。第五部分讨论不同国家间或不同时间的技术国际收支数据进行比较时的货币换算和减缩折算及其有关问题。

(3)奥斯陆手册

新技术的开发与扩散是产出增长和生产率提高的关键。出于反映科技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制定创新政策的需要,80年代以来,技术创新调查引起了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为了指导和规范技术创新统计,根据oecd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的建议,在北欧工业发展基金会的合作下,经oecd科技政策委员的认可,于1992年正式推出了技术创新统计手册,即《推荐的技术创新数据采集和解答指南》,也简称为奥斯陆手册。

手册从统计的角度对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进行了界定,为制造业领域的技术创新统计制定了技术规范。其主要内容有,创新过程模型、创新费用的测度、创新调查的分类和调查步骤。oecd和欧洲委员会于1997年又推出技术创新手册的修订版。修定后的手册虽然仍采用原有的概念、定义和方法论框架,但是在定义上更为准确,所提供的说明更为广泛,使对技术创新的定义和测度从制造业扩大到服务业,此外还采用了最新的国际分类标准。手册出版以来,迅速为大多数oecd成员国作为测度产业创新活动的参改,并在欧共体创新调查(cis)中得到成功的运用,还被翻译为多种文字,推动了技术创新调查在世界范围内的实施。

(4)专利手册

oecd从70年代后期就开始重视利用专利统计数据,为在成员国之间就使用专利数据作为技术指标达成共识并保持国际上的一致性而开始酝酿和起草手册。1992年与1993年在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的年度会议上讨论了手册的初稿,经修改,并由科技政策委员会批准,于1994年公开发行。

专利手册是继tbp手册和奥斯陆手册之后,又一本集中描述r&d效果和影响指标的手册。手册的主要目的是向希望利用专利统计数据建立科技指标的人员,提供一个标准化的工具,从而使所用的方法协调一致。手册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把专利置于一个总体概念框架中,说明专利指标与其他科技指标的关系,使用专利指标的方法论问题,以及专利指标的优点。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专利法律体系,这对于进一步理解反映技术产出的专利指标是非常必要的。第三部分介绍专利的几种分类法和数据库,讨论专利能够提供的技术信息。第四部分讨论专利指标、各种分析思路以及与r&d、科学、创新和经济等各类指标的联系。

(5)科技人力资源手册

该手册为测度和分析科技人力资源提供了标准和规范。这是由oecd和欧洲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的,1992年和1993年在oecd的研讨会上进行了讨论,1994年oecd的科技指标国家专家组进行了讨论,修改后,经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批准于1995年正式出版,也称为《堪培拉手册》。

手册给出了科技人力资源的基本定义,并从统计的角度对科技人力资源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提出了科技人力资源存量和流量的模型,为编制和分析流量和存量数据提供了依据,介绍了科技人力资源数据的统计分类及有关定性信息,讨论了收集和编制科技人力资源资料的各种数据来源。

四、数据收集、数据库及统计资料

1.统计数据收集

oecd的科技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对成员国所进行的r&d调查。该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初向成员国发调查表,各成员国填好后,可以通过邮寄或e-mail向oecd传送数据。调查的内容具体有,r&d支出和r&d人员总量及其分类数据、政府r&d预算拨款、技术国际收支等。

此外,oecd还充分利用其他国际组织的统计资料,经过处理形成科技指标。例如,利用国际上和美国的专利统计资料,通过加工形成一些专利指标,反映科技活动的产出情况。

2.科技统计数据库

oecd的科技统计数据库分两类:第一类是oecd或其它国际机构从成员国收集的数据,其内容主要有r&d数据、技术收集数据和专利数据、技术创新数据库;第二类数据库所保存的是科技指标或经济分析指标的数据。oecd的这些数据库是相互独立的,而且也是由不同的专业人员建立和维护的。

r&d数据库

该数据库存有oecd成员国的r&d基础数据,主要有:r&d支出与r&d人员总量及其主要结构数据;企业部门、高等教育部门以及私人非营利部门的r&d支出与r&d人员的总量及其结构数据;政府r&d预算拨款(gbaord)及其社会经济目标结构数据。这些数据来自对各成员国进行的r&d调查。

技术国际收支(tbp)数据库

该数据库存有各成员国的技术国际收支总量数据,这些数据来自对各成员国进行的r&d调查。目前,正在建设技术收支总量及其详细结构的数据库。

专利数据库

建有两个专利数据库。一是关于专利申请指标的数据库,是在wipo提供的专利数据库基础上建立的,第二个是美国授权并按产业分类的专利指标数据库。

技术创新数据库

才开始着手建立的数据库,存放成员国第二轮(cis-2)技术创新调查数据。

主要科技指标数据库(msti)

该数据库是由最常使用的科技指标数据组成,共有89个指标、29个成员国的时间序列数据,其中有70个指标为r&d指标,另19个指标为科技活动的产出和影响指标,即专利、技术国际收支以及r&d密集产业的进出口贸易。r&d指标主要是全国以及企业、高等学校和政府部门的r&d支出和r&d人员,r&d支出中包括不变价增长率,购买力平价的比值以及r&d与gdp或工业增长值的比。

企业部门r&d支出分析用数据库(anberd)与r&d研究人员分析用数据库(anrse)

这两个数据库为分析人员提供企业部门r&d支出和r&d研究人员按行业分类的数据。由于采用估值技术对缺损数据进行了处理,这两个数据库中的数据在时间进程上都是完整的,具有国际可比性,便于进行对比和分析。anberd数据库存有r&d支出最大的15个国家的企业部门r&d支出的详细数据,anrse数据库存有oecd7个主要成员国的企业部门r&d研究人员的详细数据。

3.统计数据出版物

oecd的统计数据以文学和电子版本形式定期出版,此外科技指标专家组的各成员国专家经秘书处许可还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查阅部分统计数据。

基本科技统计数据(bsts)

每两年出版一本,刊登有29个成员国的r&d、科技活动产出、专利申请和技术国际收支的基本数据,这些数据来自oecd的r&d数据库。oecd的另一本出版物“主要科技指标(msti)”中的指标值就是基于这些基本数据计算出的。该出版物的电子版本每年第4季度发表,并含有1981年以来的数据,在oecd的网站上也可以查阅其中部分数据。

主要科技指标(msti)

每年出版两次(分别于6月与12月),刊登了29个成员国投入r&d的资源及产出指标,即r&d、专利、技术国际收支、r&d密集产业的外贸方面的指标,以及用于计算这些指标的经济指标数据,这些指标可以进行国际对比。该出版物的电子版本可以从oecd的网站查阅。

工业研究与发展

该出版物包括有oecd15个最大的r&d投入国家企业部门r&d经费按行业分布的详细数据,以及7个经济发达国家的r&d研究人员的详细数据。这些数据来自anberd和anrse数据库。这些数据还以电子版本形式出版,在oecd网站上也可以查到。

五、科技指标及科技指标出版物

1.科技指标编写

应用统计数据编写科技指标是经济分析与统计处的重要工作,每两年编写一本。科技指标提交给科技政策委员会,供委员会分析比较各国的科技状况,以及成员国的科技政策研究与分析人员和决策者使用。该处编写科技指标注重为决策服务,坚持创新,具有以下特点:

1.科技指标从对r&d资源即r&d投入的描述已逐步发展为把科技和经济紧密融合在一起进行描述和分析的模式。例如oecd1984年出版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科学技术指标》,就是典型的r&d投入描述模式,以r&d经费和r&d人员这两类指标对成员国的r&d资源总量、变化趋势以及结构特征进行了分析,这是典型的r&d投入描述模式。与之相比,1999年出版的《oecd科学技术和产业指标》截然不同。该书共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从无形投资、以知识为基础的产业、信息和通讯以及r&d经费这4各方面选择指标进行描述和分析。第2部分是“全球化的挑战”,从国际贸易、外国投资、技术的国际化、产业r&d的国际化4个方面选择指标进行描述和分析。第3部分是“经济的表现和竞争力”,从生产铝、单位劳动成本、科技产出以及国际贸易等方面用指标来分析。

2.科技指标的编写接收了对科技指标进行研究的最新成果。为使科技指标能更好地为研究、分析以及制定科技政策服务,oecd十分重视对科技指标进行研究,可以说科技指标是在一系列研究的基础上编写的,是对科技指标研究工作的总结和结晶。例如,上面所提到的1991年出版的《oecd科学技术与产业指标》中的有关对知识经济、无形投资、高技术等都是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

3.为使科技指标能更好地为研究人员和决策人员所掌握,注重在编写形式上不断进行改革。这些变化主要有:增加对各指标的说明,对容易引起误解的地方要进行解说,并予以说明。

2.科技指标的研究

自1963年《弗拉斯卡蒂手册》出版以来,oecd为开发能测度科技投入活动与产出指标体系作了不懈的努力。从oecd推出的《弗拉斯卡蒂手册系列》可以清楚地看出,科技指标已从当初的r&d资源指标逐步发展为包括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创作以及从专利和技术国际收支反映科技产出的指标体系。

以投入为主体的科技指标体系,长期以来得到广泛的应用,然而它仍然难以描述科技活动的产出、知识的传播与扩散以及创新系统的行为,对政策制定所起的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为此,1995年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的部长级会议一致同意开发能测度创新行为和与知识经济产出有关的“新科技指标”,并着重强调,应进一步研究科学系统的趋势和面临的挑战,为评价、监测及制定政策提供数据。对新科技指标的研究,主要是通过10个项目来进行的,它们是:人力资源的流动,基于专利的指标,创新的经济价值,科技系统活动与网络,服务业的科技活动,企业的创新,公司的创新能力与吸收能力,产业r&d的国际化,政府对创新的支持,信息与通信技术。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取得一些进展,发表了一些研究报告,其中有一些分析结果已被编入1999年出版的《科学技术工业指标》。然而,在此须要指出的是,要想达到研究新科技指标的预定目标,仍然困难重重,尚需时日。

3.科技指标的主要出版物

科学技术和工业指标

采用最新数据和定量指标,对oecd成员国以及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的科学技术和工业的状况及其结构进行分析和比较,每两年出版一本。

知识经济:一组事实和数据

科学技术和工业展望

以定量指标对oecd成员国在向知识经济转变过程中的发展趋势以及科学技术和工业领域的一些主题进行分析和评价。

为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部长级会议准备的材料,该出版物是科学技术和工业指标的简本,以数据、表格和简要说明为主。

六、与非成员国的合作

近10年来oecd十分重视与非成员国的合作。1990年,oecd成立了经济转型国家合作中心(ceet),1998年ceet又扩大并改名为非成员国合作中心(ccnm),全面负责与非成员国的合作,合作的重点国家是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俄罗斯。在ccnm设有中国合作组,专门负责与中国进行合作的立项、预算和计划。

oecd范文篇8

知识型产业统计在oecd及其成员国受到重视,并被广泛采用。1999年oecd秘书处的科技工业司为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部长级会议准备了一份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一组数据》的文件,该文件就是描述oecd科学技术状况和趋势的一组指标。该《指标》共分6部分,其中有3部分都采用了来自知识型产业统计的指标。第2部分《教育、研究开发和创新的资源分布》共有9个方面指标,其中3个方面是知识型产业方向的指标,第4部分《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的重要性》的5个方面的指标都与ict统计有关,第6部分《科技产出及经济表现》有7个方面的指标,其中有2个方面来自知识型产业的统计。上述6部分共有34方面的指标,而与知识型产业有关的有10项,占30%。

二、各类知识型产业的界定

各类知识型产业统计的主要区别是分类系统不同。

1.高技术产业

oecd所制定的高技术产业分类标准,已为部分国家所采用,我国也借用oecd的这一标准,确定了我国高技术产业的范围。关于oecd的高技术产业分类,在此只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这一分类只适用于制造业,这样就把一些属于服务业的知识型的产业如计算机软件、通信排除在高技术产业之外,因而具有局限性。

·这一分类是针对整个制造业的,共划分为“高技术”、“中高技术”、“中低技术”和“低技术”4个产业组。在使用时,往往并不单独使用高技术产业一个类别的数据或高技术产业的某一项指标,而是把这4个类别及若干指标放在一起进行分析,以反映整个制造业产业结构也即知识密集程度的变化。

·以r&d投入强度作为判断技术密集度的唯一标准,其中既包括直接投入也包括间接投入。这些指标是:产业r&d直接支出与产值之比,产业r&d直接支出与增加值之比,r&d直接与间接支出之和与产值之比。然而,计算结果表明,考虑间接投入对分类影响不大。

·这一分类所确定的高技术产业,即使在oecd范围内,也并不都具有高的技术密集度。这种不一致性是由各国国情不同所决定的,这是按产业分类的固有缺点,难以克服。

·为克服按产业分类的不足,提出了按产品分类的方法。oecd制定的高技术产品目录主要用于外贸。

2.服务业

虽然服务业并不都是知识型产业,但经济发展的趋势表明,服务业的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份额越来越大,至1993年这一比例在oecd国家已达到45~68%,服务业r&d支出在企业部门r&d支出中的比例在部分国家也已达到15%~20%。服务业已经开始并正在取代、在部分国家已经成为经济的支柱产业,服务业已从使用技术的产业部门转变为生产技术的部门,如通信、计算机服务等。正因为如此,服务业的统计受到了重视。1993年oecd在r&d统计手册(即《弗拉斯卡蒂手册》第5版中,对科技统计中采用的企业部门的分类进行了修改,最重要的变化是服务业的分类比较详细,由原先的6类增加到11类,r&d投入强度高,即技术密集的行业予以单独分类。1997年,oecd在制定的《技术创新统计手册》修改版中,对技术创新的定义进行了修改,把对制造业的技术创新统计也扩大到服务业。

oecd根据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3)提出了一个目前在科技统计中采用的服务业的分类标准(表1)。表2是部分国家服务业r&d经费的分布情况,数据表明,服务业r&d主要分布在计算机及有关活动、通信、研究与开发、运输与仓储这4个行业。

3.信息与通信技术(ict)

信息和通信技术是知识型产业的核心,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信息和通信技术作为一个行业,不仅其产值、增加值增长很快,而且还能为企业开辟新的市场提高工作和生产的效率而提供产品和服务。根据国际数据协会(idc)的定义,ict由以下3部分组成:

·信息技术(it)硬件:计算机系统中心处理部件,存储设备,打印机,捆绑在一起的操作系统,数据通讯设备;

·it服务和软件:it软件,it服务,内部it消耗,其中包括信息系统运行消耗、定做的软件等;

·电信:公共的和私人的网络设备,电讯服务等。

根据这一定义和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3,oecd在技术创新调查中提出了ict产业的界定范围(见表3)。

表3信息与通信技术产业的范围

isicrev.3

制造业中的ict

3000,3130,3210,3220,3230,3312,3313

服务业中的ict

5150,6420,7123,7210,7220,7230

7240,7250,7290

4.知识产业

“知识产业”最早是美国经济学家马克鲁普于1958年提出来的。他在《美国的知识生产和分配》一书中提出,知识产业是指生产知识特别是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组织机构,而不管这种生产的目的是什么。在该书中,他首次确定了知识产业的分类。其后,不少学者都对知识产业进行了研究。由于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中的知识型产业都只是知识产业的一部分,因而知识产业的提法又重新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对知识产业范围的界定和分类有不同的说法。按oecd的提法,知识产业是指具有较为密集的技术和人力资源投入的部门,从统计的角度出发,涵盖以下范围:

·制造业中的高技术产业;

·制造业中的中高技术产业;

·服务业中的通信业,即isicrev.2的72;

·服务业中的金融、保险、房地产和商务活动,即isicrev.2的8;

·服务业中的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即isicrev.2的9。

按上述范围,1994年,oecd全部成员国的知识产业的增加值占全部企业部门增加值的51%,其中高技术产业占2.9%,中高技术产业占6.9%,通信业占2.8%,金融保险其它商业服务业以及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业占38.2%;1986~1994年间知识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而全部企业部门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为2.9%。

三、统计内容与指标

知识型产业的统计,不需专门组织实施,只要按界定的范围和分类在已有统计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汇总,就可以获得所需要的各种统计数据,具有简便、成本低、可操作等一系列优点,知识型产业的统计主要有以下内容:

1.研究与发展(r&d)统计

知识型产业都是一些新兴的产业,往往处于学科前沿,其发展与学科研究的进展密切相关。这就决定了知识型产业的r&d资源强度高、r&d活动频繁,这也是促使这些产业不断发展的先决条件。正因为如此,知识型产业的r&d统计及指标分析已经显得日益重要,大有取代原有的产业分类的发展趋势。例如oecd1999年出版的科学技术产业公报中有关企业部门r&d指标内容,主要就是从制造业的技术水平的4类(高、中高、中低、低)、服务业、ict以及知识产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没有采用传统的产业分类。从各个国家出版的科技指标看,把本国的优势产业与知识型产业组合在一起进行分析,是采用较多的一种方法。

r&d统计的主要指标是r&d支出,r&d支出占增加值的份额。由这2项指标按知识型产业的分类,就可以对各种分类下的r&d资源的分布结构,各结构类别r&d经费增长率、r&d经费强度及变化进行分析和对比。

2.技术创新统计

知识型产业的技术创新最活跃,新的产品、新的技术不断涌现,对这些产业技术创新的统计与分析一直是各国关注的重点,技术创新统计与分析如果不以知识型产业为研究对象也就没有生命力。例如,oecd在收集欧盟第二轮技术创新调查数据建立数据库时,就把ict产业、服务业中的金融、通信、计算机及技术服务作为单独的类别,此外还把ict方面的获准专利作为衡量经济竞争力的一项指标。技术创新统计还未形成统计制度,欧盟从90年代开始共进行过2次技术创新调查,目前正计划进行第3轮技术创新调查。

3.经济指标统计

主要是进行产值、增加值、销售收入和进出口产值统计。这些指标分别从总量与结构上反映了知识型产业的产出与进出口状况。其中,在产出分析中,各类知识型产业产值、增加值占gdp或总增加值的份额,在进出口分析中服务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量的比重,制造业进出口中按高技术、中高技术、中低技术、低技术产业的分布等指标常常被采用。

知识型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作为产业,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这种贡献和作用可以直接从产值或增加值占gdp或总增加值的份额来表示。

·为产业部门提供具有高技术含量的设备,作为资产投入可以使其他产业部门形成产出。

对产值、增加值以及进出口的分析体现了上述第一种贡献。对知识型产业作为资产投入对经济的贡献,目前还处在研究阶段,例如,有人曾研究过,ict作为产业部门其产值占gdp的份额在oecd各成员国约在2.5%~4.5%,ict作为资产投入对各成员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约是0.13%~0.35%。

四、结论与建议

知识型产业的统计发展很快,受到各国的重视。我国实施“科教兴国”发展战略,发展高技术是我国的国策,建立以高技术产业为主的知识型产业统计势在必行。

1.确定既与国家接轨,可以国际对比又符合我国国情的以高技术产业的核心的分类标准

为此,除了要对以高技术为核心的知识型产业进行界定外,还有一件极为重要的工作:建立我国行业分类与《弗拉斯卡蒂手册》中企业部门分类的对应关系。

2.完善我国的r&d统计

r&d统计是知识型产业统计的基础,完善我国r&d统计是搞好知识型产业统计的保证。

oecd范文篇9

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引起了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化。在制造业,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技术产业发展很快;在服务业,出现了许多完全基于知识的产业,如软件开发业、咨询业等。这些新兴产业具有知识密集型特点,已经成为当前新经济的增长点,并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推动着整个社会进步。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些产业发展的现状、趋势和结构的变化,为评价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对这些“知识型”的产业进行统计,已经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知识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因而注重科学技术对经济作用的统计与量化分析也已成为当前科技统计和科技指标研究与实践的新的特点和趋势。知识型产业高度依赖于科学与技术,是以知识为主要输入而形成的产出。显然,知识型产业的统计为研究和分析科学技术对经济的作用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手段。也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知识型产业的统计已成为科技统计的重要内容。

在此,“知识型”产业是泛指那些知识密集度比较高的产业。“知识型产业统计”是指以知识型产业为统计对象的统计。出于不同的目的,可以对不同的知识型产业进行统计,目前主要有高技术产业统计、服务业统计、信息与通讯技术(ict)统计、知识产业统计这4类,在此,知识型产业统计是对这些不同统计的总称。

知识型产业的统计最先是从高技术产业统计开始的。起初,oecd采用美国制定的标准对成员国的高技术产业进行了统计,至1984年,以11个成员国的数据为依据制定了高技术产业的分类标准,1994年对标准进行了修定,提出了我们称之为“四分类”的标准。服务业的统计在60年代就开始了,当时的服务业r&d统计是很笼统的。由于高技术的渗透作用,导致服务业中知识型产业的出现,原有的分类和统计已不能满足需要,服务业中知识型产业的统计已引起了注视,《弗拉斯卡蒂手册》第5版对服务业的分类进行了调整,知识型产业予以单列。知识产业的统计则打破了制造业与服务业的界线,把高技术和高中技术产业与服务业中的知识型产业集中在一起进行统计和分析。ict统计则是以制造业和服务业中的信息技术与通信为研究对象。

知识型产业统计在oecd及其成员国受到重视,并被广泛采用。1999年oecd秘书处的科技工业司为oecd科技政策委员会部长级会议准备了一份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一组数据》的文件,该文件就是描述oecd科学技术状况和趋势的一组指标。该《指标》共分6部分,其中有3部分都采用了来自知识型产业统计的指标。第2部分《教育、研究开发和创新的资源分布》共有9个方面指标,其中3个方面是知识型产业方向的指标,第4部分《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的重要性》的5个方面的指标都与ict统计有关,第6部分《科技产出及经济表现》有7个方面的指标,其中有2个方面来自知识型产业的统计。上述6部分共有34方面的指标,而与知识型产业有关的有10项,占30%。

二、各类知识型产业的界定

各类知识型产业统计的主要区别是分类系统不同。

1.高技术产业

oecd所制定的高技术产业分类标准,已为部分国家所采用,我国也借用oecd的这一标准,确定了我国高技术产业的范围。关于oecd的高技术产业分类,在此只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这一分类只适用于制造业,这样就把一些属于服务业的知识型的产业如计算机软件、通信排除在高技术产业之外,因而具有局限性。

·这一分类是针对整个制造业的,共划分为“高技术”、“中高技术”、“中低技术”和“低技术”4个产业组。在使用时,往往并不单独使用高技术产业一个类别的数据或高技术产业的某一项指标,而是把这4个类别及若干指标放在一起进行分析,以反映整个制造业产业结构也即知识密集程度的变化。

·以r&d投入强度作为判断技术密集度的唯一标准,其中既包括直接投入也包括间接投入。这些指标是:产业r&d直接支出与产值之比,产业r&d直接支出与增加值之比,r&d直接与间接支出之和与产值之比。然而,计算结果表明,考虑间接投入对分类影响不大。

·这一分类所确定的高技术产业,即使在oecd范围内,也并不都具有高的技术密集度。这种不一致性是由各国国情不同所决定的,这是按产业分类的固有缺点,难以克服。

·为克服按产业分类的不足,提出了按产品分类的方法。oecd制定的高技术产品目录主要用于外贸。

2.服务业

虽然服务业并不都是知识型产业,但经济发展的趋势表明,服务业的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份额越来越大,至1993年这一比例在oecd国家已达到45~68%,服务业r&d支出在企业部门r&d支出中的比例在部分国家也已达到15%~20%。服务业已经开始并正在取代、在部分国家已经成为经济的支柱产业,服务业已从使用技术的产业部门转变为生产技术的部门,如通信、计算机服务等。正因为如此,服务业的统计受到了重视。1993年oecd在r&d统计手册(即《弗拉斯卡蒂手册》第5版中,对科技统计中采用的企业部门的分类进行了修改,最重要的变化是服务业的分类比较详细,由原先的6类增加到11类,r&d投入强度高,即技术密集的行业予以单独分类。1997年,oecd在制定的《技术创新统计手册》修改版中,对技术创新的定义进行了修改,把对制造业的技术创新统计也扩大到服务业。

oecd根据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3)提出了一个目前在科技统计中采用的服务业的分类标准(表1)。表2是部分国家服务业r&d经费的分布情况,数据表明,服务业r&d主要分布在计算机及有关活动、通信、研究与开发、运输与仓储这4个行业。

表1服务业的范围与分类

名称isicrev.3

批发、零售与车辆修理

饭店与餐馆

运输与仓储

通信

邮政

电信

金融媒介(包括保险业)

房地产、租赁和商业活动

计算机及有关活动

软件咨询和供应

其它计算机服务

研究与开发

其它商业活动

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活动等

50~52

55

60~63

64

641

642

65~67

70~74

72

722

72(不包括722)

73

70. 71 74

75~99

表2服务业r&d占企业部门r&d的比例

单位:%

研究与开发计算机及相关活动运输与仓储通信其它服务部门合计

挪威23.79.90.32.45.541.7

瑞士4.522.70.90.24.432.7

加拿大8.84.90.32.813.830.6

美国1.88.5——4.611.226.1

英国9.55.30.13.00.318.2

法国——2.62.7——1.46.8

意大利6.02.50.11.80.210.7

3.信息与通信技术(ict)

信息和通信技术是知识型产业的核心,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信息和通信技术作为一个行业,不仅其产值、增加值增长很快,而且还能为企业开辟新的市场提高工作和生产的效率而提供产品和服务。根据国际数据协会(idc)的定义,ict由以下3部分组成:

oecd范文篇10

一、oecd税收竞争有害论的提出

税收竞争作为政府的一种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行为到底在何时开始出现,现在已经很难考究了。但是,有关税收竞争的经济学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查尔斯·蒂博(charlestiebout)于1956年对地方政府公共物品的提供所作的一项研究。[2]不过,税收竞争真正引起人们的注意,并为人们所广泛讨论,却是在1998年oecd提出的重要报告之后。

oecd是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组织,共包括30个重要的发达国家,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等都是其成员国。20世纪80年代,美国里根政府就曾通过降低税收的手段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后来的英国、爱尔兰等国也随即效仿,从而掀起了税收竞争的浪潮。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缺乏,也纷纷降低税率,以吸引外国资本。但是,并非所有国家都愿意通过这种方式来吸引投资。许多高税率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则表示强烈反对,认为税收竞争将导致政府财政收入的减少,从而进一步导致公共物品提供的减少。自从20世纪90年代起,oecd对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避税港的税收政策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

1996年5月,oecd成员国部长会议要求oecd组织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抵制由于避税港有害的税收竞争而造成的对投资和融资决策的扭曲效应以及对侵蚀国家税基的影响。1998年,oecd公布了一份报告,题目为《有害税收竞争:一个正在出现的全球性问题》。该报告界定了有害的税收优惠制度和避税港概念,并且提出了一些建议措施以抵制有害税收竞争。oecd认为,有害的税收竞争措施一般有如下几个主要特征:[3](1)无实际税率或者实际税率很低;(2)实行“栅栏”(“ring-fencing”)政策。所谓“栅栏”政策,是指一国为了吸引外资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仅允许非当地居民享受。其具体方式有二:一是明示或默示地规定居民纳税人不得利用其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是明示或默示地禁止从该税收优惠政策中受益的企业在其国内市场营业。[4](3)缺乏透明度。(4)缺乏实际的税收情报交换。oecd还进一步界定了避税港的主要特征,即识别避税港的因素:(1)没有或仅有名义上实际税率;(2)缺乏有效的税收情报交换;(3)缺乏透明度;(4)没有真实经济活动的要求。[5]

为了确保1998年报告得到真正实施,oecd理事会对成员国政府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并对各国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2000年6月26日,oecd提出了一份新的报告,认为oecd成员国中实施的47种税收竞争措施都具有潜在有害性,并且具体列出与此有关的一些机构的名字,如比利时协调中心、匈牙利海外运作公司、卢森堡财政部,等等。[6]oecd规定,这些机构的有害税收竞争措施必须在2003年4月以前消除。[7]

二、欧盟对待税收竞争的态度及其发展沿革

由于欧盟的许多成员国都是oecd成员国,因此,他们对待税收竞争的态度跟oecd相似,而且他们在1997年就通过了防止有害税收竞争的行为准则。[8]2001年7月11日,欧盟发起了一场对国家援助(stateaid)进行调查的运动,矛头直指8个欧盟成员国的11项企业税收制度。因此,可以说这场运动加剧了欧盟内部消除有害税收竞争的势头。他们首先调查那些和欧共体条约不一致的税收制度是否构成国家援助。如果构成,那么,该国家援助就必须停止执行;如果国家援助已经“支付”,那么必须立即从受益人那里收回。卢森堡金融公司的税收待遇和荷兰为国际融资活动实行的特殊财政制度都属于这次被调查之列。欧盟还建议另外四个成员国立即修正其税收制度,以便与欧盟原则保持一致,否则,欧盟就可以按正规的公开程序对它们进行调查。

实际上,受欧洲竞争法观念的影响,对于实施竞争性税收政策,欧盟在欧共体成立之初就持一种审慎的态度。欧盟的前身,即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于1953年。在《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简称“欧共体条约”,也称为“罗马条约”)[9]中就有两个条款跟欧盟成员国制定税收政策密切相关。条约第100条规定,如果一成员国的税收立法将影响到其他成员国的国内税收政策,那么,该项税收立法就必须取得所有其他成员国的一致同意,即所谓的一致同意要求(unanimityrequirement)。而条约第87条则禁止成员国制定具有反竞争性以及歧视性国家援助的国内税收政策,禁止以反竞争性或者歧视性方式强制执行中立的税收政策。根据第100条,理事会在取得欧盟委员会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并在征求欧洲议会以及经济及社会委员会的意见后,应当指令,以便其他成员国使其制定的直接影响到共同市场的建立或运行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跟其保持一致。由于成员国的国内税收政策也属于第100条的管辖范围之内,因此任何影响国内税收政策的立法措施(包括公司税率)都必须得到所有成员国的支持。而根据该条约第87条和90条,成员国不得制定或者强制执行最终导致反竞争性或者歧视性国家援助的国内税收政策。根据第90条规定,一成员国可以对其境内从事商业活动的公民、公司及其他单位征税。而第87条则通过禁止反竞争性或歧视性国家援助的方式,对成员国的征税能力加以限制。只要存在反竞争性或者歧视性税收政策,受害方就可以在实施国的国内法院或者在欧洲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或者衡平诉讼。[10]1990年,荷兰财政部长奥诺·卢丁(onnorudding)受命主持一个委员会,以设计一套旨在消除共同市场内扭曲行为的具体措施。[11]该委员会发现,外国投资商在各成员国所承担的税负存在很大差异,而且税收因素是投资商作出商业决策时唯一考虑的因素。于是,该委员会在1992年的报告中呼吁制定一个《直接商业税收行为准则》,并在报告中罗列了各成员国构成违反《欧共体条约》第87条规定的反竞争性或歧视性国家援助的各种行为类型。这个准则在1997年终于获得欧洲委员会通过,从而成为欧盟关于ag尊龙app税收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协议。该行为准则列举了认定某一税收措施是否违反《欧共体条约》第87条的5项标准:

根据《行为准则》应当避免或逐步消除的公司税收激励措施指的是这样一些制定法规则:(1)只适用于非居民;(2)与国内市场相分离(ring-fencedt

hedomesticmarket),以使其国内税基不受其影响;(3)其赋予不要求在成员国内有任何真实的经济活动或者实质性的经济存在;(4)背离国际公认的税收原则;(5)在行政层面上以某种不透明方式放宽松了。[12]

根据该行为准则,跟第87条规定相左的所有国内税收措施必须在2002年之前逐步取消。但要在此之后确定是否存在歧视性措施或行为就比较困难了,因为各成员国只要将其税收优惠措施平等地适用于所有在其境内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就能够在不违背第87条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实质性的税收优惠。[13]例如,将某个低税率平等地适用于所有公司,而不考虑他们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有何区别,也不考虑他们在国内的主要经营场所,那么这一税收措施就不大可能被认为具有反竞争性或者歧视性。同样,表面上中立的税收措施如果不是以反竞争性或者歧视性的方式执行的,那么也不会得到反对。因此,一个通常可以适用的低税率就有可能避免受到违反第87条的指控。[14]

因此,欧盟各国一直将公司税率的协调作为欧洲市场一体化的目标之一,[15]目的是通过建立完全一样的税基、税率和税制,以实现所有成员国的经济增长。欧盟认为,确立最低公司税将有助于消除税收对企业做出经营决策时的影响,从而建立一个平等争夺外国投资的竞技场所(alevelplayingfield)。如果没有一个最低公司税率,那么发达国家(如德国、法国等)就会担心他们将不得不大幅度降低其税率,从而牺牲其用于社会项目的投资,以获得外国投资。在过去的几年里,有关税收竞争的危害性讨论的最终结果是呼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税收协调,在欧盟范围内建立一个最低的公司税率。[16]

荷兰财政部长奥诺·卢丁表示,他相信对公司税收进行协调就如同适用同一种货币,在建立一个一体化的市场中是一个合乎逻辑的过程。[17]他觉得,为了避免在同一市场内扭曲竞争,避免在经济与货币联盟的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税收协调是有必要的。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一体化即将实现,但是在是否要建立最低公司税率方面却存在很大争议。德国的立场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它觉得有的国家(如爱尔兰)只从欧盟接受资助,从而可能进行税收倾销(taxdumping),因而是不能接受的。[18]这一点很有说服力,因为爱尔兰每年从欧盟接受的资助高达67亿爱尔兰镑,占其gdp的4%—7%。[19]不过,尽管德国的理由非常充分,但是爱尔兰还是根据《欧共体条约》第100条规定的一致同意规定多次挫败了建立欧盟最低公司税率的努力。[20]

「注释」

[1]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harmfultaxcompetition:anemergingglobalissue”,april1998.

[2]charlestiebout,“apuretheoryoflocalexpenditures”,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october1956,pp.416–24.

[3]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harmfultaxcompetition:anemergingglobalissue”,april,pp.26–30.

[4]ibid,pp.26–28.

[5]ibid,pp.22–24.

[6]see:“oecdreportsonharmfultaxjurisdictions”,publishedintheworldwidetaxdailyas2000wtd124-11ordoc2000-17602(原文为31页),june26,2000.

[7]oecd,towardsglobaltaxco-operation:progressinidentifyingandeliminatingharmfultaxpractices,2000.

[8]codeofconductonbusinesstaxation,(97)564final(adopteddec.1,1997)。

[9]《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也称为《罗马条约》,于1957年3月25日通过,1958年1月1日正是生效。1993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对《罗马条约》进行了修订,并成立了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欧共体最初只有六个成员国;欧盟成立时,成员国扩大到12个,现在已经在扩大到25个,而且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10]seefrancovichv.italy,casec-6and9/90[1991]ecr1–5357;[1992]irlr84.seealsoectreaty,art.87.

[11]seejuliar.blue,note,theceltictigerroarsdefiantly:corporationtaxinirelandandcompetitionwithintheeuropeanunion,p.int‘ll.443(2000)。

[12]seejuliar.blue,note,theceltictigerroarsdefiantly:corporationtaxinirelandandcompetitionwithintheeuropeanunion,p.int‘ll.443(2000)。

[13]同前注。

[14]同前注。

[15]phillipo.figura,“europeanuniontaxrateharmony:anunattainableanddetrimentalgoal”,neweng.journalofint‘lcomp.law,vol.8:1.p.134.

[16]see:spencer,oecdreportcracksdownonharmfultaxcompetition,9joit26(july1998),discussingtheoecd‘sreportonharmfultaxcompetiti

on:anemergingglobalissue,whichtheoecdcouncilapprovedonapril9,1998.

[17]荷兰财政部长奥诺·卢丁也是公司税收独立专家委员会(committeeofindependentexpertsoncompanytaxation)主任;他是第一个提出税收协调主张的人。1992年,他向欧共体建议在2000年前分三步走:消除对跨边界收入的双重征税,对公司税加以协调,以及成员国之间在其他税收问题上具有更多的透明度。参见:europeanreport,companytaxation:rudingreportrecommendsminimumdegreeofharmonization,e.r.no.1754(mar.21,1992)。

[18]editorial,strawinthegermanwind,theirishtimes,nov.30,1998,at17.爱尔兰从欧盟体制与团结基金会(europeanunion‘sstructuralandcohesionfunds)以及国际爱尔兰基金会(internationalfundforireland)接受财政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