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论文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03-22 17:53:54

应收账款论文

应收账款论文范文篇1

为了解决应收账款问题,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不能矫枉过正:严禁企业出现应收账款,对赊销业务一律封杀,绝对不允许产生。像这样一相情愿违背市场规律用行政手段来控制,是非常不科学的。虽然风险控制住了,但却也因此丧失了很多市场机会。对应收账款不能因噎废食,把应收账款看成洪水猛兽,而是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形成方法论,从而进行有效的管理。怎样才能合理地解决控制风险和市场开发的矛盾呢?为此,我们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中应采用“步步为营,防范于未然;个个击破,笼旧账陈款”的管理和控制策略。既可以有计划的控制风险,有步骤地回收应收账款又可以大力开发市场。

一、“步步为营,防患于未然”

“步步为营,防患于未然”就是要建立一套信用风险控制体系,一环扣一环,形成一个过滤应收账款风险的体系,使应收账款的发展与形成处在一个有控制的状态下运行从而防止坏账、呆账的产生,防患于未然。

第一步:加强客户资信管理,制定信用政策

面对现实,我们认为要以客户资信管理为基础,制定企业合理的信用政策,推行全程的应收账款的管理,来全面控制营销的风险。一般用预期的坏账损失率表示信用标准。企业确定信用标准要力争在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销售与降低违约风险、收账费用这二者之间作出一个双赢选择,调适应收账款的风险、收益与成本的对称性关系,应着重考虑三个基本因素:

一是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面对市场竞争,企业要知己知彼,根据对手实力状况,相应采取宽或严的信用标准,以在竞争中把握主动,争取优势地位。

二是企业承担失信违约风险的能力。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强,就可以以较低的信用标准争取客户,扩大业务。反之,如果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薄弱,就只能执行严格的信用标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违约风险。

三是客户的资信程度。企业对市场用户资信程度的调查应从客户信用品质、偿付能力、资本、抵押品和经济状况等分析基础上判定客户的信用等级,然后以此决定是否给予信用优惠。

第二步:完善收账政策

自古以来,欠账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各位客户拖欠、拒付账款的原因却是多方面的,即使信用表现一贯良好的客户也会因某些客观原因而无法如期付款。基于这种考虑,企业能够同客户商量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中方案,通过实施债务重组,也许就能够将大部分账款收回。当企业应收账款遭到客户拖欠或拒付时,企业应当首先分析现行的信用标准及信用审批制度是否存在纰漏,然后对违约客户的资信等级重新调查摸底,进行再认识。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差劣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不再对其赊销,并加紧催收所欠,态度要强硬。催收无果,才可向法院起诉。对于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在去电发函的基础上,再派人与其面对面地沟通,协商一致,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地解决账款拖欠的问题。

总之,企业在制定收账政策时,要在增加收账费用与减少坏账损失、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之间进行比较、权衡,以前者小于后者为基本目标,掌握好宽严界限,拟定可取的收账计划。

第三步:加强职能部门对应收账款的责任控制

(1)加强管理与监控职能部门,按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原则。该公司在财务部下设立财务监察小组,由财务总监领导配置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对营销往来的核算和监控,对每一笔应收账款都进行分析和核算,保证应收账款账账相符,同时规范各经营环节要求和操作程序,使经营活动系统化规范化。

(2)改进内部核算办法。分别针对不同的销售业务,如公司与购货经销商直接的销售业务,办事处及销售网点的销售业务,公司供应部门和贸易公司与欠公司货款往来单位发生的兑销业务、产品退货等,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与程序以示区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对策。

(3)对应收账款实行终身负责制和第一责任人制。谁经手的业务发生坏账,无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该公司,都要追究有关责任。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并作为业绩总结考评依据。

(4)定期或不定期对营销网点进行巡视监察和内部审计。防范因管理不严而出现的挪用、贪污及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降低风险。

对赊销出的产品需要经常性的管理与服务,货一旦赊出去,各个职能部门就必须密切关注客户的运作情况,对一些不良征兆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赊销期满才过问,否则,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二、“各个击破,化解旧账陈款”

“个个击破,笼旧账陈款”就是从被动的清欠管理向主动的风险防范、回笼资金过渡,强调对每一笔应收账款的管理要都要一一控制,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办法,注重原始资料和证据的建档保存,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采取各种方式极力回笼。企业要对已发生的每笔应收账款的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的分析、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也就是对其进行事后的管理,方法如下:

三、对应收账款客户的统一管理

1.全面了解客户的主体情况建立档案资料

如果是单位客户的,要了解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如果不是法人,要弄清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谁;注册资金数额和经营范围,要知道超出经营范围经营是不合法的;经营责任人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情况,因为业务往来毕竟是人与人在打交道,对关联人的思想、风格、人品和作风不了解,就难以配合工作;资信情况,包括客户的资产、负债和实收资本的结构以及偿债能力等。是自然人的,则要了解对方是否合法居民,有无具体住所、居住地、经营场所(包括地点、面积及所有权归属)、资信情况包括资金大小、负债情况、偿债思想和偿债能力等。

2.做好基础记录,了解各个客户付款的及时程度,基础记录工作包括企业对客户提供的信用条件、建立信用关系的日期、客户付款的时间、目前尚欠款数额以及客户信用等级变化等,企业只有掌握了这些信息,才能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

3.检查各个客户是否突破信用额度。企业对每个客户提供的每一笔赊销业务,都要检查是否有超过信用期限的记录,并注意检验客户所欠债务总额是否突破了信用额度。

4.掌握个别客户的已过信用期限的债务,密切监控客户已到期债务的增减动态,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或提醒业务员与客户联系提醒其尽快付款。具体措施有:

第一是由财务部门负责的应收账款预警制,即按合同对到期未回款的要提出报告,及时反馈给总经理和有关业务部门;

第二是业务人员回款责任制,业务人员未按合同或规定自行赊欠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业务员的努力做得好的或提前回款的,应给予奖励。对应收账款必须及时清回。到期未回款的要查明原因及时对策。对不正常超过两个月的要列为重点进行调研,由主办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调研小组出报告,要迅速及时。如果能取得客户真实的财务报告是最好不过的,否则就要从其他渠道了解。事物的形式与内容都是随之变化的,就要运用其他手段。如对方经营情况恶化,严重资不抵债甚至濒临破产或主观故意拖欠,先要求退货,其次及时采取追收措施。

5.考察拒付状况,考察应收账款被拒付的百分比,即坏账损失率,以决定企业信用政策是否应改变,如实际坏账损失率大于或低于预计坏账损失率,企业必须看信用标准是否过于严格或太松,从而修正信用标准。

6.编制账龄分析表,检查各个应收账款的实际占用天数,企业对其收回的监督,可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进行,据此了解,有多少欠款尚在信用期内,应及时监督;有多少欠款已超过信用期,分别计算出超时长短的款项各占多少百分比,估计有多少欠款会造成坏账,是哪些企业,考虑取消其信用政策。

7.依靠法律保护。对久追不回的个别欠款,在常规程序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应大胆采取法律措施,包括:(1)发律师函。(2)申请强制执行;(3)民事诉讼。正式起诉债务人。法律是保护伞,运用法律手段是债权人的权利,当然,不到迫不得已,仍以友好协商为上策。

四、针对不同的客户确立不同的收账方法:

企业要定期召开应收账款会议,制作“业务往来余额表”、“账龄分析表”,分析发生应收账款的每一个客户、每笔货款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并上报财务、销售部门相关领导,制定有效方案,加大回款力度。具体做法是:

1.确定合理的收账程序。催收账款的程序一般为:信函通知、电报电话传真催收、派人面谈、诉诸法律。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遇以下几种情况则不必起诉:诉讼费用超过债务求偿额;客户抵押品折现可冲销债务;客户的债款额不大,起诉可能使企业运行受到损害;起诉后收回账款的可能性有限。

2.确定合理的讨债方法。若客户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可东山再起,企业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一般做法为进行应收账款债权重整:接受欠款户按市价以低于债务额的非货币性资产予以抵偿;改变债务形式为“长期应收款”,确定一个合理利率,同意用户制定分期偿债计划;修改债务条件,延长付款期,甚至减少本金,激励其还款;在共同经济利益驱动下,将债权转变为对用户的“长期投资”,协助启动亏损企业,达到收回款项的目的。如客户已达到破产界限的情况,则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期在破产清算时得到部分清偿。针对故意拖欠的讨债,可供选择的方法有:讲理法;恻隐术法;疲劳战法;激将法;软硬术法。

3.建立定期对账制度

应收账款论文范文篇2

论文摘要:应收账款质押在性质上属于普通金钱债权质押,我国《物权法》明确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质押标的,该法的颁布实施使应收账款质押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从而有力促进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文章深入分析了《物权法》新环境下应收账款质押相关法律问题,并在法律层面上深入解析应收账款质押制度。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设立质权,用于担保融资。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对外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并于10月8日宣布央行征信中心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正式上线,这标志着与国际接轨的应收账款质押电子登记制度正式建立起来。

在此之前,由于我国《担保法》未将应收账款明确列入质押物范围,企业无法用应收账款作担保向银行融资,银行即使接受了应收账款作担保,其权利也缺乏充分的法律保障。因此,国内担保贷款主要依赖不动产,但在我国中小企业总资产中大约60%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不动产财产很有限,所以大多数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难问题。国际经验表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以美国为例,美国建立了高效的动产担保制度,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动产质押融资已经占到了中小企业融资的70%。据调查,我国大企业贷款中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占27%,而小企业只占5%,小企业贷款更需要担保支持。因此,发展应收账款质押有助于盘活国内企业目前以应收账款形式存在的约5.5万亿元的资产,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应收账款质押将为银行业务金融业务创新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与特点

所谓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的债权向银行等信贷机构提供质押担保以获取融资的行为。与其他权利质相比,应收账款质押的特点在于:

1.应收账款质押的标的仅限于金钱之债,不包括非金钱债权。因此,如果债务人(出质人)不履行债务,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权,即直接请求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应收账款的债务人(第三债务人)向自己给付相应款项,这样避免了其他类型的质权在行使时通常需要的评估、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等复杂程序。

2.应收账款质权兼具物权和债权两种特性。一方面,作为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出质人)违约或破产时债权人可以就此应收款项优先受偿。另一方面,应收账款质权实质上是以一种请求权担保另一种请求权的实现,主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最终依赖于第三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即其全部责任财产的多少,这显然不如特定的有体物担保安全可靠。

3.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应收账款,可以是既已存在的债权,也可以是预期的未来债权。实践中,未来债权质押从融资角度看更有价值。

二、应收账款质押相关法律规定

1.《物权法》中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的规定。《物权法》相关规定构成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基础,该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等,可以出质的。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物权法》与《担保法》。关于担保物权,《物权法》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存在较多不一致的地方。但从法律位阶上看,《物权法》高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这是由于《物权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而《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分别是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因此,当两者规定不一致时,应以《物权法》规定为准,即:《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与《物权法》的规定有不一致的,应以《物权法》的规定为准;《物权法》无相关规定,而《担保法》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担保法》的规定。

3.《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与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通过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来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办法第六条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通过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第七条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由质权人办理;质权人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因此,应按《物权法》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在信贷征信机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进行出质登记。“信贷征信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主要用于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和公示,为质权人和出资人提供查询服务,该系统可以揭示应收账款上存在的担保权益,使银行可以在查询后迅速、便捷、清楚地了解应收账款上存在的权利质权,保护质权人和银行的利益,降低信贷风险,促进应收账款融资的发展。

三、应收账款质押涉及的法律风险

《物权法》相关规定可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但是,由于应收账款本身的特性使质权人(银行)在业务过程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

《物权法》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均未对如何保障质权人实现应收账款质权做出特殊规定,《物权法》未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后需通知债务人,也未规定债务人必须向质权人履行债务,这些容易造成质权人无法监控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可能在质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出质人履行债务,如果出质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后而又不告知质权人,将使应收账款质权担保作用落空。此外,《物权法》第220条的规定对银行等质权人在质权的实现上提出了严格要求。应收账款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容易形成呆账坏账,这可能会影响银行债权的实现。

对于以上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在业务中可通过有效途径加以规避。一方面,加强授信前审查,选择实力雄厚资信良好的第三债务人和优良债权。在《物权法》颁布前我国应收账款融资实践中,银行等信贷机构为降低风险,应收账款质押相关业务仅限于优良债权(第三债务人多为电力、电信、钢铁等优质企业)。另一方面,要着力调查应收账款本身的合法性以及债务人是否存在相应的抗辩(例如,基础合同履行中存在的货物质量、数量等瑕疵),并与债务人核实应收账款的合法真实及性,最好能够取得债务人的书面确认。此外,质权人可以考虑设立应收账款质押专户,并在对债务人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其同意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债权人指定账户,以方便对其直接监控。

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相关法律问题

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质权人负责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及其管理,因此,在质押登记上也要注意规范操作,尽可能避免由于操作不当而引起的风险。登记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以应收账款出质并在该系统登记的,比出质在前但未在该系统登记的享受优先质权;按时间优先原则,确定登记获得质权的优先顺位,如果在同一应收账款上设置了多个质权的,谁的登记时间在前,谁的质权就在先。同时,登记信息系由登记当事人录入,登记当事人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包括该笔质权是否真实存在,登记内容是否正确等负责;除在登记公示系统规定的登记内容外,登记双方还可自行商定是否登记更详细的信息,从而既能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又能有效公示双方的权益。此外,该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的全国统一的数据库,登记过程简捷,由当事人自主进行,只要登记要素齐备、提供信息的格式符合登记机构要求,就可以完成登记。同时,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质押登记信息。

对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以上特点,质权人要注意由于该系统并不对登记内容的合法及真实性进行审查,因此,质权人要对此负责,除一般的审查外,还可充分利用该系统通过登记系统进行查询,确保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复质押或其他权利瑕疵。另一方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质权登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在登记期限届满前90日内,质权人可以申请展期。因此,为避免质权过期而导致的权利失效,质权人应加强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后期管理和跟踪。

参考文献:

应收账款论文范文篇3

关键词:企业应收账款资金周转源头控制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企业要加速推销自己的产品,除了依靠产品质量、价格、凯时k66会员登录的售后服务、广告宣传因素之外,赊销手段就成为营销措施之一,由此产生了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企业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劳务而应向顾客收取的款项,作为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收账款管理直接影响企业营运资金的周转和经济效益。为此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控制,防患于未然。笔者认为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防范政策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制定企业赊销信用政策

1.信用条件。企业常用的信用条件包括赊销期限和现金折扣两个内容。例如,信用条件“2/10、n/60”,即客户在10天内付款,可享受2%的现金折扣,最迟支付货款不得超过60天。企业为顾客提供这类信用条件,也是出于自身对收益和成本、收益与风险权衡所得出的结果。

赊销期限。企业的产品销售量与信用期限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依存关系,一般来说,信用期限越长,销售数量越多。但也应该注意:不适当延长信用期限势必会给企业带来两方面的不良后果:一方面使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增大,回收期延长,资金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坏账损失有可能增加。因此,企业在向顾客提供信用条件时,首先要确定合理的赊销期限。

现金折扣。延长信用期限会增加应收账款占用期限和金额,为了及早收回货款,往往在延长信用期限的同时,给客户现金折扣。这无疑对解决目前企业应收账款占用大的问题具有现实意义,而许多企业恰恰没有利用或忽视了这种信用手段。现金折扣的优惠实际上是对产品售价的扣减,是销售收入的减少,企业是否愿意,提供多大程度的折扣,要着重考虑的是:折扣后所得的收益是否大于折扣成本。

2.信用标准。顾客要获得企业赊销信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判断:

(1)品质,即顾客履行偿还债务的态度。了解顾客的信誉,看他过去的付款纪录,是否一贯按期如数偿付,了解他与其他供货单位的关系是否良好。这一点经常被视为评价顾客信用的首要因素。

(2)付款能力,即顾客在信用期满时的支付能力。其主要的证明资料是客户的各种财务报表。特别要注意的是顾客的现金流量、盈利能力及其管理水平。

(3)财产状况,即客户对企业的商业信用所能提供的担保能力。

(4)环境条件,即赊销信用决策时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外部条件虽是顾客自身无法控制的,但企业提供信用时是需要考虑的,如在银根紧缩时,顾客延期付款的可能性增大;在通货膨胀时,企业提供信用会遭受货币贬值的风险。

二、建立企业的应收账款内控制度

应收账款以销售员为第一责任人,销售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分管销售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控制数按上一年实际平均余额为基数,结合当年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井以此作为销售,人员和销售部门的业绩考核指标之一。以当年应收账款控制数占当年计划销售总收入的比值分解到每一个销售人员身上,在控制数以内销售人员有权确定赊销对象,超过部分属销售部门的权限范围之内的经销售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销售部门权限的,报经单位分管负责人批准。年终各层次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超过控制数要适当扣除奖金,低于控制数要适当的增发奖金。把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引入应收账款的管理之中,彻底改变销售人员赊销,财会人员收账的被动局面,真正做到谁赊销,谁负责,谁收账,责权明确,分工具体。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账龄情况等进行分析。财务部门应编制一定期间的赊销客户的销售、赊销、收账、账龄分析表及分析资料交单位领导。在分析中应利用比率、比较、趋势、结构等分析方法,分析逾期债权的坏账风险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以便确定坏账处理、当前赊销策略。

三、制定企业的收账政策

制定收账政策是指企业制定收回过期应收账款的程序和有关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收账的方法和步骤一般包括信函,打电话,面谈,债务重整,以及诉诸法律等。选择哪一种收账方法要视账款的数额,过期时间长短,顾客信用好坏,以及公司与顾客的关系而定。企业对拖欠的应收账款,无论采用何种催收方法,均需付出代价,一般而言收款的费用越高,收回的账款就越多,平均收账期间也就会相应缩短,坏账损失也就越小。但收账费用达到一定限度后追加的收账支出对进一步减少坏账损失的影响,将变得相当微弱。为此,制定收账政策就是要在增加收账费用上减少坏账损失和应收账款资金占用而节约的成本之间权衡,若前者小于后者之和,则说明制定的收账方案是可行。

从催收账款成本节约和维护双方合作关系来看,自行催收是最佳选择。早期自行催收程序一般是:

(1)逾期15天,发出第一封催讨函,并致电对方负责人询问情况和了解其态度。

(2)逾期30天,发出第二封催讨函,再次通电话并立即停止供货,取消信用额度。

(3)逾期60天,发出第三封催讨函,如有可能对顾客进行巡访。

(4)逾期90天,发出第四封催讨函,咨询专业机构,对债务进行资产调查。

应收账款论文范文篇4

企业与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因业务往来等原因必然会产生往来结算的款项,如果激励机制设计不合理,将会加剧应收账款的形成。有些企业为了鼓励销售人员完成销售任务,往往将销售完成情况与工资报酬挂钩,而未将应收账款纳入考核体系。一些销售人员为了超额完成销售指标,往往采取赊销、回扣等手段强销商品,导致应收账款大幅度上升,坏账产生成为可能,给企业经营背上沉重包袱,从而造成企业资金匮乏,不少企业因此陷入困境,影响了企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企业应收账款的控制途径

由于社会道德和社会信用问题的存在,许多企业经营者存有一种心态,即“能不还的债尽量拖着不还,反正都是公家的”。因此,企业为了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只有主动出击方可防患于未然。为此,对应收账款要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控制。

(一)源头控制,压缩应收账款发生的额度与频率

1.提高企业领导者素质,正确决策,管理科学,是降低和杜绝企业资金风险的核心。作为企业领导来说,尤其是企业一把手,在具备其他必备素质的前提下,必须懂得财务知识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能灵活运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控制应收账款的发生,降低企业资金风险。企业在购销活动中,要尽可能地减少赊销业务。一般可采取宁降低价格,也要使对方付足货款的方案;购货方承兑汇票支付方案;货款回收担保方案;新老业务单位、本地与外地业务单位、系统内与系统外单位等涉及应收账款风险比较选择方案,尽量压缩应收账款发生的频率与额度,降低企业资金风险。

3.建立客户资信调查评估制度,科学评估客户的资信程度。企业应重视对往来客户资信程度的评估,并利用计算机建立有关档案管理系统,主要选择重点客户、长期往来客户作为内部评估对象,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然后决定是否向客户提供商业信用及赊销限额。在进行内部资信评估时,通常以预期的坏账损失率作为信用判别标准。对长期积压的滞销品,可采取较为宽松的信用标准;对资信状况差的企业,信用标准从严,同时采取正确的信用条件,主要包括信用期限和现金折扣等;建立恰当的信用额度,即企业愿意对某一客户承担的最大风险额,以有效地防止由于过度赊销超过客户的实际支付能力而使企业蒙受损失。

4.建立合同谈判内控机制与监督执行程序标准,严格审批手续与及时报账制度。领导审批必须是基于经过资信内部评估确认为信誉良好以上的单位,且有关法定手续完备。当应收账款发生后,必须及时报送财务部门入账,对每一赊欠客户的基本情况、赊销金额、已还金额、尚欠金额做出逐笔详细的记录,随时为企业应收账款提供翔实、可靠的数据。要确定责任经办人、责任审批人,并将赊销合同、审批文件、对方单位的其他合法承诺资料文件备齐归档,以作日后催收甚至诉讼之用。对于合法产生的应收账款双方合署文件必须要严格保管,另外业务部门还要建立应收账款备查台账,以便随时与财务部门核对,一旦发现偏差,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可靠。根据谨慎性原则,企业在应收账款的核算上应建立坏账准备制度,按期估计坏账损失,以便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二)动态跟踪、分析,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

1.加强应收账款日常动态状况的传递与报送。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财务部门应每隔一定时间,以文书、表格形式向有关业务部门、责任经办人员和企业领导传递应收账款的动态信息,最好是一月一次(甚至更短),督促和提醒上述有关人员及部门催收。对逾期未结清的应收账款通报的时间则应更短,这样既可使企业领导掌握应收账款的动态信息,也可时常提醒业务部门责任经办人员对已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增强其责任感和压力感,杜绝由于互不通气导致应收账款到期不付、逾期不收的情况发生,以保证资金及时回笼。2.关注往来客户的经营情况,加强日常询证。企业要随时注意了解业务往来单位的经营、财务状况及人员的变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由于对方单位的突然变故或经营失策及有关人员的变动可能造成的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财务部门要会同业务部门对应收账款的对方单位定时发送询证函,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并确保诉讼的时效性,这样可以防止应收账款体外循环的发生,堵塞违规违法行为的漏洞及防止法律诉讼收债的失效。如发函不回应,要予以充分关注和重视。

3.建立定期和客户对账制度,动态跟踪,果断决策。企业要建立定期和客户对账的制度。财务部门应协同有关的管理部门对企业所持有的应收账款进行跟踪分析,对于客户比较多的企业,管理部门应该每日打印出会计账上的全部接近到期的应收账款记录,并至少每周将逾期应收账款记录分析一次,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情况下,应要求客户还清前欠款项后,才允许有新的赊欠,以防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如果发现欠款逾期未还或欠款额度加大,应断然采取措施,通知有关部门停止供货。

(三)及时清对,严格催收

1.建立责任中心,将催收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建立以业务人员为主,财务监察人员为辅的催收欠款责任中心,将收回远期陈欠和控制坏账作为考核绩效标准,纳入销售人员与有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之中,增强销售人员对清理和催收陈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针对不同的客户关系,采取灵活的催收政策。对远期、近期应收账款清理回收缓慢或陈账清理未动的区域,限制发货或拒绝发货,加大催收力度;对有偿债能力却不履行偿债义务、人为发生的赖账,在诉讼有效期内(2年)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以避免丧失追诉权,造成坏账损失;对欠款对方确实无力支付的,企业可以在了解其抵债物品的价格、质量和销售的情况下,采取物资抵款,也可以要求客户开出等价值的商业承兑汇票,以抵销应收账款,并早日变现,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坏账损失的发生。对能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货款的客户,要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鼓励客户及早偿还货款,同时还可吸引一批视折扣为减价销售的新客户前来购货。此外,企业还应与银行密切合作,并且积极依靠银行帮助清欠,防止企业的货款被拖欠及应收账款的继续攀升,以降低和控制企业的风险。

应收账款论文范文篇5

应收账款质量指的是应收账款转化成货币的质量,也就是应收账款流动性的体现。具体体现在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回收率、坏账的比率等等。应收账款质量监控,就是对企业应收账款的质量进行评价监控,使企业的应收账款保持在合理的水平,这对于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有很大促进作用。

对应收账款质量实行监控,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科学有效地监督和制约应收账款的各个环节,从而确保足额、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有效地预防坏账的发生。应收账款质量监控的内容,包括信用政策的制定、赊销的发生、收账、风险预警等各个环节。

2应收账款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

2.1应收账款质量监控的组织体系

2.1.1生产部门

要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生产出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为销售部门争取市场上的主动权。要想建立自己产品的竞争优势,生产部门必须在技术指标、外观设计、性能用途等方面狠下功夫,使本公司的产品较市场上其他同类产品更具有先进性和经济性,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2.1.2销售部门

一般销售业务要经过接受顾客订单、批准赊销信用、按销售单供货、按销售单装运货物、向顾客开具账单、记录接受顾客订单、记录销售和收回等流程。销售部门一方面要确保向企业信用部门提出合理的方案,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又应建立内部考核机制,改变过去单一的考核办法,使应收账款的回收率成为销售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使销售的完成与收款和个人收益捆绑起来,与个人收入挂钩,加强风险管理意识。

2.1.3信用部门

信用管理部门是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桥梁,其基本职能包括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管理客户信用、进行信用风险分析、科学制定客户的信用额度、执行应收账款监督等。

2.1.4财务部门

主要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建立应收账款定期报告制度,形成定期与不定期对账制度。财务部门要改变事后记账的状况,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其核算与监督职能;而财会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了解本企业业务的操作流程,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管理模式设置相应的业务控制点。另外,财务核算部门应主动与业务部门沟通,准确了解有关情况后再进行有关核算,确保账实相符,对于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隐患,应加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提出坏账可能损失情况。

2.1.5审计部门

审计部门在应收账款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断完善监控体系,改善应收账款监控制度;二是检查应收账款监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无异常应收账款现象,有无重大差错、玩忽职守、内部舞弊、故意不收回账款等情况,确保应收账款的收回。

2.2应收账款质量监控的方法体系

2.2.1数量方法

主要是应用相关财务指标对应收账款进行质量监控。这些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现金流量指标。利用这些指标,企业可以监控财务管理状况,了解并监控应收账款质量。

2.2.2非数量方法

应收账款质量监控的非数量方法主要是pdca循环工作法。按照pdca循环的工作方法,应收账款的全面管理应从事前控制(plan)、事中控制(do)、事后控制(check)及反馈控制(action)四个环节来动态地进行应收账款的管理,全面提高应收账款管理工作质量。

(1)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

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是指在应收账款正式形成之前,对产生应收账款及影响其及时足额收回的有关因素进行分析,制定一套能适应本企业具体情况的应收账款事前控制制度,以减少不合理应收账款的形成,预防坏账发生和应收账款被长期占用。

事前控制应做好应收账款的计划管理,在年度计划中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在公司中长期财务政策中,根据行业特点和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设定一个相对积极的平均收账期,此平均收账期在允许指标值的上下几天内浮动,并可以在年度计划中明确当年的平均收账期。

事前控制突出的是预防,集中体现在健全机制和制度约束两个方面。责任管理就是针对应收账款经常出现的情形,以制度的形式将债权责任明确下来,规范有关人员的行为,实现事前控制。主要内容应有:明确划分责任范围,对某一家客户在某个时段的欠款应由业务经办人员负责,对公司全部的客户尽可能落实到个人;明确规定应收账款收回之前,责任人不得调离公司;明确规定对超越权限形成应收账款和坏账应负的各种责任;明确规定隐瞒、变更应收账款事项应负的各种责任;明确规定不按程序办事形成应收账款和坏账应负的各种责任;明确规定责任的监督部门,防止责任管理流于形式。

(2)应收账款的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是指赊销业务经有关部门和人员审批后,对在企业内部发出商品、办理赊销手续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首先为了防止因商品质量、数量和价格等方面产生纠纷而导致应收账款遭拒付,企业应由财务人员和赊销审批人员直接参与商品发出过程的监督和销售合同的审查,保证销售的商品与合同所规定的要求一致,并且计算准确、单据齐全。赊销凭证和记录要及时、准确地反映应收账款的发生时间、金额及责任人等全面情况,要求做到每笔应收账款都有“证”可依,有据可查、以便事后控制。这个控制过程往往被人忽视,好像对其监控可有可无。事实上,每笔应收账款形成后,为了确保应收账款按期收回,必须建立应收账款风险的监督预警系统,对应收账款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顾客拖欠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事中实施控制既是事前控制的延伸和拓展,又是事后控制的基础和依据,因而在整个管理过程中起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

事中控制应加强账龄分析,建立预警系统。据了解,有大约三分之一的顾客是故意推迟付款的,所以,全面掌握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以便准时地催收欠款是非常重要的。账龄分析不仅能使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及时催收,而且还为事后控制中的如何化解不良资产风险提供决策的依据。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建立应收账款到期预警系统并及时报告是非常必要的。除此之外,还应加强日常监控,促进合作交流。实践表明,在大量的货款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贸易过程中双方对货物质量、包装、运输、交货时间以及结算等方面的纠纷所引起的,而这些纠纷往往又是因为买卖双方未能及时沟通造成的。因此,在信用期内就与顾客进行沟通,无疑为及时解决纠纷赢得了时间,从而为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扫清了障碍。同样,加强沟通、提醒等有利于向故意拖欠及习惯性拖欠的顾客施加压力,从而减少无争议的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3)应收账款的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赊销业务,应收账款已形成,为保证应收账款债权的及时足额收回而进行的一系列控制管理工作。

事后控制应采取稳健原则,及时消化风险损失。对于应收账款不良资产的风险在会计处理上可采用稳健性原则,及时、足额提取坏账准备金,这是企业弥补坏账损失、稳健经营的重要保证。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可以是多样的,在现行的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的基础上,选用销货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能较真实地反映不同期限和结构的应收账款之间发生坏账损失的差异,以利于加强应收账款中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

按照应收账款形成后是否逾期时间的长短,可将应收账款划分为未到期应收账款、拖欠应收账款、收款失败应收账款三种类型。企业应针对各种不同过期款项制定不同的催收方式,同时考虑为此所要付出的代价,这即是收款政策的主要内涵。对过期较短的客户,不宜过多地打扰,以免将来失去这一客户和市场;对过期稍长的顾客,可措辞婉转地写信催款;对过期较长的顾客,频繁地信件催款并电话催询;对过期很长的顾客,可在催款时措辞严厉,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等等。另外,催收账款要发生费用,某些催款方式的费用还会很高。一般来说,收账的花费越大,坏账损失也就越小。

(4)应收账款的反馈控制

反馈控制是桥梁,是指根据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情况,填写应收账款执行分析表,指出各控制环节的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反馈给事前控制阶段,重新评估事前控制的可靠性和可行性,并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正,如减少对某客户的信用额度直至取消信用额度等,以便将应收账款的质量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2.3应收账款质量监控的制度体系

2.3.1制定信用政策

信用政策是应收账款的管理政策,也是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也是提高应收账款投资效益的重要前提。宽松的信用政策可以争取到客户,扩大销售,同时带来高额的销售利润,但是另一方面也会使催收应收账款的工作加重,坏账风险增大;过于严格的信用政策可以减少坏账损失,但同时也会使销售额下降,减少销售利润。因此,企业应在信用政策的收益与成本之间做出权衡,从而做出合理的决策。

2.3.2建立客户资信调查评估制度

通常采用“五c”系统进行评估,信用“五c”系统指的是: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llateral)和条件(condition)等五个方面。在从企业财务报表、银行证明、往来企业证明中收集、整理客户资信后,即可采用“五c”系统分析客户的信用程度。其具体做法是:建立客户的信用评分制,即将反映客户的财务实力、经营状况等有关数量指标,按照一定标准予以打分,然后汇总计算出各个客户的信用总分,最后再将各个客户的信用总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分数越低排在前面,表明信用质量越好,风险越低。企业可根据对分数较低的客户提供较优惠的信用条件,对分数较高,风险较大的客户,企业可拒绝提供信用条件。

2.3.3建立赊销审批制度

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立赊销审批制度,所有的赊销业务必须经过有审批资格的经办人员审批后方可办理。不同的销售金额应由不同级别的经办人员授权审批,各经办人员只能在各自的权限内办理审批,超过限额的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经同意后方可批准,金额巨大的应报请企业最高领导批准。同时,应建立权责责任制,落实责任,并与经济利益挂钩,要求各经办人员对其审批的赊销额进行事后监督,直到收回款项为止。

2.3.4建立会计核算和监控制度

会计部门应对应收账款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并定期统计应收账款的余额、账龄及增减变动情况,对发现有欠账、接近信用期的客户应及时向企业管理部门、销售部门以及信用部门反映,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客户还款、欠账情况。企业会计部门还应定期向赊销客户寄送对账单和催交欠款通知书。对未超过期限的赊销客户,主要是获得经双方供销、财会经办人确认无误并签章的对账单,作为双方对账的原始依据;对超过期限的赊销客户,在发出对账单的同时,需分发催交欠款通知书,及时催收欠款。企业供销部门及有关经办人员应积极配合财会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2.3.5建立责任中心

建立赊销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采取避免遭受损失的措施,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对每一笔应收账款业务的发生都有明确的责任人,以便于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以及减少坏账损失。同时将催收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建立以业务人员为主、财务监察人员为辅的催收欠款责任中心,将收回远期陈欠和控制坏账作为绩效考核标准,纳入销售人员与有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之中,增强销售人员对清理和催收陈账的积极性。

2.3.6制定应收账款回收、催收方案

对于一些在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或毫无迹象表明有还贷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收账部门应及时地制定出相应的应收账款催收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对于可能发生的收账费用、需要安排的收账人员及收账的日程安排也应一并汇报,以防止有的企业出现收账人员收回款项后携款私逃使企业遭受损失的现象。

对部分不能收回的账款实行风险转移。首先可以采取资产流动性上的转移,即将应收账款转化为流动性更强的资产。由于票据是字面字据,比应收账款具有更强的索取权,票据可在未到期时向银行申请贴现,也可以背书转让,流动性更强。当企业不能及时回收账款时,可以考虑将其转化为应收票据,在一定程度上可防止坏账损失的发生。再次是对象上的转移,以其应收账款的部分或全部为担保品,在规定期限内向金融机构借款,也可以将应收账款全部出售给金融机构,这样的方法已在一些西方国家实行。最后还可以实行方向上的转移。当发现应收账款很难收回时,企业可以灵活处理,从客户手中购回自己需要的资产,以抵补这部分应收账款,即企业可以将这部分应收账款看作是事先预付给客户购买资产的款项,从而实现了应收账款方向上的转移。

2.3.7加强内部审计

企业不仅要对拖欠货款的顾客加强监控,还要对销售人员的行为进行控制。目前,有些销售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利和工作上便利条件,周旋于企业和外地顾客之间,将收取的货款不入账或推迟入账,从而挪作他用、甚至据为己有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坚持对企业应收账款从发生到核算、管理、催收及回笼等环节的定期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弊端,防范因管理不严而出现的挪用、贪污、资金体外循环,以降低风险,避免呆、死账。

3结论

应收账款在企业流动资产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合理与正确地运用应收账款,是企业灵活运用现代营销手段的方法之一。对应收账款,关键的是应收账款的持有水平,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以及应收账款是否进入良性循环,即应收账款质量是否得到保证的问题。

确保应收账款质量,需要建立应收账款质量监控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了三个子系统,一个是提供组织保障的组织体系,一个是提供方法支撑的方法体系,最后是提供制度保障的制度体系。通过应收账款质量监控体系作用的发挥,能有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升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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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论文范文篇6

1、亟需建立一套可供公开查询的信用体系。从宏观上看,建立信用制度体系对整个经济的影响非常大。格林斯潘曾说,如果没有信用制度体系,美国的gdp会降低5%-6%。从人性的角度看,我更认同人既不可能是纯粹的经济人,也不可能是纯粹的道德人,而是居于二者之间的道德人的看法。理论上,无论是群体还是个人,其道德行为均出于当事人对收益和成本的综合评价。当违约失信成本较低的时候,就会出现失信的情况。

应收账款是我国商业信用缺失的体现,建立一套可供查询的信用体系非常重要。如果交易各方的信用状况都能公开查到,我们就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失信成本更高,使失信者望而却步。所以,必须建立一套可供查询的信用体系。值得可喜的是,我国金融系统已经建立了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已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由于该数据库的应用范围、涵盖的信息还很少,也不能公开查询,这些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我国亟需建立一套可供公开查询的信用体系。

2、亟需建立、健全金融管理体系,增加融资手段。西方国家比较流行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法是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化和保理业务,或将应收账款进行抵押与让售。企业通过抵押或让售业务将应收账款变现。应收账款抵押是企业以应收账款为担保品,预先取得货款,收到客户支付欠款时再如数转交给金融机构作为部分借款的归还。一旦客户拒绝付款,金融机构有权向企业追索,企业必须清偿全部借款。应收账款让售是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从事此项业务的机构以取得资金,售出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客户还款时直接支付给机构,一旦发生坏账,企业不须承担任何责任。这项业务可以使企业将全部风险转移。这些融资方式在西方比较盛行。我国某些金融机构也在对资信好的企业逐步建立这样的金融业务,这些都有利市场分工和健康发展。而目前我国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化和保理业务等金融工具开展的很少。所以,建立健全金融管理体系,增加融资手段非常重要,也很紧迫。

二、微观方面

应收账款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对应收账款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直至结清应收账款。任何一个环节疏于管理,出现问题,都会出现“木桶效应”。

1.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具备条件的企业甚至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负责管理公司的应收账款业务,并设专人对应收账款客户进行调查、管理。

想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必须将风险控制人员与销售人员分开,不能让销售人员既充当教练员,又作裁判员。这样的双重角色,使业务人员衡量风险与销售的天平往往会倾向于销售。

传统的企业组织结构,一般以财务部门担当信用管理的主要角色进行赊销管理,这已不能适应完善企业信用管理的需要。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须特定的部门或组织才能完成。企业对赊销的信用管理需要专业人员大量的调查、分析和专业化的管理和控制,因此设立企业独立的信用管理职能部门,甚至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操作应收账款业务都是非常必要的。信用管理部门要取得财务和销售部门支持,并在赊销管理中起到主导作用。

企业对自己的客户应收集其信息、资料,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老客户,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历史信用记录。对新客户的信用管理应包括: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和制定合理的信用改策。如果企业不注重信用调查便进行盲目的赊销,会使企业的财务风险成倍加大。而一些企业以经营为幌子,实行诈骗,屡屡得逞的原因正是由于销售企业不注重信用调查、轻信对方所致。因此,企业在向客户提供信用之前,必须严格调查分析客户的信用状况,收集必要的资料,并经内部授权批准后方可提供,以控制企业的信用风险。

2、企业应未雨绸缪,采取一些防范风险的措施,如采取有担保的赊销、有条件销售等方法,为确保收回应收账款提供保证。

企业可以采取有担保的赊销。即企业可在合同中规定,客户要在赊欠期中提供担保,如果赊欠过期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以采取有条件销售措施。赊欠期较长的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一般比赊欠期较短的坏账风险要大,因此企业可与客户签定附带条件的销售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在赊欠期间货物所有权仍属销售方所有,客户只有在货款全部结清后才能取得所有权。若不能偿还欠款,企业则有权收回商品,弥补部分损失。

可以将应收账款改为应收票据。由于应收票据具有更强的追索权,且到期前可以背书转让或贴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坏账损失的风险,所以当客户到期不能偿还货款时企业可要求客户开出承兑汇票以抵销应收账款。

可以进行信用保险。虽然信用保险仅限于非正常损失,保险公司通常把保险金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要求被保企业承担一部分坏账损失,但是这种方式仍然可以把企业所不能预料的重大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使应收账款的损失率降至最低。

3、加强对收款、逾期款项的管理,建立迅速反映机制。

建立销售回款一条龙责任制。为防止销售人员为了片面追求完成销售任务而强销、盲销,企业应在内部明确追讨应收账款是销售人员的责任。

制订严格的资金回款考核制度,以实际收到货款数作为销售部门的考核指标,每个销售人员必须对每一项销售业务从签订合同到回收资金全过程负责。这样就可使销售人员明确风险意识,加强货款的回收。

财务部门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分析管理。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账龄等情况进行分析,而不能将所有责任都交给主要负责确定赊销授信额度和资信调查的信用管理部门,这是内控制度的重要环节。财务部门应编制一定期间的赊销客户的销售、赊销、收账、账龄分析表及分析资料交管理当局。在分析中应利用比率、比较、趋势、结构等分析方法,分析逾期债权的坏账风险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以便确定坏账处理、当前赊销策略。

信用部门、销售部门、凯时k66会员登录的售后服务部门相互配合,进行应收账款跟踪管理服务。从赊销过程一开始,到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对客户进行跟踪、监督,从而确保客户正常支付货款,最大限度地降低逾期账款的发生率。在工作中信用部门和销售部门、凯时k66会员登录的售后服务部门要互相配合,分清各自在跟踪服务中的职责,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促进企业销售的目的。

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款项。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客户目的非常明确,愿意迅速付清货款,享受现金折扣。因此,企业对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一般不用过问。而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应按其拖欠的账龄、金额进行排队分析,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越长,收不回来的可能性越大,产生坏帐的可能性越大。通过分析,确定优先收账的对象,尽量在发生欠款的初期,就采取有效的收账措施。同时应分清债务人是故意拖欠,还是愿意付款却没有付款的能力。对故意拖欠的债务人,采取通常的催收办法只能是延误时间,对此类欠款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行追讨,或迅速通过法律途径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加以追讨。而对于愿意付款,但目前没有付款能力的企业,看是债务人暂时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还是由于其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甚至达到资不抵债所致。如果是债务人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无力还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极有可能转变为故意拖欠,对此类欠款必须从一开始就采取强有力的追收措施或相应的债权保障措施,切不能碍于情面而坐失收款良机。

总之,应收账款的风险无处不在,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管理,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周转,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国家应从宏观方面采取切实的措施,企业应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化的工作来抓,使得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力求将应收账款控制在合理水平上,把坏账降到最低。

【关键字】化解应收账款风险

应收账款论文范文篇7

关键词:应收账款;经营;风险;信用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具体说来是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不仅可以加强资金的回笼,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而且还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一旦管理不善,就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降低企业的实际效益,甚至可能引发企业的财务危机。这就要求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加速它的周转,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更好地发挥应收账款的商业信用作用。

1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

(1)在市场激烈的竞争机制下,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不但要在成本、价格上下功夫,而且必须大量地运用商业信用促销。但是,某些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为了提高市场占有额,在事先未对付款人资信情况作深入调查、对应收账款风险进行正确评估的情况下,盲目地采用现金折扣、赊销策略去争夺市场,采用较宽松的信用政策,只重视账面的高利润,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的问题,从而成为应收账款风险加大的主要原因。

(2)有些企业对应收账款的治理缺乏规章制度,或有章不循,形同虚设。财务部门不及时与业务部门核对,销售与核算脱节,问题不能及时暴露,一些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催收、清理不及时,账龄老化,却任其发展,存在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现象。

(3)企业内部激励机制不健全。在某些企业中,为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往往实行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采取赊销、回扣等手段强销商品,使应收账款大幅度上升,而对这部分应收账款,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和经销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导致应收账款大量沉积下来,给企业经营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2应收账款产生的经营风险

(1)占用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降低资金的周转速度。应收账款未实现现金流入,属于应收而未收的资产。应收账款不断增加,使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减慢,导致大量的流动资金沉淀在非生产环节,致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短缺,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增加企业的现金支出。应收账款的发生意味着企业销售收入的成立。流转税是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按期以现金方式缴纳;应收账款使企业利润增加,企业盈利后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出。

(3)形成坏账损失,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坏账是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企业对发生的坏账依法处理后,作为企业的一项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可冲减企业利润。

3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对策

3.1加强应收账款内部管理

主要体现在:

(1)划分赊销制度,审批权限,分别确定责任人的权限范围。赊销业务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查和同意,根据赊销业务量,确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在严格赊销审批基础上,加强赊销的管理以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和控制应收账款。

(2)实行专门负责制。可以成立专门财务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监督,并及时准确地反馈给企业负责人,便于企业领导人掌握情况,适当适时地采取对应措施。

(3)明确划分企业销售部门和财会部门在应收账款管理中的职责。明确划定销售部门对应收账款的安全和及时回笼负有直接责任,应收账款形成的决策者和主要经办人员,就是回收债权的责任人,必须彻底改变回收应收账款的工作仅仅是财会部门的职责的错误认识,财会部门应按应收账款形成的时间长短,及时定期编制企业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一览表,将债务人名称、债权形成时间、应收账款余额、超过信用时间、债务人经营状况、应收账款总额占流动资产比重等内容在表上详细反映,以便于决策层和相关部门准确、及时、全面掌握企业应收账款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欠款催缴政策。

(4)健全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改变只将销售人员工资、报酬与销售指标挂钩的错误做法,建立内部考核责任制不但要与工资、报酬与销售指标直接挂钩,而且应将应收账款纳入考核体系,将应收账款余额与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他们要对形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3.2制定切实可行的信用政策。选择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

信用政策是在综合考虑了利益、成本、风险之后,对应收账管理所作出的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评估机构、往来银行、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客户的会计报表等多种渠道取得可利用的分析资料,对客户的品质、支付货款的能力、财务状况等信用状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分析,以此为基础判断客户的信用等级,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减少信用风险带来的坏账损失。再者。企业为防范各种风险,防止不法侵害事件发生,充分认识每件结算方法特点,选择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也是一种有效管理的办法。选择货款结算方式时,尽量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支票等,慎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3.3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坏帐准备制度

企业的应收账款,可能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而无法收回产生坏账,对于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的处理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因坏账而遭受的坏账损失,只能采用备抵法,即企业可按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人当期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等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账款,这样体现了会计的配比原则,又避免了企业的明盈实亏。当然,由于不同的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其应收账款水平不一样,产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计提比例等。如果企业历史上发生的坏账损失的记录较少,且债务人的信用较好则企业在较低的水平上计提坏账准备,当然,企业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后,并不表明企业已放弃了收款的权利。而且为了避免人为操纵利润,任意计提坏账准备,企业会计准则还规定了企业在对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时,不得设置秘密准备,即企业利用制度提供的选择空间,超过资产实际损失金额而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务员之家

3.4合理的收账政策。采用恰当的清欠方法

应收账款论文范文篇8

所谓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的债权向银行等信贷机构提供质押担保以获取融资的行为。与其他权利质相比,应收账款质押的特点在于:

1.应收账款质押的标的仅限于金钱之债,不包括非金钱债权。因此,如果债务人(出质人)不履行债务,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权,即直接请求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应收账款的债务人(第三债务人)向自己给付相应款项,这样避免了其他类型的质权在行使时通常需要的评估、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等复杂程序。

2.应收账款质权兼具物权和债权两种特性。一方面,作为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出质人)违约或破产时债权人可以就此应收款项优先受偿。另一方面,应收账款质权实质上是以一种请求权担保另一种请求权的实现,主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最终依赖于第三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即其全部责任财产的多少,这显然不如特定的有体物担保安全可靠。

3.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应收账款,可以是既已存在的债权,也可以是预期的未来债权。实践中,未来债权质押从融资角度看更有价值。

二、应收账款质押相关法律规定

1.《物权法》中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的规定。《物权法》相关规定构成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基础,该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等,可以出质的。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物权法》与《担保法》。关于担保物权,《物权法》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存在较多不一致的地方。但从法律位阶上看,《物权法》高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这是由于《物权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而《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分别是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因此,当两者规定不一致时,应以《物权法》规定为准,即:《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与《物权法》的规定有不一致的,应以《物权法》的规定为准;《物权法》无相关规定,而《担保法》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担保法》的规定。

3.《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与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通过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来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办法第六条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通过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第七条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由质权人办理;质权人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因此,应按《物权法》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在信贷征信机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进行出质登记。“信贷征信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主要用于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和公示,为质权人和出资人提供查询服务,该系统可以揭示应收账款上存在的担保权益,使银行可以在查询后迅速、便捷、清楚地了解应收账款上存在的权利质权,保护质权人和银行的利益,降低信贷风险,促进应收账款融资的发展。

三、应收账款质押涉及的法律风险

《物权法》相关规定可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但是,由于应收账款本身的特性使质权人(银行)在业务过程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

《物权法》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均未对如何保障质权人实现应收账款质权做出特殊规定,《物权法》未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后需通知债务人,也未规定债务人必须向质权人履行债务,这些容易造成质权人无法监控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可能在质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出质人履行债务,如果出质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后而又不告知质权人,将使应收账款质权担保作用落空。此外,《物权法》第220条的规定对银行等质权人在质权的实现上提出了严格要求。应收账款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容易形成呆账坏账,这可能会影响银行债权的实现。

对于以上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在业务中可通过有效途径加以规避。一方面,加强授信前审查,选择实力雄厚资信良好的第三债务人和优良债权。在《物权法》颁布前我国应收账款融资实践中,银行等信贷机构为降低风险,应收账款质押相关业务仅限于优良债权(第三债务人多为电力、电信、钢铁等优质企业)。另一方面,要着力调查应收账款本身的合法性以及债务人是否存在相应的抗辩(例如,基础合同履行中存在的货物质量、数量等瑕疵),并与债务人核实应收账款的合法真实及性,最好能够取得债务人的书面确认。此外,质权人可以考虑设立应收账款质押专户,并在对债务人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其同意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债权人指定账户,以方便对其直接监控。

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相关法律问题

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质权人负责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及其管理,因此,在质押登记上也要注意规范操作,尽可能避免由于操作不当而引起的风险。登记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以应收账款出质并在该系统登记的,比出质在前但未在该系统登记的享受优先质权;按时间优先原则,确定登记获得质权的优先顺位,如果在同一应收账款上设置了多个质权的,谁的登记时间在前,谁的质权就在先。同时,登记信息系由登记当事人录入,登记当事人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包括该笔质权是否真实存在,登记内容是否正确等负责;除在登记公示系统规定的登记内容外,登记双方还可自行商定是否登记更详细的信息,从而既能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又能有效公示双方的权益。此外,该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的全国统一的数据库,登记过程简捷,由当事人自主进行,只要登记要素齐备、提供信息的格式符合登记机构要求,就可以完成登记。同时,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质押登记信息。

对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以上特点,质权人要注意由于该系统并不对登记内容的合法及真实性进行审查,因此,质权人要对此负责,除一般的审查外,还可充分利用该系统通过登记系统进行查询,确保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复质押或其他权利瑕疵。另一方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质权登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在登记期限届满前90日内,质权人可以申请展期。因此,为避免质权过期而导致的权利失效,质权人应加强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后期管理和跟踪。

摘要:应收账款质押在性质上属于普通金钱债权质押,我国《物权法》明确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质押标的,该法的颁布实施使应收账款质押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从而有力促进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文章深入分析了《物权法》新环境下应收账款质押相关法律问题,并在法律层面上深入解析应收账款质押制度。

关键词:物权法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质押

参考文献:

应收账款论文范文篇9

【关键词】企业应收账款控制

一、应收账款的成因

1.业务人员在开拓市场,争取客户订单的时候,通常都会遇到来自客户的要求:采取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进行交易,并且要求尽可能地提供宽松的信用条件(尽可能多的赊销数量和尽可能长的付款时间)。然而,结果往往是,相当一部分客户却未能履行付款承诺。

2.客户信息主要是掌握在业务员手中,公司各级决策者缺乏形成正确决策所需的足够信息和资信依据。对于一些信用较差的客户或交易价值不大的客户却因为业务人员盲目开发,缺乏准确的信用风险评估而放松了交易条件,为日后收款带来隐患。

3.很多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采取了各种形式的层层业务承包方式(如销售额提成),然而,这些经营管理方式在追求对员工或管理者激励的同时,往往弱化了企业风险控制机制,大量的货款拖欠和坏账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4.货款回收工作主要是依赖于业务员,在回款期限上随意性大,客户延期付款的情况过多,一些客户已形成惯性拖欠。而财务部门只是事后管理,处理长期欠款。

二、应收账款是一项风险投资

具体表现在:

1.应收款项越多,坏账损失的概率就越大;

2.为了尽快收回应收账款,向客户提供现金折扣时会损失部分现金收入;

3.催收应收账款会增加收账费用;

4.应收账款机会成本较大;

5.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应收款项会给企业带来购买力的损失。更严重地说,应收账款的失控会导致企业的倒闭。

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完全实行无赊销经营是相当难的,不可避免会产生新的应收账款,关键是如何控制新增欠款,使之无风险或将风险降到最低。

三、应收账款的控制

(一)售前管理—建立健全客户信用标准

应收账款过多,会影响企业现金流、财务状况和正常经营,单纯的事后催收和控制远不能解决问题,不能清除应收账款对企业的消极影响,同时催收和控制本身也给企业带来诸如增加费用、丧失市场、内部失衡等新的麻烦,这就敦促经理人要创新思维,把眼光投向事前控制。因此,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显得十分重要。售前管理主要是将管理重点前移到销售业务发生之前,针对客户的价值和风险进行统一的评估和预测。

1.以了解客户为前提

客户不仅是公司财富的来源,也是公司风险的来源。没有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再好的技术手段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应该做好客户的资信档案管理及信用等级评估,因为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即意味着信赖,而信赖应以了解为前提,因此必须了解以下三个方面的风险:

(1)偿付风险—客户有破产危险吗?此方面主要是评估客户的资金实力如何,偿还能力如何?

(2)流动性风险—客户能及时付清货款吗?此方面主要是评估客户的付款情况。

(3)销售量风险—客户业务在增长还是在下降?此方面主要是评估客户的销售总量、市场占有率、销售网络及开拓能力。

通过以上三方面的评估,对客户定出一个风险级别及一个初步的赊销额度。

2.要求客户填报赊销申请表

申请表内容包括:

(1)企业名称并说明类型,如个人、合伙或是有限责任公司。

(2)发票及账单寄送地址。

(3)独资人或合伙人的全称及家庭住址。必须清楚任何形式的非有限责任公司的独资人或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也有清偿公司债务的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号、注册地点、税务登记号及联系人等。

(5)企业创建时间。创建时间不到两年的企业,破产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在双方的买卖关系进一步发展之前,尽可能压缩信用额。

(6)估计进货额。此数据一定要由客户估计,而不是销售人员估计,因为后者往往过于乐观地高估,从而为赊销额度的确定造成风险。

(7)其他赊销参考。如客户的银行信贷评级、财务报表、信贷机构的报告、所在地的产品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最终用户、客户管理能力等,甚至包括一些表面印象,如与客户接触感觉如何?客户内部组织完善吗?他们回复电话、信件及时吗?办公室厂房情况如何等。

3.建立客户赊销表,形成客户赊销管理制度

在收到有关客户的赊销申请表后,可结合现有客户的赊销限额或信用期限,对有关客户重新评估,决定一个合乎实际销售情况的赊销额度及赊销期限。所以要确定一个原则:就是只有那些有偿付能力的客户才应列入公司赊销对象。建立每个客户赊销表,以此为赊销行为的依据,随着客户资信情况及销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赊销表,对客户增加及更名按同样程序进行,这样使赊销行为有法可依,赊销对象具体化,用以控制赊销风险。

(二)售中控制

1.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

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赊销限额及信用期限是销售合同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依合同开展销售的各环节,并按合同与订单组织生产与销售,杜绝无合同或不按合同发货。

2.运用erp系统,建立健全新增应收账款的销审批制度

企业要建立一个以财务为中心,以销售为龙头,进销存一体化的erp系统,通过销售系统,建立客户资信等级评估,确定信用条件,并即时反映该客户的销售情况、收款情况及赊销情况,由信用管理部门随时掌握客户的状态,对不符合信用条件的,如到期货款未付清的不予发货,实现系统自动拒绝处理超出信用条件的客户订单,使每个客户的销售与资金回笼按合同及信用条件操作,保证应收账款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地减少赊销的风险。3.定期对账

制订一套规范的、定期的对账制度,避免双方财务上的差异而造成呆、死账现象,同时对账之后要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而不是口头承诺。

4.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

在制定营销政策时,要将应收账款的管理纳入对销售人员考核的项目之中,即个人利益不仅要和销售、回款业绩挂钩,也要和应收账款的管理联系在一起,制订合理的应收账款奖罚条例,使应收账款处在合理、安全的范围之内。

5.建立经销商的库存管理制度

通过对经销商库存的动态管理(销售频率、销售数量、销售通路、覆盖区域等),及时了解经销商的经营状况,保证销售的正常运转,有效地控制应收账款。

(三)售后控制——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一般而言,客户逾期拖欠账款时间越长,账款催收的难度越大,成为呆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高。企业必须要做好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密切注意应收账款的回收进度和出现的变化。

1.对应收账款实行动态管理。财务部应每月做好应收账款明细表及账龄分析表。账龄分析表应列示如下内容:

(1)各客户最近四个月的销售额、收款额、余额。

(2)账龄情况。时间包括数期内、超数期30天内、超数期30~60天内、超数期60~90天内、超数期90~120天内、超数期120天外。

(3)对余额大或数期长以及销售量或收款有异常的情况,要用文字说明,以引起高度重视。

(4)对接近超过时效期限的欠款客户,提前半年采取发对账函或催收函的形式让对方确认欠款并延长时效期,以便以后诉讼需要。

(5)对赖账的客户或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通过法律诉讼。

2.建立应收账款分类建档制度

为了增加将来的营业机会必定产生应收账款,但不能忽视应收款项产生的风险。客户危险信号包括:①发出空头支票;②承诺付款未能兑现;③永不回复留言;④发出期票;⑤支票被银行退回;⑥转换银行;⑦卷入法院诉讼;⑧以低于成本倾销货物;⑨增长速度过快。当出现以上信号时,企业要将该客户列入重点跟踪对象。

3.建立应收账款催收责任制度

在国外,大部分的赊销额度与风险级别确定都是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获得的。但在国内,因资料相对缺乏,建议结合使用风险级别及二八定律来进行赊销管理。即20%的客户占销售额的80%,应先集中力量将这20%的客户管理好。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比如对有信用的大客户的信用政策是“货到30天”的次月5日付款。

4.企业对各种不同逾期账款的催收方式(即收账政策)是不同的。对逾期较短的顾客,不过多地打扰,以免将来失去这一市场;对逾期较长的顾客,频繁地信件催款并电话催收;对逾期很长的顾客,可发律师函,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等等。

5.追款

(1)联系。销售人员要适时与客户保持电话联系,随时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个人背景等信息并分析客户拖欠款的原因。

(2)信函。销售人员要对客户进行全程跟进,与客户接触率与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与客户接触,与客户开诚布公的沟通,被拖欠的机会就会越低。

(3)走访。销售人员要定期探访客户,客户到期付款,应按时上门收款,或电话催收。即使是过期一天,也应马上追收,不应有等待的心理。遇到客户风险时,采取风险预警和时时、层层上报制,在某个责任人充分了解、调查、详细记录客户信用的情况下,由主管、经理等参与分析,及时对下属申报的问题给予指导和协助。

6.对已拖欠款项的处理

(1)文件。检查被拖欠款项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款项的事由,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3)追讨文件。建立账款催收预案。根据情况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函,视情况及时发出;

应收账款论文范文篇10

摘要应收账款业务一般涉及资产计量与损益确认两个方面,确认计量之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公允表达,同时又与资金回笼、社会诚信等密切相关,因此,结合经济转型期的特点,重新审视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规范会计核算不无裨益。关键词应收款坏账贴现融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理念,结合买方市场为主的经济环境,企业为将其生产的产品尽快销售出去,不可避免地采取降低信用标准和条件的手段以进行促销。然而,历史遗留下来的“三角债”、“多角债”现象以及差强人意的社会诚信,又使企业面对大量的应收账款因收回困难而陷入“两难”境地,同时,信息使用者又因其缺乏现金作支撑的经营成果失望至极,进而动摇了对财务报表所提供信息的信心。为确保资产的变现,避免高估资产与利润,现行会计制度充分利用谨慎性原则进行规范,减值准备也可以作为管理当局操作利润的工具。究其原因,除信息提供者本身的原因外,也有制度规范上含混不清的地方。本文仅从会计核算角度进行了探讨。1关于坏账准备的核算1.1坏帐准备核算方法的比较所谓坏账是指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因坏账发生的损失叫坏账损失。对坏账损失如何核算、是将其确认在发生坏账期,还是在应收账款产生的当期就予以估计确认,就形成了直接转销法与备抵法两种方法。现行制度统一规定采用备抵法,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也便于信息的相互可比。备抵法下根据估计坏账的不同角度又分为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销售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是从坏账产生于应收账款的角度作为确认依据,应收账款余额越大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但因其强调期末时点,难免会因期末退货提高或提高信用标准,或采用临时收回之措施使应收款项余额变动,从而使坏账准备的提取数增加其主观意向。销售百分比法是根据以前坏账占赊销的比例作为计划期赊销额的坏账依据的方法,其理论依据是:坏账产生于赊销而非现销。账龄分析法则是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的基础上界入应收账款历经的时间函数,按照公认的账龄越长收回货款的可能性越小的理论进行计提。个别认定法符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哲学思想,要求对发生的应收账款与债务单位的信用等级、财务状况等结合起来予以考虑具体坏账的多少。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应收账款一般包括提取坏账准备、发生坏账、确认坏账又收回、补提或冲销坏账准备等内容。除销售百分比法外,其余三种方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一般与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保持一定的比例,分别相当于按总额、类别、个别计提。从计提的坏账准备与依从的应收款项的紧密程度来看,除个别确认法外,其余方法下计提的坏账准备与应收账款均不能对号入座。1.2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规定所适用的方法现行会计制度提供了确认坏账的标准,也提出了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几种情况。但确认坏账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不是同一概念。前者是在任何一种方法下都会有的判断行为,后者则是计提坏账准备全额多少的问题,也只有在个别认定法下才有实际意义。制度如此规定要么将二者混淆,要么则是对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必须采用个别认定法的暗示。1.3转让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问题无论是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融资,还是债务重组,制度中均提出要将其账面价值予以结转。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是其余额与“坏账准备”余额之差额。由于“坏账准备”余额在不同的计提方法下其含义有别、并非均与应收账款对号入座,这就产生了以下问题:是否必须按其账面价值结转,如果必须结转,当然按照溯源原则不是不可以,但明显有违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不需结转,则制度中规定的疏忽实不为宜。1.4关于秘密准备的计提及转销不按制度规定的范围或标准计提的坏账准备称为秘密准备。企业之所以计提秘密准备,是因为通过计提并在以后期转销可以打破会计期间假设,从而调节各期利润。问题是,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只有天知道何为正确。国家不可能犯以前一刀切的错误,会计服务公司在计提比例上难道比企业更心中有数吗?说到底,计提比例应是某一区域中的间距值,决非某一绝对值,制度中规定的比例从何谈起?另一方面,如果企业计提离谱,就会认为计提秘密准备,也无非是作为会计差错更正,如果不能发现则可能作为正确信息对外披露。从现有的相关法律来看,没有对重大会计差错的惩戒标准,只是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殊不知,这恰恰中了行为失真的圈套,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企业管理当局更喜欢对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限于以前年度利润的调整。有人提出用“棘轮”原则让会计只往前走,但那恐怕也只会顾此失彼,解决不了根本问题。[1][2][][]2关于应收账款的融资现行会计制度,对应收账款的资金融通,从出售、质押借款和贴现三个方面予以介绍,且将出售与融资平行界定,致使许多概念晦涩难懂,会计规定前后矛盾。2.1出售的概念是否恰当表面上看,应收账款作为资产转让所有权和销售类似,但会计上《收入》准则中并没有包括应收账款的出售。一般而言,出售需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计算损益,而这些在应收账款结转中并不具备,甚至算不上视同销售。另一方面,应收账款本身就属于货币性资金。与其他资产交易时往往作为计量尺度予以计量,因此称其出售进而确认损益有失公允。改为转让更恰当一些。因为称其为转让才与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更加协调。2.2出售与融资是平行还是包容应收账款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转出,其目的无非是取得资金以加速资金的周转。从取得资金的目的来看,出售(假设其成立)则是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罢了。二者并非平行的关系而是包容与被包容关系2.3贴现的内涵会计上的贴现,以前仅指未到期的商业汇票通过银行融通资金的行为。现行制度将其范围有所扩大,包括了应收账款的贴现。根据贴现后贴现银行是否具有追索权,贴现分为带追索权贴现与不带追索权贴现两种。很显然,贴现也是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带追索权贴现和不带追索权贴现实质和应收账款的转让并无二致。2.4重构应收账款融资的概念体系通过应收账款的转移、质押以取得资金行为均为融资。融资包括转让和质押。转让又分为实质转让(风险与报酬转移)与形式转让(风险与报酬没有转移)。会计核算上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分为两类,一类是所有权转让的核算,另一类是非所有权转让的核算,前者包括实质转让和不带追索权的贴现,后者包括非实质转让、质押借款以及带追索权的贴现。2.5实质转让是确认损益还是作为理财费用按现行制度规定,实质转让要确认损益作为营业外损益,笔者不敢苟同。应收账款的原创,必然是作为营业收入以货币性资金方式予以计量,现因应收账款的收回减少,只能作为原先确认的营业收入的抵减,不能作为营业外支出,否则明显有违配比性原则。从应收账款融通资金的角度出发,其实质无非是一种理财活动。作为理财费用似乎更合理。类似地,企业现金折扣下,会计制度规定按总额法核算,因购货单位折扣期付款而少收的现金作为财务费用确认,与实质转让并无不同。企业应收账款是企业的主要流动资产之一,其管理状况直接影响着企业资产质量和资产营运能力。当前,企业存在应收账款数量较大、变现能力较差、周转速度较慢等问题,隐含着大量的坏账损失,影响了企业整体资产质量,导致企业虚盈实亏。从财务管理角度出发,建立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建立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制度、建立坏账核销管理制度、严格坏账损失内部处理程序等有关措施与规定,能够从制度层面上、责任层面上起到强化管理的作用。与此相配套的会计核算,尤其是会计确认与计量也必须予以规范。笔者认为,深入剖析应收款项的坏账核算原理与方法,不仅是列报资产变现能力的要求,也涉及到相应准则的衔接,如债务重组;应收款项转让融资的核算界于保理理念,不仅有利于规范现行财务制度概念混杂,包容关系不够清晰的体系性障碍,而且可以整合社会资源、解决企业融资、扩大金融机构ag尊龙app的业务范围、降低坏账风险、营造社会诚信。“一滴水可以见太阳”,深入应收款项的核算之研究,意义也决非浅显。参考文献1赵俊玲.论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和方法[j].财政与金融,2001(12)2李健.计提坏账准备各种方法之比较[j].上海会计,2002(6)3陈华.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新探——双重因素分析法[j].南京经济学院学报,2002(3)4缪飞翔,将航程,董延安.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管理的新思路[j].商业会计,2003(1)5孟庆彬,姜丹.保理业务:企业融资新思路[j].上海: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36杨开明.融资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