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问题及现况-ag尊龙app
时间:2022-06-13 10:02:3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这一重大改革任务。近些年,党中央、全国人大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地方党委和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全面推进建立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担负起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政治责任和改革任务也被视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突破口。笔者结合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以及近年来我省监督实践,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现状
国有资产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70多年来,我省积累了丰厚家底,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作为承担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具体工作的机构,自2018年起,服务保障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分别听取和审议企业、金融企业、文化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通过四年的深入实践和接续努力,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逐步规范,报告内容不断充实,较为全面反映了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现状和改革进展等情况。一是监督工作制度化。通过法定程序,在全国省级人大层面第一批次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将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不断总结各年度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化工作流程:前期开展数据分析,找准工作重点,召开专项座谈;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监管实际,形成调研报告;审议前对报告内容进行分析,提出问题清单,要求相关单位逐项予以说明;审议后开展跟踪督办,督促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研究处理情况,推进整改问责。二是报告内容规范化。以审议综合报告和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为重要抓手,逐步完善各类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报告报表体系,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状况,以“全口径、全覆盖”为目标,逐项摸清我省国有资产“家底”,亮出了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放心账”,体现了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取得的积极成效。三是监督实现常态化。制定五年规划,每年深化一类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同时,拓宽监督范围,加强日常监督,努力做到对不同主体的全覆盖。2021年,在调研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的同时,常委会分管领导率队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视察,组织数十家类型不同、体量不同、监管主体不同的国有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管理情况汇报,进一步了解掌握各领域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资本投向、行业布局等情况,为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夯实基础。
二、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面临的问题
监督意识还需提升。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人大作为权力机关,最能代表人民对国有资产履行监督权。但是这种宪法理念暂未有涵盖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法律予以明确,长期以来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管理,依法接受监督并未在实际中得到足够重视和践行。同时管理主体类型繁多,既有政府部门也有企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监督的认识水平不一,存在敷衍应付情况,导致部分报告内容不全、信息不实,增加了人大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的难度。监督手段有待丰富。一是监督方式单一,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常规地开展调查研究,较少启用相对更为有力的监督方式,如:满意度测评、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加之对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不够,监督的广度深度不足,难以传导压力、形成实效。二是监督手段弱化,监督实践中较多采用的是定性评估,宽泛指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尚未形成一套成熟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估机制,同时缺乏确切的整改与问责清单,难以直面问题、切中时弊,无法精准判断资产的安全性、规范性、效益性。三是协同协作不足,国有资产监督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衔接不够紧密,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机制还不成熟,尚未真正形成监督合力。监督力量有待加强。国有资产涉及面广,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行各业,包括产业经济、金融服务、社会事业、行政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等方方面面;国有资产种类繁多,管理目标不同、评价指标各异,资产之间边界尚不完全清晰,资产管理多头交叉与盲点真空现象并存;国有资产监督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会计、审计、经济、管理、法律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要熟悉资产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也能读懂海量资产数据报表。这些都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既要“广与泛”,也要“专且深”,更要“精而优”的要求。放眼全省,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力量相较薄弱,制约了监督工作的深入。监督实效有待提高。一是信息基础不够完善,虽然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已建立并投入运行,但政府有关部门尚未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所需的企业决算数据、行政事业性资产报表等各类信息和数据报送制度还未落实到位,致使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处于“信息孤岛”的状态;二是指标体系亟需建立,定性分析缺乏量化指标,亟需由监管部门结合资产管理特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还需围绕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目标和人大常委会审议重点,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探索第三方评估,开展管理绩效评价。
三、关于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几点思考
加强和改进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新时代人大监督的重要改革任务。做好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笔者认为,可以从制度建设、基础框架、手段方式和体制机制等维度进行探索研究。1.坚持顶层设计,布好制度引领的“先手棋”。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作为改革的重点任务刚起步不久,亟需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法治建设任重道远。一是建议在相关立法的顶层设计中增加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内容,明确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权;二是积极开展综合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立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细化财政、审计、统计、监察等监督主体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责,明确监督要求、规范监督工作,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2.坚持统筹兼顾,夯实监督工作的“基本盘”。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是开展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基本方式,但现阶段各地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展不一,管理基础参差不齐,简单照搬照抄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模式,难以真实全面反映地方国有资产现状、管理水平和改革成效。要结合管理实际,进行研究设计,要统一、规范、细化报告的基本模式,要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地方的管理实际,还需结合人民群众的关注、社会发展的关键、人大监督的要求,确保报告内容充实、具有较强参考价值。既反映国有资产的量质现状,也着眼发展趋势,既报告管理成绩效能,也揭示管理矛盾问题,形成文字报告与数据报表互为支撑、定性分析与定量反映相辅相成、存量提质与增量布局全面覆盖的报告体系,形成一本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透明账、明白账。3.坚持问题导向,磨好走深走实的“绣花针”。提升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实效,要强化问题意识,不走过场,让人大监督“掷地有声”。将发现问题、整改问责作为监督的重要路径,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根据审议意见、专题研究报告、审计报告等提出整改与问责清单,分类推进整改,依法追责问责,限期报告整改落实和问责的情况;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中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的督办清单制度,长期跟踪监督,以清单销号助力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旧账清零”;适时采用刚性监督手段,将管理中的重大失误,多次发现、重复发生的重大问题,根据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运用满意度测评、执法检查、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强而有力的监督方式,切实增强实效;继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的本领水平,发挥人大代表中经济学者、财务高管的专业能力,组建专家咨询库,加强业务培训,适应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需要。4.坚持提质增效,画好共建共治的“同心圆”。国有资产管理与人大监督虽路径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为了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坚持寓支持于监督的工作理念,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构建多样化、各环节、全渠道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审议报告时主动介入、及时对话,在日常监督时密切沟通、畅通联系,求同存异、打消顾虑。二是打通管理与监督的信息壁垒,强化数字赋能,共建国有资产治理平台。编制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信息的标准体系,做到横向联通、纵向汇集,并将代表意见、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录入平台,“线上线下”联动,使国有资产治理真正做到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三是健全符合人大审议要求的指标体系,反映不同类别国有资产管理特点、管理目标,以量化问效、达标问效,全面、客观、精准评价管理情况和管理成效。
作者:王苏华 胡志平 王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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