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中的财务问题十篇-ag尊龙app
时间:2024-03-13 17:02:07
ipo中的财务问题篇1
关键词:中小企业 同业竞争 持续盈利能力
一、我国中小企业ipo的意义及环境
(一)中小企业ipo的意义
融资困难一直以来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不仅仅对中小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公司自身来说,成功上市最直接的好处是可以为企业持续发展获得稳定长期的融资渠道,有效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对公司的股东来说,成功上市可以使股东获得初始资本增值收益,并且通过二级市场的操作,为创业资本和风险资本提供退出渠道,为投资机构提供调整投资组合机会。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来说,企业的成功上市可以使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获得良好股票期权激励,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中小企业ipo的市场平台
中小企业板,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鼓励自主创新,而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
创业板,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二板市场,在我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市场,于2009年10月开板成立。
境外上市,部分中小企业选择境外上市,主要是境外上市相对于境内上市具有时间短、成功可能性更大,可以提高公司的国际知名度等优势。
二、中小企业ipo失败的主要财务问题分析
(一)独立性问题
所谓独立性,是指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自主地直接面向市场开展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之间不存在相互依存关系,其核心内容包括了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五个方面,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同业竞争是影响独立性的主要因素。
1、关联交易
企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关键要界定关联方。针对中小企业中企业的关联交易的问题,可以采取措施减少关联交易、选择股权重组方式避免关联交易、禁止与控股股东发生政府明文禁止的关联交易、透过公司章程规范关联交易四项措施来减少和规范。
2、资金占用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准则》的有关要求,拟上市公司在组织形式、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策与运作等方面规范。资金占用属于财务独立性的问题,即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拟发行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
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企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有着很旺盛的资金需求。由于没有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长期、大额、频繁被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普遍存在。
3、同业竞争
同业竞争是指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对于业已存在的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可以通过变更关联方经营范围、重组、转让竞争业务、剥离等手段来消除同业竞争。
(二)持续盈利能力问题
可持续的盈利能力决定了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是公司价值决定因素之一也是ipo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中小企业本身的特征成长速度快,持续盈利能力强,特别是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更应该关注成长性和盈利性的问题。
1、中小企业盈利能力的财务分析
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因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的问题而ipo失败的企业非常的多,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分析通常可发现其销售规模小,行业竞争力差、资产规模和收益水平变化较大、收入与成本的核算不相匹配等问题
2、提高中小企业盈利能力的措施
造成中小企业盈利能力低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重视科技创新是关键原因,研发支出对于中小企业是一笔巨大的开支,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承受高额的研发支出,所以在生产经营中一直尚用原有的模式忽视了科技创新。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提高科技创新、加大成本费用的控制力度、合理规划企业的资本负债结构三个方面来提高盈利能力。
(三)其他问题
1、税务问题
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鼓励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在税收政策上给中小企业一定的优惠,有些中小企业的利润很大程度上利益于税收优惠,这些优惠条件就造成了企业盈利能力对税务的依赖。
2、会计政策选用问题
在中小企业ipo的过程中,会计政策选用问题一般不是导致成败的关键问题,财务顾问等也能及时解决会计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但如何会计政策选用的问题造成了其他方面的影响,如虚增利润、收入风险等,就容易被发审委关注。
3、内部控制不健全
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止拟上市公司发生违法违规事项的重要制度保障。
三、提高中小企业ipo成功率的对策
(一)从中介机构角度上的政策建议
为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聘请的中介机构有财务顾问,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在我国,一般由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部承担财务顾问工作,并做为主承销商,负责ipo新发行股票上市过程中的工作,以及负责将所有的股票发售到市场。从中介机构角度可以通过寻找优质公司、为拟上市公司的股份改制设计、做好实质性阶段的工作、良好的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四个方面来提高ipo的成功率。
(二)从中小企业角度上的政策建议
中小企业作为上市融资的主体,在整个规划过程中可以通过权衡企业上市利弊、增强中小企业的成长性、选择适宜的市场融资平台、做好上市前的财务规划、选择专业的财务中介来提高ipo的成功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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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霞.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10
ipo中的财务问题篇2
(哈尔滨欣荣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50080)
【摘要】cfo 是ipo 阶段中企业在财务方面的第一负责人,不仅对公司内部的财务清算等问题要全面负责,还要对外的联络沟通问题负责,最后还要协助整个企业内部的资金募集与路演推销等各方面的工作。因此,cfo 已经成为企业资本募集过程中的有力推手。然而,由于国内市场环境有待完善以及国内企业的运营机制和层级权力结构的滞后性,使得国内企业ipo 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有待改善。
【关键词】cfo ipo 上市融资 社会责任 独立性 关联交易
一、引言
cfo 制度是企业规模经营的必然结果。财务总监即首席财务官是由企业的所有者或全体所有者代表决定的,全面负责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资产以及税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管与控制的高级管理人员。cfo 不同于一般的会计人员、财务经理,它必须是公司财务资源调配的第一人,特别是对现金流和中长期投资握有集中的控制权,必须能主导公司的会计及其组织体系,其工作是相对独立的。一方面,优秀的c f o 能够保持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以及资产质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拟改制上市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存在融资、税务等多方面需求,营业收入反映了公司创造利润和现金流量的能力。企业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是企业上市的一项要求。另一方面,也能够维持企业的成本费用及税务规范合法。成本费用方面,优秀的cfo 能够保持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方法规范,政策一致。相关管理制度健全,票据取得合理。税务问题是企业改制ipo 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税务方面,优秀的cfo 能够保证企业依法纳税,企业执行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这样才能使企业上市过程中一直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事实上,大部分国内企业公司对财务总监(cfo)的认识仅限于他们本职工作会计核算与报告,以及风险、成本、财务控制方面的作用,而忽略了cfo 在未来企业发展融资上市方面的关键性作用和重要地位,以至于对高级人才尤其是cfo 的选取管理和运用上往往毫无章法,人才选拔标准以及选拔重点也模糊不清。要想让财务总监(cfo)在企业上市(ipo)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首先要了解好cfo、ipo 各自在企业中的作用以及cfo 在企业ipo 过程中的作用和重要地位,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 当前国内企业ipo 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国内企业ipo 过程中的财务相关问题
1. 国内ipo 的企业财务会计问题处理不够规范。相关资料表明,国内企业近年来在ipo 过程中被否决的诸多原因中,财务问题应该是最重要的了。多数被否决的都是因为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财务问题也显得模糊不清,像这种由于企业财务指标异常并且无法向相关单位作出合理的解释而在ipo 过程中遭到否决的数不胜数。比如国内的园林企业,很多这种行业的从业人员,对于企业的发展往往是依靠国家政府的相关部门给出的大的相关项目来取得主要的盈利收入。但是由于政府的大项目并不像市场上正常的企业盈利项目那样有规律,也就必然导致企业的财务问题呈现出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现金流等主要财务指标不稳定的异常现象,如果这些指标没有合理的解释,就必然存在问题。那么企业ipo 过程也势必会因此而遭受挫折。除了这种现象,有的企业在ipo 过程中变化盈利方式,如由开始的主要靠盈利而变为致力于生产某种产品来获取营业利润的模式,由于没有对这种模式变化的合理性以及可行性作出明确的解释而被否决。
2. 国内拟ipo 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受到严重质疑。比如有的企业在申请ipo 时虽然资金目前状况良好,但是由于主营产品已经属于相对过时落后的一类,尽管企业已经意识到并且也以实际行动开始将资金投入到新的高端产品的开始和扩展中,但是由于目前新型产品的规模极小且持续盈利能力也不明显,那么必然导致相关单位对该企业的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怀疑。
3. 国内拟ipo 企业相关信息披露质量不高。根据近两年的研究资料表明,相当一部分企业ipo 被否决是由于企业在几次的申报ipo 过程中出现了前后申报不一致的现象进而产生信息披露问题。如北京的某公司由于第一次申报时没有披露所有的关联方被定性为重大遗漏,然而在进行第二次申报时又遗漏了某一重大关联方,或者说第二次申报时又出现第一次没有被申报的某一关联方,从而产生信息披露问题,即在招股说明书和审计报告中不一致。
(二)国内拟ipo 企业中存在的非财务问题分析
1. 国内拟上市企业主体资格有瑕疵,拟上市企业规范运作不到位。综观当今国内企业的ipo 过程可以发现,ipo 的企业大多是新型的知识技术密集型的企业,这种企业与传统的企业相比,需要相当高的人力资源培训投入和科学技术研究成本投入,生产出来的产品科技附加值相对较高,与国际的接轨能力也相对较高,应用范围较传统的产品更为广泛。但目前,由于外企进入中国市场仅仅带动小部分企业生产运作的相对规范化,大部分国内企业运作并不规范,出现产业还处于初步成长期,竞争状况相当不成熟,技术方面与外国先进的企业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企业缺乏创新能力,相关从业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优化,因此,企业存在的管理、质量、环保等问题也是相当普遍。证券监管相关机构对于拟ipo 公司的企业运作的规范性要求极严,申报ipo 的公司很多都是由于运作不够规范而遭到否决。
2. 国内拟上市企业独立性不够。过去一种现象是上市公司由于主要的资产是由大股东提供的,导致公司的发言权几乎全部由大股东占据,产生一种普遍的ipo 的企业严重依附于公司大股东的现象,成为大股东攫取公司利益的工具。典型的如“三九医药”ipo 之后由于自身没能独立地处理公司的相关问题,导致公司的大股东三九集团占用37 亿元巨额资金。基于此种原因,在当前的国内ipo 审核过程中,企业独立性的审核往往会成为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审核的关键。那么,实践中与企业的独立性息息相关的因素也自然成为企业的独立性判别的主要指标。比如:企业并没有真正上市,在ipo 过程中主营业务并没有被纳入上市的范畴,即主要的生产资产仍然外置,没有实质进入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其所拥有的大量股份进行频繁的关联交易,控制整个公司的盈利收入;不能解决大股东的同业竞争相关的问题。相关案例有某大型的电气公司由于其大股东是公司的主要销售对象之一,双方存在诸多关联交易,导致证监会对其独立性产生怀疑,进而使得其ipo 申请被否决。
3. 国内拟上市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中国公司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其后“社会责任”这一概念又通过后来颁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进入上市公司的规范条例中,在此背景下,拟ipo的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情况也进入到目前证监会审核公司ipo 通过与否的一个关键部分。然而,我国现在普遍存在一种现象,无论大小企业,都将社会责任的承担视作是一种利益的损失和资金成本的浪费,将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看成是两个极端,认为两者不可能互利双赢。出现了大多数企业无视社会责任、公众的利益,做任何事情都只是从目前的短期利益最大化去考虑,甚至肆意践踏公众利益。比如:部分企业偷税漏税,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税收优惠,享受相关补贴;忽视相关法律法规对环保的要求,私自将未经净化的工业废水排入河流之中;不按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各种手段变相侵犯工人权益,引发劳资纠纷;等等,都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缺失,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企业一旦被发现存在此类问题,则难以顺利通过ipo 的审核。
三、cfo 针对ipo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
(一)巩固自身的财务基础工作能力,加大创新能力以保障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要明确自己的职位责任要求自己要从全局考虑问题,cfo 必须随时与股东、董事会就各项相关事务进行沟通,理解他们的收益要求,最终获取他们对公司的支持。除了股东与董事会,cfo 还要通过与ceo 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沟通来准确把握企业经营管理层的真实意图,进而用具体的可计算的各种指标来反映企业的战略和目标。仅仅与公司内部沟通是不够的,cfo 还需要与其他经营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沟通,让其认可并接纳我方的相关评价标准,同时了解对方的需求以及对财务部门服务质量的反馈。cfo 还需要与政府主管部门、银行、中介机构等及时沟通,必须保证企业的财务相关决策与国家的政策相符合,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准备好自身的优势材料,为公司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尽最大努力保持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cfo 要帮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1. 解决企业的独立性问题。 cfo 要熟悉并应用国家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并以此对企业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5 个方面的独立性进行严格把关,真正做到“五独五开”。同时随时注意相关法律动向,及时与企业的ceo 等进行沟通,不断规范企业自身的独立性。要明确保证企业的资产从属权清晰;要保证企业的独立性;必须时刻注意不断顺应现实状况调整企业的业务构架安排;要与ceo 等商量制定一套适合本公司的财务制度确保企业在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受侵害、处理好不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问题,尽量不产生利益冲突,这也是让企业取得独立性的一个方法。如果cfo 能够帮助企业达到以上要求,那企业在申请ipo 的过程中基本上可以达到标准,证监会方面也会对企业作出企业独立性无重大缺陷的论断,从而成为企业顺利完成独立性方面的审核的关键的角色。
2. 严防关联交易,做好募投项目融资必要性论证,建立信息披露质量保障体系。虽然国家的ipo 过程相关法律取消了对ipo 过程中关联交易不得超过3/10 的限制,但是这并不代表证监会对关联交易没有了限制,关联交易仍然是企业 ipo 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它在取消此项规定的同时也要求必须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申请ipo 的公司必须详细披露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状况、最近1 年及1 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这实质上是提高了对关联交易乃至关联性的关注。
事实上, 多数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关联交易,cfo 应该做的就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帮助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如实披露,严禁欺瞒造假;在材料中强调企业已经将关联交易减至最小化;对存在的关联交易,分析时可以从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入手量化,从双方不存在实质的依赖性的角度进行。最根本的方法是cfo 要善于运用自己的职务权限,善意观察公司的各种利益相关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尽可能让公司少出现甚至杜绝关联交易问题的出现。cfo 只要能够做到这些,就能让公司免于受关联交易的困扰,自然就可以保证公司的相关各种信息在披露时可以毫无顾忌,也不必担心有什么让中国证监会无法接受的事情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融资项目必要性的论证也就显得顺理成章,ipo 申请也就不成问题。
(三)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的承担情况已成为证监会审核申请ipo 的一个的重要的参考部分。cfo 在为企业准备申报资料时应着重提一下企业这方面的成就。社会责任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整体概念,一般来讲,企业可以从保护环境、维护工人权益、优化公共设施等细节方面入手。企业社会责任中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其中的核心问题。在企业的ipo审核过程中,证监会必然会对与企业相关的环保因素进行询问和质询。比如公司生产经营是否按照国家或者是当地地方相关的环保要求进行的,项目是否会产生环境污染等问题。基于此,cfo 要在平时就财务方面作适当的调整资金分配,在不影响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尽量协助ceo 等高管优化本企业的环境认可度。可适当地将资金用于环保公益等相关活动。比如:在化工等重工业行业中,一定要与企业ceo 等高层管理做好资金的分配规划研究,确保公司的资金部分能够分到工业废弃物的再加工处理,尽可能形成一种循环投资利用的发展模式;养殖行业可以建立“畜牧—天然气—种植业—饲料—养殖”这样一个循环发展的机制。这不仅能提高公司的环保指数,而且能够提升公众对公司的整体形象的认可。因此,cfo 一定要处理好环保问题,不仅是企业作为社会成员的必要责任之一,更对企业ipo 产生重大影响。
四、结语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国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当今时代,随着外国优秀企业的不断进入和国内市场准则的不断完善,国内企业ipo 过程的市场环境也必将不断完善。在此期间仍然需要相关各个方面的人士不断做出努力,针对企业ipo 过程的各个环节相关部门要做到善于发现问题,积极应对处理问题。对于问题的反馈做到快速发现、提早解决。针对各种违规现象要做到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处理方法。至于企业的cfo 要随时关注国家关于ipo 过程拟定的各种相关政策。同时要对市场环境的变化保持一定的灵敏性,结合自己公司的内部现状,不断调整对内的管理策略以及资金分配方案,让公司的内部发展不断优化。对于公司的外部生存环境,cfo 同样要不断关注市场各方的变化,积极与公司ceo 等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交流,确保公司的行业环境有利于公司的生存发展。只要国内企业和cfo 双方都不断积极调整,积极应对市场的变化,我国的整体ipo 成功率一定会大幅提高,国内的cfo 整体素质的提高也必然会相应地提高国内企业的发展速度, 也必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全面发展的中国ipo 时代。
参考文献
[1] 张子炜, 李曜, 徐莉. 私募股权资本与创业板企业上市前盈余管理[j]. 证券市场导报.2012(2).
ipo中的财务问题篇3
关键词:多元回归模型;创业板市场;ipo;效率
abstract:ipo pricing is a core part of the market share issue,and whether the pricing is reasonable or not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stock market resources allocation. national research shows that excess return is common of initial shares.china as an emerging market,its excess return is amazing. this paper selects 36 listed companies in 2009 as the research object,to find out if the company’s financial indicators can fit the gem ipo issue price,to explore the efficiency of china’s current level of gem ipo,and make relevant policy recommendations and further research directions.
key words:multiple regression model,gem,ipo,efficiency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7-0073-04
一、引言
中国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开板也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创业板在历经10年的等待之后,终于正式开启了序幕。2009年10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酝酿已久的创业板市场。我国创业板的设立主要是为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提供通过公开市场筹集权益资本的渠道,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至此,我国同时拥有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个板块的融资市场,这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形成了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发展模式。
长期以来,市场效率都被认为是证券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核心内容,而提高市场效率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改善发行市场的ipo效率。关于ipo效率的研究一直是诸多专家学者关注的问题,其中“ipo抑价之谜”更是关注的焦点之一。无论在西方发达国家市场还是新兴市场都不同程度存在着ipo抑价现象, 在发达市场中,抑价率一般不超过20%,新兴市场的抑价程度较高,一般在30%―80%。我国的ipo抑价程度较高,不仅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市场,而且还高于新兴国家市场。这里所说的ipo抑价水平(ipo underpricing),即ipo价格与上市后首日交易收盘价之间的差异,ipo抑价水平这一指标也经常被用来衡量证券市场的ipo效率。
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将近20年,先后推出了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2009年推出创业板市场。十几年证券市场ipo的丰富经验,为创业板的上市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技术支持和理论依据,这无疑给创业板市场ipo提供了借鉴。经过一年的创业板市场运行,创业板ipo效率到底如何?揭开这个谜底,将会为创业板市场乃至整个证券市场反馈重要信息,进一步指导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和创业板块健康运行。本文就我国创业板市场ipo定价效率展开研究,以内部价值决定理论为基础,通过检验发行价是否很好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判定我国创业板市场ipo效率高低,并为创业板市场发展提供相关改进建议。
二、国内外关于ipo效率研究现状
目前已有大量的研究关注成熟市场,较少涉及新兴市场的研究,而关于我国创业板ipo效率的研究就更少。最早有学者从ipo抑价的角度来探讨证券市场ipo效率。su(2004)认为对于证券市场而言,不论是成熟市场还是新兴市场,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还是创业板市场,ipo抑价现象普遍存在,而且由于市场发展程度的差异,新兴市场的ipo抑价水平要普遍高于成熟市场,同时创业板市场ipo抑价水平也高于其他市场。
赵俊强、胡文伟、李湛选取中国香港创业板数据对其ipo抑价现象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表明,香港创业板ipo市场定价效率相对较低,风险投资家能够带领风险企业提前上市并得到投资者认同;ipo企业经营年限、价值不确定性及ipo发行时信息处理效率等变量对中国香港创业板ipo市场定价效率有明显影响;承销商、审计事务所的鉴证功能得不到体现;高效的ipo发行机制有利于创业板ipo市场效率的提高。
俞颖(2005)、杨高峰(2005)都采用了相对价格效率来检验ipo定价效率。另外也有学者通过验证各个证券市场是否弱势、半强势、强有效市场,探索市场效率,并提出了赢家诅咒理论、投资银行垄断理论等ipo抑价理论。本文综合采用了抑价理论模型和多元回归模型来探索我国创业板市场ipo效率的高低。
三、研究设计
本文选取2009年创业板上市的36家公司的财务指标数据,其中包括流动比率x1、资产负债率x2、净资产收益率x3、净利润增长率x4、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x5、每股盈利的自然对数inx6、每股账面净值的自然对数inx7、总资产的自然对数inx8,运用多元回归分析寻找创业板市场证券发行价格与公司基本面财务数据的相关关系,这些财务数据指标的选择也考虑了基本面的各个方面,通过多元回归找出对发行价影响显著指标的不同,进而确定发行价格中反映了多少公开信息,以此来判定我国创业板市场ipo效率高低。
(一)从ipo抑价视角看我国创业板市场ipo效率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创业板选取的36家上市公司抑价率平均水平达到48%,最高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ipo抑价达到243.5%,最低是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ipo直接跌破发行价,为-67.5%。说明我国仍然处在ipo高抑价率时期,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明我国的创业板市场ipo效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二)从ipo理性定价角度探索我国创业板ipo定价效率
从ipo理性定价角度来看,股价理性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本文选取我国创业板市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能否有效地迎合公司的基本面财务数据进行研究。应用指标分析源于财务报表分析,随着使用者需求侧重点的不同,财务指标所反映的信息也有所区别。总体来说,财务指标可反映的信息分为以下几类:
首先是偿债能力。偿债能力指的是公司在债务到期时的还本付息能力。在反映偿债能力方面本文选择了流动比率与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是反映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用公司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来计算,在多元回归分析中用x1表示。资产负债率是反映公司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用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来计算,在多元回归分析中用x2表示。
其次是盈利指标。盈利能力是公司未来可能获得利润的能力。在该方面选取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与每股净资产来作为评价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反映的是股东在公司净利润中分到的实际现金股利水平,由净利润与平均普通股股东权益的比率得到,在多元回归中用x3表示;每股收益(earning per share,eps)是测定股票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用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来计算,在多元回归分析中用x6表示;每股净资产反映股票所拥有的资产现值,用股东权益与总股数的比值来计算,在多元回归中用x7表示。
第三是成长方面,本文选取了净利润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作为成长性指标。净利润增长率衡量的是企业净利润增长的速度,在多元回归中用x4表示;主营业务增长率用来衡量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速度,在多元回归中用x5表示。
最后是规模指标,选取总资产进行衡量,用x8表示。
为了去除量纲的影响,用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进行回归,因此inx6表示每股收益的自然对数,inx7表示每股净资产的自然对数,inx8表示总资产的自然对数。
1. 模型设计与变量选取。本文以股票市场发行价p0作为因变量,选取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净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总资产作为自变量对因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其中,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总资产采用自然对数形式。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如下:
2. 回归结果分析。应用spss软件,依据上述模型对所选取的创业板市场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和影响发行价的财务指标因素进行多元线性回归,结果如表2、表3、表4、表5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未调整的r2为0.251,调整后的r2为0.029。数据拟合的效果不好。
3. 相关实证结论。本文通过对2009年度在我国创业板上市的36家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与公司总资产对数、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每股盈利对数、流动比率、净利润增长率、每股账面净值对数、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进行多元回归统计分析,发现在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相继推出多年之后,创业板市场ipo效率并没有得到明显提升,反而处于低效率阶段。按照股票理论定价模型,不能很好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股票发行价与上市公司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每股盈利、流动比率、净利润增长率、每股账面净值、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重要财务指标关系很模糊。本文有待进一步完善之处在于:
(1)选用的是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ipo前一年的年度财务数据,而没有考虑公司在上市当年为争取上市而提升业绩,使之达到上市标准的情况,因此在数据方面可能缺乏时效性。
(2)本文选取2009年度在我国创业板上市的36家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从统计分析样本数量来说应该可以很好地反映总体效果,但不排除可能造成实证效果不明显、以偏概全的情况。
(3)由于本文选取的是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上市前一年的财务数据,而我国存在公司为了上市目标粉饰财务报表的现象。这也可能造成数据方面的失真,进而使得实证结果并不理想。
四、结论及改进的方向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依然处于低效率阶段。我国创业板市场由于盘面小,容易受到暴涨暴跌的冲击,给相关管理者带来很大的困难,而且我国不仅存在创业板市场效率低下的问题,包括主板和之前上市的中小板都有明显的效率低下问题,应当引起证券监管者的高度重视。如何引导我国的创业板市场摆脱低迷的现状,为今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ipo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也为投资者建立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是监管层下一步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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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中的财务问题篇4
关键词:创新型 企业ipo 财务问题 对策
创新型企业明显地不同于其他的传统企业,创新型企业的盈利不主要是依靠固定资产的收益,而更多的盈利渠道是依据品牌效应、规范的管理模式、人才和渠道网络等,固定资产对整体的盈利贡献不是很大。创新型企业正处于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并且普遍采用信息技术,决定了企业会出现非直线式的发展规律。此外,创新型企业在信息系统、广告支出,营销渠道开发支出和研究开发支出等方面的投入较大。
创新型企业的财务具有显著的特点,创新型企业有区别于主板上市企业。创新型企业具有较大比重的轻资产,拥有少部分的固定资产;公司的规模也相对较小,营业收入普遍赶不上主板上市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创新型企业的经营现金流动比较流畅,很少出现负债的情况;比其他同行企业的利润率要高;创新型企业的盈利波动幅度大,出现非线性增长的态势。
一、创新型企业ipo上市存在的财务问题
创新型企业ipo上市财务问题主要是财务的不规范,财务的不规范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企业经营活动财务的不规范,另一个是企业不遵守内部的会计法则和会计规章制度,不按制度规范来进行财务管理,致使财务处理出现问题。
(一)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不规范
造成企业经营活动财务不规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也是创新型企业ipo上市面临的主要财务问题。
企业原始出资严重不合理,缺乏规范性。主要有出资不实,出资方式有严重问题,虚假出资和代出资等问题。此外,还有企业资本验货手续不健全。
企业生产、采购、销售等经营业务不规范。主要的问题有逃税,不开发票,不给工人提高社会保障制度。
企业的投资活动不规范。例如,企业要扩大生产规模,购建的厂房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购买设施设备不取合法的票据。
企业资金管理的不合理。公司缺少独立的财会部门或没有形成独立的财会制度;公司的资金和公司内部个人的资金没有很好的区分;公司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与股东共用一个账户。
企业的产权问题。企业的房屋、设备、土地和知识产权等无法取得产权。还有就是产权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和登记。
企业纳税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导致公司纳税不规范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业务的不规范,存在纳税不及时、漏税和偷税的问题。
(二)财务处理的不规范
新型企业ipo上市中财务处理不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导致财务处理的不规范。
造成这一问题在主要原因有财务人员错误的财务处理方式,改变企业的财务报告,业务水平太低,不熟悉会计制度和准则。会计政策随意更改和方法不正确,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企业的实际资产状况不符合。创新型的企业一般拥有的资金较少,高成本,技术性高和高风险的特点,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能灵活地进行判断和预测,导致销售收入确认不规范。
企业随意计提费用和推销费用。创新型企业ipo上市在财务上很容易将收益性支出看成资本性支出,企业的广告费用、利息费用和研发费用的确认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另外,财务部门很容易忽视关联交易的问题。主要的问题有:以较低的价格从关联方购买材料,最后又以高价向关联方卖出;无偿地占用资产和资金;控股企业将高获利的资产以较低的收益让股份企业托管,直接为企业的利润服务。
二、解决创新型企业ipo上市财务问题的对策
企业要规范经营活动。避免虚假出资、出资不实和代出资等问题;规范生产、采购和销售等经营业务,避免偷税和漏税行为;规范投资活动,购买设备设施时要取得合法的票据,办理合理的登记手续;规范企业的资金管理,建立独立的财会部门和机构,建立合理的财会制度,企业独立开设一个银行账户,防止与股东共用一个银行账户;明确会计主体,解决完整性问题,使个人收支和公司的收支区分开,减少套账的建立;企业要在土地、知识产权和设备等方面取得产权。
务人员不能随意更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不能随意改变折扣方式。此外,要规范资产减值的准备工作,让资产减值的计提和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相符合;规范销售收入的原则,创新型的企业ipo在上市中,对销售收入的管理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财务部门或中介部门要采用灵活的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企业要让企业的研发费用、广告的投资费用和利息费用等费用的确认与摊销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财务部还要规范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与实际的投资时间相适应;企业财务的会计核算要处理的准确,规范会计的基础工作,解决会计报表和财务数据相矛盾的问题。
三、结束语
创新型企业ipo上市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财务问题,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规范和完善,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和企业的财富总量最大化,做好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机制。企业只有解决ipo上市中的财务问题才能实现企业最大最强的目标,在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
参考文献:
[1]张聚英.创新型企业ipo上市主要财务问题探讨[j].现代商业, 2011
[2]胡珑瑛,蒋樟生.基于bp神经网络的创新型企业评价研究[j].软科学, 2008
[3]余桂玲.略论创新型企业[j].消费导刊, 2008
ipo中的财务问题篇5
从证监会管网获悉,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家公司首发未通过。截至2016年12月9日,ipo被否已达到了16家,预计ipo被否将成为常态。
自2010年起,证监会开始公布部分ipo被否企业的否决原因,否决原因均会套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6]第32号)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2009]第61号;2014年5月14日之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4]第99号;2014年5月14日以后)的具体条款。但到2015年以后ipo不予核准原因不再单独公布,而已发审会问题形式给出。
根据招商证券投行部根据证监会公开信息统计,截至2016年12月9日共有186家/次ipo公开被否,基中2010年58家、2011年68家、2012年27家、2013年审核暂停、2014年6家、2015年15家、2016年16家。
历年ipo审核情况
总体而言,证监会的审核通过率较为稳定,基本长期处于三分之二的水平,由于一些l行人在申报过程中,已经意识到自己难以通过发审,因此有许多主动撤回材料或者终止上市流程的情况。
2012年证监会的ipo财务会计信息自查工作(《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号)),这次财务会计信息核查后,从上图可以看出自2012年以来审核通过率有了明显的提高。
盈利能力成通过ipo关键
从公开被否的案例分析,财务会计风险、持续盈利能力、独立性缺失是与ipo擦肩而过的重要原因,同时募集资金运用、规范运行以及信息披露不到位的问题也是要特别引起关注的。企业ipo不能通过,很重要的两个因素是企业的盈利能力非常弱,不能持续和企业的盈利水平真实性存在疑问(不能通过核查消除所有的疑惑)。
各年度被否主因略有差异。2010年前三大依次为持续盈利能力(47%)、独立性(19%)和募集资金(10%);2011年前三大依次为持续盈利能力(52%)、募集资金(17%)和独立性(16%);2012年前三大依次为持续盈利能力(33%)、独立性(26%)和规范运行(15%)。2014年公布被否原因的样本较少,仅6家,因此不具有普遍性。2015年前三大依次为持续盈利能力(24%)、会计核算(20%)和规范运行(17%)。2016年前三大依次为会计核算(28.57%)、持续盈利能力(25%)和独立性(21.43%)。
从上图可以看出2014年之前ipo被否的原因趋于集中,集中于持续盈利能力和独立性两类问题上。2014年5月创业板取消了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因此2014年后ipo被否的原因集中在持续盈利能力、独立性、规范性、会计核算四个方面。
2014年后,ipo被否开始集中在持续盈利能力、独立性、规范性、会计核算四个方面。持续盈利能力更多体现在经营的不确定性,如专利权的归属以及使用,对大客户的依赖程度较高,行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ipo审核对于企业的关联交易一直是审查的重点,企业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等方面是否独立,大量的关联交易、对大股东的依赖这些都是造成独立性缺失的原因,同样也是证监会高度重视的地方。
ipo中的财务问题篇6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是指首次公开募股,具体来说是企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其公司股份面向公众来公开出售。一般情况,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是通过相关证券商出具的招股书、相关股份登记声明书中的一些条款,通过经纪商进行销售的,ipo以后,这些公司就可以正式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了,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以前,还需要将自己公司的性质变身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ipo中财务会计常见问题
ipo过程中财务在规范性方面会出现很多问题,主要如下:
1.企业盈利方面
企业ipo上市的前提条件是满足相关收入、利润指标要求。例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需连续三年净利润在三千万元以上并且没有出现过亏损等,可见只有符合了这样的硬性要求才能够提出申请。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企业在ipo未上市场前可能会想利用相关法规的真空地带通过不当确认或跨期确认收入和费用,而当公司制定整套ipo计划前,通过调整确认收入、费用等方面来满足上市条件,但这些做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使事务所不能得出准确的数据。
2.收入确认方面
收入确认在会计实践上更多体现的是在一个时期内进行,然而在会计准则上却以某时点为确认标准,这给了企业决策层会计造假、操纵利润的制度准则上的空子;另外,销售收入可以通过制造不实交易来进行人为创造;而且很多收入中混合了销售收入、劳务收入、使用权收入等等,这些收入确认时点不一致。一般销售收入销售行为发生即确认,而服务收入确认则属于递延范围,一些高科技企业将所有收入都进行销售行为发生即确认了,这导致收入被提前确认,虚增了高科技企业的利润。虚增收入的手法除了调节收入确认时点外,还有两种伎俩需要注意,第一是通过三角交易,你买我的产品,我也买你的产品,彼此虚增资产和收益,当然由于直接对敲容易引起审计师怀疑,多数是经过桥梁公司完成交易,达到虚增收入的目的。第二是通过分销渠道压货来操纵收入。很多行业中商品都要经过分销商渠道才能最终转移到终端消费者手中,所以很多企业为了调高销售收入,不顾批发商、分销商的实际需求,大搞促销政策,将库存商品提前压货到销售渠道商中并提前确认收入,这使得分销商库存严重高企,存货积压问题严重。这种操纵收入的手段,往往导致企业销售额出现月度间大起大落的现象,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销售期间的波动来分析是否存在这类舞弊。
3.财务会计造假问题
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机制来看,对于企业ipo造假的处罚较轻,企业造假的成本较低,这样一来就给想上市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了可趁之机。除此之外,企业上市还对地方政府的政绩有很大的影响,关系着地方政府的各方面利益,所以某些地方政府在扶持本地企业上市场的过程中,也会为企业提供其所需要的关照性政策,也这为企业进行会计造假供了很多便利。从企业自身来看,特别是某些中小企业有着融资难的问题,而上市后的资本属于权益资本,权益资本不等同于负债,没有偿还压力也无需支付利息,导致了企业运用粉饰手段来造假。从中介机构来看,某些人员受利益的影响没有做到独立、客观、准确地反应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除上述提到的以外,还存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使用随意、长期投资业务繁多且会计处理混乱、资产类中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会计处理不够合理等问题。
三、ipo过程中常见的审计问题
按照规定,拟上市的企业,需要提供被具有证券从业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合规审计意见的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ipo审计是公司上市时的必经程序,具有强制性。而审计者则需要有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评价公司是否具有上市的条件。但是现实工作中,很多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阻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妨碍了注册会计师发表真实客观审计意见的执业行为。
1.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是干扰事务所独立性的首要因素,原因在于ipo较高的审计费用,对于事务所来说,较高的审计收费是其与被审计企业易发生合谋的经济诱因。ipo审计市场中竞争相当激烈,相应地由于其重要性,审计收费标准也远高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项目的收费,基本上所有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都很重视ipo审计市场业务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是相当诱人的。从ipo重启以来上市的我国公司,审计费用平均为300万元,远远高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业务,更高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费用。
其次,获取ipo成功后的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也是事务所产生与被审计上市公司合谋的另一重要经济利益因素。承接了ipo公司审计的事务所,在其成功上市以后往往很容易与其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对上市公司而言替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多见,因为既可以降低不必要的风险,也可避免搜寻新的事务所所带来的各项人力、物力和财力。事务所的业务收费总额是其综合实力排名的主要因素,越靠前会对事务所产生更加有利的积极影响,使之能够比其它事务所更大概率获取更多的客户和业务收入。而成功的ipo审计业务,也会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更多业务经验和声誉,进而增加更多的业务机会。
2.政治利益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双重身份,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负责着拟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审计业务,另一方面也是拟上市公司公司会计工作是否规范裁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独立性。
(1)委托关系变异与审计失败。普通的审计委托人一般是被审计企业的股东,其目的是监督被审计对象年度报告真实、相关等披露责任的履行情况。通常在被审计对象上市前,股权结构先对集中,企业主要管理层的成员往往是股东团体,许多企业管理者是企业的创立者本人或亲属,所以,对于即将上市的企业,其ipo审计的审计委托人,一般是控股股东与管理层合为一体,同时委托人拥有选择权和定价权。这会使ipo审计业务中的审计主体与被审计对象双方地位不平等,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谈判时就处于不利地位。导致ipo审计业务委托人容易以辞退威助迫使注册会计师出具满足ipo需要的、失真的审计报告;另外,被审计企业还容易以辞退其认定的不合作的审计人员,寻找愿意满足其不正当要求的注册会计师。再加上现今社会中事务所业务之间竞争相当激烈,就使得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证效益,更加容易失去审计独立性,不真实客观的审计报告,导致审计的失败。
(2)审计质量的市场需求与审计失败的关系。委托者聘请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审计,此行为为了向外界传递其年度报告可信度高的信号。当市场能理解此信号时,企业则会倾向于聘请能够提供高审计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且解聘行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负面较小,且发表不当审计意见的行为会牺牲自身的声誉,在这种市场条件下,声誉会直接影响事务所的业务和利益,甚至会导致其解散。而当市场没有解读该信号时,委托者则不是很需要高质量的审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考虑的要素是能否提供能为其带来利益的审计报告及审计费用的高低。在此种机制下,声誉对事务所的制约较小,被审计客体的解聘威协对会计师事务所有较大负面影响,行业中介之间的竞争和利益问题可能导致其不当的审计意见。
ipo中的财务问题篇7
关键词:ipo财务舞弊;外部监督;股票市场
一、 引言
ipo掌握着市场“造富”的闸门,引发中集集团(000039)、吉诺尔(000669)、隆基股份(601012)等企业不惜利用财务造假敲开ipo大门,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给证券市场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近2成~4成的公司ipo后第一年出现业绩变脸。证监会于2013年1月开展了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有268家(占比30.49%)由于财务不透明提交撤回了上市申请,且查出“天丰节能”和“秋盛资源”涉嫌严重的ipo财务造假,由此暴露我国证券市场外部机构监督的作用尤为重要。ipo财务舞弊是指公司为实现“圈钱”目的而在上市前或者中期发生的舞弊,首次公开募股在舞弊和非舞弊公司中存在显著差异(刘立国等,2003)。ipo舞弊比一般舞弊影响更为深远,在“注册制”推行的形势下,识别ipo财务舞弊对于发挥股票市场甄别功能具有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
二、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1. 外部监督影响ipo财务舞弊识别。企业上市之前,投资者仅能依赖于招股说明书了解财务信息,这为ipo企业通过操纵盈余以获得上市资格或者获得较高的上市溢价提供了机会(leland & pyle,1977)。此时,本文假设:
h1:ipo财务舞弊与外部监督效率负相关。
brauand(2009)选择1985年~2005年间的3 900家ipo公司作为样本,发现高声誉的承销商可以有效地抑制ipo盈余管理行为。高声誉的券商更愿意选择高质量的ipo企业,对其ipo的财务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
h1a:ipo财务舞弊与承销商声誉正相关。
意见分歧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的主要动因(陆正飞、童盼,2003)。为了方便暗箱操作,管理者往往选择将审计师更换成对企业了解较少的新人,尤其是具有政治背景的。杨鹤、徐鹏(2004)发现公司会有通过收买审计师来追求“清洁”审计意见的动机,发生审计师变更后的审计质量难以得到保障。为此:
h1b:ipo财务舞弊与审计师变更正相关。
媒体在资本市场担任着多种角色。miller(2006)研究结果显示,有29%的公司在被sec处罚之前,媒体已经察觉了公司的违规行为并进行披露;且公司违规侵害程度越大就会有更多的负面报道(dyck、volchkova & zingales,2008)。媒体曝光引发的行政介入能够有效推动企业纠错,为此:
h1c:ipo财务舞弊与媒体负面报道正相关。
h1d:低速发展的公司,ipo财务舞弊与媒体负面报告呈显著正相关。
法治规范是国家对股票市场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法律规范越健全,执行监管就越严格。白云霞、陈华和黄志忠(2009)研究发现,法制欠发达地区地缘关系与审计质量存在相关关系,外地审计师的审计质量较高,说明了法律保护对于中介机构监管的重要性。当监管更为严格的法律规范后,如2012年实施新审计准则,将会有效遏制该年度舞弊的发生。
h1e:ipo财务舞弊与法制监督负相关。
2. ipo市场影响ipo财务舞弊。ipo财务舞弊具有特定的ipo特征,如ipo的市场热度、ipo当日市场反映均会影响ipo财务舞弊,为此提出第二个假设:
h2:ipo财务舞弊与ipo特征相关。
股市的市场热度不但是市场收益率整体走势的反映,同时也可以研判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预期前景。市场热度较高时,大量优质、业绩较好的公司选择上市,简单进行报表粉饰的ipo舞弊公司未必能在竞争中胜出,而当股票市场较为“清淡”时,ipo舞弊公司却容易成功发行。
h2a:ipo财务舞弊与市场热度负相关。
ipo财务舞弊公司上市的首要目的是从股票市场“圈”得更多资金,存在强烈动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虚假财务信息。通过造假,除了可以扩大发行数量,还可以提高ipo定价,从而在超募中获得更多利益。
h2b:ipo财务舞弊与ipo募资特征(超募和规模)正相关。
levis(1992)表明那些业绩差的企业如果后续没有潜力,在上市后具有较高的风险,不会获得高的ipo价格。缺乏实力并通过舞弊实现ipo的公司,显然难以具有后续再融资的实力。
h2c:ipo财务舞弊与市场反映(市盈率、个股回报率)负相关。
三、 样本选择和研究设计
1. 样本选择。本文选取自中国股票市场1992年正式营业至2012年发生ipo舞弊且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剔除数据不全后获得65家样本,同时按照同行业相近资产总额配对了65家未被认定发生过舞弊的公司,共130个样本公司。
2. 变量与模型。本课题以fraud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建立如下回归分析模型,各变量的定义见表1。
四、 实证结果与分析
1. 描述性统计分析。本文采用spss13.0进行统计处理,ipo财务舞弊公司和配对公司描述性统计和t检验和wilcoxon符号秩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muw、exceed、earnings、osr、chang-e1、owner、vc、growth、deb-t、operation在两种检验中皆显著。
组1为舞弊组,组2为非舞弊组。
2. logistic回归分析。从表3可以发现,模型中变量预测方向与假设一致,模型拟合优度较高。
(1)外部监督机制。法律规范越健全、高声誉的承销商执业越严,ipo舞弊机会就越少。审计师的频繁更换可能是审计师在逃避舞弊责任,同时也导致审计工作不持续,为舞弊创造了机会。若承销商及审计师均未守住底线,则媒体的监督作用至关重要。media与舞弊可能性在10%的水平上正相关,growth*media呈现负相关,即低速发展的公司在媒体负面报道时更倾向于舞弊。媒体通过对监管当局施加舆论压力,增加监管者“不作为”的声誉成本,有助于敦促监管者尽快采取监管措施。通过实证分析,我国ipo的外部监督机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ipo市场特征。市场热度高,大量公司上市,供过于求,监管更为严格、投资者选择众多,也易比较,ipo财务舞弊难度较大。在西方发达资本市场,为补偿投资者未来盈利的不确定性,公司在ipo时往往折价发行股票,由此导致发行时折价较多的股票有着较高的上市首日回报率(beatty,1989)。因我国政府对发行价格的管制,有关公司质量的信息更多地反映在首日收盘价上。新股发行和上市成为众多公司的圈钱和套现机会,一直存在着“三高”问题:发行市盈率高、发行价高及超募资金高;而高发行价是实现超募及扩大ipo规模的重要因素。
(3)公司治理。刘立国和杜莹(2003)认为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用脚投票”对内部人产生一定制约作用。同时,风险投资机构作为大股东,对报表披露起到了监督的作用,减少了ipo财务舞弊机会。但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管理层大量持股都将降低管理的独立性,引发ipo财务舞弊动机;且董事长离职会削弱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为ipo舞弊提供机会。实证结果表明,监事会规模与ipo舞弊不相关,说明由于我国监事会还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4)财务与公司特征。本文证实营运能力与舞弊可能性在10%的水平上负相关。管理越好的ipo公司越不容易发生舞弊,而其他能力,如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与舞弊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这可能与财务数据纵后不易发现各种能力的逻辑关系有关。毋庸置疑的是,小公司的规范性总是无法与大公司相媲美,这使得小公司的舞弊机会远大于大公司。parsons(1995)也发现舞弊公司比非舞弊公司有更小的公司规模,与本文结论一致。
五、 结论
本文通过对1992年~2012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ipo财务舞弊进行实证分析表明ipo财务舞弊具有特殊性:其市场热度、市盈率和个股回报率更低,ipo规模较大,且超募现象较为常见,而且风险投资参与较少、主承销商声誉较低、审计师更换频繁、媒体有负面报道、流通股比例较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频现,在ipo后一年董事长更易发生离职,流动资产周转率较高,且企业规模较小。
参考文献:
[1] 白云霞,陈华,黄志忠.法制环境、审计质量与ipo首日回报[j].审计研究,2009,(3):87-73.
ipo中的财务问题篇8
关键词:上市服装企业;ipo;内部审计;审计策略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建立起来的支柱型产业,我国服装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都获得了极大成功,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推手。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服装企业的经营管理暴露出来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尤其对上市服装企业而言,唯有提高其服装品牌的设计能力与知名度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为此,需要借助内部审计的力量,及时发现上市服装企业的虚假会计信息,并及时加以防范。否则,一旦某个环节出现疏忽就极有可能导致会计统计错误,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文章以走ipo之路的服装企业为研究对象,对其社会融资的背景和渠道、ipo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从多个视角给出了优化内部审计的策略。希望本文,能为及时发现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各项漏洞提供可供借鉴的信息。
1.服装企业社会融资的背景和渠道
1.1我国服装企业资本运作的背景分析
1.1.1在多种因素的推动下,我国服装产品的国内需求保持快速增长。无论是品牌服装还是diy系列,都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消费群体。其中的原因在于,近年来,我国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在可支配收入方面有了较大改观,社会整体恩格尔系数都表现出了良性发展的局面,人们将更多的收入用于除食物以外的消费,而服装便是其最为重要的消费对象之一。此外,人们对服装的更新速度也明显加快,对服装品牌的认知度也不断提高,显著提升了服装企业的发展后劲。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发展的电子商务和网络销售为服装企业的突飞猛进提供了条件,使我国国内服装销售市场长期处于快速发展状态。
1.1.2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改革不断深入,城镇化步伐持续发展,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开始返乡发展,使得劳动力密集型的服装企业出现了人力资源短缺的情况,企业的发展遭遇核心资源瓶颈。同时,为了缓解用工难问题,一些服装生产企业只能通过加薪等最为直接、成本最高的方式完成。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的运营资金就出现了缺口,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越来越高。实际上,自2010年以来,我国服装生产企业一线工人的工资涨幅近50%,在可预见的将来,还有进一步上涨的可能。为了降低“刘易斯拐点”对服装企业的冲击和影响,除了要加快服装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节奏外,还应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为企业谋求更多的发展资金,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2我国服装企业的融资渠道分析
1.2.1在我国,大部分服装企业是以家族形式存在的,属民营企业的范畴。此类企业通过ipo上式之后,需要对其利弊进行全面分析,以便更好地规避风险,最大限度地释放其上市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比如,当这样的服装企业选择ipo之后,就会由一个民营企业变成一个公众公司,需要面对大量股东,并为之履行更多的义务、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无论是企业的管理层还是职能部门,都要承受更大压力。更为重要的是,一些民营服装企业难免会在管理上会遭遇家族或亲情的约束。当ipo成功之后,在利益的驱使下,企业内部有可能会陷入到利益争斗之中,这对企业的管理与决策是极为不利的,甚至会导致企业股价下跌,甚至导致企业由此破产。此外,当服装企业借助ipo获得了融资的权利,为企业的后续发展筹集了大量资金之后,其性质也向股份制企业转变,成为公众公司,需要在社会与股东的监督下进行经营管理。而当一些企业缺乏此类经验和能力时,其经营活动的灵活性就会大打折扣。
1.2.2获得资金支持是实现服装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但是,由于规模、制度等多方面的原因,一些服装企业长期处在融资难的困境中,致使一些服装企业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资历较低的服装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足够的贷款,另一方面,一些服装企业通过民间融资的方式为其谋取短期内急需的资金,但风险和成本都处于较高水平,让一些企业不堪重负。在这种情况下,ipo就成为一些服装企业融资发展的重要渠道。对那些选择上市的服装企业来说,借助上市融入的资金能够完成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能够用于优秀人才的引进、扩大生产运营范围等,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有力的。此外,通过ipo融入的资金还能享受到国家金融政策的优惠,在资金的使用方面并无太多限制,这对服装企业进行并购、重组以及产品升级换代和品牌建设来说是大有裨益的。
2.上市服装企业ipo内部审计的困境分析
对服装企业来说,借助ipo获得发展资金是十分可行的。但是,从其长期发展的诉求看,资金的获得并非是最为重要的事情,只有获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投资人的关注,才能在获取了资金之后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也只有在先进经营思想与现代管理理念的武装下,才能破解上市服装企业ipo的困境,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系统推动力。接下来,文章从内部审计的视角,对上市服装企业ipo内部审计存在的、亟待解决的审计问题进行系统阐述,以期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
2.1资产产权转移中存在的内部审计问题
任何ipo企业都应按照市场要求,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与机制,上市服装企业也不例外。但是,在多种原因的影响下,处在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服装企业,股东资产所有权和法人资产所有权之间还是界限模糊,彼此之间的区分度较低。如此一来,在对上市服装企业进行内部审计时,就不可避免地受到权力交叉而带来的干扰。比如,为了抬高股价,ipo的服装企业会通过股东资产所有权转移,使所折估值呈现出虚高的状况。但是,依照目前税法的要求,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折股等都视同股利分配,服装企业需要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在内部审计的过程中,却会出现直接以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可折股净资产的情况。
2.2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内部审计问题
为了更加高效地借助资本市场,持续从资本市场获利,ipo的服装企业会处于私利,向社会提供虚假的评估报告,也会对权益数据进行人为更改,内部审计所需要的原始信息被主观隐藏,人们得到了都是经过粉饰的数据。而对于这些数据,由于经过了特殊处理,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承接ipo服装企业内部审计时,面临着较大的审计风险。只有那些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才能应付这一状况,否则将会使审计工作陷入困境。此外,通过ipo上市的服装企业都处在成长期,从初创到成熟需要一个过程,无论是其内部管理机制还是财务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都尚需时日。这样一来,并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服装企业的投资行为、经营管理效果和社会公众的期望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消极影响。比如,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的财务数据并不完整、真实性欠缺,或者对财务信息的维护缺位,无法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等。
2.3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的内部审计问题
服装企业具有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双重特点,在对资本折旧审计与劳动力成本财务审计方面通常会遭遇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为服装企业ipo内部审计带来了难题。目前,我国具备ipo上市资格的服装企业多为实力较强的企业,品牌效应明显。因此,在促进公司集团化发展的前提下,一般都要依照当前的网络化分工,借助业务外包的形式开展生产经营业务。这样一来,在成本核算工作中,就要对生产成本与流通成本做出严格区分,以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比如,在对生产领域的成本进行核算时,会在技术不可分性的影响下,产生重复计算的情况;而针对流通领域的成本核算,会在“冰山原理”的影响下,极有可能造成成本漏算。
2.4涉税项目中存在的内部审计问题
对服装企业而言,在ipo的过程中,成本问题得到了普遍而深入的关注。因此,在内部审计时,涉税项目审计就成为审计工作的重点,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增值税,都对内部审计提出了较高要求。依照现有信息反馈,服装企业能够在财务账面上提高成本项目的数额,或者借助增大债务的途径,压低所得税的交纳金额,以此降低成本。从当前情况看,上市服装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完成融资,ipo只是其中一项。此外,服装企业能够借助向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融资的形式,或者借助内部化财务技术处理等方式,提升企业的成本总额。但是,在增值税方面,对服装产品的增值额确定还存在较大争议。由此一来,具有一定品牌价值的上市服装企业的品牌溢价也就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3.上市服装企业ipo内部审计的优化策略
在审计领域,针对ipo企业的内部审计一直是一项复杂而综合性强的业务项目,无论是在成本核算、涉税项目还是在产权转移、控制制度的建立等方面,都与其他的审计任务大相径庭。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充分了解服装行业特点,突破成本核算的难题,对涉税项目进行重点审计,防范因产权转移而带来的风险,优化改制净资产折股的税收问题,甚至要借助信息技术,提升服装企业ipo内部审计的质量。
3.1优化改制净资产折股的税收问题
在ipo内部审计实践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对净资产折股的征税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无法简单将其等同于正常的对股东的分红。在这种情况下,让服装企业承担或者股东个人承担相关税收成本是不合理的。为此,需要优化改制净资产折股的税收问题,提升服装企业的积极性,使其能够主动积极地去咨询财政税务部门,使之在对净资产折股的征税执行上最大限度的消除差别。此外,在对上市服装企业ipo内部审计中,需要告知股东存在这方面的义务,并在股东层面上,对其个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做出相应承诺(书面),降低服装企业因内部审计而产生的升本增加、风险加大等负面影响。
3.2借助信息技术提升ipo内部审计的质量
当前乃至以后,在对上市服装企业ipo内部审计时,除了要通过传统方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和效果外,还应借助信息技术提升ipo内部审计的质量。比如,鼓励和支持服装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和网络平台,以信息化的手段对期经营环节加以监控,为内部审计提供更直接、客观的财务信息。其次,对那些电子商务发展较慢的企业或者部门,要积极引入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模式,借助物联网技术、移动通讯技术等,把服装企业的原材料信息、产品信息和销售信息等集成到云端。这样一来,对上市服装企业ipo内部审计时,就能直接借助计算机和智能终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内部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
3.3充分了解服装行业特点,突破成本核算的难题
在对服装企业ipo进行内部审计之前,应该全面了解这一传统行业的存在背景,唯有如此,才能突破成本核算的难题。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同时努力:(1)注册会计师要深入实际,充分了解服装行业的成本特点,按照从整体到局部的认知逻辑,把成本项目流程分解为生产领域与流通领域不同模块,以便对这两大板块的成本特征进行准确把握;(2)对服装产成品的变现周期和技术系数以及生产流程、商品的流通特点等进行全面分析,了解服装行业的融资途径,借助多种方式,查询与之相关的各种信息,或者通过和服装企业直接交流的形式,获得更多有价值的资料;(3)上市服装企业要已按照自身利益诉求,积极调整其账面成本项目,以便能够降低由此而带来的内部审计瓶颈。
3.4对涉税项目进行重点审计,防范因产权转移而带来的风险
在对服装企业ipo进行内部审计时,要对以前年度所得税审计进行调整,对原始报表和申报表的差异予以列报,如果发现了相关差异,就应在当期调整、补征入库。而对于其中涉及的增值税项目,如果金额较大,需要调整增值税,否则没有必要对其进行调整。这是因为,对于那些小额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对结果进行调整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税金的账面金额和纳税申报金额,对内部审核报告带来一定阻碍。从这个角度讲,需要对涉税项目进行重点审计,防范因产权转移而带来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内部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参考文献:
ipo中的财务问题篇9
潘路(化名)是北京某拟上市公司董秘,他其实一点都不愿意和人讲自己公司ipo撤单的事情。
直到最后一天,3月31日,证监会规定的提交财务自查工作报告的截止日期,公司才最终决定撤回材料,终止目前到创业板ipo的上市申请。
原因很简单,公司的业绩没能达到证监会要求的创业板的发行条件—业绩要增长,不能下滑,哪怕只下滑不到1%,也必须撤回材料。
春节时候,潘路都认为业绩认定方面问题不大。但因为感觉这次财务检查非同一般,会计师比较保守,认为这种以一张张合同构成收入的工程类公司,收入和成本的认定再认真也难免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比较容易受到冲击。
经过无数次和会计师及券商保代的沟通、协调,最终选择放弃。
撤单让潘路一年多的努力付诸东流(他是公司为了上市专门聘请的),也让公司的老板很不开 心。
白手起家一手创立起这家公司的老板,为了这次上市,做出了很大的牺牲,但主要不是财富缩水的问题。而是上市前,老板对政府、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利益相关者都有些承诺,现在这些都需要重新解释。
在潘路看来,这单ipo也不是一点回旋余地没有,毕竟财务处理是有很多主观理解的。但为慎重起见,这单撤就撤了,公司反正运营业绩不错,等待业绩符合标准了,继续再申请就是。
自查阶段,提交终止审查申请的有162家企业,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为9家、47家、106家。潘路自己所知道的五六家撤回创业板申请的,基本上是因为业绩达不到要求。
按照比例,这次专项检查创业板受到冲击显然也最大。潘路不是不知道之前创业板出现过很多诸如造假、上市就业绩变脸的问题。
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更严格的审核吗?按照潘路浸淫中国资本市场十多年的经验,他认为这样的后果是很可能导致更加高超的造假。
和潘路相比,陈思明(化名)对此次财务检查持欢迎态度。陈思明是一名保代。这次他手头有一个项目参加ipo财务检查,他没有撤单。
虽然也是上天入地地去收集各种财务底稿,感觉到累,但陈思明觉得这原本就是保代的职责所在。“这些要求,原本就是过去证监会一贯的要求,并不严苛,也没有超出想象,这一次只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而已。”
至于创业板的业绩要求,陈思明觉得,对“高风险的项目”提高“计提”,无可厚非,同时也是在“敲山震虎”。
撤单之后,潘路和老板并没有闲下来,因为各类机构来访者尤其是pe、上市公司投资部门等,不停来访。
他们基本是来寻求并购机会的。现阶段资本市场认可,能做到拟上市阶段的公司,基本算是股权结构明晰、财务梳理妥当、管理运营较好、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公司,是具有投资价值的,ipo不成并购机会显现。撤单的企业已成为并购机会的富矿区。
事实上,证监会这两年来力推并购来改变当前资本市场只盯着ipo的融资现状,一直鼓励优质的上市公司通过市场化并购手段进行产业整合。
“证监会对收购的审核比ipo简单得多。”潘路说,为了让并购成为今后融资的一个大方向,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并购非上市公司方面的政策相当宽松。
并购也是个多赢的途径:上市公司以较低的市盈率估值购买优质盈利资产去充实上市公司的业绩;拟上市公司可以不用再排队等ipo,通过装入上市公司实现股权证券化间接上市;pe和机构投资者们则可以早点在二级市场解禁退出……
这一点,陈思明也认可。其实他本人已经开始着手考虑做一些并购业务。40岁的他,2009年取得保代资格,在成为保代之前,长期在上市公司工作,有着一定的实业经验。
不过潘路认为,绝大多数券商保代都没法做到像陈思明这样,较为轻松就能转向并购业务领域。
并购最考验人的智慧。需要好的中介机构,找到一些好的并购基金,需要真正懂并购并能熟练操作的人。但国内做并购做得好的,不是券商。
要做好并购,是需要想象力和执行力的。因为并购中利益相关方太多,就得准备若干套方案,像千手观音一样,对于各方的利益和妥协,能看得准,找得到。
ipo中的财务问题篇10
关键词:ipo审计 审计风险 风险防范
一、 ipo审计风险研究背景
(一)ipo项目重启
截至2014年2月13日,共有691家企业排队等待ipo。普华永道预测2014年主板和中小板规模将分别可达1 000亿和1 500亿。ipo重启使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增加,随之而来的还有ipo审计风险。近年来多起财务造假事件使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遭到质疑,市场开始高度关注注册会计师在ipo审计中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社会压力推高审计风险。
(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我国正在进行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证监会不再对拟上市公司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而是抽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所承担的审核责任将更加重大。投资者们对于形成更加健康规范的证券市场和更为可信的财务报告的需求与日俱增。注册会计师成功识别并防范ipo审计中遇见的风险,降低因发表不恰当结论带来审计失败的可能性成为ipo审计重点关注的课题。
二、 ipo审计相关概念
(一)ipo审计风险的概念
ipo审计风险就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审计风险。我国独立审计标准认为审计风险是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认为风险是各种可能增加损失的条件下暴露出的敞口,并且将审计风险划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失真风险。虽然我国审计准则与美国审计准则对审计风险的概念界定有所不同,但是都表明审计风险会造成严重后果,必须引起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视,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和降低ipo审计风险。
(二)ipo审计的范围及注册会计师职责
1.前期尽职调查阶段。为保证项目的质量,从源头杜绝高危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全面了解客户。从客户拟上市的目的、内部的控制环境、所在行业风险等方面评价客户的经营风险和欺诈可能性。结合注册会计师自身的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综合评价项目的风险水平,只有风险可接受的项目才可以承接。
2.ipo审计规划阶段。为后期更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审计,项目经理必须提前进行项目规划,并形成风险识别控制文件和计划策划书。从财务报表和认定两个层次量化重要性水平,有重点的进行项目规划和审计方法的选择。
3.改制重组审计阶段。能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上市的必须是股份制企业,因此部分非股份制企业需要通过改制上市。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情况主要有资产重组、企业改制、股权结构调整以及利润分配审计。在这个阶段注册会计师需要参与制定企业的重组改制方案并出具验资报告和改制重组审计报告。
4.出具ipo审计报告阶段。ipo审计不仅需要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审计,还要对企业改制重组和验资情况发表意见。当发行人编制下期盈利预测时,注册会计师也需要进行审计。在封卷发行前还要针对会后事项和其他相关业务进行说明。有效的复核程序将在出具报告阶段切实降低ipo审计失败的风险。
三、 ipo审计风险及其成因分析
(一)ipo审计环境因素
1.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重组、兼并、收购、租赁等新业务类型越来越多,ipo审计的内容对审计师的专业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审计师因不了解审计对象而不恰当审计结论的风险加大。
2.监管措施繁复。证券监管部门管理体系和力度的适当与否将直接影响ipo审计风险。我国现有监管环境构成复杂,给注册会计师带来困惑和不便。在发行人申请ipo审计的过程中,证监会、审计署、财政部、工商局等部门都有相关规定以期规范注册会计师ipo审计的市场。根据财政部的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调查可以看出多重监管、反复检查是政府对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首要问题。
3.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正处在一个从新股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过度的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稳定性不强,较大的变动从客观上增加了审计风险。
现行审计准则是财政部在2006年的,8年来的经济迅猛发展使其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如现行审计准则尚未将关联方审计作为重大风险审计,然而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并详细披露关联方交易对拟上市企业的影响,根据证监会的数据(图1)可以发现:关联关系已经成为影响ipo审计成功与否的主要原因。所以有必要在独立审计准则中强调关联方审计。
尚未全面建立风险导向审计体系。现行审计准则虽然强调并支持风险导向性审计,但并未将运用风险导向审计作为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强制实施。新会计准则中会计估计和判断增加、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经营风险加大,企业管理层造假舞弊的动机增加,采用传统审计方法不能确保审计结论的正确,如获取管理层承诺书的做法在管理层不诚信的情况下毫无价值。
4.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我国从核准制转变为注册制,证监会将相关核查责任下放给会计师事务所,并且一系列新的指导意见规范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标准。首先规定拟上市公司在申报材料正式受理后即需要在证监会网站预披露财务数据且不能更改。这一举措使得注册会计师必须严格把控申报材料质量,在预披露审计中要更加严谨细致。其次要求失职注册会计师承诺承担民事赔偿并对ipo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抽查。过程监督更加严格,需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当中更为细致,以防范审计失败带来的损失。
(二)ipo审计主体因素
1.委托关系影响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由于ipo审计的委托关系的存在,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与管理层直接相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威胁。绿大地造假案件中,注册会计师庞明星自2004年起就与绿大地高层管理人员共同策划财务造假,采用伪造合同、财务资料等手段,虚增资产收入使其符合上市标准。在进行ipo审计时,绿大地高管可以自主选择受托人,致使庞明星可以注册会计师身份挂靠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绿大地ipo审计。委托关系和项目合作制度使得注册会计师和发行人“共谋”有机可乘,严重影响审计师的独立性。
2.会计师职业道德操守没有足够的监督控制。注册会计师作为ipo审计中的独立第三方,肩负着社会和股东的信任,职业道德的缺失必然会引发不恰当的审计操作,从而带来审计风险。赵和宇是北京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法人和大昂集团董事长。但在新大地的验资声明中他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身份出现,并且大昂集团在2008年新大地申请ipo的同时注资新大地。这种同时挂靠两个事务所和购买被审计单位股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注册会计师法,损害了ipo审计的客观性。赵和宇身为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法人,却屡屡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就是因为我国现在以签订道德承诺函方式进行职业操守管理的方式不能有效抑制注册会计师违规操作的行为。
3.ipo审计特点带来高风险。ipo审计具有周期长、内容多、中介关系复杂、委托关系和首次承接的特点,导致注册会计师在ipo审计中面临着与普通审计不同的风险。
会计数据有效性为半年,而ipo审计需要提交三年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多次进行加期审计。ipo审计不同阶段审计对象不同,繁多复杂的信息和长时间高压力工作状态增加注册会计师因疏忽导致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ipo审计中涉及到的中介机构有保荐人、注册会计师、律师、券商等,各个中介机构不是相互独立,而是相互利用工作成果。这导致工作进度的安排需要多方协调进行,若协调沟通不畅或未能合理相互利用结果,易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拟上市公司的风险认识不全面,引发审计风险。
(三)ipo审计客体因素
1.被审计单位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企业内部控制不能有效运转使业务流程中易出现被内外部人员利用的监控漏洞,生成的财务数据可靠性降低,势必增大审计风险。万福生科2003年注册成立,2005年和2009年两次增资,2009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仅7年时间,就经历了多次增资扩股和改制,企业的配套内部控制制度变动频繁,企业整体控制环境混乱,为财务报告造假提供了机会。
2.发行主体股权结构过于集中。企业ipo成本很高,当企业不能满足上市条件时控股股东希望通过上市获得更多资金的欲望会促使其产生造假和舞弊的动机。
万福生科董事长和董事龚永福、杨荣华夫妇在企业改制前拥有企业80.38%的股份,改制后也分别持有公司29.98%的股份,合计近60%的股权足以控制公司的任何决策。
从表2中可以看出,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0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58%、58%。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意味其大部分资产是通过举债得来的。不足0.4的速动比率与80%以上的流动负债比率,反映出万福生科的经营风险和短期偿债压力非常大。万福生科急需成功上市以募集大量流动资金缓解自身财务压力。龚永福控制或者合谋注册会计师进行财务造假的动机很大,为ipo审计带来巨大的风险。
3.公司财务数据造假。(1)虚增收入是最常见的财务信息造假手段。万福生科是第一只创业板财务造假股。在2012年的半年报更正公告中,应收账款从1 288万元变更为412万元,减少876万元,应收账款的前五大客户全部消失。如此的改变我们可以肯定,万福生科通过虚构销售合同,杜撰销售业务的手段多计利润。(2)虚增资产、少计费用。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在企业的占比很大。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通过对部分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部分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不进行摊销少计费用2 227万元。2011年上半年江苏裕兴薄膜科技分配现金股利1 200万元,现金流量表的“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科目发生额共计1 700万元,计算出利息费用应为500万元。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利息”科目从2010年末到2011年增加了15万元。计算得出的该公司2011年上半年利息支出费用应为500 15=515(万元)。然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这一数据仅为171万元,裕兴科技公司少计利息费用344万元。(3)大规模关联方交易可以实现拟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间的利益输送。通过转嫁费用、托管经营等手段美化业绩数据使之符合ipo要求。紫鑫药业2010年通过两家房地产公司,在其上下游壳公司间进行自买自卖,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为增长。这种关联交易即使业务关系真实,相关凭证齐全,也存在自主调节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的舞弊风险。
四、浅述ipo审计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法律层面
1.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我国正处于新股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过度的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因此要加快推进新股发行注册制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证券市场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新股定价机制,将从源头降低ipo审计风险,保护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完善上市公司奖惩制度。目前证监会明令要求发行人应建立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但并未量化惩罚措施。建议证监会应会同立法机关就拟上市公司未能遵守相关规定的惩罚进行量化。如:几年之内不能再次提交ipo申请,罚款、严重的甚至可以终身禁止公开上市。同时加大对欺诈上市的处罚力度。绿大地上市之后共募集资金3.46亿元,虚增收入2.96亿元,却只被罚款400万元;万福生科的董事长龚永福被罚款30万元,严平贵等高管也仅是处以5到25万元罚款,但万福生科造假的五年中虚增收入9亿元;新大地虚增利润2 600万元,被处罚60万元;400万元与3亿元、30万元与9亿元、60万元与2 600万元相比,处罚力度九牛一毛,根本不会在证券市场产生警示作用,反而向期待靠财务造假上市募资的人展示着成功上市后的庞大利益。因此,只有加大对上市主体、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欺诈上市的处罚力度,让虚假上市无利可图,才能让企图依靠财务造假上市的企业望而却步,保护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3.完善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ipo委托关系无法合理保证审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报告的质量,建议证监会可以参照《萨班斯法案》中关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方面的规定加快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创新。如由审计报告需求者如债权人、股东、员工等组成企业审计委员会,并且独立于管理层,由该委员会委员进行匿名投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以使得ipo审计项目能够充分体现最终报告使用者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预防审计风险。
(二)会计师事务所层面
1.加强文化建设,提升风险意识。强调客观、公正、严谨、廉洁、保密的会计师事务所文化环境建设。在建立自律体系的基础上配合相关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如定期对各个项目组及其负责人的时间利用率、项目处理情况等对会计师事务所成员进行考核,强化注册会计师风险控制意识,杜绝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也可以借鉴英国道德合伙人制度,积极探索在事务所内部设置职业道德监督岗位,为注册会计师提供职业道德有关方面的咨询,并负责监督本事务所的职业道德操守情况。注册会计师在ipo审计过程中遇到诸如:收受礼物、客户要求伪造信息等情况时,可以与职业道德监督人员进行商议,制定恰当的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
2.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系统。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有助于应对ipo审计风险。毕马威成功处理洪良国际事件就是很好的案例。首先员工刘淑婷有良好的执业素养,拒绝洪良国际10万元港币礼金;其次内部举报反馈渠道,使刘淑婷在毕马威高级经理梁思哲再次向其交付10万元港币时可以顺利向负责内部调查的合伙人何咏璇反馈。独立检查小组在何咏璇两次约谈梁思哲未果的情况下对洪良国际ipo项目进行全面详细检查,最终发现洪良国际财务造假的证据,并向证监会举报。因此事务所应成立全面管理体系:如人力资源部门完善人员选拔聘用机制;项目部门负责审计项目的投标、进度控制及成果验收;专家咨询部门分析各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合理方案,有效从技术层面上降低审计风险;风险监管部门制定本所内控制度和项目复核规则,并定期对事务所内部运行和各个项目的底稿进行抽查。
3.加强自我保护,购买责任险、签订任务书。审计风险有其必然性、普遍性,证监会关于将会计师公开承诺引入ipo民事赔偿机制的要求,使审计师面临更大的执业风险。购买保险和建立充足的风险基金是审计风险发生损失时最好的应对办法,虽不能减少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降低实际的损失。任务书能明确规定拟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及义务,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契约。通过与拟上市公司签订任务书,明确审计责任,在发生审计风险的时候,划清责任,将审计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4.提前进行ipo风险评估。新股发行注册制度下会计师承担一切财务报告审核责任,这使得ipo审计项目的可接受审计风险较低。会计师事务所在决定承接ipo审计项目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程序,确定被审计项目的总体风险在自己的可接受审计风险之内。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网络、书籍或者相关行业已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了解客户行业的情况,重点关注敏感环节。
万福生科案例中,同处湖南省常德市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成熟程度都较万福生科好,然而在2008-2011年同期的数据对比中(见表3)可以看出:万福生科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远超出金健米业数十倍。同为主营布料生产的阳光集团和洪良国际在2006年到2008年间有差异极大的毛利率。洪良国际招股书中显示为26%、25%、28%,而阳光集团只有4.57%、7%、5.85%,并且本身布料生产就是低利润行业,已上市公司中最高毛利率也不超过10%。如此巨大的差异应该引起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谨慎。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尽职调查阶段,能够通过收集证券市场同行业的相关信息,本可以发现财务问题,抵御ipo及风险。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审计准则第1 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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