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学论文十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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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学论文

论文化学论文篇1

通过变异维度创设学习空间,使预想的学习内容顺利转化为实践的学习内容和经验的学习内容。”这种承认并尊重学生在教学实践中核心地位的教学理念,要求教师把学生看做有独立思考和沟通能力的课堂主体,在强化知识内在关联性意识的基础上,重视学生经验方式和前知识对于目标新知识学习的潜在影响,最终引导学生建构更加客观和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当前西方文化教学中往往存在的问题是“学生并没有经过对事物差异性的辨析,排除非本质因素影响,真正掌握本质特征,而是通过简单的重复强化来建立概念。”变异理论明确指出知识的建构要以学习者的经验心理结构和已掌握的信息为基础,充分体现了学习的关联性,主动性和社会性。“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只是向学生介绍概念的定义,而没有呈现这个概念的正反例,学生往往只学会了死记硬背,而无法真正掌握概念的关键属性。”因此,教师能够有效列举正反例是建立在对学生已有知识结构的深入考察和全面掌握的基础上的。

2以学生前知识为出发点的教学安排

变异教学理论强调,“为了领会事物的本质特征,就必须注意它与其他事物有何差异。要注意到该事物在哪个方面与其他事物不同,在差异的比较过程中,逐渐掌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在教学策略上,变异理论指出,‘分离-变异-对比’的教学操作模式正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理解事物的关键。”这种以变异、对比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要求教师在明确目标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对于学生已有的相关知识结构进行细致考察,然后客观筛选和提取学生前知识中,能够有效构成目标学习内容正反例的知识信息,以便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通过关键属性的差异对比,深入理解和掌握目标教学内容的本质内涵。基于教学实践并结合对于这一科学教学理念的反思,笔者对于如何将上述操作模式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操作步骤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总结如下。

2.1分离基督教文化的关键属性

首先,基督教文化知识体系是庞大而繁杂的,有效分离出这一文化知识体系中的关键属性能够“化解知识难度,揭示知识的内在道理,使庞大数量的知识呈现出清晰而严密的内在联系结构,又能使结构复杂的知识体系清晰化,简约化。”基督教文化中的关键属性主要包括神论,人论,救赎论和末世论,而基督教对于人性的观点即是这四个基本教义的基础也是其联系纽带。“作为一种善恶两重的人性思想,基督教的人性论对西方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乃至整个世界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于今天的人类生活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学习和掌握基督教的人性论是把握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精髓的一把钥匙。由此可见,在基督教文化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将人性论这一关键属性与其它次要属性区别并分离开来,并将其作为基督教文化教学的基础和核心内容。

2.2对关键属性进行变异

其次,对关键属性进行变异,即在学生已有的文化知识体系中寻求能够区分人性论这一关键属性的相关信息。“在变异理论看来,不经历可替换的事例就不可能掌握任何一样东西。”显然,“人性”是一个具有理解难度的抽象概念,但是对于熟悉儒家思想的中国学生而言,他们对于儒家思想中的人性论也并不陌生。“数据表明,当代大学生一般认同传统的儒家伦理意识模式并加以承继。”儒家文化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一直是中国人的主导价值观。“著名的美学大师李泽厚先生曾在《中国思想史论》中阐明‘由孔子创立的这一套文化思想在漫长的中国社会中,已无孔不入地渗透在广大人民的观念,行为,风俗,信仰,思维方式,情感状态……之中。”而儒家传统文化中的人性论“如所周知,至少可以归结为四种:性无善恶论,性善论,性恶论,性有善有恶论。”其中对中华民族影响最为深远的是孟子提出的性善论。《三字经》开篇即为“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妇孺皆知的经典。与儒家文化人性本善论相反,基督教文化人性本恶观又被称为“原罪”的观点,指的是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的堕落随着生殖行为传给子孙后代,成为人类各种罪恶的根源,代代相传,绵延不绝。它与“人之初,性本善”的论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迥然不同又互为变异。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所熟悉的“人之初,性本善”这一观点为引子,循序渐进地引出基督教文化中“人之初,性本恶”的论点,这既能在对立观点的碰撞中激起学生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也能迅速开启学生对于“人性”这一概念的记忆与思考,启发学生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去重新审视自身已有的对“人性”的理解和判断。

2.3运用变异的反例展开对比

最后,将基督教文化人性本恶观与儒家文化人性本善论,从理论基础和社会意义以及理论局限性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入的比较,以引导学生形成对于不同文化知识更加客观全面的认识,并构建自身更加完善的文化知识系统。具体来说,在提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的同时,教师应当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探索和发掘这两种论断产生的不同理论前提和基础。孟子提出的人性本善论的理论前提是人作为特殊动物群体的本质,它是从社会伦理角度出发做出的判断;而基督教人性恶的观点是以人作为上帝创造物的本质为前提,从宗教历史渊源角度得出的结论。这种承认并畏惧“原罪”的观点也促进了西方社会对于法律的推崇、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政府权利的制衡。与此相反,儒家文化人性本善观反映了对人性和人生积极的态度,它塑造了以‘善养浩然之气’的圣人贤人为代表的理想人格也维护了人的尊严。但是性善论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它往往只是强调贤人政治和道德意识培养的重要性,而忽视了社会法制体制建设的重要性。对于两种文化不同人性观进行对比是学生深化“人性”概念的理解、拓宽文化视野、完善文化知识结构体系的过程。“比较分析结果表明,系统运用变异理论的课堂在帮助学生学习上更为有效。”

3结语

论文化学论文篇2

文化批判传统,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谱系确认卢卡奇物化、物化意识形态是文化批判、文化哲学属性,要对此进行更深一层的解读,有必要从马克思主义史的角度进行一番比较分析。

第一,卢卡奇“物化”理论作为文化批判方法和青年马克思异化劳动思想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资本主义及私有财产的批判理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青年马克思吸取了黑格尔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异化、对象化概念,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异化劳动是资本雇佣劳动关系的基础,私有财产和人的本质。共产主义是扬弃私有财产,扬弃异化,实现对人的真正本质的占有。显然,异化劳动理论是高度哲学化的人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随着唯物主义历史观形成,对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发现异化劳动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财产制度的本质、内部生理机制方面的局限性。剩余价值理论取代了异化劳动,成为马克思真正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方法。异化劳动逐渐退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行列,“异化”这一概念虽然保留下来,但只是用来描述社会关系特定情形的术语,并转变为“拜物教”、“物役性”、“似自然性”等概念,用以分析资本主义文化、意识形态本质属性,成为对西方马克思主义产生重大影响的文化批判概念。在卢卡奇那里,物化、异化、对象化是一回事,其所使用的方法和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的方法是一样的,取自于黑格尔的实践人本主义方法,即主客体统一的辩证法。它们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展开对资本主义社会文化批判奠定了基础。

第二,卢卡奇的物化理论,一方面开启了西方马克思主义各个流派的文化批判传统;另一方面,西方马克思主义开展文化批判的进程也极大丰富、拓展了卢卡奇物化概念的内容,丰富了文化批判的形式和手段。西方马克思主义进行文化批判的基本形式是思想批判、哲学批判,它是思考异化、物化及其扬弃等哲学主题的人本主义方法,构成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批判的核心内容。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萨特在晚年努力构建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人本学就充分展示了哲学批判的意义。在《辩证理性批判》一书中,萨特致力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进行重新解释:马克思主义无疑是我们时代不可超越的哲学,富有生命力,但其自身存在诸多缺陷。在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各类体系中,存在着“人学空场”:对人,特别是对个体存在价值的忽视;马克思主义应当成为一种以个体实践为基础的历史人类学;在方法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毫无疑问是辩证法。同卢卡奇一样,萨特反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主张建立“人学辩证法”来替代;他从《历史和阶级意识》一书中引进了“总体性”概念,指出总体性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方法的特色,要用“中介方法”来补充、完善、吸收“精神分析”和家庭、社区等因素,并用前进一回溯方法补充、完善。这一总体性辩证法是哲学批判方法,为此萨特提出“匮乏”这一概念作为自己“哲学批判”核心概念。“匮乏”是特殊形式的异化,它吸纳了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思想,用来分析社会关系和历史的本体。它是人类历史的起点,也是其基本条件和基本关系,是人类实践的重要驱动力,是人类历史可能性基础。现实的历史是由于匮乏所引起的人与自然、人与人异化的历史。人的实践和人的历史是不断超越匮乏、扬弃异化的进程。匮乏的异化是普遍的、基本的,是人的本质属性,是不可根除的。致力于消除匮乏的革命总是面临着“匮乏—消除匮乏的革命—重新恢复匮乏”的无限循环和周期。如果不能跳出这一“周期律”,革命无法摆脱失败的命运。可以说“,匮乏”作为哲学批判概念,揭示了意识形态的本质和功能。如果将“匮乏观念”在人群中灌输,使之传播、普遍化,势必在群众中形成这样的观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无法最终胜利,“解放”是神话、幻想的意识,进而成为解构革命或阶级意识的因素或力量。法兰克福学派以马克思异化理论、卢卡奇物化概念为基础,极大地拓展了异化的形态、功能和作用。他们认为,异化是极其普遍的、多样化的,尤其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异化具有许多全新的特性。工业社会普遍存在的技术理性、技术统治、科学技术异化等异化、物化的全新类型。正如哈贝马斯所说的,晚期资本主义中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成为意识形态;通过技术统治建立起来的技术、生产、组织、消费秩序,使劳工阶级与资产阶级在消费、日常生活领域同质化了,人的单向度或同化形成了;不仅如此,现代社会异化更多表现为人的自我异化,表现为无形的文化力量对人的内在心理的操纵和人的主体性的消解:现代人的压抑性心理机制,个体逃避自由心理机制,不健康人的性格结构,重占有的生存方式等等。这些物化、异化的不同形式具有各种功能:哲学的“同一性”功能;理性的“启蒙功能”;思维的肯定、非批判;人性自我膨胀功能;技术统治、异化的同化功能;心理压抑功能……物化、异化的所有这些功能,特别是人的自我异化对于人的心理、身体和生存方式产生巨大影响力。如果说,在卢卡奇那里,物化使人数字化、抽象化、原子化;那么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文化意识形态的各种自我异化力量则表现为对人的心理、人格、性格结构、本能、“力比多”、生存方式……人的内在、主观世界的控制、支配。

第三,促成了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谱系的形成。“文化哲学”这一术语是源于19世纪西方哲学的哲学思潮,德国“新康德主义”最早提出了自己的“文化哲学”体系。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虽然没有“文化哲学”术语,但形成了详尽系统的历史唯物主义文化哲学理论:社会意识、社会心理、个人意识、个人心理、意识形态、文化、社会主义文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都特别重视文化的性质、本质、作用,文化的不同形式、文化发展等问题的研究,尤其是对于“无产阶级文化”、“社会主义文化”等问题的深度探析。以卢卡奇、葛兰西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则将文化或意识形态理论列为其研究主题。从狭义上讲,文化就是意识形态;从广义上讲,文化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对象、领域,意识形态或观念系统只是文化的要素,是文化的内核或本质。文化是以意识形态或观念为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形态。卢卡奇的物化和阶级意识理论提供了第一个比较完备的意识形态理论,由此开始贯穿西方马克思主义全部历史之中,如葛兰西、曼海姆、戈德曼、布洛赫、阿多尔诺、马尔库塞、弗洛姆、哈贝马斯、阿尔都塞、布尔迪厄等等都相继提出了自己意识形态或文化理论。这些理论借鉴、吸收了卢卡奇的物化和阶级意识概念,并予以改变、丰富、深入发展;理所当然地继承了经典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或文化理论,对意识形态的性质、存在形式、本质、样态、功能、社会作用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述:(一)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卢卡奇将意识形态界定为物化、拜物教意识;葛兰西将其理解为“文化领导权”;萨特将其确认为“匮乏观念”;法兰克福学派将其归结为虚假的、肯定的、欺骗、控制、工具性意识;哈贝马斯则将其解读为“合法性”、“合理性”。(二)意识形态的存在形式由观念系统转变为符号暴力系统。卢卡奇、葛兰西、曼海姆、阿尔都塞等人都将意识形态视为意识、精神、观念系统。随着结构主义语言学产生、传播,西方马克思主义开始向“语言学”、“符号学”转向,意识形态开始归结为一种符号权力或符号实践。(三)意识形态是虚假的观念体系。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大部分学者,当然也包括卢卡奇,从马克思那里吸收了“意识形态”是一种虚假、颠倒的观念这一观点,进而认定意识形态是一种虚假的观念体系。(四)意识形态是一种物质性机构或者国家机器。阿尔都塞将市民社会各种私人或社会组织称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布迪厄认为:“我可以说,所有的学术系统,所有的教育系统都是一种意识形态机构……”(五)意识形态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实践。意识形态或文化是政治权力的特殊形式。葛兰西的“领导权或霸权”概念,说明了意识形态是一种特殊政治权力;卢卡奇则认为,无论扬弃物化还是确立阶级意识,都需要通过实践和斗争。

所以,对于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而言,究竟什么是意识形态?什么是文化?二者是什么关系?这是首先应当弄清楚的问题。卢卡奇的物化意识形态理论,在对意识形态或文化的界定上,注重分析文化意识形态内容、本质、功能,但缺乏对文化的存在形式、活动载体的研究。尽管如此,物化和阶级意识概念对于我们深入拓展文化概念具有重要意义。意识形态与文化,从狭义上看它们是等同的;但更为精确的讲,意识形态作为观念只是文化的内容、内核、本质、核心本质。文化包括两个层面:内容———意识形态;形式———符号系统、符号权力、符号的结构、符号实践……其次,文化应当按照社会历史类型区分为资本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以物化意识为基础的文化是资本主义文化。而以无产阶级意识为基础的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物化意识与阶级意识成为两种文化体系的本质区分。物化意识是资本主义文化的本质、核心价值,阶级意识是社会主义文化的基础、核心价值,分别代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文化价值观念。对于社会主义革命运动来说,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主观精神革命,就是回归总体性、扬弃以物化意识形态为基础及核心价值的资产阶级文化向以无产阶级阶级意识为核心价值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转变过渡。卢卡奇的物化和阶级意识,不仅准确界定了文化的两种社会历史形态,还指明了文化形态的转变过渡,即主观意识革命、发展的规律。

二、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及其形成路径

除了要弄清文化概念的真实含义以外,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更为重要的任务是从学术上弄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文化?如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形成、发展,从而使无产阶级取得文化的领导权?在列宁那里,无产阶级文化、社会主义文化一直是其关注、思考的重要问题。前苏联的学者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共产主义文化形成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讨论。对文化问题更为重视,提出了许多有影响、有价值的观点。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则与时俱进、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命题。但是,关于什么社会主义文化以及如何形成、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一直存有争议,难以形成共识。卢卡奇以物化和阶级意识为标准,将文化划分为资本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分析路径,有助于我们较为明确、合理地定义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内涵:社会主义文化作为一种先进的文化,是扬弃了物化意识形态的、以无产阶级阶级意识为基础及核心价值的总体性观念,是以无产阶级或革命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符号权力体系及新型实践过程。在社会主义文化的这一定义中,卢卡奇的物化、阶级意识、总体性观念是最基本的理论支撑点。根据这一概念所阐述的思想,结合对社会主义文化实践经验、教训的总结,对社会主义文化及领导权的形成、发展的基本路径提出以下两方面的思考:第一,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形成应当首先彻底地扬弃物化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否定与肯定、破与立的辩证统一。不破不立,破即否定、断裂。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曾宣告:“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破除资产阶级文化的物化意识形态是建立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必由之路。但是否定物化意识形态并非要彻底抛弃过去一切文化传统,并非要忽视文化意识形态的历史继承性关系。列宁在批判俄国“无产阶级文化派”时指出:“……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地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也认为:“清理古代文化……剔除其封建性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但绝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那么应怎么样扬弃资产阶级物化意识形态呢?要破除一切由物化产生出来的旧观念:如私有制观念、生存竞争观念、拜物教观念、匮乏观念、合法性观念、不平等观念、精英主义观念;开展对各种资产阶级主流思潮,包括启蒙主义、公民社会、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民族主义、人本主义、实证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国家主义、改良主义……最深入、最无情的批判;改革旧道德、旧制度;改变资本主义的日常生活方式、习俗、传统,实现移风易俗;积极推动形式多样化的思想批判、哲学批判、学术批判、文化批判;深入开展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鼓励学术争鸣、文艺风格“百花齐放”;促进思想交流、观念碰撞。其次,伴随着对物化意识形态的扬弃,应着力构建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形成是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形成基础和核心价值。任何一种社会历史类型的文化内容,均是某种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成为一定社会制度和阶级的核心价值,包括世界观、方法论、伦理、人生观……社会主义文化区别、异质于资本主义文化的根本标准在于其各自核心价值的根本对立。资本主义文化以物化意识为核心价值,社会主义文化以无产阶级意识为核心价值。卢卡奇从哲学角度说明:阶级意识是“总体性”观念的实现;是无产阶级对其作为社会与历史相统一的主体与客体地位的自觉意识;是实践的、革命的观念;是社会各阶级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认知、态度、接受度、情感、信仰的状况;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主观化、内化。阶级意识在各个不同方面都是对“物化意识”的批判和否定。以阶级意识为核心价值的社会主义文化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公开表明文化是为无产阶级服务,表达无产阶级的利益诉求;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对立的,社会主义文化也是反资本主义的文化。只有科学社会主义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代替,确定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体现了其坚定的革命性。所以,马克思主义是阶级意识的世界观、方法论,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基石。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要求用社群主义代替市民社会,要求逐步废除私有制实现公有制;扩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范围;信奉共同富裕,民生为本,坚持民主、平等、和谐、和平理念;努力弘扬共产主义道德、社会主义乌托邦信仰,反对生存竞争的丛林法则;倡导生态文明至上,不主张经济主义、发展主义、生产力至上的原则。如何构建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呢?在卢卡奇看来,为了彻底消除物化,无产阶级必须将斗争进行到底,最后实现无阶级社会。

这就需要无产阶级,不仅与外部敌人斗争,更加需要进行无产阶级与自身的斗争———对资本主义的腐蚀和影响的斗争。克服物化的基本途径就是斗争与实践,也就是说,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社会主义文化形成的根本动力。进行斗争的主要方式是开展文化批判,即哲学批判、思想批判、大众文化批判、日常生活意识批判、艺术-审美批判、宗教-伦理批判等等。达到这种文化批判的根本路径就是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人阶级自身不可能自发形成阶级意识或社会主义观念;这种意识、观念需要通过革命知识分子从外面灌输到无产阶级群体的头脑中,使其成为自觉的无产阶级阶级意识。葛兰西的“领导权”和“阵地战”思想、列宁的“灌输论”,无不说明阶级意识的形成就是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它通过意识革命尽一切努力克服旧的物化意识对个体的影响,将无产阶级和社会大多数人口从旧的观念、思想、价值观以及传统、习俗、生活方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社会主义理论、思想占领阵地,广泛深入的传播,真正充实、武装全人类的头脑。第二,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应当贯彻“总体性”原则。卢卡奇认为,无论是扬弃异化,还是形成阶级意识、开展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都是总体性观念的实现。总体性反映了历史中主体与客体、理论和实践、整体和局部的辩证统一,揭示了人的主体性。社会主义文化的建立是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任何文化的目标都是影响人,构建主体的同时改变客体。社会主义文化的宗旨是促进“新的人物,新的世界的建立”,是要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建设从根本上扬弃了物化结构的“新社会”。弗洛姆在《占有还是生存》一书中提出:要克服现代人在性格和心理机制方面的深层异化,就要超越重占有的生存方式,确立重生存的生存方式,使人由“重占有、自私”充满了物化的“旧人”变为“克服了物化人格”的新人。因此,社会主义的“新人”是具有远大理想、坚定信仰、崇高品德、健全人格、有文化、有纪律、对人民有深厚感情、意志坚强、大公无私充满乌托邦激情的人;新的社会就是“无阶级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是取消了生存竞争丛林法则,扬弃了异化的真正“自由王国”,是“乌托邦”精神的集中展现。

论文化学论文篇3

文化结构由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组成。由于一定的社会制度是一定的物质基础上产生的,要受到一定的精神文化制约,因而可将文化结构分成三个层面:“这就是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①。数学在建立发展过程中,受到了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影响及制约。

东方中国的古代文化的经济基础基本上是农业经济。这种情况决定古代中国的物质文化是农业文化。中国古代数学也与农业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九章算术》是中国最古老的经典著作,书有九章,包含246个问题。都和农业生产有关,九章分别是方田(土地测量)、粟米(百分法和比例)、衰分(比例分配)、少广(减少宽度)、商功(工程审议)、均输(征税)、盈不足(过剩与不足)、方程(列表计算的方法)、勾股(直角三角形)。这些问题都是用来解决农田的测量、粟米的称量,农业水利工程的测算等。《五曹算经》是一部为地方行政人员所写的应用算术,全书五卷,有田曹、兵曹、集曹、仓曹、金曹五个部分。田曹卷的主题是田地面积的量法;兵曹算术大都是军队的给养问题;集曹问题和《九章算术》粟米章问题相仿;仓曹解决粮食的征收、运输和储藏问题;金曹问题以丝绢、钱币等物资为对象,是简单的比例问题。我国古代大数学家刘徽到祖冲之、祖冲之研究圆周率和圆面积的辉煌成就中,都深深地打着农业经济的印记。农业的交通工具主要是车,车轮是否圆,不仅和车辆行驶中的平稳状况有关,而且还和省力有关,因而农业经济的需要使得我国圆周率的研究在世界数学中占有相当的地位。过去,农业的显著特点是靠天吃饭,天文、节气的测算是农业生产的需要,在中国,古代天文测算的成果是相当辉煌的,“东汉末年天文学家刘洪造乾象历法(公元206年),创立了推算定朔、定望时刻的公式”。“隋朝天文学家刘焯在他的杰作《皇极历》(公元600年)中创立了一个推算日、月、五星行度的比以前更加精密的公式”②。天文学的发展推动了数学的发展。解一次同余式就是由天文测算开始的。天文数学的发展除了物质文化的需要,还受到制度文化的要求,中国数学的重要性在于它与历法有关,“在《畴人传》中很难找到一个数学家不受诏参与或帮助他那个时代的历法革新工作。”③除了中国,古代埃及数学的建立基础也是农业的需要。埃及几何学的起源被史学家们归因于泥罗河泛滥后土地的重新测量;巴比伦的数学起源也是如此,尤其是巴比伦数学的60进位制来自于天文学;印度数学和占星术有关,而占星术又和农业及宗教有关。

东方数学的建立比西方要早,但东方的数学在理论化的道路上行动迟缓。原因何在呢?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生产力关系是以家族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关系,社会制度是宗法等级制度。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分散的家族和农民需要有高高在上、君临一切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统治。在这种社会制度的影响和作用下,形成中国古代稳定的上下尊卑等级秩序的文化心理。主要特点是静态的、和解的、自然的、消极的心理特点。造成安于现状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管理方式。思想僵化、调和持中,这种文化心理使得数学只停留在实用上。没有就数学而数学,使数学自身的规律没有得到完善。“在古代东方的全部数学中甚至找不到一个我们今天称之为‘证明’的例子,代替论证的只有程序的描述,所讲授的内容只是‘如此这般地做’,而且也不是以一般规则的形式提出来,只不过是在一系列特殊情况下的应用方法。”④这段话虽有失偏颇,但也道出中国古代数学的特征。在中国数学的发展史上曾出现了刘徽、墨子、惠施等天才的数学家,但他们的数学研究和成就不能和西方的阿基米得、欧几里德相比较。这主要是我国古代数学的理论研究不受重视所致。汉王朝建立以后的“重农抑商”政策使数学研究受不到贸易的诱惑。农业经济的财富有限和填饱肚子的生活状况,不允许人们的思想向实用以外的地方延伸;隋朝开始的科举制度也扼杀了大批在数学研究上具有不凡才华的人。在科举制度中数学不是要考的课程,为“学而优则仕”而奋斗的人们,自然不会将数学当作主修课程来学习。另外,农业经济的贫困使得没有多少人来学文化,学数学的人自然更少。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古代数学的许多成就只处在应用和描述过程阶段,没有提高到抽象的、系统的理论阶段,从而使数学的发展和升华受到限制,象“勾股定理”、“圆周率”这些值得中国人骄傲的数学成就,没有造成相应的数学的轰动效应。“勾股定理”在我国商高的时代就应用比西方的毕达哥拉斯发现早600年,但由于我们没有给出严格的数学证明,这个定理在现在还认为是毕氏的成果,称为“毕氏定理”。墨子的极限理论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后来西方数学传入我国时才知西方极限思想和黑子的思想是一致的。“重农抑商”的文化传统的价值观具有明显的伦理性。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的环境不需进行商品交换(至少不需要太多的货币介入)。生产中占支配地位的是使用价值,人们关心的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以不言利为荣,“重义轻利”的思想渗透到人们的思想深处。数学的应用只局限于分配环节中。而在复杂的流通和交换领域中数学没有机会“施展才华”。多农少商没有足够的财富供人们享受,财产的有限性限制了人们的探险精神和“想入非非”,从而限制了数学向理性的发展。

在西方,小亚西亚海岸新兴的商业城市、希腊本土、西西里岛和意大利海滨,由于海上贸易和战争的刺激使得人们的思想活跃,商品贸易发达,对计算要求的提高,财富的增加使人们有更多的时间从事“非实用”的理论研究。古代东方静态的观点和西方动态的观点不一样,表现在数学上唯理论的气氛浓厚起来。人们不但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不但要问“什么”,而且要问“为什么”,要解决“所以然”和“为什么”。古代东方的以实践和经验为根据的方法就显得“无能为力”和“后劲不足”。为了知道“所以然”和“为什么”,就得在数学的证明方法上作一定的努力,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现代意义上的数学产生了。东方的几何学只为测量提供方法,而证明的几何学是由公元6世纪前半期米利都的泰勒斯开创的。泰勒斯不是农业经济中的“耕夫”,而是一个商人,他在经商过程中积累了足够的财富后,在后半生从事研究和旅行。他在几何学中的主要成果有“圆被任一直径二等分”,“等腰三角形的两底角相等”、“两条直线相交对顶角相等”,“两个三角形,有两个角和一条边对应相等,则全等”、“内接与半圆的角必为直角”等⑤。这些成果的意义不在于断言的本身,而是提供了一些逻辑推理(象他的第五个问题巴比伦比他早知道近1400年,但没有形成严格的证明)。使得数学被推向抽象、系统化轨道的还有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以及他们的继承者形成的毕氏学派和柏氏学派。由于商业的发达、财富的增长,使得人们旅行的欲望越来越高,而旅行和游动的生活方式给数学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前面提到的泰勒斯的后半生就是在旅行和数学研究中渡过的,“他有一段时间住在埃及”⑥。毕达哥拉斯也有旅行和流动生活的经历。“他曾在埃及居住了22年,从埃及神庙的祭司那里了解了古埃及有关数学、天文方面的知识……回国后,又前往希腊的移民地阿佩宁半岛的克罗托纳城定居”⑦。从这两位数学大师的经历看,不能不说旅游这种文化活动给数学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商业贸易的发展,可诱导战争的爆发,战争不仅给侵略者掠夺来物质财富,而且也带来了许多精神财富,其中就有数学成就。公元前334年,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领兵进入埃及,不久挥师东进,横扫了波斯帝国的军队,到了印度河西岸,建立起庞大的亚历山大帝国和亚历山大城,这个城市的建设主要着眼于文化科学设施的建设,吸引了大量的人才,不久就成为当时世界科学文化的名城,欧几里德就是在这个环境中熏陶和成熟起来的伟大的数学家。他对数学宝库的贡献是《几何原本》。他的几何和东方几何的不同之处是,不仅从应用的角度来谈,而是就几何而几何的角度加以研究,运用逻辑推理来证明命题的真伪。而且用几何的方法来解决代数方程。他的著作中的许多公理、定理和定义除了适应当时的经验外,还具有普遍的意义。阿基米得也是当时伟大的数学家,他采用穷竭法来求圆的周长和直径的比值,其指导思想和我国刘徽的计算圆周率的思想是一致的,但不同之点是“刘徽是从圆内接正多边形着手,而阿基米得不仅从圆内接正多边形着手、还从外切正多边形这个角度进行计算”⑧。这就体现出西方数学家多方位的思维方式。另外,阿基米得在研究圆的同时,还研究了球和圆柱的问题,他在《论锥形体和球形体》中使用了近似于现代数学的方法。他的工作不仅涉及到具有很大应用价值的数学问题,而且提出了许多明确的数学概念,在这一点上要比东方数学先进。商业贸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尤其是远航贸易。这种背景下产生了保除业。而保险的兴起又促使了概率论的产生和发展。虽然刺激概率论的是,但起源是商业文化。即使是也是产生于发达的商业文化城。可见,东西方传统文化不仅影响到不同的数学分支和范围,而且在同一数学问题上所体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不同,表述的形式、研究的动机也存在差异。再来看一个事实,《周易》及先天图二分法与菜布尼兹的二进制,两者一个讲对分,一个讲进位。但都“用两个符号表示无限的事物或数学其客观存在的排列法则,决定了先天图与二进制算术的一致”⑧。二进制和先天图没有关系,这是不同时代的东西方数学家,在完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的产物,其一致性是令人吃惊的,但思想方法却完全不同。二进制是在西方传统文化中欧洲科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有意识地运用十进制知识而创造的一种计数方法。二分图是《周易》众多象数体系中的一个,其中有合理的因素。但其动机不免有些封建意识的糟粕,因为它不是依靠科学的依据推出来的。

总之,东西方传统文化的不同,造成了东西方数学上的差异。东方是数学原始的发祥地,但其发展和科学化、理性化的功劳基本上归于西方。

参考文献:

①张立文等《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②钱宝琮《中国数学史》,科学出版社。

③(英)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科学出版社。

④⑤⑥(美)h·伊夫斯《数学史概论》,山西人民出版社。

论文化学论文篇4

作为《文化与诗学丛书》之一种,李春青先生的《宋学与宋代文学观念》一书,通过一个典型的学术个案,为北师大文艺学学科近年来力倡的"文化诗学",在学术理念和研究方法两方面作出了具体的演示。

在该书"引言"中,春青先生介绍自己的研究方法是将诗学话语与学术话语平行置于普通的文人心态之上进行对比,看一看二者之间有哪些共同之处,在各自的话语系统形成过程中它们又有这样的内在联系。并言之所以如此,目的是为了揭示宋代诗学观念所蕴含的丰富的非诗学的社会文化内容,以及梳理这种诗学观念生成的学理轨迹,最终借助于对宋学基本旨趣的阐释,寻觅出宋学与宋代诗学共同矗立其上的深层的意义生成模式。笔者以为,这实际上体现了春青先生欲从文化史和学术史两个维度来审视、阐述宋代诗学的意向,而从该书作为《文化与诗学丛书》之一种,以及从宋代诗学观念生成的历史语境两方面来看,这种研究视角的选择是非常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首先,"文化诗学"之用意,即就是意欲通过文化与诗学之间的互动关系析解出一些更加深层次的东西来,用春青先生的话语来说这个东西就是"深层意义生成模式",而这正是理论研究所必然要求的一种品格,庸浅的历史现象复述与深刻的历史意蕴析解之区别正在这里。其次,宋代诗学的"文化"含量确实非同一般,宋代诗学话语是在与这一时期的哲学、史学、宗教、伦理话语的交融、互渗、相互转化和彼此触发的过程中展开的,如果割裂宋代诗学与宋代学术文化的共生关系,仅仅就诗学而谈诗学,则所见者甚微少,便担当不起"文化诗学"这一名目。于此,笔者完全同意春青先生关于古代文论研究应该成为一种文化研究的看法。这是因为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观念和范畴体系与其它文化学术话语之间是一种共时性展开的关系,如果离开了对中国古代学术文化的整体把握,便无法准确地体知古代文论的观念和范畴的精神、义理。而这样一来,春青先生所进行的"宋学与宋代文学观念"研究,在一定意义上便成为对宋代诗学观念的一种原生态描述和整体性解析。我们之所以肯定春青先生的研究方法,正在于他的方法论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要求之间,确实押韵合辙而无比妥帖。

我们注意到春青先生所使用的"宋学"这一范畴,实际上涵盖了与宋代诗学有牵涉的宋代的文化、思想、学术等诸多门类,而在对此的观照中,又紧紧扣住"宋学"影响宋代士人文化精神特征形成这一关键点,并以为在"宋学"影响下形成的宋代士人的以儒家的修身养性之学为基点、格物致知而辩言入理、经世致用而关心世事,以及坚守思想学说的自信原则等精神特征,完全贯彻到了他们的文学观念的建构之中,并由此而决定了宋代诗学的价值旨趣。应该说,这一结论之得出,是春青先生长期精研宋代思想文化和艺文典籍,以及长期浸沉于宋学、宋艺之中的结果,正因其平实,方为体贴入微,与那些新讹的命名式言说不同,在于其中充盈着学术诚信。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说所谓人文学术方法无所谓新旧之别,有学养根柢,有学术诚信,酿造到火候,左说右说,横说竖说,皆成学问,否则任啥也不是。此为题外之言。

在研究工作的具体展开中,春青先生将宋代的文论与宋代的学术文化视为一个具有共同生成机制与深层意义结构的彼此相连的整体,因此在析解文论观念和范畴时注重从"宋学"话语中寻找其根源与演变轨迹。同时又扩展研究的疆域,除诗文评论之外,又将整个宋代的文化学术纳入视野,对这些非艺文类的话语系统中所潜藏着的诗性话语或影响着诗性话语生成和展开的因素亦高度关注和精心理会。这样,便形成了该著以总论与分论结构成篇的特点。在"总论"篇中,先阐述宋代士人的文化心态,以及"宋学"的诸如"心"、"性"、"诚"、"敬"、"思"等基本思想旨趣和核心范畴,然后讨论宋代诗学的基本精神与价值取向,并进而梳理出了"宋学"对宋代诗学的的一般影响的若干重要方面。在"分论"篇中,对各家各派的体知,一般也是先描述他们的文化精神特征,然后分析他们的学术旨趣,然后探讨他们的诗学观念。这实际上就是认为,宋代士人的文化精神和学术旨趣是他们建构自己的诗学话语之前提与基础存在。这样的经营,不但有助于研究工作在指述和阐释功能方面向对象之更隐秘微妙处延伸,从而强化学术研究的解蔽功能,而且又保证了这一研究的性质既是文化的,又是诗学的,以及春青先生目中的研究对象既是文化的,又是诗学的。在文化的与诗学的之过程中,实现文化与诗学的圆融自洽,是该著的最大成功之处。当然,如果在"分论"篇中将欧阳修之前的宋儒们的话语也予以论析,应该说也是"宋学与宋代文学观念"的题内话语。

论文化学论文篇5

实验——化学教学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是有目的的使自然界中的现象在特定条件下再现,能简单、明了的突出主要因素,给人以直观、生动的感受,它能激发学生发现问题,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并驱使他们积极思考,探究其中的奥妙。

做一个探究型的教师是新教材提出的一个基本要求。只有教师真正的探究起来,才能让学生在学习中自然而然地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形成探究能力。本文就此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一)充分准备,做好演示实验

演示实验是培养学生探究能力的基础媒介。那么一个演示实验是否成功,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多学习,认真钻研教材和教参等其它教学辅导材料;

如:在化学变化中的能量变化一节中有两个演示实验,在我们备课组认真分析讨论后将ba(oh)2 ?8h2o和nh4cl的反应装置由烧杯改成塑料袋(如下图)在上课时解开中间的绳子传给学生,使每个学生都深切的感受到热量的变化,极大的鼓舞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教材上)(结合教材兴趣实验改进)

2.多改进,对环境有污染且实验现象不明显的实验加以改进,尽量做到无污染、无浪费;如:蔗糖与浓硫酸反应(高一教材p134,人教版)我做了如下改进:

改进后既可以避免so2对环境的污染,又可以检验产生的so2,从而培养了学生的辨证思维能力和敢于提出问题、敢于质疑的科学精神;

3.多实验,充分利用学校的实验室,通过实验验证一些自己或他人的想法,从而提高探究能力;

4.多总结,及时把自己的一些想法记录下来,可以是成功的经验,也可以是失败的教训和心得体会;

(二)变分组实验为边讲边实验

分组实验是为加强学生的操作规范、加深学生对某些实验现象、实验原理的理解而设置的。一般情况下都放在一个章节之后,验证学过的一些结论,他的好处在于规范了实验的基本操作,强化了知识点的记忆。但降低了学生对实验结果的神秘感。因此有些分组实验我们不妨放在学习新课的时候就直接做,比如学习元素周期律一节时,我在平行班中进行了对比教学,两个班级在新课时做实验,先让学生亲自做镁、铝分别与水、盐酸的反应,然后对比反应的现象、分析反应的产物及其原因,虽然纪律是乱了一些,但学生的兴趣高涨,在每位同学的参与下很自然的比较出镁和铝金属性的强弱,并总结出金属性强弱的判定方法,过后学生对实验的现象都能记忆犹新。对照班中则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一边演示实验一边讲解,但学生兴趣明显减弱,过后对实验现象和原理的分析多数同学都只能靠死记硬背,很难回想起当时的实验现象来。

(三)重视家庭小实验和趣味实验,激发探究欲望

实验生活化、简单化、微型化,是21世纪绿色化学的发展要求。教材中的家庭小实验和趣味实验如果能在课前布置下去,将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但多数

教师只是简单的让学生课后去完成,而课后完成往往是去验证实验结果,不利于学生探究能力的养成。如:家用“冰袋”的制作、“检验发酵粉加水或加热都能产生二氧化碳”、“白纸显字”、“酸雨的检验”、“吹气生火”、“指纹检验”等,如果将它们改为课前实验,在学生不知到其原理的情况下去讨论、探究,不仅为课堂提供更好的实验素材,而且还能开阔学生的思路,增强其学习能力。

学起于思,思源于疑,因此一个好的问题对整个教学都相当重要。在讲述二氧化硫的性质一课时,我做了如下尝试:

首先让学生阅读教材,初步了解so2的性质,然后提出如下问题:

(1)so2与co2有那些相同点?

(2)so2与co2有哪些不同点?

(3)请你用尽可能多的方法鉴别so2和co2,并指出哪些方法较好?

学生能很快对(1)(2)两问进行回答,回答问题(3)时则多数人局限在化学性质中的品红溶液褪色、酸性高锰酸钾溶液褪色以及物理法中的密度比较上,这时我进行了适时引导,让学生结合问题(1)(2),思考时尽量从二者的不同点出发,并动员学生查阅资料、相互讨论等,最后总结得出如下方法:

化 学 法

编 号 药 品 或 操 作 现象及理论依据 结 论

a 品红溶液或湿润的有色布条 观察品红、布条是否褪色(so2具有漂白性,co2则无漂白性) 褪色的是 so2

b ph试纸 ph值的大小(h2so3 是中强酸,h2co3是弱酸) ph值小的so2

c 酸性高锰酸钾等强氧化性溶液 颜色是否明显变化(so2容

易被氧化,co2不易被氧化) 颜色明显变化的是 so2

d 让氧气在一定条件下分别与它们反应,再冷却到16.8℃以下

看是否有晶体生成(so2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氧化生成so3,而so3熔点较低) 有晶体生成的是so2

e 将两种气体分别通入氢硫酸 看看是否有混浊出现(so2能与氢硫酸反应)

有混浊出现的是so2

f 分别将两种气体通入到灼热的炭层,再通入到灼热的氧化铜看氧化铜的颜色是否变化(co2与c反应生成co,co能还原氧化铜) 氧化铜变红的是co2

上述方法中a、b、c、e虽然都较简单,但由于e中用到硫化氢是剧毒气体,因此该方法不用;b方法中二者ph值相差不大,故现象不够明显,所以我们在实验室中常用的是a、c。

物 理 法

编 号 操 做 现象及理论依据 结 论

溶解法收集等试管的两种气体,分别倒扣在水槽中 看液面上升的快慢情况(vso2:vh2o=40:1,vco2:vh2o=1:1) 液面上升快的是so2

称重法称量相同体积两种气体的质量大小 so2密度大于co2 质量大的是so2

嗅闻法闻气味 是否有刺激性气味 有刺激性气味的是 so2

降温法降温、加压 看哪一种先液化 先液化的是so2

从简便和可行性上实验室中常用嗅闻法

生物法

编 号 操 作 现象及理论依据结论

动物试验法将两只小白鼠置于两个密闭透明装置内,并将两种气体分别通入到两个装置中 观察实验动物的表情(so2刺激呼吸系统,引起咳嗽,co2使小白鼠窒息) 小白鼠咳嗽的是 so2

植物试验法分别将两种气体和一棵普通绿色植物密封在一个透明装置中,并给予充足的光照 过几天观察植物生长情况是否正常

(so2不能进行光合作用,co2能进行光合作用) 植物死亡的是so2

霉菌试验法分别将

两种气体和一定数量霉菌作用,再通过显微镜观察 看霉菌生长情况是否正常(so2抑制霉菌生长) 霉菌死亡或数量没有明显增加的是so2在这样的尝试中,加强了学生思维的广度和深度。这时我又及时的将学生的思维进行收敛,于是我又提出了以下问题:

(4)so2是大气的污染物,那么你在实验室中如何处理?工业上又如何处理?观察教材上p1的实验6-2,分析其实验方案是否科学,如不科学应如何改进?

这一问题将思维进行了收敛,主要突出化学性质。并体现出实验室和工业的不同点来。

(5)如果co2中混有so2该如何除去?

(6)如果欲验证so2中是否含有co2,该选哪些药品,如何操作?如欲验证so2的还原性、氧化性哪些试剂现象明显?

通过以上问题的设置,不仅加深了学生对so2性质的理解,而且使学生的探究意识自然而然地融入到了每一节课堂教学中去。

(一)问题的提出应具有针对性,不能范围太大,范围太大就会使学生感到无处下手,失去探究的兴趣、挫伤学习的积极性。

(二)给学生充分的思考时间,问题提出后不能急于做答,更不能一拿出问题就马上去启发,应给学生一个讨论的机会,让他们智力的火花相互碰撞,在碰撞中使思维得以深化,能力得以加强。

(三)多鼓励,少批评,对于学生提出的各种想法或方案,首先要肯定他们的勇气,尤其是合理而又有新意的应及时予以表扬,不足的地方要引导其自己质疑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使学生的积极性始终保持较高的状态。

(四)掌握好课内课外时间,探究需要一定的知识基础,因而我们要把握好时机,适时提出问题,问题要在能力的基础上、在课余时间能够完成的情况下提出,这样才能保证学生课下真正的去探讨、去寻求解决的办法。

陶行知曾经说过:“解放孩子的头脑,使之能想;解放孩子的双手,使之能干;解放孩子的眼睛,使之能看;解放孩子的嘴巴,使之能讲。”我想“解放孩子们的学习,就应该使之会学习、会探究”,就要让他们的双手在课堂上动起来,让他们的眼睛在课堂上能够亮起来,让他们的嘴巴在课堂上能够响起来!充分的调动学生的各种感官,在眼观、手做、嘴讲的同时还怕脑子不想吗?只要脑子想,我们的目的自然就达到了——通过实验培养了他们的探

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论文化学论文篇6

1.1研究价值被广泛认同

一个学科独立存在,首先要具备独立的学术与社会文化价值。中医文化研究的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从微观方面看,有利于中医学的学术繁荣。中医学兼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属性于一身,但中医学的现代研究大多属于自然科学研究,对于中医学的文化研究则起步晚、成果少、影响力不大。中医文化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中医研究的偏差,弥补现代中医研究的不足。从中观方面看,有利于总结中医学发展规律,为中医学发展提供动力。通过对中医文化内涵及发展规律的揭示,来传承传播中医文化核心价值,保存与发展中医学原创思维,为中医学术发展提供方向引领与动力源泉。从宏观方面看,有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复兴。“中医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原创思维方式,融合了中国历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精华,凝聚了古圣先贤和儒、道、佛文化的智慧,充分展现了中华文化的魅力”。大力弘扬中医文化,大力发展中医文化事业,是提升国家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和重要途径。

1.2学科内涵认识趋近

学科内涵是一个学科明确研究对象,区别于其他学科的重要标志。中医文化学是研究中医文化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关于中医文化的界定非常关键。由于对文化本身认识的多元性,给中医文化的界定带来了复杂性。目前的代表性观点有:“所谓中医文化,不是或主要不是指中医作为科学技术本身,而是指这种科学技术特有的社会形式、文化氛围,也即中医学发展同整个社会文化背景的联系以及中医学中所体现的特有的文化特征”。这是从中医文化与中医科学技术区别角度来界定的。另外一种是广义文化上的界定,即“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体现中医药本质与特色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总和”。还有一种是从文化的具体层面来界定,如“中医药文化是中医药学内在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外在的行为规范、器物形象的总和”。几种界定尽管角度不同,但对于中医文化的研究对象却基本达成共识,即中医文化以中医学为研究对象,研究中医学与传统文化的联系及中医学自身的精神文化、行为文化与器物文化。

1.3学术研究成果向综合集成

中医文化研究热首先是由传统文化热推动的,中医文化研究早期成果集中在中医学与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国传统哲学、易学及儒学、道学、佛学的关系上。关于中国古代哲学与中医学关系,如刘长林的《内经的哲学与中医学的方法》;关于易医关系,如杨力的《周易与中医学》、张其成的《东方生命花园———易学与中医》;关于中西医文化比较,如何裕民的《差异•困惑与思考———中西医学比较研究》、祝世讷的《中西医学的差异与交融》;关于中医与儒学、中医与道学、中医与佛学方面的研究专著,如薛公忱主编的《儒道佛与中医药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历史研究不可或缺。中医学史早已经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独立学科,从中医学术史过渡到中医文化史是中医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转向,也是中医文化学独立的一个重要基础。马伯英的《中国医学文化史》是中医文化史研究的奠基之作。中医哲学作为中医文化的核心内容,中医哲学史研究自然也成为中医文化研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点内容。程雅君的《中医哲学史》计划四卷本,目前已经出版二卷,是中医哲学史研究的扛鼎之作。另外,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牵头组织编写的《中医文化研究》三卷本,从中医文化源流、中西医文化比较、中医文化复兴三个方面对中医文化进行了开创性研究。随着中医文化研究的深入,中医文化教育在高等中医院校中广泛开展,编写教材、构建中医文化与中医哲学知识体系成为中医文化教育工作者的另一项工作任务。《中医药文化基础》《中医哲学基础》《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医》《中医文化导读》等教材不断创新,有的列入国家规划教材,有的成为省市精品教材。从分化走向综合,是学术研究与学科发展的规律,也是学科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1.4学科队伍不断壮大

中医文化研究最初是由两部分人员构成,一是哲学工作者,从中国哲学角度探讨中国传统哲学对于中医理论形成与发展的影响以及中医学思维方式特征,或从科学技术哲学视角探讨中医学方法论及其发展规律;二是中医医史文献专家,医古文、中医史学是这一群体的先觉者,还有一些中医文献学专业工作者也加入到中医文化研究队伍中来,目前许多研究机构的中医文化学科带头人同时也是中医医史文献专家。随着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为满足中医文化教育、宣传与传播的需要,一些中医药管理工作者、中医临床专家、中医基础理论教师、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外国语教师也介入到中医文化研究与教学中来;同时越来越多不同专业背景的研究生如哲学、语言学、传播学、教育学的研究生也开始关注中医文化,甚至将中医文化作为自己的学位论文。

1.5学科建制基本成形

随着中医文化研究的深入,中医文化研究机构也开始先后成立。南京中医药大学1994年成立了全国首家中医文化研究中心。199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成立了中医文化研究中心,2014年该中心更名为独立建制的国学院、中医药文化研究院。随后山东省、上海市、福建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等省市也先后成立了中医文化研究与传播机构,其中有些研究机构已发展成为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有的机构成为学校2011年协同创新中心,还有的中医文化研究团队成为校级或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996年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分会正式成立,从此中医药文化研究有了自己独立的学术团体。2007年中国哲学史学会中医哲学专业委员会成立,联合中国哲学史及中医基础理论学者,积极开展中医哲学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专业学术期刊是学科成长的重要平台,也是学术交流的重要园地。《医古文知识》《上海中医药杂志》《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等中医学术期刊相应开设“中医文化”专栏,《中医杂志》的“学术探讨”栏目也积极发表中医文化研究成果。

1999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刊,这是目前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学报中唯一的社会科学版学报。2006年原《医古文知识》更名为《中医药文化》并正式创刊,成为目前国内唯一专门研究中医药文化的学术期刊。近几年几乎每年都有多项中医文化研究课题被立项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甚至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重大招标项目,有的还立项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标志着中医文化研究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此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十二五”学科规划中将中医文化学作为了重点建设学科,包括安徽省、南京市、山东省、上海市、北京市等地多家研究机构入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将中医文化学列入重点建设学科,标志着中医文化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具有了合法性。安徽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在中医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中医文化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招生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与北京中医药大学率先在中医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中医文化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招生点,专门培养中医文化研究高级人才。

2中医文化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

中医文化学作为一门学科虽然已初步成型,但由于学科发展时间短,还存在学科界限模糊、研究内容过于分散、研究队伍有待提高等诸多问题。

2.1学科界限模糊

作为一门交叉学科,中医文化学与中医史、医古文、中医文献学、中医基础理论学科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一些内容的交叉渗透难以避免。但作为一门独立学科,中医文化学必须进一步明确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否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多个学科去“争抢”研究,导致中医文化学科被淡化,甚至学科独立存在的必要性遭受质疑。因此,在保持与其他学科交叉渗透的优势前提下,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研究重点,划定自己的学科界限非常必要。

2.2研究内容过于分散

在中医文化研究的早期阶段,研究内容分散无可厚非,但作为一个独立建制的学科,则需要将研究视野集中到解决中医文化学科核心问题与关键问题上来。另外,中医文化研究还存在着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现有研究虽不乏精品,但低水平的所谓‘研究’却也占据了相当比例。这种研究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中医文化研究的整体水准,使其整体研究状况与其深远的现实意义之间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中医文化研究重点应从过去“回溯性”研究,转向到解决中医发展的现实问题中来。

2.3研究队伍有待提高

由于中医文化研究者来自众多学科领域,受学科视野限制,学者们往往选择自己熟悉的问题,运用自己的学科方法开展研究,而缺乏文化整体视野的观照。目前中医文化研究主体,一是中医药学者,一是文史哲学者。中医药学者研究中医文化具备得天独厚的条件,但部分研究者由于缺乏人文理论素养,不熟悉文化研究方法,导致研究成果容易滞留在医学层面,而未能够深入到中医文化内核。而一些文史哲工作者长于文化研究方法,但缺少必要的中医学知识储备,研究成果容易滞留在文化表层,未能切入中医内部。两个研究主体由于处在不同学科领域,缺乏必要的交流、沟通与理解,所以培养一批热爱中医文化事业、具备深厚中医文化功底的中医文化专职研究队伍刻不容缓。

2.4引导作用未充分发挥

中医文化研究时间不长,在没有统一的理论范式引导下,对中医文化研究中的重大问题并没有取得统一认识,许多问题尚处于见仁见智的阶段。《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提出,要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并将其提高到与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并列并重地位。中医文化的作用在于引导,但由于学术内涵研究不足、实践研究不够,其在引领中医教育、医疗、科研、保健、产业与对外交流合作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尽理想。

3加强中医文化学科建设的建议

3.1加强学科内涵研究,厘清中医文化学科与其他学科关系合理界定中医文化学科内涵是中医文化学科建设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尽管目前对中医文化学科内涵的认识趋同,但如何从中医文化本质、要素、结构、功能等方面分层界定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医文化学科内涵界定既不能广泛无边,否则难以体现中医文化特色;也不可过于狭窄,否则难以起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作用。界定中医文化内涵,除了需要处理好中医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系外,还需要处理好中医文化学科与其他中医药学科的关系,厘清中医文化与中医文献、中医史、中医基础理论等学科的界限,在保持为其他学科提供文化背景、思想源泉与发展动力的前提下,保持和维护学科自身的特色与独立性。

3.2聚焦重大需求,解决中医文化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中医文化研究涉及面广,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本学科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同时还需要解决中医药传承传播领域重大实践问题。在中医文化学科理论问题研究中,除了合理界定中医文化学科内涵外,还需要解决中医科学性、中医文化核心价值体系与中医学思维方式等重大理论问题。中医文化需要解决的重大实践问题,着力点应放在中医文化的保护、传承与传播上。

3.3加强中医文化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中医文化专门人才

论文化学论文篇7

关键词:文化差异 国内外 文学评论 影响

目前,文化分布呈现多元化格局,各个民族拥有自己独特文化,这种文化差异在文学评论中产生一定的影响。文学评论主要是指借助对优秀文学作品评论的分析,揭示此部作品或者此类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发展规律,从而使读者进一步把握文学作品内涵。影响文学评论的因素较多,其中文化差异的影响程度最大,这主要是因为文化博大精深,对人们日常生活影响较大。文学是人们精神生活的一种寄托形式,一定会受到文化的影响,且文化差异的影响不仅体现在作品自谢,还影响着读者。因此,本文对于文化差异对国内外文学评论的影响的探讨具有深远的影响。

一、东西方文化概述

(一)文化精神核心

文化精神核心是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差别,具体表现在人文理念是东方文化的精神核心,而科学精神是西方文化的核心。在东方文化中以中国文化为主,注重对人行为和心理活动的考虑,西方国家因坚持科学精神,形成了自己的西方文化观,进而导致东西方文化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看待相同问题其切入点各不相同。文化差异作用在世界的各个方面,其中也包含文学评论。

(二)语言

语言是研究文化差异的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之一,因为,语言代表着人类思维活动。例如,汉语,中国人在文化系统中注重意境,因此,汉语的精华就是它善于制造空间,创设意境。因此,越精妙的汉语,越让人捉摸不透,这也是其价值所在。而在西方国家中英语是主要语言,英语和汉语相比,缺少严谨性,且语言是最能代表文化精神核心的内容,对比汉语和英语可知,中国对于文化艺术追求意境,而英国人则注重科学性。

(三)艺术差异

在我国艺术文化中注重写意,而西方国家恰恰相反,注重写实,由此可知,前者追求一种心境,注重和自己内心深处的交流沟通;后者追求求实,注重对客观世界的描绘。在文学艺术中,我国抒情内容较多,例如我国的古诗,叙述类相对较少,而在西方文学艺术中,即便年代久远的诗歌,均蕴含着深刻的叙事内容,例如荷马史诗。

二、英美文学发展与特点

(一)英国文学发展与特点

英国文学在英美文学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美国文学建立在英国文学之上。在英国文学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在遵从内部发展规律同时,与之相应的政治、历史等均对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英国文学从盎格鲁撒克逊过渡到文艺复兴,再到新古典主义,又到浪漫主义,最后发展至今天的代表性的现代主义。英国文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洗礼下,转变了自身的发展风格,从最初的写实逐渐向多元化发展。帝国叙事是英国文学最具代表性的特征,乌托邦文学是其代表性传统,这里面蕴含着经验主义。

(二)美国文学发展与特点

自十九世纪末期,美国文学逐渐脱离英国文学,并形成了自己的独特风格,虽然在初始发展阶段,散发着英国文学的味道,但是在后期发展中逐渐自成一家,独具风格。在美国文学发展史上主要经历了三次重大改变,第一次为民族文学,后两次便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带来的影响。对于美国现实主义文学而言,乡土主义是其首要代表,它在早期的美国均有所体现,后来美国文学结构便朝着女权主义、后结构主义的方向发展。

三、英美文学评论

文学是展现民族文化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是智慧的结晶。英美文学为世界范围内的人们认识英美文化提供了平台,英国文学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史,在每一个发展时期都绽放异彩。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英国文学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态势。美国文学建立在英国文学之上,外来文化对其影响较大。美国文学在初始发展阶段只是单纯地模仿外来民族文学,直到十九世纪,才摆脱外来民族文化的影响,逐渐朝着独立的方向发展。在上世纪初期,美国文学步入繁荣时代。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新文学与旧文学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斗,导致美国文学开始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而英美文学评论是一种借助文学理论思索文学作品的活动,旨在通过对文学作品发展规律的揭示,来为进一步创作发展奠定基础。英美文学评论按照作品形式的不同可将其划分成小说、散文、戏剧等不同体裁的评论。通过对文学作品所包含的内容的分析和评论,来提升阅读者的鉴赏水平,进而较好地把握作品传达的信息是文学评论的根本目标。英美文学评论建立在作品分析之上,并更加透彻的分析和从更深层面评论文学作品,由于英美文学评论和普通的作品分析相比,较为深入透彻,因此,它区别于作品分析。文学分析注重作品自身的特性,而英美文学评论强调对其艺术表现形式和外部表现的评论。

四、英美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

(一)文化发展载体差异的影响

语言是名族文化的主要载体,它也是名族文化的具体体现。因此,民族文化的差异,必然会在语言载体上也有所体现。文学作品中的所使用的语言均是作者进过深思熟虑得到的,文化差异在文学评论中的影响,主要表现英式语言与美式语言差异的影响。因此,以语言差异为切入点来研究文化差异对文学评论的影响独具代表性。英国文化历史博大精深,具有较长的发展史,且英语是语言正宗,具有优越的发展优势,这主要是因为它较好地传承了文化遗产,并在文学作品中表现的淋漓尽致。也许是因为此原因,大多数评论家在评论英国文学作品的过程中,会格外小心的运用语言,也许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崇拜和敬仰才会产生这种现象,他们害怕侮谩英国传统文化。因此,评论家在评论英国文学作品时,运用语言时循规蹈矩,缺少一种个性和创新。美式英语建立在英式英语之上,与英式英语相比,虽然没有本质性的改变,但是美国是一个更加崇尚自由、民主的国家,在独立战争中,美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等均进行了更新,且美国民主革命相对成功,历史遗留不大,这点表现在文学评论中,便是美国文学家评论时相对张扬,看不到小心谨慎的痕迹,有时还体现出一定的创造性。美国文学评论的创新与自身独立、自由的文化氛围密不可分。语言是名族文化的主要载体,也是文化发展的具体体现,通过对比分析英美文学评论语言差异,我们能从更深层次挖掘文化差异对国内外文学评论的影响。

(二)文化内涵差异的影响

英国文学评论主要挣扎在传承和摆脱传统文化中,《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典型作品,故事中的主人公挣扎在复仇中,此时期的大部分文学作品均具有此类特点。在十七到十八世纪,英国文学评论逐渐从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逐渐向荒诞过渡,这是在传承和摆脱中挣扎的具体体现。进入二十世纪后,其文学评论发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重新思索和定位原有理论,此时期涌现的文学作品的风格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综合来说,伊格尔顿是英国文学界最具代表性的评论家,截止到目前为止,仍发挥着较大的影响。英国文学评论正在向着后现代主义的方向发展,在文学评论中应进行系统性的审视和思索,进而构建满足时展的文学理论。对于美国文学评论,我们应注重对美国文学的探究,这是因为评论源自文学。美国属于殖民地,大陆文学、英国和印第安学均对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文学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虽然其它文学对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最主要还是自身。美国文学建立在英国文学的基础上,并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更新,然而美国文学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独立个体,相应的文学评论也是如此。

(三)文化历史差异的影响

人本主义是英国文化历史的主要特征,在具体的英国文学评论过程中,关于人本主义的观点相对保守,这主要是因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自身性质决定的。例如,莎士比亚在评论自身作品时,宣传人本主义的较多,这种主义处在发展金字塔顶端,旨在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制约,真正实现自由、和平。莎士比亚的人本主义评论在英国文学作品评论中发挥着代表性的作用,它在后续评论中发挥着深远的影响,形成了相对稳固的人本主义评论观。然而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学的发展,这种评论观开始受到质疑,有些甚至否定此种观点,这主要是因为,革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助推剂,而相对保守的人本主义观只有在特定的时期才能发挥自身价值,它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条件。而美国文学评论针对人本主义观点,具有激进性和独创性,这主要是因为美国与英国相比,文化历史负担相对较重,且历史遗留问题不多,外加美国的独立战争的影响,形成了一种追求民主和自由的文化氛围,为美国文学评论发展减轻了负担。因此,在美国文学评论中,大部分作家对人本主义抱有激进的态度,有些还进行了一定的创新。

五.结语

论文化学论文篇8

一、发挥大学生骨干培养成果的“领袖带动”,形成大学文化与大学精神的构建动力

大学文化是大学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大学文化发展,创新和改进教育方法,对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在大学文化和大学精神培养过程中,学生中的骨干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因此,在大学中加强学生骨干培养,发挥领袖的带动和影响,对于体现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者和青年骨干的培养涉及到的层面多、知识广,任务艰巨。首先要坚持普遍培养与重点培养相结合,依托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全面培养,打牢基础。其次要依托骨干培训班,重点培养,对各学院的优秀团学干部、学生社团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骨干及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进行专业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学习。再次是坚持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学校不仅要通过开展教育培训、理论学习等有效方式,对培养对象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训练,传授观察、思考、分析问题的理论框架和基本方法,同时还组织培养对象参加社会实践,引导他们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最后是坚持阶段培训与长期培养相结合,针对各类优秀青年的不同特点进行阶段性培训,同时又坚持贯穿始终,通过学生会工作及学生社团活动等方面对他们进行长期培养。随着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也在悄悄发生变化[4]。通过骨干培养,夯实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在大学生思想教育中的政治理论基础,培养一大批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从而实现人才培养的精英成果,带动学校文化提升和精神凝练,彰显大学文化和大学生精神的永恒存在。

二、利用学生自组织学习实践的“自觉构建”,形成大学文化与大学精神的构建载体

坚持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占领主阵地,弘扬主旋律,引领新思潮[5]。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新时期,政治理论学习不仅有利于当代大学生对国家政策的了解,还有利于当代大学生政治素养的形成,从而为树立健康人格的提供理论基础,更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培养他们能够从容应付各种社会变化的心理应变能力。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形成时期,容易受到不同价值观的影响[6]。探寻大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途径、新方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青年、教育青年、引导青年,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课题,是提升大学文化和凝练大学精神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基础。充分发挥学生自组织作用,引导青年大学生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将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养成为一种习惯。处于观念形态的大学精神文化并不是虚无缥缈的,它可以通过大学的人、事、物来承载和践行[7]。大学生是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群体,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重要传承者,同时,他们也有着独特的学习特征,反感灌输式的强迫理论讲授,对于课堂上的政治理论说教有天生的抵触,大学生理论学习社团作为学生自组织,在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引导和补充作用。在学生自组织中,丰富理论知识、拓展学习载体、改变学习方式,对大学生有着一定的吸引力。一是建立导师制度,加强理论指导。积极探索大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大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是,基于当前大学生理论学习的现实,完全依靠学生自身,显然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教师的指导尤为重要,发挥指导教师与学生在大学生理论学习的“双主体”地位。大学生理论学习社团要聘请有着多年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教师、关工委的老同志、社会学者以及社会杰出人才对大学生会员进行理论学习指导,规范理论学习内容、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研究兴趣,通过定期、不定期为会员开展专题讲座,让大学生学习了解最前沿的理论成果,丰富自身理论知识结构。尤其重要的是,指导教师将理论学习与社会现实、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增强理论的形象性,提高学习效果,促进大学生将所学理论内化为自身正确的时代思想意识。二是利用现代教学设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模式。为广大会员放映《重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复兴之路》、《百年潮中国梦》等文献纪录片,向会员全面展示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不负人民重托、不辱历史使命”的豪迈和伟大。引导大学生全面把握我国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塑造大学生独有的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信息技术的发展,传播技术的更新,国际互联网的运用,信息交流速度的加快,信息交流渠道的拓宽,对我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我们在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随着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一系列深刻变革及全方位冲击,也给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带来新的课题和严峻挑战。认真总结党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促进会员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认同和接受,重新塑造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并在大学生中得到实践和展现。三是丰富学习载体,提高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开展优秀团课观摩评比活、征文活动、演讲等活动,让广大会员在快乐中寻求知识的拓展,在欢笑中探索理性的思考。提高理论学习效果,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中得到提升。在理论学习中,要着重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理论,它既包含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理论内容,又包含共同理想的实践目标,既有民族与时代精神的引领,又有实践道德层面的理论标准,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理论与实际统一的理论、是历史性与共时性统一的理论、是逻辑性和整体性相统一的理论、是蕴含深刻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的理论。这是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研究实际问题,创新发展理论的新成果,也是指导我们在未来的改革发展中凝聚社会力量,取得新成就的精神引领。四是以重要节庆日为节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学生自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目的是在大学生中培养优秀的马克思主义者,要坚持突出体现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国庆、改革开放周年、一二•九、五四青年节、党的生日等重要节点,适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化理论学习成果,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实事求是地反映同学的思想要求和思想动态,从而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感性,努力把学生培养成政治理论水平高、思想觉悟好、综合素质强的优秀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我们中国得到了全新的发展,是在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研究实际问题,创新发展理论的新成果,也是指导我们在未来的改革发展中凝聚社会力量,取得新成就的精神引领。大学文化和大学精神的最基本表现形式为学生培养和文化的积淀与传承,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全面培养和领袖带动促进大学文化和大学精神的有效构建,最终形成独一无二的文化积淀与精神内涵。

作者:陈驰单位:北华大学就业工作处

论文化学论文篇9

作为文化高地,东城区学校文化建设资源基础得天独厚。东城区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拥有大量其他地区无法比拟的文化资源。除了拥有举世皆知的故宫博物院、中国美术馆等大量的文化场馆外,这里的街道、庙宇、民居、古树乃至一件雕塑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一段悲壮的历史或动人的故事。这里是一个巨大的文化沙龙,人才荟萃,在不同的学校里,无数名人大家与普通学生亲密接触,共同演绎教育与受教育的人生经历,不断地积累和叠加学校文化的高度和厚度。这种多彩厚重的文化底蕴、审美渊源以及海纳百川的文化胸怀是东城区学校赖以为骄傲的基础与起点。

例如,方家小学以老校长老舍为豪,将京味文化、国学文化纳入学校文化建设;166中学以老校友冰心为荣,命名文学班、文学社。文学评论家孙武臣讲起自己在北京第二中学学习情形时非常骄傲,“张天翼、严文井、刘厚明、谢添等大家都曾为我们讲过课,著名文艺理论家萧殷还为我们评点作品。最自豪的是我们去邀请老舍先生,就在他的散文《养花》里所写的那个小院,他幽默地说:‘鲁迅文学社请我,不敢不去呀!’校领导得知,就扩大为全校师生聆听老舍讲课了。那时二中只有一片露天空地作为会场,我在五月的阳光下,记住了大师两句让我终生受益的箴言:‘即使不走文学之路,也要爱文学,因为文学使人性走向完美;要是走文学之路,就要追习经典,否则走不远。’我的文学梦从这里起飞。”从中可知,区域文化资源优势对学校文化创建的重要影响。

二、理念面:明确文化使命,实现文化转型

东城区学校在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实现着内在的学校文化转型。学校是人类文化的形式,其价值是传递、选择和创造人类文化,是为建设和谐社会培养和谐的人。学校本身是文化的组织,它的文化使命在于培养人,引导人的自身革命实践与社会革命实践的和谐统一,促进人的社会化,推动社会辩证发展。学校文化建设是学校变革与发展的原动力,它影响着办学思想、教育理念、人才培养。学校要完成适应新时期发展所提出的新文化任务,唯一的出路是参与到社会新文化的构建中,按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时代的精神,构建超越现实的新学校文化。

在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过程中,东城区各学校已经实现了教育教学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的整体变革。这样一种整体变革,建立在一种核心价值观的支撑之上,并由此建立学校教育教学的新基准、新规则和新秩序。那就是“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的核心价值观,成为学校文化建设的新理想和新追求,也成为区别于以往的学校文化建设的精神分野。许多校长在不同场合的表述中,都包含着以下内容:超越“知识本位”和“学科中心”,形成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学校文化;超越“权威主义”和“普遍主义”,形成“合作”“对话”“创新”的教学文化;超越“刚性的”“静态的”“封闭的”课程与教学,形成弹性的、动态的、开放的文化品格。

三、主体面:尊重文化主体,发挥人的创造性

东城区中小学教师普遍感到在学校中受到尊重。教师既是学校文化氛围的感受者,也是学校文化的创造者,他们对学校生活的直接感受是学校文化最直观的体现。创建和谐的学校文化氛围是东城区多数学校的自觉选择。

在实地考察的学校中,第五中学分校的王老师就将其所在的数学教研组办公室比作“家”。她对办公室里的其他成员充满真情:她盛赞和蔼可亲的杜老师深厚的师爱,敬慕被校长称为“颇具大将风度”的姚老师的工作经验与方法,欣赏真诚善良的李老师为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假期写信赠书的行为。她将第五中学分校比喻为和谐美满的大家庭,感受快乐,体验收获,饱含爱意。史家小学卓校长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明确提出“和谐教育”的理念,倡导人与人、人与知识、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全面和谐,并且获得广大教职员工的普遍认同,为营造和谐的校内人际关系、促进学校发展创造了广阔空间。

四、方法面:探索文化路径,倡导特色发展

作为文化路径,东城区中小学校有着特色发展的选择与定位方法。虽然东城文化积累有其自然的历史成因,但东城区中小学校对学校文化建设路径的选择与定位则往往包含着许多主体建构的积极动因,离不开校长们的主动选择与定位。比如:府学小学充分挖掘和利用建校638年的历史,倡导传统文化和现代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理念,形成学校文化;东四九条小学的科技教育和四小的美育都被聚焦扩展,从而将特色深化、发展,培育为学校文化;特殊学校针对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提出“有爱无碍、教育康复、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并体现于具体细致的工作之中,从而发展建设其独特的学校文化。各校办学特色及风格的形成,促进一大批“窗口校”“特色校”建设的路径选择,有力推进了东城区各校的学校文化建设与创新,为力求实现“让每一所学校都精彩”的美好愿景做出了重要贡献。

其实,特色是学校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核心价值与附加价值的统一。因为学校自身发展的历史不同,教育对象的来源不同,改革切入点不同,个性追求不同,附加的价值取向也有所不同,这都充分体现了学校发展中的价值认同与文化选择。这种学校文化的特色,会渗透于学校办学理念、生活方式、教学方式以及其他行为方式之中,成为学校师生成长的文化生态特征。但寻找学校发展的特殊路径也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既需要全盘统筹的前瞻性思维,也需要发展过程中的不断磨合与碰撞,甚至出现一段时间的摇摆不定。例如,某学校在发展武术特色的办学理念时,三任不同的校长的态度并不一致,虽然现在建立习武画廊,崇尚武学国粹,但由于缺少师资,生源混杂,依然存在一定困难。

五、结构面:理解文化结构,实现系统内化

东城区学校文化建设有一个清晰的理论框架和运作模式。美国文化学者克莱德·克鲁克洪指出:“文化不仅有其内容而且有其结构这一事实,现已获得普遍的认识。”作为社会亚文化的学校文化也同样不仅有内容而且有结构。从深层到表面,从具体到抽象,东城区在指导学校文化建设时提出以师生共同价值体系为核心的学校精神文化、以教育质量保障为根本的制度文化建设、以营造浓厚教育教学氛围为主题的物质文化建设3个结构层次的工作举措,并且指出这3个层次“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学校文化建设必须以精神文化为核心,以物质文化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系统地、分层次地抓落实”。从四次教师集中访谈中,研究者发现,除个别教师外,几乎所有访谈对象都共同认为学校文化分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3个层面,并由此切入认识所在的学校文化及其建设过程。由此可见,东城区学校文化建设的结构框架在实际垂直层级传播中的效果及其对实践的影响。

其实从这3个层面来看,东城区学校文化建设都已初见格局,无论是普通校、规范校、窗口校,还是特色校,都有其基本精神体系的构建、制度的建设与硬件环境的完善。但它们的差别则在于其学校文化的先进与否。只有建设和谐的学校文化体系,以先进的教育价值观为核心,认同学校教育理念、学校精神等,在学校的规章制度下和谐相处,相互体谅、关心,努力实现学校的组织目标,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才能提高,每个成员的充分而自由的发展才有可能。学校文化应该是经过提炼整合社会先进文化而形成的独特文化,必须根植于民族先进文化的土壤中,应该通过特定的学校历史典范及其他“符号”特征表现出来。“文化由被产生的一切事物构成,它能够维持和具有符号方面的经验。”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标语上墙”“知识上墙”看成就是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的建设,还是应该警惕形式主义文化的物质化,防止将制度完善本身作为制度文化本身,真正将学校文化落实在科学教育理念对学校生活的全方位渗透细化之中。

六、目标面:铸造文化品牌,共享文化成果

东城区拥有学区化管理、蓝天工程等许多优秀的教育文化品牌和优质学校品牌。通过构建学校主流价值观,实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东城区教育改革的巨大变化,备受社会关注与好评。学区化管理使硬件、软件、课程等资源达到共享和深度开发,蓝天工程“创建没有围墙的校园”,为成长中的孩子们提供了培养健全人格、品性的广阔天地。东城区的“学区化管理”“蓝天工程”“教育综合评价”“名师工程”等教育改革的措施和理念正在向全国辐射。

在东城,许多中小学校长都自觉地将学校文化建设作为立校之本,走文化铸校之路。例如:北京市第二中学校长就多次强调“要用文化来包住钢筋水泥,体现文化育人的理念,达到空气养人的目的,就像一个大森林一样是天然的氧吧,人进去之后很舒服,氧气充足、空气新鲜,对人是一种滋养”。第二中学的“教师博物馆”“学生博物馆”“古籍馆”“国粹馆”等文化设施都实实在在地向学生开放,这份特有的文化滋养,在成就师生的同时,也培育了第二中学特有的文化品牌。国子监中学“用教师健康的心理呵护学生稚嫩的心灵和健康的人生”受到总理的肯定,他们“不言学生差,积极想办法”“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让每个学生成为更好的自己”“办好不选择学生的学校”,既展示了一种博大的教育精神,也成为一种风格、一种品牌。在国子监中学,一系列创意活动如阳光共享、阳光驿站、阳光谈话室等,不同楼层的不同主题,如我与自然、我与艺术、我与社会、我与科技等,都把学校文化建设与学生健康成长紧密结合起来。

论文化学论文篇10

法学近代化,是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几年,我们在法制近(现)代化方面已推出了诸多成果,但对法学近代化问题则尚未展开充分的论述。本文试对法学近代化的模式、法学近代化的内涵及其表现、法学近代化的若干规律等谈点看法,以求教于学界同仁。一法学近代化是自中世纪后期开始的波及整个世界的一场法学变革和进化运动。为了不使人们对本文的论题产生歧义,我们先就法学近代化中“近代”一词作些界定。《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对“近代”一词的释义为:“1.过去距离现代较近的时代,在我国历史分期上多指十九世纪中叶到五四运动之间的时期。2.指资本主义时代。”由于第一种解释在时间的上下限上与国外有诸多分歧,⑴所以,本文取其第二种释义。⑵换言之,本文所说的“法学近代化”,主要是指法学的(自由)资本主义化,即法学作为一门学术,具有了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发展水平和特点。那么,世界各国法学近代化的过程是怎样的呢?限于篇幅,我们仅就世界上几个主要国家的法学近代化状况作些分析。在英国,由于其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其经济、政治和法律的近代化(资本主义化)不是在短时间内、通过激烈的方式,而是在一个漫长的时间内,通过和缓的、改良的方式实现的,与此相适应,英国的法学近代化也是在中世纪封建法学的基础上,通过对传统法学成果的继承和改造慢慢实现的。早在中世纪后期,英国就发展起了比较发达的法学形态。格兰威尔(r.granville,1130-1190)的《中世纪英格兰的法和习惯》(1187年)、布雷克顿(d.bracton,约1216-1268)的《关于英国的法和习惯》(1250年)等标志着英国封建法学的成熟与发达。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发展,资产阶级革命的酝酿和爆发,16至18世纪的法学家用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对封建法律制度和原则作出新的解释,加上同一时期国会大量颁布确立资产阶级原则和内容的新法律,英国的法学开始走上近代化道路。1628至1644年,科克(e.coke,1552-1634)的《英国法总论》(全四卷)面世。在这部被西方学者誉为英国法百科全书的著作中,科克开始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以16世纪的观念,对英国普通法的整体进行了分析和阐述。从而使英国普通法开始走上近代化的道路。⑶1689至1690年,洛克(j.locke,1632-1704)的《市民政府论两篇》(中文译为《政府论》)发表。在这部划时代的著作中,洛克对保皇党人鼓吹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以及君主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理论作了全面的批判,对议会制度、自然法、立法权以及权力的分立等作了系统的阐述,从而为英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体制的确立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建立英国的法理学、宪法学创造了条件。18世纪中叶,英国王室法院首席大法官曼斯菲尔德(lord mansfield,1705-1793)运用近代资产阶级的观念,在其所作出的一系列判决中,初步确立起了各项资产阶级的私法原则。而布莱克斯通(sir w.blackstone,1723-1780)则在《英国法释义》(全四卷,1765-1769)这部不朽的作品中,进一步用资产阶级的观点对英国的普通法作了全方位的诠释和改造,从而初步完成了英国中世纪封建法学向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过渡。以后,经过边沁、奥斯汀、梅因、戴雪(a.v.dicey,1835-1922)、梅特兰(f.w.maitland,1850-1906)等学者的努力,近代英国的法理学、宪法学、私法学和法律史学等也都先后形成,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近代资产阶级法学体系。此外,1758年和1800年,英国分别在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开设了用英语讲授的英国法课程(在此之前,只讲授罗马法)。这种大学法学院教育,连同在此之前已经进行了数百年的“法律学院”(inns of court,也译为“律师公会”)教育,在英国培养起了一个职业的法学家阶层,使英国法学近代化具有了坚实的基础。在欧洲大陆,法国和德国也在18至19世纪实现了法学的近代化。就法国而言,早在君主专制时期,适应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级的法权要求,就出现了博丹(j.bodin,1530-1596)的国家主权理论和朴蒂埃(r.j.pothier,1699-1772)的私法学理论。这些理论,虽然还带有不少封建制度的影响和痕迹,但却为近代法国资产阶级法学的成立提供了历史基础。1789年, 法国大革命的胜利以及稍后拿破仑统治时期各大法典的制定颁布,为法国近代法学的确立开辟了道路。在革命前夕,孟德斯鸠、卢梭以及罗伯斯比尔等思想家的法律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近代法国的法理学。19世纪中叶以后,艾斯曼(a.esmein,1848-1913)、狄骥(l.duguit,1859-1928)、马尔佩(r.c.malberg,1861-1935)等人的理论,奠定了近代法国资产阶级宪法学的基础。莱菲利埃尔(e.laferriere,1841-1901)、狄骥、贝泰勒米(h.berthelemy,1857-1943)以及奥利弗(m.hauriou,1856-1929)等学者的努力,在法国建立起了近代行政法学。而奥伯利(aubry,1803-1883)、劳(rau,1803-1877)、萨莱耶(r.saleilles,1855-1912)和惹尼(f.geny,1861-1956)等学者的成果,则确立起了法国近代系统发达的私法学体系。此外,早在16世纪,在法国就形成了一个职业的法律家集团。⑷1679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louis x ⅳ,1643-1715)下令在巴黎大学第一次开始以法语(代替以前的拉丁语)讲授法国法课程后,⑸法学教育迅速在法国各大学中普及。大革命胜利后,法国各大法典在大学中的讲授,进一步促进了近代职业法学家阶层的形成和壮大,并为法国法学的近代化创造了必需的条件。就德国而言,资产阶级革命虽然发生得比较晚,且具有妥协的特点,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即德国的统一)也迟至1871年才得以实现,但法学的近代化却在17世纪就已经开始。普芬道夫(s.pufendorf,1632-1694)、沃尔夫(c.wolff,1679-1754)等人的自然法理论,标志着近代法哲学思想开始在德国兴起。康德和黑格尔的法哲学理论,进一步为德国近代法理学和法治国家的确立提供了理论基础。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胡果(g.hugo,1764-1844)和萨维尼(f.c.von savigny,1779-1861),追随者普赫塔(g.f.puchta,1789-1846),以及耶林(r.von jhering,1818-1892)、祁克(o.p.von gierke,1841-1921)等学者的法哲学理论,进一步表明了近代德国法理学的博大精深。胡果的《实定法哲学之自然法》(1798年)和《潘德克顿》(1805年),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的体系》(全8卷,1840-1849),以及温德海得(r.windscheid,1817-1892)的《潘德克顿教科书》(全三卷,1862-1870),确立了近代德国民法学的基本体系。而盖尔伯(c.f.w.von gerber,1823-1891)的《德国国法体系纲要》(1865年)、拉邦德(p.laband,1831-1918)的《德意志帝国宪法论》(全三卷,1876-1882),以及奥托·迈尔(otto mayer,1848-1924)的《德国行政法》(全二卷,1895-1896),则分别确立了近代德国的宪法学和行政法学。而17至19世纪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等法学院的教育,以及1813至1814年海德堡大学民法教授蒂鲍特(j.thibaut,1772-1840)和萨维尼之间进行的关于编纂法典的争论,对近代德国法学的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与英、法、德等国这种自发的模式不同,近代美国、日本和中国等国家的法学近代化,则走上了一条移植、改造并日益本土化的道路。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由于与英国的同种同缘,以及社会性质的大体接近,英国法律和法学的移植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奠定美国近代法学基础的肯特(j.kent,1763-1847)和斯托里(j.story,1779-1845)的评注美国法的作品,⑹都是模仿英国法学家布莱克斯通的作品而成。从近代美国法学的内容来看,法哲学、行政法学、私法学和诉讼法学等,都受到了英国法学的巨大影响。同时,美国最早的一批职业法学家,或是在英国接受的法律教育,或是在美国自学布莱克斯通的著作而成长起来的。所以,美国法学的近代化,是在英国法学(从形式到内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当然,美国近代法学对英国法学的移植并不是无条件的,而是在吸收那些对美国有用的知识的基础上作了不少创新,如美国的宪法学(成文的宪法典、联邦制、三权分立、民主共和国的 总统制以及违宪审查制),几乎都是美国经验的总结和阐发。此外,美国法学院的教育体制和内容、判例教学法等,也都是美国人自己的创造。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前,在法学研究领域还是封建法学的一统天下。当时法学的主要形态是对幕府颁布的法律的解释以及中国传入的法典的注释,前者有《御成败式目荣意注》、《芦雪本御成败式目抄》等,后者有《明律国字解》、《大明律例译义》、《大明律例谚解》等。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开始大规模地移植西方的法律,从1880年至1899年,先后制定了《明治宪法》(1889年)、《治罪法》(1880年)、《裁判所构成法》(1890年)、《刑事诉讼法》(1890年)、《日本民法》(1898年)和《日本商法》(1899年)等。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对这些法典的注释学,如伊藤博文的《宪法义解》(1889年)、穗积八束的《宪法大意》和《行政法大意》(1896年)、上杉慎吉的《行政法原论》(1904年),村田保、织田纯一等人的《治罪法注释》(1880年),矶部四郎的《刑事诉讼法讲义》(全2卷,1890年)、金子源治的《刑事诉讼法注释》(全2卷,1891年),牧野英一的《刑法通义》(1907年)、大场茂马的《刑法总论》和《刑法分论》(1909年),梅谦次郎的《民法要义》(全5卷,1896-1900年)。并出现了一批与法典注释学相区别的法哲学、法史学以及国际法学作品。此外,自1877年日本创办帝国大学(东京大学的前身)以后,日本资产阶级型的法律教育也开始起步。从而为日本法学的近代化培养了必需的专业人才。⑺与日本的情况相似,中国的法学近代化也开始于向西方(包括日本)的学习、移植。如1864年,北京同文馆出版了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illiam martin)翻译的《万国公法》⑻,该书是中国近代第一本法学译著。1903年,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受命主持修订法律的工作。在此后的近十年中,沈家本会同中西,致力改革,陆续引进了西方的宪政、民商、刑事、诉讼等各个领域的立法,并通过开办法律学堂、聘请外国法学教授、组织翻译外国法学著作,推出了中国最早的一批近代型的法理学及部门法学作品,如《法学通论》(织田万著、刘崇佑译,1907年)、《宪法讲义》(美浓部达吉著、王运嘉等译,1907年)、《商法》(志田钾太郎著、陈汉第译,1907年)、《刑法总论》(牧野英一著、卢汝冀译,1906年)、《刑法各论》(袁秋廉编译,1907年)、《行政法》(上海作新社编,1903年)、《国际私法》(夏同和著,1905年)等。但是,由于当时的国情与日本的不同,如中国的商品经济不如日本发达、中国在政治上仍是清朝封建统治阶级掌握实权,而日本已是革新派当权,中国深受儒学正统思想束缚,且在对外学习方面不如日本那样积极,以及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使其上升为当时东方的强国,而中国因鸦片战争、甲午海战等的惨败以及戊戌变法的失败,已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加上中国在近代立法主体、立法目的、立法内容等各个方面与日本的差异,使中国走上了一条极为艰难的道路,法学近代化的任务在近代没有能够完成,而是拖至现代才在形式上初步实现了法学的近代化。⑼从以上回顾,我们可以看到,法学近代化实际上是两种模式:原生型和派生型,⑽前者有英、法、德等国,后者有美、日、中等国。而在后者之中,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美国,它虽是殖民地,但它的主体居民是宗主国的后裔,是同缘民族的殖民统治,它的近代化并无多大障碍。一种是日本,它虽受到西方兵舰、大炮的威胁、不得不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的条约,但它却是一个以主权国家的身份,积极主动地学习西方,励精图治,改革内部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并在短时间内迅速地实现了法学的近代化。第三种是中国。它的情况既与美国不同,也与日本相区别,所以法学近代化的道路更加特殊。⑾从上述法学近代化的模式中,我们可以抽象、概括出法学近代化的内涵及其一些基本标志。第一,必须形成近代资产阶级的法学世界观。这一世界观,在各个法学家或法学流派的作品中的表述虽然不尽相同,但在如下一些方面,则是一致的:1.法律的渊源或是人类的理性(自然法),或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制定法),它是社会正义的体现;2.人的天赋的自然权利不可剥夺;3.国家或政府是人们之间通过协商、订立契约的产物。因此,国家或政府如果不能保护人民,人民就有权推翻它;4.必须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哪里没有法治,“哪里就肯定不再有政府存在⑿”;5.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具有神圣性,但它不能侵犯公民的生命和财产;6.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7.法律制定后必须坚决执行;8.法律面前人人平等;9.法律与自由相联系,没有法律,也就没有自由;10.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因此,必须用权力或法律来制约权力。这些对法的基本观念,逐步深入近代社会之中,成为一种法学的世界观(法学观),它决定了法学近代化的基础和方向。正是在这种法学世界观的指导下,资产阶级提出了宪法上的权力分立,国民主权,代议制,公民权利保护;行政法上的依法行政,对国民的救济和补偿;民法上的民事权利人人平?龋接胁撇袷ゲ豢汕址福踉甲杂桑恍谭ㄉ系淖镄谭ǘㄖ饕澹ú凰菁凹韧镄滔嗍视γ谭5娜说乐饕澹凰咚戏ㄉ系奈拮锿贫ǎ贡缰饕澹笔氯酥饕澹还史ㄉ系墓抑魅ǎq笞杂桑蕴概蟹绞浇饩龉收耍晕勒秸钦宓模秸械娜说乐饕宓纫幌盗凶什准斗ㄖ圃颍佣狗ㄑу姆⒄狗⑸嘶贝木薇洹?/p> 第二,产生了系统发达的法律注释法。法学作为一种学术形态,其重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注释学,这是区别于哲学、文学、美学、经济学等其他人文科学的重要特点。法律注释学虽然早在古代即已产生,如古代罗马的私法注释学、古代中国的刑法注释学等,即使在没有法典的中世纪英国,也产生了法律注释学即判例法注释学。但近代法律注释学不仅在规模和门类上远远超过古代和中世纪社会,而且其性质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古代中世纪的法律注释学阐述的是奴隶主阶级(罗马)、封建主阶级(中、英、日等)的世界观、法权要求和法律的基本原则,而近代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阐述的则是资本主义的法权要求和法律原则。而且在古代和中世纪,法律注释学或者依附于神学(西方),或者依附于经学(中国),而近代法律注释学则从神学或经学的体系中解放了出来,并具有了规范化、技术化和科学化的特征。这一点,是近代资产阶级法律注释学与古代、中世纪法律注释学的最大区别,也是法学近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第三,出现了使法学成为一门发达的科学形态所必需的基础法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法哲学、法社会学、法律史学和比较法学。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的学问,当其仅仅局限于探讨什么是法等关于法律自身问题以及注释法律(判例)条文的程度时,它还处在前科学状态,只有当它对法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法律与哲学、道德,法律与社会以及各国各民族法律之间的异同等一系列理论问题展开全方位研究时,法学才开始成为一门具有近代特色的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当然,法学与其他科学一样,其发展永无止境。现代以来,随着人们对法律与心理、法律与文化、法律与经济等问题研究的深化,又形成了法律心理学、法律文化学、法经济学等新兴的理论学科,从而进一步丰富、充实、完善了法学的内涵。第四,形成了门类齐全、系统发达的各个部门法学。部门法学的概念,严格说来,是近代以后的事情。因为,在古代和中世纪,比如在罗马和中国,事实上还未达到按照各部门分门别类研究的水平。当时,在罗马,除了私法学,还没有形成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私法学在人们的眼中就是法学。在中国,情况刚好相反,只有刑法学是比较发达的,在人们的观念中,法学指的就是刑法(注释)学。对法的研究的分工日益细密,门类逐步齐全,是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占据主导地位,近代国家机器的成熟发达相联系的。此时,不仅民法学和刑法学更为系统、发达,而且也进一步产生出了宪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部门法学学科。各个部门法学之间也具有了相对独立性。部门法学的产生和发达,则是法学近代化的一个必然趋势。第五,形成了职业的法学家阶层。职业的法学家阶层在古代即已存在。如在罗马,就曾有过数以百计的法学家群体。但近代形成的法学家,一是由于司法独立、法官终身制(1701年由英国所确立),因而法学家具有前所未有的独立性,这与罗马时代法学家或依附于神职,或依附于皇帝是不同的。二是职业法学家阶层的形成在古代是个别现象(只有罗马国家有),而在近代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三是古代法学家一般都是多面手,即他们研究的领域涉及当时法律现象的整体,涉及各个领域。而近代以后,随着部门法的出现,法学分科的日益细密,法学家的职业也越来越专门化,除了仍有许多法学上的“通才”之外,法学专才(如法哲学家、宪法学家、民法学家、刑法学家等)也越来越多,这与法学的进步是相联系的。四是由于近代科学技术的巨大发展,以及其他人文科学的勃兴,近代职业法学家所能借助的研究手段、研究方法,也比古代法学家更为丰富、更加系统。第六、普及了大学法学院教育。在古代和中世 纪,法学教育是不发达的。当时的教育或局限于家庭式、私塾式(中国),或仅仅限于行业内部的学徒式(英国),即使象古代罗马那样建立起了法律学校,其规模也是十分有限的。而近代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后,在中世纪欧洲大陆法学教育的基础上,开始普及了大学法学教育,英国的牛津、剑桥、伦敦等大学,法国的巴黎、奥尔良、蒙培利埃等大学,德国的海德堡、马尔堡、慕尼黑、柏林等大学,美国的哈佛、耶鲁、弗吉尼亚、宾夕法尼亚、哥伦比亚、马里兰等大学,日本的东京、京都、早稻田等大学都成为近代培养法学家的著名摇篮。即使象中国这种近代落后的国家,在20世纪初叶也纷纷兴办近代式的大规模的法学教育。⒀大学法学教育的普及,不仅是法学近代化的必要条件之一,而且也是法学进一步发展、进化的基础。诚如美国学者伯尔曼将大学对西方法律科学形成(法学近代化)的影响归纳为九个方面:1.大学帮助西方法律科学成就了一种跨国家的特征;2.大学使法律本身具有了一种超国家的术语和方法;3.大学中讲授法律的方法,为消除各种法律渊源之间的矛盾、协调各种法律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4.大学提高了学者在塑造法律中的作用;5.法律由于受到大学其他学科的影响,因而拓宽了研究的领域;6.法学教育的发展,使法律从其他学科如修辞学、政治学等中分立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7.在大学讲授法律的结果,导致了依据一般真理对法律作出批评和估价;8.大学使法律制度概念化、系统化,使其成为融合的知识体系,成为一门科学;9.大学产生了一个职业的法学家阶层。⒁三从上述各国法学近代化的过程以及标志中我们可以看到,不仅原生性国家,如英国、法国和德国,即使是派生性国家,如美国、日本和中国等的法学近代化,也都是与当时商品经济的巨大发展,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相联系的。详细考察各国近代商品经济的产生、发展和壮大的历史,不是本文的主题,这里仅需指出,由于中世纪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使各国的法律获得了巨大的进步,从而为法学近代化提供了最坚实的基础。前述英国近代大法官曼斯菲尔德、法学家布莱克斯通的作品,19世纪法国的私法注释学派,以及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的体系》等,都是试图对当时的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以后,社会上出现的诸多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关系,以及各种立法的现状作出的理论反映。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在派生性国家(如日本、中国等),法学近代化的过程有时往往与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步进行,有时甚至比它还要早。然而,这并不改变法学近代化受近代商品经济发展制约这一基本规律。因为,在这些国家,在商品经济起步时,英、法、德等国的法学已经或即将完成近代化。因此,它们可以将外国现成的法学近代化成果移植进来,马上适用于正在形成发展着的商品经济。但是,这些近代化的法学知识的进一步发展,或在本国扎下根,则有赖于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否则,这些已移入的法学成果也会因商品经济的落后而趋于衰落,或不能扎下根而无法生存,日本用法律摧毁封建制度、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成功事例⒂,已经从正面说明了这一点。这是法学近代化的第一个规律。各个国家法学近代化的进程,与各个国家的政治解放运动、民族国家的建立相联系。在英国,从17世纪初开始的新贵族和市民阶级与国王之间的紧张对立、斗争,导致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并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近代的法律。从革命爆发前夕的《权利请愿书》(1628年),革命中的《人身保护法》(1669年),到革命胜利后的《权利法案》(1689年)、《王位继承法》(1701年),宣告了一系列资产阶级的法制原则,从而为资产阶级全面改革封建的普通法和衡平法创造了条件。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英国的法学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法国和德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发生时间、彻底程度虽很不一样,但两国的法律和法学近代化的最终确立,也都分别是在其资产阶级革命或改革成功、近代民族国家建立后完成的。在美国,1776年独立战争的胜利,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不仅使美国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使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而且美国的一切政治改革(或称“政治实验”),如联邦制、总统制、三权分立、公民权利保障等,也均从此时开始。而这些,又要求法和法学为其服务,要求法和法学的近代化。在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结束了260多年的封建保守的幕府统治,开始了全方位的学习西方、改革国政的进程。虽然,?毡镜淖什准陡锩懿怀沟祝髦挝潞螅毡菊囊幌盗姓胃母铮绶⒉肌巴跽垂拧壁椤⒎铣饨ㄖ醒胝桓耐持危?86 7年12月),宣布“版籍奉还”、废藩置县、铲除地方封建割据势力(1871年),废除封建性质的太政官制,改行内阁制(1885年)等,以及各大近代法典的制定,使日本实实在在地向西方列强靠拢,法学近代化也在这一过程中得以完成。中国的情况要特殊一点,但法和法学的变革也与近代一系列的革命和改革事件息息相关,戊戌变法、向国外派遣留学生、建立同文馆和江南制造局的编译馆、沈家本的立法改革、辛亥革命、中华民国的建立、北洋军阀的统治、国民党政府的建立以及其后的比较系统的法典编纂,等等,均对中国法学的近代化以及其命运发生了重大的影响,并制约了中国法学近代化的进程。近代西方科学文化的巨大进步,为法学近代化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自然科学的崛起,如哥白尼(coparnicus,1473-1543)的“日心说”,布鲁诺(bruno,1548-1600)的“宇宙无限说”,伽利略(galilei,1564-1642)的“物体落地定律”,牛顿(newton,1642-1727)的“万有引力定律”,以及达尔文(darwin,1809-1882)的“物种起源”和“进化论”,推翻了千百年来神学对宇宙、人类社会以及人本身的?馐停谷死嗟氖澜绻鄯⑸烁拘缘淖洹=苎у牡缗喔˙acon,1561-1626)的唯物主义、归纳方法和知识论,笛卡尔(descartes,1596-1650)的唯理论、演绎方法,洛克的政治哲学,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康德对旧哲学的批判精神,黑格尔关于否定之否定的事物辩证发展规律和逻辑学方法,以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等,为近代社会科学的形成提供了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17世纪以后西方历史学的巨大成就,如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的对世界历史的整体研究立场和比较研究方法,维柯(vico,1668-1744)的关于世界的发展具有共同规律的学说,孔多塞(condoroet,1743-1794)提出的人类依据知识的进步所发展的时期划分理论,兰克(ranke,1795-1886)的历史应当“展现历史的真情”的历史观念等,为近代社会科学提供了历史基础。而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文学巨作的不断面世,如莎士比亚(shakespeare,1564-1616)的《哈姆雷特》,卢梭的《忏悔录》,歌德(goethe,1749-1832)的《浮士德》,拜伦(byron,1788-1824)的《唐璜》,司汤达(stendhal,1783-1842)的《红与黑》,以及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等,突出了对人性的深刻剖析,以及对人的尊重。所有这一切,都为近代法学的形成,如法学世界观的产生,对人的权利尊重之法的精神的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法的人道主义思想的普及,以及法哲学、法史学、法社会学等基础法学和各部门法学学科的产生创造了不可缺少的条件。这是法学近代化的第三个规律。法学近代化以法律的近代化为前提条件,并与之相辅相成。在法国,如果没有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制定颁布,就不会形成19世纪法国私法学。而19世纪法国私法学的发展与繁荣,又为《法国民法典》的修改、进步,并不断适应近代社会,保持其持续的生命力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样,近代法国的宪法学、刑法学、商法学、诉讼法学也都如此。在日本,近代法学的各个学科,也都是以各个部门法的发达与完善为基础的。在英美两国,虽然近代以后没有制定系统完善的成文法典(美国有例外,即有成文宪法),但法学近代化以法(律)的近代化为前提的规律并未改变。因为无数带有近代色彩的判例,或者古老的判例中所包含着的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原则,为法学的近代化提供了充分的养料。这里,德国的情况要特殊一点。应该承认,19世纪德国的法学是走在世界最前列的。尤其是以胡果、萨维尼、普赫塔、温德海得为代表的“潘德克顿法学”(pandektenwissenschaft),奠定了近代资本主义民法学的基础。然而,德国的民商法典迟至1900年才施行。换言之,萨维尼等德国法学家是在没有本国的成文民事立法的基础上为世界贡献了一个系统发达的民法学体系的。这似乎违背了法学的发达以立法的发达为前提的规律。其实不然,因为德国法学家在创建近代民法学时,虽然没有本国的民法典,但他们有法国的民法典,有罗马的国法大全。前者一公布施行,就对德国发生了巨大影响。⒃而后者自13世纪后,就一直对德国发生着持续的、全方位的影响。⒄因此,德国的例子,并不能推翻法学的近代化必须以法律的近代化为前提的规律,而且从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法具有跨时间、跨空间移植(“普适”)属性 的又一个例证。最后,法学近代化也是法学发展演变的必然结果。第一,法学近代化与本国的法律文化传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从以上各主要国家法学近代化的过程中可以看到,英国近代法学是英国中世纪法学的必然延伸,法国近代法学曾经相当程度地吸收了中世纪法国习惯法学的诸项成果,德国近代法学将历史上的日耳曼法学作为其基础之一,日本的情况也一样,封建时代法学的许多原则和观念被包容在近代法学之中。因此,法学的历史,如同一根一环扣一环的链条,法学近代化仅仅是这根链条中的一环,只是这一环的光彩特别夺目而已。第二,法学近代化也是充分吸收外来法学成就的结果。派生性的国家就不用说了,即使是原生性的国家也是如此。法国的近代法学曾深受罗马法学和教会法学的影响。德国的近代法学除受罗马法学、教会法学的影响之外,还深受法国法学的影响。即使是所谓土生土长的英国近代法学,也程度不同地受到了古代罗马法学和近代法国法学的影响。如成为科克和布莱克斯通作品之基础的格兰威尔和布雷克顿的著作,就曾深受罗马法的影响;而近代英语法律概念中所夹杂着大量的法语词汇,更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⒅第三,在法学近代化过程中,任何一项法学成果,只要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就会不受国家、民族、意识形态的影响而被吸收、采纳。比如,罪刑法定主义,是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beccaria,1738-1794)提出的一项近代刑法学的重要原则。⒆由于其反映了法学发展的基本规律,迅速为法国、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所吸收,并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纳,⒇即使是意识形态与西方国家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中国,也在最近通过的新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其他,如近代德国法学家提出的“法人”(juristische person)、“法律行为”(rochtsgeschaft)等理论,也都被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及社会主义各个国家的民法学所吸收。第四,法学的发展,比法的发展具有更多的、更深厚的人性基础,以及“普适”成分。比如,就法律而言,虽然其优秀者、具有普遍性质者,可以为其他国家和民族所吸收,具有全人类性,但法律中的民族色彩、国家色彩以及意识形态色彩还比较强,因此它的普遍性和全人类性还比较弱,实施起来会有种种障碍。而法学作为一种学术,作为一门科学,它比法律更为抽象,更加具有形而上的色彩,更为超脱(当然,法学也具有阶级性),因而也更具普遍性和全人类性。比如,就三权分立而言,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可能会因为国家性质、民族传统、政治体制的差异以及意识形态的不同而未必被大家所采纳。但是,关于三权分立的学问,即关于权力的分立与制约,以及权力之间互相监督,以防止其腐败的理论,则可以为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至少这一法学成果可以在别的国度中得到介绍、研究。此外,如联邦制、违宪审查制、信托制、物权分类原则,以及宣告死亡的制度等,都未必能为各个国家都接受,成为同一个模式,但关于这些制度和原则的理论、学说,则可以写入各个国家的宪法学和民法学的教科书之中,成为全人类的一笔共同的法学财富。注:⑴在英文中,“近代”一词是用modern来表示的,但modern这个词,并不象中文中“近代”一词那么狭窄,它除了表示近代以外,还表示“现代”(如 modern dance,“现代舞”)乃至“当代”(如 modern-day china,“当代中国”),即它是指与古代、中世纪相对的,自中世纪结束直至现在的一长段时间。在日语中情况也一样,日文“近代”一词,既可翻译为“近代”,也可以译为“现代”。⑵严格地说,“近代指资本主义时代”这一说法也是不准确的,因为事实上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仍处在资本主义时代,所以它也贯穿了我们观念中的近代、现代和当代。⑶sir w.holdsworth,a history of english law,vo1.5,pp.489-490.third edition,third impression,london,1978。⑷(德)茨威格特、h.克茨著,潘汉典等译《比较法总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50页。⑸沈宗灵著《比较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54页。⑹前者的主要著作为:comment aries on american law,4vols,1826-1830,后者的作品主要有: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s,1833;commentaries on the confilict of laws,1834;commentaries on epuity jurisprudence,1836。⑺日本没有和英国的法律学院(inns of court)相类似的法律教育机构,近代法学人才除少量是在欧美受的教育之外,主要是在大学法学部接受的教育。⑻该书原书名为elements of intemational law,作者系美国著名国际法学家惠顿(h.wheaton,1785-1848),1835年在美国出版。⑼关于中国法学的近代化问题,笔者已有专论述及,故这里不予展开(参阅拙文《中国古代法学的死亡与再生》,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2期)。⑽有的学者将前者说成“内源的现代化”(modernization form within),后者为“外源或外诱的现代化”(modernization form without),我认为内涵是一致的。只是他们将美国也列为内源的现代化国家。参阅吕世伦、姚建宗:《略论法制现代化的概念、模式和类型》,载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编《法制现代化研究》(一),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3-14页。⑾在派生型法学近代化的国家中,还有一个非常典型的国家就是印度。它的情况既区别于中国又区别于日本,因为它已完全沦为英国的殖民地,但它又与美国不同,因为美国与宗主国英国具有同种同缘的关系,而印度与英国并无什么各族和血缘上的联系,因此,印度的法学近代化是又一种类型。可惜的是我们对印度法学近代化的情况所知甚少,尚无法对其作出一个比较完整的描述。⑿洛克著《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32页。⒀据汤能松等著《探索的轨迹——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略》(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20-135页)一书的记载,从1895年10月天津中西学堂首开法律教育课程之后,至1909年,中国先后兴办了47所法政学堂,涉及省份达20多个,1909年一年法政学堂在校学生达12282名。⒁[美]伯尔曼(j.berman)著,贺卫方、高鸿钧、张志铭、夏勇译《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95-198页。⒂如1868年设立商法司,规定允许股的买卖自由,1869年,颁布法令废除了藩与藩之间的关税壁垒,打通了国内市场,并允许普通百姓拥有大型船舶从事航运业;1871年,废除了对利息的限制;同年,改革封建等级制度,宣布贵族与平民地位平等,并通过赎买政策,使封建贵族投资工矿企业;1872年,废除了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允许一切人自由买卖土地;同年,建立了国家银行,1874年,颁布股份交易条例;1876年,颁布公司条例,1880年,又颁布了一系列的保险条例。所有这一切,都为1898年民法典和1899年商法典的实施准备了条件。⒃《法国民法典》于1804年自动在德国莱茵河西岸地区(当时为法国领土)生效,1806年后又向莱茵河以东地区扩展。拿破仑下台后,这种扩展虽然受到遏制,但一直到1900年《德国民法典》施行,《法国民法典》在德国的莱茵和巴登地区始终生效并受到法院的维护。参阅前引(德)k·茨威格特、h·克茨著《比较法总论》,第190-191页。⒄西方学者一般认为,在西欧各个国家之中,德国是继受罗马法最彻底、最全面的国家。⒅这些词汇中,有些是中世纪时留下的,因为当时英国上层社会使用的是法语,但有些是近代以后传入英国的,如droit international(国际法)、droit administratif(行政法)、benefce dcdiscussion(要求先向主债务人追索债务的权利)等。⒆“每 个公民都应当有权做一切不违背法律的事情,除了其行为本身可能造成的后果外,不用担心会遇到其他麻烦。……这是一项神圣的信条,舍此就不会有一个合理的社会”(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69页)。⒇1972年,英国上议院在“克努勒股份有限公司诉检察长”一案中,否定了法院创制罪名的权力,从而肯定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一法制原则。参阅(英)鲁瞿珀特·克罗斯、菲利普·a·琼斯著,赵秉志等译《英国刑法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