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治范文10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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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

安全整治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发现并消除一批“三合一”火灾隐患,实现火灾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廖卷清副市长任组长的*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市支队。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设立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地区要抽调人员成立综合整治机构,在综合整治工作组的领导下,谋划、指导、督促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彻底清查和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使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切实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在*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存量“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在现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重点区域:*县钱清镇、杨汛桥镇、轻纺城市场,诸暨市草塔镇、大唐镇、直埠镇、枫桥镇、暨阳街道,上虞市汤浦镇,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新昌县城关镇,越城区皋埠镇、东湖镇,镜湖新区东浦镇等块状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整治重点区域。

(三)整治重点行业:服装、制鞋、袜业、箱包、轻纺、化纤、印刷、绢丝领带、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五、工作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要坚持“总体铲除、疏堵并举”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场所中搬迁出来,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和《*市“三合一”建筑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应用标准》的规定,进行就地改造,落实多种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如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简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引导企业生产活动向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集中,并建设独立的员工公寓或利用现在建筑改造成员工宿舍,统一安排企业员工住宿。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不得用于从事生产、储存活动。要通过开展巡查、区域联防等措施,严密监控,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综合执法。公安、安监、建设、规划、国土、工商、房产管理、城管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定期研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分布状况及火灾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并组织实施;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消防隐患,健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安监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合一”场所,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形成“三合一”问题的,规划、建设、国土、城管等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对违法违章搭建的“三合一”建筑,要依法予以拆除。

(三)强化源头控制。公安、发展改革、安监、建设、规划、国土、工商、房产管理、城管、消防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中,要严格把关,并建立信息交流制度,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在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中,相关生活配套设施要与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要督促一定规模的企业配套建设员工宿舍;对涉及易产生“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相关事项的审批,要加强建筑性质和使用功能布局的监管。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快“三合一”场所相对集中区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步伐,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强化动态监管。“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域的动态监管要实施网格化管理,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管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和组成人员,制定网格检查工作职责和网格考核标准,开展每月一次综合性检查,形成检查记录,报告检查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上旬)。建立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工作分工、工作进程和工作要求,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召开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自上而下统一思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在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综合整治的时间、范围、标准、要求和举报电话。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11月至12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检查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主力军作用;检查要填写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及时汇总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排查结束后,综合整治工作组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确定整改意见、措施和工作重点。根据排查情况对综合整治方案进行调整,对新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人。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1月至11月)。综合整治工作组建立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指导。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钉子户,没有整改条件的场所及其他违法违章场所,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联合执法,该停的停、该拆的拆,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程,交流工作经验,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组织所有整治对象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通过他们对员工实施教育,着力提高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验收巩固阶段(*年12月)。制定验收细则,明确验收步骤、内容及要求。组织人员逐家进行验收。认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重点乡镇(街道)明确或成立监管部门(机构),落实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三合一”场所的控制和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安全整治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同时,针对问题、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强化整治,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以严厉查处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问题为重点,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和规范小作坊为重点,有效提高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为重点,有效提高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严厉打击购进、使用、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原料、违规从事餐饮加工行为为重点,有效提高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卫生水平;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为重点,有效提高猪肉等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突出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为重点,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控,积极推进市场准入制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

(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强化例行监测制度。健全政府监测、产地企业自检、社会商检“三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制度和检验检测制度。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深入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专项监测工作,建立定点、定期检测和信息制度,严格检测程序,加强规范管理。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控,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深入开展对农产品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抓好种子、种苗、肥料、农药(鼠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产品专项整治。

(四)全面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推广“公司 基地 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良好农业规范(gap)的实施力度,加快形成农业标准制定、推广、监测规范化和系统化管理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做好农产品认证和追溯工作。开展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开展产地编码试点,建立可追溯性标识和记录,强化溯源管理,引导基地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六)深入开展“两打”活动。坚决打击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黑窝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七)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将小企业、小作坊纳入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指导中小企业通过规范质量标准、规范管理模式、规范生产工艺、规范原料把关、规范出厂检验,提高产品质量。

(八)加强区域性整治。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集中的区域,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要集中开展整治,消除突出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

(九)完善重点食品抽查制度。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对植物油、米、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豆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品等重点品种要强化日常巡查、专项抽查、专项整治等监管措施,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对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

(十)加强食品原料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提高备案的覆盖率、准确性,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强化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监管措施。

(十一)完善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实施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强化无证查处。逐步对存在致病菌、化学性污染、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高风险食品,加大召回力度。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实施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十二)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家禽等的定点屠宰工作。完善我县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清理压缩小规模、低档次、低产能场点。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关闭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加工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十三)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开展对仿冒、伪造、冒用质量安全标志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四)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食品经营主体实行特别标注,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

(十五)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加大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推进食品质量分类管理,重点针对近年来检查检验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和节日食品、高风险食品,强化日常监测、快速检测和强制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

(十六)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加大12315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的力度,充分发挥村所挂钩和12315投诉举报系统的作用,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发挥“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加强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实现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与群众参与的有机结合。

(十七)继续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指导部分企业参加全国绿色市场认证、争创省级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省现代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十八)继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餐饮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粮、油、米、面的索证管理和餐(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加强高、中考期间饮食卫生安全监管,定期食品卫生预警信息。

(十九)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无qs标志食品、餐饮具和食品容器使用前不消毒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等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饮食大排挡整治工作力度,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及学生小饭桌的卫生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严肃查处食物中毒违法事件。

七、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十)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加强对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前店后坊食品经营户的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脱节。实施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

(二十一)严打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二十二)提高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开展农村集体宴席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推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深入。发挥乡镇食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构筑农村食品安全防范网络。

(二十三)加强农村食品流通及监管网络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继续开展农村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

(二十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探索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十五)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县乡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表彰,强化食品安全负总责意识。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与检测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

(二十六)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把关、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本乡镇、本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量化指标,加强领导,落到实处。要借助计算机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食品安全信息与预警平台建设,建立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

(二十七)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单”。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八)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察、联系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办。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推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

(二十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评估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绩效评价机制。各乡镇、各有关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区域食品安全隐患的调研、抽检和评估,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通过实施整治绩效评价,确保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九、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整治范文篇3

积极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经过一年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2011年是省政府确定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公司的平安生产状况有了根本的好转,取得了一定成果,消除平安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促进了公司平安生产工作平稳发展,为员工创造了较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现就今年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概况

现有员工两千余名,公司是一个集采选还原铁粉于一体的企业。总资产4.4亿元,辖三个矿区,矿石储量4876万吨,下辖6个分公司和一个合资企业。现已形成“铁矿石—精矿粉—超纯矿粉—海绵铁—一次粉—二次粉”和“精矿粉—超纯矿粉—超纯超细矿粉—橡塑同性粉—橡塑异性粉—磁性资料—橡塑资料制品”两大产业链条。主要产品有:铁精矿粉、还原铁粉、橡塑磁粉等共三大系列十余个品种。

两项合计共上缴17014万元,为全县利税大户。2011年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了工作总体思路:模拟市场学邯钢,适应市场求生存,确保平安增效益,提升质量占市场”从2月份起我公司一、二、四分公司矿山和尾矿库相继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市、县安监部门复工复产验收,陆续开工恢复生产。1-11月份我公司生产原矿47万吨,生产精矿粉18万吨。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精矿粉销售价格大幅度下跌,矿粉市场低迷,公司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但在平安投入上仍未打折扣,1-11月份共投入平安费用715万元,2010年全公司生产精矿粉29.9万吨,上缴税金11672万元,上缴费用5342万元。为平安生产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平安生产基本情况

总经理任主任其它领导为副主任,有关部室及各分公司经理为成员,职责明确,分工明细。各分公司成立相应的平安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下设平安科,平安科下设平安组,从上到下形成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公司健全了各级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了平安生产委员会。

11年我以建设平安规范化为目标,公司始终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平安生产方针。以平安教育培训为手段,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措施,以隐患排查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平安生产基础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狠抓责任追究,形成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全过程预防的平安生产管理体系。

三、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公司认真贯彻2011年省政府确定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年”积极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依照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今年以来。积极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专项整治工作的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司平安生产的平稳进行,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安排、发动、宣传阶段

1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公司专门成立了以总经理李广健为组长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市、县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11年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全公司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方案周密、职责分明,制定了专项整治的范围、检查内容、整治方式和步骤。各单位各部门依照各自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组成员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认真开展好本单位范围内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2宣传动员提高认识

公司于2月28日,为做好公司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动员工作。召开全公司车间主任以上领导动员大会,并不定时对各单位的宣传动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各单位积极响应公司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动员会逐级传达,并周密安排和布置。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板报、标语、报纸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使全体职工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格局,使所有干部职工都积极参与到本次专项整治的活动中来。

3安排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的方式明确规定为:依照“分公司自查自改,根据公司“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总公司全面跟踪督查”方式,各分公司先以班组、车间自查,平安科全面排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分工对各分公司矿山、尾矿库全面跟踪督查。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法和重点都做了明确具体的安排和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

时间为一个月(2月)第一阶段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

时间为两个月(3-4月)第二阶段自查自整和排查摸底.

时间为六个月(5-10月)第三阶段分类整治.

时间为两个月(11-12月)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

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着重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排查整治:根据非煤矿山的平安生产特点和公司平安生产实际情况。

1井下采掘作业中的工程质量、通风、现场险情、爆破作业。

2提升运输中的防坠设施、平安维护装置、一坡三挡、钢丝绳、设备检测、日常维护颐养及检查记录。

3局部通风中的局扇位置、风筒漏风、挂置不规范、循环风流。

作业顺序不标准、顶板检查不到位。4采场管理不规范。

5重点设备平安防护措施、设备维修颐养、运行记录不健全。

6民爆管理中领取、使用、登记、临时贮存、清退。

7井下防排水、防火。

8矿山排碴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平安防护措施。

9尾矿库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贮存情况。

2自查自整和排查摸底阶段

1深入现场摸底排查

对所到之处都一一进行仔细全面的隐患排查,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亲自带领平安、生产、技术人员深入一至四分公司井下和地面、选场车间、尾矿库等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依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平安生产排查,根据排查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平安检查,不放过每个工作面和每个工作环节。公司机关部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排查和督促分公司平安生产专项工作,确保了每个生产单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不留安全隐患。

2认真整改消除隐患

公司领导和部室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41次,通过两个月的自查摸底整改。共排查整改各类平安隐患116项。对一般性事故隐患,现场责令生产单位负责人,当场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实行“三定”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检查人员当场下达局部停产通知书三份,限期进行整改。所查隐患全部达到整改,平安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平安专项整治工作。

3专项督查分类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分类整治工作,依照公司制定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公司部室和各分公司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分类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检查、整治。主要是对民爆管理使用、矿井通风、掘进面通风管理、电气设备、提升运输、采掘、回收、防火排水及尾矿库等进行分类专项检查整治,复查已整改的隐患情况和对存在平安隐患进行整治。

防止隐患反弹,5-10月份各分公司对前一阶段的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和平安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复查和排查。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重新整治。公司相关部室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单位进行了分类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指导整改。

分别为矿井通风64处、民爆管理29处、采矿57处、电气设备36处、提升运送20处、尾矿库24处、其他26处。一般问题现场进行了整改,分类整治阶段公司组织有关部室进行分类平安检查整治。共查出各类平安隐患256处。对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都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共制定整改方案24个,经复查现已全部落实完成整改。

并对省市县联动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督促整改,10月份公司对生产单位分类专项平安检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检查。确保分类专项整治取得的效果得到巩固,保证了公司的平安生产。

4回头看”再检查

巩固前三阶段整治的基础上,11-12月份开展的第四阶段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中。继续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平安隐患整改措施,共排查整改57处。通过第四阶段的再检查,巩固了今年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为企业今后的平安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安全整治范文篇4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市消防安委会《20*年度全市消防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迎奥运、除隐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4月10起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就做好消防平安创建和消防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学校消防平安创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规划,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学校消防平安创建工作。要根据创建验收标准和《*市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要求,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一是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职责,二是加强消防管理人员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三是配齐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标识、示意图,重点部位设置防火警示标识,规范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管理;四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五是定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力争达到消防平安创建先进单位的管理水平。

二、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全市教育系统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要按照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学校各部门,各部位的消防设施配备、通道及标识警示配置、责任人及相应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所辖学校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监督学校消除安全隐患。消防主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整改。

三、加强领导,确保消防平安创建活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落实相关措施。一是严格标准,责任到人,要将活动的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排出工作日程,定期落实完成情况;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让全体师生了解和掌握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利用宣传安全教育宣传专栏、校园网、广播等形式,宣传活动的动态,并及时向新闻部门提供活动相关内容的报道;三是加强督导,畅通信息。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整个活动的督导检查,通报活动进展情况。自4月起至11月活动结束,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各学校定期上报市教育局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创建工作和专项检查整治情况。先进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

安全整治范文篇5

一、总体要求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产品质量方面: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凯时k66会员登录的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食品安全方面: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通过依法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大案要案,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关停一批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厂点,吊销(撤销)一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的证照(资格),曝光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把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投入品放心区,基本解决初级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种植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氯霉素”等违禁药物问题,农兽药残留监测检出率明显下降;基本杜绝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初步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底,全省市(州)以上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省农业厅牵头)

(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产品质量: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食品安全: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建立农村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限区域销售小作坊食品,取缔灭菌乳等17种高风险食品无证生产企业,基本遏止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基本解决滥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超标使用色素等问题。到今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省质监局牵头)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对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完善食品交易和退出机制;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票制度;完善食品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入场审查,以及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等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突出整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食品销售违法行为;对售假问题严重的市场,抓住运输、仓储、保管、销售等4个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到今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省工商局牵头)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省卫生厅牵头)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做好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督促企业自觉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启动普通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完成特殊药品经营行为监管,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坚决查处以消费者、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等违法广告,逐步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核查,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督抽验,重点抽查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猪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未佩戴耳标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验(疫)证明的猪肉不准进入市场、超市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验(疫)或检验(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到今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省畜牧食品局牵头)

(七)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检查是否符合备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兽药、添加剂和从非备案种植养殖基地收购原料问题,对存在违规问题的种植养殖基地,吊销其备案资格。全面清查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卫生注册登记资格。严厉打击出口食品逃检行为,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制止买卖单证、瞒报、调换、夹带食品等非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的走私行为,对非法进口的一律退货或销毁。加强对边境贸易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标准进行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进出口。到今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

三、工作重点

突出重点产品。食品安全产品:大米、面粉及制品、畜(禽)产品、肉制品、调味品、灭菌乳、巴氏杀菌乳、婴幼儿配方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冷冻饮品、葡萄酒、白酒(液态)、啤酒、方便面、饼干17种。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10类。其它重点产品:药品、农药、蔬菜、饲料、农业投入品等。

突出重点单位。包括蔬菜种植基地、规模畜(禽)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食品交易市场及经营门店、小餐馆、小摊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

突出重点地区。包括农村、城乡结合部、街道社区出租房等制假售假、无证生产,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产品生产比较集中、门类比较多的**市、眉山市、德阳市、绵阳市、达州市、内江市等区域。

突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黑窝点;依法查处农药及残留、兽药及残留等违禁药物滥用、超标现象;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动;严厉查处餐饮环节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猪(牛、羊)肉、注水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以及销售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进口和走私行为。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政府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安排部署重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各市(州)、县(市、区)、重点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本地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加强评议和考核;根据本地区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确定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和重点内容以及整治目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监管部门的基础建设和装备建设,保障扩大对食品及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和频次所需经费,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落实责任,协同作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质监、农业、畜牧、工商、卫生、商务、粮食、出入境检验检疫、药监、公安、食品工业协会等单位,特别是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兵把口、履责到位。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督查通报制度、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联合执法。省政府将于9月初组织10个联合执法检查组(附件1),统一部署、统一时间、集中力量,分赴各地,重拳出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打击局面。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售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的有效衔接,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地方封锁,坚决打击商业贿赂、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

(三)源头把关,完善标准。为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关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作备忘录》,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大力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组织制订一批急需的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标准,清理淘汰一批落后标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各地也要围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和特色食品,以及针对当地突出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制订一批地方标准(规程)。要建立健全存储、运输、批发、销售等环节经营管理规范及屠宰加工行业标准。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订具有竞争力、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的企业标准。将采用先进标准的企业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保护企业,帮助企业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区(场)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四)创新机制,综合治理。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积极探索治本之策。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通过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实施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坚决遏止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尽快形成对安全类产品全过程监控机制。要及时公布制假售假失信企业“黑名单”并探索与金融部门联网,限制不法企业和有关经营者的信贷。要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生产要素和消费资源向优质企业聚集,从而达到规范整治的目的。

(五)沟通信息,加强宣传。要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专项整治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两周要将行动进展情况、查办大案要案情况报告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重大情况要实行1小时报告制度。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留足版面,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产品的社会危害性,密切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行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大力宣传整治成效,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宣传产品质量知识,宣传依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和优秀企业,弘扬正气,引导消费;宣传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提高全民质量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形成“假冒伪劣人人打”的良好氛围。

(六)受理举报,扩大监督。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为12365,设在省质监局。受理举报投诉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受理机制,接到举报投诉后,要在30分钟内将具体内容送达到相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迅速办结,限期回复。同时要兑现举报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质量、人人追求质量的氛围。

五、工作步骤

从8月中旬至12月底,集中4个多月时间,专项整治分3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半个月,8月中旬-8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层层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及时传达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国务院《特别规定》,把思想统一到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安排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加大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企业骨干人员的层层培训力度,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树立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意识,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分类建档。企业要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自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研究整改措施。

安全整治范文篇6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落实该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工作主题,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全面推进2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二、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突出抓好重点环节

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突出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做好基础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种植养殖环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

(二)生产加工环节。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年”活动,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以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辣椒制品等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监控对象,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加强生猪、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和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合理规划屠宰加工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实施屠宰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流通环节。集中开展以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以及小食品店、个体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餐馆等为重点对象,围绕重大节日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落实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三绿工程”,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加强旅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制定《旅游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以九黄线餐饮业为重点的旅游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做好旅游黄金周、节假日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积极研究农家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关措施,加强对农家乐食品卫生的指导和监督。

三、监管重心下移,切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监督网”建设,开展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建立健全乡镇一级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日常监管重心下移,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和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深入农村基层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强群众聚餐的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参与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宣传我省食品行业的优质食品、优质品牌、优秀企业,增强社会消费信心。

五、加强部门间协作,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针对节假日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行动,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参加,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有效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

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办大案要案

安全整治范文篇7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将省卫生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办[2012]23号)和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好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舒建勋副市长就抓好我市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多次听取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报,委托丁香根副主任召集市药监、卫生、工商、经贸、公安五部门负责人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办于2012年10月26日以宜府办字[2012]116号文正式转发市药监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根据省六部门赣食药监办[2012]28号文件精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及时下发了《关于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明确成立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对市直五部门的任务进行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先后召开多次联席会议,认真分析全市药品安全工作形势,就落实省直六部门、市政府文件精神,建立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纷纷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印发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监管相对人划分片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更是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市系统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分解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成立了冷社联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市局领导分片督察制、科室分工包干制和县(市、区)局属地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认真履行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汇总工作信息,推动了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我们坚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群体的关注和参与热情,发挥涉药械单位市场主体的作用,组织涉药械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为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基础。一是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业服务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社会各界虚心征求意见和建议,介绍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各相关监管部门职能划分以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措施与成效等情况,调动其关注和支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热情。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药品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报道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据初步统计,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38700万份、张贴海报85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800余条,在县以上媒体宣传稿件67篇,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督促涉药械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全市辖区内920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对本企业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查摆,自觉地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进行整改,100多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大中型民营医院对药械的保管养护工作更加重视,各项制度也逐步健全,各项养护设施设备也在逐步改善。

三、突出整治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覆盖所有涉药械单位的基础上,我市突出整治重点,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和重点行为,即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位为重点区域,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大型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生产、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对象,以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兴奋剂、特殊药品和基本药物等7大类药品和骨科植入物、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器械产品为重点品种,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结合,着力解决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中突出问题,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在生产环节,开展非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建立企业生产工艺和处方资料数据库。对全市15家药品生产企业和2家药包材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工艺执行、关键岗位、原辅料的购进与投料、原辅料和成品的检验等环节,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立案查处3家企业。探索建立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与驻厂监督员协作的工作机制,共计实施了驻厂监督检查412人次,派驻天数为435天,并建立了驻厂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对全市9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加强了对侨明医疗器械公司生产一次性输注器具的现场检查。

二是在流通环节,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gsp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市共跟踪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3家,飞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37家,对69家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注销了5家非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换证、认证工作,全市共有23家批发企业和436家零售企业完成了gsp认证和换证。药监、工商、广电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全市共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40多件次,查处违法药品广告案件17起,对违法广告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采取了强制下架、暂停销售的措施,促进了全市药品广告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三是在使用环节,药监、卫生部门联合对各级医疗机构药械采购、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卫生部门以规范临床用药为重点,抓好用药培训,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用药行为,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全市共上报adr报表2852份、药物滥用报表13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261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和安全预警能力有所提高。

四是药监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份起,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辖区内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共1325人次,检查企业627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起,促进了全市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进一步规范。

四、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针对药品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药械市场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检查、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光明.微笑”工程药械专项检查、防治甲型h1n1流感药械专项检查、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着力破解药械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先后组织督查组赴9个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督导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形成了专项整治强大合力。高安市对全市疫苗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对疫苗采购索证不全、冷链运输不规范的问题作了限期整改。上高县开展了12次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检查违法广告药品及保健品102种。全市继续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种药械违法行为。据统计,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6189人次,立案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案件581件,案件总值121.9万元,罚没款到位金额211.27万元,有效遏制了违法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的大案子,主要有海尔思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未标明有效期抗宫炎片案,案值17.955万元,到位罚没款17.955万元;禹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小柴胡颗粒案,案值1.751万元,到位罚没款3.5万元;江南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复方丹参片案,案值0.384万元,到位罚没款1.536万元。加大了对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许可事项、现场管理、进货渠道、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8个单位给予9万多元罚款的严厉处罚,进一步整治了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五、优化政务环境,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整治规范与服务发展并重,坚持一手抓整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一手抓优化政务环境、服务医药产业发展。一方面,通过严格监管,打假治劣,规范秩序,为医药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并实施依法保护重点品牌战略,严厉打击假冒我市医药企业品牌药品的违法行为,维护我市企业合法权益和产品品牌,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市政府及时出台医药产业调整和技术创新措施,工信委等部门制定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优化政务环境,推动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市直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辟医药产业投资创业绿色通道,为全市医药企业提供了高效政务服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更是充分发挥本部门在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对医药企业的咨询服务和培训指导,指导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后劲,引导和扶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继2012年成功引进3个医药产业项目之后,今年又与市卫生局联合引进了佑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投资10亿人民币的重大医药项目。据初步统计,2010年1-10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08亿元,同比增长30.45%,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的7.54%;实现利税9.4亿元,同比增长33.36%,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的8.44%。

六、抓好巩固提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们坚持将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贯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过程,对专项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提炼和完善,形成制度和规定,建立药品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健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提高联合执法水平。药监与工商、广电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器械广告;并与卫生部门通力合作,联合加强对合理用药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宣传及实施。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专项整治,确保了对易制毒药品的监管到位。二是完善药械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日常监管的有效性。在保证对辖区内药械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的基础上,关注药品安全风险、企业诚信状况,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强化监管,做到对高风险、有不良记录、投诉举报多和信用等级低的药械企业加大飞行检查频次,对其他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三是健全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了《市药品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药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分环节、分领域组织开展突发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完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规定。四是加强药械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利用市电信公司技术、人员、网络等优势,与市电信公司签定协议,在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安装动态监控设施,继续完善药械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电子监管网,加强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异常流向监控,发挥其特殊药品异常流向预警和普通药品溯源等重要功能。探索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安全监管信息采集和沟通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尽管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工作不够深入,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为契机,认真贯彻省督查组的工作要求,查漏补缺,改进不足,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继续深入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整治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专项整治责任。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有效落实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如期完成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安全整治范文篇8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8月12日,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主管部门,召开了立即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按照部署要求立即行动,以城镇燃气供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及cng、lng等危险货物运输、充装、装卸、使用等环节为重点,全面开展集中排查。县安委会及时印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办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城镇燃气整治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立即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充分认清当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清面临的新形势和隐患排查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迅速行动,确保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各类桥梁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努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行动开展以来,相关主管部门和镇办按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内容,建立“四张清单”,推进各项措施落实。截至目前,共组织检查组10个,排查企业20家次,排查隐患52项,已全部整改完毕。

安全整治范文篇9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旅游法》,以维护全市旅游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严格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全员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检点整治工作的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旅游车辆、船舶(牵头市交通局、市海洋局联合检查)。

(二)旅游景区(点)内娱乐设备设施,客运索道、电瓶车以及漂流、潜水(牵头市文体局、市质监局联合检查)。

(三)接待旅游团队饭店及住宿设施。牵头市消防大队、食品药监局对旅游饭店、社会旅馆和家庭旅馆,农家乐、乡村旅游点的消防安全、餐饮安全等进行检查。

(四)各旅游企业员工宿舍、办公区。加强对旅游企业员工生产、生活情况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对员工住宿区的性收费安全、防抢防盗等进行检查。

(五)检查各个旅游企业安全责任制与全员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旅游景区(点)管理、防盗管理、旅游团队管理中相关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情况反馈,责令整改,跟踪复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旅游企业要制定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单位,市旅游联合执法监管办公室将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安全整治范文篇10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凯时k66会员登录的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整治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由市农牧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年底,区(县)辖区内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由市工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区(县)辖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区(县)辖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由市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

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销售假劣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区(县)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区(县)辖区内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由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07年9月底开始至2007年12月底结束,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7年9月25日—9月29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划分,向广大消费者、企业宣传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8·23”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自治区和我市专项整治方案等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9月30日—12月2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整治工作负责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整治任务,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将牵头组织三次大型联合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2月3日—12月14日)。领导小组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开展联合督查,并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整治工作负责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各整治工作负责部门,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对不履行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或本行政区域内多次出现产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部门及领导,将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根据本实施方案,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机构,制定各自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统一领导、协调区域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辖区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工作职责、监管内容、监管程序、责任追究进行明确和细化,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按乡镇、街道划分责任区,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监管不错位、不缺位。各整治工作负责部门也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各监管部门要承担监管责任,权力必须与监管责任一致,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企业要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和安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认真落实工作方案,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整治工作负责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整治工作负责部门要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做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三)大力创建放心社区活动。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监管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要求,积极创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放心社区”、“放心街道”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和街道的作用,抓点带区,逐个建立起质量可靠、食品安全、诚信放心的社区和街道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有关部门至少每月联合召开一次新闻会。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做好信息统计,确保信息畅通。

1.9月29日前,各区(县)要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区(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每10天,即每月10日、20日、3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事项和查处的货值较大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应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