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04-09 13:24:45

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范文篇1

【关键词】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有效策略

物业管理属于服务型行业,是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产物,物业管理的关键就是服务,为业主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是物业管理公司的宗旨。而财务管理能够为公司营造积极、和谐的财务环境和氛围,有利于资金的高校利用与回收,能够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支持。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中财务管理工作内容复杂、繁琐,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要求很高,这就需要公司内部具备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实现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合理化。

一、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特点

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型企业,其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一同开始,并一同结束一个工作;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内容多、涉及范围广,并且具有个体服务于社区公共服务等服务工作之分,资金流动简单,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账的难度;物业管理公司需要严格控制成本支出,并且企业收费来自政府、业主等,因此,要全面监督公司资金。

二、强化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关对策

财务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核心,对于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公司未来经营都会产生深远影响,由于财务管理工作内容繁杂,强化对财务管理措施、方法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一)建立高水平的财务管理队伍。在物业管理公司中,财务人员素质水平与财务风险防范及应对有着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要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和专业知识进行重视,使财务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有所提升,可以第一时间发现风险的存在并对其进行分析,及时找到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特别是一些物业管理公司,更是需要一支专业的财务管理队伍,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外聘的方式,招纳一些素质较高的财务会计人员,当前,我国知识经济时代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财务人员必须要将传统以及不思进取的思想和工作作风进行摒弃,积极学习一些新的财务管理知识,并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开展相应的工作,从而推进物业管理公司的发展。于此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应该将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不断改革,定期开展风险管理的教育培训活动,对财务风险相关的法律条例等进行熟知,最终达到提高财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的目的。另外,要提高管理者财务管理意识,加强员工财务培训。在物业管理公司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财务管理者素质。公司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将财务管理以及财务风险意识灌输给管理人员,让他们对财务管理和财务风险进行重视,对公司中每个员工的思想形成影响,这样才能让公司所有员工都对财务管理进行重视,使财务制度得以落实,并贯彻执行,充分使财务管理制度发挥出本身的作用。对于公司员工来说,公司可以定期开展财务基础知识的相关培训等,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使员工认识到财务管理和财务风险意识的重要性。(二)建立完善的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就物业管理公司的特点来说,具有涉及领域广等特点,所以在进行会计核算体系时应该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特点进行建设,使核算级次以及核算项目得到丰富。例如将物业管理小区作为单位,然后对各个费用以及项目进行明细的核算,在大项支出上设置三级和四级的明细,而零星的支出则可以设置为二级明细。财务人员应该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特点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核算体系进行建设,保证该项体系可以将公司各项业务进行涵盖,还能将重点突出,使财务核算体系不但在使用上更加便捷,还能使财务数据具有横向对比性,所导出的成本信息也可以满足多样化的分析,使财务核算的信息内容更加科学和实用,为物业管理公司做出决策的帮助。通过物业多年来的发展情况,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并且又具有管理密集型的特点,而对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来说,就要对人工成本进行合理的分析,而管理密集型则要对管理成本进行分析。就物业行业盈利水平来看,并不算高,很多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率都仅在10%以下,针对这种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就可以对成本进行深入的分析,找到具体问题,从而降低成本的支出,使物业管理公司盈利水平得到提升。(三)建立互联网 财务管理模式。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在各行各业中都发挥出重要的作用,那么将互联网和传统的物业进行有效结合,产生了当前物业管理行业全新服务模式。对互联网与物业结合的模式进行利用,将一些移动互联网、云平台等新技术进行应用,使社区周边餐饮等商业资源进行整合,物业管理公司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在管理过程中能够应该积极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建设,积极探索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的创新模式。通过这样的管理创新模式,首先可以使收费软件进行全面使用,使公司应收的未收款项更加清晰,还能对业务部门进行及时督促和催费,所使用的收据也都是由财务部门统一进行印刷和分配,收据的底联全部应该收回进行存档,并对收据的申领以及使用记录进行保存,同时还应该对已开收据收款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另外,还可以对物业收费新模式进行开拓,与银行之间进行合作,多多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收款,减少现金收款,同时应该尝试物业收费软件和财务软件之间的对接,使数据可以进行自动提取,这样可以有效减少人员重复性的劳动。物业管理公司还可以研究本公司对应的app软件、公司微信、财务软件等,保证数据可以实现自动流转,不但使财务管理和数据的分析更加便利,还能有效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效率。(四)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监督体系。物业管理公司中财务监督对公司内控有着重要的意义,针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应该对财务监督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在进行财务监督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以及重要岗位轮岗的制度,并且,应该站在公司角度对各个部门的监督等进行考虑,以免不同监督体系出现矛盾等情况。与此同时应该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将财务监督进行分类: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对财务部门对各项收费项目进行检查,找到问题并解决问题,而外部监督则是借助上级主管部门等对公司财务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财务监督体系的制定,与奖惩制度进行结合,使财务工作更具有执行力。(五)加强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公司要加强对资金运营管理力度,充分利用闲置资源,降低资源购置成本。做好跟踪管理,落实专款专用原则,全面防控资金私用。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设定特殊管理业务的方式,提高公司资金回收效率。物业企业资金来源多元化,比如:停车费、保洁费等等,因此资金流动性很强,在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中必须要加强资金流动监管,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统一调配资金,以此防控财务风险。

三、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也需要进一步优化。物业管理企业作为服务型企业,其内部财务管理工作从管理理念到管理方法,都应该改革和创新。在加强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过程中,管理部门与相关工作人员,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推动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另外,财务管理还应该积极引入网络信息技术,能够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优势,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从而为物业管理企业的稳定、和谐运营提供最有利的支持。

参考文献:

[1]许艳.物业管理公司强化财务管理的策略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11).

[2]黄曼.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强化对策[j].经贸实践,2017(14).

[3]李祥.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强化策略探讨[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6(10).

物业管理公司范文篇2

财务基础工作所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为诸如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绩效管理等财务管理板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全面和客观的分析数据,以保障财务管理工作能够高效率、高效果的开展。

1.1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财务活动最直观的体现,也是财务管理最为原始的数据。物业管理不涉及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是提供各项服务,因此其会计核算内容相对来说较为简单,但是其在公司财务基础工作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方面,会计核算的质量直接影响着预算管理、成本控制、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等财务管理工作依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会计核算的监督与使用群体非常广泛,不仅包括投资者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还包括众多业主,其会计核算状况直接影响着公司对外的品牌与声誉,这是其他财务管理工作所不能呈现的。

1.2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是保障财务管理所需信息能够及时获取的有效途径,规范的会计档案管理可以使得财务人员快速、便捷地找到所需要的原始财务信息。正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会计核算较为简单,一些中小型物业管理公司不注重会计档案的管理,导致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以及相关会计材料保存不当,给后续财务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分析恒辉物业、万科物业、金地物业等这些优秀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可以看出它们主要是从档案的管理内容、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流程3个方面来着手,这也是其他物业管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的核心部分。

1.3信息化平台建设

无论是大型物业管理公司还是中小型物业管理公司,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下的信息需求量都是巨大的。以成本控制为例,物业管理公司不仅需要了解各项服务业务所消耗的成本,还需要了解各项固定资产购进或处置所占用的成本,也需要了解公司为开展业务所需投入的人力成本等各方面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对于财务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完善的信息化平台可以为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的基础数据,并且可以就各项数据进行二次处理,得出预算分析、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等工作所需要的分析数据。

1.4财务监督机制

由于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猛、时间较短,因此其财务管理状况相对来说较为混乱。要想保障财务管理的健康运行,财务监督机制是不可或缺的。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主要以生活服务为主,其所聘用员工(如保安、保洁等)的综合素质相对来说偏低,流动性也较大,因此对于公司预算执行、成本控制等财务活动的执行更需要由强而有力的财务监督机制来保障。就目前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监督机制来看,主要集中于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它是囊括物业管理公司各项财务管理活动的主要监督机制。

2加强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基础工作的全面化、规范化以及精细化

2.1全面开展财务基础工作

此处的“全面开展”主要是指上文所述的基础工作应当渗透于每一项财务管理活动当中。以某物业管理公司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为例,该公司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以会计核算信息为基础,将信息板块按照财务管理活动划分为数据处理以及信息沟通两个板块。前者是按照录入的会计核算信息对预算执行与成本控制等状况进行及时的掌握,并且利用系统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后者用来为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就与财务活动有关的文件、信息等提供及时沟通的平台。从此案例可以看出,信息系统只有全面覆盖财务管理的每一个部门、每一环节才更加有利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2.2提高财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

如果没有规范化的操作,这些基础工作就难以高效开展,也就无法保障财务管理的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会计核算为例,物业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混乱一直都是行业内所讨论的话题,尤其是对小型物业管理公司会计核算规范性的探讨。物业管理公司一方面要在相关会计核算准则的基础下,制定出符合本地区规定的、适合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规范;另一方面还要加强这些内部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度,否则这些文件将成为一纸空文。同样,会计档案管理、信息化平台的使用以及财务监督机制的运行都需要向着“规范性”的方向努力,以创造有序的财务环境。

2.3逐步实现财务基础工作的精细化

目前,万科、万达等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已经着手打造企业精细化管理制度,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规范化的基础之上,财务基础工作精细化强调的是每一工作环节的精细化。以财务监督机制为例,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通过设置合理的监督活动来保障各项工作得以执行。但是,由于保安、保洁、维修工等基层员工综合素质偏低,就一些监督活动的理解并不一定准确。比如,公司通过“以旧领新,超量审批”的方式控制用于保洁的拖把、垃圾桶等工具的使用,降低保洁业务所需成本,但是一些保洁人员可能理解为“公司为了防止其不按规定领取工具”而采取的措施,导致消极怠工。此时,公司就相关监督措施予以解释,并制定相关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此现象的出现,并且也为公司节约了管理成本,这就是精细化管理的体现。

3从具体实务看完善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基础工作的措施

3.1会计核算

物业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业主的公共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费用、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这4个方面。在具体核算过程当中物业管理公司的会计明细科目设置不科学,导致无法客观地反映公司的业务活动。因此,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公司要按照相关会计核算准则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能够清晰地反映上述4个方面财务活动的原则,科学设置明细科目。同时,财务人员也要注意记账过程中的细节性问题。比如,记账凭证由谁签章、复核人员在复核时要注意哪些关键地方等,保障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3.2会计档案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首先要重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认识到它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学习一些优秀案例,不断建立和完善起会计档案管理体系。一方面,明确公司会计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以某中小型物业管理公司为例,该公司按照不同的物业项目、不同的物业服务内容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税务审计等资料进行细致的分类,以保证每一物业项目可以及时找到其所需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规范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很多物业管理公司不重视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及时备份,导致会计核算信息在丢失或者不当删减后无法找回原始数据。此外,要注意纸质会计档案的保管方式,而不是随意将其堆放在文件柜中。

3.3信息化平台建设

目前,很多物业管理公司的信息化平台尚在建设当中,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物业管理公司。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属于微利企业,在这个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要从成本角度来考虑所要应用的信息化软件以及日常沟通软件。比如,对正在运用的财务管理软件功能进行进一步开发,使其满足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需要;利用社交软件进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日常文件传递以及信息沟通等。对于信息化平台较为健全的公司,则要对会计信息的安全性重点关注。不仅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软件的使用权限,还要及时对系统进行安全升级。

3.4财务监督机制

从物业管理公司内部员工组成结构来考虑,内部控制制度与激励约束机制的结合可以较好地保障各项财务工作的顺利进展。内部控制活动的设置要与各项业务紧密结合。比如,一些写字楼地下停车场的收费管理,要通过门禁、刷卡等方式将控制收费人员私自收、拿停车费的现象;维修人员修理发生的更换零件等费用要凭派工单、购买零件的发票等单据报销。同时,激励约束机制则要与内部控制活动相联系,并且要按照控制活动实施的不同群体来制定激励约束措施。

4结语

物业管理公司范文篇3

筹建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要求:

为了加强和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物业管理公司组建质量,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全国各地城市地方人民政府颁布了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审查的规定。如上海的《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中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三级

1.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备条件:

(1)管理物业规模一般在50万平米以上,或者管理涉及物业在20万平米以上;

(2)管理物业类型三种以上或管理涉外物业两种以上,物业类型是指多层、高层住宅、公寓、别墅、商住楼、办公楼、商场、厂房等以及其他特种房屋(下同);

(3)管理物业必须有两个以上为优秀小区或者大厦,且管理达标面在50%以上;

(4)企业经理或者常务副经理必须从事物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

(5)具有经济类、工程类中级职称管理人员10人以上;

(6)企业经营年限必须在3年以上;

(7)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备条件:

(1)管理物业规模一般在3万一20万平米,或者管理涉外物业1万~5万平米;

(2)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人员3人以上;

(3)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3.处于以上两种类型之间的为二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物业规模3万平米以下或涉外物业规模l万平米以下的暂不定级。

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经营资质审批时所要提供的资料

1、内资企业(全民、集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1)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申请报告;

(2)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管理章程;

(4)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或聘任书;

(5)验资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拥有或委托管理物业证明(委托管理协议书);

(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9)其他有关资料。

2.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除需要提供内资企业申报审批所需的有关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合资或合作项目议定书、合同等文件的副本及中方投资审批机关的标准文件。3.私营企业

(1)业主身份证明(复印证);

(2)业主的工作简历;

(3)申请资质审批的报告;

(4)管理章程;

(5)验资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拥有或委托管理物业的证

明;

(8)雇员的名册;

(9)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10)其他有关资料。

二、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批程序

国家房产行政管理体系——各地区房产管理局收到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报告及申报资料齐全后,在一定时间内(通常规定为两个星期内)审核完毕,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其他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在手续办完后才能对外营业。

三、物业管理公司设立和工商登记

(一)组织机构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依照《公司法》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公司”两种。

(二)工商登记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在注册登记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为了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有必要搞清楚。

1.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宗旨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宗旨应含有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开发的延续和完善,是一个复杂、完整的系统工程。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参与社会分工,实现房地产开发、经营良性循环,促进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

(2)对所管理的房产及各类附属设施进行科学的管理与养护,使其物业保值、增值,延长其使用寿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财富的节约。(3)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人。所以应以业主(使用人)为对象,开展各类经营业务,寓经营与管理十服务之中,提供全方位的方便服务。

(4)发挥物业的最大使用功能,为业主(使用人)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5)履行社会管理义务,积极开展两个文明建设,致力于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2.经营范围根据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经营宗旨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

物业管理公司范文篇4

关键词:智慧社区;nd物业;物业管理

全国各大物业管理公司纷纷借助互联网 载体,与传统物业相结合,打造智慧社区,即使是万科、绿城、龙湖等知名物业公司也不例外。nd物业管理公司为追求更大发展,通过搭建互联网平台,建设智慧社区,迎来新发展。

1nd物业智慧社区平台构建概况状

(1)实体支撑。nd物业公司于2015年成立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公司,主要任务就是将nd物业所属项目全部上线,整合线下有效资源,开展线上运营,打造智慧社区平台,为业主提供线上服务,提高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满意度。(2)产品app种类及作用。主要包括有悦嘉家、悦服务、悦园区三大产品,通过开发电脑端和移动端来打造智慧社区平台。悦嘉家主要是针对客户,分为业主或租户,为其提供社区生活功能服务和消费。悦服务主要是为公司内部人员端使用,通过接受业主端提出申请进行操作,组织内部人员进行线上联系,解决问题。悦园区是通过接入第三方,结合园区管家,主要针对写字楼项目,打造园区智慧服务一体化。(3)功能模块的分类。主要分为服务模块和商业模块。服务模块针对社区居民所需,设计出邻居圈、公告、家政、访客通行、一键开门、物业缴费、工单维修等各种社区生活服务模块。商业模块主要为悦购房屋租售。悦购是通过挑选合适第三方供应商入驻平台和公司自营,为业主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增加物业多种收入。房屋租售是为社区居民提供转租和出租咨询平台,方便联系,与大悦资管家结合,提高物业人员多种收入。

2nd物业智慧社区平台应用现状

(1)缺乏智慧社区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智慧社区平台正是在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基础上来进行运作的。而悦都网络科技公司作为nd物业管理公司的子公司,才成立不久,主要以年青团队为主,技术不够娴熟,团队凝聚力有待加强,不能很好利用公司提供的软硬件资源。而nd物业所管辖的各个项目负责人和智慧专岗人员大多是知识技术水平偏低,对互联网知识了解很少,社区app操作不熟悉,不利于向社区居民宣传,大大的影响了智慧社区平台的建设进度。(2)对供应商的规则标准衡量不清晰。智慧社区平台通过以社区app作为桥梁,对接联系合适商家入驻平台。其中势必要涉及到对平台供应商的选拔,因为选拔标准不一致,评估不合理、监管不严格,所以导致了一些质量不合格、物流配送不及时问题,引起业主和租户对物业的不满。而业主对智慧社区平台服务的不满意,直接影响了业主对后期线上的物业个性化服务的印象,不利于平台流量的留存和后期的持续运营。(3)智慧社区app用户体验感差。虽然智慧社区平台app为业主提供了报修、一键开门、邮宝、线上缴费等社区便捷性服务功能,只需要住户登录所属社区账号并按照设定步骤提报给物业进行处理。但是这些提报任务当中有一些是是涉及到房修问题,由于问题并不是集物业的力量就能解决的,还需要寻求开发商和政府街道联合处理。这样就造成业主和租户最关注的房修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极大的影响了业主对物业在智慧app的信任感。由此业主也就不信任社区平台app的其他服务,严重的降低了app的活跃度,最终导致越来越多的业主不愿意下载以及主动去使用各个功能,不愿接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线上服务,不利于智慧社区平台的建设。

3建议及对策

(1)采取外聘和内训相结合的措施。充分利用大学生接受新兴事物能力强的特点,制定出一套人才成长通道的培养模式,吸收更多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作为储备管理层,并定期进行智慧社区平台相关知识培训,强化互联网与传统物业相融合,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新型物业管理模式。从公司内部选拔员工进行相关智慧社区平台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并纳入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采取以上的模式能更好、更快增加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的提升,既加强了人员的专业性,又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保证智慧社区平台app的运营活跃度的持续上升。(2)完善平台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在前期招商过程中,要首先对有意向入驻平台的商家进行考察、评估,同时要上报nd物业有关部门,提交商家评估报告。通过审核商家要接受平台的奖惩制度,对待业主或者租户强烈投诉的商品质量差或者凯时k66会员登录的售后服务不负责要实行扣分处罚机制,扣分过多者商家直接与其解约,保证入驻平台的供应商及时、高效的服务客户,让业主和租户有良好的用户体验,既提升对物业的满意,有促进物业企业的多种收入。(3)提高智慧社区平台功能满意度。参考大量智慧社区平台应用案例,专门开设线上平台住户反馈渠道,充分利用邻居圈,并定期筛选选取nd物业所属项目,针对性收集用户体验意见,并进行相关的功能优化处理。积极对接开发商和政府街道部门,提前进行有效沟通,针对业主和租户重点反馈的房修等一系问题,且不在物业解决能力范围之内,要积极对接协助,及时给业主回复,提升业主对平台反馈功能的满意度。

综上所述,要想更好的解决业主与物业企业的矛盾,提升业主对物业的满意度,就必须要不断打造智慧社区平台,多方面的聆听业主的心声,做好业主所关心的社区服务内容,让物业企业不断得到发展壮大,最终才能走向一个更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秦峰.基于智慧社区的物业管理模式创新[j].信息系统工程,2014(6):32-33.

[2]林野.智慧社区物业建设给物业行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j].职业技术,2015(4):46-47.

[3]谢家瑾.谈物业管理与智慧社区建设[j].中国物业管理,2013(8):67-68.

物业管理公司范文篇5

前言

宝恒公寓坐落于徐州东部商业圈,地处最繁华的闹市区,东临华东第二的徐州火车站300米,西靠风景秀丽的黄河故道距文化宫仅100米,南依徐州最繁华的淮海路200米,这里人文荟萃、闹中取静由镇江投资人带来的全新的江南设计理念使宝恒公寓即适于办公又可完美地居住,宝恒公寓共十三层,其中1-2层为商用,3-13为住宅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住宅每层八户合计1000余平方,两部电梯设施齐全。如此优质的开发,更需要优质管理,徐州春晖物业管理公司有多年的物管经验,成功并持续的管理着近十个物业,完全有能力对宝恒公寓实施优质物业管理服务,为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办公环境。

一、ag尊龙app的概况:

徐州春晖物业管理公司是一家具有辖区基层政府及执法机关背景,注册资金50万元,具备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目前公司管理着铁路二宿舍小区、烟厂地藏里小区、大舜开发前舜小区、综合开发坝子小区、中房集团永康小区、久隆圆梦花园小区等近十个住宅小区、朝阳市场、徐州三院两家单位。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采用直线职能管理模式。公司组织制度完善,设总经理室、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事业拓展部。一室四部直接负责各管理处的协调、服务、指导、监督工作,同时也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良好的组织保证。各管理处均设工程、保安、保洁、客户服务等部门,直接为业主提供多项日常服务,形成了一个条块结合的管理网络。

二、公司物业管理理念

我们认为:物业管理的目的,是要为业主或租户,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工作环境,保障业主及租户的利益。同时,更是要提高物业的投资回报率。使业主投资的物业升值增值。因此,物业服务内容不仅包含日常的房屋维修和保养工作,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些物业,去推动和协调在这些物业内进行各类活动的业主或租客之间的社会与人际关系,建立起互惠互利、和睦共处的邻里关系,使房地产这类贵重资产和高价商品得以发挥最高的效益。我们认为物业公司应受市场规律的支配,捧的是一只“泥饭碗”,业主是“上帝”.

三、管理业绩:

当前春晖物业管理公司所管理的生活小区都是都是其他物管无法经营下去的楼盘、小区。是其他物管无法管理的烂摊子,虽然我公司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成功地将这些楼盘、小区一一梳理、整治并管理好,但我们不满足于现状,积极参与新建楼盘、小区的物业管理市场竞争,坚持走“市场化、专业化、人性化”的发展之路。并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并从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成熟的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地邀请具有丰富物业管理经验的人才加盟本公司。当前公司正导入iso900质量认证体系,以提高公司的专业化水准,同时重视自己的弱项,把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维护和房屋维护等项,交给给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企业负责。

四、管理优势:

(一)本土企业对楼盘环境最熟悉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强龙难压地头蛇、我公司是土生土长的由地方基层政府支持的,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的公营企业,对住户、周边环境、政府职能部门最熟悉,开展宝恒公寓物管工作驾轻就熟。这一点无任何一家物管企业可与我公司相抗衡。

(二)政府依托,无倒闭之忧

徐州的物管企业素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习惯,即在楼盘使用初期凭借开发商的垂青,不管住户业主是否满意,先赚一笔钱服务一两年,两三年后收不到钱就撤退,就逃跑。春晖物业管理公司则不同,当初政府承办春晖物管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协助那些物管撤离小区的业主享受良好的物业服务,政府是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己任的。这一点是我公司与民营物管企业的最大区别。

(三)有执法机构支援,能更好的将宝恒公寓周边环境整治好,给业主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空间

宝恒公寓地处徐州东部商业圈,地处最繁华的闹市区,周边环境因缺少农贸市场比较混乱,只有当地执法机关才有权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而春晖物业管理公司由政府创办,公安、城管等执法机关将全力支持配合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这一点其他物管公司望尘莫及。

(四)经验丰富、收费低廉

公司目前管理着铁路二宿舍小区、烟厂地藏里小区、大舜开发前舜小区、综合开发坝子小区、中房集团永康小区、久隆圆梦花园小区等近十个住宅小区(均系其他物管公司撤离后无法管理的)、朝阳市场、徐州三院两家单位,拥有丰富的经验,在物管行业以最低的收费(个别楼盘每平方米收费仅为0.08元/月)获取了持续优良的服务。

五、工作原则和做法

(一)零干扰服务

物业的各项服务以尽量不打扰业主住户为原则,如人走到楼门口,楼道灯也应声而开,路口展示屏显示着当天的天气预报和社区内特别通知等需要让住户们了解的当天信息等。

(二)氛围管理

在住宅区内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出温馨的服务氛围,传播文明、现代的生活方式,从而感染、教育和约束在此氛围中生活的人们。实践“氛围管理”,给住宅区增添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文化魅力。经常组织业主开展一些文化、体育活动如展览、比赛、沙龙联欢等。

(三)个性化服务

采用“个性化服务”根据不同的住户提供不同的服务,体现了物业管理“以人为本”的宗旨。这些全新的服务告诉我们,我们身边的物业管理服务能达到多么好的程度。

(四)“管理报告”制

“我们缴的管理费都用在了什么地方?所花的钱值不值?当不当?”是业主最关心的事项,推行“管理报告”制度,每季向业主细说管理费如何花销、让业主评说住宅区管理得好不好。

(五)1拖n管理

“1拖n”即实行工作统一安排、分头实施,人员统一高度、分片服务,财务统一分支、分别核算这种“4统4分”的管理运作,“1拖n”使管理服务趋于规范化,使管理与维修人员配比降低了22%,提高了专业设备的使用率和工作效率。

(六)打分制

员工上下班要打卡,这种管理制度透明公平,特别是数字化的量化衡量工作,是大家都喜欢的。如果我们给住户一个衡量物业管理各个环节的打分表,很容易让管理公司知道自己哪个环节没有做好,也同时让客户了解到物业管理公司做得很好的一些工作。

(七)噪音等约束性管理

社区安静是每一个住户的理想,但外部交通及社会噪音及内部住户的噪音永远都是每一个住户的难题。特别是内部社区的噪音管理。如对某些住户的音响声、装修声、电视声、吵闹声及各类游戏声等。物业管理应该有一个公平的管理公约,对其中个别住户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以还社区一个安静环境。

同样,对公共绿地、设备、卫生、道路等的管理,也可以进行同样的约束性管理,住户是上帝,可上帝也有犯错误的时候,如果让这些上帝有规范居住的意识,则是物业管理的一大课题。

(八)会所安排

特色会所是许多新社区成功的新招,但会所经营往往是物业管理公司的难点之一,能把社区住户吸引到会所里来,视会所为第二客厅,同时利用会所展开多种多样的社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应该是新型物业管理公司追求的一个方向。

(九)物业管理的费用独立核算

物业管理的费用均取之于业主或租客,一幢独立的大楼就是一个独立的户头、管理费收取标准是量入为出最大限度地照顾广大业主。所有收入支出先由物业公司提出预算,经业主审查同意后执行。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不少于三个月公布一次,以方便业主查阅,增加透明度,减少不必要误解,加强业主对管理处的信心。管理费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1)聘用管理员工的薪金、福利补贴等约占管理费总额的25%—40%。

(2)电梯等楼宇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3)公共部位电、水、煤及通信的费用;

(4)楼宇火灾保险,公共责任及劳工保险费;

(5)楼宇清洁及保安、护花种草等及美化环境方面的费用;

(6)管理公司的行政开支;

(7)储备金,实际上是房屋及设备的大修理费用,专款专用。

上述费用中,除第一项作为物业公司的法定收入,可以自由支配外,其他费用均需定期向业主或租户公布帐目,年终有余时,要转入下年;出现赤字时,需要由业主或租客分摊。如果经常性收入低于经常性支出,就可能要调整管理费。

(十)坚持“一个中心”倡导“两个体系”理顺“三方关系”

坚持“一个中心”即坚持“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质量管理原则,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如客户意见征询等活动)了解和掌握客户的需求和期望,有针对性的向客户提供各种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倡导“两个体系”人才是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基础。倡导“培训”体系,走一条“精挑选,严训练”的人才队伍建设之路,练就精兵强将,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倡导“沟通”体系,以“沟通、协调、合作”作为内部服务宗旨,形成一种“互相勉励、互相学习、互相信任、工作紧张、气氛轻松”的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文化氛围。公司通过员工例会制度、金点子工程、内部通气会、有话大家说等多种沟通渠道,了解员工的需求,并尽力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使员工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以便能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和实现其自我价值。理顺“三方关系”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让住户了解本公司和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内容及法律、法规赋予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通过住户访问、投诉回访、信息回馈等方式方法,以理顺公司和住户之间的关系;理顺与开发商、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赢得住户对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物业管理公司范文篇6

首先,我对两年来支持、帮助和积极配合我工作的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与我共同努力、辛勤付出的办公室各位同仁真诚的说声谢谢!并对我在工作和生活上对你们关心不够、帮助不到,以及因为我个人的工作方式问题给你们带来委屈,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两年来,给予我信任、信心、宽容和生活上细心关怀的领导致以最深切的鞠躬!

现就我和办公室的同事两年来所做的工作做如下回顾:

一、所做的工作

1、规范办公室内务管理。

⑴修改、完善了文件处理、会议组织、档案资料、人事管理、装修管理以及检查、监督、考评、奖惩等制度。公司内务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程序化、规范化。

⑵后勤事务。办公物品、劳保物品、保洁物品实行了统一采购。严格按照集团资产管理制度,做到了资产管理帐实相符。规范了工会工作。

⑶人事管理。依据集团规定,并结合的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培训工作,尝试了挂职培训制度,各类培训日常化、正常化。三定工作日趋完善和成熟。

⑷成本管理。通过三定和各管理处经营责任制,人力成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控制,各类办公费用实行定量管理,有效的控制了办公成本。

2、参谋决策,积极推进机构、体制改革。两年来,积极推进经营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工作。根据物业状况和特点,对原物业管理处的物业区域和管理处内部岗位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突出了管理处在物业日常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和优化管理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使管理处的物业管理工作更加顺畅有序。起草了事业部制管理方案。

3、加强企业和小区文化建设。

⑴企业品牌宣传推广。两年来,利用网站、报纸发稿200余篇,稿件的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电视专题片2期。物业管理论文2篇。

⑵优秀企业和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和推进“省绿色小区”、“省诚实守信企业认证”、“省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全国、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等创建工作,年,通过国家建设部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评审。

⑶组织员工和小区业主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协助和参与世纪花园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宣传《物业管理条理》、《业主大会规程》、《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创建标准》及环保保护、消防安全等。配合世纪花园恢复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宣传省、市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文件,组织调查问卷,与业主沟通思想。先后组织业主开展了迎新春钓鱼活动、元宵游艺活动、五•一乒乓球比赛、游泳培训等活动。

4、积极支持业务拓展,加强电信代办业务管理。对外业务拓展方案基本形成规范文本。与电信建立了更加友好的合作关系。

二、工作上需要努力的地方

1、ag尊龙app的服务还比较粗放,服务的整体质量不高。

2、管理部门对管理处的服务不够,意识和认识不足,职责还分不很清,服务与监控的关系还没能处理好,管理部门的管理质量不高。

3、在岗培训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目标:如果我任品质部经理,我将着重抓住以下工作,全面开展品质管理工作,提高服务和管理质量。

(二)工作重点。

事业部的服务质量是品质管理的核心,公司管理部门的管理质量是各事业部服务质量的保障。因此,品质部将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首先致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搞好管理质量:

一、改善管理部门为一线服务的观念,提高团队协作质量。公司的管理部门首先是服务各事业部,为各事业部提供各项支持;其次才是监控,促成事业部各项指标的达到。只有树立了为一线服务的理念,才能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团队协作关系。管理工作才会更顺畅,更有效。

二、改善业绩观。把员工、业主满意度考核和财务考核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推行全方位的质量管理。

三、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制度执行质量。多到现场去,走动管理,既有利于提高自身,又能帮助一线员工提高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善干部对员工的管理方式。多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爱护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减少因管理方式不当而伤害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执行制度时,先要沟通,做到准确无误,提高制度执行质量。

四、改进在岗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员工不同的工作范围分别选取培训内容,分开组织培训。对基层人员的培训突出操作性和服务质量意识;对管理人员的培训突出经营管理能力和主动、敏锐、超前、务实的管理质量意识。

五、优化制度,提高制度自身可执行性质量。制订工作操作手册、服务质量标准和改进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质量监督机制等。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制度是否科学,符合实际,直接关系到制度的效用。制度的效用越高,它才更有可执行性,它才能成为员工提高服务质量的工作指南。复杂、繁琐的规章制度只能迫使服务人员消极地执行服务操作程序。

六、完善事业部制。要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质量,企业就必须尽可能删除繁琐的、不必要的、限制员工决策权力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在企业的实绩考核和奖惩制度中应鼓励服务人员创造性地、主动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事业部制把责任和权利向第一线倾斜,使组织机构扁平化,能迅速抓住业主的要求展开服务,机制灵活。

其次,重点致力各事业部服务质量的管理。服务质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基础设施的维护质量、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技巧、服务方式、服务效率、服务礼仪、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物业小区的环境氛围等。具体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服务质量的品质管理工作:

一、全员服务质量管理。把诉求服务和业主(用户)满意度作为服务质量管理的源头。突出主动服务、及时服务、温馨服务。把责任制作为落实全员服务质量的关键手段。充分调动全体管理者和业主(用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们的员工不断提高素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关心物业服务质量,参与质量管理。

二、全过程的服务质量管理。把物业管理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以注重结果变为注重因素,防患于未然;不仅要注重服务中的工作,还要注重服务前所做的准备工作,以及服务后的一切善后工作。

三、创造人性化的服务质量管理环境。加强企业的“精神”管理与企业的人文环境建设。为员工营造一个“快乐”的工作环境,为业主营造一个有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公德的社会环境,也是品质管理的重要目标。没有快乐的员工,没有快乐员工创造性的工作,没有业主的信任和配合,就不可能有高品质的服务质量。

①利用小区内各种传媒工具和文娱康乐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小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增强业主之间的交流与联系。

②利用节假日组织内容丰富多样的社区活动,力求把物业管理企业变成业主的核心,使人们信任、亲近和依赖于它。

③开展建设文明单位活动,如建设文明家庭、文明楼或文明小区等活动。

④积极协助和参与业主大会筹备,使业主感到“有主可做、有事可定、有家可当”,参与到物业管理活动中来。

⑤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让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共同发展。从而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企业的凝聚力。

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我将更加珍惜大家对我的信任,全力做好工作。为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应有的付出!

《二》物业管理公司市场部经理竞聘演讲稿

本人,毕业于大学机械工程系,年月加入集团,现任物业管理公司发展部副部长。

这次竟聘的岗位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现就去年一年的工作和以后的工作打算做如下汇报:

一、年工作完成情况:

1、年1月,接管洪江市行政中心,物业面积13000平方米。

2、年3月,接管在水一方小区,c、d栋,物业面积为39800平方米。

3、年4月、6月先后接管飞山新城13、14、15、16号楼,物业面积为20848平方米。

4、年3月、6月先后接管湖天一色小区一期,二期共67890平方米的物业。

5、一年来先后参加了,湖天一色新天地、冷水江国际,中方桃花源、顺天国际等楼盘的开盘活动,为明年公司的扩张建立了基础。

6、先后与中行,人行、中方生态城、琼天广场、学院等进行过接触,但都因种种原因未能顺利接管。

7、协助各管理处处理各项重大投诉和设施、设备的改造。

二、工作中的不足

1、前期介入的力度不够。

2、与房产、工程公司之间信息沟通未到位。

3、对各管理处的巡查、指导工作不足。

4、外接物业力度不够。

三、年的工作打算

1、加大前期介入力度,由于集团开发的物业较多,且分布较散,加之公司日常事务较多,导致现阶段的前期介入工作的不足。今年我部将建立、建全前期介入的各项制度及表册,完成已交接物业情况的统计工作。加大新建项目的巡视、巡查力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2、加强信息沟通,定期与房产、工程公司各项目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了解各项目工程的最新动态,了解新建物业的进度及正在筹备开发的新物业基本情况等。

3、配合各管理处对各项重大投诉、设施、设备的改造进行处理,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各项投诉,确保工程质量,避免出现二次投诉和群体投诉。

4、由于的物业管理起步较晚,物业管理还未规范,加之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不了解,各新开发楼盘均有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标准偏低等,造成了我部对外承接物业的困难。

年市房产局将推行《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这对于我公司来说,又是一个新的挑战,同时也是一个新的商机。

5、继续跟进去年未能接管的物业。

《三》物业品质部副经理竞聘报告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给我这次宝贵的竞聘机会,感谢各位同事对我的信任。我竞聘的岗位是品质部副经理,因为我相信自己:我能我行。首先,我向各位评委及同事简述我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及对竞聘岗位的认识,请各位提出宝贵的意见。

回顾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

一、对工作充满激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本人有个很好的天性,天生乐观,不被任何事情所吓倒。在工作中,我总是把这种乐观的情绪感染给我身边的每一个人。俗话讲得好:办公室里无小事。办公室工作任务重,传统多、规矩多,上传下达,抄抄写写,跑跑看看,忙忙碌碌,稍有不慎就会出错。我有一个小本子,本子上记录着每天要做的事情,根据时间合理安排。在日常的具体工作中,心细如发,做到脑勤、眼勤、腿勤、手勤。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环节,认真负责做好每一件事,力求尽善尽美。

二、对制度充满信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由于办公室处于公司的中枢地位,上下联系,八方沟通,这就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有强的执行意识,力戒浮而不实。在本人所负责的这一部分工作中,完全履行总公司的“两服”服务和服从。其实ag尊龙app的服务是三个方面的,对员工、对领导、对业主三个方面都要服好务。服从当然就是公司制度的绝对执行。员工如果对制度有疑问,不理解、不支持,我总会耐心细致地说服他们,使他们能心悦诚服地接受。

三、对自己要有进取心,力求打造完美自我。我常常有这样的遗憾,我是一个没有进过大学门的人,但人生的遗憾没有使我沉闷。我留心身边的每一件小事,抓住身边的每一个机会。在当今社会,竞争无处不在,只有多学本事,多长见识,靠自己的实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我通过自学,拿到了大专文凭,拿到了会计上岗证。但我不会满足,过几年,我还要拿到本科文凭。这是我的梦想,也是我近期的理想。

我没有惊人的业绩,也没有耀眼的资历,更没有显赫的学历,优势也不足挂齿。我不敢奢求什么,只想让大家认识我、了解我、帮助我,抑或喜欢我、支持我。也正因为如此,我更加清醒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差距,促使我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恪尽职守,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以我的绵薄之力来回报各位领导和各位亲爱的同事。

现在,我来谈谈对品质部副经理这个岗位的认识。

今年是实行事业部制的第一年,我们以前的办公室也相应地改为品质部。品质品质,顾名思义,是产品的品格和质量。我们物业公司的产品就是服务,为业主服好务,为公司员工服好务。做好服务这一行,就要提高一切工作的质量。所以,品质部就是狠抓工作质量的部门。宗旨只有一个,那就是利用一切合理的、有效的手段,提高工作质量。

如果我被聘为品质部副经理,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一、全力协助品质部经理的工作。本职工作一定做到思路清晰,依轻重缓急,不拖沓,不遗漏,保质保量地完成。品质部经理因为暂时兼管中方事业部,事情多而杂,这就需要副经理多多动脑筋,不遗余力地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其他岗位的工作。

二、完善档案管理。品质部档案管理同样非常重要,在完善档案制度的同时,确定档案管理员,建立相应的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三、规范服务流程,确保每一项制度能落到实处。公司运营成功与否,在于制度的执行力度。如何能使每项制度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品质部应该拿出一套完整的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定论后坚决执行。

四、加强人事管理,最大限度挖掘人力资源成本。企业的管理,就是人力资源的管理。像我们物业公司,本来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如何管理人,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管好了人,企业才有生存的法码,才有好的品质。如何发挥人的长处,做到人尽其才。品质部应在这一方面下功夫,制定强有力的措施,保障物业公司以最少的人力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五、加强对各事业部的督查,下基层,常沟通。以前我们下基层的机会不多,其实,品质部的员工应该经常下去走动走动,当然不是单纯地走走看看。要善于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只有经常加强沟通与联系,基层员工的心态和情绪我们才会知道,所有疑难问题才会迎刃而解。

品质部是一个综合部门,是公司的一个窗口。我想,只要我有“五颗心”—即用心学习、细心做事、真心抓落实、诚心服务、公平公正之心,纵然工作繁杂,千头万绪,我也能取得优异成绩。

参加此次竞聘,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过程,是对自我的一种挑战,无论竞聘成功与否,我都将一如既往,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四》物业管理事业部副经理竞聘演讲稿

我竞聘的岗位是事业部副经理一职。首先我要感谢公司领导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和关心,是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给了我这次竞岗演讲和展示自我的机会。今天我演讲的内容是:爱岗敬业,履行职责,争当一名合格的事业部副经理。

我是年月应聘到物业公司,在这年时间里,我从最初的一名保安员到后来担任保安中队长、装修管理员、维修维护巡视员、驻洪江市行政中心物业主管、管理处主任等职务。

我竞聘管理处主任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我热爱物业管理这项工作,用不怕苦、不怕累的敬业精神渗透到工作中去;

2、我是从最基层一步一步干起的,熟悉物业操作程序,几年来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

3、年在管理处兼职一年的主任,熟悉整个管理处的全盘工作,能够合理的安排管理处工作;

4、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有效的认真完成,

5、和公司员工象亲兄弟、姐妹一样相处的很融恰;

6、和家园业主委员会、顺天花园业主委员会、怀化三中校级领导成员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事业部管辖范围有、电脑城、市三中、家园、花园五个点,存在点多范围广的特点,有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学校物业,物业类型较多,其中三个点是对外物业,对管理要求一定要全面,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如果我竞聘上事业部副经理,对今后的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各点的情况、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做好常规性服务。

2、建立业主诉求信息平台,使各点信息反馈及时,服务及时到位。

3、延伸副业、强抓经济收入、确保完成经济指标任务。

4、加强员工制度学习、掌握员工思想动态、规范管理工作。

5、挖掘管理人才、培养骨干力量。

物业管理公司范文篇7

一、前言

罗伯特-欧文曾说过:把钱花在提高劳动力素质上是企业经理最佳的投资。被称为朝阳产业的物业管理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显现出越来越强的生机,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培训工作已显得十分重要。

二、目的和意义

(一)员工培训是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

物业管理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物业管理企业除了从市场上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外,更为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培训提高现有员工的素质,使其成为满足企业需要的人才。

(二)员工培训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者激励员工的方法

当今社会,学习培训已成为很多人改变自己生活和环境的重要手段,几乎每一个人都有对学习的需求和渴望。物业管理企业内浓郁的学习氛围,以及有效的学习政策都会对员工产生足够强的吸引力,有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有远见的管理者甚至还把学习培训作为一种员工福利用来赠送或奖励员工。

(三)员工培训是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的基础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已从过去传统的房屋协作管理转向以委托管理方式为主的市场化经营管理。这种社会化、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方式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物业管理已不仅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行业,需要有大批精通管理的优秀人才来推动它的发展。因此,员工培训是实现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的基础环节和可靠保证。

三、制定物业管理企业培训规定

培训工作对物业管理企业来说是一项长期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培训规定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培训规定主要包括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培训的基本内容、培训的方法、培训的分类、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的监督管理、培训的效果评估等内容。

四、物业管理企业培训的内容

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内容较多,培训工作相对复杂,但总的来说,培训可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企业相关知识的培训

该类培训是为了让每一个员工对企业的历史、现状、未来规划、管理服务理念、经营范围、内部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二)物业管理工作基础知识的培训

该类培训主要是让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熟悉并掌握与企业管理、物业管理相关的基础知识。

(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专项技能培训

该类培训是为了提高基层管理者及操作者的实际工作技能。

五、物业管理企业培训计划

(一)培训需求分析

1、培训需求分析的内容

在编制培训计划之前,首先要对企业的培训需求进行全面的分析,培训需求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⑴组织分析

结合企业的年度经营管理发展计划,分析企业及各部门需要哪些培训以保正计划的实施。

⑵任务分析

依据企业的工作内容,分析个人需要进行哪些培训才能保证任务的完成。

⑶个人分析

依据企业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哪些人需要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需求分析的方法

⑴问卷调查法

向企业员工发出培训需求问卷,让员工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对企业应当组织怎样的培训提出建议。让员工结合自己的工作任务提出培训要求;让员工结合自己的个人发展提出培训需求。问卷法是一种非常普遍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这种方法能培养员工关心学习、热爱学习、参与学习的热情,既是培训需求分析方法又是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较为有效。

⑵约见面谈法

挑选不同管理层次、不同工作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不同工种的操作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了解到的信息以确定公司的整体培训需求。

⑶会议调查法

召开培训需求分析会,让参加会议的人员提出培训需求。

⑷工作表现评估法

根据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以确定员工在哪些方面有缺陷,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以提高这些方面的工作能力。

⑸报告审评法

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培训需求报告进行综合评审以确定所需的培训内容。

(二)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是为了规定培训工作的目标,制定整体规划以实现这些目标;以及将培训计划逐层展开,以便协调和将各种活动一体化。

1、制定程序

企业各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的内容,结合部门培训目标以及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制定出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再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结合企业年度发展计划以及企业培训总体目标制定整个企业的培训计划。

2、计划内容

为保证培训工作按时、按质地实施,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课程设置、培训方式、培训控制、培训评估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⑴培训目标

培训目标是指通过培训工作所期望取得的成果,这些成果包括个人的、部门的、整个企业所要求达到的培训结果。培训目标是制定培训计划的基础,培训目标决定了培训课程、培训方式等一系列的内容。同时,培训目标又是培训考核和培训评估的依据。所以,培训目标的制定应该准确、细致并具有可测量性。

⑵课程设置

培训课程包括了培训课程的名称、培训的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教员简介、针对培训课程的培训要求等内容。明确的培训要求有利于员工提前对所培训的内容有所准备和有所侧重,有利于提高培训效果。

⑶培训方式

根据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对象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培训方式。常用的培训方式包括讲授法、学徒制、小岛讨论法、角色扮演法、管理游戏法、观摩范例法。

①讲授法

讲授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通常是让一位教员向学员直接传授某方面的知识。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节约经费、教授对象多,可同时面对多名学员,一次教学可让很多学员同时受益。

②学徒制

学徒制是最古老的教学方法,但至今为止仍然是企业培训新人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它的特点是由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师傅,负责帮带一名或几名新来的员工,通过传授、示范、练习、检查反馈等一系列过程提高新人的工作技能。学徒制较适合物业管理工作实践中保安、绿化、保洁、维修等技术性工种

③小岛讨论法

员工以5-7人为一组围在一个圆形桌前(也称“小岛”),对特定的话题或主题进行讨论。指导老师控制培训的时间和进程。每一位员工都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不允许反驳别人的意见。指导老师将每个人的意见都写在黑板上,同时鼓励员工说出更新或更古怪的想法。当大家将自己的想法全部讲完后,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员工对每一种意见进行评价,最后选出大家都满意的答案。这种小岛讨论方式是引导员工自己解决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④角色扮演法

角色扮演法是让培训对象假想自己是公司的某一角色,并以此角色的身份来解决问题。这种方法能让培训对象身临其境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员工提高工作技能和改造工作习惯都很有帮助。例如:让员工扮演业主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以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让工作习惯不好的员工与上司角色转换以达到改变工作习惯的目的。

⑤管理游戏法

这种方法寓教于游戏中,通过完成事先设计好的精妙游戏,让培训对象领悟到其中的管理思想。例如:组织员工对有争议的物业管理事件进行辩论,在辩论中提高认识。

⑥观摩范例法

通过组织实地参观考察,运用电视机、录像机、幻灯机、投影机、收录机、放映机等设备来向学生呈现有关资料、信息,让员工学习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3、培训控制

培训控制的目的是为了监视培训活动以保证培训活动按计划进行并纠正培训过程中的偏差。可采用培训签到制、教员评语制等方法。还可在每次培训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绩效考评,与员工的待遇挂钩。

4、培训评估

每次培训工作结束后可通过员工的培训报告、员工的工作表现等对培训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在今后的培训中采取更好的培训措施。

六、培训组织实施

培训组织实施是物业管理培训工作的核心,它包括了培训工作做什么,培训工作如何做,培训工作由谁来做的问题。

(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和任务

员工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其主要职能包括计划、组织、协调、监督等内容。具体职能和任务包括:

1、确定各级人员的培训要求,听取各部门的培训需求,依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2、组织执行物业管理企业培训计划;

3、定期向上级汇报培训费用开支情况;

4、组织实施各种培训课程与活动;

5、做好员工的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6、做好收集培训资料,编制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特点的基础教材;

7、维护培训设施与场地,充分开发与利用各类培训资源。

(二)培训分类及实施要点

分类是为了建立一个立体的培训模式,以便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培训分类可根据培训的对象、阶段、内容、类型不同来划分。

1、以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分类

⑴高层管理者

①培训目的

精通企业管理相关知识,掌握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与工作相关法律知识,了解财务管理相关知识。

②培训内容

a、企业管理类

管理基本职能、组织文化建设、决策、战略管理、组织结构与组织设计、人力资源管理、变革与创新管理、组织行为学、员工激励、沟通与人际交往、控制系统、品牌策划、公共关系。

b、物业管理类

房地产经营理论知识、物业经营管理知识、建筑知识、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基础知识、物业环境保护及管理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基础知识、绿化管理基础知识。

c、法律知识类

公司法及相关法规、消费者权益法及相关法规、价格法及相关法规、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建筑物相关法规、房屋修缮相关法规、房屋装饰装修相关法规、价格法及相关法规、治安管理相关法规、消防管理相关法规、水电气相关法规、环境卫生相关法规、绿化管理相关法规、会计法及相关法规。

d、财务知识类

学会阅读会计报表、了解基本会计科目、了解财务管理基本指标。

④培训方式

专题讲授、参观考察、短期脱岗学习、在职学历教育。

⑤组织实施

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接组织实施。

⑥培训评估

每次培训工作结束后可通过面谈法对培训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在以后的培训中更好地采取培训措施。

⑵中层管理者

①、培训目的

掌握企业管理相关知识,精通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与工作相关法律知识,了解财务管理相关知识。

②、培训内容

a、企业管理类

管理学基础知识、物业管理相关公文写作、决策学、组织行为学、员工激励技巧、沟通与人际交往技巧、控制方法、公共关系学。

b、物业管理类

房地产经营理论知识、物业经营管理知识、建筑知识、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基础知识、物业环境保护及管理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基础知识、绿化管理基础知识。

c、法律知识类

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消费者权益法及相关法规、价格法及相关法规、建筑物相关法规、房屋修缮相关法规、房屋装饰装修相关法规、价格法及相关法规、治安管理相关法规、消防管理相关法规、水电气相关法规、环境卫生相关法规、绿化管理相关法规。

③培训方式

专题讲授、观摩教学法、小岛讨论法、角色扮演法、管理游戏法。

④组织实施

基础课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专业课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指导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⑤培训评估

每次培训工作结束后可根据员工的培训报告对培训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在今后采取更好的培训措施。

⑶基层管理者

①培训目的

了解企业管理基础知识,掌握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与工作相关法律知识。

②培训内容

a、企业管理类

管理基本职能、物业管理相关公文写作、员工激励、沟通与人际交往、公共关系。

b、物业管理类

物业经营管理知识、建筑知识、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基础知识、物业环境保护及管理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基础知识、绿化管理基础知识。

c、法律知识类

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建筑物相关法规、房屋修缮相关法规、房屋装饰装修相关法规、价格法及相关法规、治安管理相关法规、消防管理相关法规、水电气相关法规、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规、绿化管理相关法规。

③培训方式

专题讲授、观摩教学法、小岛讨论法、角色扮演法、管理游戏法。

④组织实施

基础课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专业课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指导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⑤培训评估

每次培训工作结束后可根据员工的培训报告、员工的工作表现等对培训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在今后采取更好的培训措施。

⑷基层操作人员培训

该类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让基层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基本操作规程,可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以实施培训的不同阶段分

⑴岗前培训

①培训目的

为新聘员工提供基本的任职知识和技能进行的培训,通过培训认定其上岗资格。

②培训内容

公司的历史、公司的组织结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对待顾客和员工的管理理念、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对员工的期望、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

③组织实施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④培训评估

考核合格后上岗。

⑵在岗培训

为在岗人员提供学习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进行的培训。

⑶转岗培训

为在职人员岗位轮换之前进行的培训,目的是让轮岗人员熟悉新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3、以培训的不同类型分

⑴学历教育

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方式,公司应在工作时间上积极给予支持,如条件允许还可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学历教育的主要方式有夜校、函授等方式。

⑵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电工等技术性工种必须持有技术资格证方能上岗,凡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培训并通过鉴定后取证。此类培训一般是委托劳动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来进行。公务员之家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所有

⑶专项培训

为提高员工某方面的专业技能而进行的培训。此类培训一般是通过专题讲座的方式来进行。例如:为提高员工公文写作能力而进行的写作培训;为提高员工服务水平而进行的礼节、礼仪培训等。

七、培训工作误区

(一)员工培训不重要

的管理者认为培训工作不重要,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员工培训十分重要。只有通过培训才能使管理者的意图得到贯彻;只有通过培训才能使公司的制度得到具体落实;只有通过培训才能使员工的素质得到提升;只有通过培训才能使企业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员工培训有风险

有的管理者担心自己培训好的员工跳槽,因此不太重视培训。其实这是一种非常短视的行为,其结果只会使公司员工素质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好的员工会因为得不到培训而离开企业,最终企业只留下一些平庸的员工。

物业管理公司范文篇8

关键词: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公约

abstract:realestatemanagementisanoutcomeofthedevelopmentofrealestate.withthedevelopmentofthereformationofthehousingsystem,theprivacydegreeofhousingowninghouseincreasesbyaconsiderableextent,thus,realestatemanagementhasgrownrapidlyasanewpublicservicemodel.itcontainsbothcirculationandconsumptionfieldsandreferstomanycomplicatedlawregulations.however,thegovernmenthasnotmadeastandardlawinthisfield.thispaperismainlytohaveananalysisonthesourcesofrealestatemanagemententerprise''''sright,scopeofmanagementandalsotheproblemsexistedintheprocessofrealestatemanagementwhilstinthelightofsomebasiclegalissuesarisinginthemarketoperationsofrealestatemanagementinchina,andthentoputforwardsomerelevantunderstanding.

keywords:estatemanagement;estatemanagemententerprises;homeownerpolicy

一、物业管理相关基本概念解析

人类社会的工业化运动带来了城市的膨胀与发展,高超的现代化建筑技术已把城市装扮成大厦林立。高楼大厦成为居民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第三产业提供了人们所需要的对物业加以维护和修缮等服务。

(一)物业管理的概念

一般认为物业管理的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界定。广义的物业是业主对物业依法进行的自治管理和受物业业主选聘、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的专业管理结合。“而狭义的物业管理就是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狭义的定义明确了物业管理的专业性与服务性的性质。

(二)物业管理的性质

物业管理关系具有有偿性,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具体来说物业管理具有以下三种性质。

第一,物业管理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不同于房地产的行政管理,不是行政意义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物管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物业管理关系具有有偿性。物业管理是通过物管公司来实现的,而物管公司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是需要对业主收取一定费用的,这就决定了物业管理关系的有偿性。

第三,物业管理具有专业性。物业管理属于服务性行业,只有具备了相应的专业技术,物管公司才能胜任物业小区的管理和服务。

(三)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照合同和契约,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进行管理的企业。物业管理具有综合性,它不仅包括对建筑物本身的管理,而且还包括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绿化、安全保卫、公共绿地、道路养护统一实施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

(四)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

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者,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主体。它有着与其它经济主体不同的特点:

第一,物业管理企业是营利性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它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服务型企业。它通过向业主提供服务而收取一定费用,以维持企业的生存的发展。物业管理企业同过去的公有房屋的房管所不一样,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房地产业的发展需求而产生的,按照商业化模式运作的物业管理模式。作为企业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依法定程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物业管理经营权,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按规定的经营方式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第二,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具备物业管理资质资格。建设部建住房(1999)261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本办法规定申请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未经主管部门进行资估评定并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该办法规定对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在注册资本,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及物业管理的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由此设定不同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范围广泛,既可包括日常的物业维修保养,又可开展特色服务,还可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维修基金、房租等。它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物业,使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达到物业保值增值效果,同时,为业主节约交易成本,节省精力,取得相应的经济效果。

第四,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行为必须是依委托的行为,其服务对象即是辖区内全体业主—委托人。作为一种受托行为,其事务处理范围一般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委托权限。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行为是受业主或业主管理团体的委托而有偿为其处理有关物业管理方面事务的行为。

第五,物业管理企业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公共职能,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因其涉及千家万户,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已成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等行政干预及道德规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对涉及物业小区内的公安、交通、市政、环卫、绿化、电信等社区生活秩序,环境秩序进行管理,以协助有关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物业管理的特定方面的指导和监督。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分析

物业企业责任即物业企业受业主托付而承担的责任,是一种受托义务,是受托人遵照委托人的意愿,根据委托事务的一般性质,在委托人的授权和指示范围内,忠实地替委托人办理受托事务。在既无边无际明确授权也无行业规范以及习惯作法的情况下,受托人应当以符合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原则,谨慎合理地处理委托事务”。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管理团体签订明确双方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可依据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

(一)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受托人,根据是否经过特别法律委托而承担的责任

第一,日常管理服务责任,它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经常性管理和服务,可以包括:①日常养护和维修。即对物业及各种设施舍,设备进行经常定期的保养和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②安全保卫,即由企业安全保卫人员对物业辖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实施保护工作;③清洁绿化,即由清洁人员定时、定点地收集和清运垃圾废物,打扫卫生,对居住环境进行绿化,为业主提供清洁、优雅的办公和居住环境;④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公开,并接受为主及业主管理团体的监督。⑤及时处理业主投诉;⑥其它业务。

第二,特约服务义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临时或特别需要提供的服务。如为业主送奶、送报、看护病人、小孩、代订车船票,代为购物等特约服务;为方便业主工作生活开办特色服务。这类服务反映了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和服务的便民性,此类义务不是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义务。

(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的运作机制而承担的责任

第一,物的管理责任,即物业公司对物业进行管理的责任。①物业的接管验收。物业企业依据其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协议和一定的标准,对物业进行检验和接收。接管验收是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物业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再检验,物业企业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应记录在案,在约定期限内督促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直到完全合格。开发商应向物业公司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房屋竣工图、管线竣工位置、方向,综合平面图、产权人状况资料等。物业的接管验收标志着物业企业正式进驻物业,开始履行物业管理职责;②对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保养责任。物业企业对法定共有部管理服务功能,并对物业企业的社区服务管理进行监督,真正促进物业分即楼房的外墙面。通道、屋面、屋顶、支柱、土地、楼梯间、共用出入口、电梯、地下室、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及共用部分进行定期养护维修。对物业的通道路灯、沟渠、池、井、绿化、娱乐场所、停车场、自行车库等物业公用设施进行统一管理维修养护。

第二,物业的使用管理责任。①对业主合理使用物业专用部分进行监督。主要是对业主入住物业前,对其物业进行装修时不当毁损行为的管理。业主装修房屋,应向物业企业提出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办理装修事宜。物业企业对业主是否有危及整个建筑物安全的行为,随意变更专有部分共有的电线、水管、煤气等等设备的行为,及是否合理利用相邻他方专有物业进行监督管理;②对业主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分进行监督和管理。我国《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管理司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一是擅自改变小区内土地用途的;二是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用途、特征、外观,毁损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三私搭乱建,乱停乱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分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破坏绿化……,明确了物业企业对物业及使用人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分进行管理。

三、物业管理合同责任

总的来看,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企业物业管理权的主要来源,其管理行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未完成合同约定的职责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物业管理合同的概念

物业管理合同是进行现代物业管理的根据和标准,也是物业企业实施管理的依据,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起看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指业主管理团体与物业企业对特定物业的管理使用,有偿服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是业主团体委托物业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对全体业主及其管理者均有约束力。从其主体、内容、客体上看,物业管理合同是新型的委托合同。

第一,物业管理合同主体之业主一方,不是一人或数人,而是一个业主团体,是一个以建筑物范畴为联结的松散型团体。因此,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无法做到每一个业主的利益都能公平地实现:相反,业主只能根据自己在整个物业中所有享有的权利份额来对待自己的实际权益,只是从整体上看,物业企业与业主团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是平等的。

第二,物业管理合同的客体是对物业的管理和对业主的服务,其是一种劳务行为或服务行为,这种管理和服务既有单一的、也有全面的、综合的、社会化的,因此合同内容、管理费用由此而不同。

第三,物业管理合同本质是商业性合同,但物业管理的内容决定了物业管理服务还应包括保安,代办保险、邮政、路灯养护等延伸性服务,这些服务又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特点。因此,物业管理企业这些的管理服务不仅要接受业主的监督,而且也上升为社会责任受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与指导。

第四,物业管理合同是一种劳务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对整个物业享有物业管理权,业主通过合同以业主团体的名义将物业委托与物业企业管理,业主均应服从物业企业的管理。这是物业管理权与物业所有权,使用权分离的结果,物业企业的管理行为不影响物业所有权,使用权的单独行使。业主仍可依法对其物业行使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权。

(二)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物业管理合同是一种新型的合同,目前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以业主团体的名义聘用物业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受聘后,以自己的名义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各种服务,业主团体对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支付报酬。这种合同,很难归入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任一有名合同之列。与相似的其他有名民事合同相比,物业管理合同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一,物业企业实施的“管理”属于一种劳务,物业管理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包括加工、承揽合同、运送合同、雇佣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物业管理合同与有偿委托合同相比有所不同。按照目前的通说,委托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为处理的合意。其中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一方是委托人,处理事务的一方是受托人。委托人具有事务处理的请求权,同时应该承担支付报酬和费用的义务。受托人具有“忠诚义务、勤勉义务、遵照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义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义务、义务、移交财产和权益的义务”等。物业管理合同与有偿委托合同,二者都是由双主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处事事务。他方给付一定报酬及支付费用的合同,但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委托合同受托人在处理事务时并非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物业管理合同则不同,受托人——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始终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并不以业主或业主团体的名义实施管理服务;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受托行为,则应公开自己的人身份,即“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的除外。”物业管理合同中,受托人实施管理活动不仅涉及第三人,也涉及委托人而非订立合同行为。同时,物业管理合同有自己特定的内容,即以维修、保安、绿化等事项为主要内容,而委托合同范围十分广泛,不受限制。再加上物业管理合同反映了物业管理市场运作的特殊规律,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配并非仅靠委托合同解决,还有国家干预和道德规范要求。

第二,与雇佣合同相比较。二者在受托人办理的事务性质和内容上基本相同,即委托人可以通过合同将特定的事务交由受托人完成,也可以通过雇佣合同由自己的雇员完成,他方付给报酬。但这两种法律关系不同。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独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合同的受托人是依法设立的专业企业,它依靠自身的资金实力,专业人员配备以及综合性的管理服务能力提供物业管理专业服务。而雇佣关系是一种组织隶属关系,受雇人是自然人,其提供的劳务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技能和经验证完成雇主所要求的任务。且雇佣一般按工作时间给付劳动报酬,而物业管理委托按事务完成情况给付报酬或佣金。此外,在雇佣中,受佣人必须绝对服从雇主的命令或安排,而物业企业在完成管理服务过程中具有独立性,不必完全听命于业主或业主团体的支配。

第三,与承揽合同相比较。承揽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应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类型中有一类是服务承揽,与物业管理的内容大致相似,但两者仍有明显区别: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所要求的是承揽人依照合同完成一定工作并支付成果,合同标的一般为工作成果,而物业管理合同的委托人只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综合性的物业管理服务,并不要求支付工作成果,它强调的是物业管理行为的过程本身。而且,在承揽合同中,如工作成果在交付前发生意外风险而灭失,后果由定作人承担。物业管理合同不存在双方风险责任的划分问题,因为物业企业无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如物业因意外风险受损与灭失,后果一律由业主自负。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对承揽合同的规定,承揽合同的重点在加工、定作一类的事宜,合同中许多条款对物业管理合同不适用。

第四,与行纪合同相比较。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政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都属于一方当事人以自己名义为另一方面事处理一定事务的合同,但二者仍存在区别:行纪合同的委托事务仅限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货物买卖等货物买卖及其他财产买卖活动;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企业依合同约定向业主团体提供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其委托事务是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四、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权来源

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权是因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而取得的,业主的物业管理权源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表现为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所享有的独立的管理权和对物业共有部分所享有的与其它共有权人共同管理物业的权利。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业主物业管理权

业主通过置业获得物业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因专有权同时获得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专有权和共有权的结合形成了业主的建筑业区分所有权。业主要实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各项权利,就必须对其所拥有的物业加以管理,行使物业管理权。物业管理权是业主为实现其所有权权利而具备的对其物业进行照料和保管的权利。

第一,业主对专属于自己的一定范围的建筑空间(即专有部分)实施照料和保管,以便于更好地“直接占有、使用,以实现其居住、营业及其他目的”,或“将其予以出租收取租金,或于其上设定负担(如设定抵押),以及将之予以转让等”。同时,还可以合理利用相邻他人的专有部分或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共有部分,以便于维护或修缮、改良自己的专有部分,这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邻使用权。因此,业主实现其专有部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必须使用管理的手段、工具、程序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内拥有众多业主,各业主使用、管理自己的物业必将受到限制,具体表现为:

①应当合理使用其专有部分,不得危及整个建筑物安全,即不得为自己专有部分的改建或增建拆除内部梁柱或墙壁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其它有损于整栋建筑物之外观的行为。

②不得随意变更专有部分共有的电线、水管、煤气管道,影响其容量、通畅。

③应独自出资修理其专有部分,维持建筑物存在。

④维护住宅环境的卫生和安宁,遵守建筑物所在地风序良俗。

⑤对专有部分的利用应符合其本来用途,不得作出令人厌恶的使用管理行为,不可释放不可称量物质。

第二,业主在区分所有建筑物中,与其它业主因共有、共用部分和他们共同行使使用权,产生了对共同事物的管理权和共同义务的分担,这是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管理权。业主们在共有关系中,对如何享有共有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进行管理界定。如,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同占有具有不可分割性,即其与专有部分“共同构成区分所有建筑物之物法性权利—共有所有权与专有所有权之客体,此权利客体必须连同区分所有权人之成员权一同予以处分(包含分割)”;对共有部分的共同使用,依共用部分的用法或使用需要予以进行,不依业主对共用部分之“应有份额”予以使用。“即在一栋建筑物上有一半面积之专有部分所有权人,不能对共用部分之走廊或电梯只使用一半之面积,而依其性质得为共同使用或轮番使用,因而共用部分不问其持分多少,于使用上应全体使用。”;业主对共用部分依规约或其共有持分,获得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利益,同时,基于居住及实现以上权能,可对共用部分实施“不影响或损及建筑物共用部分之固有性质的修缮改良行为”。这些管理活动具体表现应包括。

①各业主要合理使用共用、共有部分。所谓合理使用就是按物业的本来用途使用,如载人电梯不得用来载运其它物品,停车场不应用来堆放其它杂物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物尽其用,维护物业安全及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②如果改变物业共用、共有部分本来用途而使用之,应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并且不得危害建筑物的安全。

③业主(使用人)一般只能自己使用共有物业,如果由业主(使用人)以外的人使用,应征得其它业主的同意。

④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若准许共有人分割,物业就会丧失其固有的使用价值,或影响其它业主的合理利用。

⑤共有权从属于专有权,当专有权转让时,共有权应同时转让,且其它共有权人无优先购买权。

⑥共有权人有权对共有物进行修缮和改良,任何共有权人都可以在不征得其它共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修缮受损害的物业,并有权要求其它共有权人分担费用。若需要改良物业(即改变物业使用用途),则应征得其它业主的同意。[

(二)物业管理权之移转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种法权,是法律赋予业主多该特定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处分之权能。区分所有建筑物这一财产是一种静态的物,本身不会直接使权利人受益,业主要对财产施加一定的影响(或行为),这种影响就是对财产加以管理,行使物业管理权。但建筑物区分所有,并不是物权法上的一物产一权,而是“将某一栋房屋特别是楼房,按其本身结构区分为各个独立的单元,每一单元均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所有权客体(独立的物),由此在一栋房屋上成立了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但是,由于这些区分为各个单元的房屋,仍然构成一个整体,而且每一单元房及其使用都离不开整个房屋共有设施支撑。因此,建筑物的区分具有相对性,它既承认房屋作为一种整体(一个物)存在的事实,又承认这个整体中可以划分为相互独立的部分,各个部分上相对独立的所有权”。因此,众多业主为维持在同一建筑物产生的权利归属和使用不可分这一共同关系,妥善解决相邻关系和共有关系,使物业这一财产产生更大的经济价值,获得物业使用价值的最大发挥,使物业保值增值,并节约交易成本,业主将其物业管理权通过合意的方式转移出去,这种转移体现在现代物业管理中有两个步骤:

第一,公共契约。公共契约亦称管理规约或业主公约,是“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就建筑物与基地管理、使用及所有关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自治规范”。它是各个业主调整彼此之间利害关系的有效的管理方法。过去,在高层多主楼宇出现之前,物业管理权多由业主行使,这时的业主单凭自己的技能、知识和物质条件便足以管理好物业,但随着现代建筑技术发展,多主高楼大量出现,仅靠个别业主来进行管理已不可能。因为这样将使作为物业组成部分之公共设施、设备和场地以及其它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公共事务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这对单个业主抑或是全体业主来说都是不利的。因此,对现代多主楼宇的管理成为全体业主的一项公共事务,业主需要通过某种方式将自己的物业管理权交给一定的组织来行使。这一组织便是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中,每个业主都享有成员权。成员权是“对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事务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其主要涉及管理关系,具有人法(管理制度)之要素存在”。业主成员权体现了业主对建筑物共同事务的管理权,即物业管理权。全体业主通过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成员权,合意订立公共契约,将自己的物业管理权在保留了非涉及他人的专有部分管理权外,其余之物业管理权交给了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至此,业主物业管理权完成了第一次移转,即通过公共契约将一部分物业管理权交给了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公共契约具有契约的实质,是业主管理团体的最高自治规范,它规定的管理包括:一是关于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或所有关系)的事项。二是关于区分所有权人之间共同事务的事项。如,管理团体的组织机构、人数、权限及营运方式,管理人之选任、任期、解任及职务权限,集会的营运方式,管理费的数额及缴纳方法。三是关于区分所有权人之间利害关系调整的事项,主要包括专有部分的使用限制,共用部分(含基地)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方法,对违反义务者的处置事项。作为业主,只能通过订立物业管理规约等受益权和表决权来充分行使成员权,而不能单独对整个建筑物的公共事务进行独立的物业管理。其管理权已交由业主大会等行使。

第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经过第一次权利转移,业主大会成为行使物业管理权的权力机关,有权对关于全体业主利益的物业管理之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由此而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业主委员会,以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行使业主大会授予的物业管理权,处理物业管理日常事务。但由于现代物业管理的专业性、复杂性及综合性,不论是业主大会还是业主委员会,都不可能具有管理现代物业的专业物质技术条件,因而单靠他们是不能管理后物业的。在场情况下,就需用有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机构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物业实施管理,这种机构便是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通过和物业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把部分物业管理权委托给物业企业行使,物业企业依被委托的物业管理全权代表实施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行为(有关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本文前一部分已予以阐述,不再重复)。至此,物业管理权发生了第二次移转,通过劳务合同的方式。物业管理权第二次转移时,业主委员会保留了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决定,选聘并监督物业企业以及审议决定物业各种基金使用等管理权。

五、物业管理合同中企业责任相关的法律问题分析

物业企业根据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享有了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并依约履行管理服务义务,但在实践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特别理顺。

(一)物业管理职能擅自被转让的效力问题

物业企业与业主团体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后,是否可将物业管理职能再转让?未经业主许可,该转让是否具有法津效力?一种观点认为,职能转让无需经过业主同意,业主只能以物业企业履行职能不当为由进行抗辩;另一种观点认为,职能转让包括业主义务的转让,义务的转让参照合同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精神,权利人应该履行通知义务,未经通知,该转让对义务人不发生效力。

上述两种观点都忽视了物业管理合同的委托性质,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业务能力,专门知识及信誉的依赖为前提而订立的,是彼此间信任的结果。所以,“委托合同强调当事人的人身属性。这样就要求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不得擅自将自己受托的事务转托他人处理”,目的是在于保护委托人的信赖利益。然而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也允许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即在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或在情况紧急下可以将委托事务再转托给第三人处理。因此,物业企业在接受了物业管理委托后,应在委托权限内,按业主团体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事宜。若转委托未经业主团体允许,业主团体与转受托人之间不成立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托的物业企业仍对委托人承担受托人的责任,并且由于其擅自转委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此观点可得出如下结论:物业企业不得擅自将物业管理权转委托给第三人,未经委托人承认的擅自转委托对委托人而言不具有约束。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物业企业承担。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的规定不悖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性质,此类专业公司是辅助第三人,它仅帮助实现委托事务而非委托合同当事人。

(二)物业企业对业主装修专有部分的管理责任

业主对专有部分进行装修,应向物业企业申请,物业企业对其装修过程进行监督。然在实践中,业主装修不向物业公司申请,不在规定的时间,使用一定的方式进行作业,甚至随意拆除内墙,或在窗外搭建简易阳台,或在屋顶开调搭建复杂式小阁楼。物业企业是否有权管理?以何种方式管理?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按照“壁心和最后粉刷表层说”理论,内墙应属于物业共用部分,业主对此无独立的财产权利。因为,内墙中有些是承重墙,用于支撑整个建筑结构,有些即便不属于承重墙,但若拆除或变更对建筑物整体或局部也会有不良影响;同时,内墙中往往敷设有一些管线,这些管线如出现故障,往往不只对业主一户产生影响,若认定内墙属于业主专有,对他人利益的保护就不甚周全;且如果认定内墙属业主专有,当内墙及内敷管线需修缮时需由业主负担,这也不合情理,因此内墙应定为共有部分。至于楼顶属法定共用部分,窗外搭建简易阳台对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均具有破坏作用,不管它们是否有损建筑物整体安全,业主都不得随意处置,搭建。因而从理论上讲,物业企业有权对业主这些行为予以制止。然而我国立法上对建筑物专有,共有的划分未作明确规定,业主公约和委托合同也未必对各种行为进行列举。因而物业企业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很难做出实质的管理,只能采取归劝,并向业主管委会通报,其所谓的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管理措施也难免流于形式。

另一方面,有些物业企业的作法是,业主在装修期间,向物业企业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确保在装修中,业主不违反业主公约及有关规定。如若违反,物业企业有权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收缴。这一作法有利于物业企业的管理,不失为一良策,但收缴后的违约金归属问题,使用问题仍是一大问题。我认为,某些业主的违规装修是对整个建筑物侵害,是对其它业主的侵害。并且,按照委托合同的性质,其违约金应归于业主团体用于维护整个建筑。至于装修管理费部分,物业企业认为装修时,他们对装修工人、装修材料、装修行为进行了管理、监督,这些工作需要人力、物力开支,是正常物业管理工作以外的增加量,因而这一开支不能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要额外单独收取。这笔钱是否该收、法律未加规定,但物业企业的职责是管理物业,他们对装修的管理不是在装修是否经济实惠,漂亮美观,而是对装修行为可能造成对整个物业、相邻部位、其他业主损失进行监督管理,它是物业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应该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中。

(三)对物业管理中侵权行为的违约责任认定

物业管理中的侵权行为主要指侵犯物业辖区内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对物业辖区内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侵犯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辖区内的业主;二是物业企业;三是辖区以外的第三人。

辖区内的业主基于区分所有相邻关系,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即为本专有部分使用便利而对相邻的上下左右的专有部分享有扩张或限制使用的权利义务,以及以共有部分为媒介对其他与本业主无关的属于共有的部分所享有的相邻权利、义务关系。在一幢大楼的使用中,业主之间的关系除了相邻关系,便是共有关系。

业主在使用专有部分时,不遵守辖区内的管理规定,妨害了其他共有人或对其他共有人造成了损害,行为人应当根据共用,相邻等规则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德观念歉等民事责任,在这一过程中,物业企业在此共有相邻关系中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侵权行为发生,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的,物业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找不到侵权行为人的情况下,企业也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损失。我国《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不得在房屋共用部分乱堆、乱放、影响住宅小区景观、噪声扰民等,否则由物业管理公司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因此,在共有相邻关系中,物业企业为了全体业主共同的生活环境,依据法律,规约及合同,应对建筑物内具体设施的使用,如下水管道,煤气管道如何使用,是否统一安装抽油烟机等进行管理,以免造成烟尘妨害相邻关系;对大楼内业主的易燃及有爆炸性危险物的存放;出入口、走道、逃生梯、楼梯间杂物的堆放;浓烟、恶臭或有毒物质的物品燃烧排放;不可称量物质发生的噪音,震动;穿出梁柱、楼板、墙板、阶梯、妨害建筑物结构安全及渗漏;以及有碍观瞻的凉晒衣物、张贴广告、搭设牌楼等一系列涉及相邻共有关系的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否则,疏于管理将导致违约的法律后果。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种特殊形态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爱畜饲养问题。物业企业是否应当管理?怎样管理?爱畜给他人造成损守,物业企业是否应承担疏于管理之虞的违约责任?对于饲养有危害或困扰他人的动物,国外有关立法都对此有规定,如日本在一般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中规定这种饲养为违反共同利益的行为,然而现实中,人们往往出于精神的慰籍和寄托而饲养爱畜。在此法律准许人们对爱畜饲养以符合对人的理解、关心、同情之本质,也能体现民法的道义感。因而,在法律没有绝对禁止爱畜饲养时,物业企业仍有义务对爱畜的饲养进行管理。首先应及时通知爱畜主人对爱畜进行了卫生免疫检测,其次,限制爱畜放养时间,禁止爱畜在共用部分给邻人生活带来妨碍等。物业企业对业主饲养爱畜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损害共有相邻关系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物业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不当实施管理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合同或规约中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也可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某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张贴一张广告,称“为安全起见,将关闭一扇出入小区的大门,敬请业主从另一扇大门出入。同时,关闭的那扇大门附近空地将开设酒吧对外营业。”物业企业将开设的酒吧承包给一业主经营,造成广大业主十分不满,认为出入小区的大门被关闭,出入极不方便,占用空地开设酒吧影响小区环境,且其收益如何分配。可以认定,物业企业关闭大门及开设酒吧的做法是故意的侵权行为。众所周知,小区空地属于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除业主团体决议通过,其他人无权擅自占用、收益。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决议就擅自改变公共部位的使用性质开设酒吧,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物业企业擅自决定关闭小区大门,也是违约行为。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理论,大门亦属于公共设施,应按照其设计的用途加以利用,作为管理人的物业企业也应在公共契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行为,不应影响物业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物业管理企业的这一系列行为无疑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超越了委托权限。在实践中,还常常出现物业企业利用其物业管理权,在物业共用部分的楼顶搭建广告牌或在建筑物的外墙墙体上涂刷广告语,进行收益的情况。楼顶,外墙同样属于共有部分,应为全体业主所有,对共有部分使用必须经全体业主同意,其收益也应归于共有人所有。物业企业的行为侵害了业主共有财产权,是越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或违约的法律责任。

第三人侵权行为是指辖区外的人进入物业辖区内侵犯辖区内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其属于物业企业的管理范围,而该企业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当无法寻找行为人时,企业应合理赔偿。实践中该类事件发生较多,如97年第10期《中外房地》刊登了《花园别墅的血案该谁负责》一文,讲述藏姓女土购置了一房产,置业时宣传资料承诺“24小时保安,防盗对讲……”等等,而事实上保安设备较差,保安人员非专职人员,未尽职尽责,导致不法分子闯入住宅杀死藏女士及其母亲。事后物业企业否认其应承担责任。该案中,凶手固然要承担刑事、民事责任,但该企业也显然违反了合同,因其怠于履行合同而致使惨案发生,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物业企业对物业维修基金的代管

物业企业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可以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企业代管,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此项维修基金是专项代管,管理使用必须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并由业主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物业企业使用代管基金用于物业的大修、更新、改造,那么,何种情况属于办法中规定的“大修、更新、改造”?

在实践中,物业企业对养护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分为大修、中修、小修。按京房修字[1994]第521号文件规定,大修工程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或设备,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工程,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幢间,走廊通道等共用部位及共用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电梯、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和公益性文体设施的大修,更新、改造;中修工程指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结构或少量设备,但保持原房(或设备)的结构和规模的工程,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小修工程是指修复房屋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构部件小的损坏,以保持房屋或设备原有完损等级为目的日常养护工程,我认为,从这些规定中看,物业企业对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大修、中修费用应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在现实中,我国许多物业企业实行财务包干制度,即先由政府部门确定物业小区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多少钱,然后该楼盘的物业管理由该物业企业全权包干。这种做法引起的后果是:一方面使物业企业在进行较大的维修时有所顾虑甚至不得已而偷工减料;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是一定的,又易使物业企业滋生不负责的心理,影响物业管理质量。因此,为了保障物业的维修管理,维护业主的利益,必须设立维修基金。这样,既可以保障物业企业对物业大修时的经费,以确保质量,同时又可防止物业企业以各种理由再向业主收取费用。物业企业在对物业进行大修、中修时,应向业主管委会汇报,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在征得同意及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前提下,才能使用维修基金。同时随时接受业主管委会的检查、监督,业主的查询,审计监督和对帐制度。如果物业企业挪用维修基金或造成维修基金损失,便违反行政法规及合同的有关约定,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城市住宅小区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收取的费用”。在委托物业管理中,物业企业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但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项目,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与履行委托义务应当如何挂钩这一问题日益成为物业管理的瓶颈。

从有关立法来看,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性服务费、专项服务收费、公众代办性服务费、特约服务费等费用。

第一,公共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用于为业主,使用人提供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和保洁,保安等具有公共性的服务。

第二,专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用于电梯,转供电,二次供水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第三,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是物业企业代供电、供水、煤气公司等收取的电、水、煤气费用所取得的相应的代办费,由委托单位支付。

第四,特约服务收费,实行业主与经营者根据市场价格自主协商定价,由物业企业为业主(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特约服务。

从上述组成看,公众代办性服务费,特约服务收费不易产生歧意,在公共性服务费,专项服务费中,出现许多问题。首先,公共性服务费与专项服务费如何区分,法律未明确规定,诸多的如装修管理费,停车场使用费等属于何种收费不明确;其次,公共性服务费,专项服务费收费标准有何依据;再次,此两项收费与服务管理质量如何相联系。

这些问题未解决,使得业主与物业企业对此两项收费分歧很大,纠纷非常多。业主往往以物业企业管理不善,超标准收费,造成业主意外损失及物业企业帐目不清等理由拒付或拖欠物业管理费,并决心要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而物业企业认为业主对物业管理要求过高,物业管理的成本很高,且由于服务费的限价,物业企业只有在管理水平基本持平的情况下,降低管理成本来艰难度日。其实,业主与物业企业关于收费的纠纷焦点在于对物业管理的理解,国家法律对物业收费有标准,但对管理物业标准未细化,使得收费标准与管理标准缺乏统一,没有可参照的依据,致使业主与物业企业权利义务失衡。物业企业即使某些做法错误但收费是天经地义,而业主认为没管好物业就不得收费却没有法律依据,最终都不得不交费。

物业企业收费要根据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类别制定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分类标准。国家立法也应完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项目,并根据不同的服务质量标准,明确相应的服务收费价格构成,同时,加强收费的内外监督,加强财务审计和成本核算。物业企业自身也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的约束机制,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做到每一项收费及收费标准合法,每一项收费都有实质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真正杜绝多收费少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不合理现象。若出现收费与服务内容、标准不符,物业企业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承担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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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范文篇9

关键词:物业管理公司;成本管理;组织化

一、我国物业管理公司成本管理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组织成本高

物业管理公司在成本管理控制的过程中组织成本占很大一部分。然而,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成本管理水平相对较低,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公司成本管理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物业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者的管理权限过于分散,管理层次过于复杂,公司内部有很多不必要的岗位,不但增加了公司的人工成本,还使得公司内部运行效率低下,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其次,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组织者之间的素质差距比较大,形成有效的组织决策需要较长时间,即使能够统一决策,决策也不能得到快速、有效的落实,这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公司成本管理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加了公司的内部管理成本,对于物业管理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不利,必须要引起物业管理公司的高度重视。

2.社区基础设施不健全

物业管理公司是随着房地产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房地产企业为了能够尽快完工,社区内部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是非常科学合理,这给物业管理公司带来了很多后续的工作,增加了物业管理公司成本管理工作的难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对于社区内部基础设施设置不健全,例如社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足,极大增加了物业管理公司后期的管理成本,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更多的人员来有效安排停车问题,这就使得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有效控制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社区基础设施不健全也会影响居民缴纳物业费,居民认为设施不健全影响了其享受最基础的服务,因此不愿意缴纳更多的物业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想要增加经济效益,必须强化成本控制职能,这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控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不重视成本计划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在开展成本管理控制工作的过程中不是非常重视成本计划管理,只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才会进行必要的管理,这就使得公司内部成本管理非常被动,成本管理的功能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成本管理分为成本计划与成本控制两个方面,成本计划在成本管理中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它能够对成本进行一定的规划,让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控制工作能够更加顺利、有效地开展。现阶段,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成本控制过度重视事后管理与控制,因此,其管理控制的效果不是非常好,物业管理公司不能通过成本管理控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4.成本管理方法陈旧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物业管理公司依然沿用的是传统的成本管理模式,该成本管理模式过于粗放,不能实现对物业管理公司成本的有效管理。我国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成本管理的过程中依然使用陈旧的管理方法,在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对于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的技术应用较少,使得企业成本管理的效率比较低,成本管理的效果不明显。另外,物业公司的分类管理意识较差,这使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的成本管理工作难度非常大,经常出现由于分类不明确导致的成本管理效果不好的现象,影响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管理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与此同时,很多的物业管理公司缺乏完善的成本考核体系,使得物业管理公司在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只能生搬硬套,与企业实际情况脱节,成本管理灵活性差,成本管理的效果不明显。

二、有效解决物业管理公司成本管理控制工作中问题的策略

1.优化物业企业结构,降低组织成本

物业管理公司想要降低成本,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应该进一步优化企业管理结构,精简成本管理人员,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保证企业职权相对集中,提高企业管理者决策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其次,物业管理公司应该设置垂直的机构,提高信息流动性与及时性,让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管理控制工作更加高效。再次,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要重视对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强化员工对于管理层决策的执行力,有效降低物业管理公司的组织成本。

2.完善社区基础设施

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及时解决社区业主提出的各方面问题,以最优质的服务态度赢得业主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的认可。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尽全力增加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最大的能力满足社区居民的要求,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降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成本。其次,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加强与房地发开发企业的合作与沟通,让房地产企业尽可能增加基础设施,为物管理公司的成本管理降低难度,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成本管理控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3.强化成本计划管理

成本计划管理属于物业管理企业成本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司管理者必须要给予高度重视。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成本计划管理理论以及管理的经验,使公司内部的成本计划更加科学、合理。其次,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计划,让企业成本管理更加符合企业自身的需要。再次,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强化计划的执行力,严格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按照计划进行成本管理,只有把计划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让成本计划充分发挥其作用,物业管理公司为了能够充分发挥计划的管理作用,应该把成本计划的执行与员工绩效联系起来,通过员工绩效管理充分激发员工按照成本计划进行成本管理的积极性,让成本计划管理充分发挥其指导性作用,为物业管理公司更加顺利地完成成本管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4.创新成本管理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物业管理公司想要做好成本管理工作,必须跟随时代的变化,不断创新成本管理方法。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物业管理的方式方法,降低成本管理的难度,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其次,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通过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来提高公司的品牌效益,加大居民对于物业公司的认可,方便员工更好开展物业管理工作,降低物业管理人工成本。再次,物业管理公司应该设置专业的成本管理人员,通过专业管理技术提升成本管理的效果,为物业管理公司更好降低成本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总之,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创新成本管理方法,能够有效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物流管理公司的成本,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更好发展。

三、总结

成本控制工作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关系着公司经济效益能否真正实现,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要高度重视成本管理工作,把成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企业内部积极宣传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让企业中的每个员工都能积极参与到成本管理控制的工作中来,为企业成本控制工作的顺利完成贡献力量。

作者:杨天英 单位:成都市信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程洪.浅析物业管理成本控制现状与对策[j].现代物业,2011(7).

物业管理公司范文篇10

人类社会的工业化运动带来了城市的膨胀与发展,高超的现代化建筑技术已把城市装扮成大厦林立。高楼大厦成为居民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第三产业提供了人们所需要的对物业加以维护和修缮等服务。

(一)物业管理的概念

一般认为物业管理的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界定。广义的物业是业主对物业依法进行的自治管理和受物业业主选聘、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的专业管理结合。“而狭义的物业管理就是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狭义的定义明确了物业管理的专业性与服务性的性质。

(二)物业管理的性质

物业管理关系具有有偿性,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具体来说物业管理具有以下三种性质。

第一,物业管理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不同于房地产的行政管理,不是行政意义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物管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物业管理关系具有有偿性。物业管理是通过物管公司来实现的,而物管公司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是需要对业主收取一定费用的,这就决定了物业管理关系的有偿性。

第三,物业管理具有专业性。物业管理属于服务性行业,只有具备了相应的专业技术,物管公司才能胜任物业小区的管理和服务。

(三)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照合同和契约,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进行管理的企业。物业管理具有综合性,它不仅包括对建筑物本身的管理,而且还包括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绿化、安全保卫、公共绿地、道路养护统一实施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

(四)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

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者,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主体。它有着与其它经济主体不同的特点:

第一,物业管理企业是营利性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它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服务型企业。它通过向业主提供服务而收取一定费用,以维持企业的生存的发展。物业管理企业同过去的公有房屋的房管所不一样,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房地产业的发展需求而产生的,按照商业化模式运作的物业管理模式。作为企业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依法定程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物业管理经营权,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按规定的经营方式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第二,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具备物业管理资质资格。建设部建住房(1999)261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本办法规定申请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未经主管部门进行资估评定并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该办法规定对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在注册资本,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及物业管理的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由此设定不同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范围广泛,既可包括日常的物业维修保养,又可开展特色服务,还可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维修基金、房租等。它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物业,使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达到物业保值增值效果,同时,为业主节约交易成本,节省精力,取得相应的经济效果。

第四,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行为必须是依委托的行为,其服务对象即是辖区内全体业主—委托人。作为一种受托行为,其事务处理范围一般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委托权限。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行为是受业主或业主管理团体的委托而有偿为其处理有关物业管理方面事务的行为。

第五,物业管理企业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公共职能,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因其涉及千家万户,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已成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等行政干预及道德规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对涉及物业小区内的公安、交通、市政、环卫、绿化、电信等社区生活秩序,环境秩序进行管理,以协助有关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物业管理的特定方面的指导和监督。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分析

物业企业责任即物业企业受业主托付而承担的责任,是一种受托义务,是受托人遵照委托人的意愿,根据委托事务的一般性质,在委托人的授权和指示范围内,忠实地替委托人办理受托事务。在既无边无际明确授权也无行业规范以及习惯作法的情况下,受托人应当以符合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原则,谨慎合理地处理委托事务”。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管理团体签订明确双方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可依据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

(一)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受托人,根据是否经过特别法律委托而承担的责任

第一,日常管理服务责任,它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经常性管理和服务,可以包括:①日常养护和维修。即对物业及各种设施舍,设备进行经常定期的保养和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②安全保卫,即由企业安全保卫人员对物业辖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实施保护工作;③清洁绿化,即由清洁人员定时、定点地收集和清运垃圾废物,打扫卫生,对居住环境进行绿化,为业主提供清洁、优雅的办公和居住环境;④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公开,并接受为主及业主管理团体的监督。⑤及时处理业主投诉;⑥其它业务。

第二,特约服务义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临时或特别需要提供的服务。如为业主送奶、送报、看护病人、小孩、代订车船票,代为购物等特约服务;为方便业主工作生活开办特色服务。这类服务反映了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和服务的便民性,此类义务不是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义务。

(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的运作机制而承担的责任

第一,物的管理责任,即物业公司对物业进行管理的责任。①物业的接管验收。物业企业依据其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协议和一定的标准,对物业进行检验和接收。接管验收是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物业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再检验,物业企业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应记录在案,在约定期限内督促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直到完全合格。开发商应向物业公司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房屋竣工图、管线竣工位置、方向,综合平面图、产权人状况资料等。物业的接管验收标志着物业企业正式进驻物业,开始履行物业管理职责;②对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保养责任。物业企业对法定共有部管理服务功能,并对物业企业的社区服务管理进行监督,真正促进物业分即楼房的外墙面。通道、屋面、屋顶、支柱、土地、楼梯间、共用出入口、电梯、地下室、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及共用部分进行定期养护维修。对物业的通道路灯、沟渠、池、井、绿化、娱乐场所、停车场、自行车库等物业公用设施进行统一管理维修养护。

第二,物业的使用管理责任。①对业主合理使用物业专用部分进行监督。主要是对业主入住物业前,对其物业进行装修时不当毁损行为的管理。业主装修房屋,应向物业企业提出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办理装修事宜。物业企业对业主是否有危及整个建筑物安全的行为,随意变更专有部分共有的电线、水管、煤气等等设备的行为,及是否合理利用相邻他方专有物业进行监督管理;②对业主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分进行监督和管理。我国《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管理司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一是擅自改变小区内土地用途的;二是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用途、特征、外观,毁损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三私搭乱建,乱停乱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分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破坏绿化……,明确了物业企业对物业及使用人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分进行管理。

三、物业管理合同责任

总的来看,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企业物业管理权的主要来源,其管理行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未完成合同约定的职责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物业管理合同的概念

物业管理合同是进行现代物业管理的根据和标准,也是物业企业实施管理的依据,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起看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指业主管理团体与物业企业对特定物业的管理使用,有偿服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是业主团体委托物业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对全体业主及其管理者均有约束力。从其主体、内容、客体上看,物业管理合同是新型的委托合同。

第一,物业管理合同主体之业主一方,不是一人或数人,而是一个业主团体,是一个以建筑物范畴为联结的松散型团体。因此,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无法做到每一个业主的利益都能公平地实现:相反,业主只能根据自己在整个物业中所有享有的权利份额来对待自己的实际权益,只是从整体上看,物业企业与业主团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是平等的。

第二,物业管理合同的客体是对物业的管理和对业主的服务,其是一种劳务行为或服务行为,这种管理和服务既有单一的、也有全面的、综合的、社会化的,因此合同内容、管理费用由此而不同。

第三,物业管理合同本质是商业性合同,但物业管理的内容决定了物业管理服务还应包括保安,代办保险、邮政、路灯养护等延伸性服务,这些服务又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特点。因此,物业管理企业这些的管理服务不仅要接受业主的监督,而且也上升为社会责任受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与指导。

第四,物业管理合同是一种劳务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对整个物业享有物业管理权,业主通过合同以业主团体的名义将物业委托与物业企业管理,业主均应服从物业企业的管理。这是物业管理权与物业所有权,使用权分离的结果,物业企业的管理行为不影响物业所有权,使用权的单独行使。业主仍可依法对其物业行使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权。

(二)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物业管理合同是一种新型的合同,目前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以业主团体的名义聘用物业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受聘后,以自己的名义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各种服务,业主团体对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支付报酬。这种合同,很难归入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任一有名合同之列。与相似的其他有名民事合同相比,物业管理合同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一,物业企业实施的“管理”属于一种劳务,物业管理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包括加工、承揽合同、运送合同、雇佣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物业管理合同与有偿委托合同相比有所不同。按照目前的通说,委托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为处理的合意。其中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一方是委托人,处理事务的一方是受托人。委托人具有事务处理的请求权,同时应该承担支付报酬和费用的义务。受托人具有“忠诚义务、勤勉义务、遵照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义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义务、义务、移交财产和权益的义务”等。物业管理合同与有偿委托合同,二者都是由双主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处事事务。他方给付一定报酬及支付费用的合同,但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委托合同受托人在处理事务时并非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物业管理合同则不同,受托人——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始终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并不以业主或业主团体的名义实施管理服务;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受托行为,则应公开自己的人身份,即“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的除外。”物业管理合同中,受托人实施管理活动不仅涉及第三人,也涉及委托人而非订立合同行为。同时,物业管理合同有自己特定的内容,即以维修、保安、绿化等事项为主要内容,而委托合同范围十分广泛,不受限制。再加上物业管理合同反映了物业管理市场运作的特殊规律,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配并非仅靠委托合同解决,还有国家干预和道德规范要求。

第二,与雇佣合同相比较。二者在受托人办理的事务性质和内容上基本相同,即委托人可以通过合同将特定的事务交由受托人完成,也可以通过雇佣合同由自己的雇员完成,他方付给报酬。但这两种法律关系不同。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独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合同的受托人是依法设立的专业企业,它依靠自身的资金实力,专业人员配备以及综合性的管理服务能力提供物业管理专业服务。而雇佣关系是一种组织隶属关系,受雇人是自然人,其提供的劳务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技能和经验证完成雇主所要求的任务。且雇佣一般按工作时间给付劳动报酬,而物业管理委托按事务完成情况给付报酬或佣金。此外,在雇佣中,受佣人必须绝对服从雇主的命令或安排,而物业企业在完成管理服务过程中具有独立性,不必完全听命于业主或业主团体的支配。

第三,与承揽合同相比较。承揽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应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类型中有一类是服务承揽,与物业管理的内容大致相似,但两者仍有明显区别: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所要求的是承揽人依照合同完成一定工作并支付成果,合同标的一般为工作成果,而物业管理合同的委托人只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综合性的物业管理服务,并不要求支付工作成果,它强调的是物业管理行为的过程本身。而且,在承揽合同中,如工作成果在交付前发生意外风险而灭失,后果由定作人承担。物业管理合同不存在双方风险责任的划分问题,因为物业企业无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如物业因意外风险受损与灭失,后果一律由业主自负。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对承揽合同的规定,承揽合同的重点在加工、定作一类的事宜,合同中许多条款对物业管理合同不适用。

第四,与行纪合同相比较。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政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都属于一方当事人以自己名义为另一方面事处理一定事务的合同,但二者仍存在区别:行纪合同的委托事务仅限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货物买卖等货物买卖及其他财产买卖活动;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企业依合同约定向业主团体提供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其委托事务是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四、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权来源

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权是因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而取得的,业主的物业管理权源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表现为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所享有的独立的管理权和对物业共有部分所享有的与其它共有权人共同管理物业的权利。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业主物业管理权

业主通过置业获得物业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因专有权同时获得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专有权和共有权的结合形成了业主的建筑业区分所有权。业主要实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各项权利,就必须对其所拥有的物业加以管理,行使物业管理权。物业管理权是业主为实现其所有权权利而具备的对其物业进行照料和保管的权利。

第一,业主对专属于自己的一定范围的建筑空间(即专有部分)实施照料和保管,以便于更好地“直接占有、使用,以实现其居住、营业及其他目的”,或“将其予以出租收取租金,或于其上设定负担(如设定抵押),以及将之予以转让等”。同时,还可以合理利用相邻他人的专有部分或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共有部分,以便于维护或修缮、改良自己的专有部分,这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邻使用权。因此,业主实现其专有部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必须使用管理的手段、工具、程序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内拥有众多业主,各业主使用、管理自己的物业必将受到限制,具体表现为:

①应当合理使用其专有部分,不得危及整个建筑物安全,即不得为自己专有部分的改建或增建拆除内部梁柱或墙壁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其它有损于整栋建筑物之外观的行为。

②不得随意变更专有部分共有的电线、水管、煤气管道,影响其容量、通畅。

③应独自出资修理其专有部分,维持建筑物存在。

④维护住宅环境的卫生和安宁,遵守建筑物所在地风序良俗。

⑤对专有部分的利用应符合其本来用途,不得作出令人厌恶的使用管理行为,不可释放不可称量物质。

第二,业主在区分所有建筑物中,与其它业主因共有、共用部分和他们共同行使使用权,产生了对共同事物的管理权和共同义务的分担,这是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管理权。业主们在共有关系中,对如何享有共有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进行管理界定。如,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同占有具有不可分割性,即其与专有部分“共同构成区分所有建筑物之物法性权利—共有所有权与专有所有权之客体,此权利客体必须连同区分所有权人之成员权一同予以处分(包含分割)”;对共有部分的共同使用,依共用部分的用法或使用需要予以进行,不依业主对共用部分之“应有份额”予以使用。“即在一栋建筑物上有一半面积之专有部分所有权人,不能对共用部分之走廊或电梯只使用一半之面积,而依其性质得为共同使用或轮番使用,因而共用部分不问其持分多少,于使用上应全体使用。”;业主对共用部分依规约或其共有持分,获得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利益,同时,基于居住及实现以上权能,可对共用部分实施“不影响或损及建筑物共用部分之固有性质的修缮改良行为”。这些管理活动具体表现应包括。

①各业主要合理使用共用、共有部分。所谓合理使用就是按物业的本来用途使用,如载人电梯不得用来载运其它物品,停车场不应用来堆放其它杂物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物尽其用,维护物业安全及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②如果改变物业共用、共有部分本来用途而使用之,应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并且不得危害建筑物的安全。

③业主(使用人)一般只能自己使用共有物业,如果由业主(使用人)以外的人使用,应征得其它业主的同意。

④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若准许共有人分割,物业就会丧失其固有的使用价值,或影响其它业主的合理利用。

⑤共有权从属于专有权,当专有权转让时,共有权应同时转让,且其它共有权人无优先购买权。

⑥共有权人有权对共有物进行修缮和改良,任何共有权人都可以在不征得其它共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修缮受损害的物业,并有权要求其它共有权人分担费用。若需要改良物业(即改变物业使用用途),则应征得其它业主的同意。[论文网]

(二)物业管理权之移转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种法权,是法律赋予业主多该特定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处分之权能。区分所有建筑物这一财产是一种静态的物,本身不会直接使权利人受益,业主要对财产施加一定的影响(或行为),这种影响就是对财产加以管理,行使物业管理权。但建筑物区分所有,并不是物权法上的一物产一权,而是“将某一栋房屋特别是楼房,按其本身结构区分为各个独立的单元,每一单元均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所有权客体(独立的物),由此在一栋房屋上成立了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但是,由于这些区分为各个单元的房屋,仍然构成一个整体,而且每一单元房及其使用都离不开整个房屋共有设施支撑。因此,建筑物的区分具有相对性,它既承认房屋作为一种整体(一个物)存在的事实,又承认这个整体中可以划分为相互独立的部分,各个部分上相对独立的所有权”。因此,众多业主为维持在同一建筑物产生的权利归属和使用不可分这一共同关系,妥善解决相邻关系和共有关系,使物业这一财产产生更大的经济价值,获得物业使用价值的最大发挥,使物业保值增值,并节约交易成本,业主将其物业管理权通过合意的方式转移出去,这种转移体现在现代物业管理中有两个步骤:

第一,公共契约。公共契约亦称管理规约或业主公约,是“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就建筑物与基地管理、使用及所有关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自治规范”。它是各个业主调整彼此之间利害关系的有效的管理方法。过去,在高层多主楼宇出现之前,物业管理权多由业主行使,这时的业主单凭自己的技能、知识和物质条件便足以管理好物业,但随着现代建筑技术发展,多主高楼大量出现,仅靠个别业主来进行管理已不可能。因为这样将使作为物业组成部分之公共设施、设备和场地以及其它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公共事务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这对单个业主抑或是全体业主来说都是不利的。因此,对现代多主楼宇的管理成为全体业主的一项公共事务,业主需要通过某种方式将自己的物业管理权交给一定的组织来行使。这一组织便是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中,每个业主都享有成员权。成员权是“对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事务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其主要涉及管理关系,具有人法(管理制度)之要素存在”。业主成员权体现了业主对建筑物共同事务的管理权,即物业管理权。全体业主通过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成员权,合意订立公共契约,将自己的物业管理权在保留了非涉及他人的专有部分管理权外,其余之物业管理权交给了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至此,业主物业管理权完成了第一次移转,即通过公共契约将一部分物业管理权交给了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公共契约具有契约的实质,是业主管理团体的最高自治规范,它规定的管理包括:一是关于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或所有关系)的事项。二是关于区分所有权人之间共同事务的事项。如,管理团体的组织机构、人数、权限及营运方式,管理人之选任、任期、解任及职务权限,集会的营运方式,管理费的数额及缴纳方法。三是关于区分所有权人之间利害关系调整的事项,主要包括专有部分的使用限制,共用部分(含基地)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方法,对违反义务者的处置事项。作为业主,只能通过订立物业管理规约等受益权和表决权来充分行使成员权,而不能单独对整个建筑物的公共事务进行独立的物业管理。其管理权已交由业主大会等行使。

第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经过第一次权利转移,业主大会成为行使物业管理权的权力机关,有权对关于全体业主利益的物业管理之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由此而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业主委员会,以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行使业主大会授予的物业管理权,处理物业管理日常事务。但由于现代物业管理的专业性、复杂性及综合性,不论是业主大会还是业主委员会,都不可能具有管理现代物业的专业物质技术条件,因而单靠他们是不能管理后物业的。在场情况下,就需用有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机构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物业实施管理,这种机构便是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通过和物业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把部分物业管理权委托给物业企业行使,物业企业依被委托的物业管理全权代表实施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行为(有关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本文前一部分已予以阐述,不再重复)。至此,物业管理权发生了第二次移转,通过劳务合同的方式。物业管理权第二次转移时,业主委员会保留了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决定,选聘并监督物业企业以及审议决定物业各种基金使用等管理权。

五、物业管理合同中企业责任相关的法律问题分析

物业企业根据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享有了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并依约履行管理服务义务,但在实践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特别理顺。

(一)物业管理职能擅自被转让的效力问题

物业企业与业主团体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后,是否可将物业管理职能再转让?未经业主许可,该转让是否具有法津效力?一种观点认为,职能转让无需经过业主同意,业主只能以物业企业履行职能不当为由进行抗辩;另一种观点认为,职能转让包括业主义务的转让,义务的转让参照合同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精神,权利人应该履行通知义务,未经通知,该转让对义务人不发生效力。

上述两种观点都忽视了物业管理合同的委托性质,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业务能力,专门知识及信誉的依赖为前提而订立的,是彼此间信任的结果。所以,“委托合同强调当事人的人身属性。这样就要求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不得擅自将自己受托的事务转托他人处理”,目的是在于保护委托人的信赖利益。然而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也允许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即在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或在情况紧急下可以将委托事务再转托给第三人处理。因此,物业企业在接受了物业管理委托后,应在委托权限内,按业主团体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事宜。若转委托未经业主团体允许,业主团体与转受托人之间不成立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托的物业企业仍对委托人承担受托人的责任,并且由于其擅自转委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此观点可得出如下结论:物业企业不得擅自将物业管理权转委托给第三人,未经委托人承认的擅自转委托对委托人而言不具有约束。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物业企业承担。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的规定不悖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性质,此类专业公司是辅助第三人,它仅帮助实现委托事务而非委托合同当事人。

(二)物业企业对业主装修专有部分的管理责任

业主对专有部分进行装修,应向物业企业申请,物业企业对其装修过程进行监督。然在实践中,业主装修不向物业公司申请,不在规定的时间,使用一定的方式进行作业,甚至随意拆除内墙,或在窗外搭建简易阳台,或在屋顶开调搭建复杂式小阁楼。物业企业是否有权管理?以何种方式管理?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按照“壁心和最后粉刷表层说”理论,内墙应属于物业共用部分,业主对此无独立的财产权利。因为,内墙中有些是承重墙,用于支撑整个建筑结构,有些即便不属于承重墙,但若拆除或变更对建筑物整体或局部也会有不良影响;同时,内墙中往往敷设有一些管线,这些管线如出现故障,往往不只对业主一户产生影响,若认定内墙属于业主专有,对他人利益的保护就不甚周全;且如果认定内墙属业主专有,当内墙及内敷管线需修缮时需由业主负担,这也不合情理,因此内墙应定为共有部分。至于楼顶属法定共用部分,窗外搭建简易阳台对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均具有破坏作用,不管它们是否有损建筑物整体安全,业主都不得随意处置,搭建。因而从理论上讲,物业企业有权对业主这些行为予以制止。然而我国立法上对建筑物专有,共有的划分未作明确规定,业主公约和委托合同也未必对各种行为进行列举。因而物业企业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很难做出实质的管理,只能采取归劝,并向业主管委会通报,其所谓的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管理措施也难免流于形式。

另一方面,有些物业企业的作法是,业主在装修期间,向物业企业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确保在装修中,业主不违反业主公约及有关规定。如若违反,物业企业有权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收缴。这一作法有利于物业企业的管理,不失为一良策,但收缴后的违约金归属问题,使用问题仍是一大问题。我认为,某些业主的违规装修是对整个建筑物侵害,是对其它业主的侵害。并且,按照委托合同的性质,其违约金应归于业主团体用于维护整个建筑。至于装修管理费部分,物业企业认为装修时,他们对装修工人、装修材料、装修行为进行了管理、监督,这些工作需要人力、物力开支,是正常物业管理工作以外的增加量,因而这一开支不能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要额外单独收取。这笔钱是否该收、法律未加规定,但物业企业的职责是管理物业,他们对装修的管理不是在装修是否经济实惠,漂亮美观,而是对装修行为可能造成对整个物业、相邻部位、其他业主损失进行监督管理,它是物业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应该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中。

(三)对物业管理中侵权行为的违约责任认定

物业管理中的侵权行为主要指侵犯物业辖区内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对物业辖区内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侵犯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辖区内的业主;二是物业企业;三是辖区以外的第三人。

辖区内的业主基于区分所有相邻关系,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即为本专有部分使用便利而对相邻的上下左右的专有部分享有扩张或限制使用的权利义务,以及以共有部分为媒介对其他与本业主无关的属于共有的部分所享有的相邻权利、义务关系。在一幢大楼的使用中,业主之间的关系除了相邻关系,便是共有关系。

业主在使用专有部分时,不遵守辖区内的管理规定,妨害了其他共有人或对其他共有人造成了损害,行为人应当根据共用,相邻等规则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德观念歉等民事责任,在这一过程中,物业企业在此共有相邻关系中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侵权行为发生,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的,物业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找不到侵权行为人的情况下,企业也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损失。我国《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不得在房屋共用部分乱堆、乱放、影响住宅小区景观、噪声扰民等,否则由物业管理公司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因此,在共有相邻关系中,物业企业为了全体业主共同的生活环境,依据法律,规约及合同,应对建筑物内具体设施的使用,如下水管道,煤气管道如何使用,是否统一安装抽油烟机等进行管理,以免造成烟尘妨害相邻关系;对大楼内业主的易燃及有爆炸性危险物的存放;出入口、走道、逃生梯、楼梯间杂物的堆放;浓烟、恶臭或有毒物质的物品燃烧排放;不可称量物质发生的噪音,震动;穿出梁柱、楼板、墙板、阶梯、妨害建筑物结构安全及渗漏;以及有碍观瞻的凉晒衣物、张贴广告、搭设牌楼等一系列涉及相邻共有关系的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否则,疏于管理将导致违约的法律后果。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种特殊形态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爱畜饲养问题。物业企业是否应当管理?怎样管理?爱畜给他人造成损守,物业企业是否应承担疏于管理之虞的违约责任?对于饲养有危害或困扰他人的动物,国外有关立法都对此有规定,如日本在一般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中规定这种饲养为违反共同利益的行为,然而现实中,人们往往出于精神的慰籍和寄托而饲养爱畜。在此法律准许人们对爱畜饲养以符合对人的理解、关心、同情之本质,也能体现民法的道义感。因而,在法律没有绝对禁止爱畜饲养时,物业企业仍有义务对爱畜的饲养进行管理。首先应及时通知爱畜主人对爱畜进行了卫生免疫检测,其次,限制爱畜放养时间,禁止爱畜在共用部分给邻人生活带来妨碍等。物业企业对业主饲养爱畜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损害共有相邻关系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物业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不当实施管理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合同或规约中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也可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某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张贴一张广告,称“为安全起见,将关闭一扇出入小区的大门,敬请业主从另一扇大门出入。同时,关闭的那扇大门附近空地将开设酒吧对外营业。”物业企业将开设的酒吧承包给一业主经营,造成广大业主十分不满,认为出入小区的大门被关闭,出入极不方便,占用空地开设酒吧影响小区环境,且其收益如何分配。可以认定,物业企业关闭大门及开设酒吧的做法是故意的侵权行为。众所周知,小区空地属于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除业主团体决议通过,其他人无权擅自占用、收益。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决议就擅自改变公共部位的使用性质开设酒吧,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物业企业擅自决定关闭小区大门,也是违约行为。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理论,大门亦属于公共设施,应按照其设计的用途加以利用,作为管理人的物业企业也应在公共契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行为,不应影响物业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物业管理企业的这一系列行为无疑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超越了委托权限。在实践中,还常常出现物业企业利用其物业管理权,在物业共用部分的楼顶搭建广告牌或在建筑物的外墙墙体上涂刷广告语,进行收益的情况。楼顶,外墙同样属于共有部分,应为全体业主所有,对共有部分使用必须经全体业主同意,其收益也应归于共有人所有。物业企业的行为侵害了业主共有财产权,是越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或违约的法律责任。

第三人侵权行为是指辖区外的人进入物业辖区内侵犯辖区内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其属于物业企业的管理范围,而该企业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当无法寻找行为人时,企业应合理赔偿。实践中该类事件发生较多,如97年第10期《中外房地》刊登了《花园别墅的血案该谁负责》一文,讲述藏姓女土购置了一房产,置业时宣传资料承诺“24小时保安,防盗对讲……”等等,而事实上保安设备较差,保安人员非专职人员,未尽职尽责,导致不法分子闯入住宅杀死藏女士及其母亲。事后物业企业否认其应承担责任。该案中,凶手固然要承担刑事、民事责任,但该企业也显然违反了合同,因其怠于履行合同而致使惨案发生,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物业企业对物业维修基金的代管

物业企业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可以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企业代管,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此项维修基金是专项代管,管理使用必须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并由业主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物业企业使用代管基金用于物业的大修、更新、改造,那么,何种情况属于办法中规定的“大修、更新、改造”?

在实践中,物业企业对养护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分为大修、中修、小修。按京房修字[1994]第521号文件规定,大修工程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或设备,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工程,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幢间,走廊通道等共用部位及共用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电梯、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和公益性文体设施的大修,更新、改造;中修工程指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结构或少量设备,但保持原房(或设备)的结构和规模的工程,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小修工程是指修复房屋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构部件小的损坏,以保持房屋或设备原有完损等级为目的日常养护工程,我认为,从这些规定中看,物业企业对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大修、中修费用应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在现实中,我国许多物业企业实行财务包干制度,即先由政府部门确定物业小区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多少钱,然后该楼盘的物业管理由该物业企业全权包干。这种做法引起的后果是:一方面使物业企业在进行较大的维修时有所顾虑甚至不得已而偷工减料;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是一定的,又易使物业企业滋生不负责的心理,影响物业管理质量。因此,为了保障物业的维修管理,维护业主的利益,必须设立维修基金。这样,既可以保障物业企业对物业大修时的经费,以确保质量,同时又可防止物业企业以各种理由再向业主收取费用。物业企业在对物业进行大修、中修时,应向业主管委会汇报,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在征得同意及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前提下,才能使用维修基金。同时随时接受业主管委会的检查、监督,业主的查询,审计监督和对帐制度。如果物业企业挪用维修基金或造成维修基金损失,便违反行政法规及合同的有关约定,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城市住宅小区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收取的费用”。在委托物业管理中,物业企业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但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项目,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与履行委托义务应当如何挂钩这一问题日益成为物业管理的瓶颈。

从有关立法来看,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性服务费、专项服务收费、公众代办性服务费、特约服务费等费用。

第一,公共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用于为业主,使用人提供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和保洁,保安等具有公共性的服务。

第二,专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用于电梯,转供电,二次供水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第三,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是物业企业代供电、供水、煤气公司等收取的电、水、煤气费用所取得的相应的代办费,由委托单位支付。

第四,特约服务收费,实行业主与经营者根据市场价格自主协商定价,由物业企业为业主(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特约服务。

从上述组成看,公众代办性服务费,特约服务收费不易产生歧意,在公共性服务费,专项服务费中,出现许多问题。首先,公共性服务费与专项服务费如何区分,法律未明确规定,诸多的如装修管理费,停车场使用费等属于何种收费不明确;其次,公共性服务费,专项服务费收费标准有何依据;再次,此两项收费与服务管理质量如何相联系。

这些问题未解决,使得业主与物业企业对此两项收费分歧很大,纠纷非常多。业主往往以物业企业管理不善,超标准收费,造成业主意外损失及物业企业帐目不清等理由拒付或拖欠物业管理费,并决心要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而物业企业认为业主对物业管理要求过高,物业管理的成本很高,且由于服务费的限价,物业企业只有在管理水平基本持平的情况下,降低管理成本来艰难度日。其实,业主与物业企业关于收费的纠纷焦点在于对物业管理的理解,国家法律对物业收费有标准,但对管理物业标准未细化,使得收费标准与管理标准缺乏统一,没有可参照的依据,致使业主与物业企业权利义务失衡。物业企业即使某些做法错误但收费是天经地义,而业主认为没管好物业就不得收费却没有法律依据,最终都不得不交费。

物业企业收费要根据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类别制定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分类标准。国家立法也应完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项目,并根据不同的服务质量标准,明确相应的服务收费价格构成,同时,加强收费的内外监督,加强财务审计和成本核算。物业企业自身也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的约束机制,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做到每一项收费及收费标准合法,每一项收费都有实质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真正杜绝多收费少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不合理现象。若出现收费与服务内容、标准不符,物业企业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承担行政责任。

摘要: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住房私有化程度大幅增加,伴随这一过程,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的公共服务模式得以迅速发展起来。由于物业管理横跨流通与消费领域,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且我国尚未出台一部统一的物业管理法。本文针对我国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市场运作中存在的一些基本法律问题,从研究物业管理企业及其相关的概念如手,重点分析了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权的来源、管理范围,以及在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提出了相应见解。

关键词: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公约

abstract:realestatemanagementisanoutcomeofthedevelopmentofrealestate.withthedevelopmentofthereformationofthehousingsystem,theprivacydegreeofhousingowninghouseincreasesbyaconsiderableextent,thus,realestatemanagementhasgrownrapidlyasanewpublicservicemodel.itcontainsbothcirculationandconsumptionfieldsandreferstomanycomplicatedlawregulations.however,thegovernmenthasnotmadeastandardlawinthisfield.thispaperismainlytohaveananalysisonthesourcesofrealestatemanagemententerprise''''sright,scopeofmanagementandalsotheproblemsexistedintheprocessofrealestatemanagementwhilstinthelightofsomebasiclegalissuesarisinginthemarketoperationsofrealestatemanagementinchina,andthentoputforwardsomerelevantunderstanding.

keywords:estatemanagement;estatemanagemententerprises;homeowner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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