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主办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大学法律评论》是一本由四川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类杂志,该刊是省级期刊,主要刊载政法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创刊于1999年,出版周期半年刊。该期刊已被知网收录(中)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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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法律评论》创办于1999年,由四川大学法学院主管,四川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省级期刊。栏目设置有:论文、专题:民法典与中国民法学、评论、人物。该杂志创刊以来所获荣誉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以推动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为宗旨,致力于发表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学术性的研究成果,涵盖了法学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程序法学等。该杂志注重从多学科、多角度研究法律问题,推动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同时,也关注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为解决社会矛盾和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学术支持。
杂志作为法学领域的核心期刊,为法学界的学者、教师、研究生和博士生提供了一个展示研究成果和交流学术思想的平台。该杂志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和高标准化的办刊理念,注重论文的质量和创新性,致力于推动法学研究的创新和发展。以其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严谨的审稿流程、专业的编辑团队和广泛的影响力,成为了法学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期刊。
(1)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技术职称、最高学历、主要研究方向以及第一作者通迅地址、联系电话及e-mail。
(2)同一页类列出多个注释的,应根据注释的先后顺序编排序号。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3)题名与标题以最恰当、简明的词句反映论文、报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4)来稿要有参考文献,内容必须是公开发表的,参考文献需详细标注,例如:(1)参考专著:请注明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2)参考期刊:请注明作者、文章名称、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5)文稿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逻辑性和实用性。要求资料完整、可靠,观点明确,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并经过统计学处理。
(6)实用性要求:论文应具有实用性,研究内容和方法应针对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能够为实际生产提供指导和参考。
(7)学术性要求:论文应具有学术性,研究内容应符合学术规范,研究方法应科学合理,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和支持。
(8)创新性要求:论文应具有创新性,研究内容和方法应具有独特性和前瞻性,能够引起同行的关注和讨论。
(9)论文质量: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学术性和实用性,数据可靠,推理严谨,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10)论文主题:论文主题应与法学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程序法学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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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刘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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