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治意识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11-10 17:34:17

被举报文档标题:

被举报文档地址:
验证码:

举报理由:
   (必填)
紧急删除:

 13882551937、13808266089 服务时间:8:00~21:00 承诺一小时内删除

网络法治意识

网络法治意识范文篇1

关键词:网络环境;网络法治意识;大学生;法治教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6年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88亿,其中学生群体的占比最高,为25.2%[1]。在新时代的网络环境下,网络法治意识的培养成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新课题。大学生作为网络使用者的主力军,往往走在网络发展的最前列。大学生群体总体“三观”尚未完全成熟,在受到大量的网络信息冲击时,因心理发育不成熟以及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容易产生思想和行为的偏差。而发展迅速的新时代网络环境所具有一些特点,也对大学生直接产生了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一、新时代网络环境特点

(一)新时代网络环境具有显著虚拟和现实之间易转换性的特征。手机新媒体、网络自媒体的迅速发展带来大量展示自我意识和个人思想的平台,同时。如网络直播类型新兴的信息传播方式,成为社会现实聚焦的一个场所,通过传播极其富有吸引力的信息来获取利润,大学生是直接的受众群体之一,有可能对传播的信息产生行为上的效仿。而在此当中,由于网络监管不到位、受众群体心智不成熟、网络法治意志不强等原因,网络直播中的不良信息很容易从虚拟网络转换到现实社会,进而引发无序状态。(二)新时代网络环境具有信息传播的开放性和互动性。随着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微信等聊天工具的兴起实现人人都可以将自己的思想和言论发表至网络并产生信息流通,大学生们乐于对新兴网络技术进行运用,也乐于接受网络上的任何信息。新时代网络环境下,信息得以最大程度地广泛流传,从根本上增加了大学生接收信息的途径。网络信息传播的开放性引发网络信息互动性的特征,在网络环境中,信息的接收人也可以表达并传播自己的意愿,这使参与网络的人充满积极性,而在传播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思想。大学生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主体之一,因网络法律意识不足,或对信息接收的筛选不当,有可能会对大学生的正常生活和思想道德产生负面影响。(三)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金融日趋发达。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互联网经济飞速提升,互联网金融日渐发达。市场经济向来具有趋利性的特点,大学生在网购中时常会遭遇商家欺诈、失信等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2]。大多数大学生社会经验浅薄,没有辨别社会中危险事件的能力。犯罪者往往利用网络社会的不可触摸性,以单纯善良的大学生为对象,实施不法行为,如网络诈骗、非法网络信贷等。大学生分辨意识不足、法治意识弱,容易踩进犯罪者的圈套中,正常的生活受到严重打击,容易出现忧郁甚至轻生等令人痛心的结果。

二、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不足的表征

(一)网络法律意识淡薄。大学生的网络法治意识不足,常常行为已接近违法或触碰红线而不自知,对他人和社会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由于网络环境信息的开放性、互动性,在网络中很容易成为意见表达领袖,这种自由的环境很容易产生“网络个人主义”行为,比如网络语言暴力、网络谣言传播、虚假信息传播等。网络法律意识淡薄还有可能造成大学生网络言论违法、犯罪行为。比如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却以为只不过是“恶作剧”或认为无人也无法追究其责任;有些大学生会在社会敏感热点问题上积极发表个人言论,但是却没有弄清背后真相。结果只是在借题发挥,炮制自以为是的谣言,却成为了误导群众的一颗棋子,造成公众秩序混乱,甚至有学生虚构事实,营造恐怖氛围,造成客观的公众恐慌。有些大学生出于兼职的想法,参与造谣、炒作、“删帖”等活动的“网络公关公司”“策划营销组织”及“网络推手”公司的“任务”从而获取“收入”,却不知这些公司已经涉嫌非法经营行为。还有一些大学生,单纯的想在网络中追求“关注度”和“人气”“点击率”等,在网络杜撰发表虚假的个人消息和言论,甚至不明就里、不辨真伪的跟帖、转帖以求关注度,却不知这是推波助澜式的扩散谣言的行为。大学生处于青年时期,好动、思想前卫,调查表明许多学生层有过对黄色网站色情信息的浏览,甚至有学生对暴力信息也产生兴趣。此类网站容易造成大学生价值观念的模糊,许多学生对浏览此类信息表达了无所谓的态度。而在这种无所谓、无限制的态度背后,会引发不自知的色情、暴力信息传播行为。由于新时代网络环境的开放性,网络中许多言论、图片、作品、学术成果都是公开的,学生可以直接借鉴使用。这直接造成了许多侵权事件的发生。因为法律对于网络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缺乏明文规定,许多大学生在不自知的情况下进行了网络剽窃、抄袭等侵权行为,因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行为不会触犯法律红线,故意为之的也大有人在。这些行为都造成了作者的损失和网络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制度的失序。(二)网络金融欺诈遭遇频发。网络贷款对比起正规渠道的贷款而言,方便快捷,审批流程简约,金额灵活,还款时间宽松,逐步吸引了很多大学生。然而大学生普遍缺乏金融法律知识,在接触网络信贷过程中,无法从大量的信贷公司中筛选出合法的金融公司,往往会因为各种条件限制而选择了需要进行非法抵押的贷款公司,于是“裸贷”“暴力催收“等负面新闻层出不穷。而大学生对于消费能力的把握和控制不足导致常常无法偿还欠下的“校园贷”,有的学生选择使用新的贷款填补漏洞,从此恶性循环;有的学生无力偿还,就选择逃避,贷款如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大,最后才不得已告知家长和老师,却已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更有心理素质较差的学生,有可能会有自杀、轻生的行为,却不知债务在法律上是可以继承的,轻生行为并不会让债务消失,而是继续给家里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三)网络维权意识不足。在网络环境中,大学生虽然可以获取很多信息,了解社会、接触百态,但也很容易被诱惑。因法律意识不强,容易受到各种恶意攻击,包括被网络暴力、侵犯个人隐私权、遭遇网络欺诈、金融骗局等。但很多大学生在遭遇之后不知道如何维权,不知用哪类法律可以保护自己,也不知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保护自身的安全。针对这些问题,作为高校,应承担起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责任,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学会筛选信息、学会保护自身网络安全、学会不触碰法律红线、学会约束自我的道德观。对于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培养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思路。

三、对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培养的思路探讨

(一)高校法制教育新团队的建设。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强调“职业化”,要求辅导员与时俱进地学习、掌握网络时代的新交流方式,要求辅导员必须是具有基本法制意识和基础法律知识的法治社会公民[3]。辅导员应成为高校法制教育团队中重要一员,作为学生生活中的导师,应该消除“代沟“,走进大学生群体,丛生活的交流中引导学生建立健全法律意识,帮助学生在生活中避开网络伤害,同时不通过网络作出危害他人和社会的行为。高校法制教育团队应能够通过运用网络技能,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法治教育文化空间。与此同时,高校的教育工作者应注重开展高校网络法治相关的科研活动,并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实际教育教学中的学科应用,实现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队伍的专业化、科学化。(二)利用网络培养大学生的网络法律意识。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大学生在网络环境中有可能会遇到各种负面影响,但出于网络信息对于学生的可接受性,高校可通过网络帮助大学生建立健全法律意识。通过利用多媒体资源,拓展法治教育的线上宣传阵地,从而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4]。如通过建立微信平台,分享优秀校园活动,同时分享与其自身学习、工作、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经济类法律案例,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高自身对网络安全的判断能力、加强对网络犯罪信息的抵御能力,提升法制意识。还可鼓励学生投稿,图片或是文章,使学生可以亲自参与到网络法律意识的学习中来,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带动其他学生进入主动学习状态。(三)建立网络法治教育的监督机制。高校应建立网络法治教育的监督机制。积极建立校园网络舆情监管的规章制度。对于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的网络法治信息保持有效的舆情监测和预警,了解当代大学生对网络法治教育的认知和态度,跟踪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新问题,从而及时调整教育方针,提出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在遇到网络法制教育的舆论危机时,可立刻采取有效应对方式,从而不断提高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有效性。(四)鼓励大学生加强自我学习和管理。高校可开展多样化的法治实践教育课程或活动,帮助大学生加强自我学习和管理,例如观看真实庭审视频、定期举办网络法律知识讲座、参观法律主题展览、邀请执业律师前往高校开展普法讲座和培训等。学生可以在真实的法律环境中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也可支持学生创建或参加法律类的社团,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辩论等有趣而富有法治教育意义的活动,将法治教育融入活动中,学生可以在活动中主动积极探索和学习相关的网络法律知识。综上,在新时代的网络环境下,高校应从法治团队建设、法治教育方式网络化、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来进行大学生的网络法治意识培养,同时应鼓励学生进行自我学习,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形成健全的网络法治意识。

参考文献:

[1]石雁.法治教育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渗透[j].思想教育研究,2013(02):86.

[2]cnnic.第37 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3]谭作强.试论高校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新思路[j].理论观察,2015(08):152-153.

网络法治意识范文篇2

网络安全问题是当下的一个热点问题,许多网络安全问题的产生与人们对网络安全教育的缺失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网络安全观教育、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观教育。

(一)网络安全观教育至关重要

网络安全观教育的至关重要性是由它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其一,网络安全观教育关乎国家安全。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安全是指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等方面的总体安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技术现已成为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等各社会系统正常运转的基础,几乎所有的领域都离不开网络技术。很明显,如果网络不安全则意味着整个国家的安全受到挑战与威胁,加强网络安全观教育就是为了降低风险、减少威胁,最大限度保障网络安全,从而保障国家安全。其二,网络安全观教育事关网络世界每个人的利益。网络的使用主体是人,网络为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提供各种便利,网络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可分离,网络安全与否与网络世界的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有着必然的联系。但是网络安全观从来不可能自发地形成,它需要我们不断进行网络安全观教育,提高网络使用主体的安全意识,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能切实维护自身利益。网络安全观教育的影响小到个人利益、大到整个国家的利益,所以我们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观教育,从行动上积极维护网络安全。

(二)网络安全观教育必不可少

纵观近几年来的网络安全问题,可知绝大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且现状令人堪忧。首先,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网民网络安全意识淡漠。网络信息的“虚拟性”与软件病毒的“隐蔽性”使很多网民认为网络很安全,每年因网络安全意识缺乏而导致的网络安全事件不胜枚举。“加强网络安全必须从培养全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基础入手,只有在认识上高度重视,真正了解到网络入侵和攻击危害的严重性,公众才会在网络空间主动采取相关措施去应对、防范入侵和攻击,才能化被动为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信息风险,减轻损失。”因此,加强网络安全观教育,提高网络使用主体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便成为维护网络安全不可缺少的一环。其次,我国的网络使用量决定了必须加强网络安全观教育。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最新统计,我国网民人数已经达到6.32亿,手机网民达到5.27亿。网络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影响范围是“一大片”,带来的损失将不可估量。网络安全问题正在经历着技术层面的不断先进、破坏能力不断增强的突变,如果再不加强网络安全观的教育,那么下一个网络安全问题或许会让整个“网界”损失更加惨重。通过网络安全观教育,可以提高人们的安全风险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减少互联网安全隐患人为因素的比重,使每个社会成员为网络安全贡献力量,同时切实保障其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三)网络安全观教育任重道远

确立网络安全观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网络安全事故频发,故网络安全观教育的任务变得更为紧迫。根据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的最新报告,仅“2014年12月,cncert收到国内外通过电子邮件、热线电话、网站提交、传真等方式报告的网络安全事件7,105件(合并了通过不同方式报告的同一网络安全事件,且不包括扫描和垃圾邮件类事件),与上月的6,570件相比增长了8.1%,其中来自国外的事件报告有51件。”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辐射范围越来越广、影响人数越来越多、造成的后果越来越严重。这急迫地需要大力加强网络安全观教育,使更多网民懂得网络的安全使用,提高防范网络安全的风险意识,教育人们不要成为网络安全事件的制造者。与此同时,大多数国家都是以安全技术的提高与法律制定来维护网络安全,但就目前的实际状况来看,这两者因其局限性和滞后性都未能充分地实现阻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目的。网络安全问题复杂化趋势明显,单从“他律”层面加以防护已远远不够,我们更应该加强网络使用主体“自律”的修养,对他们进行完整系统的网络安全观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提升人们思想道德水平的一门科学,在提升广大网民网络安全意识的道路上任重道远,需下大力气、大功夫、大决心。

二、新形势下的网络安全观教育的重要内容

新形势下的网络安全教育包括网络道德、网络安全基础知识、网络法律法规、网络安全防范以及新形势下网络安全新的应对策略与要求。在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下,构建新形势下的网络安全观教育内容体系正当其时。

(一)网络安全新规约:坚守言论内容的“七条底线”

这是新形势下网络安全观教育的应有之义。2013年8月15日,中国互联网大会闭幕并发出倡议,全国互联网从业人员、网络名人和广大网民,都应坚守“七条底线”,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自觉抵制违背“七条底线”的行为,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这“七条底线”为: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传统的网络安全约束侧重于引导网民言论的文明性与合法性,而没有明确的“底线”约束。“七条底线”的提出正面回答了在新形势下该如何具体做到言论文明、行为合法。坚守新时期的网络安全新规约,就是要时刻坚守这“七条底线”,这是我们用网的原则和基础,也是维护我们自身安全与利益不被侵害的基本保障。网络世界需要积极、理性、向上的网络文明与网络道德,构建这种文明和道德的前提就是每个网民都自觉遵守“七条底线”。加强以“七条底线”为根本内容的网络道德宣传教育,有利于营造文明、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引导广大网民形成文明上网、科学用网的良好习惯;最重要的是有利于减少网络安全事件发生,降低网络违法犯罪事件概率,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日实现。

(二)网络安全新领域:维护网络信息国家安全与国际安全

这是新形势下网络安全观教育的核心内容。云计算、大数据等网络运用的出现,使网络信息作为一种战略资源而备受各国重视,网络信息虽不像国家的领陆、领空、领水一样以有形边界状态存在,但却实实在在已成为国家安全新的主权领域。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谋求国家安全是每一个国家的最高利益。可以说,维护网络信息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丝毫不亚于对领陆、领空等有形主权领域的保护意义。网络信息的安全维护离不开广大网络使用主体,这促使我们必须在新形势下加强网络信息的国家安全教育,强化信息安全掌控力,捍卫自己的信息主权。而“棱镜”事件给国际社会敲响了网络信息国际安全的警钟,随着网络的融合发展,过去相对独立的网络已经融合为深度关联、相互依赖的整体,形成了全新的网络空间,亟需构建一个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世界以保障网络信息的国际安全。网络信息的国际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与否,网络信息的国家安全若得不到保障,网络信息的国际安全就无从谈起。互联网发展的目的是给人类带来福祉而不是危害,网络世界应该是和平的而不能成为实施恐怖主义活动的工具;网络世界应该是安全的而不能成为攻击的利器、犯罪的温床;网络世界应该是开放的而决不能闭塞隔绝、只顾自己发展;网络世界应该是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共治而不能单个国家独善其身。加强网络信息国家安全与国际安全教育就是要使网络世界的每个人都自觉维护网络安全,促进网络信息化的长远健康发展。

(三)网络治理新常态:全面实施依法治网

这是新形势下网络安全观教育内容的重要方面。互联网进入中国已经有了2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这期间,国家对互联网的规范与管理有一个逐渐明确的过程。我国在网络治理过程中,虽然做出了很多积极的行动,但由于整体起步较晚,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还存在法律缺位与滞后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用网人数激增,网络安全事件频发,国家越来越重视网络法治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为依法治网奠定了理论基础,为网络法治新常态的形成提供了科学依据。“依法治国的重点难点在依法治网,网络空间法治化不够严重阻碍了现实空间法治化,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增强了依法治网的信心,给依法治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从网络安全问题的复杂性与高发性来看,要形成网络法治的新常态,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制定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针对企业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等。在维护网络安全的各种手段中,加快我国网络安全立法是根本保障。其次,要严惩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树立遵守网络法律的共识,同步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法治。最后,要教育广大网民勇做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的践行者,培育和树立网络战线上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只有用法律来管理网络,才能统一标准,树立威严,让意欲利用网络途径的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轻举妄动。在网络法治化的路上,做到完善法律法规与动员全社会一起努力两手抓,坚持网络法治常抓不懈、严抓不怠、狠抓不纵,实现网络法治新常态。

三、积极探索网络安全观教育的新途径

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同样,网络安全观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重大现实课题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它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宏大的工程,需要在实施过程中讲究方法,循序渐进,具体来说就是要在教育过程中落细、落小、落实。

(一)将网络安全观教育落细

将网络安全观教育落细,就是要细化、要具体。首先,在教育对象上要细分。网络使用对象按年龄分,有孩童、青年、中老年人;按文化程度分,有小学、初中、高中、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按工作性质分,有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等等。网络使用主体的成分构成是复杂的,但他们都是我们的教育对象,教育对象的不同决定了我们使用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不同。如针对孩童的网络安全观教育,我们要从正确认识网络、正确使用网络以及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入手,使他们从小养成安全用网、文明用网、主动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习惯。其次,在教育内容上要细致。网络安全观教育内容包括几大方面,而各个大方面里面又囊括了许多小方面,如仅网络安全教育就包括网络设备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软件安全三方面,所以在教育内容上要细致安排,做到不遗漏不交叉不重复、有针对有层次有系统。网络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要把教育内容细化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如在人们用网时,避免网络硬件损坏可以设置安全使用的标语提醒;针对现如今越来越严重的信息泄露问题可以教育大家平时养成数据备份习惯和防止信息泄露的警告等。最后,在教育目标上要细化。对网络使用主体进行网络安全观教育是为了实现全面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保障网络安全的目的。而这目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在教育目标上加以细化,各个击破。如针对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就要从病毒来源、传播途径、最易感染群与范围分析入手,教育大家要加强对软件引入的安全审查,切断它的传播路径,做好安全防范,提醒大家不要从不正规网站安装下载软件,不轻易打开陌生邮件,及时删除信息等。

(二)将网络安全观教育落小

将网络安全观教育落小就是要从小处着手,以小促大。具体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从各行业抓起。我们正处于“互联网 ”的全新时代,每个行业都希望利用互联网实现行业潜力的最大挖掘,而只有网络安全才能保障行业新价值的创造。当下,受网络安全的危害最多的正是各借助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行业,所以开展网络安全观教育就必须从各个行业抓起、逐步建立起网络安全链。对于银行、电信行业的网络安全观教育必须加大加强;对于学校、事业单位的网络安全观教育应该使之常态化。每一个行业之间的网络安全将会促使一个安全、清洁的网络环境逐渐形成。其次,从可能引起网络安全的小环节抓起。大部分网络安全问题都具有由小变大的特点,这就要求网络安全观教育要从小环节抓起,防微杜渐。如一个很小的漏洞很可能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要教育广大网民平时在用网过程中处处留意,遇到漏洞问题及时修复、经常查杀电脑病毒扫描垃圾文件等。最后,从娃娃抓起。近年来,儿童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上当受骗、网络成瘾、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网络言论失德甚至反动等问题日益突出。正所谓“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要把网络安全教育、网络道德教育、网络法制教育等一整套的安全观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教学中,从小培养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娃娃的思想认识水平,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使之积极维护网络安全。

(三)将网络安全观教育落实

网络法治意识范文篇3

关键词:互联网 ;中职校;法治教育

中职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中职学生是法治教育的重要对象。长期以来,以讲授为主要形式的传统法治教育已很难以适应在互联网时代成长起来的中职生的教育发展需求。“七五”普法规划中指出:“要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 法治宣传行动。”因此,从“互联网 ”的层面探析当前中职校法治教育的现状和特点,厘清当前中职校法治教育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困惑,探索“互联网 中职校法治教育”改革的出路与对策,对提高中职校法治教育的时代性和实效性,增强中职生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一、“互联网 ”时代下中职校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已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成为人们生活、学习、工作不可缺少的内容和手段。作为新时代的中职生,其成长历程受互联网技术的影响,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方式、互联网技术已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烙下了鲜明的时代特征,他们是典型的网络时代青年。与此同时,作为正值青春期的中职生,具有认知能力差、自控能力不强、易冲动、叛逆等特点,如果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巨大的伤害。亚里士多德说:“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因此,如何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来规范中职生的行为举止、预防违法行为,如何运用“互联网 中职校法治教育”这一手段来正面引导中职生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促进中职学生健康成长,既是这个时代不可回避的课题,也是时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学校领域的不断实践和运用,互联网与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越来越明显,必然会进一步促进互联网技术和数据资源的发展,丰富互联网的实用价值。同时,互联网数据中丰富的法治教育资源,互联网先进的设施和手段,定会掀起新一轮中职学校法治教育改革的高潮,特别是互联网中丰富而生动的音视频资源、最新的法治观点和法治动态、不受时空限制的远程法治教学等内容,对突破传统法治教育手段单一、效果不明显的教学困境,是一种有效“良剂”。在特别强调信息化教学的当下,“互联网 ”技术下催生的微课、慕课、o2o课等教学方式,以“新、奇、趣”的优势迎合了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的迫切需要,在实践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对规范新时期中职学生的言行举止,自觉做一个法律的守护者和践行者,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二、当前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的现状

从“互联网 ”的时代背景这一角度来看,中职校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教育的“合力”和“活力”,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呈现形式滞后于互联网发展的时代需要,教育过程中重知识、轻运用、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中职校法治教育工作缺乏系统性和影响力。长期以来,重技能教育、轻法治教育是部分中职学校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都能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受技能是硬指标、法治是软指标的“惯性”认识的影响,导致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中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在具体抓实抓细法治教育的工作中,就出现了“走样”和“打折扣”的情况。学校往往把法治教育责任传导给政教处、学生处的中职生行为管理工作和德育课的法律教学工作。对普遍存在自律能力和认知能力不强的中职生,仅凭法律课和中职生日常行为管理的法治教育,是缺乏吸引力与影响力的。(二)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落后于互联网时展的需要。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的手段和内容的呈现形式滞后于互联网发展的时代需要,导致法治教育的效果不明显。长期以来,传统的中职学校法治教育主要采取法治讲座、法律课教学、法律教育展板等形式,这对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较好的作用,但这种形式缺乏互动性与参与性,在引导中职生体验、参与、运用、认同、内化、践行等方面的功效欠佳。在法治教育内容的呈现形式上,单一的法律知识讲解和案例教学,已经落后于时展的需要。“七五”普法规划中指出,“要采用喜闻乐见的教育宣传形式,突出实效,便于人们接受和理解”。因此,作为中职学校的法治教育,教学内容的呈现形式应该突破时空的局限,充分利用多媒体课件、视频资源、网络法治在线以及微信和微博为主的新媒体等先进手段,直观、形象、生动地调动学生对法治教育内容的好奇和兴趣,促使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和探索,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三)中职校法治教育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现象。重知识、轻实践,重理论、轻运用仍是当前中职校法治教育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无论是法律课教学和法治讲座,还是法治校园广播和法治展板,都突出对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影响。中职学生是否真正理解、参与、内化和践行法律要求,却有待证实。同时,对于实践性较强的法治主题班团会、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受学生素质差异和组织难度的影响,在具体开展的过程中教育效果也不明显。

三、创新发展中职校法治教育的对策

网络法治意识范文篇4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法治精神;培育

法治精神的培育是极富学术价值和时代气息的现实问题,法治精神培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良性法治氛围的重要举措。加强全民法治精神培育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现实要求,也是全民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因此本文在探求实际的基础之上,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将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人文性特征与法治精神培育有机结合,进而深刻阐释二者内在关联,力求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提供基础的理论思维和理论指引。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人文性”是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重要特征,是指关注人的发展,将人作为发展的核心概念。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关注的人并非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将现实的人的发展作为研究的核心内涵。“法治精神”是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使用的宣传概念,“倡导国民坚持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社会和谐等价值追求的总和,法律至上是法治精神的第一要义。”[2]

一、马克思法哲学的人文性是当代法治精神培育的理论来源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加强宣法治传教育,强化法治精神培育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法治”,党的十七大正式将“法治精神”写入党的政治报告,至此,法治精神培育问题逐渐引人思考。“法治精神”并非凭空而出,马克思法哲学的人文性是当代法治精神培育内涵的理论来源。(一)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党章载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是新时期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七大报告科学精华是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等先进的,科学的理论思想,结合现实国情,做出的科学论述,“法治精神”作为党的十七大报告重要论述之一,同样不能脱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二)法治精神内涵彰显“人文性”特征。法治精神培育是人类教育史上一项伟大的教育实践活动,法治精神培育是自然科学与人文性结合的产物,其中自然科学指法治精神培育的科学理论;人文性内涵则是一个复杂而又丰富的并难以指陈的概念,人文性与人的特性、人的本质、人的价值属性等一切与人有关的概念密不可分。对于广大社会个体而言,健全的人格、高尚的品质、科学的理想等均属于人文性范畴,而本文的人文性多指“人文”视域下的人文关怀,即法治精神培育内涵中所蕴含的“社会个体所需要的精神状态、内在需求以及社会个体自身发展等”。当代社会法治精神内涵则是马克思法哲学人文性特征的现代彰显,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法治精神”内涵概念界定尚未统一,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如,张文显教授认为,“法治精神是民主精神、善治、人权、正义精神、理想精神、和谐精神、科学主张和综合性这一精神价值综合取向的阐释。”[3]中国人民大学韩大元教授认为:法治精神体现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与心理状态,使得其在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一股社会活力。”[4]武汉大学法学院周叶中教授指出“法治精神是由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综合形成的复合体,是人们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等法治价值的主观把握。”[5]尽管国内“法治精神”概念尚未统一,但其内涵来看存在统一共性,首先是都强调对人的精神世界进行建构完善。例如,强调社会个体应树立法律意识、法律信仰等精神层面需求。其次是强调社会个体个人需求建构。2020年2月5日中共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强调社会个体应增加法治意识,依法支持配合防疫工作。在肺炎疫情肆虐背景下,社会个体拥有法治精神依法配合防疫工作是迫切的现实需要。最后是完善自我品质的必然选择。法治精神培育是人的意识层面教育活动,将现实的人作为主要培育目标,而非抽象人,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行为均需要以“法”为准绳,因此社会个体拥有良好的法治精神是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基础。

二、坚持马克思法哲学的人文性是当代法治精神培育的前提基础

人文关怀促成了理想人格的塑造与实现,其核心内容则是以人为本。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将人民利益、人民发展作为自身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精神培育”实践活动,其主要培育对象是“现实的人”,主要目的是对现实的人进行法治思想塑造,法治精神培育并非强制性教育,而是充分尊重个体发展规律,充分尊重教育学规律进而进行的培育塑造。如,当代法治精神培育路径主要集中在以“现实的人”为中心的环境中进行,学校、家庭等,培育的路径载体都是保证人的自由发展的现实环境,都将人性发展放在首位。当代法治精神培育载体多为学校、家庭、自媒体,其中占据主要教育力量的则为学校。社会个体接受法治精神培育多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学校家庭教育则主要以“人文性”为培育前提,关注教育客体人性发展。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本质上一致,目的是促进培育对象综合发展,树立法治精神,在培育活动中实现教育客体的良性发展。由此可见,学校和家庭两种培育场域、培育主体均坚持以“人文性”为法治精神培育前提,以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为最终目的。

三、当代法治精神培育是马克思法哲学人文性的现实彰显

目前国内专家学者对法治精神培育研究大体分为三个模块,培育内涵、培育原则、培育方法,不同专家学者侧重点,研究方法各具特色,但追其根本其共性则是实现现实人的发展,以认为中心,即“人文性”彰显。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中“人文性”主要是指注重发挥现实人的主体性,将人性作为事物发展核心内涵。(一)法治精神培育原则的人文性彰。法治精神培育原则是指,教育主体在法治精神培育过程中,坚持的是:法治精神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核心动力,新时代背景下党情、国情不断发展下,法治精神培育原则不断适时转变,但始终围绕“人文性”核心发展演变。针对法治精神培育原则问题,学界尚未给出一致回答,部分学者认为,“法治精神培育应注重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结合原则”,也有部分认为,“法治精神培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法治精神培育原则与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原则本质上相同”。(二)法治精神培育方法的人文性彰显。纵观古今中外,法治精神培育从未中断,不同国家、地域培育方法不尽相同,归根结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利用课堂灌输理论知识,该种方法被普遍使用,并为主要途径。二是自媒体等网络平台传播引导,该方法适用范围较广,受众群体多元,时效性较强。三是实践运用,该种方法主要是将理论进行现实应用。1.传统课堂的理论引领。传统课堂的理论引领是指,在学校课堂教育教学中,教育主体对教育客体的理论讲解与运用。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教育要遵循教育规律,以凝聚人心,完善教育客体人格,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培育人才为目标。社会成员法治知识多源于课堂的教师的理论指引,传统课堂中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倡导师生互动,在互动中认知法治理论,升华法治情感,内化法治信仰。2.自媒体等网络平台传播引导。自媒体等网络平台传播引导是指,利用网络技术在自媒体等平台传播法治相关信息。社会成员法治意识培育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选择,其本真价值是社会成员科学意识形态构建。自媒体等网络平台作为当前时代新兴网络技术媒介和重要交互途径,自媒体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在自媒体等网络平台传播引导过程中,社会成员话语主体地位不断上升,话语主体是指:“意识形态的制定者和实施者。”社会成员法治意识培育话语主体是在法治意识培育过程中,与法治意识构建密切相关的意识形态制定者与实施者。其主体地位的提升是其人文性的现实彰显,在自媒体等网络平台运用过程中社会成员可发表自身法治认知,传播自身法治意识,进而引导其他网络运用者法治观。3.在实践中树立法治信仰。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一个重要特征。“马克思把实践理解为全部社会生活的本质。实践不仅构成了现有世界的本体,而且构成了人的生存的本体和存在方式。基于此,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创立了实践本体论的法律观。马克思将法律的基础从概念天国拉回到人类生活,从社会意识拉回到社会实践。”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法治信仰树立途径逐渐趋向多元化,在多元化背景下,实践育人始终占据重要地位,其主要原因是实践是人的参与,是人的社会生活本质的彰显,突出强调人文性地位,在实践中树立社会成员法治信仰有助于提升培育主体认同感、参与感,增强教育活动人文性进而达到理想实效。

参考文献:

[1]邱邵继.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主要特征[j].中国社会科学,2019.11.15.

[2]孟德楷,高振强.法治精神要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

[3]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4]张耀灿,郑永廷,吴潜涛,骆郁廷.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网络法治意识范文篇5

第一,传播、宣传马克思主义。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一大批先进知识分子迅速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者和传播者,他们将西方的马克思主义介绍到中国,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第二,诠释、解读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更是浩如烟海,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不可能都通过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全部文本掌握马克思主义,这就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后,按照中国人民的思维方式和语言特点以及实际需要进行诠释和解读。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我国众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如刘少奇、任弼时、、艾思奇、张如心等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语言,诠释和解读马克思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第三,总结、提炼群众的实践经验。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人民群众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但这些经验基本上还是一种感性认识。感性认识要上升到理性认识,经验要上升为理论,就需要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去总结加工、抽象提炼,否则就成不了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由于自身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使他们更善于把经验提升为理论。

二、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引领我国法治建设

在我国,要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需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既是时代的要求,更是历史的经验和中国人民的选择。[2]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孜孜以求并坚持不懈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只有在与时俱进、不断解放思想、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圆满实现。关于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共产党应汲取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先进优秀文明成果特别是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努力建立一种能够符合我们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适当关系的政治法律构架。确实,法治文明于我们而言是“舶来品”,作为一种制度文明,其已有数千年的历史,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发展历程。到了近代,西方的民主法治在人类历史的舞台上扮演过重要的角色,而且在发展的过程中,因为社会分工的发展、知识生产的膨胀以及实践经验的丰富,进而使法治的发展进一步表现出独立的倾向。另外,再加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其各自社会历史发展的制度安排和建构设计,更催生了法治的极端神圣化。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后,西方列强不仅在全世界范围拓展新的市场,同时也在极力地推销已被他们神圣化了的法治这种制度产品。当然,我们在强调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地位时,我们也并没有忽视法治发展自身所内含的规律性。

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在网络化教学中的应用

3.1与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统一

网络教学与课堂教学统一化、普遍化、权限性和时空性的特点相比,具有技术性、个性化、自主化、公益化和可选择性的特点,将声音、视频、图片等各种媒体综合的教学效果非常明显,[3]其中,技术性和公益性是影响推广最关键因素。网络教学实施需要师生具备一定的网络条件和能力,一般年青教师都能很快适应,学生利用网络能力参差不齐。这就需要既懂得网络教学,又在实践教学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完成一系列的综合,并在教学中推广和宣传。

3.2建立适应网络化学习考核标准和方案

网络学习的考核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部分是侧重具体知识,通过各类试题测试,每道题练习完毕都有解析说明,也可链接到具体知识内容,使学习者正确掌握基本概念和理论;实践部分则是通过自主调研、演说辩论、热点交流、博文写作、焦点对话、名人访谈、演示报告等形式完成,每一项实践都是通过相关技能培训、任务指导,到自主设计、组织运作,再到总结反馈一系列操作流程来完成。

四、结论

网络法治意识范文篇6

【关键词】全媒体;留守儿童;小学道德与法治

全媒体指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效媒体,利用全媒体有助于构筑“家庭、学校、社会”多元整合的教学模式,能对留守儿童起到监督和引导作用,让他们参与到生动有趣的在线活动中,将法治教学变得更亲近学生,有助于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

一、利用网络,扩充教学素材

1.再现身边案例,深化体验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要积极进行法治教学,但是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不在家中陪伴孩子,导致孩子的规则意识不强,没有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很多学生觉得法治学习比较枯燥乏味,没有学习兴趣。教师可以用多媒体课件展现身边的案例,让学生搜索网络对这些案例的评价观点并分析,这样他们的体验更深刻,学习效果也更好。《我们的公共生活》的学习要点是让学生了解公共设施的功能,并学会正确使用公共设施和知晓保护公共设施的措施,用多媒体课件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体验效果。首先展现生活中不同公共场所的设施,并突出展现各种公共场所的标志,让学生说说这些标志表示什么意思,并思考自己是否有过破坏公共设施的情况。由于留守儿童平常的生活缺少家长监督,所以教师还特别设置了网络小游戏“我该怎么做”,在游戏中展示若干图片,体现了公共场所的日常状态,如遛狗的时候没有牵着狗、乱扔垃圾、高空抛物、乱穿红绿灯等,让学生说说其中哪些行为是错误的,尤其要找出其中的违法行为。如高空抛物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按照《刑法》的规定是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定罪的,如果导致人伤亡或者损害公私财物的话,甚至还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网络小游戏中展示的都是身边的例子,唤醒学生生活体验,认识到要避免做出哪些行为。在利用案例法进行教学的时候,教师要根据教学目的和留守儿童的心理特点设置具体的案例,并展示互联网上的各种不同的观点,让学生进入到特定事件情境中,深入体验角色,并参与分析、探讨案例,自主探究学习,启发学生思考,让他们逐步提升法治意识。2.借助云技术,寻找新素材全效媒体也是全媒体的特点,通过增强传播效果从而实现传播者的传播目的,突出信息传播的时效和高效。很多留守儿童缺乏家人引导,没有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法治学习的效果较差,教师要借助云技术,在线指导他们寻找新素材,促进自主学习,让学生解决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在学习《生活离不开规则》的时候,教师提出:“大家上网寻找一下,看看生活中有哪些规则,如果没有规则会怎样。”很多留守儿童缺乏家人的监督,在出现违规行为的时候,没有人及时阻止他们,导致他们规则意识淡薄,但是结合网络进行搜索的过程中,学生看到了相关信息,提升了认识。采用云技术能让学生快速接触到各种信息,并利用电脑程序进行数据分析、筛选等工作,从而掌握更好的学习方法。在主题探究的时候,学生也能利用在线获取的新素材,提升自己的体验效果,拓展眼界和知识面,提升学习效果。

二、利用网络,丰富教学手段

1.建构翻转课堂,自主探究留守儿童由于缺乏家长监督学习,所以学习态度不够良好,学习积极性也不足。全媒体包括全程媒体的意思,指在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中,信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1]利用多媒体构筑生动形象的课件,可以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在家中自主探究,然后回到学校课堂中探讨深度问题,这样就有效地构筑了翻转课堂,能改善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的时候教师设置了翻转课堂,让留守儿童能在家中自主学习,思考如何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在多媒体课件中,教师展现了各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并引导学生思考要如何才能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如何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学生还可以结合自己留守儿童的身份,说说自己在生活中遇到了哪些问题,在课堂学习中可以围绕这些问题讨论,解决问题。有学生提出:“附近有一些调皮的孩子知道我是留守儿童,所以经常欺负我。在学校里有老师和同学保护,我很安全,但是在回家的路上,我每次都很担心被欺负。”教师鼓励大家围绕这个问题进行讨论,说一说留守儿童要通过哪些方法保护自己。有学生提出可以和几个同路的学生结伴同行,这样就能防止被外人欺负。但是也有学生认为这样的方式治标不治本,应该寻求法律援助,如向巡逻的民警寻求帮助等。在讨论中,学生解决了具体问题,对如何构筑良好的公共秩序也有了更多了解。翻转课堂能让留守儿童有效地利用课余时间学习,通过充实的学习活动消除独自留守在家的孤独和寂寞感。同时教师还可以让大家利用网络及时沟通,解决自主学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这样能让他们在同伴的帮助下感受到温暖,自主探究的兴趣也会更浓厚。2.开展主题讨论,深度辨识随着互联网媒介迅速发展,学生足不出户也能接触到各种不同的媒体信息。但是由于留守儿童存在隔代教养等问题,矛盾很多,情感缺失,他们对互联网过于依赖,但是本身的分辨能力却不足,所以容易受到不良信息蛊惑,导致行为失格。全媒体展现出全员媒体的特点,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教师要强化引导,让大家围绕网友有分歧的观点进行主题探究活动,在辩论中提升思维能力,懂得明辨是非。[2]学习《我们的公共生活》时,教师组织大家围绕“交通出行须知、构筑安全小区”等主题引导大家专题讨论,说说在社区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哪些矛盾,是否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然后辩论。如围绕“构筑安全小区”这个主题,有学生提出养狗要注意安全,出门要牵狗绳,避免出现狗伤人的情况。但是有的留守儿童因为孤独寂寞,在家中养了狗,对狗有感情,因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我觉得有的狗很乖,就不用牵狗绳了,因为它是我们的家人,你会用绳子绑着你的家人吗?”该学生的观点也代表了一部分网友的观点,教师组织大家辩论,思考要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如有学生展现了网络搜索中发现的一些信息,如老人被大狗咬伤,但是狗主人拒不承认,受害人无奈找到电视台帮忙,也没能处理这个问题。在社会多方的关注下,狗主人才承认错误,解决了问题。学生因此而提出由于某些人的素质不好,所以我们需要借助相关的法律规定解决这些问题,减少“投诉无门”的窘迫情况。因此公众利益还是要靠维护法律,遵守法律才能得落实,这样才能构筑美好的社区,让公共生活更美好。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的辩论活动中,也可以让学生在网络上进行自主辩论。如学生对某法律问题产生了分歧,就可以利用微信、微博等在线交流工具进行及时辨析。教师也可以参与到学生的辨析活动中,适当进行引导,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3.互助学习小组,共同进步组织互助学习小组,这是课堂教学中常常采用的形式,如果利用网络,就能将互助小组的活动从课堂拓展到课外,能给学生更多讨论交流的机会,促使共同进步。如在学习《生活离不开规则》的时候,教师组织学生在课后参与自主学习,尝试找出生活中有哪些规则。但是很多留守儿童的自主学习能力不强,不知道该从何处入手学习。此时可以引导他们利用在线互动学习小组,向同伴求助。教师提示学生尽量不要直接将问题的答案告诉同伴,而要尽可能地指导对方掌握学习方法。如有同学提出:“我觉得可以查看一些和法律有关的网站,里面一定会有相关的信息。”还有学生上传了网址,介绍了一些相关的网站。这样就促使学困生找到了更好的学习方法,明白可以利用网络搜索信息,辅助解决问题。这样的学习具有趣味性,也能提升同学之间的友情。学生可以利用微信、腾讯会议等软件建立网络互助小组,如遇到问题则可以在线讨论,解决问题。同时,学生还可以分享各自的学习方法。这样就将课堂互助学习活动拓展到了课外,能让学生共同提高。

三、利用网络,充实课余生活

1.搭建展示平台,上传作品一些留守儿童因为缺乏家人照顾、监督学习,成为学困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想展现自己的能力,教师要给这些学生搭建网络展示平台,让他们上传作品,促使其体现出创造力,让学困生提升自信心,更积极地投入到活动中。如在学习《我们的公共生活》时,教师引导学生思考怎样的公共生活才更和谐、更美好,学生可以将学校或者自己生活的小区作为例子,出谋划策,提出改善小区居住环境的方法,然后将自己的建议上传到网络上。有一名留守儿童性格比较内向,他很少和周边的人交流,所以也总结不出学校或小区存在的各种问题。教师一方面鼓励这名学生变得勇敢一些,大胆地和他人讨论,获取他人的看法;另一方面则提醒他可以利用网络等多种渠道获取信息。该学生得到启发,发现在班级和小区的微信群中,常常会有人提出一些观点,谈到公共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于是他就从微信中获取信息,试着解决问题。最后,该学生也顺利完成了作业,上传网络。教师肯定了他的想法,并建议其他学生也可以借鉴他的做法。一些留守学生性格比较内向,在课堂学习中不敢举手发言,在小组互动中也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教师要利用网络给他们搭建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才华可以被他人看到。这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会提升,逐步变得开朗、主动。2.组织网络活动,丰富生活很多家长担心留守儿童独自在家的安全问题,因此教师可以利用网络组织各种在线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其中。这样既能让父母放心,又能让孩子参与到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消除留守儿童孤独寂寞的感觉,让他们感觉生活十分充实。如有学生在学习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后,提出想法:“在这堂课的学习中,我们看到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法律法规,都可以维护公共秩序,那么,在网络上,是否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在网络生活中,我们是否也有可能会出现违法的事情呢?”教师组织了“网络秩序”主题活动,首先让学生利用微博等渠道发起网络投票,看看普通的网友对于网络秩序的看法是什么,在收集了投票后,学生发现绝大多数网友都认为应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秩序,但是他们却并不知道具体的内容。此后学生又展开了网络调查活动,在贴吧等地方发表帖子,让学生说说自己的身边是否有违规的网络行为,并说说解决方法是什么。学生发现,在网络上,常常会出现盗用他人的照片、视频等问题。在这次网络调查采访中,学生认识到网友对于网络秩序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容易忽略一些问题,同时他们也认识到一些相关的法律也有待完善。网络活动十分多样化,教师还可以将网络活动和ag尊龙app的线下活动结合在一起,让活动的形式变得更加丰富,这样学生的参与兴趣更浓厚。3.邀请专业人士,拓展资源专业人士具有榜样模范的效应,很多留守儿童喜欢刷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如果教师能利用这一点,让他们观看法治博主的视频,阅读其言论,那么就能拓展资源,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信息。在学习《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后,教师让学生拓展资源,上网搜索各种法律法规,设立关键词,如“交通”,然后进行整理归纳,看看生活中有哪些不同的法律法规。学生还可以参考《刑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看看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理方法有什么不同。如有学生认为:“交通肇事引起死亡,应该按照交通法规处罚。”但是也有学生认为:“这就是故意杀人,应该按照刑法的规定处罚。”此时教师推荐他们浏览各种网络知名法律博主的文档、视频,看看他们是否说到了类似的问题,找到解答。在浏览的过程中,学生发现原来法律博主并不全是严肃的,有一些博主的短视频不仅能让人了解法律知识,而且还生动有趣,由此提升了学习兴趣,找到了网络学习的新途径,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由于留守儿童的家长不在身边,他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了法律问题,常常会不知所措。教师要积极观察学生的表现,了解他们遇到了什么困扰,并邀请专业人士和他们在线沟通,帮助其解决问题。久而久之,学生就会强化法治意识,认识到要积极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利用全媒体进行法制教育,体现了立德树人的教学理念,能让留守儿童内化法治意识,有助于留守儿童利用网络和家人、社会多元沟通,能缩短法治教育和学生之间的距离,让他们提升法治意识。

【参考文献】

[1]吉海荣.用好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的平衡之道[j].教学与管理:小学版,2019(07).

网络法治意识范文篇7

一、扎实开展校园普法,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我们积极开展法治校园建设,以建立“法伴成长”实践基地为抓手,通过设立法治书屋、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走廊、法治文化游廊、法治台阶、法治操场等形式,让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的熏陶;通过开展法治安全节、法治读书节、佩戴安全小标识、课间法治十分钟、当一名小小法治志愿者、法治专家进校园、法治手抄报、法治征文、模拟少年法庭、警校共建大家乐等丰富多彩的青少年学生亲力亲为的法治实践活动,把启发式、互动式、体验式要求融为一体,吸引广大中小学生自觉参与,使他们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提高素质,健康成长。同时,在全区43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通过日常课堂教学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律常识教育,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的“五落实”,积极引导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人人学习法律知识,形成法治思维。“七五”普法以来,全区中小学校共举办“法学专家进校园”专题讲座30场次、法治安全主题队会180节,征集法治安全征文、三字经、拍手歌3000余篇;组织学生参加省法治安全网络知识竞赛18067人次。2016年,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宣办组织的“关于在全省教师中开展‘法治教育征文’和‘法治教育教案’征集活动”中,我区中小学积极参加,共投稿法治征文80余篇,法制教案60余篇。

二、广泛开展社区普法,为青少年成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邀请区法院审判员、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进社区开展现身说法,解读近年来我市发生的“非法集资”等多起重大司法案件,使青少年进一步强化了依法、守法、尊法的法治观念。扎实开展“单元式普法、组团式服务、推进依法治区”主题活动,以社区(村)为单元,组建服务团队,解决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利用寒暑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让青少年在玩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在全区所有187个村居实行“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法治服务网络全覆盖,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同时,积极构建社区法治游园,为青少年成长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七五”普法期间,建成了法治文化大院、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游园等,通过各种展牌、壁画、雕塑,将适宜青少年成长的法治格言、法治谜语、法治典故、法治名言等法治文化进行有效传播,营造青少年成长的法治氛围,通俗易懂,生动形象,易于接受。

三、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教育的感染力和凝聚力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内涵,我们深入汲取历史文化和特色文化精髓,注重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的有机融合,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处一品牌”原则,坚持试点先行,高水准规划、高质量建成了法治文化广场、路法治宣传一条街、滨河法治文化游廊、社区法治文化游园、校园“法伴成长”实践基地等,实现了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多样化、特色化和规模化,让青少年休闲有去处、学法有趣味、践行有榜样、境界有提升。我们的法治文化广场,还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在广场东侧设立了由十二生肖构成的12部法律、法规七字歌,造型活泼可爱,引人注目,青少年在尽情游玩的同时便受到了法治的熏陶,提高了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每年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律师、法学专家为中小学开展法治讲课,组织全区青少年开展学法活动,积极宣传教育法规及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浓厚法治宣传氛围。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中,小学师生走进区法院,学法“零距离”,人民日报第四版刊发图文进行宣传报道。

四、创新普法载体,突出“互联网 ”法治宣传

我们在坚持传统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顺应时展需求,将普法载体由“传统”向“现代”实施转变,利用网络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构建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互动平台,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扩大普法工作影响力。利用微视、法润、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网络平台,以普法动态、涉法热点、新法速递、法治文化为内容,为青少年提供与其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青少年更好的理解相关法律法规,让青少年学法学的更简单、用法用的更明白。截至目前,全区共发送法治宣传微信3000余条,发送司法便民服务信息1万余条,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生活,不仅为青少年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法治知识,也有效的传播了法治文化,开启指尖上的普法新时代。

网络法治意识范文篇8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公众参与,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治理、发扬民主,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重本兼标的原则,推进社会治理和依法治理进程。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基本覆盖,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基本建成,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基本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乡社会安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矛盾化解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排查制度。进一步健乡、村、社三级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严格执行社每天、村每周、乡每旬的排查机制,强化特殊敏感时段集中排查,灵通情报信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明确化解责任和时限。

建立健全研判制度。全面推行矛盾纠纷三级研判制度,乡每旬研判一次本辖区和本行业内的问题,乡联席办、维稳办牵头协调处理跨村(社)的一般性问题,乡分管领导组织召集相关职能办公室研究解决涉及面较大的问题,乡联席会议集中研判化解群体性和影响面大的信访稳定问题。

着力强化综合调处。推广“6 n”联动联调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综合施治,认真化解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大调解”衔接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接访、走访、下访工作,充分发挥“百支信访化解队”作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着力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事先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决策不予审批,稳定隐患未消除的不予实施。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平台和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依法终结。

(二)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

强化群防群治。壮大群防群治队伍,落实村(社)、社区专兼职治保主任和人员。整合民兵预备役人员、网格管理员、社区居民、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按不少于辖区人口总人数1%的比例组件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队伍。

强化技术防控。全面完成乡智慧安全工程建设,整合信息平台,建成乡一平台二分中心的智慧城市监管系统;扩大乡监控和联网报警系统覆盖面,完善技防设施建设。

强化网络防控。加强网络监管,积极稳妥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加强网监力量建设,建立信息引导员制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网络、经营网络行为,坚决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巡逻防控。全面加强重要路段、路口、重点村社巡逻防范。加强对治安联防的指导,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全面开展治安巡防工作。

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强化社区戒毒工作,主动排查收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和帮扶。对邪教人员实行警示教育、依法打击、帮扶转化,实现“三零”目标(零上访、零进京、零事件)。

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完成“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规范全乡房屋门牌号。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按不少于1000:1比例聘请流动人口协管员。

强化依法打击。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治枪缉爆、“扫黄打非”和制假售假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两盗一拐卖”、金融诈骗、电信诈骗、传销、“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推进依法治乡进程

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机关干部人员法治教育,分批轮训执法司法力度,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载体,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实行安稳办主任兼任法制辅导员相结合制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守法。

依法执政行政。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乡级职能办、村社法律顾问全覆盖。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司法公正,建立执法档案和错案追究责任制,全面开展执法巡查专项行动。

法治示范建设。启动法制乡(村)建设,建立健全依法治乡领导机构,建立依法治乡专项方案。深化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开展法律进村活动,联系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综治维稳信访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充实力量,进一步健全乡、村(社)综治机构,群众信访工作网络体系建设,落实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办公设施等保障,建立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健全信访信息网络体系,完善运行机制,促进综治和群众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

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按时完成一期、二期建设任务,完成社区网格化服务信息库、三级管理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配套机制。

开展平安创建。以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平安社区(网格)为重点,深化平安和谐“三级联创”活动,完成10个平安村、33个平安社,1个平安和谐网格(社区)的创建任务。

强化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暗访暗查,狠抓“打非治违”;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快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完成县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调整充实“社会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日常工作责任人。把“社会治理年”治理工作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乡重要工作议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工作检查,年底有考评总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乡主要领导与各职能办公室、村(社)、社区负责人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认真落实社会治理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教育,强化意识。

采取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社会治理年”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综治相关规定,全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不断增干部职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依法从政意识、维稳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法制水平。

网络法治意识范文篇9

关键词:教育信息技术;青少年法治教育;参与型教学

法治理想的实现仰赖公民的法治实践,只有一代又一代具有法治意识和素养的公民行动才能铸成中华民族的法治之魂。自2016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颁布以来,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进入国民教育体系并得以迅速发展。但由于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起步较晚,涉及教育对象和层次复杂,教育资源和手段有限,操作过程中仍存在诸多有待完善之处。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法治教育的输出方式仍以灌输式为主,青少年的实践性、互动性不足,导致法治教育停留在简单的知识教授和普法的层面,无法形成内化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而法治既是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也是一种行为方式[1],最终要转化为公民的法治实践能力。“法律以塑造好公民和正义的公民为目的……,法律为共同生活提供了一种教育,正是共同生活孕育了指向他人的包容性德性,在此意义上,正义并非德性之一端,而是德性之整体”[2]。而公共精神、公民意识与法治精神的涵养最有效的方式即是公共参与。通过公共参与,方能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交互性视角理解公共事务中的公共利益衡量,才能学会如何以权利和义务话语作为对话方式最终达成公共理性。基于权利逻辑的公共理性不仅仅是对规则的服从,而在于成为反思和修正的力量,从而推动社会走向进步。公共参与是法治精神启蒙的最佳渠道。在青少年法治意识形成和思维培养过程中,仅仅靠灌输式的“记忆”模式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短期的、表层的。只有通过更多的参与型、互动式教育教学模式,创造更多的实践参与机会,将规则形成的民主过程、纠纷解决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衡量和尊重规则的公共意义与公共法治实践和他们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法治教育才能真正种下会发芽的种子。

一、参与型、实践性教育模式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首要手段

(一)面向公共法治实践的教育。“一切形式的公民文化培育或者教育都内在地包含着某种形式的政治技能的培育或训练——包含着政治认知技能、政治参与技能和政治批判技能”[3]。鉴于公民教育与法治精神的最佳启蒙方式即为实践参与,举凡各主要国家法治教育的经验中,往往都包含参与型法治教育的强调和具体举措。美国1978年颁布《法治教育法案》(law-relatededucationactof1978),注重宪法教育和权利教育,在教学方式上注重学生的互动性参与,通过组织模拟法庭、模拟议会辩论、小组讨论、模拟总统竞选等形式提升实践效果。学校将参与过程向社会开放,引入法官、律师、警察等法务工作者参与教学,提升场景效应,增强教育效果,注重训练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理性论辩的能力[4]。法国在参与型法治教育方面,注重培养未来公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少年议员日”活动就是生动的一例。在每年的“少年议员日”,各参与学校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选举产生一位“议员”。该“议员”将有机会在第二年的“少年议员日”携法律草案代表“选民”赴巴黎国民议会大厦开会。为此,在当选后一年的时间里,“议员”要带领同学学习法律条文,并讨论起草法律草案文本[5]。通过联通青少年的法治课堂与最高立法机构的立法过程,也将青少年的民主意识连接到了真实的国家政治生活之中,从而唤起了公民意识的清晰概念。日本的法治教育参与型实践是全方位精细化的,常常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适宜的审判,在旁听前既需要进行背景介绍,如解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社会危害,庭审之后还要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组织案件讨论会、辩论赛、演讲会或者开展类似案件的模拟法庭,帮助学生全方位内化所看到的庭审实践。而日本的《社会教育法》则为各级各类公共法务部门设置了向学生提供教育资源和服务的义务,从而使法治社会实践得以广泛开展[6]。这一围绕庭审旁听所展开的一系列教育活动成为未来陪审员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日本2004年颁布了《关于陪审员参与刑事审判的法律》,恢复了1943年废止的陪审员制度。而陪审员制度的恢复需要广泛的民众参与,需要保证国民具有担任陪审员的基本素质,因此需要在学校教育中充实有关司法的学习机会。围绕庭审所组织的一系列活动将学校法治教学与法治社会实践直接关联起来,经由此种深入全面的指导性参与过程,不仅有助于提升公民陪审的参与度,而且提供了具体的参与式学习体验。(二)联系生活实践的法治教育。面向青少年提供切实的法律帮助,不仅仅是教育的规训,而更应该通过诸如守护网络安全、保护隐私、预防校园欺凌、捍卫人格尊严、维护财产权益等法治主题学习,让他们认识到自身的权益,感受到生活在法律天使的翅膀佑护之下所获得的安全与自由。法治教育不仅仅是权威教导式地传达法律的威慑和禁止,还要告诉青少年法律能够为他们做什么,以及如何按照法律的指引追求安全美好的生活。一方面通过参与型教育模式,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法治行为习惯,另一方面能够帮助学生形成以法治思维处理日常生活问题的基本能力。日本警察厅会在网站上或者实践教学中教给孩子们如何在网络世界中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权益;学校教育中也注重帮助孩子们学会如何在日常的消费活动中保护作为消费者的权利[7]。新加坡设定了14所“警察与少年”俱乐部,由警察署长组织警员开展各种趣味性法治教育活动,教给孩子们防范犯罪侵害和自我保护的技能,以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8]。美国联邦教育部在其规章中规定,法治教育要帮助学生“在这个复杂和多变的社会中更加有效地与法律打交道”[9],不是仅仅教育青少年服从法律的指令和命令,而是要会运用法律思考和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如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的律师协会的“生活中的法”项目[10],即组织志愿律师和法学院学生教师向中小学生提供其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法律帮助,并作为外包教育项目被有些学校纳入其社会实践课程的组成部分。再如美国俄亥俄州的3c(college,careerandciviclife)项目[11],其用意即在将法治教育与学生的生活和未来生涯规划联系起来,一方面通过介绍以了解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运作框架和机制,帮助其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公共事务涵养公民素质;另一方面激励有兴趣和志向的学生朝向特定职业发展,并为大学申请和专业选择提供帮助。俄亥俄州的另一项法治教育项目“正义青年”项目[12]则是鼓励青少年以法治精神参与社区治理,以批判的建设性的眼光去发现他们生活的学校和社区中存在的权利保障、公共治理等法律问题,并通过演讲会和向立法与政府机构递交报告的形式发出“雏鹰之声”。收到孩子们报告的机构往往需要专门回复相关情况严肃作答,并做出相应改进。这一项目大大提升了孩子们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使他们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和意义。作为对教育效果的检验机制,法治教育评估指标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常识和法治思维”都需要转化为以行动为导向的“法治能力和法治实践”方能落地[13],而法治能力和法治实践则需要在参与中学习。美国的法治教育评估中特别强调参与性指标,在美国法治教育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中发现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最有助于提升学习效果、减少青少年行为不端的六个积极指标要素,几乎都涉及到提升教学的参与性:校外专业人士进课堂;教学战略促进学生之间真正的交流与合作;选择和使用具有启发性和说明力的案例;保障讲师指导的数量与质量;学生参与教学管理过程;教师获得充分的专业的同行协助。而借助于当代信息技术,实现上述目标显然更为便利。反向观之,使用信息技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之一也是提升参与度,创造实践环境。

二、信息技术提升法治教育参与性的主要途径

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教育领域提供了越来越丰富、便捷的技术手段。对于学习者而言,信息技术能够帮助学习者获得更为多样的学习手段和更为丰富的学习素材,帮助学生从思维的不同切入点进入学习过程,激发起传统教育模式下被限制的潜能。信息技术能够帮助学习者利用文字、音视频、互动等多重手段理解观念和知识、即时评估其学习效果,并提供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帮助。信息技术还能够帮助学习者集中和维持注意力,激发其学习热情和兴趣。对于教育者而言,信息技术能够提供更为丰富多样的教学素材和资料,帮助教育者获得专业人士和同行的帮助。信息技术打破了传统的法治教育空间,突破了学校的围墙使之进入广阔的社会空间;信息技术使学习在时间上贯穿到学生的课前课后,形成自由组合式的学习时间模式。而对于管理者而言,信息技术则打破了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是实现教育均衡化的重要手段。为此,各国在教育技术应用方面,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推动教育发展,占领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以美国为例,美国联邦教育部专设教育技术办公室以推动技术使用,普遍提升全美的教育和学习水平。该办公室根据立法与技术环境变化,编订和修订教育技术计划,制定教育技术政策和战略。在教育技术使用上强调“善用技术”,即使技术成为让学生与教师建立更加紧密联系的媒介,成为改进学习模式的手段,成为改变长期存在的教育资源和质量不均衡问题的契机,并使学习者能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14]。教育技术也广泛应用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为参与型法治教育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技术条件,提升了法治教育的效果,同时也发展出了适应智能时代的法治教育新内容、新形式。(一)线上线下联动的参与型教育模式。技术本身不能提升教育的效果,对技术的妥善运用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如果仅仅将互联网作为线上资料库来理解,将信息技术的应用仅仅理解为对线上资源的下载、分发和观摩,割裂线上线下、信息化手段教学和现实参与型教学的关系,那么信息技术不仅无法提升法治教育的效果,反而会取代了活生生的现实参与,进而可能会严重影响教学的效果。建立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美国法治教育网站以线上线下互动的媒介为己任,将线上资源的使用和线下的培训和参与型活动与教学形式有机地联合起来。大量的信息资源由专业性的法院、律师协会和大学法学院提供,教室成为广义的法律实践社会网络的一个部分。线上资源往往对接线下的实践活动,使资源的使用有了明确的指向并能够检验效果。美国法治教育网站内容包括传统的教师资源,如电子图书馆、电子教程和视频课等,同时还包括一些联系线下的互动性内容,如模拟法庭的组织、报名与相关竞赛案例资料。部分美国法治教育课程提供在线的学校和社区公益服务申请,并提供网上沟通和技能培训,随后根据学生参与学校与社区的情况在线换取学分(成绩)。而诸如“儿童选举”之类的网站可以直接帮助课堂中的孩子们了解民主选举的程序并进行真实的意见表达,既训练了青少年的民主法治能力,也向社会真实地表达了孩子们的意见。美国法治教育网站还使用了一些创造性的信息化手段,将线上的学习与线下的日常生活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了服务于青少年日常生活的法律扶持系统。如佛罗里达州法治教育网站推出了“走向成年”app[15],与佛罗里达州律师协会的相关网站和app联动,帮助即将走入社会的高中生实现从孩子向成年人的转变。该app中不仅提供“新成年人法律生存指南”(legalsurvivalguidefornewadults)、“法律生存指南微课”(legalsurvivalguidequizshow)等内容,还可以实时连线志愿者,寻求疑难问题解答和紧急事项救助,等于向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口袋律师”服务。青少年学生还可以通过线上互动相互帮助,建立社群联系。其他的法治教育网站也多通过facebook、linkedin等社交媒体与用户建立互动。“从实地调研、访谈的情况看,强调互动、参与的教学模式,如模拟法庭等,更受青少年学生的欢迎,而通过学生的实际参与,也更能强化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对法治理念的认同”[16]。我国目前的青少年普法网站,其信息技术的应用大部分停留在资源提供的层面,虽然聚集一定数量的课程教学资料,如课件、讲座视频和观摩课等等,但缺乏线上线下的互动联系,缺乏线上的互动设计和个性化服务型设计。这种“资源库”的网站建设模式,难免会造成线上与线下的“两层皮”问题,造成青少年学生缺乏参与的渠道和参与的热情。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应增强线上线下的互动设计,并增加针对不同层次青少年学生群体的互动服务,尽快推出配套的app。建议学习推广在各国广泛使用的、针对以高中生为主的模拟法庭竞赛,开展以初中生和高年级小学生为主的模仿法庭竞赛,并通过建立专门的素材库和竞赛指导网站,逐渐推广。与此同时还应扩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特别是积极推动律师、法学院师生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大量的线上线下互动提供更多专业人力资源。借助于信息手段,可以引导学生对当前与其自身有关的法治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将与儿童权益息息相关的立法和司法案例带入教学,引导学生理性地运用权利义务思维参与法治实践。总的来说,我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应着眼于当前和未来的公共生活参与能力,实现从普法式的知识教育到实践和应用的公民教育转变。(二)多种信息技术手段的联动。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就已经开始研究综合运用各种信息技术提升法治教育效果问题。其关注点主要集中在通过远程网络教育推进法治教育资源共享,通过信息技术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如残障学生开展学习,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和丰富法治教育资源库,等等,而且已经开始关注通过信息技术提供交互式教育手段、提升学生参与度、创建学生学习社群等参与型教学的研究。利用早期的网络技术手段,部分学校已经开始建立社会研究和法治研究的校园信息联盟,通过信息交换和技术连接相互提供社会研究的信息和数据,推动不同学校的学生通过网络交换信息,组织州青少年议会等大型活动,并直接与法学院的学生联盟建立联系,推动不同年龄和学段的学生相互交流,以大带小[17]。交互性电视网络等早期技术就已经开始应用于远距离、多校联合的模拟法庭活动,大大降低了乘坐交通工具长途跋涉参加比赛的成本,也能够使边缘地区的竞赛选手获得较高水平的竞赛指导。信息技术还被用于打开法治教育的教室和围墙,帮助教室中的学生直接与远端的司法部长、国会议员进行视频通话。美国阿拉斯加州早在1992年就已经通过卫星电视邀请当时远在华盛顿特区的参议员和当地高中学生连线,共同举行了庆祝“法律日”活动[18]。学生们向议员提出了关于宪法适用、野生动物保护、石油资源保护立法、原住民权利等诸多问题,议员则通过卫星频道进行回答和解释。参与该活动的很多孩子都来自非常偏远的阿拉斯加原住民居住区,但通过这样的方式,他们也能够与国家的核心政治活动建立起直接联系。交互网络等技术手段也大大丰富了学生参与型学习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参观、采访和调查等手段,拓展了教学的空间与内容。20世纪90年代的技术环境下,美国已经借助卫星电视模拟技术设计了“交互性网络法院”(interactivecourtroomonline)[19]作为高中阶段法治教育课程的参与型教学手段。“交互性网络法院”通过多段交互性视频创造虚拟法院环境,帮助学生了解法庭程序,并训练学生一系列法庭参与能力,包括面谈、公开陈述、参与法庭辩论、提出动议和反对意见等技能,以设计好的案例情境如简单的违约案件、交通事故责任案件等创造类似真实的法庭环境。学生可以选择自身的角色,根据自己的理解进入类似游戏式的场景进行虚拟实践。现在虚拟现实技术的使用已经能够使法律环境模拟达到高仿真的效果,虚拟现实实验室技术则可以创建多点联机的实时互动环境。通过虚拟现实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几乎可以再现案件现场、法庭实景和议会辩论真实场景。网络和虚拟现实技术还可以实现虚拟校外考察,如美国法治教育实践中大量使用的虚拟参观白宫、议会大厦和国会图书馆等。当前,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不断更新,但在教育体系内的应用仍十分有限,大量新的教育技术手段正处在探索阶段。如通过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共同应用发展出的精准智能学习手段,如“智能导师系统”“智能短文、口语评价系统”“教育游戏”“教育机器人”[20]等技术的开发或可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添更有效的互动参与教育途径。实践中,“教育游戏”已经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参与手段,陕西省在2017年就开发了“快乐普法”游戏开展普法教育,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效果很好。电子益智网络游戏式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场景教育也已经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答题通关”“有奖竞猜”等设置,提升法治知识的了解和应用能力,并通过全队协同通关共同攻克法治难题,形成团队互动协作的机制,这都是很好的参与性教育手段。而未来更多更有趣的智能化法治教育游戏的开发,可以将法治教育中积累的案例以场景的形式进行展现,以情境模拟、身份模拟等方式,激励学生以正确的行为模式和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实现闯关得分,将电子游戏的消极影响转化为积极心理刺激。大数据智能化的“智适应学习”模式[21]、人人互动和人机互动结合的智慧教室设施[22]等将会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参与形式,提升学习体验。多种信息技术手段的有效应用需要教师和学生掌握使用技术的基本技能。因此,美国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注重学生对于信息技术的掌握和使用的训练,在小学阶段已经开展采集信息等技能训练,稍高年级的学生则接受更复杂和全面的信息技能训练,如学习如何使用网络图书馆、数据库和信息网络媒体搜集信息资料、拣选信息资料等[23]。

三、以参与型教育模式增强技术积极效应

(一)以信息技术推动参与互动。技术本身不改变学习,是技术的使用改变学习。“善用技术”提升法治教育效果一方面需要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技术观念”,即将教育技术作为增进互动参与的手段;另一方面则需要积极帮助教师掌握技术熟练使用技术工具。在缺乏“善用技术”观念的情况下,视频音频和课件材料往往无法实现翻转课堂的教学效果。课堂时间主要用来播放短片、动画、微课、慕课等,教师基本不讲解或者很少讲解,如此对信息资源的使用不仅达不到翻转课堂、延展教学时空的效果,反而大大减少了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从长远来看,技术的使用不是替代教师,而在于丰富教师的教学资源与素材、拓展教学空间,提高教学能力。教师应用技术的目的是设计出高参与度的教学环节,增加师生和生生互动,创造更加融洽的师生和学生间关系,使教师成为学生使用教育技术和应用教育信息的指导者和激励者。在美国的实践中,信息技术帮助教师更广泛地联系同行实现跨区域的合作教学,如在美国法治教育中对同样事实的案件,在不同的州诉讼可能遭遇不同的情况,就可以通过联网讨论和共同教室的技术加以实现,激励学生应用创造性思维寻找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教育技术更多地帮助教师实现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如线上即时测评与反馈、线上讨论、线上问卷等,这都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而大段的预习与观看的内容可以放在课后的自由时间中自主学习,课上只截取知识点的相关信息即可。技术能够提升教育效果的功能仰赖于教师对技术的掌握程度,在教师对信息技术的理解仅限于制作ppt和播放音视频资料的情况下,即便技术手段丰富多样,仍无法达到相应效果。相对发达完善的美国法治教育网络,数百个法治教育项目连接律师协会、法学院、法院等专业机构,从而构造了一个专业的网络素材库。但美国的研究者也发现,仍需要一个专业的中间层次即法治教育项目和组织者,将这些信息有效地筛选和组织起来,而不是将不具备专业训练的教师直接推到案例、立法等庞大芜杂的法治信息海洋中去。因此,大数据技术中的结构化、目的化筛选和信息评估技术,能够为教师提供更有效的信息结构和资源要素。通过明确法治教育的能力目标、主体与内容、教育手段和方式,将适合学习的内容有效地拣选出来,形成相对简化、主题集中,但又充满实践性、与生活高度关联的信息资源形式。要实现帮助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创造更多参与型教学的目的,需要给教师更多技术培训,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教育技术的产品服务网络和教育机构内部的专业技术辅助人员来帮助教师更好地掌握技术手段[24]。(二)通过个性化学习提升学习效果。信息技术带来了大量的教育资源,但如果教师仅仅是将这些信息机械地展示给学生,学生仅仅是匿名观看,则会降低参与的愿望,无法形成直接的心理刺激,使个体淹没在群体之中,产生“群体去个性化效应”[25]。另外,由于计算机无法识别学生的学习效果,无法形成有效的交流,大大降低了个性化学习所具有的针对性。由于减少了沟通,缺乏针对其能力和偏好的教育安排,抓住青少年学习的注意力成为教育过程的难点。灌输式的教育模式在这种信息更迭频繁、信息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的时代,就会愈发无力。与此同时,针对不同学习者的研究也发现,在学习者中存在着对信息的积极使用和消极使用两种不同情况。即在有效的信息环境下,积极的信息利用者会使用与学习发展有关的信息,并开展对比、归纳、整理、学习和再创造;而消极的信息使用者则更多是被动地观看视频、沉溺于使用信息网络的娱乐和休闲功能。上述信息技术带入教育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群体去个性化”“注意力分散”和“消极使用”的问题,在法治教育过程中也会同样存在。克服匿名化的最好手段就是“反其道而行之”,即具名化和强调个体身份认知,因此需要建立网络信息资源与个人的直接联系,构造一种参与型的网络学习结构。如通过注册建立青少年个人的个性化学习资源页面,提供基于年龄和学段的相应资源,并建立ai线上咨询和专业人士线下咨询,以及群体共享式的学习模式,可以形成一种成长型的心理模型,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认同度,提升学习效果。大数据在实现个性化学习并跟踪学习效果方面可以发挥的空间很大,部分美国的法治教育项目引用了大数据分析技术,针对不同的青少年年龄和出现不适应性行为的频率和程度,向受教育者推送不同内容和不同程度的教育资料和信息,实现有针对性地学习提升学习效果的同时,也能够实现警示不端行为和危险提示的作用。

四、未来的发展方向

网络法治意识范文篇10

关键词: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四种思维;培育路径

恩格斯曾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1](p437)这里的“思维”,是一种意识、一种精神,换言之,也是一种理论形态,它来源于实践,又指导着实践。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肩负着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神圣使命。高校辅导员能否正确判断形势、能否有效化解矛盾、能否顺利推进工作,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科学的思维。因此,新时代高校辅导员理应培育四种思维,即形象思维、创新思维、求实思维和法治思维。

一、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主要是指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通过具体事物的形象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新时代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者、组织者、实施者,其形象思维形成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之中。新时代高校辅导员的形象思维不能脱离工作实际而独立或者先验存在,究其本质来说,可以从工作作用、工作方法、工作职责三重维度加以培育。1.“辅”:高校辅导员工作作用之维。从特殊性来看,高校辅导员是党委工作的助手、教师教学的助手和学生学习的助手。从主辅二重性来看,高校辅导员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攻手、学生管理的主导者、学生成长的主心骨。一言以蔽之,高校辅导员在管理育人、实践育人和服务育人等多重角色间融合、转换。高校辅导员确立什么样的形象,既是其自我认知的外化,也是外界社会对其期待的内化,折射出一种职业认同感。因此,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只有建构起形象思维,才能处理学生工作中的复杂状况,实现高校辅导员多重形象的融合发展,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2.“导”:高校辅导员工作方法之维。曾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2](p139)一语道出工作方法的重要性。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要想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必须培育自身的形象思维,在对学生进行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和就业指导的过程中,帮助学生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个人与集体、竞争与合作、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纪律、友谊与爱情、学习与工作等关系,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从而守护好学生的人生航向,助力其做好科学的人生规划,使其在奉献与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3.“员”: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之维。当前,我国正处于“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承启之年和“十四五”谋划的关键之年,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要把握形势、明晰身份、找准定位,承担起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等职责。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进程中,高校辅导员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用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用真理的力量感召学生,不断强化学生工作中的形象思维。高校辅导员只有立人先立身、育人先育己,学生才能亲其师信其道、尊其师奉其教、敬其师效其行,进而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创新思维

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做到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六要”之一便是“思维要新”,即以新颖独创的方法解决现有问题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是对常规思维的突破,以超常规甚至反常规的方法、视角去思考问题。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创新思维的培育需要依托一定的管理载体、活动载体和网络载体。1.管理载体。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管理者,高校辅导员要以管理为载体,通过组织纪律、规章制度等约束、协调学生的行为,以达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规范学生行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目的。在运用管理载体开展学生工作的过程中,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要培育创新思维,更好地把学生工作内容寓于管理之中,并与管理手段相互配合。高校辅导员要适应变化、快速反应、及时变革、灵活应对学生复杂多变的思想情况,并根据学生的心理品质、社会经验、成长环境等个体差异,有针对性地提供各种帮扶,把管理要求的规范内化为学生的自觉意识,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真正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2.活动载体。高校辅导员要有意识地开展各种活动,将学生工作寓于活动之中,使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接受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换言之,把学生工作的内容有机地融入实践活动中,并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参加各种活动,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的过程。此外,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要在活动过程中培育创新思维,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融思想性、科学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让学生在潜移默化的教育过程中,学会自我鉴别、比较、判断、取舍。通过活动载体将学生工作的客体转化为主体,使学生的思想品德朝着社会要求的方向发展,实现教育与自我教育的高度统一。3.网络载体。高校辅导员通过互联网这一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向学生传播丰富、生动的学生工作信息,以帮助学生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在“人人都是宣传员”的网络时代,要想培育新时代高校辅导员的创新思维,必须有效整合网络资源,强化网络的教育和服务功能。通过开发红色网站、战“疫”云思政等一批主题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利用空中微党课、网络云家访、心理援助云平台等方式,重点抓好网络空间的道德建设,建立“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做好“网络意见领袖”的培养;发挥高校辅导员在网络上的引导力和影响力,对网络谣言和不良言论进行有力回应,抢占网络舆情治理的制高点,从云端拓宽主流声音的传播渠道,提升网络育人工作质量。

三、求实思维

求实思维是把事物的客观之“理”转化为人的认识之“理”的思维方式。归根结底,就是坚持实事求是,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思想路线。作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培育求实思维需要从“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四方面着力。“四力”层层递进、相辅相成,构成学生工作的有机整体。其中,脚力是源头,眼力是关键,脑力是核心,笔力是呈现。1.脚力。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要迈开双脚、走出办公室,到学生中去、到实践中去,把学生当作最好的老师,把实践当作最好的课堂。正如马克思所言:“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p139)高校辅导员要在深入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培育求实思维,始终保持“在路上”的精神状态持续推进学生工作,到学生中去感知时代变迁的步伐、到班级中去采集思想智慧的矿藏、到寝室中去汲取精神力量的养分。脚力既是“四力”的源头,也是学生工作的“基本功”。2.眼力。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要有分析能力、辨别能力、判断能力,善于从千头万绪的表象中洞察本质、从风云变幻的形势中寻求机遇、从快速变化的实际中把握规律,使学生工作始终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高校辅导员要在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火眼金睛”中培育求实思维,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眼光要发现学生身上的正能量、眼神要准确甄别各种错误思潮及观点、眼界要阔会引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眼力既是“四力”的关键,也是学生工作的“牛鼻子”。3.脑力。新时代高校辅导员是在人的头脑里搞建设,既需要坚定的党性原则,又需要较高的理论素养。在集体学习时,指出:“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4]就高校辅导员来632期2020•09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是其综合素养的灵魂。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纷繁多样的社会现象,高校辅导员要培育求实思维,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认识与把握学生工作,使学生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脑力既是“四力”的核心,也是学生工作的“指南针”。4.笔力。新时代高校辅导员不仅要讲究言辞顺畅,还要能贴近学生,这是一个长期探索的过程,要坐得住冷板凳、下得了苦功夫,方能把脚力所到之处、眼力所观之美、脑力所思之得诉诸笔端,用学生乐于接受的话语体系表达好、传递好。可以说,高校辅导员求实思维的培育,就是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效果指标,学生关心什么、需要什么,学生工作就要聚焦什么、提供什么。只有把党的主张同学生的实际生活结合起来,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生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学生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笔力既是“四力”的呈现,也是学生工作的“金刚钻”。

四、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指基于对法治的信仰与遵守,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总体而言,法治思维是融法律的价值属性和工具理性为一体的特殊的法律意识。新时代高校辅导员作为在教育领域推进依法治理的坚定拥护者和具体实践者,应从尚法、学法和用法层面培育法治思维,助推教育变革。[5]1.尚法。“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规范本身及法律所追求的价值和理念的自觉认同和信服,并以此来指导自己的行为,是人们主观上以法律作为客体的精神活动。”[6](p45)高校辅导员要在学生工作各环节培育法治思维,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以法的理念和方式处理学生工作事务。在依法治校进程中培育法治思维,要大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以大学章程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规范学生管理工作,用法治文化感染学生,营造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校园环境,形成学生自觉尚法的校园氛围。在增强法治认同感中培育法治思维,把法治与育人结合起来,在管理过程中保持对学生的关怀与尊重,依法保障学生的主体地位、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将育人视为学生工作法治化的价值旨归。2.学法。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迫切要求其具备法治思维。首先,高校辅导员要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了解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学习法理学的基础知识,熟悉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次,高校辅导员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规定。再次,高校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岗前培训学习进修相关法律知识,全面提升规则之治的能力,让学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提高其合法性和科学性。3.用法。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要通过丰富的法治实践来培育法治思维。一要准确把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对学生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采用案例分析、宣传警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日常法律意识教育。二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及社会生活常识为学生解答一些日常问题,对学生工作进行法治育人体系化设计,避免因法律工具主义削弱了学生对于法治的信心和期待。三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使这种制度不因管理者的改变而改变、不因管理者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以法治方式推动学生工作发展。四要在学生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遵循管理权的时限、步骤、顺序与方式,以程序正当为原则,保证学生工作中法的公正价值得到最大限度地实现,使之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契合。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j].求是,2019,(22).

[5]韩雪青.重构法律信仰需遵循“一体两翼”模式[n].法制日报,2015-0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