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综合管理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11-18 10:53:11
行政综合管理范文篇1
关键词:综合改革;高校改革;行政管理;行政效率
一、引言
2015年6月11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该决定当中也对高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的内容涉及到教学、科研等多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高校的进一步发展。高校在改革的过程当中必须要通过资源的优化组合、人力资源的调整实现沟通与治理结构合理性的进一步提升,从而使得高校的科研与教学能力的进一步提升[1]。但是许多高校在进行综合改革的过程当中只注重教学与科研改革,对于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视力度不够,从而导致整体行政效率相对较低,无法支撑教学与科研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基于此种情况,本文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对高校行政管理创新进行了必要的研究与分析。
二、高校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行政管理的服务功能发挥不足。首先,目前阶段高校行政管理的主要对象是校内师生,但是管理即不是手段,也不是最终的目标,行政管理只有服务于学生与教师的发展才能进一步促进高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做好服务、提供保障应该是高校行政管理的最基本任务[2]。但是从现阶段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的具体方式来看,行政化思维异常明显,同时强制化管理措施也是行政管理的基本实施方式。在这种行政管理体制当中很容易导致行政管理人员产生官本位思想,同时对教师与学生的服务意识也逐渐越来越淡薄。一些行政管理人员在开展服务工作时无法正确认识到自己的位置,忘记了高校行政管理的职责在于服务于教师的教学与科研以及学生的学习。教师与学生在进行行政事物的办理过程当中往往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其次,现阶段高校行政管理服务功能发挥不足,体现在工作优化机制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以及服务反馈机制所存在着较大的缺陷。高校师生对于学校日常行政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缺乏必要的申诉渠道,因此,长期以来高校行政管理并不会主动地对行政管理中所存在的繁琐手续与办事流程进行优化处理,从而导致整体行政管理效率相对较低[3]。(二)高校对于行政管理的重视程度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从高校的具体职能发挥来看,高校的主要职责在于教学与科研,行政管理仅仅处于服务部门,这就必然导致行政管理在高校当中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尴尬状态当中。与现阶段高校日趋完善的教学体系、科研体系相比,行政管理体系相对较为松散,同时也无法引起高校主要领导人员的注意,甚至在许多高校领导层严重,行政管理属于“小儿科”,其主要工作职能不过是“跑跑腿”、“打打杂”,对于学校的发展并没有根本性的决定作用。现阶段许多高校的行政管理模式依然在沿用最传统的模式,行政管理效率相对较低[4]。在综合改革的背景之下,高校必须要具备一支专业化的行政管理队伍,但是从现阶段高校行政管理的具体运行模式来看,存在着一种极为不合理的现象,即学术权利与行政管理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只要学术能力高就可以担任行政领导。甚至在部分高校当中完全混淆了“教授治学”与“教授治校”的关系,许多教授在担任科研任务的同时往往还兼任着行政职务,这种现象不仅导致教授的科学研究受到一定的阻碍,同时也不利于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化的发展。在现阶段高校学术专家大量存在的背景之下,大部分高校尚缺乏“治校专家”[5]。(三)高校行政管理监管机制不明确。行政管理重部署、轻落实是现阶段许多高校面临的基本现状,许多高校对于上级部门所传达的信息往往只停留在口头以及文件传达的层面的当中,几乎所有的具体工作任务都被转移到二级单位当中执行,而行政管理部门也并不会对二级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从而导致相关政策在高校的执行情况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的现象。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高校行政管理部门并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管理部门平时忙于参会、发文、应付检查,在工作部署上,往往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许多政策到了基层推不动、难落地。有些管理部门“作风虚浮,作出决策前往往以会议代替调研,发出的文件不认真落实,形同虚设”[6]。还有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部门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管机制,但是由于行政管理的计划性不强,临时性会议以及文件相对较多,从而导致监管机制的作用无法得到进一步的发挥,最终严重影响了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四)高校行政管信息化程度不高。在最近几年当中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我国已经逐渐进入到“互联网 ”时代,在这一特定的时代背景之下所进行的综合改革也具有极为浓厚的“互联网 ”特征。首先,从高校行政管理的具体内容来看,其所涉及到的内容相对较多,不仅涉及到学生学习以及教师教学与科研,同时还涉及到财务、后勤等多个方面,同时不同方面的管理也存在着明显的交叉现象,但是目前阶段高校所使用的信息化行政管理系统采用的是彼此分离的方式进行管理,不同方面的数据在共享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整体管理效果相对较差。其次,从现阶段高校行政管理所使用的具体信息技术来看,大部分高校还是以erp、oa等管理模式为主,并没有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例如,目前阶段国内高校在行政管理大数据技术应用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空白[7]。
三、高校行政管理创新的对策研究
(一)改变作风,提高行政管理的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现阶段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的服务职能是高校行政管理创新的首要任务,也是综合改革视阈下高校行政管理改革的重点内容。高校行政管理服务水平与能力的提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建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说行政管理的对象是人,因此,行政管理必须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才能实现进一步发展。(2)完善服务制度建设。高校行政管理要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继续完善以大学章程为统领的制度体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让法治思维、制度思维渗透到服务思维中,为改革发展提供规范和秩序,让管理服务和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公开公正,真正使管理服务有章可循、有理可据,从而保障行政效能的提升[8]。(3)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作风,为高校行政管理营造良好的氛围。这就需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强调依法治校,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融入到高校行政管理的全方位当中,促进高校行政管理的可持续动态发展。(二)转变观念,重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现阶段高校必须要转变传统的挂念,对行政管理工作给予必要的关注。具体来说主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即高校首先必须要转变对行政管理固有的偏见,认识到行政管理工作对于高校科学技术发展以及育人功能发挥所起到的作用,重视行政管理工作。其次,高校还需要进一步实现行政管理人才稳定机制与发展机制建设,通过编制分配、福利待遇等方式吸引更加优秀的人才参与到高校行政管理当中,从而确保行政管理人力资源队伍的稳定与健康发展;(2)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到行政管理的作用,并重视行政管理作用的发挥,在进行科学决策、依法治校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确保改革目标能够顺利达成;(3)明确行政管理专业化发展的基本思路。只有实现高校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发展才能确保行政管理的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发挥。目前阶段高校去行政化的核心路径是实现高校行政管理的专业化[9]。完全实现去行政化并不利于高校的发展,但是必须要处理好高校的行政权、学术权以及教育权三者之间的关系,需要构件不同的团队负责不同的具体事物,在提升行政效率的提升,促进教学与科研的进一步发展。(三)多管齐下,提升行政管理效率。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也是高校行政管理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认为现阶段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在高校行政管理当中,人不仅是管理的对象,也是管理的实施者,因此,做好人力资源队伍建设是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的根本所在。这就要求高校还必须要为行政管理队伍提供必要的培训,从而提升整体队伍的专业能力;(2)建立追踪问责制度。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与效能监督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关联。当前阶段高校必须要建立完善的追踪问责制度,从而确保行政管理中相关政策能够被落实到位。目前阶段国内高校普遍存在着以廉洁监督来替代效能角度的情况,这种对于两种监督方式的混淆必然会导致行政管理监督陷入到死角当中。因此,现阶段在加强廉洁监督的同时还必须要建立追踪问责制度,实现对行政管理效能的监督;(3)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机制。现阶段高校需要结合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现状,实现行政管理的科学评价,从而实现真正的人尽其才,促使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四)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技术与工具是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的最基本途经,在“互联网 ”背景下,高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首先,高校必须要认识到资源的优化整合对于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意义,必须要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资源共享,并对已有的资源进行整合,从而为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奠定必要的基础。其次,还需要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升行政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最后,还需要做好相关技术应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电子行政管理系统。
四、结语
现阶段高校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一时期必须要实现综合改革才能满足高校发展的内在需求。高校行政管理作为高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则必须要通过创新才能实现进一步发展。目前阶段高校必须要从思想观念入手,通过人力资源队伍建设与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行政管理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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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综合管理范文篇2
关键词:大数据;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大数据指的是超出计算机处理能力的海量信息计算,曾经广泛应用于基因学等研究领域中[1]。在工业信息化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各个领域的信息通过一定的转化方式,逐渐转化为数字的形式进行存储,在这一背景下,大数据逐渐成为一项全新的技术革命,标志着社会逐渐从计算机时代向大数据时代转型[2]。大数据时代主要以数据为核心资源,通过收集、开发与利用数据,基于互联网的模拟作用,表达社会发展的多种层面[3]。现如今,已然进入大数据时代。广泛涌现的各种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各个方面发挥了其强大的优势和功能,成为当前时代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司法行政管理指的是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在执行职能过程中,处理一系列环节和问题的管理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平公正性[4]。行政管理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机制,需要设置相应的行政机关运行行政管理服务制度,减少行政管理体制中的弊端,通过一定的运行规则,保障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多个领域的稳定发展[5]。由于大数据技术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将其引入到司法领域,设计一种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有利于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效果和效率,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使其提升对司法行政管理的满意度。基于此,本文设计了一种基于大数据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主要对平台的硬件与软件进行设计,首先在平台的硬件设计方面,应用b/s安全组件,再对综合服务平台的服务器和网络架构进行设计。在软件设计部分,通过构建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平台数据库,再设计平台的界面与功能,从而完成平台的总体设计,以期为完善我国司法行政管理服务提供一定帮助。
1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的硬件设计
本文设计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在硬件采用b/s安全组件的四核cpu进行配置,四核cpu支持ddr2-2400内存的主板芯片组,可以完成数据的储存。再对平台的服务器硬件进行设计,所有硬件的配置参数具体如表1所示。表1为本文设计的综合服务平台硬件配置参数。此外,建立数据库服务器是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设计中的最重要的步骤,为此,还要对服务平台的服务器进行设计。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在保证平台网络得到有效持续运转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等技术使各种服务器得到有效连接,从而使其作为信息资源处理分配的站点,从而为综合服务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库在完成以上硬件设计的基础上,就可以对综合服务平台的网络架构进行设计,如图1所示。如图1所示,设计的网络架构应该包括三个层级,首先为应用层,在该层级中,应该提供各项管理功能的跳转链接,方便使用者进行管理和操作。其次,在接口服务层,应该设置注册、、查询以及用户管理等多方面的端口,为平台的功能设计提供必要的器件支持。最后,是数据库层。在数据库层主要对数据进行导入、存储和分析。第一,需要将不同的源数据库全部迁移到服务平台的存储系统中;还要根据可视化挖掘的要求,对存储的各种公正司法行政数据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实现对公正司法行政数据的查询调取。至此,完成了硬件部分的设计,利用该部分的设计可以对公正司法行政管理数据进行处理,充分发挥了大数据平台海量数据处理等优势,并且可以结合相关数据,得出相关结论,从而更高效地完成服务。在完成硬件设计的基础上,还要对基于大数据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软件设计,以下将详细进行描述。
2基于大数据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软件设计
2.1平台数据库构建
在构建平台数据库之前首先要对数据库的资源进行预测。服务资源预测流程如下所示。第一,需要针对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对综合服务数据库资源进行平稳化处理。如果待处理的综合服务数据库资源属于非平稳序列,就需要进行差分处理;第二,建立与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相对应的sar模型;第三,估计该模型的参数,检验参数是否具有统计学意义;第四,对该模型进行假设和检验,一旦参数检验通过,就利用sar模型对综合服务数据库资源进行预测分析。在完成数据预测的基础上构建平台的数据库,可保障司法管理信息的安全存储。平台的数据库包括各个行政管理部门、案件、行政管理信息等,本文构建的平台数据库信息表,如表2所示。表2为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库信息表,是平台数据存储的核心部分。在数据库设计中,主要包括纠纷处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设计。
2.2平台界面与功能设计
由于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的界面较多,本文设计主要从重要模块的界面与功能出发,采用dreamweaver工具处理界面的图片,并调整界面显示的格式。基于asp.net软件架构,利用c语言代码设计软件功能。在显示界面中增加修改、删除、查询等功能,授权用户进入平台实现平台功能的入口。在用户登入时,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校验,将信息提交到后台,通过服务总线对比登录信息与数据库信息,匹配后进入服务平台并加载相应权限的功能菜单。本文设计的基于大数据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算法流程图,如图2所示。在图2的基础上,将平台内的各项信息功能提交给对应的行政管理人员,基于第三方信息编辑器对平台内的大数据信息进行编辑处理。为提升服务质量,对服务管理功能模块进行设计。该模块主要分为四个子功能模块。即待办事项模块、业务办理模块、信息管理模块以及语音服务功能模块,如图3所示。如图3所示,在设计待办事项模块时,首先要对其功能进行设计,为方便司法人员进行工作,主要将该模块分为ag尊龙app的公告以及待办工作两部分。在该模块的ag尊龙app的公告中,有权限的司法行政人员可以对ag尊龙app的公告进行查看、删除、编辑以及修改,没有授权的相关人员只能对ag尊龙app的公告进行查看,不得对其进行编辑、修改以及删除。在待办工作模块中,司法行政人员可以进行查看和办理的操作。第二,需要对业务办理子模块进行设计,该部分同样分为几个功能模块,主要包括司法案件资料核对及上传,司法申请通过处理以及司法审查判决。第三,需要对服务的司法行政人员的信息进行管理,以此为平台的功能使用和人员登入奠定数据基础。第四,需要创建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的语音服务功能模块。当下,在5g等技术的出现应用下,语音服务越发受到人们关注。这种服务模块可以方便司法行政人员与平台服务助手的对话,不仅可以针对具体问题快速得到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而且还可以提升该平台的趣味性,增强司法行政人员对使用该平台的兴趣。为此,需要构建语音识别系统,对输入的语音信息进行处理和解码,针对识别后的信息进行关键词搜索、确认,在此基础上对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回复,从而利用大数据为司法行政人员提供更具有交流感的社交情境,使其得到更好的感官体验。至此,基于大数据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设计完成。
3实验测试
为了验证本文提出的基于大数据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的有效性,进行了如下实验测试。为保证实验效果,本次测试以visaulstudio2012的集成开发环境为主,进行平台程序的编写,在平台的窗口设置网站的属性与名称,将平台的相关端口与主机进行连接,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平台的信息操作。打开平台浏览器输入网址及相应的端口,验证浏览器网站的操作。本次实验测试采用黑盒测试的方法,对平台管理性能在管理功能及平台的运行结果进行测试,得到平台管理功能测试结果如表3所示。如表3所示,本文设计的综合服务平台的各项管理性能经过测试后,期望结果均与实际结果一致,各项性能均达到了预期指标,证明本文设计的平台适用于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为进一步证明本文设计的综合服务平台的效果,将本次设计平台与传统服务平台进行对比。在相同条件下,测试以上两个平台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功能跳转耗时,得到结果如表4所示。由表4数据可知,不同平台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功能跳转耗时有所不同。相较于传统服务平台而言,本文设计平台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功能跳转耗时较少,最短可在2.43s实现管理功能界面的跳转,而传统服务平台的最短跳转时间为3.63s,远远超过本文设计平台所需时间。由表4数据还可以发现,在进行外部功能界面跳转时,两个平台所需的跳转时间都会得到不同程度的增加,但本文设计方法的跳转时间仍然小于传统服务平台。例如,在进行功能4跳转时,本文设计平台在6.17s时间内完成跳转,而传统服务平台需要7.18s才能完成。由此可知,设计平台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管理功能的跳转,减少相关人员的等待时间。最后,为深入验证设计平台的使用效果,再次对两个平台的服务出错率进行研究,可以得到测试结果如图4所示。由图4的数据结果可以看出,尽管随着平台上操作项目数量的增多,本文设计平台和传统服务平台的服务出错率都出现不同程度地上升。但是和传统服务平台相比,本文设计平台的服务出错率始终保持在较低的水平,最高仅为0.5%,而传统服务平台最低服务出错率也达到了1%,由此可以证明设计平台的服务效果较好。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是由于传统服务平台在设计时设置了过多的约束条件,导致服务难以得到优化,导致出错率较高且不稳定。而本文设计平台从硬件和软件两部分都进行了设计,并且运用了大数据技术,提高了平台的数据分析处理能力,为提升服务准确性提供了强大基础。综上以上实验数据分析结果可知,本文设计的基于大数据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在具有良好的服务性能的同时,还能够以较短的时间实现管理功能的跳转,且具有较低的服务出错率,具有一定应用价值。
4结束语
为提升司法管理平台的使用效果,有效地满足用户的需求,本文设计了一种基于大数据的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在依据大数据技术的基础上,根据用户的需求,对平台的软件及架构进行了设计。通过测试证明,平台的各项性能均符合设计要求与标准,适用于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而且公正司法行政管理功能跳转耗时较少,服务出错率较低,说明设计平台具有一定应用价值。但由于在研究过程中,并未应用更多智能化算法,为进一步提升设计平台效果,还需要在接下来的研究过程中,引入更多智能算法,以期为进一步提升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性能,缩短公正司法行政管理综合服务耗时提供一定帮助和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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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综合管理范文篇3
[关键词]企业行政管理;必要性;素质要求;措施
现阶段,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国内的各项改革也在持续推进,由此也给企业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企业要想在竞争愈加激烈的市场中取得一席之地,首要任务就是增强自身实力,当然这离不开综合素质强的人才的参与。努力提升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与技能,进而促进管理恰当有效进行,才能够为企业赢得市场主动权。目前来看,行政管理人员能够对高层管理者所交代的任务传至相应基层工作者,进而实现各阶级工作者的信息互通。由此可见,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参与者,对于企业发展而言尤为关键。
1行政管理概述以及重要价值
企业行政管理,作为管理学中一项必不可少的组成成分,其涉及了企业管理以及行政管理这两项内容,其价值在于现代企业按照相应的法律与原则,运用恰当的制度与方式,进而维系企业的经营,促使企业的发展。处于当代这一大数据时代,行政管理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这里所提到的行政管理并不等同于其他类似于政府部门相应的行政管理,前者的主要作用在于促使企业各项经营活动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协调好各单位间的关系。行政管理对企业的关键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1)适应了新时期的要求。目前我国经济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而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具备一个恰当科学的行政管理体系,确保即便处于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也能够保持自身优势,为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企业行政管理无论在什么时候,哪种情况下,均是企业制胜的法宝。2)对于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而言,尤为重要。一般情况下,核心竞争力不仅包括经济实力、创新以及技术能力,同时包括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明确的是,企业所进行的行政管理目的在于借助于行政管理中的相应手段,实现各部门的完美融合,以决策层为指导,进而提高企业凝聚力,以便于形成知识型经济体。这个时期内,要求企业各部门员工不断创新,并能够将这些能够促使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应用于实际的经济活动中,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3)为企业发展所需。在一般的情况下,企业在实际发展时都不可能一步飞天,难免会遇到诸多地困难与阻碍,如果没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行政管理体系,那么遇到挫折时,企业很有可能会因此遭受巨大的损失。主要的表现为企业无法掌控企业员工的心理活动,包括具体生活中的相应问题;企业凝聚力较差,倘若遇到阻碍,难以留住人才,显而易见,如此便为企业的持续顺利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企业行政管理能够为企业发展打造出良好的内部以及外部环境,对于企业未来发展而言至关重要。
2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分析
要提升企业行政管理的水平,需要不断提高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具体分析如下:2.1职业道德不管是属于哪一种行业的企业,都需要自己的员工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道德品质。就目前情况来看,这里所提到的员工职业道德,不单单包括员工个人思想品质,同时其的高低也体现了员工与相应企业间向心力的强或是弱。除此之外,员工具备一个怎样的能力,决定着这名员工可以为企业带来多大的价值,同时员工职业道德的好坏与否,则决定着这名员对企业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高低。倘若一名员工技能水平、业务能力都很高,但是却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对于企业而言,其对自身潜在的破坏力也是巨大的,倘若企业任由其持续下去,那么极其有可能给企业带来重大破坏。行政管理人员不同于其他岗位的工作者,这个职业是企业的核心所在,往往掌握着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关内容与信息。其职业道德以及自身素质,直接关乎企业信息安全与否,能够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2.2心理素质就现代管理学进行分析,一个人的心理素质多数情况下其自身的健康心态。而就行政管理工作者而言,由于其工作任务是比较繁重的,往往需要与多个客户进行洽谈,人际关系有明显的复杂特征,这一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而面对这些来着工作方面的压力,其心理层次是否能够顶住这些压力,面对阻碍时能够不气馁,不向困难低头,想方设法加以解决,为衡量一个员工心理素质的关键依据。目前来看,企业竞争愈加激烈,这不仅体现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同时体现在员工与员工之间。一个良好合格的心理素质能够促使员工顶住压力,进而战胜困难,能够在促使自身健康发展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2.3专业技能和其它业务岗位相比,行政管理岗位的业务技能主要体现在其与他人的交往能力方面。交流与信息传递是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基本属性。行政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与他人交流的时间占据了工作时间的大部分。由此导致交流能力的高低成为决定其工作能力水平的重要因素。此外,行政人员往往要处理大量事务性工作,如何实施科学有效的计划管理,在保障工作质量的基础上缩短工作周期,提高工作效率,也是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3增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综合能力的有效对策
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必须从多方面下功夫。既需要从管理人员文化素质水平上做文章,还要在激励评价体系上动脑筋,借助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等等。总之,要多管齐下,方能收到效果。3.1从日常生活入手,增强其文化素质水平增强行政管理人员相应的文化素质水平,应当就日常工作中抓起,落实到具体,促使员工能够出于主观意识积极地参与到具体工作中来,如此不仅有利于自身健康成长,而且也能够推动企业发展。另外,集体间所进行的文化素质教育能够为员工打造一个轻松的学习环境,放松员工心情,有利员工能力的进一步发挥。3.2建立绩效评级机制,增强其工作积极性结合企业实际发展现状,建立并健全相应的绩效评级规范,确保能够以公平公正透明的形式展开。进而对农林处市政工程公司的每一个行政管理人员个体的工作,包括实际的绩效进行比较公平、客观的评价。通过这一环节,借助于公开形式的监督,以及潜移默化形式的激励进而促使行政管理人员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逐步改善自身缺陷,以一个恰当良好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保持工作热情,确保企业能够朝向良好态势健康发展。3.3借助于有效的信息化系统,提升行政人员工作效率21世纪的今天,是信息与科技并存的时代,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实际的工作之中,信息化以及智能化涉及了方方面面。而恰当运用智能设备以及信息化系统,能够大幅度提高企业业务效率。运用信息化系统,获取自己所需要的内容以及信息,能够减少人力以及物力的支出。在企业中应用计算机等智能设备,可以使行政人员将所需要传递的信息以文件的方式进行发送与接收,从根本上实现高效工作。3.4建立健全晋升机制,促使其潜能的激发建立关于行政管理人员相应的激励机制,可以以其他岗位的晋升机制作为参考,再结合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从而形成一套全面系统的晋升评定体系,目的在于为优秀行政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晋升空间,做到奖惩分明,使其工作充满动力,有晋升机会的工作体系对于员工自身而言,能够促使其潜能的激发,为其未来的发展提供方向与目标。3.5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有关的技能培训建立并完善企业员工相应的职业培训规范,借助于一系列恰当有效的培训项目,对他们的职业素质、时间观念,包括相应的业务技能等方面加以提升。职业培训内容应当紧密联系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企业未来的目标,组织相应的员工参与到具体的培训中来,其打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以便以确保其在工作中的效率以及效益。3.6能够明确人员流动的根本目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企业间所进行的人员流动比较频繁,但这一现象本身就很正常,企业应当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及理解,合理化发挥人员流动所带来的积极作用,以便于实现人员资源的合理化配置,积极引入新型人才,吸纳新鲜血液,接受人员流动所带来的影响,并以恰当方式予以解决,确保企业能够持续良好发展。
4结束语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便是优异的人才,企业应当在明确行政管理关键意义的同时,以恰当有效的手段要不断增强行政管理人员自身相应的综合能力。进而提升从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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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综合管理范文篇4
关键词: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1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
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虽然纷繁复杂,涉及面广,难度较大,但经过分析仍能发现它具有一些突出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1负责信息传达。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室是单位内部传达组织信息的重要枢纽,其主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就是将事业单位上级部门的指示和命令传达给下级部门,来指导下级部门和员工的工作。信息的传递既要保证及时高效,又要做好保密工作。信息的传达要保证快捷迅速地落实到人,要第一时间通知到负责相关工作的人,确保时效性,不能因传达工作不到位导致影响工作进度,同时信息传递过程中还要确保信息质量,要传达真实信息,不能主观臆断增加和删减相关信息。在实际的工作处理中,综合办公室要充分掌握单位的实际情况,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指示和命令。信息的有效传达是综合办公室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开展事业单位整体工作的第一步。1.2统筹协调沟通。大家都知道综合办公室的事务比较全面广泛,是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室还起着沟通协调的作用,协调单位内部和外部的各种事务,本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交流。综合办公室作为一个控制性机构,需要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工作情况,也要对全局展开控制监控,对特殊突发事件进行协调处理,同时需要对收集到的资源信息进行整合,发挥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综合办公室要尽量按照规章流程来办事,避免在协调交流过程中过于随性与盲目,也要善于审时度势,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灵活进行调整。还要促进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内部的工作人员做好沟通和交流工作,以保证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3提供参谋协助。在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中,综合办公室的一个主要职能就是能够帮助领导收集和掌握更多的资源信息,给领导决策起到出谋划策、参谋智囊的作用。因此综合办公室要具备调查研究能力,能够进一步深入单位员工中间,真诚倾听员工的真实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全面掌握基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深入发现单位的一些潜在性问题和困难,针对具体的问题给予具体的分析,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和汇报。还要做好事业单位的咨询管理服务,帮助单位领导根据现有的发展状况,准确判断下步工作方向,明确单位工作目标,确定今后工作思路,制定科学管理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和谋划。1.4进行监察督办。在对事业单位各项工作安排落实的过程中,综合办公室还承担着一定的监督查办责任。要保证事业单位工作安排到位、落到实处,办公室就必须健全内部监察督办机制,把各项工作都指定专人负责,把每一项责任都落实到个人,当工作中出现问题差错时,能够及时地找到对应的各级负责人来解决问题和落实工作。还要强化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办公室的反馈工作,从而有效地提升综合办公室的办公办事效率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执行力。
2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能力素质
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能否有序有效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随着事业单位工作的蓬勃发展,对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总结起来,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能力素质有以下几点:2.1专业技术能力。作为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需要全面了解本行业的基本现状、发展方向、专业领域、专门技术、业务技能等相关的专业知识,需要熟悉掌握国家对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指导意见、领导讲话等理论知识,需要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这些都是办公室上传下达工作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起草重要文件材料等工作必备的专业能力,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该掌握的基本功。2.2规矩程序意识。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室是一个有很强政治性的部门,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务必守规矩,遵程序,做到按规矩办事,依照程序开展工作。综合办公室接触较多的重要工作和对外交往,有时还会涉及一些国家机密和保密信息,因此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始终坚守政治规矩,始终政治立场坚定,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国家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单位秘密,不传播、不泄漏领导的个人意见建议和尚未最终决定的有关事项等。同时,办公室工作人员还要树牢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的发文程序、会议程序、审批程序、签报流程等程序规定办文办会办事,对一些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汇报和请示领导,不能擅自作主进行处理,以避免工作失误,提高行政办事效率。2.3思想道德素质。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节奏快,头绪多,时间长,强度大,经常需要加班加点,有时节假日也无法休息。这就需要办公室工作人员具有任劳任怨、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具有淡泊名利、无私忘我的思想观念,能做到服从大局,吃苦耐劳。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事业心强,集体荣誉感强,能自觉维护单位利益。能克己奉公,不谋私利,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备拒腐防变和抵制不正之风的能力。2.4团队协作意识。事业单位的综合办公室工作不是单个人能完成的,而是需要工作人员具有很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互相团结合作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在工作中要互相学习,相互请教,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团结一致,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干好工作,在工作之余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共同营造办公室内部和整个单位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将整个单位打造成团结奋进、积极进取的队伍,提高团队整体凝聚力,有力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3强化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策略
3.1实现办公室岗位分工精细化。由于综合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工作错综复杂,领导临时交办的事务相对较多,在实际工作操作中,部分岗位往往是随机设置,有的岗位分工模糊,工作分配混乱,有的职权重叠交错,有的岗位衔接空白,容易导致某项事务相互推诿无人处理,而其他同一事务多人反复处理的情况,造成了人员和资源浪费,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因此,要对办公室的各项任务和各个岗位进行详细梳理,根据行政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细化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岗位职责不重叠,确保不同岗位工作有衔接,确保领导临时交办的事务有专人负责,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精细化水平,保证行政管理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3.2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执行力。综合办公室是领导决策指示的执行者,是单位各项工作的承办者,办公室工作人员贯彻执行领导指令和事务要求的效率和效果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落实。要切实提升执行力,办公室工作人员需要自觉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岗位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增强领会领导意图、公文写作、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还要勇于担当作为,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服务意识,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切实抓好工作协调落实。3.3增强办公室工作方式创新性。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方式与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的好坏密切相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调整,所以就需要不断创新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方式。当下全国机构改革正在深入推进,更是增强了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室的紧迫感和压力感,综合办公室要紧紧跟上国家改革的步伐,解放思想,更新认识,不断探索行政管理工作方式创新,实行管理方式创新由小范围试点到全单位推广,助力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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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麻雨欣.浅析提高办公室综合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j].改革与开放,2016(14):122-124.
行政综合管理范文篇5
第一条为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创新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深化“效率革命”。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运行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审批项目或审批办理事项较少的县直审批职能部门(含市垂直管理部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综合服务窗口的设置
第三条设置原则:按照“精简效能、整合资源、便利办事”的原则设置综合服务窗口。
第四条设置的程序:
(一)各审批职能部门向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查,并报县政府审核批准;
(二)经县政府批准后,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统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综合服务对外办事窗口,并对外公示。
第三章运行方式
第五条各审批职能部门书面委托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集中统一对外受理、办理、送达行政审批事项,原部门不得再直接对外受理。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借(聘)用政治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人员派驻综合服务窗口具体代委托部门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常年的接件、代办服务。
个别时段性审批业务量大(如换证换照、年审年检等等)的部门,在集中开展阶段性工作时要及时与行政服务中心衔接并派相关科室人员临时进驻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对外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第七条各审批职能部门要具体明确一名熟悉本单位审批项目政策和流程的科室负责人为审批联络员,负责部门与综合服务窗口日常工作衔接,业务指导和承办本部门的承诺办理事项。
第八条各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充分授权。凡符合审批条件,不需要专家论证技术经济评审,现场勘察审验、公开听证、集体研究、政府批准等重大复杂审批事项要授权综合服务窗口人员受理、办结;凡承诺办理事项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初审受理,并移送部门联络员在承诺时限内按部门审批程序办结后再交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向企业和群众送达审批决定,确保一个窗口对外。
第九条各审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移交综合服务窗口,并授权窗口工作人员保管和按规定使用。
第十条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按月向相关委托部门移交业务档案资料,并自觉接受委托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各审批职能部门要定期对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等,不定期的检查审批业务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审批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明确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并严格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规则加强对综合窗口的日常管理,确保综合服务窗口依法、公正、高效办事。
第十三条各审批职能部门要按委托事项相应承担综合服务窗口的运行经费,具体数额每年与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商定。
第五章附则
行政综合管理范文篇6
一、把“一学两创”活动与执法人员考评结合在一起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和执法水平,全面锤炼了全队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素质,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把学习城市管理业务理论、法律法规知识与城市管理执法实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大队结合“一学两创”活动和日常工作,每天坚持早晨半小时的学习制度;每天召开一次大队领导工作分析会,对日常执法中出现的个案、特案进行分析讨论,查找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更多进行整改。通过定期对执法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评和工作中的交流沟通,提高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效能,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把“一学两创”活动与创新城市管理结合在一起
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真正解决市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难事、实事,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投资环境,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为适应口岸城市发展需要,大队结合实际工作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把城市管理执法关口前置,实行以“精确、细致、深入”、“包片到人,责任到人”为核心的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精细化新机制,通过对城市管理目标的量化,管理标准的细化,职责分工明晰化,加强配合协调,落实绩效挂钩机制,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被动执法向主动执法转变,提高城市管理质量,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年上半年,大队还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创新夜市规范管理机制,将夜市摊位占道经营权从以往行政审批改为采取公正、透明的公开拍卖,实行夜市摊位占道经营权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的拍卖方式,为广大夜市经营业户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夜市划定的80个经营摊位实现成功拍卖,不但让夜市经营业户在公开的竞争中选择自己理想的夜市摊位,而且为夜市的有序经营奠定了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行政综合管理范文篇7
一、综合行政执法形成的背景与推行现状
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自1997年以来至2002年,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作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该决定指出并明确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要求。2002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试点的基本内容、试点的组织实施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2004年市政府相继批准了我市渝中区、南岸区、区、北陪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府发【2004】96号),即三定方案,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专司行政监督处罚职能。至此,管罚分离的行政执法法制格局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推行的现实状况来看,已有渝中区、南岸区、区、北陪区实行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其推行情况亦不尽一致,有的完全没有了管理职能,有的还交叉了部分管理职能,有的是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块牌子一套班子,有的是并列环保局、市政绿化局等多块牌子一套班子,但不论哪种机构设置形式,都基本形成了管罚分离的法制格局。
二、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之分析
综合行政执法是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构建管理长效机制的一种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具备执法主体唯一性、执法体制统一性、执法职能综合性、执法范围灵活性的特点,但该项工作的推行也面临着各种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行法律资源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
第一,我市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根据“三定”方案(政府规章)明确的授权方式进行执法。政府规章进行授权的方式,适用于行政机构,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根据这样的授权,综合执法队伍只能实施政府规章的规定,无法实施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为由人大授权方式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的对象,主要是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因此,现行综合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包括其执法内容和程序均受到挑战。
第二,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过于分散,带有不确定性:目前综合执法依据散见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内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执法体制和主体设定的,所以,一旦相关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综合执法依据也将随之变化,执法体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的动态之中。
(二)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
一是有些执法行为往往同时涉及综合执法和专业管理部门,完整统一的执法行为被人为割断,制约了综合执法队伍职责的有效履行。二是专业管理部门囿于无明文规定,缺乏专业的有效指导,综合执法队伍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
三是有效的沟通机制尚未建立,使得有的地方出现管理和处罚盲区,专业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两不管。
(三)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当、责权界限不清的问题
从调研组了解的情况来看,地方性规章对综合行政执法定性不准确,导致这支队伍存在职能职责不清现象,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责权利也很难划清。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矛盾。
1、管罚分离的法律要求与执法实践中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
综合执法是解决管理权和审批权合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又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罚分离后,各试点区均出现不能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的现象,管理部门在管理中发现的所有违法行为已无权处罚,综合行政执法局赶赴现场处理的当事人已逃逸,行政执法无法实施,由此造成管理和执法效率低下的后果。第二,执法工作超越不了“事后执法”的属性,前期管理不到位,执法队伍成为“救火队”,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难以保持。第三,有的试点区现在两权分离的深度和广度还极为有限,管理和执法在许多方面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导致管理和执法形不成合力。
2、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
首先,街镇作为第三层面的基层组织,存在着两面性:一方面,面对量大面广的社区、村社综合管理任务,承担大量区政府下达的经济、社会等各项硬指标,其工作是需要有一支“拉得出、能办事”的队伍;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镇尚未真正从长期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网中摆脱出来,还无法真正站在管理和服务的角度对执法活动履行管理职责。
其次,面对权力上收、任务下放的综合执法格局,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与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熟知各项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否则就不能切实履行综合执法的职能,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上述必然要求之要素在客观体制和综合执法机构主观素养方面的双重缺失,使得条、块管理与执法的界限不明、责权不清。
第三,权责分离现象严重,“三定”方案明确授权执法主体和执法权力属于综合执法机构,而工作责任则延伸到了只有管理职能的街镇和相关部门,出现了街镇执法越位和执法不安的现象和心理,致使执法局综合执法编制和经费投入不到位,不仅使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均提出工作异议,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存在政府不依法行政的隐患,如若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将处于不利与不法的地位。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街镇普遍认为综合执法局指导不力,人力不足,自己冒充执法主体冲锋陷阵,其不合法履职的隐患令人担忧,希望尽早取得合法执法主体资格,扭转条块管理和综合执法不尽协调的工作局面。
(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的问题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没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每一个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一例外深感困惑,同时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也缺位,不论从法律规范角度还是行政管理角度都有先天不足,部门设立的缺位,法律规定的缺失。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名不副实。综合行政执法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是与城市管理相配套的行政执法,即关于市政环卫、环保、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超出或职能不足都是不恰当的。而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超出(管罚不分)和职能不足(未能统领城市执法)的现象尤为突出,综合行政执法未真正实现其综合执法的目的。
三是现行综合行政执法本职任务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三定”方案以“7+1”规定了综合执法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对象,各试点综合执法区均反映执法局半成左右的时间和精力都在完成+1的任务,此项工作严重冲淡了其原本的7项综合行政执法任务。
三、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与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管理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分离,是按照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规范行政部门政务行为的重要举措。该工作格局有利于在相关的行政权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的过量裁量;有利于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执法权力部门利益化;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门工作效率,防止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因此,应扩大试点范围,巩固试点工作的成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
(一)理顺体制
严格使权力主体、监督执法主体相分离,从体制上形成一种行政处罚职能相对集中、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的格局。
1、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构。可以成立业务全面的大部委形式工作机构,通过机构设置整合综合行政执法资源,解决一些专业执法问题,彰显综合行政执法的威严,同时让行政相对人多一条合法的行政复议救济渠道。
2、努力探索综合行政执法规范高效的工作体制。现在的试点区中,南岸区市政环卫和综合执法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在未实现“大综合”情况下,其权宜之法显得较为合理,既满足了管罚分离的法制要求,又能较灵活地处理管理与执法相脱节的矛盾,能一定程度避免多头管理执法难到位、多头管理不便执法的现象发生。
3、明确综合执法的功能定位。要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功能进行科学定位,综合执法不能越俎代庖。“三定”方案中明确给执法局的“7+1”项职能,对“+1”职能中任务过于繁重应当引起重视,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做好疏导工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少用甚至不用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围堵”,适当调整其该项职能,应“本位”而非“越位”。
(二)转换机制
要解决管罚分离法制要求与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要解决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我们首先应当认识到:审批、许可等管理权与处罚执法权的分离,不是行政权力的简单加减,而是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衡;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同是行政行为,是同一行为的不同阶段。其次,就综合执法的整体状况而言,合理分配管理和执法的功效、合理区分条块管理的职能重点,我们可着眼既发挥综合执法的协调性、综合性和全局性特点,又发挥行业管理的技术优势,依托街镇管理的人财优势,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运转和谐的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之间科学、有效的沟通运作机制;二是探索街镇管理与综合执法之间既联系又独立的运作机制;三是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疏与堵是城市管理的两种手段,两者不能偏废;四是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评估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五是建立执法队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就我区实际情况,可形成各街道、相关部门和管理处相对工作独立性和自主权,又可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度集中的工作局面,有利于实现“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工作机制,有利于广泛调动各方面城市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法制保障
执法的有效性是基于执法的合法性,加快调整完善授权方式、组织开展前瞻性的立法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内容。要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为核心,以取得强有力的综合执法手段为抓手,以清理修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配套,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可行的综合执法法制保障机制。(1)由市人大制定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执法手段和执法程序等。(2)对现有的涉及市容市貌的有关专业执法依据进行整体清理,并按照责权利的统一要求进行完善,为构建专业管理相对集中、综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实现高效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现行法律法规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亦便随之消弭。
行政综合管理范文篇8
关键词:行政执法;法律;权力
1港口水上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模式现状以及存在的执法体制弊端
(1)管理主体不明。对某项行政事务所归属的行政主体必须明确,主体不明确,行政机关相互间容易产生扯皮或相互推诿责任。因此,实践中有关部门对众多港口未作明确定性,导致相应的安全管理主体无法落实,这一问题的存在同样影响到船舶防污染管理主体的落实。
(2)管理职能交叉。管理职能交叉指某项行政事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主体的管理。在港口中,依然存在行政主体管理职能交叉的现象,责任不清等现象的产生。
(3)管理要求不统一。海事、渔监两部门设置在同一港口中并对外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由于存在阶段性管理侧重点不同步、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内容和要求不一致、执法中所适用的依据和标准不相同,对某项行政事务的管理容易造成“一严一松”现象,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连贯性。
2港口构建水上交通安全行政综合执法模式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理想状态是与美国、日本、韩国等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一样,由一个部门实施海上安全综合管理,这就涉及到国务院所涉相关部委及其职能的重新调整与配置,在目前暂时实行不了的情况下,探索水上交通安全行政综合执法模式不失为一种好的做法。
2.1行政综合执法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根据理论界的权威提法,行政综合执法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当行政事务所归属的行政主体不明或需要调整的管理关系具有职能交叉的状况时,由相关机关转让一定职权,并形成一个新的执法主体,对事态进行处理或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执法活动。它由以下几个法律要素构成:
(1)行政综合执法的成立必须基于行政主体的执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规定,行政事态的管理和管辖没有清楚的职能承担者,即某项行政事务所归属的行政主体不明确、行政主体之间存在职能交叉这一前提。
(2)行政综合执法是一种权力转让型的执法,这种权力的转让涉及到原有法定职能的重新调整和配置,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必须在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下取得,且取得行政综合执法资格的行政主体必须也是行政机关。
(3)取得综合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是一种多位权力组合的执法形态,其多位权力组合后便形成了一个相对集中的权力板块,而该权力板块的变更、废止等必须经过权力转让机关的共同意志表示,因此,其在法律上的效力高于其他普通执法。
2.2构建行政综合执法模式的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是我国首次在行政管理领域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法律规定,旨在解决行政管理领域中比较混乱的行政处罚行为,根源于行政机构精简和行政处罚执法法治化的要求。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势必涉及到行政机关机构调整和执法模式的改革,由此行政综合执法就应运而生,它是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解决行政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主体不明、职能交叉割据及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问题的情况下而产生的,是实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重要步骤。
由此可见,港口构建行政综合执法模式符合其构成要件,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此模式的构建是可行的。3结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点和监管体制现状,科学构建水上交通安全行政综合执法模式
海洋资源立体分布,各种海上活动相互影响和制约,由行业分散型向综合协调型转变是今后海洋管理的发展方向,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实施行政综合执法符合这一发展趋势,如何科学构建行政综合执法模式,笔者认为应充分考虑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点和监管体制现状,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1)加强行政立法。在国家目前尚无港口行政综合执法法规的情况下,首先应本着切合实际与大胆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通过立法途径制定综合性执法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在制定法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可先选择港口进行试点,并在积累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法规。二是根据宪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对行政机构的设置有权作出调整的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这就意味着法规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大颁布或批准。三是从制定法规的内容来看,应包括机构的设置、编制及职责范围、行政执法处理(含处罚、强制等)程序、经费保障、执法监督等主要内容。
(2)合理设置机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机构运作模式的选择和机构管理体制的定位这两部分内容。从管理实践来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运作模式主要有授权新建专门机关行使、授权现有职能部门集中行使、授权现有职能部门的下设机构或代管机构集中行使等三种,管理体制的定位也主要有垂直领导、垂直与横向双重领导、横向领导等三种。这三种运作模式的选择和管理体制的定位各有利弊,基于海事部门实行的垂直管理和渔监部门实行的由地方政府横向管理的体制现状、权力和利益的平衡与折衷等因素考虑,港口综合行政执法模式采用授权新建专门机关行使和实行垂直与横向双重领导为宜,即产生一个新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由上级海事部门与所在地方政府实施双重领导,名称可以是“××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综合行政执法局(处、大队)”。
行政综合管理范文篇9
关键词: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执法;问题;对策
2020年12月30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了《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0年版),标志着本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制度层级完成。现结合东营市畜牧兽医体制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情况,作简要分析。
1东营市县区级畜牧兽医体制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
1.1职能界定和执法事项
1)制度依据和职能界定从各级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和各项文件看,聚焦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整合执法队伍、强化队伍保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都坚持重心下移、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都强调加强一线执法力量、解决监管缺位问题。根据行政与事业分开和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总要求,全市所有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三定方案”都明确:农业农村局作为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和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农业行政管理工作,那么这些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单纯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还包括与其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也就是说,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具有并且是涉及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唯一执法主体,除部分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同级行政审批部门外,原事业畜牧部门代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能,全部由现在的农业农村局(有的加挂畜牧兽医局牌子)来履行;同时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相关行政检查、监管职能;将技术指导和科技推广等事业服务职能保留在事业单位畜牧中心。法律法规授权和“三定方案”总体上明确了各部门的“身份和职能属性”,为开展包括涉及畜牧兽医在内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农业农村部和山东省分别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和《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0年版)。通过对山东省《目录清单》进行梳理和数据分析显示:《目录清单》中涉牧实施依据涉及法律法规38部,占《目录清单》实施依据涉及法律法规总数的39.2%,其中,法律3部、行政法规10部、部门规章16部、地方性法规2部、省政府规章7部;《目录清单》涉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153项,占《目录清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总数的45.7%。与各项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精神对应,《目录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统一规范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1.2改革的基本情况
1)畜牧兽医职能队伍改革前的基本情况事业单位改革前,县区畜牧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行使涉牧技术指导和科技推广等事业服务职能,同时代行涉牧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虽然工作量和压力大,但是有较为完整的人员队伍和工作体系,总体上能够较好完成包括代行行政管理职能在内的工作任务。2)畜牧兽医事业单位改革的阶段按照改革总的任务目标,是逐步剥离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到相关部门。一般都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单纯的事业单位间职能划转改革。将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动物防疫条件许可等行政审批职能划归新设立的行政审批部门;第二阶段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为重点的综合体制改革。撤销原事业“畜牧局”成立新事业单位“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同时为了凸显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在新设立的“农业农村局”加挂新设立的“畜牧兽医局”牌子。第一阶段的改革比较彻底,随职能划转,同时将原事业单位相应工作人员调入行政审批部门,即“人随事走”。
2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分析
2.1所存问题
调研发现:在行政处罚类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方面,部分畜牧中心和农业农村局关系比较协调的,出现由畜牧事业人员实际办理案件,最后由农业农村部门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签字、盖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公章的情况;部分畜牧中心和农业农村局关系不协调的,推诿扯皮屡见不鲜,甚至有的区域涉及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处于不开展工作的“真空”状态;在一般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方面,则全部由畜牧事业工作人员继续开展行政检查、监督和部分强制等一系列行政管理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前,东营市各县区涉牧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数量基本维持在500件/年左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全市各县区涉牧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累计107件,案件办理数量出现了断崖式下跌;并且包括涉牧行政执法在内的涉牧综合行政管理工作整体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迟滞状况。
2.2问题分析
农业农村局方面,一是虽然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事项授权实施主体层级大部分为“县级以上”,但在实际工作层级关系上,由省、市级直接进行具体行政行为管理的少,绝大部分行政执法实践往往是由县区级机关或其内设机构进行落实,实际行政执法工作量较大。二是原机关行政管理的岗位编制和在岗人员,不管是绝对数还是人员占比都相对较小。包括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岗位编制属性也全部为事业编制性质。三是涉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本身具有技术行政管理属性,不可能通过短时间培训等就能达到岗位要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畜牧兽医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后,只赋予了较大数量涉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特别是行政执法职能,虽然加挂畜牧兽医的牌子却没有随之调整内设机构并充实和增加与履行新增加职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这就更增加了行政管理事项多与工作人员少的矛盾。四是县区农业农村工作环境相对较差、社会地位较低,年轻工作人员通过考录等方式变换工作环境好或层级高的单位情况较为常见,加之县区基层临时性、突发性工作较多,存在对工作人员进行临时抽调多的情况,也都不同程度影响包括行政执法在内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部分农业农村局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畜牧兽医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认知不到位,对包括行政执法在内的行政管理工作存在“农牧分家”有意规避的情况。所以,出现了“有职能,干不了”的局面,没有承担起包括行政执法在内的综合行政管理任务。而畜牧中心方面,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执法实施主体和“三定方案”关于畜牧事业单位职能的界定,不具备包括行政执法在内的行政管理主体资格;从工作人员身份分析,原行政执法证件中执法人员单位为代行行政职能的“畜牧局”,现单位是事业职能“畜牧中心”,或者改革后畜牧中心工作人员执法证变更,单位标识为“农业农村局”,有无违法办理之嫌且不讨论,但所持执法证属于无效证件无可争辩,则持证人员不具备进行行政执法的资格。
3对策建议
东营市虽然在行政区划上县区总数相对较少,但畜牧业总体发展水平较高,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畜牧兽医产业体系。比方某县,2010开始,肉羊、肉牛年出栏就站上了100万大关,现年出栏肉羊、肉牛约300万以上,其他县区也有禽类、奶牛、生猪等自己的产业特色。据统计,东营市2019年至2021年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比重分别是27.38%、29.06%和31.3%,畜牧业较为发达的县区更为明显,例如某肉羊养殖大县,占比则分别是34.31%、33.01%和34.62%。根据数据分析,畜牧产业是农业农村经济中产值占总比最大、产值和发展速度增长最快产业,是关系千家万户赖以生存的经济支柱,包括动物卫生、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管理在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更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如此种种,涉牧诸多行政管理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一刻不能延误更不能断档,保证涉牧综合行政管理机构改革顺利进展,是推动改革落地的具体措施,也是首要任务。
3.1人随事走,确保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档
职能划转的同时,适量调动相应数量技术人员到新单位和岗位,真正实现“人随事走”。在机关和内设具体管理机构的总管理岗位性质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渐进式完善机制,最终实现事业人员退出、行政管理人员接班的目标。即:可选拔调动一定数量热爱畜牧兽医工作、具有管理能力的事业或参公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到新的行政管理岗位,暂时解决专技人员数量与职能事项不匹配的问题。保持调动人员编制性质不变,为满足工作需要暂时实行混岗管理,但调入人员“只退不进”,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只进不退”,梯队渐进式换血。即:事业人员退出一个,通过招考、内部调剂等方式递补一个行政管理人员,直到达到管理岗位职能和编制要求。这样,既保证了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档,又达到改革的总要求。
3.2调整机构设置,整合管理资源
总的要求是增加畜牧兽医管理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从根本上解决“机构、人、事”不匹配的矛盾。一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动物产品需求占消费比重越来越高,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档次不断升级,畜牧业在农业农村经济收入中的占比逐年提高,增速明显,涉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工作量大、面广,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需求数量越来越大、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二是随着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事项越来越多;同时随着重心下移和简政放权政策的具体实施,管理权限逐级下放基层的行政管理事项也逐步增多。三是根据机构设置要求,机构设置数量的参考指标主要是人口、土地和财政,没有行业规模的参考;再者整合职能、队伍,解决多头管理、分散执法,实现包括行政执法在内的综合行政管理是中央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不可能突破机构设置数量限制增设畜牧兽医管理独立新机构。所以,增加农业农村局内设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合并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机构进入农业农村局,真正做到农业农村工作“整体融合”,才能充分发挥综合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协调统一的优势;同时县区编委应加大对涉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特别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提高编制数量占总比,增加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岗位编制数量并充实具有专业技术的行政管理人员,彻底解决“机构、人、事”不匹配的矛盾。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4思考
行政综合管理范文篇10
摘要:城市管理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和永恒课题。综合执法是法治建设的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必须保证法治的统一性,发挥立法的灵活性和创造性,通过规范权力加强监督、依法行政来推动我国法治的实现。
关键词:法治;法治理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治国
1法治及其理念的价值诠释1.1法治的概念法治理念,是关于法治的原理、精神论文及法治化的操作技术,它构成了一个国家或一个时代的法治理论的基本框架。因此,理解法治的概念是对法治理念的把握和解释。法治概念是在历史上产生的,在不同的国家和时代,它具有不同的具体内容。我国春秋战国时代就已开始关于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的争论。著名的“儒法之争”,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治理国家主要是靠法律,即“圣人之治(即人治)”还是主要靠个别贤明的君主,即“圣法之治(即法治)”。在西方,第一个主张依法治国者,可以说是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他在著名的《政治学》一书中,认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在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于“法治”的理解和认识异常活跃,纷纷提出了对法治精义的看法和解释。有学者通过认同西方社会亚里士多德以来对法治的几乎超越历史和时代的基本解释,认为法治的基本精义在于法的至上地位和法的善德质素,后者决定着前者,更具有根本意义。法的至上地位意味着不仅只有手段的功用,而且有目的和价值意义;法的善德质素要求法治不只在实施层而,更在立法层面。同时,法治作为价值理想,与自由、平等、正义、秩序、效率、民主等多元价值具有亲合关系。有学者从价值理念的角度出发,认为法治除了“治国方略”之外,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是一种理性的法制模式,是一种理性的法律精神,是一种理性的社会秩序。1.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法治2.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法治的具体实践从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实践来看,中国法治化进程是由国家启动的,基本上是以政府推进为主的政府推进和社会演进结合型。从根本意义上,反映了市民社会与国家二元化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理论深入和展开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回应,需要在实践中具体地操作中国法治化道路选择,需要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则是法治理念在城市管理中的具体实践。城市管理是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和永恒课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根源于市场化改革的推动、行政机构精简和行政处罚的执法法治化要求,以解决在城市管理领域中比较混乱的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法》将综合执法中的集中处罚纳入了法治化的轨道。城市管理的法治化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体现,是法治社会成熟与否的标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地方行政区域的具体实施,它使法治理念得以启动和深入,使法逐步由纸上的条文融入了公民的生活中,从而为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制度与人”良性互动关系的形成奠定了现实基础。2.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法治的具体化,与法治政府具有密切关系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作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以及改革方向之一提出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200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就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试点工作再次发出了专门通知,要求各省政府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执法作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模式,其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首先,城管综合执法与责任型政府关系密切,责任行政要求行政系统行使职权时权责对等,行政执法权高效有序地运作,这是因为,“良好的法律秩序是法律规范实施的结果,也是检验是否厉行法治的一个重要标志。”城管综合执法将以往分散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明确执法主体及其权限和责任,为“政府权力再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城管综合执法也体现了治理型政府的要求。治理型政府以“最好服务、最高效率”为目标,城管综合执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行政处罚领域的三乱现象,使无序变为有序,保证行政管理体制的统一和稳定,有力地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同样,依法行政也对综合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要做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从而为政府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及展望在中国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如何具体实现法治的方略,体现法治的价值和要求是对我国法制改革与发展的一个巨大的挑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开展和深入,作为依法治国在地方行政区域内的法治实践,为中国法治化的实现提供了一条符合实际的道路。3.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1)立法不足,法律滞后。行政执法,顾名思义就是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行政执法离不开法律适用,当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将抽象的法律规定具体运用于人、行为和事实并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决定时,就属于法律适用。城管综合执法作为行政执法的一种模式,在其执法的过程中也必然涉及法律适用。不同的行政执法模式各有其执法依据,就目前各地城管综合执法的法律现行的立法并不能完全适应城管综合执法的实际,在诸多方面存在不足:①中央立法过于原则,欠缺可操作性;②地方立法位阶较低,权威性不足;③执法依据分散,处于“借法执法”的尴尬局面;④部分执法依据存在着相互冲突的现象。(2)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综合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来自于行政职能机关的转让,各行政职能机关都交出一部分行政处罚权给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由其独立行使,变多家执法为一家执法。然而,这种转让并不是传统理论中的依法转让,其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还不完善,在实践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①行政管理权与综合执法权完全割裂,管理与处罚难以衔接。“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机关之间的职责冲突,从某种程度上说对执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甚至比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前的职责交叉问题还要大。”②综合执法部门与原职能机关执法职能转移不完整,执法界面不清晰。根据行政法的理论,一个完整的行政处罚权是不能被分割的,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在部分职责职权的划定上,却分割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3)执法主体定位不准,执法手段不足。现在执法队伍的执法主体资格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在国务院法制办批复后,通过各级政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确定的,由于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原来是由其他的法律或法规明确授予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在行政处罚权执法主体资格转移过程中就存在着法律间的冲突。特别是试点工作实施以后,一些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仍明确规定授予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这也给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主体资格带来了问题。在管理上依然采取运动式的监管模式,而且执法手段较为单一,整治效果不明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实践中,还面临一个相同的难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后没有行使行政强制权的权力,城市管理难以有效的进行。3.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完善途径法治是一个目标,是一个庞大的、理想而又可以实现的目标,而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是漫长的、艰苦的,这个过程由一系列活动所组成,是旨在实现法治的一系列具体活动的总和。充分认识到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及实现理想法治目标的必然性,更加紧迫地推进法治的进程,要着重从以下方面做起:(1)改革管理体制。“从法治的发展角度着眼,如果一种制度设计是值得并具有一定可行性的,我们就必须为它的建构迈出第一步,哪怕会遭遇种种阻力,甚至阻力过大而使得这一步走歪了。毕竟,任何制度文明的发展都是在学习、矫正、积累的过程中完成的。”一个城市的管理工作,特点是城管行政执法体制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效问题。因此,研究确立科学合理的城管行政执法新体制,对于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率至关重要。通过职能、权力、机构、人员的转变与调整,以及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统一执法程序和文书等配套制度的建设,使权力彻底与利益脱钩、真正与责任挂钩,从而最终建立一整套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2)制定法律规范。任何一项制度都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尤其是对于以行政权重构为核心的城管综合执法制度而言,更需要立法权的全面规范。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地方性法规可作全面立法的立法选择,“所谓全面立法就是指在一部或若干部法律、法规中对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作出系统规定,并将有关的主体、内容、程序等全部列举出来。”法规具体可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①主体地位问题;②人员设置问题;③执法手段问题;④执法职能及范围划分问题;⑤执法程序问题。(3)重塑执法理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切实改变“重处罚轻服务”的现象,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树立权利本位、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在执法方式上做到多样化、人性化、社会化,做到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公信,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做到权力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全面提高队伍和人员的素质,从而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确立与完善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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