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培训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12-13 17:57:01

职业技术培训

职业技术培训范文篇1

[关键词]农业;职业技术培训;新农村建设

abstract:thesuccessofruralconstructionreliesontheimprovementofruralworkforce''''squality.toimproveruralworkforce''''squality,itdependsonthebasiceducationandruralpolytechnictraining.americaandeutakeactionsonthelegislation,supervisorysystem,traininglevel,trainingmeasures,examinationsystemandtreasurytoimprovethedevelopmentoftheruralpolytechnictraining.inordertousethereferenceofforeignexperience,improveourruralpolytechnictraininglevel,thepapersuggeststhatitrequiresclarifyingthegoalofruralpolytechnictraining,establishtrainingrulesandimproveruralpolytechnictrainingeducationsystem.

keywords:agriculture;technicaltraining;newlycountrysideconstruction

长期以来,不仅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包括印度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非常重视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发展。根据有关调查资料表明,一年内参加过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芬兰为46%(1990),美国为32%(1991),瑞士为38%(1993),挪威为37%(1991),瑞典为36%(1993),加拿大为30%(1991),法国为27%(1992),德国为27%(1991)[1]。这些国家为了促进本国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发展,采取了许多得力措施,从立法、管理体制、培训层次、培训方法、考试制度及经费保障等方面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总结分析国外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经验,对我国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法制保障,经费支持

鉴于农业职业技术培训对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及其所涉及面的广泛性、复杂性,制定一套全面、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障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发展,是各国成功开展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通行做法。他们普遍都把农业职业技术培训列为义务教育,也称强迫教育,只要你经营农业就必须接受农业职业技术培训。同时,农场主也看得很清楚,要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就要进行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智力投资,纳税人愿意付出这种代价。因此许多发达国家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要从事农业生产,必须接受一定的农业职业技术培训,没有受过农业专业培训,不允许经营农业,不能给予物质资助。如德国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关于职前培训教育、职业继续教育、职业转岗教育的所有重要方面;澳大利亚有《国家培训保障法》,该法规定,各项课程教学计划由政府部门出面组织人员编写,有教育专家、行业工商人员及政府官员参加,编制完成以后交州政府学分证审核会审议,并确定学分,得到法律承认,各校及各种培训机构才可根据课程教学计划拟定教学资料,组织实施教学。

国外很多国家为农业职业技术培训建立了相应的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根据各国做法,多以政府投资为主,普遍形成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多方筹资的经费体制,学员一般不交或仅交纳很低的费用,而且有的国家还向学员支付一定的报酬。法国政府对农民接受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拨款,相当于对高等农业教育的拨款数,主要用于补贴农民参加培训期间的工资;而英国对参加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农民,每周发给25英镑的补贴。澳大利亚的《国家培训保障法》规定,年收入在22.6万澳元以上的雇主,必须用工资预算的1.5%对其员工进行培训,未达到要求的雇主须依法向国家培训保障机构缴付其差额。美国职教经费主要来自地方,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学生是免费的,中学教育后的教育层次中,公立教育机构的学生只需支付全部费用的1/6左右,在私立教育机构就学的学生全部自费,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得到联邦和州政府的部分资助[2]。

二、培训体系健全,兼顾差异

由于农业职业技术培训需求的复杂性和经济、技术的迅速变化,学校不能完成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全部任务。建立多层次的农业职业技术培训体系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因此农业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农业职业技术培训体系的完善,通常都有一系列的培训机构来完成培训任务,不是只由国家包下来,而是鼓励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培训,民间团体和私人办学在农业职业技术培训中起很大作用,具体的培训层次通常包括:

(一)政府组织的培训

农民教育一般没有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和领导,在中央有的由教育部领导,如西班牙的教育部设有职业培训局,具体培训工作由地方教育局执行;有的是农业部管,如英国是农渔食品部的农业培训局负责;美国由农业部农业合作推广局负责,具体培训工作由州立农学院推广处管;印度是农业部配合农业并发制订培训计划,由农学院和地方农业开发部门负责;德国由联邦政府和地方教育局负责农民培训。

(二)民办官助的培训

许多国家由民间团体组织农民培训,如荷兰由农民协会组织农民和农业徒工培训;法国是由各种农业专门协会组织农民培训,他们从参加专业协会的农民出售农产品中提出一定的基金,对参加专门协会的农民进行有关技术培训;丹麦是由农协和小农场主联合会创办农民培训学校,这种学校有权决定办学原则,选择什么样的教师和课程,教学计划由教师和农场主共同商定,政府设有教育都督员对教育计划起咨询作用;美国的“四健会”和“美国未来农民”协会是全国性的青年农业业余教育机构,由联邦农业部和州政府拨款资助,私人对“四健会”的资助占2/3,这些资金主要用在颁发智力竞赛奖金,组织旅行野营和其他专门奖励,培训机构志愿指导员的服务货币价值,约等于政府资助的四倍。

(三)私人企业组织的培训

一些发达国家的私人企业或财团,也办农民培训机构。如德国有些先进农户经政府批准可接受青年到他的企业培训,称为“农民培训企业”,这样的机构全国有2万多个;在挪威,私人和宗教慈善机构也办农民培训班;瑞士农场主自办农业学徒培训,由雇主本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三、培训方式灵活,贴近农民

为更好地服务于培训者,这些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能够真正从农民培训者角度出发安排培训时间、地点,选择教学方式、方法,根据培训目标科学地设置课程,建立实践基地或联系企业。实施交替式教学是这些国家农业职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的一个共同特点。

(一)长短期结合,脱产半脱产结合

根据农民是生产者和农业生产季节性较强,以及农民的文化程度不同,培训的学制多种多样的特点,农忙季节应以短期为主,不脱产或半脱产方式进行。欧洲国家的农业学徒一般是每周一天到农业学校学习。学制长的培训期达3~4年,每年冬季农闲集中2~3个月进行脱产学习。丹麦的农民培训期为4年,第1年用3个月进行基础课教学,最后1年还要在学校学9个月,其余3年到两个以上的农场进行培训。奥地利的农民培训一种是半工半读3年制,每年2个月脱产学习;另一种是头1年半工半读,后2年进行教学,每年有5个月都要在农场学习[3]。

(二)有多种培训方式可供选择

针对农民重实际和文化不多的特点,除对农民开办讲座、培训班、报告会以外,还组织农民现场诊断(如作物诊断、土壤诊断、病虫诊断),进行现场讨论。各国青年农民组织还广泛开展国际交流活动,组织青年农民到国外旅游,住在农民家里,实地体验异国农民的生活和学习经营农场的经验。如日本每年要组织几百位农民到欧美各国参观访问;欧洲国家每年都组织农村青年互访,旅费由官方和民间团体资助,也有自费的。

四、培训标准化,保证质量

尽管各国具体承担农业职业技术培训培训任务的机构有所不同,但各国政府大都制定了相应的培训标准,统一全国的教学规范,而且有着专门的管理机构来负责监督执行,如德国在1970年成立的联邦职业培训协会,是一个权威性的部级机构,承担着职业教育发展、提高和咨询的任务,地区一级最重要的协调权威机构是同业公会。

(一)“绿色证书”

欧洲各国普遍实行农民资格考试,政府规定必须完成一定的农业职业技术继续教育,一般是2年以上,考试合格发给“绿色证书”,才有资格当农民。根据政府的规定,取得“绿色证书”以后才有以下权利:购买土地,申请建立自己的农业企业和经营农场;得到政府的低息贷款,利息只有商业贷款的1/3;创办农场第一年,可以得到政府的资助和补贴,头6年可以减免税收;为使农场现代化,可向共同市场理事会贷款;国家派农业顾问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援助;子女继承经营农场,受过农业教育的有优先权。

(二)徒工培训考试

当农业工人也必须经过徒工培训,如瑞士农业徒工培训需经过国家统一标准的考试,考试委员会由农场主、教师、农工代表组成,及格发给“技工”证书,证明有从事农业工作的能力,技术的熟练程度合格。除了当农民和农工的资格考试外,还有“能力”、“领班”和“师傅”证书考试。瑞士规定,完成徒工考试后,并有1年农场的实践经验,再到农业技术学校学习,考试及格发给联邦“能力”证书,有了这种证书工资待遇就不同;师傅考试是技工理论和实践的最高考试,由联邦政府任命考试机构进行,参加考试的条件是:至少25岁,取得联邦能力证书,按考试委员会规定要有一段实际工作经验,提交一篇农场经济的学术论文。考试合格发给联邦“师傅”证书,有了这种证书就有资格带徒工和当兼职农业顾问[4]。

(三)等级证书考试

法国农民接受农业职业技术继续教育后,按培训等级发给不同的证书,主要有以下几种:农业职业教育证书,要求有3~5年农业实践经验,要经营农场但没有得到农业职业证书,需要进行至少200小时的农业职业培训,取得证书才能得到国家的补助;农业专业证书,对一专业经过680~920小时的培训,可授予农业专业证书,政府确认他具有某种专业能力;农业技术员证书,成年农民为了提高自己的资历,经过2年的培训,可取得农业技术员证书;高级技术员证书,技术员再经过2~3年的培训,达到农业专科水平,授予高级技术员证书。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两星期左右的短期培训班,学习某项专门技术,培训的时间在120小时以下[5]。

五、启示与借鉴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村人口多,素质低,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慢,剩余劳动力数量众多,急需通过发展农业职业技术培训以改变现状。而目前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现状并不乐观,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日趋扩大,“民工潮”与“民工荒”同时并存,这些无不与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发展息息相关。为促进我国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发展,借鉴国外农业发达国家经验,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明确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目标

明确的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目标是实现理想培训效果的先导,具体的培训政策、内容及方法措施均应围绕培训目标进行。我国应考虑特殊国情,确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培训目标,并在总目标下分设具体目标。总目标是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即以素质提高作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的终极目标。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考虑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发展水平的差异,要根据区情,有层次、有步骤地开展具体目标的制定。如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重点是培训农村劳动力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高附加值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农业职业技术培训要把培养高中级农业科技与管理人才和培养乡镇(村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农业科技与管理人才并重;中部地区重点是培训农村劳动力优化粮食品种和品质结构,发展优质、专用粮食和集约化养殖业,根据市场需求,发展两高一优农业,以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这些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西部地区重点是培训农村劳动力加快退耕还林还草步伐,大力发展畜牧业和林果业,发展特殊农业和生态农业。

(二)确立农业职业技术培训保障制度

1.法律支持。“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部门常抓不懈的一项重头任务,受到全国上下的一致重视。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2003-2010年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计划》、《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计划》等政策,但至今尚未制定与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因此,应借鉴国外经验,必须树立把农业职业技术培训融入大教育的思想和理念,建立完善的农业职业技术培训法律体系,为农业职业技术培训赋予应有的地位,并以立法形式加以保障,配以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这样才能支持和促进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发展。

2.资金支持。毫无疑问,开展农业职业技术培训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经费问题无论怎样强调也不为过。就我国目前而言,投入主体应由政府和受训人员组成。国外成功地开展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一个重要经验是培训经费的充分保障,在经费的投入机制上,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因此,为促进我国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的发展,保证其资金的投入,一方面应借鉴国外经验,加大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完全依靠政府投入在中国目前经济情况下也是不可取和不可能的,应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的多元投入机制。同时,应促进中等职教与高等职教协调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技术培训要体现地方特色,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所需人才;加强不同地区之间的联合,实施委托培养、互相培养等方式;加强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结合。

(三)完善我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与国外相比,我国目前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在培训内容和方式上显得雷同、单一。要改变这一局面,就需要建立起一个与农村经济发展规模和要求相适应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努力办好现有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第二,合理安排培训方式和地点,将长、中、短期定点培训与现代远程教育相结合;第三,注重实践环节的培训,抓好实践性教学环节,使培训者在培训期间就可以通过实际生产劳动接触生产和经济领域;第四,注意培训渠道、层次、形式的差异化,实现培训机构、培训者、企业“三赢”的局面;第五,实现培训地的合理转变,从输出地为主转变为输出地、输入地共同培训;第六,加强普教与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衔接,以确保农村劳动力增量有较高的职业技能素质;第七,建立完善的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参考文献]

[1]张晓梅.中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106-123.

[2]许华.美国中等农业职业教育的历史经验[j].教育与职业,2002,(02):49-50.

[3]夏金星.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比较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4,(22):52-55.

职业技术培训范文篇2

大家好!我叫***。今年**岁,**学历。首先感谢领导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为我们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使我们大家有机会参加这次竞聘,我竞聘的岗位是技术培训岗,竞聘原因很简单,“选我所爱,爱我所选”。

在大家面前的我,激进而不张扬,温和而不懦弱,正直而不固执。我真切地希望能考能力而不是靠运气为为自己的2009年留下点什么。。。

工作中我积极努力,不断在政治和思想上充实自己,增强责任心提高创新意识,并对职工队伍现状作了认真的分析,目前职工中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只占工人总量的1%,岗位技能操作人员缺乏,近年来新录取的市场化用工占职工总量的31%,普遍技术素质偏低,独立定岗能力差。而大家都知道,像这样的一个企业,产品决定着市场,而市场又关系着企业的命运,所以,技能培训乃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技术培训责任任重而道远。

如果此次我能竞聘成功的话,我想就技术培训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谈谈自己的观点和今后工作思路:

紧密围绕技术培训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树立人才强企和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健全员工教育培训体系,抓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教育;继续完善公司的青工教育计划,以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提高岗位工人技术水平;以提高素质和能力为重点,以重视绩效、强化激励为手段;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

具体措施和做法:

1、创新工作方法:要把企业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重新编制人才规划,确定人才的需求重点。努力挖掘个人潜质,把个人兴趣及特长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工作热情。加强人才载体建设,探索建立公司引进、稳定高素质人才的激励机制,让各类人才在企业都有所作为。

2、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员工素质

加强岗位技能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一线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根据劳动业务操作技术发展的需要,分工种定期举办劳动技术大赛和技术比武活动。特别要注重素质教育和培训,加强岗位练兵,促进技术交流,培养技术尖子和操作能手;充分发挥培训在人事开发工作的重要作用,逐步推行员工培训制度,把岗位工作要求与培训标准结合起来,变被动培训为主动培训。从制度上引导和约束员工变“要我培训”到“我要培训”,使劳动成为全员终身培训、终身学习的学习型人员。按照“重点抓紧重点培训,优秀人才加强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一线生产人员经常培训”的原则,抓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三支队伍的培训。以多层次、多方面、多形式培训,全面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职业是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每一种职业都有具体的职业岗位,都对从事该职业者有特殊的素质要求,其中包括知识结构、技术技能、生理心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实质上是对准备从事该职业的人员提出的必须具备的条件。职业培训是一种按照不同职业岗位的要求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的职业教育活动,其目标在于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促使劳动者顺利地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职业技术培训的特点:

(1)针对性和实用性。职业培训的培训目标、专业设置、教学内容等均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职业标准确定。劳动者经过职业培训后能尽快适应岗位实际工作的要求,上岗就业。

(2)灵活性和多样性。在培训形式上可采取联合办学、委托培训、定向培训等形式;在培训时限上采取弹性学制,可以脱产也可以半脱产;在培养对象上依据岗位的实际需要灵活确定,不受学籍、年龄和文化程度的限制,实行开放式入学;在教学形式上不受某种固定模式的限制,根据职业标准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的教学手段。

(3)技术性和技能性。这是职业培训的本质要求,是由培养目标所决定的。在培训方法上强调理论知识教育与实际操作训练相结合,突出技能操作训练,强化培训者运用技术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培训与就业和使用相结合。

职业技术培训的意义:

(1)职业技术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需要。

(2)职业技术培训是缓解就业压力的需要。

(3)职业技术培训是提升劳动竞争力的需要。

职业技术培训范文篇3

下面让我们欢迎市残联副理事长同志同志为我们做重要讲话。公务员之家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所有

下面让我们欢迎市技术学院副院长同志为我们做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由市技术学院特教系主任给我们讲一下培训期间的注意事项和学校的各项制度。

刚才院长和理事长给我们全面讲了当前的残疾人就业形式和职业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讲的非常好。充分体现了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感谢。

下面,就这次培训我再强调两点:

一、要认真学习。大家来参加这次培训班,市县残联和市技术学院做了大量的工作,这次培训班培训费、资料费全部由市残联承担,学校也为我们藤出了最好的宿舍和教室,为我们配备了最好的专业教师。所以我希望大家切实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发扬认真、好学、刻苦钻研的好学风,真正坐下来,听进去,仔细记笔记,虚心学知识,同时理论联系实际,学好实践操作,学以致用,全面提高自身的技能素质,为今后的就业之路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在培训期间我们将会适时召开企业用工见面会,给大家提供一个就业平台。

二、要遵守纪律。市技术学院是一个有着良好校风、学风的高校。大家上午报到也看到了,学校建设的非常大气,环境也非常优美。我们能到这里来培训,也应该感到很自豪。所以我们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不要以我们身体有障碍而搞特殊。我们要发扬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顽强拼搏、刻苦学习,以优异的学习成绩来回报社会。最后,我予祝大家学业有成。

开学典礼到此结束。大家回去认真准备,明天按时上课。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残疾人就业办法,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经研究,市残联与市技术学院共同举办这期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班。同时这也是市技术学院成立特教系第一次举办残疾人职业技术短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开设了计算机应用、家电维修、缝纫、摩托车维修等四个专业,培训时间为两个月。参加培训班开班仪式的领导有市技术学院副院长同志,市残联副理事长同志,市残联教就部主任同志,市技术学院特教系主任同志。这次培训班的成功开班,得到了市技术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为此做了大量的前期筹备工作,在这里首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让我们欢迎市残联副理事长同志同志为我们做重要讲话。

下面让我们欢迎市技术学院副院长同志为我们做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由市技术学院特教系主任给我们讲一下培训期间的注意事项和学校的各项制度。

刚才院长和理事长给我们全面讲了当前的残疾人就业形式和职业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讲的非常好。充分体现了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感谢。

下面,就这次培训我再强调两点:公务员之家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所有

一、要认真学习。大家来参加这次培训班,市县残联和市技术学院做了大量的工作,这次培训班培训费、资料费全部由市残联承担,学校也为我们藤出了最好的宿舍和教室,为我们配备了最好的专业教师。所以我希望大家切实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发扬认真、好学、刻苦钻研的好学风,真正坐下来,听进去,仔细记笔记,虚心学知识,同时理论联系实际,学好实践操作,学以致用,全面提高自身的技能素质,为今后的就业之路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在培训期间我们将会适时召开企业用工见面会,给大家提供一个就业平台。

职业技术培训范文篇4

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农转非人员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对镇街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为更加扎实有效的开展切实推进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现就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相关安排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农村富余劳动力、农转非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为主要培训对象,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大”文件精神为指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活动,进一步转变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就业思想观念,增强发展劳务经济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年龄要求为18-45周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对象为镇辖区内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年以后转非的农转非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初中以上文化,未参加过相关培训。今年,计划开设计算机基础知识、车工、钳工等专业,。

三、工作措施

精心组织培训,明确工作职责。

具体办理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组织和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镇街社保所全面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各村、社区社保站负责本单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具体相关工作。各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各村社保员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信息员。

吸引学员参加培训,加强宣传引导。

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各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要深入到农村院坝,以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黑板报、广播、院坝会等方式。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各项政策,镇街范围内营造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良好工作氛围,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及镇党委政府实施这项民心工程的决心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同时对农民进行引导性宣传,开展思想素质教育和转变就业观念的教育,使农民树立起自主择业、竞争择业的就业观念。

提高培训效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对辖区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以市场和用工企业的需求为依据,依托市广播电视大学和兴光技能培训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并且以确保农民学到就业谋生的真本领为标准,来确定各专业培训的课时。严格按照区劳务办审批认可的教材和教案进行教学,保证教学的质量。同时,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建立完善并报送培训的各种台帐、资料。

推进培训农民的就业转移,广泛收集就业信息。

企业指派人员作为信息联系人,继续在辖区内各个企业实行空岗申报制度。如有空缺岗位,及时申报到社保所备案。对新落户企业,要求至少按一定比例解决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同时,向辖区内外企业发放用工信息联系卡,免费为用工单位办理用工登记,招聘信息,推荐介绍人员,组织现场招聘,免费为求职者办理求职登记、进行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职业技术培训范文篇5

关键词:农民技术培训;乡村精英;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地区涌现出一大批普通村民口中的"能人",他们在村民中有广泛的影响力。农村中,农民职业技术培训不断发展,乡村精英在促进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

一、理论背景

(一)关于农民技术培训概念的界定

本文涉及到"农民技术培训",与此相类似的一个概念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则是指:对未来或现有的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农民施行的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各类职业需要的知识、技能教育。这个概念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的范围包含现有从业农民,也包含未成年但即将走向社会的青少年农民。其次,强调一定的文化基础是由教育的基本规律所要求的,职业教育不是文化教育,必须有一个知识基础,才能实现职业教育的目标。再次,农业职业教育是基础,但不是全部,职业教育是包含各类适合农民生活与发展需要的各种职业技能教育,是一种全面的、大职业教育。

在社会学中,精英的概念实际上是一个分层的概念。所谓精英,是指某一社会中占据高级职位的人,包括权利、财富、名望和知识。将精英理论与当今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就形成了关于中国乡村精英的研究。

对乡村精英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国家政策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时一部分有经济头脑、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管理的人把握机遇,率先富裕起来。本文立足于乡村精英理论,旨在通过个案分析的方法,着重探讨乡村精英在引导农民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作用。

二、结合案例分析乡村精英在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中的作用

(一)案例介绍

蒋家寨村位于杨凌示范区境内,离杨凌区约有3公里,有农户404户,总人口1404人,产业结构以种植和养殖为主,养牛户约占全村人口的40%多。该村的养奶牛的历史颇为悠久,从80年代后期就有人养奶牛,从95、96、97年开始规模化,出现了一些养殖大户,而从02年开始,该村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依托杨凌农科城,陆续建立了三个养殖小区,由以前的农户散养的方式转变为集中的规模养殖,大大改善了该村的环境卫生条件,小区实现了挤奶的机械化,杜绝了掺水现象,提高了了牛奶的质量,打开了销路。村民只需交纳水电费及小区占地租赁费即可入区饲养。

(二)乡村精英在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中的促进作用

1、示范作用:乡村精英可以在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过程中起到示范作用,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首先就是效益驱动。村民看到养牛有力可图,才开始纷纷养牛,这是前提。其次是经验借鉴。养牛精英的存在使得一般农户在发展上有了借鉴,并且可以避免很多风险。第三,乡村精英们往往具有丰富的社会网络资源,可以提供奶牛发展的条件。

2、组织凝聚作用:1998年由蒲世全牵头成立了奶牛协会,有80%的养牛户约100多户加入了奶牛协会。养牛协会主要花了不少力气对农民进行养牛技术培训,并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在对外联系市场方面,对提高牛奶的收购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农民结成集体后,奶价可以比零散的收益提高30%左右。

3、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技术支持:养牛精英是懂科技,会运用知识的群体,他们对奶牛养殖的丰富知识可以帮助村民解决在奶牛养殖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以蒋全虎为例,长时间的养牛过程中自己积累的经验及通过专家的技术讲座,现在已经是村里的兽医,村里养牛方面出现的问题一般都找他,小区的免疫也是他负责的。所以,乡村精英在农民职业教育过程中可以提供强大的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技术支持。

三、思考与讨论

在初步采访的基础上,结合笔者本身的经验,我们对乡村精英在农民职业技术培训中所起的作用总结为以上几点。但是随着调查采访的深入开展,发现该村有像一部分农户没有加入到养殖小区,依照"经济人"假说的观点,很难解释这种现象。农民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它是农民个体行为的基本动机、理性选择。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乡村精英在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中发挥上述积极作用外,还有一些负面的影响"。很多学者在研究农村职业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的时候更多侧重两个方面:一是这种教育本身的缺陷,如师资不足、课程设置不合理等;二是社会环境对农村职业教育甚至整个职业教育的忽视,这里包含国家政策的偏重和受教育群体对这种教育的轻视。

我们在针对农民实施职业教育,尤其是这种短期的技术培训的时候,必须不能忽视的一个因素就是农村中的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在从分利用乡村精英各种优势的基础上,妥善处理相关负面因素,从而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在农村中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遇春吕卫东朱宏斌新时期农民职业教育的概念与目标[j]教育与职业2003年19期

2、刘德忠社会资本视角下的农村经济精英[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第46卷第4期

3、李军新农村建设中的乡村精英与社会资本建构[j].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2006(4)

职业技术培训范文篇6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职业技术教育,是指就业前的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以及就业前的技术培训。

第三条职业技术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技术教育主要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支持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职业技术学校。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提倡各单位和部门自办、联办或与教育部门合办各种职业技术学校。

要重视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主要为农村培养初、中级实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职业技术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有一定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人才。

第二章学制和招生

第五条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或职业初中毕业生,学制二至三年。

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至四年。少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某些专业,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或省劳动部门批准,可以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二年。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毕业生,专科学制二至三年,本科学制四年。

有的地方也可以举办职业初中,招收小学毕业生,学制三至四年。

第六条各级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实行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第七条农村举办传授实用技术的短训班,招生对象和培训时间由办学单位确定。

城市举办就业训练中心和就业前的短期技术培训,招生对象和培训时间,由主管部门分别报当地劳动或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可举办短期技术培训班。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职业技术教育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口管理: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将职业技术教育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区域的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部门所属职业技术学校,劳动部门管理技工学校和就业前的技术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所属职业技术学校。

第九条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的开办、调整或停办,由办学单位或个人申请,分级审批:

(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职业高中报地区行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职业初中、就业训练中心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质量,加强对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检查,对办得不好的要限期整顿,整顿不好的可令其停办。

第四章教学

第十一条职业技术学校应以教学为中心,重视学科理论和实用新技术的学习,实行教学同生产、科研、社会服务相结合,加强实习和实验,以提高教学质量。

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短期技术培训,都应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二条举办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应具有校舍、经费、师资、教材、图书、仪器、设备等必备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有条件的可逐步增加电教设备,推广电化教学。

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应有相应的生产实习场所。当地人民政府应积极支持,并在可能条件下提供实习场所。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承担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的任务。

第五章师资

第十三条职业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就业训练中心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中专、技工学校及以上文化技术水平、一专多能的骨干教师。

现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应进行培训提高。

第十四条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应为职业技术学校培养教师。

与教育部门联合办学的单位应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可以选择少量优秀毕业生留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继续对他们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

鼓励科技人员、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社会上有技术专长的人员应聘到职业技术学校任教。

第六章经费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预算纳入计划,统筹安排,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所需经费,由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其他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举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厂矿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所需经费,由其单位和个人自筹解决。

鼓励单位和个人自愿捐资办学。

第十七条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可向委托代培学生的单位和自费生收取培训费。

职业技术学校应积极举办学校工厂(场、店),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技术服务活动,有关部门应在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校办工厂(场、店)所得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员工生活。

第七章毕业、就业和待遇

第十八条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修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所学工种或专业有技术等级标准的,由县以上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按考核成绩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短期培训班的学员学习期满发给培训结业证书。

第十九条各单位录用或聘用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在专业和工种相适应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录聘职业技术学校(班)毕业生和经过其他职业技术培训的人员。

各单位录聘从事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工种的人员,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审验从业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合格证书。

第二十条职业高中毕业生录用为工人的,按照技工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执行;录用为干部的,按照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执行。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生被录用后,可分别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待遇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举办集体企业,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银行等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扶持。

第八章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于侵占和破坏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实习场地及其他财产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校舍、场地和财产,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酌情处以罚款。

对于辱骂、殴打、伤害教师或寻衅闹事、扰乱教学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凡有前两款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以举办职业技术教育为名,骗取钱财的,由有关部门令其全部退还,并酌情给予行政处罚。

滥发职业技术教育学历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单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部门责令其收回所发证书,并酌情处以通报批评或罚款。

职业技术培训范文篇7

建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牵头统筹规划,劳动、教育、农委、科技、财政、人事以及建设等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能分工,落实各自工作职责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管理新体制。

(一)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试验区建设十年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目标和统筹城乡充分就业工作任务,统筹安排“五三五规划”,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制度,全面覆盖城乡“五大类人员”:一是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技术教育;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三是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五是农业劳动者实用技术培训。统筹规划“三个层次”的工作:一是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三是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制定实施“五个计划”:一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二是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三是能力促创业计划;四是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五是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和岗位对接行动计划。

(二)教育部门牵头,劳动保障部门协助,重点做好新成长劳动力和初中、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学生(以下简称“两后生”)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三)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做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四)农业、科技、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团体做好农业劳动者和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五)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根据城乡统筹工作中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需求,促进发展公共职业教育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调整编制充实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教师力量。

(六)财政部门要根据城乡统筹工作中职业技术教育院校、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发展需求,筹措资金,加大财政的建设投入。重点支持开展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和落实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投入。

二、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制度

按照城乡统筹的覆盖城乡“五大类人员”和发展“三个层次”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统筹规划,加快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制度,为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提供合格劳动力,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者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

(一)职业技术教育要以职业技术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成人教育机构、部省市属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机构为基础,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以提高就业率为目标,积极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以下简称“双证制”)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开展“两后生”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职业教育院校学生、技工学校学生、“两后生”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奖学金制度。

(二)职业技能培训以公共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为基础,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以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为目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根据促进城乡比较充分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制度。

(三)农业劳动者实用技术培训由农业管理部门牵头,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和社会培训机构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补充,通过财政投入,开展免费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三、整合城乡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资源

(一)完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牵头的职业技能培训职能。

1.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公共技能培训机构、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劳动预备制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和特殊工种持资格证书培训上岗制度。

2.根据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要求,制定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按国家政策规定统一编制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教学大纲和教材,负责职业技能考核、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颁证工作。

4.加强社会培训机构和社会鉴定机构服务管理,做好各类技能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职业技术教育职能。

1.组织实施职业技术教育院校的学历教育、技术教育。

2.组织实施农村实用技术的学历培训和成人教育。

3.组织实施职业技术教育中落实“双证制”要求。

4.组织全市各类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开展初中、高中“两后生”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

(三)完善农业、科技、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团体牵头的实用技术培训职能。

1.组织实施阳光工程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2.组织实施农民素质教育、绿色证书培训工程。

3.组织实施农业劳动者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4.组织实施建筑行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工夜校培训工作。

5.组织实施“星火科技培训示范工程”,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

6.组织实施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技能培训、女性就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

(四)完善各行业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职能。

1.组织企业广泛开展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及技能鉴定工作,监督企业提足用好成本列支的工资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

2.督促行业内企业开展特殊工种工作岗位员工的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工种、特殊岗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普通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鼓励企业建立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培养产业技术工人,鼓励无条件实施内部培训的企业与有资质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校企合作方式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政府给予企业和培训机构相应的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四、完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市场对接机制

建立满足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的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制,构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与就业市场需求对接的信息网络和产需结合的衔接平台,建立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市场运行的新机制。

(一)充分利用全社会资源构建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术院校和各类技能培训机构共享的信息平台,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协作构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公共信息交换平台,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牵线搭桥;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通过校企合作方式,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产业发展输送合格的高素质劳动者,为企业用工需求提供技术工人。

(二)职业技术教育院校专业设置要对接市场需求,社会培训机构技能培训项目要对接企业用工,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要对接企业发展需要。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机构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结构,主动同本地区的大型企业、大集团公司进行目标对接,设置培训工种和技能科目,进行储备式、协约式、订单式的培训。组织企业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中级技能、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梯次发展,满足地区各工种产业技术工人的市场需求。

五、建立购买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成果机制

加大对公共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投入,加快建立我市基础性的公共实训基地,扩大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规模和壮大技能培训机构,通过建立购买成果机制,大规模、高质量地培养符合就业市场需求的城乡劳动者。

(一)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财政加大对企业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的投入,适度提高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标准。通过政策引导企业广泛开展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经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政府按照初次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等级实行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分级补贴支持。

(二)加强对公共和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以技能培训达到的职业技能质量标准和实现就业为目的,建立城乡劳动者定点技能培训机构招标机制,对已认定的200余家城乡劳动力定点技能培训机构实行“奖优汰劣”的动态管理。

(三)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补贴制度。技能培训补贴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按职业技能培训成本的80%确定;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生活困难补助和标准由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补助政策规定执行。

1.经初次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成本的80%确定;经职业技能培训初次进行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补贴标准,按技能鉴定成本确定。

2.经初次技能培训取得国家、全省统一标准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按培训成本的80%实施分段补贴。即城乡劳动者经培训合格并发放统一合格证书时给予70%的补贴,实现就业后再给予30%的补贴。

3.职业技术教育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学费补助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健全完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评价考核标准

职业技术教育要以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为基本标准,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取得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基本标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全省统一培训合格证书为基本标准,农业劳动者实用技术培训以取得全省统一标准的绿色证书等合格证书为基本标准,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政府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均以统一的评价考核标准作为衡量标准。

(一)完善职业技术院校和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资质审批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和办学要求,师资力量、教学规模、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补贴制度与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考核评价标准挂钩,建立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评价考核标准体系。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职能部门对全市职业技术院校和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后达到的质量和完成的数量及培训成果制定统一的评价、考核、补贴标准。

(三)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和证书管理办法,以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技能鉴定标准为统一标准,加快建立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考试中心,实行全市统考制度,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质量责任制,提高技能培训实效性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

(四)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要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和实现就业为目的,实行分级分段财政补贴。

职业技术培训范文篇8

随着煤炭科学技术的发展,煤矿生产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因此,提高工人素质尤其是提高广大青工的业务素质已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引起重视:

一、改善工人素质的措施

煤矿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人素质低,就不能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现在煤矿井下作业工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具备必备的文化程度、安全知识和技术素质,这既拖了煤矿发展的后腿,也给煤矿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因此,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并且对不符合培训成绩的工人从严处罚。另外,要加强煤炭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工人整体素质。煤矿井下作业条件复杂多变,作业环境中存在着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的威胁,因此,作业工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煤矿安全生产和矿井经济效益的好坏。

职业技术培训范文篇9

一、影响与作用:我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必要性

1.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可持续发展之关键。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解决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问题。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则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客观之要求。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特征是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在农业产业化链条中,不论是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还是技术、物资、信息等服务者都必须具备较高素质和水平。走农业产业化之路是农业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实行农业产业化。将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和人才结构提出更高要求。一方面。劳动力的素质要有较大提高,因为只有具备一定科技素质和专业素质的劳动力才能胜任农业科技化、专业化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大量经营、管理、科技等方面人才,为此必须通过教育等多种方式、方法和手段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以适应农业产业化对农业劳动力素质和人才的内在需求。而农业现代化则是通过农业科技化、专业化、精细化来提高农业产出、品质和附加值。提高农业产业效益。因此,农业现代化就必须依靠农业科技开发、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和农村人力资本积累而发展。可见,只有通过加强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才能推动农业现代化。

2.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之根本。

其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解决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则是实现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的根本之条件。我国农村人口众多。人力资源丰富,但人力资源素质不容乐观。据农业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0年底.我国农村劳动力总数中.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占51.8%,初中文化程度占38.13%.高中文化程度以上只占9.54%。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还表明,目前我国农村已存在大量隐性失业,有近2/3的劳动力处于半闲置状态。加之农民总体自身素质较低,就业问题更是陷入困境。农民这种文化程度与农业科技发展,特别是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相距甚远。其二。目前农村劳动力总数远远超出农村耕地面积所需要的劳动力,除乡镇企业和服务行业能吸收一部分的劳动力以外。大量富余劳动力要向非农产业转移。而这种转移本身就是开发利用农村人力资源的一种方式。但要有效实现这种转移,就必须大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只有大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才能使他们适应转移后的工作、生活环境,才能真正有效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因此,必须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3.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之必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因为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因素,只有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新农村建设才能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之成效。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不是单纯提高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更重要的是通过成熟的先进农业技术的传授.让农民懂得如何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前提下,更有效、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平衡。因此只有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农民素质,农业科学技术才能被农民真正掌握.才能使农业增长由原来的依靠“自然资源型”转化为依靠“科技开发型”上来。[1(p162)近年来有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但农民的文化生活却有待进一步丰富,只有提高农民素质,农民的文化需求、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才能逐步加强,才能切实改变农村各种陈规陋习,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俗和生活方式,创造出农村安定祥和、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二、现状与特征:江西赣南a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现实性

赣南a市是江西经济欠发达市区,市辖16县3区172个乡镇,土地总面积4003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375.6万亩。2001年全市农业产值达48亿元,其中林业产值2.06亿元,牧业产值11.5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05元,低于全国农民纯收入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十五”期间,赣南a市围绕发展生产、改善生态等目标,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自主增收能力。同时不断增加农村教育经费,提高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为建设具有赣南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但由于赣南a市位于江西较为偏僻的南部山区。农民信息闭塞、思想保守,教育观念落后,成人教育和农民职业培训状况不容乐观。以致农民文化认知水平不高,接受新事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也十分有限。纵观赣南a市农村人力资源总体开发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农村人力资源数量大,总体文化素质有待提高。

赣南a市农村人力资源数量巨大,截至2010年底,赣南a市总人口215.08万人.农业人口为158.49万人,占人口总量的73.6%。赣南a市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具体表现为:全市农村劳动力797808人,其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为612072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76.7%;高中文化程度为126647人,占总量的15.9%;中专、技校文化程度35501人,占总量的4.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3588人,只占到总量的2.9%。赣南a市农村劳动力主要以青壮年为主体。具体表现为:16~17岁以下60795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6%:18~25岁192362人,占劳动力总数的24.1%;26~40岁302494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7.9%;41-60岁242157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0.4%。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大力开发赣南a市农村人力资源,尤其是农村青壮年人力资源,把农村巨大的劳动力资源转换为农村人力资本,这对于赣南a市的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21

2.职业技术教育落后,农村人力资源的非农就业能力有待加强。

近年来。随着赣南a市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许多农民从土地中“抽出身来”,形成农村剩余劳动力。据赣南a市政策研究办公室有关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a市农村富余劳动力200002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5.1%。劳动力文化结构为:初中以下149368人,高中32947人.中专技校12952人,大专以上4735人,分别占富余劳动力总数的74.7%,16.5%,6.5%,2.3%,并且有913%的人没受过任何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因为赣南a市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或机构资源非常有限,全市职业技术学校只有3所,在校生只有2768人,而针对农民职业技术培训的机构或学校几乎空白。赣南a市农村人力资源的非农就业能力有待提高,与城市人口相比,就业竞争力总体处于弱势地位。据笔者对赣南a市的调查数据显示。有78%的农村劳动力选择就近就地就业,其中83.7%的人集中在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3个行业。从以上数据可以得知,赣南a市绝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由于文化素质偏低,技能单一,因而大部分只能从事劳动技能低、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行业。因此,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必须加强职业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3.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较差,人力资源健康存量有待增加。

健康存量是人力资源的重要内容。因为人的健康程度的提高,可以促使劳动者提高劳动效率,健康存量的增加最终能使劳动成果增加,经济持续增长。所以对于贫困农村而言,个体健康存量对其经济收益具有重要影响。赣南a市农村人isl与城市人口相比,营养状况较差,健康水平低下。据赣南a市政策研究办公室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a市城镇居民对于油脂类、肉食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奶及其制品、水果、蔬菜的平均消费量分别为:11.05kg、21.96kg,12.36kg、12.96kg、53kg、、112kg。而农村居民对于上述所列物品的平均消费量分别为:6.30kg、7.64kg,2.23kg、1.06kg、17.5kg、、61.38kg。从以上两组数据对比可以得知,赣南a市经济较落后.各县区农民衍生经济的能力十分有限,家庭日常开支主要依靠自家养些鸡鸭猪变卖所得,因此农民对于营养价值高的禽、肉、蛋、水果类的消费量比城镇居民要得低多,营养状况有待改善.营养品质有待提高。再者赣南a市卫生医疗条件差,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目前很多贫困乡村仍然存在婴儿和产妇死亡率较高等严重问题,仍受到传染病、地方病困扰。据笔者对赣南a市210个乡村实地调查数据统计得知,全市36.1%的乡村流行一种以上地方病,同时存在4种以上地方病的乡村占28.6%。乡村疾病的存在和农村人121身体素质较差,与乡村位置偏远、医疗卫生机构稀少、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设备陈旧落后密切相关。截至2009年底,赣南a市只有23%和4%的村有卫生院和敬老院.还有近的村民要到1o里以外的卫生院去就医,部分乡村既没有乡村卫生院也没有乡村医生,甚至连合格的接生员也没有.医疗状况甚是堪忧。

三、思路与对策:我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扶贫”开发的选择性

1.发展贫困地区农村教育,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其一,改变贫困地区农村教育落后状况,发展地方教育体系。针对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经费短缺.各级地方政府一定要拨出专款进行扶持,从而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同时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如兴办“希望工程学校”等。针对贫困地区农村成人文盲、半文盲多的特点,应组织各级文化部门深人贫困乡村扫盲,办夜校,提高村民识字率。贫困乡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及课程设置不尽合理。必须改变课程设制“全国上下整齐划一”的状况,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多编写一些与本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乡土教材。贫困乡村由于条件跟不上.一些升学考试必考课程勉强开设,而一些能促进贫困地区个人和家庭致富的课程却迟迟未能开设。因此,那些“实战型”课程可多开设,一些必考课程可根据情况酌情缓开设。

其二,重视女性人口教育。在农村贫困地区由于经济、社会等原因.特别是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女性青壮年文盲人数要大大高于男性青壮年文盲人数。重视妇女教育,提高妇女地位,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国内外有关研究表明。妇女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与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生育率成负相关,即妇女受教育程度越高,则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生育率越低。有关研究还表明,母亲一代的受教育程度与子女一代的健康素质和文化素质成正相关,即母亲一代受教育程度高,则子女一代的健康素质与文化素质相应就高。哳丁见提高妇女教育程度,无论对控制人口数量还是提高人口素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政府提出要在全国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贫困地区要完成“两基”任务,尚需作艰苦努力,而普及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对女性覆盖面的大小,又是决定能否完成“两基”任务的关键。因此,资助贫困母亲扫除文盲、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一两门致富实用技术,资助贫困女童增加受教育机会.提高她们的人学率、升学率,降低她们的辍学率,避免产生下一代文盲母亲和贫困母亲,这对于消除或缓解贫困地区贫困具有积极作用与影响。

其三.深化农村教育改革。一是村、校结合。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多年存在的问题是经济、教育“两张皮”,即搞经济的不关心教育,搞教育的不过问经济。村校结合的目的在于理顺教育外部关系,沟通教育与经济、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合理利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收益。具体操作要点是:(1)村、校干部交叉任职,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教委主任,校长兼任村委会主任.共同讨论决定乡村经济建设和教育发展等重大问题,使校长有参予重大问题的决策权。(2)乡村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同步规划,同步运行。全村实施的“两基”任务要纳入全村总体规划中,村校共同负责实施。(3)建立教师联系农户制度。依靠教师的知识财富,把教师分配给农户当扶贫致富的参谋,教师不仅负责全村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文化课及扫除村里青壮年文盲,还可以给农户提供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二是农科教结合。传统的农村教育只重视“小学一初中一高中”的纵向教学管理模式,不重视同社会各产业部门横向联系,只重视对教育自身的关注,不重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这种自我封闭的教育,不仅对当地脱贫致富不利.而且教育自身的诸多问题也因得不到社会应有支持而难以解决。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任务之一就是打破传统教育的封闭性,沟通教育外部联系,特别是同经济部门、科技部门的联系,实行农科教结合,形成教育支持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促进教育进步的良性循环。

2.增加贫困地区农村健康存量。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其一,合理布局卫生资源,切实减低医疗费用。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严重不合理。农村卫生资源“短缺”(设施能力不强)与“过剩”(服务人员与网点散乱、规模失控)并存,结果使医疗费用上升。为了控制医疗费用上升,应当把控制医疗服务规模的扩大与内部成本的上升作为重点。根据区域卫生规划,严格新建医疗机构审批,严格控制现有规模的扩大,撤并不合理重叠机构,调整理顺服务功能。针对医药、医疗市场混乱局面,加强对药品生产、销售环节及医疗机构的监管,是控制医疗费用上升与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途径。城乡医疗市场的改革与监管要同步进行,以堵塞漏洞、提高效益。村级合作医疗保健站大部分在上世纪8o年代解散了,原来的赤脚医生成为半医半农的私人医生,这些医生各自行医,很难有进修提高的机会。药品进货渠道也不规范,很多药是从药贩子手中买的。这些药中有市民吃剩的过期药,还有一些假药。农民患病后虽可买到廉价药,疗效却不能保证,甚至贻误病情,损害身体。所以重建村级合作医疗保健站是非常必要的。重建合作医疗保健站后,农民只需交付少量费用,就可得到优质服务。保健站还可以在计划免疫、预防疾病方面为农民提供服务,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层组织,与合作医疗保险组织配合。形成药品供销一条龙,净化农村药品市场。使农民群众能吃上放心药。保健站医生报酬从医药费、农民上缴保健费、村级经济组织补贴中获得。田(p“

其二,加强公共卫生保健工作。完善公共卫生保健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保健工作,建立与完善“投入低、效益好、成效显著。符合成本效益和公平原则”的公共卫生保健体系,既可以明显减少病、残和死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又可以有效保护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应成为农村卫生保健工作的一个重点,在经费、人员、设施等方面加强投入。我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公共卫生(以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标志)、妇幼保健、医疗预防卫生保健体系,成绩显著,但三套体系交叉重复、相互分割,使有限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因此,应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实施与医疗服务机构的调整.以现有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卫生点为基础,建立“一网多用”的卫生保健制度.根据其提供服务性质是否是公共卫生保健及预防?还是一般性经营业务?是否是卫生扶贫?还是一般的普通治疗等?以此合理解决公共卫生与预防的补偿机制问题,保证公共预防工作具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使预防保健工作能得以正常开展与运行。

其三,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建立贫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重点是医疗救助制度。政府不仅要“锦上添花”。而且更要“雪中送炭”.要把对贫困农村、贫困人群的卫生扶贫作为促进农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政府应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中央政府及发达地区的支持,以此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问题,并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持资金中专门划出一块,以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医疗问题。对于贫困地区农村人口,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应把卫生扶贫纳入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救助体系,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如借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确定实施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这样既可以让贫困者真正得到救助.又可以减少组织运行成本。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部门组织医学专家为农民看病,这种做法应当提倡,城市各大医院应组织医疗小组,以村级合作医疗保健站为基地,以行政村为单位.定期巡回医疗,这样既可以把较为先进的医疗知识、技术带到基层农村去,又可以让广大农民能得到优质的医疗或保健服务。

3.加强贫困地区农村职业技术培训,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其一,加强整体规划,增强资金扶持力度。由于在农村职业技术培训运行中,各项配套资金,如资料短缺、培训基地建设和设备添置缺乏投人等,这些都制约着职业培训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只有政府宏观调控、加强规划力度,才能使农村职业技术培训运行所需资金发挥最大效用。首先政府要全面了解区域(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整体规划、决策及各种生产发展要素的增减或优劣,通过引导、鼓励农村青年从事与区域(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优势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确保农民收入的增加。其次要整合各类培训机构、统一配置培训资源,以避免职业技术培训、管理、运行的重复与无序。再次要解决培训资金短缺现象,政府要加大对于农村职业技术培训的资金扶持力度,可考虑专门在市(县、区)财政划拨一定比例资金,由市财政统一调配资金,并设立培训资金督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可采用“三三制”,即由市、县、群众代表各占三分之一比例组成。做到专款专用。如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级政府虽有补助拨付资金,但仅限于培训补贴支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着他用。

职业技术培训范文篇10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本市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发展和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就业前的高等、中等、初等职业技术教育和非职业技术学校开办的属学历教育的职业班。

技术专科学校、高级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等实施的教育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中等专业学校、中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实施的教育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初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初级职业技术培训班实施的教育属初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形成从初等到高等、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术学校或者职业班可以由一个单位开办或者几个单位联办。

鼓励单位、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办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或者职业班。

鼓励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国外人士与本市合作开办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或者职业班。

第五条职业技术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技能训练,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本专业,掌握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和其他从业人员。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中级或者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中级技术工人等;初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初级技术工人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贯彻“先培训,后就业”和“经过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市职业技术教育,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市计划、财政、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学校的开办、调整和撤销

第八条开办职业技术学校,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校长、教师和管理人员,具备办学所必需的校舍、经费、设备、实验实习场所,以及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等条件。

第九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开办、调整和撤销,须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中等职业班的开办、调整和撤销,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一条初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初等职业班的开办、调整和撤销,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第三章校长

第十二条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应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职业技术教育事业,有教育工作经历,熟悉专业,掌握一定的教育理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聘任副校长或者推荐副校长人选;

(三)聘任各科教师和教学、行政干部;

(四)拟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工作计划;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七)合理使用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八)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章教师

第十四条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为人师表。

高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文化和专业理论教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初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文化和专业理论教师,应当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专业理论教师还应当具有本专业的生产、业务实践能力。

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水平或者相应的业务水平。

不具有规定学历的教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任务;

(二)指导学生课内外学习,考核学生学习成绩;

(三)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四)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六条学校主办单位有计划地配备各科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补充和调剂;学校可以直接向社会招聘教师,包括聘请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应当事先与被聘人员所在单位协商,有关单位应当支持。

第十七条职业技术学校师资的培养,应当列入本市高等院校的招生计划。高等院校应当承担职业技术学校现有师资培训的任务。

职业技术学校师资的补充,应当纳入本市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计划。

第十八条对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师,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考核制度。

第五章学生

第十九条报考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招生考试,经录取注册后,始取得学籍。除某些对考生性别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时,应当按照同一条件录取男女考生。

第二十条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或者修满规定学分,经考试合格,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承认其学历;培养目标为技术工人的,经市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后,同时发给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技术等级证书。

中等专业学校、中级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学历属同一层次。

初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由主办单位发给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职业技术培训班的学员,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市或者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发给结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加实习劳动,应当给予生活补贴。

第二十二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职业技术学校优秀毕业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

第二十三条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除应当服从分配的外,实行按照委托培养合同的规定就业、学校推荐就业或者学生自主择业的办法。

除承担全部培养费用的自费生外,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学习期间无正当理由退学、毕业后不服从分配或者不按照合同接受安排的,应当偿付培养费用。应当偿付的培养费用的标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章经费

第二十四条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除地方财政拨款外,通过学校主办单位自筹、社会资助、收取学费、发展校办产业等多种渠道筹集。

职业技术学校兴办产业、开展技术有偿服务,享受国家和本市有关校办产业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五条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根据不同的办学体制和年度招生计划,分别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或者学校主办单位核拨,并保证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和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除经常性拨款外,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财力可能和实际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职业技术教育补助专款。

职业技术学校的基本建设经费,由学校主办单位按照核定的学校规模安排落实。

第二十六条本市城市教育费附加拨给职业技术教育的部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比例统一平衡后下达,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第二十七条联办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经费,由联办各方共同承担。

第二十八条委托职业技术学校培养学生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学校缴纳培养费。

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应当缴纳学费和杂费。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初等职业技术学校免收学费。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以减免学费和杂费。学校和社会可以设置贷学金和奖学金。

职业技术学校的收费标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第七章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市职业技术教育实行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协调各部门和各区、县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职业技术教育的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县所属的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

区、县计划、财政、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本区、县所属的职业技术教育的计划、经费的安排和毕业生就业的协调管理。

第三十条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负责协调和管理本部门、本行业所属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所属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具体规划。

第三十一条职业技术学校主办单位的职责是:

(一)按照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标准和在校学生的规模,提供相应的师资、经费、设备和实验、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二)任命、聘用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或者推荐职业技术学校校长人选;

(三)检查、评估教育质量;

(四)按照规定制定、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三十二条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办职业技术教育或者委托学校培养学生的单位有优先录用毕业生的权利,同时负有向其他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义务。

第八章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三条对职业技术教育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上级有关部门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成绩优异的,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为推行职业技术教育改革或者提高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质量作出显著成绩的校长和学校工作人员;

(二)热爱职业技术教育,为人师表,为提高教学质量作出显著成绩的专职、兼职教师;

(三)积极为职业技术学校输送、培养师资,资助经费和提供设备,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为职业技术教育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四)为维护职业技术学校的合法权益作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五)经检查评估,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显著的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按照职业技术学校的行政管辖,由市或者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侵占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以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未经批准开办职业技术学校、职业班和职业技术培训班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办,没收其非法所得,其所发的学历证书或者技术等级证书不予承认。

(三)未经批准调整、撤销职业技术学校、职业班和职业技术培训班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恢复;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四)不履行联合办学或者委托培养协议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反协议的一方负责赔偿。

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处罚决定书。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