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政协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03-21 11:30:06

人大政协范文篇1

经旗委研究决定,在旗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刚刚闭幕,今天我们就紧接着召开全旗人大政协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总结我旗人大、政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更好地发挥人大、政协组织在推进我旗“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我旗人大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旗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议之前,专门听取了人大、政协的工作汇报,在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共察右前旗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察右前旗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就进一步加强我旗人大、政协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近几年来,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旗政协、乡镇人大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旗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作用,为推动我旗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紧紧抓住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旗人大及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了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旗政协就决策前和决策中的重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进言献策,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围绕全旗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旗人大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旗政协积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充分发挥政协作为民意机构的功能作用。三是认真审议和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及委员提案,努力为代表、委员提供有效服务,代表、委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四是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组织的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路子,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不断得到提高。旗委对人大、政协工作是满意的,对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旗政协、乡镇人大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旗委,向全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向全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历届为人大、政协工作做出贡献的老同志,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旗人大、政协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人大吴主任、政协赵主席所讲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同志们在会后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旗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

我党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我们要从前旗的实际出发,深刻领会,认真学习理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国家政权形态上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从组织上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实现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最大的包容性,是党团结各界人士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形式。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有利于我们最大限度地促进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界别人们之间的联合,增强党的凝聚力;有利于我们更加广泛、及时地密切与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的联系。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实施依法治国和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当今我国政治改革的重大内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核心内容,是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政治优势。我们必须从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依法治旗的高度出发,切实解决重人治轻法治、重政策轻法律的不良倾向,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重大决策程序,支持政协组织通过协商讨论、批评、建议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支持政协组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参政议政,是推进政治生活科学化、民主化的真实体现。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推进我旗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要求。近年来,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来势很好。巩固和发展当前的大好来势,力争保持一个较长的快速增长期,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要求全旗上下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的各项决策上来,形成一种万众一心、艰苦创业的社会局面。发挥好人大的作用,有利于使党委、政府的决策和意图变成群众的共同意愿,有利于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有利于凝聚各族群众的力量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努力奋斗。同时,人大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在立法、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发挥着其它国家机关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对于推进依法治旗至关重要。此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人才是关键,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是途径。政协作为“人才库”和“智囊团”,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特点和优势,对于我们更好地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旗委确定的目标上来,进一步推进对外对内开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作用重大。

第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和*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重要的制度载体。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权力,行使好这些权力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以人为本,及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和问题。人民政协汇集了各阶层、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在沟通各界、协调关系、增进共识、团结群众等方面有着独特优势。做好政协工作,有利于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有利于在群众中解疑释惑、争取人心,有利于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疏导和化解各种矛盾、排除各种干扰,为加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要围绕全旗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好人大政协工作的重要作用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人大、政协发展的黄金时期。年前召开的旗委扩大会议,对“十一五”时期和今后工作的发展思路、奋斗目标、战略措施作了全面的部署。做好“十一五”和今年的各项工作,人大、政协承担着十分重大的责任。为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旗人大、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和市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察右前旗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能,为促进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不懈努力。在具体工作中,人大政协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找准位置,搞好结合,有所作为,多做贡献。

一要发挥好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作用。发展是第一要务,也是人大政协工作的重要使命。人大政协研究问题、制定决策、开展工作,都要牢牢把握“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这个主基调,都要紧紧围绕“大力推进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总目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支持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主题上来。特别是要围绕事关全旗改革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履职尽责,献计出力。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优势,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多做贡献。今后,要多给人大政协机关和代表、委员们交任务、压担子,一些重要的政策建议、调研课题等,要多分出一些委托人大政协去完成,切实增强人大政协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要发挥好团结各方、凝聚力量的作用。民主和团结,是推动全旗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人大政协工作的方向和职责。人大政协履行职责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发扬民主、统一思想、凝聚合力的过程。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各自的政治优势,围绕旗委的工作部署,切实把全旗各个阶层的智慧和力量集中起来,把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为全旗的改革发展减少阻力,增加动力,激发活力,凝聚合力。特别是四大班子之间、“一府两院”之间,要始终坚持以全旗大局为中心,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发挥好带头作用,在全旗上下努力营造民主团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是发挥好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作用。当前,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显现,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按照*届四中全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今年旗委(扩大)会议提出了创建平安察右前旗的目标。人大政协作为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切实加强同社会各个阶层的联系,倾听他们的呼声,体察他们的情绪,解决他们的困难,帮助党委、政府做好统一思想,协调关系,消除误会,增进团结,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注重加强对群众的正面引导,加强民主法制教育,特别是对一些群众提出的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要求,不能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努力维护全旗的稳定大局,为创建平安察右前旗,构建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四要发挥好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作用。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人大政协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形式,提高监督实效。要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定期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同时,要加大对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好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述职评议等监督活动,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切实改进工作,依法办事,勤政廉政。要加强政协的民主监督,深入研究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措施,积极探索民主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提高各种意见、建议的质量。政府、法院、检察院,特别是垂直管理的部门,都要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对人大政协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解决,努力构建法治政府,全面建设法治社会。

三、要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推进人大和政协事业的发展

人大和政协工作是党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立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据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工作领导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水平。

第一,进一步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要把人大、政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旗委将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党委每年定期要听取人大、政协工作汇报,研究重要问题,提出任务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情况,全旗各部门党委(党组)也要经常了解本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都要明确一名同志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关心和过问人大、政协工作,认真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党组的作用,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领会和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切实履行党委赋予的职责,要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和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同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通报、重要情况反馈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二,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一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随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我们党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将从主要依靠政策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决议、决定既有广泛的号召力,又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性,有利于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旗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形势的发展,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在行使重大问题决定权时,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意图有机地结合起来,围绕旗委的重大工作部署,抓住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以及全旗人民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定程序适时作出决定。“一府两院”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决定重大事项,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二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旗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行为,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把人大的监督作为督查和促进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支持人大创造监督的新机制和新路子,为人大依法充分行使监督权提供必要的条件。旗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把握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关系,不断强化监督主体意识,规范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提高监督的实效。各部门要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评议,配合搞好有关调查活动,并及时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报告落实有关监督意见的情况;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责任制,坚持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查结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三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条基本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从根本上说,两者是一致的。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切实把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总结完善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继续开展执法评议和述职评议,并把结果作为人大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坚持和维护党管干部的原则,尊重党委的提名和组织部门的考核,积极做好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认真实现党委的意图。

第三,支持和保证政协履行职能。坚持政治协商制度,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重视政协参政议政,切实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在重视和支持履行基本职能上下功夫,使政协组织政治协商更加有方,民主监督更加有力,参政议政更加有力。一要高度重视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政治协商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把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的必经程序,努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一些重要的决策事项,对规定需要协商的问题,要按照程序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进行协商。要认真对待、积极吸纳政协委员和各人民团体在协商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与政协进行协商。二要真诚接受民主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旗直部门要支持政协运用建议案、提案、课题调研、专题视察、民主评议、社情民意、重要情况专报、委员举报等多种形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支持政协不断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拓展民主监督的领域,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支持政协通过听政会、双向交流会、群众代表参加或旁听政协有关会议等形式,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支持政协通过与大众传媒合办专栏、专题等形式,促进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支持政协通过聘请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特约检察员,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大事项调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促进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相结合。各乡镇、旗直各部门要热情欢迎并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对各种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认真对待,积极采纳合理建议。要探索建立民主监督交办事项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该办不办的,政协可以要求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对该办未办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政协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议,追究有关承办单位的责任。三要积极支持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环节,也是党委、政府听取政协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方式。要加强同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支持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并重视调研成果的吸收和转化。要认真落实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反馈机制,使政协参政议政更富有成效。对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提出的建议案,要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向政协常委会议通报。党政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和加强与政协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界别的对口联系。对政协报送的调研报告、反映的社情民意,党政领导要及时阅批,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反馈。四要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政协委员来自各阶层、各界别,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基层实际,了解群众呼声,与社会各界人士交往联系密切。高度重视和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坚持求同存异,善于听取批评意见。批评意见反映的往往是我们工作中或重视不够或被忽视或失误的问题,听取批评意见可以使我们保持头脑清醒,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旗委、政府正是因为听取和采纳了来自全旗上下、方方面面的正确意见,在决策中避免了一些失误,才使我们的事业发展赢得了主动,赢得全旗人民的支持和理解。

四、要围绕新的形势和任务,切实抓好人大政协机关的自身建设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我们面临着十分繁重的改革和建设任务。人大政协工作,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必须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做好人大政协工作的关键所在。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注意加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宪法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要弘扬创新精神,强化进取意识,用宽广的眼界观察和分析形势,用开阔的思路研究和推动工作,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带头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作风和形象。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真挚的感情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反映群众的要求。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努力把人大政协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领代表和委员“干事、创业、为民”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着人大政协的整体工作水平。要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深得群众信赖的要求,加强人大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队伍,加强实践锻炼,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人大政协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要加强基层人大政协工作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乡镇基层负责人大政协工作的干部和组织。要下大力抓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特别是基层代表和委员的培训工作,重点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法律水平。深入开展好“两争两为”活动(争当好代表、争当好委员,为发展察右前旗做贡献、为人大政协添光彩),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全旗的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人大政协范文篇2

这次全县人大、政协工作会议是县委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市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洞头实际,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总结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更好地发挥人大、政协组织在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议之前,专门组织人员对人大、政协工作进行调研,在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政协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人大、政协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近几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乡镇人大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县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县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紧紧抓住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县人大及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了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县政协就决策前和决策中的重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进言献策,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围绕全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乡镇人大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县政协积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充分发挥政协作为民意机构的功能作用。三是认真审议和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及委员提案,努力为代表、委员提供有效服务,代表、委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四是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组织的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路子,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县委对人大、政协工作是满意的,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乡镇人大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历届为人大、政协工作做出贡献的老同志,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正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周年、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周年,总书记分别在两个纪念大会上作重要讲话,就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的领导,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努力方向。省、市又专门召开人大、政协工作会议,就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政协开展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县各级党委和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市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洞头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努力把我县人大、政协工作做得更好。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

5*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我们要从洞头的实际出发,深刻领会,认真学习理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国家政权形态上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从组织上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实现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最大的包容性,是党团结各界人士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形式。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有利于我们最大限度地促进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界别人们之间的联合,增强党的凝聚力;有利于我们更加广泛、及时地密切与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的联系。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实施依法治国和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当今我国政治改革的重大内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核心内容,是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政治优势。我们必须从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依法治县的高度出发,切实解决重人治轻法治、重政策轻法律的不良倾向,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重大决策程序,支持政协组织通过协商讨论、批评、建议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支持政协组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参政议政,是推进政治生活科学化、民主化的真实体现。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推进我县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要求。现阶段全县上下正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建设“海上花园”的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改革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良好,但是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物质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县委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意愿,汇聚人民智慧,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政协委员联系各界,深谙人心民意,在各自联系的群众中往往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可替代的影响。加强政协工作,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作用,有利于协调、沟通思想,理顺关系,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形成合力,有利于充分了解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而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的群众基础和不竭的动力。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推进我县人大和政协事业的发展

人大和政协工作是党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立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据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工作领导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水平。

第一,进一步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各级党委要把人大、政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县委将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党委每年定期要听取人大、政协工作汇报,研究重要问题,提出任务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情况,有设立政协委员联络组的乡镇要坚持定期向本地政协委员通报情况,指导和支持人大、政协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开展活动,部门党委(党组)也要经常了解本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都要明确一名同志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关心和过问人大、政协工作,认真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党组的作用,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领会和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切实履行党委赋予的职责,要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和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同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通报、重要情况反馈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二,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

一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随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我们党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将从主要依靠政策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决议、决定既有广泛的号召力,又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性,有利于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形势的发展,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在行使重大问题决定权时,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意图有机地结合起来,围绕县委的重大工作部署,抓住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以及全县人民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定程序适时作出决定。“一府两院”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决定重大事项,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二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行为,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把人大的监督作为督查和促进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支持人大创造监督的新机制和新路子,为人大依法充分行使监督权提供必要的条件。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把握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关系,不断强化监督主体意识,规范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提高监督的实效。各部门要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评议,配合搞好有关调查活动,并及时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报告落实有关监督意见的情况;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责任制,坚持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查结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条基本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从根本上说,两者是一致的。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切实把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总结完善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继续开展执法评议和述职评议,并把结果作为人大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坚持和维护党管干部的原则,尊重党委的提名和组织部门的考核,积极做好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认真实现党委的意图。

第三,支持和保证政协履行职能。

坚持政治协商制度,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重视政协参政议政,切实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在重视和支持履行基本职能上下功夫,使政协组织政治协商更加有方,民主监督更加有力,参政议政更加有力。

一要高度重视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政治协商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把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的必经程序,努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一些重要的决策事项,对规定需要协商的问题,要按照程序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进行协商。要认真对待、积极吸纳政协委员和各人民团体在协商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与政协进行协商。

二要真诚接受民主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部门要支持政协运用建议案、提案、课题调研、专题视察、民主评议、社情民意、重要情况专报、委员举报等多种形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支持政协不断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拓展民主监督的领域,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支持政协通过听政会、双向交流会、群众代表参加或旁听政协有关会议等形式,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支持政协通过与大众传媒合办专栏、专题等形式,促进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支持政协通过聘请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特约检察员,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大事项调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促进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相结合。各乡镇、部门要热情欢迎并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对各种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认真对待,积极采纳合理建议。要探索建立民主监督交办事项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该办不办的,政协可以要求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对该办未办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政协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议,追究有关承办单位的责任。

三要积极支持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环节,也是党委、政府听取政协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方式。要加强同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支持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并重视调研成果的吸收和转化。要认真落实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反馈机制,使政协参政议政更富有成效。对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提出的建议案,要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向政协常委会议通报。党政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和加强与政协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界别的对口联系。对政协报送的调研报告、反映的社情民意,党政领导要及时阅批,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反馈。

四要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政协委员来自各阶层、各界别,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基层实际,了解群众呼声,与社会各界人士交往联系密切。高度重视和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坚持求同存异,善于听取批评意见。批评意见反映的往往是我们工作中或重视不够或被忽视或失误的问题,听取批评意见可以使我们保持头脑清醒,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县委、县政府正是因为听取和采纳了来自全县上下、方方面面的正确意见,在决策中避免了一些失误,才使我们的事业发展赢得了主动,赢得全县人民的支持和理解。

三、重视和支持人大、政协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人大和政协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政协工作,必须切实加强人大、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政协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政协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工作条件等方面与担负的责任和任务相适应

第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人大政协要注重树立四种意识:一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支持来统一思想,推动工作,人大在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工作中,政协在参政议政中,要坚决保证县委意图的贯彻落实。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始终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善于从全局的高度准确定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维护大局作出积极的贡献。三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倾听和善于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要积极适应我县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善于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开创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要优化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人大、政协常委会及其领导班子中,既要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有适当比例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同志;既要有在党政机关和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同志,又要有经济、科技、教育、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要逐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职比例,按规定达到**%以上,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要根据人大、政协工作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工作机构,重视和加强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建设,逐步健全专门委员会常设机构。要支持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组织增进与外地人大、政协的交流,发展合作,学习外地经验,宣传我县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成就。要逐步改善人大和政协的干部待遇和工作条件。重视解决人大、政协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努力实现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各级政府要确保人大、政协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逐步改善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三,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的整体素质如何,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成效。要把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结合起来,合理确定代表分配方案,特别要保证非中共、少数民族、妇女和基层代表所占的比例,注重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议政能力,逐步改善和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整体素质。要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加强代表培训,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的职务意识,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和完善定期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安排代表开展视察、吸收代表参加有关议案的调研、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等制度,切实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进一步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带头履行好代表职责。

人大政协范文篇3

近年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目标,按照“守土尽责、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廉洁高效”的要求,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构建“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新*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更好地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得以正确贯彻实施、各项权力得到有效监督。现就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提高人大政协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人大、政协对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监督职能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大监督共同形成我国的基本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对于推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人大、政协意识,强化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自觉性。定期或不定期向当地人大、政协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要建立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制,确保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各级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下,依法正确行使职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健全主动接受监督机制,保证人大政协监督到位

为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把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民主监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制。成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确定专门的督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完善监督工作网络,实行“一把手”主管,行政监察室督办,联络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在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思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网络,在互联网上随时交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国土部门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实行依法行政监督员制度;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监督员,以加强对国土资源工作人员政风行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时,要向他们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四)注重实效。认真对待、高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不仅要把办理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工作作为部门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而且要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不仅要看办结的数量,更要注重办理的质量和结果;不仅要做到件件有答复,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件件有落实。对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快办、办好;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分步解决的问题,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所限难于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实事求是地给予答复,争取他们的理解、谅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答复不满意的问题,要主动沟通、协商,重新答复,直至满意。确保做到“五个100%”,即:上会率100%,沟通率100%,面商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创新国土资源管理理念,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现阳光工程作业。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主要载体,全方位公示国土资源管理的各类信息。特别是属于本级部门依法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按照《*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目录》规定,将事项名称、办理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办事地点和承办人等向社会公示。对不涉密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土地利用动态、矿产资源开发等相关信息,实行公开查询。以确保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实施有效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减少“越位”,纠正“错位”,填补“缺位”,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发挥市场调配作用,优化资源配置程度。全面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新立采矿权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开发整理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竞得,并将招、拍、挂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通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经济利益最大化。

(三)完善联合查处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加强国土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重点违法区域巡查检查力度,做到发现、制止、查处、报告、移送、程序、措施到位;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查处、公开曝光、加重处罚,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查处到位。坚决遏制国土资源违法势头。并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强化统筹运作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严格学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在时间上,要坚持好学习制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确保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要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全局、议大事、保重点、顾一般,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维护班子内部团结,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加强教育培训。要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抓好教育培训工作。要健全责任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约束,用机制管理。教育培训要实现“四个转变”,即:在培训理念上实现由指令性培训向实用性培训的转变,在培训手段上实现由传统单一的集中培训向快捷、便利的信息化培训转变,在培训载体上实现由单渠道向多元化的转变,在培训时间的安排上实现由“突击式”向“经常性”培训转变。要切实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搞好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教育制度,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和“防腐拒变”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激励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目标责任考核程序,有效促进秉公执法、廉洁从政。

五、健全科学民主机制,提高管理决策水平

(一)积极推进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办法,要把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草案,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底价、招标标底、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以及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等,纳入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应组织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以确保集体决策的科学、正确。

(二)严格落实内部集体会审制度。定期召开内审会,研究审查行政许可和审核事项。要把建设用地预审、农地转用征用审查、划拨用地审批、改变土地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价格、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采矿权探矿权审批等事项纳入集体会审范围。做到会审程序规范,会审责任明确,既要体现决策科学民主,又要保证行政审批、审核事项的质量。

人大政协范文篇4

一、充分肯定去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去年,全市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664件,其中,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有634件,占总数的95.5%,涉及市政府系统60家承办单位。这些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为100%。从办理落实情况看,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195件,占31%,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355件,占56%,也就是说,有近87%的建议、提案已经或正在落实。从反馈情况看,代表、委员对最终办理结果都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满意率为100%。承办单位在答复之前都通过走访、座谈、电话联系等方式与代表和提案者进行了联系沟通,面商率达到100%。应该肯定,去年办理工作完成得不错,质量也有进一步提高。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是办好建议、提案的关键和保证。书记、市长就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们切实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去年市“两会”一结束,市政府就立即召开常务会议,就落实“两会”精神进行专题研究,时任梁黎明市长指出:“建议提案凝结着代表、委员的智慧和汗水,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呼声和要求,是市‘两会’的重要成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明确要求各位市长认真审阅分管口子的建议、提案,把它作为确定思路,制定决策,开展政务的重要参考,并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分管口子的办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分工,各位市长都分别确定并领办了建议、提案,亲自协调解决一些关系全局、群众反映强烈或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的重大问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都十分重视,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进行归口管理、综合协调、汇总把关,承办处室具体落实办理,形成了良好的办理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各承办单位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许多单位对所办建议、提案进行办前梳理,对一些建议、提案中反映的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比较重要的问题,确定调研课题和调研方案,由主办单位领导带头,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搞清问题的实质,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代表、提案者的联系沟通。在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的同时,加强与代表、提案者的面对面沟通,直接征求意见。既在正式答复前进行沟通,又注意在办理前和办理过程中与代表、提案者进行沟通。许多单位还专门邀请代表、提案者参加办理工作座谈会和调研活动,不仅得到了代表、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而且更好地发挥了代表和提案者的作用,促进了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是密切协调配合。建议、提案办理需要上下左右协调和密切配合。去年市“两会”期间,市政府办公室和政府系统的一些办理大户,抽调熟悉办理工作的同志直接参与了建议、提案的预审工作。“两会”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室就建议、提案交办工作及时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迅速上网核对并组织开展内部分办,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建议、提案在交办会前调整到位。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许多主办单位主动牵好头,会办单位积极配合,特别是对一些综合性比较强和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提案,相关承办单位通力合作,多次召开协调会,共同研究办理工作,使一些疑难和复杂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建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台账,进一步完善即时督查制度,利用《督办工作》简报每月通报办理工作情况,加强了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积极落实市长领办和市人大、市政协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和提案,并对建议提案办理重点单位开展上门督办,促进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还结合市直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较好地规范和推动了办理工作。去年,市政府办公室还创造性地建立了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该系统的运行,既提高了办理速度,同时,通过对办理过程实行全方位即时跟踪督查,又进一步加大了督办力度。

五是提高办理实效。近年来,我们大力提倡把建议、提案办理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应该说各承办单位越来越重视这一点,从去年办理情况看,许多单位很好地抓住办理建议、提案的契机,积极主动把建议、提案办理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了面上工作的深入。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市加快发展船舶配套业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本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等一些重大政策,都吸收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成果。我想,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既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推动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在稳步提高问题解决率上下功夫,在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在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推动相关工作上下功夫。

二、扎实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今年市“两会”以来,共收到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608件,涉及81家承办单位。总的看,今年建议、提案涉及方方面面,有不少是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很多是关系民生改善的重要问题。办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对推动政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第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政协委员、各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等,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认真研究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办理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特别是一些办理任务比较重的单位一定要统筹安排,调配好力量,保证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从事办理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领导领办制度。今年的建议、提案数量比较多,涉及方方面面,办理起来需要做的工作很多。要完成好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就必须立足全局,明确思路,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近期下发的《关于健全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领导领办制度。今年,市政府领导将继续带头领办重点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也要认真落实领导领办制度。应该说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建议、提案的质量普遍较高,而且内容务实,有调查、有分析、有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因此,各承办单位除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办理好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外,还要对承办的其它建议、提案进行全面梳理,区分轻重缓急,选择一批质量较高、分量较重的建议、提案,作为本单位办理的重要建议和重要提案,由单位领导直接领办,切实推动整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第三,注重实效,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这几年我们围绕办理质量问题一直在强调“四率”,即面商率、按时办结率、问题解决率和满意率。应该说工作上有成效也有差距。从面商率和按时办结率来看,各承办单位总体上都做得比较好,但按照这“两率”必须达到100%的要求来衡量,在按时办结率上还要作必要的提醒。过去有些并不复杂完全可以在3个月内办结的建议、提案有的拖了6个月,造成建议、提案在限期时间的最后才仓促办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的质量。在与代表和提案者面商方面,还要注意提高沟通的效果。沟通可以采取打电话、寄信和请进来、登门拜访等多种形式,我认为,沟通是否到位,取决于承办单位的心纯不纯,敷衍了事反映了对代表和提案者的不尊重,更反映了对工作的不负责任。在问题解决率方面,应该说在逐年上升,但还需作不懈努力。对一些政策允许、有条件应该解决的,一定要及时去解决;对一些条件不具备,解决起来有难度的,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去解决,争取在问题解决率上又有新的提高。关于满意率的问题,粗看是对办理结果的评价,从这几年建议、提案办理反馈意见反映出,初次反馈满意率达到了99%以上,其中有相当比例是“基本满意”。但深层次分析,其实是代表、提案者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评价,这个评价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另外的“三率”。“基本满意”并不能反映代表和提案者对办理结果的基本满意,特别是对一些解决不了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往往代表和提案者内心是不满意的,而评价为“基本满意”,是基于对承办单位办理态度的肯定。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决不能沾沾自喜。下一步,我们要努力从最大可能地解决问题出发,来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率,这才是真正的满意率。

人大政协范文篇5

这次县委人大、政协工作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县人大、政协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部署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作用,开创人大、政协工作新局面,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进行了充分准备,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委出台了《中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中共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近年来,各级党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极大地推进了全县人大、政协工作健康发展。人大、政协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参与、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着力强化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县委对人大、政协工作十分满意。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政协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同志们,向为人大、政协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历届老领导、老同志,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政协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下面,根据常委会讨论意见,我就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全县人大、政协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人大、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是党领导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我们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一)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和战略思想。我们党是执政党,人大、政协是党实施执政的一个重要实现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通过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把党的意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变成国家意志从而实现人民的意愿。人民政协是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能组织、引导和推动参加政协的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不断夯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共同政治基础。只有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才能调动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参与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有利于形成和谐融洽、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才能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党执政的科学性、民主性;才能汇聚人才、凝聚人心、积聚力量,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坚持政治协商制度,在各族各界间围绕重大决策展开充分协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活跃国家政治生活,畅通民主渠道,实现统一领导与广泛民主、富有效率与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作用,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同时巩固好发展好运用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三)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人大、政协工作是党的执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实现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对于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有利于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有利于党和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各级党委必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真正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把党的决策和人民的意愿统一起来,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共谋发展。

(四)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是加快实现“四县”目标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县正处于“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的关键时期,我们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人大、政协在了解民意、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优势,把各方面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上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形成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加速实现“四县”建设的奋斗目标。

二、努力开创人大、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里,全县人大、政协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人大、政协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关于人大工作。

1、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总书记指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要更清醒,立场要更坚定,旗帜要更鲜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县乡两级人大要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体现到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根据党委的决策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制订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人大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委意图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执行。

2、要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人大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议大事、谋全局,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科学作出决定决议。要紧紧围绕“四县”战略目标,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大项目建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实践,更加有效地行使决定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把推动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组织实施、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依法督促、积极支持政府和“两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把依法监督和有力支持统一起来,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坚持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程序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真正把权力交给党和人民信任的人,交给能为人民群众干实事、谋福祉的人。

3、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直接关系人大工作成效,关系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实现。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充分保障代表权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证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多种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各项制度,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有效渠道和必要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议议案工作。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规范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范围和程序,明确办理责任,改进办理工作,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落实率。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帮助他们熟悉人大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代表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珍惜荣誉,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大代表工作力度,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提高履职能力。

4、要努力提高人大工作实效。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民主政治建设新任务、党和人民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积极探索开展人大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新机制,推动人大工作在创新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现有制度和工作规则,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工作规范和办事程序,形成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实现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着力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的方法和程序,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加强本级人大与上下级人大、人大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推动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规范化、经常化。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积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使人大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意愿,符合人民群众利益。要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关于政协工作。

1、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政治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环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开展政治协商,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与政协双向联系和协商制度,进一步落实“三在前”、“三在先”的要求。要规范政治协商内容。凡决定重大问题要与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协商要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重要地方规范性文件要先协商后提请审议。要丰富政治协商形式。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政协党组受县委委托召开的协商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内部协商会议等会议协商形式和书面协商形式,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协的政治协商,增强政治协商的实效性。要严格政治协商程序。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提前将协商议题通知各位政协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为他们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提供第一手资料,不断提高协商的质量;创造条件,主动邀请在县内的市政协委员列席县委、县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县政协委员要列席乡镇召开的有关会议,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协商、参政渠道和舞台。对政协委员在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政协反馈,推进协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拓宽监督渠道,推进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听取来自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要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建立政协委员参加政府部门民主评议、项目论证以及各种听证会制度,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要优化民主监督环境。主动接受县政协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把加强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提供更广阔的舞台和更便利的条件,努力营造宽松融洽的民主监督氛围。要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支持政协通过协商讨论、提案、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开展民主监督,主动配合政协开展视察、考察等活动,欢迎和支持政协参与各类廉政行政督查和行风评议,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

3、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搞好参政议政的前提是让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了解情况,有的放矢地献计出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政协参政议政搭建平台,主动向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互通情况,相互邀请参加重要会议,经常听取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要重视政协视察调研、参政议政成果的研究、吸收、转化和落实,建立健全政协提案、视察报告、调研报告、社情民意办理和反馈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协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促进政协调研成果的转化。要切实加强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提案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答复政协委员,反馈给政协。

三、切实加强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政协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是我们党执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为人大、政协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政治上更加关心,工作上更加支持。

(一)真正重视,潜心谋划。各级党委要把人大、政协工作纳入全局中来筹划和部署,切实加强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要把人大、政协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政协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人大、政协工作,切实解决人大、政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做好人大、政协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工作,经常过问人大、政协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和交流,注重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大、政协的党委、政府的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尽可能为人大、政协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要自觉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人大和政协认真履职、各方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全力支持,主动协调。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凡是应当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政府和“两院”都必须提交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要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权,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人大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保证政府和“两院”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要认真研究办理,加强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工作,并及时作出反馈。要主动加强同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各乡镇党委要有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分管政协工作,尽可能对政协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要积极协调政协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条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人大、政协工作的重大事务,带头参加人大、政协的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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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5件。所承办的建议提案主要涉及6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整治我县综合大市场的问题;二是关于整治街市场经营秩序的问题;三是关于加强“一河两岸”段沿河路美化亮化工程的问题;四是关于解决老城区泊车设施建设,推进“三城”联创工作的问题;五是关于整治城区小街小巷乱停放车辆的问题;六是关于改善我县交通环境的问题。从涉及问题看,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建议提案逐年减少,而加强市政、市场建设管理及城区交通环境方面的建议提案逐年增多,说明社会对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和城市规范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和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重视。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我局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树立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单纯地就建议办建议、提案办提案,而是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为老百姓谋利益、为政府分忧、让群众满意的一件大事来抓,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一是把办理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股室、各下属单位的考核。二是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主持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办理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要求,提出要把此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创先争优活动的一次生动实践,切实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从行动上抓好每一项工作,圆满地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确保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三是认真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办理任务,使我局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实行严格把关,局分管领导初审后,由局主要领导审阅、签发,局办公室全程督办,各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按照职责承办的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确,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程序,规范办理。我局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积极完善机制,严格按照办理工作程序进行运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在接到建议提案后,我局立即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原则,由局办公室对收到的建议和提案梳理登记,认真研读,提出办理意见,明确承办部门、承办人和分管领导,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沟通联系。为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承办部门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了解建议提案人的真实意图,汇报办理情况。各承办部门根据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首先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第一手资料,然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并采取电话沟通、请代表委员到现场察看、共同研究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等方式让代表委员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共同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三是强化督查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联络协调和跟踪督办,对办理工作针对性不强或办理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承办股室整改。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坚持跟踪问效,杜绝搞形式主义。

(三)求真务实,改进工作。我局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推动工作的一次机遇来认识和对待。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从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全面落实建议提案的各项意见、更好地推动工作的目的出发,坚持与代表委员联系的制度,坚持共商在前、答复在后的办理原则,通过现场办公、协调,使不少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超出本部门职权范围的问题,我局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作出解释,说明情由,以征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对我局工作的继续支持与监督。在今年承办的6件建议提案中,都在正式函复前以电话、上门或请进来面商的形式征求了代表委员的意见,面商率达100%,并诚恳听取了代表委员的意见,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得到了代表委员的高度评价。

三、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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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共提出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3件。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于2009年2月11日召开会议,专门部署,集中交办,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局今年的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将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管理顽疾",实现城市管理"快出形象"的一个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要对办理的结果进行量化打分,实行目标管理。要成立办理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认真分析研究建议和提案所提内容,有明确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办理工作组织落实到位。

二、改进作风,注重质量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改进作风,积极、主动、认真地做好办理工作。要主动深入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商讨解决办法,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客观条件所限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提案人或建议人说明缘由、解释清楚,争取理解。

三、严格程序,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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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文史工作承上启下,开拓创新的重要一年。半年来,我们继续坚持“亮点”思路,鼓足干劲,乘势而上,在市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领导和省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迅速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1、圆满完成《民营之路》后续工作。《民营之路》出版后,为了尽快与读者见面,我们善始善终地做好本书的有关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协助发行。《民营之路》出版后,我们迅即在《怀化日报》上刊发了短讯,对本书作了推介,同时向各县(市、区)和社会各界信息,为发行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到目前为止,共发行和赠送书籍近2000册。二是认真做好稿酬的发放工作。我们对有关协编单位、编审和重点作者实行上门服务,同时利用全会和主任会议的机会,将赠书和稿酬发放到相关单位、委员和作者手中,此外,还与邻近地州市进行了交流。三是协同市委党校举办民营经济座谈会。7月8日,我们召集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经调室、市统计局以及有关老同志和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就怀化民营经济发展问题进行了专题座谈。此次座谈会,是我们继《民营之路》出版后,对我市民营经济问题的再认识、再研究、再深化,也是通过书籍促调研、通过调研促发行的一种有益尝试。

2、全面启动《怀化电力发展史》和《怀化铁路建设史》的征集、组稿工作。根据主席办公会议的安排部署,今明两年,我们将着重编辑《怀化电力发展史》《怀化铁路建设史》。为此,我们在年初就启动了两本书的前期筹备工作,多次与电力电业及铁路部门就两本书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讨和协调,并制定了编辑方案,与市水利局、电业局、电力公司联合下发了征稿文件。6月,我们又先后赴芷江、会同、靖州、通道对当地的电力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征集、组稿工作正有序地进行。

3、建立文史资料库。文史资料是文史工作打造精品出成果的基础。今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史料的征集工作,明确提出了在年内建立一个完善的文史资料库的目标,并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广征博采”的原则,全面收集反映我国建国前后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文化及各项事业发展的史料,然后集中收归我委建档保存,实现资源共享。目前,我们已收集到各县(市、区)政协文史资料110余册,近2000万字;外省(市)文史资料600多册,约1.2亿字。资料库已初具雏型,为今后编纂出版文史书籍提供丰富的基础资料。

4、组建了一支稳定的文史工作队伍。一是建立市县两级文史网络队伍。我们在各县(市、区)明确了13人为文史工作联络员,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县的文史资料征集工作。二是聘请了16位阅历丰富、文化水平较高并热爱文史工作的老同志担任文史资料特邀编辑委员,3月19日召开座谈会,发行聘书,听取意见,通报工作,调动了特邀编辑委员的积极性,此举较好地拓宽了史料征集的渠道和社会接触面。

5、积极参与提案的撰写和督办。上半年我们先后提出了“关于在城区建立书报亭”和“关于整修怀化烈士陵园,将其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两个提案,均引起了相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此外,我们还积极配合市政协开展“提案督办月”活动,参与了由本委委员提出的部分提案的督办,有效地促进了提案的办理。

6、认真组织和开展了调研活动。启动年初安排的调研活动。6月29日,我们赴会同开展了对名人故居保护和管理问题的调研。约请了会同县文物管理所和粟裕纪念馆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到纪念馆进行实地调查,对故居和纪念馆的保护与管理、开发和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7、向省政协汇报并向兄弟市政协学习业务工作。4月19日至24日,童副主席带领文史委同志赴吉首、张家界政协学习取经,并就如何开展文史工作和完善文史资料库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随后,我们赴省政协文史委,就今年的工作打算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得到充分的肯定和支持。

8、积极完成省、市政协交办的工作。上半年,我们先后负责二届二次全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参与了全国22城市横向联系会议的有关联络工作,热情接待了柳州市政协来怀考察的领导,加深了....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怀化电力发展史》史料的征集整理工作。目前,《怀化电力发展史》的编辑工作已进行实质性的运作阶段。下半年,我们将召开编辑工作座谈会,制定编辑总纲,深入各县(市、区)全面开展稿件和相关图片资料的征集工作。

2、进一步搞好调研和视察。拟在8月组织本委委员完成“名人故居保护与管理的调研以”及“打造五溪文化品牌”的视察。

3、进一步完善文史资料库。下半年我们将对文史资料库全部库存书籍分门别类进行建档,做到书籍上架,规范管理,同时继续广泛征集各类史料,不断扩大库存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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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把握好办理期限。

在建议办理时限上,在市政府办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要求,促使各承办单位尽快与代表代表、委员沟通、尽快拿出方案、尽快启动落实。在今年4月15日之前完成办理意见。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要求承办单位要仔细研究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制定办理工作计划,落实办理工作责任,把每一件建议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在办理过程中,要做到有人牵头、有人联系、有人落实,确保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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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近几年来,根据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协的要求,我局建立并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督查指导,各处室分工办理的工作机制。全市交办会结束以后,结合文化系统实际,我局对所交办的提案提出了反馈意见,并完全按照市政府的最终交办意见,将任务逐一落实到各处室和相关单位,明确了办理程序、要求和时限。在批办和办理过程中,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各处室认真负责,确保了建议和提案的如期办结。一把手局长田明同志对提案办理工作非常重视,亲自修改答复意见。特别在办理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的过程中,我局正在集中精力筹备西游记文化节,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田明局长不仅逐一审阅12件主办答复件,还针对提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利用局办公室提出新的具体的要求。

2、突出开门办案,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注重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我局首先与市政府办公室督察处及人大联络委、政协提案委进行汇报沟通。如在办理过程中,针对个别协办单位没有及时进行网上回复的问题,局办公室与政府办督察处积极沟通,保证了提案的按时回复。针对个别委员经常出差无法见面的问题,局办公室与联络委、提案委及时沟通,并在征得委员本人同意的基础上,采取委托办理的方式,保证了提案办理工作如期完成。

二是注重和会办单位的沟通。对于涉及两个或多个部门的提案,为尽可能多掌握一些资料,我局也积极主动地与协办、联办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和协调,团结协作,想方设法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得到了大部分协办单位的积极配合。

三是高度重视和提案议案人的沟通。在今年两次办理提案和建议和过程中,因为时间紧、不少委员经常出差等特殊情况,我局没有邀请委员集中开会。但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开门办案,要求各处室两次上门服务,受到委员的好评。为防止提案因交换、邮寄的差错难以到达委员和代表手中,我局要求每个处室亲自送案上门,同时预约第二次回访时间,当面征求提案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收征询意见表。在此过程中,有的委员留的通讯方式有误,多方打听才联系上,有的委员出差,我们时刻与之保持联系。代表或委员在肯定我局答复工作的同时,也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议,如唐善娥委员就《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在意见表中这样评价:承办单位对提案极为重视,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针对性落实,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孙传先委员就《关于进一步拉动场馆经济,建设文化强市的建议》的答复说:市文广新局对该提案高度重视,具体办案人答复认真细致,具体措施可操作性强,效果富有成效,对以后相关工作部署安排规划超前,思路清晰。

今年以来,应我局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到我局调研指导工作。4月16—17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利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10月15日,市政协副主席曹佳鸣带领文史资料委员14人视察我市文物工作历史街区保护情况,听取了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相关历史文化街区。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文化部门的工作成绩,同时提出了不少中肯的建议和意见。

3、坚持“两促进”,狠抓工作落实

为抓好提案工作的落实,局领导反复强调,建议和提案不能只停留在文来文往的书面答复上,凡是答复中提出的措施和方法,要言而有信,抓紧落实,提高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对答复的满意率,提高建议中反映问题的解决率。如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古建筑保护的建议》,我局今年开展了历史文化街区的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针对《关于加强对市艺术院团建设的建议》,我局会同财政部门,专门就院团发展外出学习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扶持院团发展、繁荣舞台演出的经济政策;针对《关于将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强市规划的建议》,今年,我局精心策划方案,组织开展了首届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文化节;针对《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今年,我局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合作编制了《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