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硕士毕业论文十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03-21 04:28:38
统计硕士毕业论文篇1
【关键词】金融;学术硕士;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设置
一、专业型硕士及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的发展情况
长期以来,我国硕士教育主要是培养从事教学科研的学术型人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社会对应用型研究生的需求正在大幅增加。为积极主动适应这种变化,2009年起,教育部开始大力发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在下发《通知》中明确规定:“已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万名,主要用于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2010年至今持续缩减学术型硕士招生规模,相应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规模,以达到缓解本科生就业压力同时实现研究生教育培养型结构重大调整的目的。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是相对于传统学术型硕士而言的学位类型,旨在培养专业性更强、更能适应社会需求或工作岗位需要的实践型人才。与此前的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首先,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招生主要面向在职人员,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则主要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次,报考难度不同,非全日制专硕考试难度较全日制专硕要低一些;最后,毕业后所获证书不同,非全日制专硕一般只能获得学位证书而不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就是所谓的“单证硕士”,而全日制专硕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齐全。由此可见,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是国家教育部面对日益细化的职业分工和社会对于应用型人才迫切需求而对传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做出的改进和调整,是如今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主流方向。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等19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设置方案。方案中明确了金融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过程、学位论文等各方面要求,为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指明了方向。目前清华、北大、人大、复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都设立了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点,各校积极响应政策号召,逐步扩大专业硕士在硕士招生中所占比例,并在实践培养中不断探索,促进金融硕士培养模式逐渐成熟,金融硕士成为考生报考时炙手可热的新焦点。
二、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培养模式比较
下文从培养目标、招考条件、考试内容、学制、学习费用、课程设置、导师配备、学位论文要求、读博要求等方面对金融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的培养模式进行比较:
1.培养目标
顾名思义,金融学术型硕士侧重于培养“学术型”人才,即对金融理论有深入了解并追求更深层次的研究和创新、适合从事教学和基础性、理论性科研工作的研究生,而专业型硕士的培养目标则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在培养时更加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2.招考条件
传统的学术型硕士招生对象为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需参加每年一月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招生对象与学术型硕士相同,为本科应届毕业生,招生考试于每年一月与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一同举行。
3.考试内容
金融学术型硕士考生参加每年一月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包括数学、英语、政治、专业课综合,分值分别为150、100、100、150,其中数学、英语、政治为全国统考科目,采用全国统一试卷,专业课综合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金融专业型硕士入学考试与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一同举行,在2011年之前,考试科目与学术型硕士相同,包括数学、英语、政治、专业课综合,分值相同,其中数学、英语、政治采用与学术型硕士相同试卷,专业课综合也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命题,但试卷内容与学术型硕士不同。2011年之后考试科目中数学改为经济类联考,分值仍为150分,经济类联考全国统一,其中70分数学,40分逻辑,40分写作,专业课考纲由中国人民大学统一制定,具体试卷则仍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命题。总体来说,金融专业型硕士入学考试降低了对考生数学方面的要求而更加强调逻辑能力与综合写作能力,专业课命题也会侧重于考察金融实务知识和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4.学制
金融学术型硕士一般学制为三年,前两年安排在校学习课程,第三年进行实习或科研项目以及毕业论文答辩,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准许毕业,获准毕业后颁发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
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一般为两年,第一年安排在校学习课程,第二年进行实习及毕业论文答辩,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准许毕业,获准毕业后同样颁发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
5.学习费用
学术型硕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的硕士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待遇。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生须缴纳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不同专业有所不同。对于自筹经费生、特困生等考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商业贷款缓解学费的压力。
全日制专业硕士从2010年开始少部分录取为国家计划内(保送)的硕士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待遇,大部分专业型硕士须缴纳学费,一般比学术型硕士高,根据学校不同学费有所差异,平均为30000元/年。
6.课程设置
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学硕与专硕的课程设置也有较大差异。学术型硕士的课程设置偏向理论性,目的在于拓宽和加深学生对于金融各分支领域的理解和认识,以及授予学生经济金融研究方法、学术规范等,例如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金融经济学、统计回归分析理论及其应用、经济研究方法与学术规范等,教学方式采取传统课堂教学居多。专硕课程设置则偏向实践与应用,所学课程大多与金融领域各职业具体相关,例如金融理论与政策、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分析与数据挖掘、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等,教学中多采取课堂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目的在于在此过程中锻炼学生面对金融实务问题的解决能力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提高学生硕士毕业后对于社会需求和岗位要求的适应能力。
7.导师配备
学术型硕士一般配备一名校内老师作为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及学位论文的完成。而对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除了从校内老师中选择导师外,也会吸收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或担任导师,大部分院校采用“双导师制”,即为每个专业硕士配备两名导师,一名由校内老师担任,一名由来自各金融机构的在职人士担任。
8.学位论文要求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为理论研究、调研报告等,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范围较广,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也可多种多样。
9.读博要求
学术型硕士一般有部分报送读博名额,学生根据自身意愿和条件可以申请直博,金融专业型硕士则没有直博机会,有读博意愿只能参加统一考试经录取后入学。
三、总结
作为开设仅三年的专业,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曾经面临多方质疑,社会对于专硕的就业前景持消极态度,而在上文对金融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培养模式进行对比之后不难发现,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是国家教育部门为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硕士就业而对传统研究生教育进行的改进和创新,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未来方向。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花开并蒂”的局面一方面能够保证继续为科研及教学工作输送适合的人才,另一方面又利于改善长期存在与研究生教育的社会需求与硕士毕业生不能有效匹配的问题,双管齐下,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向更高层次迈进。
参考文献:
[1]李莹.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发展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6(1).
[2]刘红奎.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弊端及改革[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9(6).
[3]薛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j].北京教育,2007(11).
[4]程瑶.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0(19).
[5]教育部.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2010.
[6]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
本文系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建设项目。
作者简介:
统计硕士毕业论文篇2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校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生160人,平均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1人。
三、报考条件
报考公开招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维护祖统一、民族团结,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为下列人员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符合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要求的人员。
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1年9月1日),且已在报考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三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以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类的mpa、教育硕士、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方式即将取得硕士学位 的人员,属于非学历教育,不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资格报考,达到上述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条件者可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
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学位的人员须达到上述(1)或(3)所列条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作出书面推荐。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选拔流程
招生选拔流程为:“申请报名—〉考试—〉录取”
(1)申请报名环节
考生于2010年12月10日-31日登陆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报名系统”提交网上申请、传电子照片,并于网上申请提交后15天内将申请材料交或寄到报考院系。
考生向报考院系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a、《专家推荐信》: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作出书面推荐意见。
b、《个人陈述》:介绍自己的学术背景、已有的学术经历或体会、未来的研究计划和职业目标等。
c、《申请报名表》:通过网上申请报名系统打印,所贴照片须与电子照片一致。
d、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e、学位相关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还须同时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2011届全日制学历教育硕士应届毕业生 交本人学生证复印件(要有注册页)、已修课程成绩单、培养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的在学证明、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其他已公开发表的学术代表作;
③硕士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至少三篇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获得本科学历的还需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④即将取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攻读硕士学位人员 凡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在职类mpa、教育硕士、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和 高校教师/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方式即将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属于非学历教育,不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以2011届硕士应届毕业生资格 报考,达到我校对硕士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生要求者,可按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提交上述第③所列材料。
⑤在国外获得学位的人员 除提交上述①或③所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的复印件。
(6)其它可以表现自己科研学术能力的材料
招生导师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价,2011年3月上或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申请审核结论,申请审核通过者于2011年3月22日前向研招办交博士报名费200元/人,进入考试环节,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考试。
(2)考试环节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部分。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7日-8日。
复试在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时加试政治理论,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
(3)录取环节
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五、特殊专业
我校有一些专业(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藏学、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地区公共行政管理、民族生态学、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属“法学”学科门类,所授学位为“法学”学位。
六、答卷语文
藏学研究院、蒙古语言文学系、朝鲜语言文学系、维吾尔语言文学系和哈萨克语言文学系的业务课1、业务课2可以使用相对应的民族语文答卷,其他科目不得使用民族语文答卷。
七、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八、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生态学、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等三个专业12000元/年,其他专业10000元/年, 学费按学年交纳。
研究生奖学金进行动态评定,不再实行一贯制的公、自费。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招生安排另行公布。
十、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制定的2011年度“全国博士生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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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硕士毕业论文篇3
关键词:硕士毕业生;就业倾向;择业观念;就业困难;对策
一、引 言
就业是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是当今社会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围绕其进行的研究也十分普遍。相对本科生的就业,硕士毕业生就业相关研究明显较少,而进行实际调研、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就更为少见。自研究生2009年扩招后,到2012年我国研究生计划招生规模为584416人,而在2003年我国研究生招生总数仅为26万多人,十年间翻了一倍多。但是,从2009年到2011年,硕士生的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本科生。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其就业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求职择业,洞察并把握其就业倾向,从而据此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调节和就业指导,是高校、政府应当充分重视并下大力气做好的工作。
为此,笔者以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届硕士毕业生为例进行就业倾向调查研究,旨在了解以下情况:(1)硕士研究生的择业观念存在什么问题?(2)硕士研究生面临的就业困难有哪些?(3)如何应对硕士研究生择业观念存在的问题以及其面临的就业困难?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2013年3月5日到3月15日,笔者在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届英语专业硕士毕业生中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在发放的45份问卷中,收回有效问卷32份。笔者又于2013年3月24日到3月30日对这32名毕业生进行了访谈。这32名参加者中,女生28人,男生4人;年龄最大35岁,最小24岁,平均年龄25.5岁;工龄最长11年,最短0年,平均工龄0.8年;职业背景方面,24人本科毕业直接读研,8人工作后读研。本研究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实验方法,并运用spss统计程序对调研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一)客观题统计结果及分析
1.择业观念方面
笔者将问卷调查中的“想去城市”、“首选行业”、“希望岗位”、“工作要求”四项代表择业观念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题目为1-4,结果如表1-4所示。
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想去城市(题目1)统计如下:
其中排在对工作要求第一条的项目情况如表5所示。
排在对工作要求最后一条的项目情况如表6所示。
硕士研究生倾向于留在沿海中小城市,做出此选择的毕业生有25人,占到78.1%(这可能与鲁东大学位于烟台有很大关系)。
根据以上统计,研究生对工作的要求主要有:工作有成就感,有发展前途,收入高而且稳定,有住房。“工作有成就感,有发展前途”等表明,研究生较为关注就业质量,而非仅仅以收入高低来衡量就业机会。
然而,硕士研究生存在过高强调就业质量的现象。通过对“首选行业”和“希望岗位”的统计,以及此后的访谈获知,硕士毕业生对高校和教学科研岗位的选择比重最大,其次则是公务员,而对于中学、市场等行业和岗位却不多关注,包括对就业地点选择上,内陆中小城市也几乎无人问津,所以“高不成、低不就”对硕士研究生就业更为常见。
2.就业困难方面
笔者将问卷调查中的“信息渠道”、“专业前景”、“了解形势”三项能反映就业难度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题目为5-7,结果见表7-9。
获得就业信息方面,尽管40.6%的硕士毕业生能够利用多种信息渠道,此外的40.6%能够认为各地、学校和省教育厅就业网是有效的渠道,即大部分毕业生能够做到主动寻找就业信息,但仍能看到有18.8%的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渠道单一,仅通过学校公告、招聘会等方式被动获取。
对专业前景的了解程度,仅有5人,即15.6%的硕士毕业生认为自己十分了解,并保持关注最新动态发展,而其余84.4%则了解一般,甚至仍存在根本不了解的情况。
对就业形势的了解情况中,有50%的硕士研究生认为“形势严峻,就业很难”,28.1%的硕士研究生认为就业较难,只有5人,即15.6%对“大部分人可以正常就业”有信心。硕士毕业生就业形势尽管日益严峻,却并未到绝大多数人无法就业的程度,虽然近年来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增长很快,但社会的招聘需求却并未饱和。统计结果中绝大多数人(84.4%)对就业没有信心,认为就业困难,这一方面与前文“择业观念”调查中硕士生就业过高强调就业质量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通过上文对专业前景了解情况的统计也能看出,这与大多数硕士生对自己专业前景不了解、不能保持关注最新动态发展也有关。
3.学生、社会应采取应对措施方面
题目8:影响就业的自身缺点(1―语言表达能力不好,2―语言读写技能不强,3―专业基础知识不扎实,4―讲课能力不强,5―人际沟通能力不强,6―缺乏面试技巧和相关就业知识,7―缺乏吃苦耐劳精神,8―缺乏主动性和竞争意识,9―缺乏克服困难精神,10―实践能力低下,只会纸上谈兵,11―不能正视严酷的社会现实,就业期望值高,12―文凭不够高,不够硬,13―在专业、兴趣及薪酬方面不知如何取舍,14―其他),调查结果如表10所示。
影响硕士生就业的自身缺点方面,频率的统计较为分散,相对比较集中的有:缺乏面试技巧和相关就业知识(43.8%),语言表达能力不够好(40.6%),讲课能力不强(37.5%),人际沟通能力不强(34.4%),专业基础知识不扎实(34%)等。本题的设置除了做调研所用之外,也意在使硕士毕业生审视自己,正视缺点。以上统计可见,毕业生虽然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缺点有所了解,却对选项7(缺乏吃苦耐劳精神)、9(缺乏克服困难精神)、10(实践能力低下,只会纸上谈兵)较少涉及,而此三项却正是目前大学生尤其是硕士生所存在的显著缺点。这也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前文中对“择业观念”和“就业困难”的统计结果,硕士生期待就业质量,却缺乏就业信心。
题目9:影响硕士生就业的外在因素(外因1―国内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就业岗位不足,外因2―扩招造成应届毕业研究生达到历史新高,外因3―就业供求关系结构性矛盾突出,外因4―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外因5―就业政策的不利因素,外因6―招聘单位对非重点大学毕业生的歧视,外因7―父母社会关系的缺乏,外因8―其他),统计结果见表11。
影响硕士生就业的外在因素方面,出现频率最高、统计较为集中的三项是:扩招造成应届硕士毕业生达到历史新高(71.9%),招聘单位对非重点大学毕业生的歧视(65.6%),就业供求关系结构性矛盾突出(59.4%)。第一项确实存在,近年来硕士生连续扩招,然而另外两项的较高频率则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被调查者带有主观偏见的看法。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却未到对就业影响如此之大的程度。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应届硕士毕业生对就业形势了解不够充分。
(二)主观题统计结果分析
题目10:你是否比同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就业优势?你比他们具有哪些具体优势,请详述。
客观来讲,与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相比,硕士毕业生在学历、科研能力、心理成熟度、社会经验等几个方面更具优势,然而相应的劣势就是年龄较大,动手实践能力较差,务实态度较弱等。尤其作为非211、985院校的硕士毕业生,面临的就业难度更大,一方面用人单位较为普遍地存在着院校歧视现象,而另一方面,硕士生自身学习态度、专业素养、科研能力、业务水平也并不乐观。
对该题作出回答的硕士毕业生尽管大多数认为其比本科生“具备优势”,但所谓的“优势”,即前文中的“学历、科研能力、心理成熟度、社会经验”却不能充分在求职中产生促进作用,反而作出“不具备优势”的少数人的答案切中要害,篇幅虽小,却不乏客观、理性。
对本题的回答情况,与前文客观题目7“目前研究生就业形势的了解情况”的统计结果所体现出的硕士毕业生“绝大多数人(84.4%)对就业没有信心,认为就业困难”形成鲜明对比,却也印证了另一客观题“影响硕士生就业的自身缺点方面”统计结果的分析:硕士毕业生对自身优缺点审视程度不够,带有主观偏见,不能全面、客观、理性地审视自己,期待就业质量,却缺乏就业信心,而又一定程度上盲目乐观。
题目11:如果未能找到工作,你是否会选择自主创业?为什么?
选择“会自主创业”的人数较少,很容易理解,因为并非所有人都适合自主创业。从选择“会自主创业”的几个回答来看,自主创业更多的是未能顺利就业后的无奈之选。
绝大多数人选择“不会”或“不确定”,原因有“对个人要求较高,风险太大,缺乏资金、经验、胆识,无经商头脑,太操劳、不稳定,未做好心理准备,不了解国家相应的支持政策”等等。诚然,的确并非所有人都适合创业,但与前文客观题目4的统计分析结果“研究生对工作的要求主要有:工作有成就感,有发展前途,收入高而且稳定,有住房”遥相呼应,也再次折射出硕士毕业生在就业中寻求稳定、安逸的心态。而从另一个方面还能看出:学校对硕士生的创业指导、国家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及其扶持力度的教育都较为欠缺。
题目12:你希望学校完善哪些方面的就业指导工作?
通过学生回答反映出:高校对硕士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十分欠缺。由于多年来研究生总体就业形势较好,高校对硕士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无论在制度建设、岗位设置方面还是在实践经验方面都尚显不足,大多是照搬本科生就业指导的经验,没有形成针对硕士研究生特点的就业工作体系。
硕士研究生仍非常需要随着时展而不断更新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与政策讲解,乃至创业指导,等等。
某些回答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许多高校对本科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不足。
三、对 策
通过对被试进行的问卷及访谈调查的统计结果进行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本文对“硕士毕业生的择业观念存在什么问题,面临的就业困难有哪些?”做出了回答。就“如何应对硕士研究生择业观念存在的问题以及其面临的就业困难?”这一问题,笔者根据以上定量及定性分析结果,首先对硕士毕业生的建议是:应当正视自身优缺点,客观、理性地审视自己,既不要悲观消极,又不能盲目乐观,要注意强化自身的学习态度、专业素养、科研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应当对就业质量保持适度关注,而不要过度强调,并克服就业中寻求稳定、安逸的心态。充分认知自己所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对其最新发展变化保持密切关注,了解并把握就业形势,从而把握就业机会。此外,高校及政府有关部门既要在就业信息提供、优秀人才推介、往届校友交流、见习实习机会,以及多样性、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又要基于学生秉赋、学习目的及学习需要各不相同的事实,以人为本,引导硕士生自我定位。导师和辅导员要加强与学生的交流,真正了解学生的性格特点和学习意愿,帮助其树立“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正确观念,尽量避免“随波逐流”和“逃避就业”式的读硕取向。同时,加强对研究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其做好自我调控、自我管理,这不仅有助于硕士研究生明确学习目标、调整择业心态、寻找自身发展与社会环境的最佳结合点,而且对于促进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树立创新型研究生培养模式,为研究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参与科研实践与训练的机会。目前硕士研究生培养较为单一,大多强调理论建树,却忽视其他能力培养,束缚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形成,这样培养出来的研究生必定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需求。因此,亟待革新当前“知识型”、“应试型”、“被动型”的培养模式,坚持以参与为核心,充分调动研究生主动参与科研、实训活动。唯有在参与的过程中才能逐渐形成高度的认同,才可能提高研究生个体的学习、研究与创新能力,从而提升研究生的就业技能。
当今硕士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中,就业倾向问题的实证研究尚不多见。本文尝试以问卷、访谈和spss统计程序作为实证研究工具对硕士研究生就业倾向进行调研,初步获得了预期的效果,但仍有继续探索的广阔空间。在未来的调研中,笔者将进一步遴选研究对象,丰富研究方法,精炼研究思路,以期对硕士毕业生就业研究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廖湘阳.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统计硕士毕业论文篇4
关键词:德国;工程硕士;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6-003-02
为满足工业界对高水平应用人才的需求,我国自2009年开始扩大全日制工程硕士的招生规模,以培养有别于传统学术硕士的应用型人才。改革现有工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学术型向应用型的转变成为应时之需。近年来,尽管国内一些学者开始探讨德国工程教育改革的具体举措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如德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特色[1],工程教育质量评价体系[2],以及德国工程博士的培养特点[3]等,但鲜有学者系统探讨德国工程硕士教育培养模式。鉴于此,本研究将系统探讨德国工程硕士教育的培养模式,具体内容包括德国工程硕士培养模式的发展历程、培养过程、专业认证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一、德国工程硕士培养模式的发展历程
1809年柏林大学成立,其“教育与科研相结合”办学原则的确立及导师制、研讨制研究生培养模式标志着科学规范的研究生教育的兴起。德国的高等教育实行的是两级学位制度,硕士是第一级学位,该学位主要授予理工科硕士毕业生。学生在取得学位之后可以继续学习以取得博士学位(doktorgrad)。德国的应用科学大学(fachhcchulen)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末,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重点,自成立以来为工业界提供了大量高层次工程人才,成为德国工业发展的秘密武器。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应用科学大学硕士学位(diplomgrad fh),成为工程师,有独立从业资格。但德国特殊的二级学位制度难以被其他国家认可,甚至被低估,因而其传统的工程硕士培养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工程人才的培养质量,改革迫在眉睫。德国于2010年全面引进学士―硕士新型学位制度,新型的硕士学位教育根据学业时间的长短分为“3 2”和“4 1”两种模式。根据培养目标的差异,硕士又可分为“研究型”硕士和“应用型”硕士,应用科学大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应用型工程人才。由此可见,改革之后德国工程硕士教育依然主要在应用科学大学内开展。
二、德国工程硕士培养过程
1、培养目标
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工程硕士的招生要求为: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成绩优秀,12周的实际工作经验。。按要求应用科学大学所培养的工程硕士在毕业时需具备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解决本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生产过程中学习传授工程新知识的能力、设计并监控开发操作设备的能力、掌握各种关键技能的能力等。
2、专业设置
应用科学大学专业设置的重点是工程科学,其通常是按照工程、技术甚至工艺领域来划分专业方向,此外其专业的设置与高校所在地的产业结构密切联系,例如威廉港应用科学大学所在地造船业和航海业比较发达,该校为满足当地需求特设置了相应的专业。此外,为顺应高等教育全球化的趋势,德国一些应用科学大学积极与国外高校合作,努力拓展了一批国际化专业。
3、师资力量
根据《德国教育总法》,及各个州相应的教育法规,应用科学大学工程硕士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博士毕业;(2)有教学能力;(3)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此外,应用科学大学的教师可享受四年一次为期半年的研究假期,到校外企业从事实际工作或研究,以了解工业领域最新动态,解决相关问题并更新相关知识。高校从工业界聘任了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技术人员担任校内的兼职教授或讲师,以增强与工业界的联系,为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及未来就业提供保障。
4、课程体系
德国工程硕士课程设置的主要特点是“板块化”(modularisierung),即在编排教学大纲时,将与同一专题相关的几门课程组成一个课程板块,每个板块可以由各种不同的教学组织形式组成,一个板块的跨度最多为两个学期[4]。按照规定,学生只有通过课程板块中的所有课程,才能获得该课程板块的学分。按规定,课程板块的教学目标必须符合教学总目标,这样就避免了改革前课程开设过于随意、目标不明确的弊端。
5、学分计算
应用科学大学引进了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将每学期的学业量化为30个学分,一个学分相当于30个小时的学习量,一个学期即相当于900个小时的学习量[5]。此外,应用科学大学还引入了相对成绩等级体系,即学生除获得按照德国成绩体系评定的成绩之外,还可以同时获得该成绩的相对等级证明。相对成绩等级共设五级,将该学生的成绩与本年度及上两个年度总体平均成绩相比较,成绩最好的10%评定为a级,a级以下的25%评定为b级,b级以下的30%为c级,c级以下的25%为d级,最后的10%为e级[9]。
6、实习要求
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工程硕士的实习环节一般包括预实习、工业实习、毕业实习与设计等。以德国埃斯林根应用科学大学为例,工程硕士的实习学时占据专业学习过程总学习的一半以上,其实习过程从项目制作i(课程设计)到项目制作ii(创新设计),再到企业毕业设计(综合训练),是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
7、毕业论文
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对工程硕士毕业论文的要求同样体现出了重应用的特点。按规定毕业论文应能解决生产第一线的实际问题。同时,自2005年起.所有工程硕士毕业时均可获得文凭补充说明。该说明对学习内容、专业特色、文凭层次和高校体制等内容均附有详细介绍,更好地促进了国际文凭和学位的互认。
三、asiin专业认证
asiin是由德国最大的工程师协会vdi倡导的,由各综合大学、应用科学大学、权威科技协会、专业教育和进修联合会及重要的工商业组织共同建立的非营利机构,是德国唯一有资格对工科、信息科学与计算机科学、自然科学和数学科学教育项目进行认证的机构。
1、机构设置
目前,asiin下设两个认证委员会和13个技术委员会(包括工程学、信息学、自然科学和数学专业的所有研究领域)。两个认证委员会分别负责工程与信息学专业培养计划的认证和自然科学与数学专业培养计划的认证。
2、认证程序及标准
asiin认证程序从被认证专业的申请开始,从专业自评到认证委员会的实地考察再到认证结果揭晓,大约需要3-4个月,其认证结果具有5年的有效期。在认证决议过程中,asiin保证综合大学、应用科学大学、工业界及学生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参加以保证认证的公正性[6]具体认证流程如图1所示。
四、启示
改革现有工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学术型向应用型的转变成为应时之需。尤其是2013年中国加入《华盛顿协议》,意味着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将与《华盛顿协议》的标准实现实质等效。笔者近期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随机访谈了若干化学工程和石油工程的工程硕士,发现我国工程硕士的培养仍存在一些问题:1、教师队伍建设落后。师生比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导致导师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关注每个学生,不能因材施教,保证培养质量以至于很多工程硕士临近毕业却不知何去何从。2、理论与实践脱节。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为工业界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工程人才。但当前工程硕士专业课设置太过浅显,学生在学完后仍不知如何与实践结合。3、企业参与不足。工程硕士从招生到毕业论文都是在高校的统一管理内进行,企业参与相对不足,这就造成校企双方信息不对称,高校培养出的工程硕士并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7]。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参考德国工程硕士培养模式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随着工程硕士规模的扩大,对教师的聘任和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在招聘教师时应将导师的工程背景纳入考察范围,不仅可以满足工程硕士培养在师资方面的需求,同时也能逐渐形成重视科研教学人员工程背景的氛围[8]。另一方面还应健全导师监督制度,采用激励政策或对教师课时、指导学生数、师生沟通、科研成果等方面有所规定。
2、突出专业特色
高校在设置专业,安排课程时应与当地工业界实际需求相联系,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根据高校所在地的地理环境、人文特点、产业结构等具体情况来制定专业培养计划,不仅有利于满足当地对高质量工程人才的需求,还能突出高校自身的专业特点、行业特色。
3、加强校企合作
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为工程硕士的培养提供更好的条件。高校一方面可为工程硕士打好工程理论基础,并提供前沿知识;另一方面可从企业单位聘任一些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践。以此进一步解决工程硕士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并为工程硕士提供就业保障。
4、完善专业认证与质量保证体系
组建一个既能负责各工程专业的认证,又能参与国际交流的权威认证机构是我国工程教育的当务之急。当然认证不仅是高校内部的自我评价过程,而应是高校和工业界合作的反馈过程。此外,对工程硕士的培养也应坚持周期性的评估工作,坚持评估工作的定期化和制度化,以此不断提高我国工程硕士专业认证和的业化和国际化,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硕士质量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 张彦通,韩晓燕.美、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特色与借鉴[j].中国高等教育,2006(2):61-62.
[2] 徐玮,付莹莹,刘颖君.中德工程教育的质量评价体系研究[j].《现代企业教育》,2012(10):133-134.
[3] 曾 攀,吴振一,刘惠琴,等.美、德、英工程类型研究生的培养[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1999(1):61-87.
[4] wasser i: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of qualifications, 3rd international colloquium on engineering education[j].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september,2004.
[5] 清华大学工程教育认证考察团.德国工程教育认证及改革与发展的考察报告[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6(1):57-64.
[6] rocio maceiras, angeles cancela, santiago urréjola, angel sánchez. experience of coopetative learning in engineering[j]. european journal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2011(36): 13-19.
统计硕士毕业论文篇5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从2017年开始,双证在职研究生(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统招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所以,报考双证在职研究生是参加一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考试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报考时间:
每年10月份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确认,12月底参加统考,3月中旬公布国家线,4-5月复试调剂,9月开学。
报名ag尊龙app官网: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
招生专业:
金融、应用心理、口腔医学、应用统计、翻译、公共卫生、税务、新闻与传播、护理、国际商务、出版、药学、保险、文物与博物馆、中药学、资产评估、建筑学、军事、审计、工程、工商管理、法律、城市规划、公共管理、社会工作、农业推广、会计、警务、兽医、旅游管理、教育、风景园林、图书情报、体育、林业、工程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临床医学、艺术、中医等。
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以毕业到入学的时间计)。
2.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有研究生毕业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参加单独考试需要满足:
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并且是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
考试科目:
英语、政治、数学或专业课一、专业课二;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硕士的考生,考试科目是: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
统计硕士毕业论文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58年至1976年法学教育的挫折和停滞时期;1977年至1993年法学教育的重建和恢复时期;1994年以来的急速发展时期。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所谓"四院六系"。四所政法学院为四年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是业务型法律人才,即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培养业务干部,统称为"政法干部"。六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为五年制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理论型法学人才,即为各综合大学、政法学院及法学研究机构培养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新晨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
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只能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坚持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结果弄得非驴非马,不知所措。并且,大批法学硕士研究生涌入法律实务部门,挤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机会,造成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冲击。因此,有的学者建议压缩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缩短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降低其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甚至主张取消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将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作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
统计硕士毕业论文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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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14年7月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及生物化工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已经变更为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此次变更只涉及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并不涉及到专业设置、导师队伍、研究方向、科研条件等业务内容的变化。我院是1979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6个药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0年被国务院批准为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设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目前,我院在药学一级学科下的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社会与管理药学专业或研究方向都具有博士生招生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从我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我院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招生名额
2017年我院拟招博士研究生14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此外,我院是教育部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试点单位之一,与复旦大学药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分别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2017年计划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2名(其中10名为学术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名为工程博士联合培养研究生),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名(均为学术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凡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不论是何种形式,均需要进行以下的报名考试程序。
四、招生报名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学历教育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学历);已同时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后方可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书面手写推荐意见。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院在学硕士研究生。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报名材料与手续
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材料寄送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院提交相关材料。
1、在2016年12月1日-2017年2月20日期间,进入我院网站 csipi.com.cn 后点击“博士网上报名”进入网报系统后统一报名。在非网报时间内报名者(如在网站调试时间内报名),需要在网报时间内重新报名。
2、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尽快将如下材料于2017年2月21日之前(含)寄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办根据寄送材料审核网报信息。需要寄送的材料包括:
1)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普通招考方式)或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方式)。
2)两名同行专家(教授或相当职称)亲自手写的专家推荐信(请务必正反面双面打印后手写)。
3)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需要盖院系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或详细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5)根据我院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设想)书,计划(设想)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6)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院系开具的证明书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7)原单位出具的政审表。
8)体格检查表并附肝功能验血报告单及心电图(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有效)。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9)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各一份。
报考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份邮寄至:
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文思楼215室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请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
邮编:201203
(三)缴纳报名费(详细要求见下述第六条),并随上述材料寄送缴费凭证。
(四)报名及材料寄送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 2017年2月20日。
材料寄送时间:2016年12月1日~ 2017年2月21日。
五、考生资格审查与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统计硕士毕业论文篇8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2. 在本学科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从事本学科研究工作所需的研究手段,了解本学科和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及发展方向,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后须复查);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 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六)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 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 作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需到定向地区工作两年以上,经定向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0日-2014年2月10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 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 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ag尊龙app首页中下载);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免交)。
(5)有效证件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6)报名费200元。收款单位: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帐号:0200049609200844865。开户行:工商银行海淀支行。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所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研究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研究所的要求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4.研究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研究所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研究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2014年3月22、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研究所的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研究所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研究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由研究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1. 研 究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 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定向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培养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按研究所有关规定进行。
3. 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
或我所网站(iie.ac.cn) 查阅我所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其他相关信息。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新政策为准。
十二、ag尊龙app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甲89号b1栋2204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093
联 系 人:卢老师
电话、传真:010-82546874
网 站:iie.ac.cn
e-mail:zhaosheng@iie.ac.cn
统计硕士毕业论文篇9
一、普通招考(含招生资格审核制)招生方式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3、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2)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的考生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费:35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同时进行。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1)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6日下午开始,具体安排由报考学院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①-⑥装订成册):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⑧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⑨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⑩自我评价书。
(4)复试费:120元/人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在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博士生录取资格。
(七)学制
学制4年。
(八)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4 年9 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九)招生资格审核制
我校继续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工作,详情请查看《关于开展2014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工作的通知》。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推荐选拔办法
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即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可申请硕博连读。根据《关于湖南大学2014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硕士研究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费:350元/人。
(三)复试
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四)录取
复试合格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者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学制
学制不低于3年。
三、直接攻博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4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申请专业为我校理、工类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2013年9月30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申请意向表》,复试时同申请材料一起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资格证明;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4)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申请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博生)资格的同学到母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到母校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
(2)网上报名(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已经完成硕士生报名手续的学生须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办理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本科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确认。
报名费:170元/人。
5、寄(送)报考登记表
在 11 月 30 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本校直博生通过学院统一送交)。
6、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7、学制
学制不低于5年。
四、学费与奖助
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我校将继续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对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面达到100%,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岗位提供给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列入学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通过这些举措大力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信息。
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最终以湖南省物价局等部门的批文为准。
五、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持有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6、建议考生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现场确认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六、ag尊龙app的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82)
统计硕士毕业论文篇10
关键词:硕士生;就业;博弈论;上策均衡;知识积累
1 提前工作的动因
高校毕业生包括本专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应届博士毕业生。自本科扩招以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后更是成为热点问题。新闻报道2008年中国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不足70%,部分地区甚至传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就业率首次低于应届大学生就业率的信息,社会惊呼“皇帝的女儿也愁嫁”。而2009年,正如前一年年底胡锦涛主席在辽宁考察时对大学生求职者表示的那样,“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将有超过700万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事实上,伴随着全球性金融风暴愈演愈烈,国内外的经济环境日益恶化,国内人才市场的需求减少与高校扩招政策综合作用,形成了一个非良性的流程。
如图1所示:大学生就业困难,于是转向升学,升学需求的增加迫使硕士扩招。硕士毕业生的增加使人才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在挤占大学生就业岗位的同时也造成自身就业水平的下降,因而出现了所谓“1500应届硕士竞聘卖猪肉”、“十万年薪聘请大学生掏粪”的新闻现象。并且,由于预计2010年博士学位的年授予人数将达到突破历史性的5万,已经开始有学者开始担心博士培养质量的下降,质量下降的博士毕业生以后还要去培养硕士生和本专科学生,势必进一步造成硕士毕业生和本专科毕业生质量的下降,从而更加剧了他们的就业压力,令他们倾向于尽早适应市场,做出提前工作地选择。
本研究仅以硕士生为对象进行探讨。硕士生是高级科研人才的后备军,而高级科研人才的培养对国家的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对硕士生的培养需要投入充足的时间和资源,若硕士生提前工作则有可能令实际培养时间不足,培养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对其今后的就业也将产生影响。所以,于国于己,硕士生的选择都值得商榷了。
2 博弈理论概述
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20世纪50年代由冯诺依曼和奥摩根斯坦首先提出的,是一种“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博弈论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在经济学、政治科学、军事战略问题、进化生物学以及当代的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都已成为重要的研究和分析工具。此外,它还与会计学、统计学、数学基础、社会心理学以及诸如认识论与伦理学等哲学分支有重要联系。
一个博弈论模型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局中人,方案集和局势。局中人是指在一个博弈中有权决定自己行动策略的参加者,一般要求一个博弈中至少要有两个局中人。策略集是指可供局中人选择的,实际可行的,完整的行动策略的集合,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中至少应包括两个策略。局势是指一个博弈中各局中人所选定的策略形成的策略组。当局势出现后,博弈的结果也就确定了。
本研究采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理论。上策是指这样一种策略,不管其他局中人采取什么策略,这种策略都是最优的。博弈论中的均衡是指一种稳定的结果,当这种结果出现的时候,所有的局中人都不想再改变他们所选择的策略。因此,所谓上策均衡即指一种局中人选择的都是上策时的博弈均衡状态。
3 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的博弈
3.1 博弈模型的建立
3.1.1 三要素设定
出于能够更明确地表现分析结果的原因,本研究使用两两博弈的方式。局中人包括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其中硕士生按照意愿倾向还可分为两类,因此实际的博弈模型一共有五个,以报酬矩阵形式表现。
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都包括两个策略。高校可以选择允许或者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接收还是不接收在读硕士生,两类持不同意愿倾向的硕士生都可以选择提前工作或者毕业后工作。
每个局势包括模型中各局中人可选择的一个策略,每个模型产生四个局势,通过分析可得出其中满足上策均衡的局势。
3.1.2 度量方式设定
本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每个局中人对各种选择所产生结果,假设这种结果可以用满意或不满意两个属性值来度量。
一般来说,高校希望硕士生能够静下心来搞科学研究,一方面能够对导师的研究方向进行进一步的实践,另一方面高校培养硕士生的目标就是使硕士生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如果没有科研和论文的培养则有失这个目标的要求,如果硕士生提前进入找工作阶段则科研的最佳时期——研二和研三——就没有发挥作用。从上述角度来看,可以说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才能保证满意的结果;若做出允许的选择则总会有一部分硕士生提前工作,高校的培养结果达不到效用最大化,可以认为是不满意的。
而作为用人单位,也有出自短期利益的考虑,他们要求自己员工的综合素质越高越好,独立行为能力越强越好,因此硕士生能否提前来单位实习决定了要不要在硕士生毕业正式上岗后付出一笔培养成本——工作上手前支付的工资和其它费用。可以认为,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是令自己满意的,而选择不接收的结果则是不满意的。
最后,按照硕士生的意愿倾向可以把硕士生分为倾向提前工作,倾向毕业后工作两类。对于第一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对于第二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提前工作影响学业完成的质量,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
为了便于分析,设满意的值为1,不满意的值为-1,以此量化不同选择带来的结果。
3.2 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
根据上文对高校和用人单位选择结果的假设,本研究可以构建如表1所示的报酬矩阵,矩阵的每一个局势设为(e,s)。
当高校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若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则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而高校则因此不满意(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则必定不满意,而因为在读硕士生即便找工作也没有接收单位,所以高校最终得到满意的局势(-1,1)。当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硕士生受到纪律限制,则高校不管怎样都将得到满意的结果,而用人单位无论做何种选择都接收不到在读硕士生,结果必定是不满意(-1,1)。
由此可以分析得出,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达到一个上策均衡,即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却接收在读硕士生。两方的最优决策是相冲突的,而这恰恰解释了现状,即本研究前面说的高校要实现培养目标,而用人单位要追求用人成本的最低化。后面的分析中,高校与用人单位的这种冲突将不断得到体现。
3.3 两类意愿倾向的硕士生与高校和用人单位的博弈
3.3.1 倾向提前工作
如表2和表3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e)。
先来分析硕士生与高校的博弈,现实中总存在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当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时,若高校也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与后者形成的一个局势是(1,-1),若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受到纪律约束的局势为(-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则高校的选择不再重要并总会获得满意的局势(-1,1)。由此本研究又得到了一个上策均衡,即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
再来分析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博弈。当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面对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时,结果自然是“双赢”(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则结果自然是“双输”(-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用人单位的选择也不再重要,结果总是双方都不满意(-1,-1)。这里的上策均衡是“双赢”。
在这两个博弈中,硕士生面对的最优决策总是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和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由它们之间的博弈得出的上策均衡相同,互相冲突,这就解释了倾向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们为何会采取各种手段“欺骗”高校,出去寻找工作。
3.3.2 倾向毕业后工作
如表4和表5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e)。
迫于经济压力以及别的原因不得不提前找工作的硕士生只要高校允许,就会达成(-1,-1)的局势,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则硕士生和高校仍能达到“双赢”的结果。当硕士生不存在经济困难或自己另想办法克服了困难时,必然会坚持好好完成学业,毕业后工作的选择,这种情况中高校与硕士生总是“双赢”。所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和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是这一博弈中的双方最优决策。
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必定与硕士生的意愿“合拍”,局势总是(1,-1)。当用人单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只有选择了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会让其实现满意的局势(-1,1)。这里的上策均衡却是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而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
高校最喜欢的自然是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就如同用人单位最喜欢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然而这并不是说无论持何种意愿倾向,只要选择了提前工作,用人单位都无差别的一视同仁。本研究在前面就已经探讨过,用人单位希望聘用的员工综合素质越高越好,而硕士生的科研水平无疑是衡量其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认为只有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才最有可能主动静下心来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从而达到令高校和用人单位都满意的科研水平,很遗憾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恰恰不可能接收到其最满意的对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其最满意的硕士生的最优决策相冲突,再换句话说,用人单位的成本最低化目标与对员工素质的期望相悖。
本研究的博弈分析就进行到这里,此时的问题是,硕士生是否应该提前工作以及高校、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有所作为。本研究在最后就此进行一个探索性地讨论。
4 关于硕士生是否应提前工作的讨论
4.1 硕士生是否应该选择提前工作
让硕士生们产生不同意愿倾向的重要原因可能是对未来预期收益的不确定,对此本研究认为可以从知识的可积累性给出探讨。
知识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与劳动力、土地和资本不同,“知识溢出足以抵消固定生产要素存在引起的知识资本边际产品递减的趋势。因此知识积累过程不会中断。”社会知识就在人类社会的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并得以延续和更新,而个人知识积累得益于社会知识的积累沉淀,同样不断增长。这种知识积累是质和量双方面的,在当今的经济形态下,已成为整个经济的基础。在校学习可看做知识积累的最稳定途径之一,因此硕士生花在在校学习与科研方面的时间越长,作为生产要素的知识积累得越多,其创造价值的潜力越大,可以预期较大的未来收益。若提前工作,放弃的学习时间不谈,在工作中能获得知识多少也是不确定的。
事实上人们选择读硕士的目的不外乎希望在科研方面有所建树和找到比之前更好的工作两个,这两个目的的实现都要求知识积累到一定水平,因为前面已经分析过用人单位也希望能招聘到科研水平最高的硕士生。如果硕士生都能明白这一点的话,就不会受到经济环境和就业环境的影响,认真完成学业,在毕业后凭借优异的知识积累接受社会的选拔应该成为他们的最佳选择。
这里不能不提到的是,整个社会,包括所有的高校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促成硕士生做出这种选择而有所作为。
4.2 对高校和用人单位提出的建议
(1) 高校安排好硕士生的日常生活。在推广自费制的同时,设置更多的奖学金和生活补助项目,提高物质激励的比重以降低硕士生的总成本,解决高校与持提前工作意愿的硕士生的冲突,并保障完成对硕士生的培养目标。
(2) 用人单位要把目光放长远,对接收在读硕士生工作的决策应当有所限制。应当看到一个科研功底扎实的硕士在未来三年,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为单位创造的价值将远远大于一个水平一般,仅仅多半年或一年工作经验的硕士,足以弥补用人单位短期的成本损失。
(3) 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冲突的化解之法,除了提高各自的认识外,最好能够更多地进行“产学研”合作。用人单位欢迎高校前来调研和利用知识储备解决问题,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确立科研项目,设置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如此,一方面硕士生通过“干中学”和“学中干”把科研和实践联合起来,必能提高其知识掌握水平,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为高校协助解决的问题支付的费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硕士生的经济状况。
(4) 整个社会应当保证舆论的正确导向,不要宣传急功近利的浮躁思想,并为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努力发展经济。
5 结论
本研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形成过程进行了推导,提出了硕士生提前工作的动因。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报酬矩阵,运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分析了这种现象。最后通过对硕士生知识积累问题的分析,认为硕士生不应该提前工作,并对高校和用人单位如何促成硕士生做出这样的选择提出了建议。
作为探索性研究,在各种条件的设定难免带有主观意愿,使用的方法有限,分析结果也有必要经受实证的检验,进一步探讨是之后必须要做的。总之,对该类问题的深入研究,将为教育管理方法和决策的理论与应用提供十分有益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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