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补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04-07 06:40:36

粮食直补

粮食直补范文篇1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及综合直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赵丽娟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胜林、市委常委、市农工委书记孟硕、副市长张俊立同志为副组长的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国土、发改、审计、监察、农业、统计、粮食、广电、农业发展银行、信用联社等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内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和政策咨询组、面积核实组、补贴兑现组、宣传报道组、督导监察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顺利开展。

二、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调动广大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二)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和扩大农业结构调整成果。

(三)操作规范、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确保应补资金补贴到种粮农民。

三、补贴范围和对象及补贴金额的确定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的补贴范围原则上为我市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包括国有农场),已实行退耕还林的区域不予补贴。补贴对象为补贴区域范围内的农户。

(二)补贴金额的确定

补贴面积的确定

以农民2003年实际征收计税面积扣除计税面积内不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加上新增耕地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确定为20*年种粮直补和综合直补应补面积。

2、每亩补贴标准

每亩补贴标准由粮食直补标准和综合直补标准组成,粮食直补标准和综合直补标准分别按*市分配我市粮补金额和综合直补金额除以我市应补总面积计算。

3、补贴金额的确定

以农户应补面积乘以我市每亩补贴标准(含粮食直补标准和综合直补标准)确定农户补贴金额。

四、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兑现时间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金额在今年6月26日前一次性兑付到农户手中,不准抵扣任何款项。

五、补贴程序和步骤

(一)核定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面积(6月1日至6月10日)。

1、以村为单位,逐户核定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应补面积,村汇总到乡镇,由乡镇和分包村的面积审核小组初步审核(6月1日至6月4日)。

2、对核定的农户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面积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6月5日至6月6日)。

3、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面积张榜公布群众认可后,村、乡两级分别签字盖章,并经国土局、农业局认定后报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6月7日)。

4、发放由省统一印制的《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通知书》。兑付补贴资金前,要向农民发放补贴通知。通知中应分别明确粮食直补资金、综合直补资金的金额、标准等,让农民清楚对今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国家给予了补贴。补贴通知书格式由省统一制定。(6月8日至6月10日)。

(二)兑现补贴(6月11日至6月26日)。

1、根据各乡镇核定的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面积由市财政局计算该乡镇应补贴款额(6月11日)。

2、市财政局将各乡镇核准后的应补款额及时划拨到乡镇财政所(6月12日)。

3、由乡镇政府负责将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兑付到农户,即:在本乡镇信用社为每户农民开办农民补贴储蓄卡(存折)并注明各项补贴资金的性质、用途和金额等。发放存折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发放现金。确保在6月26日前兑付完毕(6月14日至6月26日)。

4、各乡镇要将省统一印制的《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通知书》按村发放到农户,由应补贴的种粮农户户主或是成年的家庭成员凭身份证及省统一印制的《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通知书》领取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存折或现金,领取时签名并留指纹。

5、兑付结束后,于6月28日前将兑付结果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检查验收(6月29日至7月10日)

由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到各乡镇、街道办检查验收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对直补工作组织严密、群众满意的乡镇予以通报表彰;对直补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酿成事端、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其它有关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乡镇、街道办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1、实行市、乡镇、街道办领导分包责任制。由市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市领导定期到所包乡镇进行督导。各乡镇、道街办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乡镇长对本乡镇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全面负责,包村乡干部,包户村干部要入村、入户开展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和群众工作,确保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的顺利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结合乡镇政府、有关部门搞好补贴政策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明白纸、广播喇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粮食直补及综合补贴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关政策和具体补贴方法,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传达到每一个农户,在全市营造落实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政策的浓厚舆论氛围。

3、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农业、国土部门负责全市应补面积的核定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全市粮补资金的筹措,会同农发行加强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在农发行分别设立“粮食直补资金”、“综合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乡镇财政所在乡镇信用社分别开设“粮食直补资金”、“综合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户开设情况要向市财政局备案,补贴资金不得借支和挪用。各乡镇、街道办要积级落实直补工作的各项措施,乡镇长(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经常深入辖区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有关信息。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补贴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应补农户手中。

4、加强对没有班子或班子涣散村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没有班子或班子涣散的村,乡镇政府要成立专门工作组驻村工作,组织好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要帮助村里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小组,由乡镇驻村工作小组结合村民代表小组分片入户工作,切实做好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面积的调查核实及补贴款的兑现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粮食直补范文篇2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乡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涉及某户,x万多农民的切身利益,任务艰巨。为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政策落实好,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直补工作。成立由乡长陈杰任组长的直补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乡长亲自过问,每天听取直补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亲自进村入户向农民宣传直补政策,检查督促直补工作,并要求我们财政所人员把工作做细做实,把直补存款折不折不扣地交到农户手中,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并设立了直补办公室,设置了监督电话和热线电话,做到24小时不断岗、热线电话不离人。对农民来访来电,我们都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解答群众疑问,有些群众愤愤而来,大都满意而去。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到村、到户检查,对确有违反政策规定的严肃处理。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扎实,对每一个信访案件都做了妥善处理,我乡无一例上访和违背政策的人和事。全面确保了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政策到户

乡党委、政府多次召(本文源于文秘城:)开乡、村两级干部专题会,以及党员、群众代表会、广播会,组织宣传车一辆,进行逐村宣传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并张贴过街横幅标语xx多幅,刷写墙壁标语xx幅。通过多种形式、多角位、全方位的宣传,真正把直补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我们首先根据市、县实施方案,本着对党负责、对农民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细,广泛听取农民意见,落实好补贴土地面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补贴落实方案。由于我们工作认真负责,上报实事求是,我乡直补方案实现了一次报批成功。

我们严格遵循批复方案,认真做好张榜公示工作。直补公示是直补政策透明的重要环节,公示表的打印和张贴成为公示一环的重中之重。在打印公示表过程中,我乡微机操作员,连续2天日夜不停地工作。并实行分片包干,以村民组为单位,多处在村民明显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金额,并利用广播反复再次进行政策宣传,接受群众监督,并把我所某同志的手机号码一并张贴,设置为监督电话,对群众提出的异议,进行深入核查和落实,直到群众认可为止,受到群众的好评。公务员之家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所有

四、直补兑现、落实到户

做好粮食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是粮食直补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为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在5月20日前发放到农民手中,我所人员统一思想、严明纪律、严格政策,确保直补资金一分不少地兑现到农民手中。在兑付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农民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领取《粮食直补存款折》,并在《粮食补贴兑付底册》上签字、按指印,不准集体代领、代签,严禁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切实做到“四到户”、“六不准”。每日兑付结束后由乡长、财政所长和直补监督员共同在《粮食兑现底册》上签字。

由于我所有4名同志请假,在直补工作中,没有全部到岗到位,刚到的2名女同志又不熟悉我乡地形,人员少,副所长某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自直补工作开始以来,他全身心投入到直补工作中,整天思的想的全是直补,节假日从没休息过,白天带领两位女同志逐村逐户进行《粮食直补存款折》发放,夜里要在存款折上加盖“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印章,有时工作到12点以后,困了在桌子上趴一会儿,洗把脸继续投入工作中。在发放某行政村存款折时,正赶上雨天,他带领两名工作人员冒着雨,踏着泥泞,带病徒步到距乡政府5公里的某村为农户送去《粮食直补存款折》,受到群众的好评。两位刚分配的女同志,脸也晒黑了,人也变瘦了,嗓子也累哑了,为直补工作倾注了全部心血。经过我所人员7个白天黑夜的共同努力,于5月15日全部把《粮食直补存款折》发放到农户手中,使农民朋友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密切基层干群关系,真正做到了农民种粮,国家补钱。

粮食直补范文篇3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和粮食工作一直非常重视。今年在原定由粮食风险基金安排粮食直补资金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新增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因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涨价的增支实行综合直补。为把中央的有关政策落到实处,市局研究制定了《20*年*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部署全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以下简称“两个直补”)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将“两个直补”政策落实到位。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政策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没有农业的稳定发展,就没有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没有充足的粮食供应,就没有社会的长治久安。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旦粮食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对农民实行“两个直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粮食直补是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从近两年粮食直补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粮食直补深受农民欢迎,极大地促进了粮食生产发展,为粮食安全提供了长远保障。因此,20*年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二)综合直补是保障农民基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农民本身就是弱势群体,收入水平低。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居高不下,农业生产成本大大增加,农民收入增长比较缓慢。今年,国家又出台了石油改革政策,成品油价格上涨,并将带动化肥、塑料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这对种地的农民来说,必将增加他们的支出,导致他们的生活更加困难。因此,对农民因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涨价的增支实行综合直补,保证他们的基本利益不受到大的损害,实际上是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三)实行综合直补,保护农民基本利益,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市场经济国家,针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不少国家都采取综合补贴的措施来保护农民基本利益。这也是公共财政的职能。我国农民人口多,各项保障制度不完善,针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也有必要建立综合补贴机制。

因此,各县、区一定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两个直补”政策的重大意义和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精神上来,统一到保护农民利益、做好农业和粮食工作的根本要求上来,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不折不扣地将政策落实到位。

二、正确理解和把握“两个直补”政策

(一)关于补贴的基本原则

实施“两个直补”政策,要紧紧围绕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这个主题,既考虑政策的连续性,又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操作办法和保障措施,确保将“两个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应补贴的每一农户。具体讲,基本原则有三条:

1、调动粮食主产区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这是“两个直补”政策的核心。只有粮食主产区生产能力保持稳步提高,才能保障粮食安全。

2、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和扩大农业结构调整成果。实施“两个直补”政策,要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和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这样农村才能发展,农民的收入才能提高。

3、操作规范,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确保应补资金补贴到种粮农民。操作程序要简便、规范,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要对外公布,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新增的对农民综合直补和以往已实行的粮食直补在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和补贴数额确定方法上保持了一致,既体现了上述原则,也有利于建立稳定长效的补贴发放渠道和补贴资料档案。

(二)关于补贴范围和对象

“两个直补”的补贴范围原则上为全市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包括国有农场),已实行退耕还林的区域不予补贴;补贴的对象为补贴区域范围内的农户。

与20*、2005年粮食直补政策相比,今年的办法在补贴范围上有所扩大,主要体现在对种植经济作物的土地给予了补贴,同时取消了粮食品种的限制。过去两年,在粮食直补工作中,对种植经济作物和不符合补贴粮食品种(小麦、玉米)的土地,在计算补贴额时予以扣除。通过两年的实践,发现有以下弊端:一是,对每一农户来说,承包土地上既种植粮食作物,也种植经济作物,扣除经济作物土地面积不实际丈量难以确定,逐户丈量又不可取;二是,在不同年份之间,农户种植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包括种植粮食的品种经常变动,扣除经济作物或非补贴粮食品种土地面积也很难操作;三是,不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四是,更重要的一点,今年新增的对农民的综合直补与粮食直补在政策着眼点上有所不同。粮食直补主要是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而综合直补是对由于柴油、化肥、农用塑料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农民增支而给予农民补贴,对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民也应该补贴。既要补贴,在操作上又要和粮食直补一致,也需要对以往粮食直补的政策作适当调整。

(三)关于市、县(区)补贴资金总额的确定

20*年省确定我市“两个直补”资金14449万元,其中:

1、市、县(区)粮食直补资金总额的确定

(1)20*年全市粮食直补资金总额为6417万元,其中:全市范围分配的粮食直补资金(存量部分)为5299万元,省已分配到产粮大县(区)的粮食直补资金(增量部分)为1118万元。

(2)粮食直补资金存量部分的分配

各县(区)粮食直补资金存量部分由市根据各县(区)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全市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确定。

各县(区)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以农村税费改革时的核定数为准。

全市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根据全市粮食直补资金存量部分和全市农业税计税土地总面积确定为每亩8.9元。

(3)粮食直补资金增量部分的分配

粮食直补资金增量部分由省根据各产粮大县(市、区)的农业税计税总产量和全省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分县区确定。

2、市、县(区)综合直补资金总额的确定

(1)20*年我市综合直补资金8032万元,其中:全市范围分配的综合直补资金(存量部分)为6632万元,省已分配到产粮大县(区)的综合直补资金(增量部分)为1400万元。

(2)综合直补资金存量部分的分配

各县(区)综合直补资金存量部分根据全市综合直补资金存量部分和各县(区)粮食直补资金存量部分占全市粮食直补资金存量部分的比例确定,每亩全市统一补贴标准为11.13元。

(3)综合直补资金增量部分的分配

综合直补资金增量部分由省根据全省综合直补资金增量部分和产粮大县(市、区)粮食直补资金增量部分占全省粮食直补资金增量部分的比例分县区确定。

(四)我市“两个直补”资金的筹集

20*年“两个直补”资金14449万元中,粮食直补资金按规定从现行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省补助我市3451万元,我市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款负担2966万元;综合直补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8032万元。

(五)关于农户补贴资金额的确定和兑付

1、农户补贴资金额的确定。农户“两个直补”资金额,根据农户享受补贴的计税面积和县(区)“两个直补”单位面积补贴标准分别计算。

农户享受补贴的计税土地面积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后确定。

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亩计算。

国有农场执行所在县统一的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在有关统计资料反映的耕地面积内,根据补贴的区域范围确定。

2、补贴资金的兑付。“两个直补”资金一并落实到农户。兑付补贴资金前,要向农民发放补贴通知。通知中应分别明确“两个直补”资金数额、标准等,让农民清楚对今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涨价的预计增支,国家给予了补贴。这一点很重要。

为保证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农村信用社,以一卡通(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兑付农民补贴资金,基层财政部门只需将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享受补贴的计税土地面积、补贴资金额等资料提供给当地农村信用社,由农村信用社为每户农民开办农民补贴银行储蓄卡(存折),里面一一注明各项补贴资金的性质、用途和金额等;也可与往年一样直接发放现金。

补贴资金原则上在6月底前一次性兑付到农民手中。为把政策尽快转变为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各县、区要积极行动起来,争取尽早把补贴资金落实到户。

(六)关于补贴资金的管理和拨付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统一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为便于统计和监管,综合直补资金要与粮食直补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粮食直补资金”、“综合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

为保证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的安全,便于向农民兑付,乡(镇)财政所也要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分别开设“粮食直补资金”、“综合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三、对做好补贴工作的几点要求

当前,“两个直补”的政策已经明确,关键是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要把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给农民,把党的温暖送到农民心上。

(一)继续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两个直补”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各县、区要对本地“两个直补”工作负全面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两个直补”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区原设立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县、区的“两个直补”工作。

(二)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市制定的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办法。要着重把握好今年的政策要点,解决好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办法更具有可操作性,尽可能让补贴对象满意。各县、区具体办法报市备案。

补贴资金兑付要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一是,补贴方案要公开。各县、区要将实施方案广贴公告到村,发放明白卡(纸)到户,把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告之农民,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补贴结果要公开。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要在村内张榜公布,取得农户认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举报电话要公开。各县、区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开“两个直补”工作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肃对待,及时处理,给群众以满意的答复。

基层财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不得抵扣任何款项。

(三)切实搞好政策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两个直补”政策宣传工作。要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两个直补”的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给广大农民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使社会各个方面理解“两个直补”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支持“两个直补”工作。

(四)建立补贴资料档案。“两个直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做到公开、透明,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量,从今年开始,补贴范围已经稳定下来,我们要建立起补贴资料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财政部目前正在运作建立全国性的农民综合直补网,统一采集基础数据,动态反映种粮农民信息,随时监管补贴落实情况。具体格式和软件下发后,各县、区要做好有关数据录入工作。

粮食直补范文篇4

这次会议是经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去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切实提高种粮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尝试和探索。几年来,全市财政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做到“两加快”、“四公开”、“一监督”,切实把农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确保了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20*年,我市共发放补贴资金22162万元(其中:粮食直补6434万元,综合直补15728万元),补贴面积667万亩,受益农户109万户,受益农民383万人。各县(市)区及时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广大农民比较满意,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艰苦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财政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补贴兑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农民群众反映和市直补办调研情况看,各地程度不同地出现了一些麻痹思想,工作有所松懈;一些地方利用发放补贴之机扣缴各类款项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对补贴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中有偏差,对一些问题处理不细致、不规范,引发了农民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另外,全面推行“一卡通”或“一折通”有畏难情绪,进展较慢。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四个: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对发放农民种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认为对农民进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还不如把这部分资金集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或公益事业建设。还有一些认为给农民办事就应该农民出钱,从发给农民的粮食直补款中扣款或扣还欠款也是合情合理的,政治和政策观念不强。这是直接导致个别截留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原因。

二是对有关政策和工作理解不透、措施不力。从上访情况看,发生问题较多地方的政府包括财政部门没有认真研究补贴资金兑付的方法、步骤和程序,有的对补贴政策理解不够透彻,执行中出现简化程序和做法。对农民上访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没有采取积极的态度予以解决,致使农民上访至省厅和财政部,这既缺少起码的正确的工作态度,也缺少对农民应有的感情。

三是个别农信社营业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人员法治、政策意识淡簿。个别乡镇农信社营业网点违反储蓄管理法规和直补工作纪律,擅自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集体或个人支付补贴资金。个别乡镇财政所擅自将农民补贴存款折交由村干部发放,甚至参与和协助乡村滞留农户补贴存款折或支取补贴存款资金。

四是财政部门与农村金融机构缺少沟通。根据《*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的内容,包括实施农民种粮补贴及农户种粮等相关信息统计、推进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实行农民补贴“一折通”、补贴资金兑付等相关工作经费。因此,每年市下拨各地的粮食直补工作经费,各县(区)应拿出一部分用于“一折通”方面开支。但有些县(区)财政部门不愿为金融机构支付任何费用,影响了“一折通”发放工作。另外,个别农信社营业网点积极性不高,我们工作没有做到位,也是导致以“一卡通”形式直接兑付农民补贴实施结果不理想的一个原因。

行百里者半九十。形势越好,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工作越顺利,越要看到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对此,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克服松劲和麻痹思想,要把政策吃得更透彻一些,问题想得更复杂一些,方案做得更周全一些,措施订得更得力一些,努力做到补贴兑付一分(钱)也不能少,一天也不能晚,一户也不能漏,程序不能少,工作不怕繁,服务热情不能减。财政部门作为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主要责任部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使命,真正以国家政策为依据,以农民群众利益为重,以农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细致的工作、扎实的作风,尽职尽责完成补贴兑付任务,让党和政府的关心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广大农民身上。

二、20*年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促进农民增收

20*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强化惠农补贴政策,进一步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今年中央财政在去年276亿元补贴规模的基础上,新增206亿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新增补贴资金后,20*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达到482亿元,比上年增长75%,加上从粮食风险基金中预计列支的151亿元粮食直补资金,20*年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的两项直接补贴资金规模达到633亿元,全国平均每亩补贴达到41元。根据中央、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20*年我市对种粮农民继续实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两项补贴一并发放。今年的补贴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补贴标准大幅度提高。今年我市共安排两项补贴资金32781万元,比上年增加10619万元,增长48%。其中,粮食直补6512万元,比上年增长78万元;农资综合直补26269万元,比上年增加10541万元,增长67%。按上年补贴面积667万亩计算,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亩均补贴标准为49.15元,比上年增加15.92元。其中,粮食直补亩均补贴9.76元,比上年增加0.12元;农资综合直补亩均补贴39.39元,比上年增加15.8元。补贴标准大幅提高,资金提前下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农业基础地位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农民的关怀,有利于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种粮增支的影响,有利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

二是兑付补贴时间提前。3月中旬省财政厅就将两项补贴资金及时下拨,并统筹兼顾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预计增支的影响,加大了农资综合直补力度。市委、市政府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20*年工作核心来抓,要求将中发1号文件中提出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并对资金拨付和兑付的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要在4月底之前全部兑付到每个农户,促进农民抓好春耕春播生产。可以说,今年是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规模最大的一年,也是资金发放最早、最快的一年。

三是补贴兑付办法更加简化。经过各地两年来的努力,我市已有相当数量的县乡(镇)在资金发放上实行了“一折通”和“一卡通”,加上农民补贴网络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补贴兑付程序,提高了兑付效率,农民领取补贴更加方便快捷,补贴资金运行更加安全,政府落实惠农补贴的成本大大降低。今年,要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和方法,乡镇财政所要在对每个农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进一步核实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存入农民补贴专用账户,将直补通知单发放到农户手中,同时通知其到当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存取补贴资金手续。

三、准确把握政策,严肃补贴纪律

根据省财政厅和市政府要求,落实今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要做到四个公开、把握四个重点:

首先要做到四个公开。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全过程公开,给广大农民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民满意。一要公开补贴方案。各地要将实施方案广贴公告到村,发放明白卡(纸)到户,把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告之农民,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要向农民讲清楚国家已对20*年全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预计增支给予了补贴。二要公开补贴结果,张榜公示。实践证明,张榜公示,政策透明,是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的基础。因此,各乡镇财政所要按统一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对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公示,合并发放给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粮食直补资金要在补贴通知中单独列示。并及时通知农户查看,使其对补贴情况充分了解,对农户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予以处理和解决。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三要公开发放过程,及时发放补贴通知书。兑付直补资金要由乡镇领导带队,送钱(银行卡或存折、存单)到村。兑付补贴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的地区,在农户补贴金额公示无异议后,由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直接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存入农户补贴专用账户,同时乡镇财政所向每个农户发放领取补贴通知书。农民携带通知书、补贴存款折(或银行卡)和有关证件到当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手续。需要强调的是,各乡镇财政所必须把通知书发放到每个农户,县(区)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通知,告诉农户按规定的时间到金融机构办理补贴存取手续,做到一户不漏。各村要建立由村干部、群众代表和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参加的直补小组,向农民公开兑付补贴资金。对两委班子软弱涣散、群众意见比较大的村,县乡要派出工作组,帮助做好兑付工作。四要公开举报电话。各县(区)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开粮食直补工作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肃对待,及时处理,给群众以满意的答复。这里特别要强调一点,对目前群众多次上访,但尚未解决的问题,请有关县(区)财政部门切实清查核实一下,按政策、依据事实提出解决意见,限时解决,并及时向市局报告。今后对农民上访问题,要坚持依据职责、依法处理、责任自负。依据职责就是属于哪级职责范围内的事,就由哪级负责核实、处理,并出具正式处理意见;依法处理就是要严格办事程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后,若群众不满意,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有关机关要依法进行复议,每一个环节都要依法办理,不能仅靠电话督导;责任自负就是谁办理的过程中出现问题谁负责,不能责任不清不楚,上下推来推去,谁有责任就处罚谁。这不是谁推卸责任的问题,这是关系如何维护群众利益的问题,关系政府诚信建设的问题。这是一个处理上访机制的问题。

其次是把握四个重点。一是继续按照“全市范围统一分配与对产粮大县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分配补贴资金。全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2781万元,其中的26628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分配,6153万元用于补助中央确定的产粮大县(区)。二是稳定补贴面积。农户补贴面积以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国家合法征占等不种植粮食的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粮食面积后核定。继续将承租(包)地纳入粮食直补面积范围。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三是统一补贴标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继续实行县级行政区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亩计算。四是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存款折(银行卡);不准在发存款折(银行卡)时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借机用补贴款抵扣各种集资、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要确保全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兑付工作4月底基本结束。

四、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确保补贴兑付到户

当前,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已经明确,关键是扎实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努力通过“五加强”,确保兑付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践表明,领导重视,工作到位,补贴兑付就比较顺利;反之则容易出现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补贴兑付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估计把3亿多元的补贴及时兑付到户的难度,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把落实直补政策作为当前财政的一项中心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精干人员,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做好补贴兑付工作。

二是加强政策研究。对粮食直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要认真研究政策,改进工作方法,带着感情去做粮食直补工作。对农民反映集中的问题尤其是补贴面积问题,各地要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该增加的增加,该取消的取消,努力做到规范统一、公平合理。各乡(镇)财政所一定要将补贴亲自发放到应享受补贴的农民手中,保证补贴政策不走样。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在补贴兑付的各个阶段,市局将组织督导组,对17个县(区)落实粮食直补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并走访部分农民群众。各县(区)财政部门也要派出督导组,进村入户,明察暗访。县(区)级财政部门要逐乡镇派驻补贴资金兑付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对督导中发现的各种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和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补贴资金兑付到户。

四是加强信访处理。县(区)财政部门都要对外公布政策咨询电话,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群众反映问题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继续采取设立农民电话联系点和组织暗访组等办法,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直接向农民了解政策落实情况,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加强落实考核。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河北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考核办法》中各项考核内容,增强责任感,做细、做实、做深每一环节,切实将中央和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落实到农民手中。今年市局将对各县(区)直补发放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全系统公布,对粮食直补工作先进地区进行表彰和奖励。

粮食直补范文篇5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在县布置“回头看”工作以后,我们积极的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直补“回头看”。我所人员包村包片,冒着酷暑,走村入户检查直补工作。我所两名女同志,每天工作都在10个小时以上。

二是直补资金存款折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

根据“四到户、六不准”的原则,我乡共发放直补资金存款折xxxx个,兑付直补资金xx万多元,全乡xxxx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农民手中的《粮食直补存款折》上已加盖“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印章。对于外出务工和丢失存款折等特殊原因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补发了存款单,并由他本人或亲属签字代领。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粮食直补范文篇6

这次会议是经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去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切实提高种粮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尝试和探索。几年来,全市财政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做到“两加快”、“四公开”、“一监督”,切实把农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确保了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20*年,我市共发放补贴资金22162万元(其中:粮食直补6434万元,综合直补15728万元),补贴面积667万亩,受益农户109万户,受益农民383万人。各县(市)区及时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广大农民比较满意,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艰苦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财政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补贴兑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农民群众反映和市直补办调研情况看,各地程度不同地出现了一些麻痹思想,工作有所松懈;一些地方利用发放补贴之机扣缴各类款项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对补贴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中有偏差,对一些问题处理不细致、不规范,引发了农民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另外,全面推行“一卡通”或“一折通”有畏难情绪,进展较慢。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四个: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对发放农民种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认为对农民进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还不如把这部分资金集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或公益事业建设。还有一些认为给农民办事就应该农民出钱,从发给农民的粮食直补款中扣款或扣还欠款也是合情合理的,政治和政策观念不强。这是直接导致个别截留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原因。

二是对有关政策和工作理解不透、措施不力。从上访情况看,发生问题较多地方的政府包括财政部门没有认真研究补贴资金兑付的方法、步骤和程序,有的对补贴政策理解不够透彻,执行中出现简化程序和做法。对农民上访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没有采取积极的态度予以解决,致使农民上访至省厅和财政部,这既缺少起码的正确的工作态度,也缺少对农民应有的感情。

三是个别农信社营业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人员法治、政策意识淡簿。个别乡镇农信社营业网点违反储蓄管理法规和直补工作纪律,擅自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集体或个人支付补贴资金。个别乡镇财政所擅自将农民补贴存款折交由村干部发放,甚至参与和协助乡村滞留农户补贴存款折或支取补贴存款资金。

四是财政部门与农村金融机构缺少沟通。根据《*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的内容,包括实施农民种粮补贴及农户种粮等相关信息统计、推进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实行农民补贴“一折通”、补贴资金兑付等相关工作经费。因此,每年市下拨各地的粮食直补工作经费,各县(区)应拿出一部分用于“一折通”方面开支。但有些县(区)财政部门不愿为金融机构支付任何费用,影响了“一折通”发放工作。另外,个别农信社营业网点积极性不高,我们工作没有做到位,也是导致以“一卡通”形式直接兑付农民补贴实施结果不理想的一个原因。

行百里者半九十。形势越好,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工作越顺利,越要看到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对此,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克服松劲和麻痹思想,要把政策吃得更透彻一些,问题想得更复杂一些,方案做得更周全一些,措施订得更得力一些,努力做到补贴兑付一分(钱)也不能少,一天也不能晚,一户也不能漏,程序不能少,工作不怕繁,服务热情不能减。财政部门作为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主要责任部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使命,真正以国家政策为依据,以农民群众利益为重,以农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细致的工作、扎实的作风,尽职尽责完成补贴兑付任务,让党和政府的关心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广大农民身上。

二、20*年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促进农民增收

20*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强化惠农补贴政策,进一步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今年中央财政在去年276亿元补贴规模的基础上,新增206亿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新增补贴资金后,20*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达到482亿元,比上年增长75%,加上从粮食风险基金中预计列支的151亿元粮食直补资金,20*年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的两项直接补贴资金规模达到633亿元,全国平均每亩补贴达到41元。根据中央、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20*年我市对种粮农民继续实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两项补贴一并发放。今年的补贴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补贴标准大幅度提高。今年我市共安排两项补贴资金32781万元,比上年增加10619万元,增长48%。其中,粮食直补6512万元,比上年增长78万元;农资综合直补26269万元,比上年增加10541万元,增长67%。按上年补贴面积667万亩计算,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亩均补贴标准为49.15元,比上年增加15.92元。其中,粮食直补亩均补贴9.76元,比上年增加0.12元;农资综合直补亩均补贴39.39元,比上年增加15.8元。补贴标准大幅提高,资金提前下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农业基础地位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农民的关怀,有利于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种粮增支的影响,有利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

二是兑付补贴时间提前。3月中旬省财政厅就将两项补贴资金及时下拨,并统筹兼顾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预计增支的影响,加大了农资综合直补力度。市委、市政府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20*年工作核心来抓,要求将中发1号文件中提出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并对资金拨付和兑付的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要在4月底之前全部兑付到每个农户,促进农民抓好春耕春播生产。可以说,今年是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规模最大的一年,也是资金发放最早、最快的一年。

三是补贴兑付办法更加简化。经过各地两年来的努力,我市已有相当数量的县乡(镇)在资金发放上实行了“一折通”和“一卡通”,加上农民补贴网络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补贴兑付程序,提高了兑付效率,农民领取补贴更加方便快捷,补贴资金运行更加安全,政府落实惠农补贴的成本大大降低。今年,要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和方法,乡镇财政所要在对每个农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进一步核实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存入农民补贴专用账户,将直补通知单发放到农户手中,同时通知其到当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存取补贴资金手续。

三、准确把握政策,严肃补贴纪律

根据省财政厅和市政府要求,落实今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要做到四个公开、把握四个重点:

首先要做到四个公开。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全过程公开,给广大农民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民满意。一要公开补贴方案。各地要将实施方案广贴公告到村,发放明白卡(纸)到户,把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告之农民,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要向农民讲清楚国家已对20*年全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预计增支给予了补贴。二要公开补贴结果,张榜公示。实践证明,张榜公示,政策透明,是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的基础。因此,各乡镇财政所要按统一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对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公示,合并发放给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粮食直补资金要在补贴通知中单独列示。并及时通知农户查看,使其对补贴情况充分了解,对农户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予以处理和解决。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三要公开发放过程,及时发放补贴通知书。兑付直补资金要由乡镇领导带队,送钱(银行卡或存折、存单)到村。兑付补贴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的地区,在农户补贴金额公示无异议后,由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直接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存入农户补贴专用账户,同时乡镇财政所向每个农户发放领取补贴通知书。农民携带通知书、补贴存款折(或银行卡)和有关证件到当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手续。需要强调的是,各乡镇财政所必须把通知书发放到每个农户,县(区)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通知,告诉农户按规定的时间到金融机构办理补贴存取手续,做到一户不漏。各村要建立由村干部、群众代表和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参加的直补小组,向农民公开兑付补贴资金。对两委班子软弱涣散、群众意见比较大的村,县乡要派出工作组,帮助做好兑付工作。四要公开举报电话。各县(区)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开粮食直补工作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肃对待,及时处理,给群众以满意的答复。这里特别要强调一点,对目前群众多次上访,但尚未解决的问题,请有关县(区)财政部门切实清查核实一下,按政策、依据事实提出解决意见,限时解决,并及时向市局报告。今后对农民上访问题,要坚持依据职责、依法处理、责任自负。依据职责就是属于哪级职责范围内的事,就由哪级负责核实、处理,并出具正式处理意见;依法处理就是要严格办事程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后,若群众不满意,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有关机关要依法进行复议,每一个环节都要依法办理,不能仅靠电话督导;责任自负就是谁办理的过程中出现问题谁负责,不能责任不清不楚,上下推来推去,谁有责任就处罚谁。这不是谁推卸责任的问题,这是关系如何维护群众利益的问题,关系政府诚信建设的问题。这是一个处理上访机制的问题。

其次是把握四个重点。一是继续按照“全市范围统一分配与对产粮大县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分配补贴资金。全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2781万元,其中的26628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分配,6153万元用于补助中央确定的产粮大县(区)。二是稳定补贴面积。农户补贴面积以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国家合法征占等不种植粮食的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粮食面积后核定。继续将承租(包)地纳入粮食直补面积范围。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三是统一补贴标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继续实行县级行政区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亩计算。四是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存款折(银行卡);不准在发存款折(银行卡)时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借机用补贴款抵扣各种集资、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要确保全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兑付工作4月底基本结束。

四、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确保补贴兑付到户

当前,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已经明确,关键是扎实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努力通过“五加强”,确保兑付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践表明,领导重视,工作到位,补贴兑付就比较顺利;反之则容易出现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补贴兑付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估计把3亿多元的补贴及时兑付到户的难度,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把落实直补政策作为当前财政的一项中心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精干人员,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做好补贴兑付工作。

二是加强政策研究。对粮食直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要认真研究政策,改进工作方法,带着感情去做粮食直补工作。对农民反映集中的问题尤其是补贴面积问题,各地要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该增加的增加,该取消的取消,努力做到规范统一、公平合理。各乡(镇)财政所一定要将补贴亲自发放到应享受补贴的农民手中,保证补贴政策不走样。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在补贴兑付的各个阶段,市局将组织督导组,对17个县(区)落实粮食直补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并走访部分农民群众。各县(区)财政部门也要派出督导组,进村入户,明察暗访。县(区)级财政部门要逐乡镇派驻补贴资金兑付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对督导中发现的各种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和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补贴资金兑付到户。

四是加强信访处理。县(区)财政部门都要对外公布政策咨询电话,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群众反映问题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继续采取设立农民电话联系点和组织暗访组等办法,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直接向农民了解政策落实情况,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加强落实考核。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河北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考核办法》中各项考核内容,增强责任感,做细、做实、做深每一环节,切实将中央和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落实到农民手中。今年市局将对各县(区)直补发放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全系统公布,对粮食直补工作先进地区进行表彰和奖励。

粮食直补范文篇7

按照省及*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稳粮增收,支持农民春耕生产,2010年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为切实做好我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确保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多产粮、产好粮,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动对种粮农民预计增支因素合理分配,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和扩大农业结构调整成果。

(三)操作规范,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确保应补资金兑现到位。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的补贴范围原则上为全市适宜种粮食的区域(包括市国有农场),已实行退耕还林的区域不予补贴。补贴对象为补贴区域范围内的农户。

三、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的确定

(一)补贴标准:全市统一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省下达我市的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资金数额除以全市经核实汇总后的应补面积分别计算。

(二)补贴面积: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由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并开具证明。

(三)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公务员之家

(四)各乡镇要根据全市统一补贴标准测算到村、户。

四、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的管理与兑付

(一)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统一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通过市邮政储蓄银行实行“一折通”发放。

(二)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资金的兑付:各乡镇负责将《2010年补贴通知书》发放到农户手中,通知中应分别明确粮食直补资金、综合直补资金的标准、金额等,让农民清楚国家已对2010年全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预计增支给予了补贴。

(三)补贴资金要在3月20日前一次性兑付到农民手中。

五、实施步骤

我市2010年粮食直补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宣传政策阶段(2月25日—2月28日)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做好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政策宣传工作。市电视台要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宣传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政策;市直补办公室统一印制明白纸,由乡村直接发到每个农户;同时市直补办统一印制直补政策公告,发至每个村公开张贴,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第二、核实面积阶段(3月1日--3月15日)

1、为确保补贴面积客观、真实、准确,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在确保一户一主的情况下,将《2010年度补贴依据公示表》公示7日以上,并且《补贴依据核实表》取得农户及村确认签名后报乡镇政府审核。

2、各乡镇政府对户主姓名的真实性、唯一性和应补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户主无变动的要与上年发放的补贴存折上的姓名、账号一致;对于2010年新增户主或变更户主的要确保户主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杜绝一人多名、多字或一户多主等现象发生,审核无误后,在补贴依据核实表上签字。各乡镇财政所在乡镇汇总表上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乡镇长、财政所长签字后于3月11日前报市财政局备案。

3、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计算并下达全市统一的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单位补贴标准。

4、各乡镇根据全市统一的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单位补贴标准生成每个农户应享受补贴金额,以村为单位将《2010年度补贴资金公示表》在村政务公开栏再次张榜公示。为保证全市统一行动,3月12日为全市农户应补标准及金额公示日。

第三、直补兑付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1、各乡镇根据公示后农户认可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导出银行数据,于3月16日前报市财政局,以此作为市邮政储蓄银行发放直补存折的依据,同时各乡镇财政所在乡镇补贴资金汇总表上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乡镇长、财政所长签字后报市财政局备案。

2、市财政局将直补资金划拨到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根据各乡镇财政所导出的银行数据,为应享受补贴农户上折,并按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3、各乡镇会同邮政储蓄银行于3月16日前向所有应享受补贴农户发放《2010年补贴通知书》。对于去年已有补贴存折而且今年继续享受直补的农户,通知其到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手续;对于今年新增或变更户主的享受直补农户,直接将新开立的补贴存折发放到户。

《补贴通知书》和补贴资金存折由农户户主或已成年的本家庭成员凭身份证、户口本领取,领取时签名并留指纹,同时登记签收时间。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后,邮政储蓄银行将全市《2010年度补贴发放清单》报市财政局存档备查。

第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结束后,市直补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发放不及时或截留、挪用、冒领补贴资金的,擅自扩大应补范围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继续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取得实效

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为确保我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财政局、监察局、农发行、人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牧局、国土局、林业局、广电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直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组织我市的直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直补工作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要对本乡镇直补工作全面负责,严格实行乡镇长负责制。要结合本乡镇实际制订具体操作办法(具体实施办法报市财政局备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顺利实施。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六个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存折;不准在发放存折时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借机用补贴款抵扣各种集资、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

粮食直补范文篇8

*省全面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进一步提高了种粮农民积极性。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号)精神,认真做好*省20*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而且对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20*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工作人员责任制,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情况作为乡村干部和工作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20*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依据。20*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仍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作为补贴计算依据。

(二)补贴标准。20*年粮食直补仍按上年补贴标准执行,即*、*、*、*、*5市每亩补贴15元,其他各市每亩补贴14元;农资综合直补标准,*、*、*、*、*5市每亩49元,其他各市每亩50元。

(三)兑付时间和形式。为进一步降低补贴资金兑付成本,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方便种粮农民,促进春耕生产,20*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实行合并发放(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原则上不再随农资价格变动而变动)。合并发放的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要在补贴通知单中列明。各市要在*月*日前通过“*省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管理系统,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兑付给种粮农户。

三、加强宣传和监督,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顺利进行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要切实做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补贴通知传达到户,补贴存折发放到户,开户信息登记到户,各项补贴张榜公布到村。要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让广大农民群众及时了解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度,鼓励群众积极配合直补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不准擅自更改已确定的补贴数额,不准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上缴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中代领存折或补贴,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扣押农民补贴存折和增加农民负担。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20*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任务,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粮食直补范文篇9

关键词:粮食直补;粮食安全;惠农政策;粮改

2004年以来,中央和省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免征农业税、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高度重视。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将流通环节的补贴调为直接补贴,许多农民从中直接受益。粮食直补成为广大农村最受欢迎和最具影响力的惠农政策之一。

一、我国实施粮食直补政策的主要效果

1.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

直接补贴改变了以前通过补贴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方式,取而代之的是直接惠及农民。这种看得见的实惠,对农民的激励作用是巨大的,尤其是在政策实施的初期,这种激励作用体现得更为明显。以往通过粮食购销企业对农民进行价格补贴,由于存在压级压价等现象,农民实际上很难从中受益,而且效益损失严重。改革后,把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农民受益明显。另外,直接补贴还向农民传递了中央更加重视和关心农业的信息,从而大大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为粮食购销市场化创造了条件

一直以来,我国粮食购销都在向市场化方向不断推进,但是速度相对较慢,除了考虑到粮食的特殊性不宜快速实现全面市场化以外,主要的障碍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长期以来存在政企不分的体制性问题。政企不分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承担着间接补贴农民等一系列政府职能,造成企业不断增强对补贴的依赖性,缺乏走向市场的主动性。因此,要想实现购销全面市场化,并使国有企业继续发挥主渠道功能,就必须把国有企业塑造成具有市场化理念的市场主体。粮食直接补贴改变了长期以来沿用的间接补贴方式,取消了保护价政策,企业不再承担按照政府制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义务,政府也不再对国有企业进行超储补贴,国有企业与其他粮食购销主体以平等的地位进入粮食购销市场,按市场规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公平竞争。因此,直接补贴的实施,促进了购销市场化和购销主体多元化的顺利推进,有助于培育和完善粮食购销市场。

3.粮食风险基金得到了有效利用

2004年粮改前,国家通过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支持粮食储备制度的有效运作和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的落实,最终实现粮食安全和粮食市场稳定两大政策目标。但是,由于收购和销售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以及长期以来存在一些体制性原因,国有收购企业连年亏损,库存增加,粮食风险基金的投入增多,财政负担加重。2004年开始的直接补贴方式,通过将补贴流通环节转变为补贴生产环节,进一步调整粮食风险基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实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后,改变了补贴流通环节效率损失严重的局面,直接把风险基金的部分资金用于直接补贴农民,并没有额外增加财政负担,使粮食风险基金得到了有效利用。

4.实现了农业补贴与国际惯例接轨

对农业实行补贴政策,是世界各国保护和促进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在wto《农业协议》框架下,我国原来实行的保护价收购、顺价销售的粮食购销政策,属于“黄箱政策”,会对粮食贸易产生明显的扭曲作用,这与国际的通行做法不相适应。而对种粮农民实行的直接补贴,属于支持性农业补贴,不会直接影响农业的贸易和价格,被称为“绿箱政策”,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更有利于我国粮食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我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1.多种补贴类型不利于农村政策的有效运作

目前,从我国实施的直接补贴政策来看,种类繁多,形式各异。按照被补粮食品种,分为小麦、玉米、稻谷等多个品种的综合补贴;按照补贴对象范围,分为对所有农民的补贴、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对达到一定规模种粮农民的补贴等;按照补贴到户依据,分为按计税面积补贴、按种植面积补贴、按实际售粮量补贴等。纷繁复杂的补贴类型表明,我国的直接补贴政策目标界定不清。由于不同的补贴类型会产生不同的政策效果,农民的受益范围和受益程度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

2.农民对补贴标准的差异悬殊反应强烈

各地区核定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时考虑的因素不同,导致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到用于直接补贴的基金数额确定时,没有合理的依据标准,基本上是根据财政支付能力来确定,而不是根据补贴需要来确定预算,是先有预算再确定标准。同时,我国各地需要补贴的粮食面积、数量、商品量差异很大。总体财力水平和需补贴粮食量之间的地区差异共同决定了补贴标准的地区差异性。在目前多样性的信息传递方式下,农民可以很快地了解到当地和其他地方直接补贴标准的差距。差异明显的直接补贴标准容易使农民对政策的公平性产生不满,对政策的有效运作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不仅如此,许多财力困难的粮食主产区,农民补贴标准相当低,这更不利于政策的有效运作。

3.农民对直补政策的可持续性心存疑虑

直接补贴政策在实施的初期对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粮食生产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在运作过程中,各地由于没有统一的依据,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粮食直补作为一项惠农政策,其政策效果能否一直延续下去,关键在于政策的稳定性和规范性。发展粮食生产和保护农民利益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的政策也需要有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只有这样才有助于政策效果的持久发挥。熟悉社会调查的人都知道,在涉及农民的调查中,大部分农民常常提出的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政策明年还会不会改变,由此可知,农民对政策持续性的预期是不乐观的,这也导致了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4.管理体制运行不畅导致补贴效率偏低

粮食直补的全面实施,涉及财政、农业、外经贸、粮食、民政和银行等诸多部门,由于政出多门,协调困难,粮食直补运行成本高,时滞长,加之部门本位主义、保护主义和寻租活动的影响,粮食直补资金流失严重、效率低下。另外,我国农民数量庞大,农户数量多,要将粮食直补资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过高的交易成本无形中也降低了补贴资金的运行效率。

三、增强粮食直补政策效应的几点建议

1.建立粮食生产基础设施投入的长效机制

增加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是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基础与前提。我国粮食生产连续几年减产,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弱。因此,要尽快建立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关键是要加大对连接田间地头的小型农田水利等基本项目的建设投入,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的投入机制,处理好产销区的利益平衡关系,实施一批重大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项目,并积极鼓励和引导外资、龙头企业、农村社区、农民合作组织以及种粮大户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合作。

2.建立政策倾斜和利益补偿的长效机制

一是通过制定农业补贴条例等办法使粮食直补政策由短期政策变为长期政策,以保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搞活粮食市场流通,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二是政府扶持政策要向主产区倾斜。要加大财政转移的支付力度,帮助主产区卸掉“包袱”;农业投资和建设项目向主产区集中,帮助主产区加快发展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促进粮食转化增值,把粮食生产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带动主产区经济的发展。三是稳定种粮的收益预期。最低收购价既是政府向农民发出的价格信号,给农民一个稳定的价格预期,又是政府引导市场粮价走向,调控粮食价格的重要手段,应在总结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并使之长期化。

3.建立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的长效机制

粮食生产面临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为此,应建立粮食生产抗风险的长效机制,提高种粮农民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主要途径有: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建立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增强农户抗风险的能力;通过制度创新,建立粮食生产的风险规避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快大宗粮食作物的政策性保险试点,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农民投保、市场运作的新机制,努力开拓适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健全粮食期货市场,在完善现有粮食期货交易品种运行规则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粮食期货品种,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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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温桂荣.完善粮食直补政策,努力增加农民收入[j].财会研究,2006,(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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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拜发奎.如何认识我国粮食直补政策[j].农业经济,2005,(3):26-27.

[5]王晓明.粮食直补政策推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8):71-72.

粮食直补范文篇10

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政策性强,为此县镇两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合理调度,确保了兑付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根据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直补资金发放方案。拟定,对水稻种植面积的测量核实、公示和上报,资金兑付方式和时间要求等都作了周密部署,确保直补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使直补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全县共印发12万份,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同时在镇、村主要路口悬挂横幅,村村张贴宣传标语,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宣传,使每户农民及时准确了解补贴标准、计算依据和补贴金额。

三是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为避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发生,县财政局与各镇财政所负责人签订了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责任书,对违反粮食直补资金发放程序和规定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