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03-20 17:17:00
公务用车管理范文篇1
根据省纪委《关于重申领导干部严格遵守驾驶公务用车规定的紧急通知》精神,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我局再次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相关的学习,并根据自查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车的规范管理,以保证落实省纪委关于公务车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的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我局现有公车17台,其中小车9台,面包车7台,中巴车1台。按编委的核定,有专职司机11名。由于我局的公务活动和接待任务较重,11名专职司机一直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为了管理到位,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用车审批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设立了汽车队长一职,以加强对司机和车辆的管理。根据工作和实际的特殊性,经报请省纪委同意,我局领导一般都自己架车。为了保证安全、严格纪律,我局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四禁止两定期”。“四禁止”为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公车私用、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跑长途和载运来宾。对违反规定的,除补交相关费用外,视情节轻重,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和外事纪律处分;“两定期”为车辆要定期维护、要定期参加驾驶技术的再学习和再培训。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目前为止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范文篇2
一、车辆管理
1.车辆实行定位分级管理制度。局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处、各运输管理所、工程建设办公室公务车辆分别由各部门落实专人管理。局机关人员在南通市六县(市)范围内因公外出使用公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在南通市以外因公外出使用公务车辆须由局主要领导同意。运输管理处、各运管所人员在南通市以外因公外出使用公务车辆须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局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务车辆外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同时需向局作出书面检查。
2.严禁公车私用。禁止用公车携带家属子女旅游、接送小孩上学等。工作人员(含老干部)及直系亲属的婚、丧、重症病等特殊情况需用车,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3.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公务车辆,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驾驶公务车辆,须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驾驶。未经批准而驾驶公务车辆的,局纪委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节假日期间,非公事不准随意动用公务车辆,杜绝把公车擅自开回家,发现一次对用车人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二次须用车人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三次以上调离现岗位。
5.机关人员不得私自向下属单位借用车辆,确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协调调度。
二、车辆调度
机关用车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办公室接到用车申请后,按“确保领导用车和会务、接待用车,积极安排科室公务用车,优先考虑老干部用车”的原则,及时、合理调度车辆,签发“派车单”(城区内口头通知),尽量做到先急后缓、同线一车,防止重复派车。人数少、无急事提倡乘坐客车。当日临时用车视车辆运行情况而定。各处、所、工程办公务车辆由各自根据用车规定调度使用。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积极参加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举办的各类活动。要加强交通法规、驾驶业务技术、安全知识的学习。
2.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出车无论长、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诿,不得请他人代开。不得因个人有事为由,不服从派车和调度。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并经批准方可离岗,不得先斩后奏。
3.没有出车任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在各自办公地点自行安排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随叫随到。特殊情况,根据需要确保提前上班出车和加班、节假日出车。
5.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热情优质服务,文明安全行车。
公务用车管理范文篇3
一、管理原则
1、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租用。
2、城区内公务活动,自行搭车,据实报销;下乡或出差原则上搭乘客运车,若特殊情况需要租车,必需按程序申报,先审批,再租车。
3、若因特急事项需要租车的,经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用车人回单位次日必须完善相关手续。
二、用车程序
1、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填写《档案局公务用车申请单》(一式三份,车主结账一份,相关股室留存一份,财务室支付费用一份),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联系。
2、办公室建立公务用车台账,每2周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公务用车情况。
三、费用报销
1、城区内每月结报一次。
2、公务活动结束后,由车主提供相应金额的车票,由相关用车股室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交财务室支付费用。
3、因时间紧迫外出需租车的,可先由办公室垫付租车发生的部分费用,由办公室凭租车发票和“公务用车租车申请单”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公务用车管理范文篇4
一、车辆管理部门
1、各基层单位设立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各基层单位的车辆(公务车,执法执勤车,工程作业车、电瓶车)。
2、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是各单位车辆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车辆管理人员(联络员),负责车辆日常管理、车辆使用信息日常更新和对接工作。
二、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1、所有车辆必须配备专职驾驶员,其他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驾驶,不得外借或私用。各单位要做好驾驶人员信息和用车调度登记。
2、车辆严格执行下班入库入位制度,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各单位结合各自情况制定相应停车管理规定。
3、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落实新交通法规定,执法车辆不能在行驶中乱拉警灯、警报、强行超车、占道行驶。因不按交通法规规定行车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4、严令禁止公车私用、酒后驾车、无证驾驶。
三、车辆维修、保养规定
驾驶人员有责任爱护所驾车辆,并注意常规检查维修、清洗和保养,确保无故障出车,否则出现违章及其他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
1、车辆维修保养由各基层单位各自严格管理,驾驶员不得擅自选择修理厂。
2、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造成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车辆维修台账。力争达到一车一册,明确时间、金额、内容及负责人。
四、车辆加油规定
各基层单位加油必须做好加油登记(包括车辆加油数量、种类、金额和车辆行驶里程数),建立车辆加油台账,不定期对油量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加油卡必须安排专人保管。
五、安全用车管理制度
各基层单位领导要不定期对车辆状况和安全系数进行抽查、核实,并提出有关意见。对下列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超速、超载、曝光、违停及其他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切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并视情节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2、车辆外出出现交通事故的,需要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管理员(联络员),并积极配合处理,出现较大事故或人员伤亡情况的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局主要领导,如果瞒报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公车私用;
(2)酒后驾驶车辆;
(3)无证驾驶;
(4)出现事故隐瞒不报或迟报的;
(5)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六、节假日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范文篇5
一、目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现状和弊端
现行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有五个基本特征:
1、形式上的公有性,而实际上公车变成了“官车”,“官车”等同于“私车”。
2、使用上的无偿性,费用一律由公家来承担,个人使用一般无需付费。
3、购置上的计划性,一个单位编制多少人,可配几辆车,都是实行计划控制。
4、管理上的多样性,开车、管车、修车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没有统一的模式。
5、攀比的扩张性,公务用车在质、量方面呈现出逐步扩张的态势,尤其近些年越演越烈。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目前这种公车管理制度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弊端。
1、贪图享受,竞相攀比。公务用车不是从工作需要出发,而是把它看成是一种“待遇”,是领导的“地位”、“权力”的一种象征。不仅相当一部分县处级干部有“专用车”,乡镇领导干部,甚至基层站所的负责人也有“专车”。据国家计委《关于“八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八五”期间集团购买小汽车平均每年以16.2%的速度增长,购买金额以26.99%的幅度增长。近几年,一些机关部门出现购买走私车、让基层为领导机关购车、长期向基层企事业单位“借车”和搞假号牌、违规使用专用号牌等问题。
2、大包大揽,耗资惊人。第一是买车费用不甚重负。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末,我国有小轿车230万辆,其中95%是公车。1993年,我国国产轿车22.5万辆,进口小轿车18.1万辆。这40多万辆轿车中,98%都被公款买走了,光新增轿车一项,国家全年就要支出买车和养车费用约700亿元,相当于*年国家财政赤字561.49亿元的1.25倍。另一份报告显示,我国*年末党政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拥有的轿车约220万辆。国家财政每年为此支出购、养车费约1890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4982.47亿元的37.93%。据测算到2000年公用轿车保有量约400万辆,每年购车支出费用将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5%。第二是管理费用令人咋舌。以普通桑塔纳轿车为例,缴纳和消耗的费用主要有:一是各种规费:市政建设费2500元/辆;消费附加费27000元/辆;购置附加费按车价的10%收取,约1.5万元;交通基础建设费15000元/辆,上述这四项费用合计为4.45万元。同时每年收取重点建设基金500元/辆,高速公路补偿费200元/辆,道口监护费30元/辆,合计为2730元。每月收取养路费90元/辆,全年为1080元。二是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每车每年约4179元。三是年检证照费,照相固封费40元/辆,新牌证费110元/辆,新年检验费52元/辆,合计202元。四是每车每年耗油约9000元,维修保养费用22500元,停车费、过路费等约9000元,上述费用合计约4.05万元。五是驾驶员工资、加班费、福利费等。每人年人均约1.2万元。六是折旧费。每年为1.5万元。上述六项费用每辆车每年达6至9万元。第三是养车费用形似黑洞。目前,公车修理吃回扣很普遍,这已是公开的秘密。据我们对某一修理厂调查,分别按修理费用给司机5%至15%的回扣,有的甚至按司机意愿开发票。某市公务用车修理费年支出高达2.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3%。据对相同型号的桑塔纳轿车的20户个体车和20辆公用车比较,在行驶10万公里之内,公车修理费用是私车修理费用的10倍。
3、公车私用,屡禁不止。一是办私事。在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用车几乎成了领导的私家专车。某省会城市纠风办在清明节和“五一”节分别对公车扫墓、公车迎亲问题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出公车达百余辆之多。有一份统计表明,每辆车每年平均跑4.3万公里,其中领导私用约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约占三分之一,真正的公务用车仅为1.2万公里。二是开私车。某市公安部门办的一个驾驶培训班,在报名的120多名学员中,局长、科长超过60人,且多是公费学车,单学费就需30多万元。少数领导干部把开车当作一种时尚,由于技术不熟练,导致事故频频发生。据某地交管部门统计的60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小车事故30起,其中属非专业司机驾车就达20起。
4、效率低下,人满为患。公路运输企业轿车每万公里
运输成本为8215.40元;而党政机关等公务轿车的运输成本是每万公里50361元,是运输企业的6.13倍。目前,我国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小汽车绝大多数配有专职司机,小车司机的人数,一般占机关人员总数的十分之一左右。机关人满为患,这与现行的公车制度有着密切关系。
5、监控乏力,资产流失。由于车辆分散管理,各单位的车辆配备、更新、报废等手续得不到有效监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些先行模式
庞大的财政开支,因公车而生的种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使不少有识之士为之忧心忡仲,大声疾呼:“公务用车改革势在必行”。目前不少地方或单位已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的有效尝试,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实行社会化服务。公务用车由社会上的专业公司来提供,为此,辽宁省锦州市已有5个单位主动申请不购车,由市财政局按每辆车高于当年财政车燃费预算定额的50%核拨了租车费,这样不仅可减少购车款100多万元,而且每年减少了司机工资及补助费6万元。
2、实行市场化租赁。在机关成立半市场化的服务公司,集中各单位现有公车统一管理,有偿为各单位提供服务,富余车辆可面向社会运营。徐州、苏州一些城市公务用车改革的路子就是属于这一类。
3、实行货币化结算。如同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一样,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也走货币化分配的路子。大庆市、深圳市取消新提拔处以上干部配发公车的待遇,改发交通费;提倡原有干部上交已配的公务用车改领交通费或购买现用公车;同时鼓励司机购买所驾的公务车,下岗自谋生计。据统计,大庆市63家车改单位一年节省各项费用293万元,加上全市机关不购买新车所节约费用3000余万元,可节支4000万元以上。
4、实行专业化管理。南京市电信局将原分散在各处室的小车由局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并以长期包租、短期租赁、钟点出租、临时出租、车辆出租为服务项目,为全局提供交通运输服务。这一管理办法的试行,不仅解决了领导专车问题,而且车辆费用开支也大幅度下降。
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设想
根据我国的国情,目前公务人员的收入不高,还缺乏购车、养车、用车的承受能力,国家也拿不出足够的公务用车费用作为补贴。基于这一点,我们认为公务用车要“立足于控制总量,加强管理,科学调度,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减少财政支出,更有效、更方便地保障机关公务用车。”其基本设想分为三步走:第一步,车辆实行集中购置、集中管理。改定车制为派车制,减少车辆总量,提高使用效率。第二步,建立机关汽车服务公司。组建成经济实体,开展运输、修理、加油等一条龙服务,为机关公务用车提供服务。机关公务人员一律实行有偿使用,以磁卡(或填用车单)按季结帐,年终进行个人核算,超支自负,节约奖励。第三步,在前两步过渡之后公司实现企业化经营。公务用车全面实行交通费补贴制度。具体办法是:
1.公务用车管理上实行专业服务制。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专业化公司,为机关公务人员用车服务。服务公司与政府机关从工作关系上讲,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从利益上讲,是对等的关系,你付钱就坐车,多付钱坐好车,少付钱坐差车,不付钱不给车。一是取消个人和部门专车,现有车辆交政府折价出售给公司或驾驶员,改由服务公司从购、养、用、管提供一条龙服务。二是公司的驾驶员,都由公司根据公里数、油耗数、修理费、安全责任等进行统一考核结算,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党政机关不再设有司机编制,对于下岗的司机,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他们买车从事出租车经营,或自谋生路。
公务用车管理范文篇6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交通系统公务用车纪律,通过宏观管理与自行管理相结合的方法,以达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目的,经研究,特制定交通系统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补充)如下:
一、加强督查
1、督查主体:小车队负责实施督查工作。
2、督查对象:局、所公务车辆、交通运政、路政稽征车辆、局属各企业公务车辆。
3、督查内容:
①城区内运政车辆出归库时间为:春夏季为早5:30,晚19:00;秋冬季为早6:00,晚18:00。因特殊情况用车需早出晚归,经相关领导同意,用车人要告知督查人员。
②驾驶员开英雄车、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及私自出车。
③带标志的稽征车辆停放在宾馆、饭店、桑拿、舞厅等娱乐场所及在城内乱停乱放。
④在未经有关领导的批准下,公车私用或车辆出县。
⑤私自将车交于他人驾驶。
⑥在恶劣天气(雨、雪、雾、滑等)及上级领导安排不能出车的特殊情况出车。
⑦稽征车辆参与婚丧嫁娶,车内容留社会闲散人员和使用车辆参与非法活动。
4、违纪查处:在督查中,发现有违反上述督查内容者,出现一次者给予当事者系统内通报批评;累计二次者取消当事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者当事人待岗,是单位负责人的就地免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督查实行每月一通报,兑现处理结果。
为确保督查正常工作用车,督查用车由交通局直接调派,督查取证摄像等器材由交通局办公室解决。
二、车辆维修
1、维修方式
①小车队维修站继续保留。
②局、所公务车辆、治安办车辆、城区内五个执法队车辆通过申报程序,统一在小车队维修站维修保养。外部维修一律不予报销,确需外部维修,由维修站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维修,否则局将一律不予解决费用。各站车辆本着自愿原则,可到维修站维修。
③维修站在进行维修时,不收工时费,保证所用配件为正厂产品,按进价收取,维修站不对外经营。
2、经费结算
①每部车预支1000元用于维修站资金周转。
公务用车管理范文篇7
近年来,*市严格按照中央、中纪委及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并于20*年对全市党政机关重新核定了汽车编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巩固定编成果,保证更好地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特做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和更换小汽车不仅会造成严重浪费、加重财政负担,而且是严重脱离群众、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违规配备使用小汽车的危害性,要以实际行动践行“*”重要思想,坚持“两个务必”,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上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提高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二、严禁超编制购车
实行汽车定编管理的机关和单位申请购置新车和旧车报废更新,一律报市控办审批,并由市控办开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过户)机动车辆批准单》。各单位必须在汽车编制范围内编制年度购车计划,凡超编制购车市控办一律不予审批。
三、严禁超标准购车
全市党政机关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标准的通知》、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和其他关于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和更换小汽车的各项规定。
(一)必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控制标准;
(二)必须坚持使用国产汽车的原则,严禁配备使用进口车;
(三)现已配备使用的轿车,虽已超过五年,但尚未达到报废、更新标准的不得更换;
(四)实行汽车定编管理的机关和单位不得以下属单位名义超编、超标购车,严禁向企、事业或其他、下属单位调换、借用和摊派资金购买各种车辆。
四、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购买公务用车的审批程序
党政机关购买和使用公务用车,必须坚持“五统一”要求,即:统一政府采购、统一国库集中支付、统一银行保险、统一定点维修、统一定点加油。汽车定编单位办理汽车牌照时,除交验公安部规定的手续外,必须向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出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过户)机动车辆批准单》。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汽车定编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配备使用和更换小汽车的规范管理,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工作岗位,不准借班子换届或领导干部职务调整更换小轿车;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事前严格把关,事中严格程序,事后严格监督。对于违政机关车辆配备使用规定,擅自购置和使用公务用车的行为,一经查出,市控办将对单位违规配备的车辆予以收缴,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市财政局
公务用车管理范文篇8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的公务用车控购管理工作,防止铺张浪费、节约财政性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特作规定如下:
一、公务用车控购报批程序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央企除外)购置公务用车一律向县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各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审批表(附件2)。
2、县控购领导小组将根据单位职能、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等情况审核批准。
3、经县控购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控办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上报省控办办理控购手续(事业单位及企业购置20万以内的公务用车可由县控办直接办理控购手续)。
二、公务用车控购标准
1、县处级领导可配备2.5升以内(含)、价格25万以内(含)的公务用车。
2、行政、事业单位可配备2.0升以内(含)、价格25万以内(含)的公务用车。购置越野车、商务车可适当提高标准,但必须控制在2.5升以内、价格30万以内。
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提高标准购置,但严格控制采购原装进口小车。
三、公务用车采购程序
1、待公务用车指标证下达后,购车单位到县采购办填报采购审批表,属于全省协议采购车型范围的,按协议采购流程实施采购,不属于全省协议采购车型范围的,由县采购办组织采购。
2、车辆资金自筹的,凭采购审批表,由单位自行付款提车、验收,以及办理车辆保险和上牌。
3、车辆资金由预算安排或追加的,凭政府抄告单或预算追加单,到采购办办理车款直接支付手续。
四、公务用车更新程序
1、按上级精神2010年公务用车一律不得新增,但允许编制内更新(旧车报废或公开处置),新成立单位凭编办文件允许新增。
2、单位公务用车更新(旧车报废或公开处置),须达到使用年限满8年且行驶20万公里(含)以上的,由单位提出更新书面申请,并到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凭有关手续报县控办办理公务用车的控购手续。
3、县处级领导公务用车更新,须达到使用年限满8年或行驶20万公里(含)以上的可提出更新申请(附件3),并经县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五、公务车数据库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范文篇9
一、基本情况
乡人民政府现有编制人数39名,实有人数39人(其中副县级2任,科级以下干部29任,退休人员16人)。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我乡迅速成立以乡长任组长、纪委、财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我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办公用房使用、公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核查内容
(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
经过自查,全乡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93平方米,符合应配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的相关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范文篇10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的论述和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对于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快辽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辽阳市委、市政府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今年初,为积极探索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禁止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市委、市政府针对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具体措施,通过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加以解决,收到较好效果。 一、提高认识切中时弊选准突破口 我市原有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存在着旧体制固有的弊病。据财政部门调查统计,2002年末,市直党政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96户,人员编制总数17646人;县级(含副县级)以上领导职数978人,离休人员433人;供养小汽车1063辆;单车平均每年支出养车费用4.48万元,每年养车费用总支出4762万元,约占当年市本级实有财力的8.3%,配车数量和标准高于我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特别是近三年小汽车增量增支给平衡财力造成巨大压力,购车和养车费用支出增幅过高使财政背上沉重包袱。车辆过多、管理混乱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购车标准、档次越来越高,攀比之风日甚。普通型桑塔纳和省内地产中华轿车很少购买,帕萨特、本田、别克和奥迪a6等车型成为购买热点,车内装饰档次逐渐提高。市直单位2000-2002年新增小汽车126辆,其中绝大部分是小轿车,年均增长13.4%,新增车辆购置费2553万元,年平均支出851万元。与此同时,燃修费支出也以平均17%的速度增长,尽管如此,嫌车况差、车辆少的呼声仍不绝于耳,申请购车、增加燃修费指标的报告频频不断,给财政造成巨大压力。二是车辆管理混乱,费用支出难以控制。主要表现在公车私用、编外养车现象十分普遍,公务活动不计成本,用车随意性强,燃修费管理存在纰漏等问题。三是部门之间资源分配不公,形成相互攀比。旧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下,下属单位多、有实权的部门资金充裕,车况好,车辆多,领导干部每人一辆车还有剩余;而没有下属单位、清贫的部门资金短缺,车况就差,有的甚至没有公务车,这种资源分配不公平的旧体制造成单位、部门之间在配车问题上相互攀比,有的单位或部门甚至连招呼也不打、编制审批手续都不办就动用所谓自有资金擅自买车,其结果导致配车数量和费用支出居高不下。四是小汽车过多、过滥衍生不正之风,形成滋生腐败的温床。旧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最终形成的社会和政治结果是奢侈浪费及各种腐败现象的存在。有些领导干部已把坐什么车当作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老百姓戏称的“屁股底下的腐败”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到了必须彻底整治的程度。 二、精心设计确定原则制定切实可行措施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是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一次深刻变革,将改变人们几十年公务用车意识和习惯,直接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市财政局针对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市直各单位现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离休人员、小汽车配备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借鉴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公务用车改革最终要实现“运行市场化、服务社会化、使用货币化”的根本目标,制定了积极慎重、循序渐进的改革方案。方案经4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4月24日市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辽市委办发[2003]17号)、《辽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编管理暂行规定》(辽市委办发[2003]25号)两个文件,从2003年7月开始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范围和目标 1、重新制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定编标准。 根据《辽宁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重新制定《辽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编管理暂行规定》,把市直机关(公、检、法、司机关除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和团体组织纳入改革范围。在职市级领导干部(含副职)公务用车按每人一辆配备;在职县级领导干部(含副职)公务用车按3人以下配备1辆,4至6人配备2辆,7至9人配备3辆,10至12人配备4辆;市直部门的离休干部服务用车按市级每满3人配备1辆,县级每满5人配备1辆,最多不超过5辆;其他公务人员用车19人以下不配车,20人至49人配备1辆,50人以上配备2辆。 2、停止更新和添置领导干部用小汽车(包括新组建机构),对现有超编小轿车进行清理核实、收缴和处置。 3、核发租车补助,适时组建“公务用车租赁公司”。 对按规定应配备没配备或主动不配备小轿车的单位,按一定标准核发租车补助,适当时机组建公务用车租赁公司。 (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所遵循的原则 根据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目标确定的原则是: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减轻财政负担的原则;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先清后改和不影响公务活动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 1、重新核定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收缴和处置超编车辆。 2、停止更新和添置小汽车,核发租车补助。 三、坚定信心扎实推进规范做好各项工作 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动着全社会关注的目光,直接关系着我市财政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影响着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坚定信心,扎实推进,严格按照标准和进度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这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1、组建一个级格高、效率高、素质高和精干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确保本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市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监察局、组织部、编委办、审计局、财政局、国资办、体改办和公安交警支队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车管办)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2、营造一种愉快、宽松、良好的操作环境。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涉及市直近300个单位,如果没有一个宽松和良好的氛围、得不到广泛共识是难以实施的。为此,我们千方百计扩大宣传,广泛动员。一是在摸底调查期间,利用各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二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无论是市委全委会、人代会,还是政府全体会,只要是适合的场合必讲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而且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政策、统一行动,7月8日,召开了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一把手参加的“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动员大会”。会议由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主持,市政府秘书长宣读有关文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作动员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作总结,正式拉开了全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大幕。三是所有驻市新闻单位齐上阵,创造舆论氛围。四是通过《辽阳日报》通告,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出群众监督的好环境。 3、制定一个规范、严密、可行的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万无一失,车管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把握工作进程和方向。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还多次专题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近300个市直单位的情况了如指掌。车管办的人员更是夜以继日地工作,草拟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经过反复修改后以辽市委办[2003]17号文件的形式下发。方案明确规定了本次工作的实施范围、目标,具体措施,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方案还详细规定了核编截止时限、停止购置新车、超编车辆处置、富余司机安置、核发租车补助和租车办法等内容。 4、编制一套科学、严谨、周到的定编办法。 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一套科学严谨周到的定编办法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这项工作的成败。为了确保成功,在精细测算的基础上,依据《辽宁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辽委办发[1995]2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辽委办发[1999]22号),重新制定了《辽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编管理暂行规定》,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着眼未来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严确定市直单位的小汽车编制。既考虑到市直部门单位特殊行业的工作性质,又考虑其现有车况和公车使用效率,又不至于影响工作。 5、掌握一手翔实、准确、真实的基础资料。 为确实保证公平和公正,市直各单位的基础资料的真实准确也是非常关键。为此,车管办的组成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编委办负责人员编制、财政局负责小汽车编制、老干部局负责提供离休人员数、组织部审核现职副县级以上实职领导数,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与协助下,反复核实有关数据,经过近一年的时间将涉及到的市直237个单位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离休人员情况和现有车辆的状况编制了一本基础资料汇编。这本汇编在收缴超编车辆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保证了各单位上缴的车辆没有经过事先调换、所有定编职数准确无误。同时,对缺车单位调剂余缺也提供了有利依据。 6、坚持一系列严格的、铁的纪律。 任何一项政策确定之后,执行得如何,必须有一系列铁的纪律做保证。本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之所以顺利开展,并圆满结束,重要的一条就是有铁的纪律做保证。不论是在《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里,还是在市长的动员报告和总结讲话中,纪律要求都是重中之重。把这项工作上升到“是我市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的实际举措,是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减轻财政负担的一条治本之策”的高度。在实施过程中,不论是领导小组的领导,还是具体工作人员,都做到不讲情面、不徇私请,统一政策,一个标准,把公平和公正贯穿始终。在这些纪律的约束下,仅用了15天,超编的54台车辆就全部主动上缴到位,使调剂和处置按时完成,保证了整个工作的顺利结束。 四、措施得力办法有效取得了可喜成果 我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从2002年10月份开始酝酿、到今年5月实质运作、到今年9月份超编车辆调剂处置结束,前后历时一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车管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车管办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本次车改共清理出超编、借用、吃“空头饷”小汽车85台:吃“空头饷”小汽车22台;退回借用车5台;暂缓收缴4台;实际收缴54台超编车,其中调剂了25台,包括给空编单位19台、调剂更换6台、报废8台、公开处置拍卖27台,共节约财政资金1686.6万元。具体成果如下: 1、有效遏制了新车不断增长的势头。自5月份停止审批购置小汽车以来,与上年同期相比较,车辆购置费支出大幅减少,按前三年年平均851万元计算,今年可节省财政支出近800万元。公务员之家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所有 2、切实减轻了财政在养车费用上的支出负担。本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共清理出超编、借用、有编无车的小汽车85辆。其中有编无车的22辆,收缴超编车54辆,按每辆车每年支出养车费用4.48万元计算,可节约财政支出340.5万元。 3、通过调剂解决了一些单位缺车的状况,也改善了一些单位车况过于陈旧的现状。通过调剂,保证了这些单位都能配备公务用车,又节约了购买新车的支出。本次共调剂解决了25台车,按购置新车平均每辆20万元计算,可节约财政资金500万元。 4、处置上缴的超编车辆,使财政回收了一笔资金。这次收缴的54辆超编车,除了调剂出去的以外,其余的35台都予以公开处置和拍卖,共获得收入46.1万元,增加了财政收入。 5、公车腐败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这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开展,刹住了个别单位公车使用中的不正之风,为全市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尤其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项工作中还发现了纪检委等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上非常优秀的单位。 6、占用、借用车的退回,减轻了企业负担。这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虽然仅查出和退回占用、借用小汽车5辆,但影响很大。一是被占用和借用单位举双手赞成,说了他们想说不敢说的话、做了他们不敢做的事。二是为那些暗中侵占下属部门单位资产的机关单位敲了警钟,迫使他们进行清退。 7、通过一个侧面检验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本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是我市历史上的第一次,是机关公务用车制度的变革和创新,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检验。工作中既涌现出了一批如市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和执法局等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的单位;但也有个别千方百计找借口、不能按要求填报基础数据、不按规定时限上缴车辆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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