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范文五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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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

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篇1

9月7日,教育部、财政部召开通气会,启动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60亿元,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1所地方高水平大学进行重点建设,促进这些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特色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实施三年多来,已开工近3.5亿平方米,占规划改造的98%;已竣工3.1亿平方米,占88%。其中中西部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区已开工1.4亿平方米,占这类地区规划改造的98%;已竣工1.2亿平方米,占86%。

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90所,录取2.5万名。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试点高校和招生数量稳步增长,总计公示入选考生19.8万名,录取10.7万名。

8月29日,教育部、中科院在北京联合启动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1所“211工程”建设高校和中国科学院31个研究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该计划由科苑学者上讲台计划、重点实验室开放计划、大学生科研实践计划、大学生暑期学校计划、大学生夏令营计划、联合培养大学生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人文社科学者进科苑计划、中科院大学生奖学金计划、科苑学者走进中学计划等10个项目构成,形成系列行动方案。首批有80余家中科院研究所、50余所高校参加。至2012年底,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试点单位已达63家。

9月14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了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原来的635种(其中目录内专业249种、目录外专业386种)调减到506种,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

9月22日,教育部批准华东师范大学与美国纽约大学合作成立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面向全世界招生和聘用教师,并规定50%的学生必须来自国外。8月17日,教育部批准筹建昆山杜克大学,10月11日,批准在深圳筹建香港中文大学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截至目前,我国本科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5所;高校还内设有中外合作二级学院37个。

10月10日,印发实施《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从2004年起,我国举办孔子学院,目前,已在108个国家建立了400所孔子学院和535个中小学孔子课堂,注册学员达65.5万人,专兼职教职工达2万多人。

11月27日,教育部、中组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从2013起至2020年,每年选派3万名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三区”支教1年,培训3000名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为“三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来源: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山东黄河三角洲部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博物馆等4个基地被命名为“四星级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青岛滨海学院博物馆等25个基地被被命名为“三星级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至此,山东省被命名表彰的三星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达到85个。青岛滨海学院博物馆是一座集地质、标本、字画、陶瓷、根雕等藏品于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近三年,学院在基础设施建设、购买科普展品、科普活动经费等方面先后投入2600余万元,配备专兼职科普人员37名,面向校内师生和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开展主题科普教育活动,年举行科普展览活动达60余次,参观学习者达40000余人次,发挥了博物馆的社会价值和育人功能。

来源:山东省科协

目前我国每万人拥有专兼职科普工作者13.06人,距离《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期间每万人拥有专兼职科普工作者15人的要求仍有差距。目前全国共有科普人才175.14万人,其中专职人才22.34万人,拥有中级职称以上 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普人才84.03万人,距离《科普人才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全国科普人才总量达到400万人,其中专职50万人,全国中级职称以上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普人才达到300万人的目标有着很大的缺口。

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篇2

关键词 宣传教育 转变观念 以人为本 企业计划生育工作

企业是构成社会的元素之一,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好与否,职工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的强与否,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影响到社会安定团结与和谐稳定。因此,在新时期新阶段,积极探索新的管理途径,不断转变计划生育工作模式和管理手段,转变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一、丰富宣传载体,营造矿区计划生育浓郁氛围

充分利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5・29”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0・28”男性健康日等纪念日和节假日,广泛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服务活动。组织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和广大育龄群众在宿舍区成立宣传站,悬挂宣传条幅,开展了计划生育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向职工家属发放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协会知识、人口导报、艾滋病预防、避孕节育、关爱女孩、生殖健康知识等各类计生宣传品。通过举办各种宣传活动,使广大育龄群众在轻松的氛围中了解、认知相关的健康知识,促进广大育龄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提高公司职工家属的国策意识,更新职工家属的生育观念,使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为推动矿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转变观念,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计划生育工作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观念,自觉加强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从可以持续发展的观点重新认识和理解计划生育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真正负起总责,关注本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注重培养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的计生工作者;要建立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协调各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切实把计生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完善目标责任制,切实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真正做到“两种生产一起抓,两手都要硬。”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观念,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体职工思想观念转变。因此,企业的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党和政府的计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新的生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引导职工群众按照国家和政府的人口政策、法规,规范个人的生育愿望和生育行为;帮助解决职工思想认识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提高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

三、以人为本,用优质服务的态度解决育龄群众的需求

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依法管理与综合服务结合起来,把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把引导节育与自愿节育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服务,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路,开创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一)科学服务。随着时代的进步,计划生育工作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即安全避孕,其内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在以往开展的计生科普教育基础上,增加艾滋病、性病等一系列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的科普教育,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加宣传教育的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新时期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不仅要懂政策、有热情,更要掌握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医学知识,为职工群众解疑答惑,把科学管理融于服务之中,科普教育融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在服务中体现教育,营造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文明服务和谐企业氛围。

(二)优质服务。在继续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孕情普查、妇女病普查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技术相关的优质服务基础上,还要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完善奖励机制。企业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优质服务,科学管理,并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各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诚心诚意地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让计划生育工作在企业的发展壮大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篇3

[关键词]甘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中图分类号]g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09)20-0107-03

一、招生计划的含义

招生计划是高校招生的基础。高校的招生计划按其性质和作用可分为事业计划和来源计划。事业计划即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指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结合本校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师资力量、教学设施、住宿条件等方面制定的分院(系)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来源计划即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指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编制确定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是高校招生方案及对社会招生承诺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后者――来源计划。来源计划是从局部出发,解决教育如何与各地各部门经济建设相适应,教育与社会人才的供需如何衔接得恰当合理,它使培养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渠道得以沟通,从而使招生来源与分配去向、社会需要与择优选才等关系得到恰当解决。

二、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总体情况

自1999年新一轮高考改革以来,甘肃省高等教育和招生事业发展迅速,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持续扩大,在甘招生的省内外高校由1999年的303所扩大到2007年的1129所,增长3.7倍;招生计划数由1999年的24385人扩大到2007年的106741人,增长4.4倍。近年来,部属高校及外省院校积极努力给甘肃增加招生计划,为甘肃经济发展选拔更多有用人才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但近几年甘肃普通高校报考人数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这个势头仍将持续几年。而甘肃省由于经济落后,省属高校数量少、规模小、条件较差,能容纳学生的数量非常有限,考生多、计划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甘肃省近年来招生计划总数稳中有升,2000年,甘肃省计划增幅最大,超出全国28.3个百分点;2001~2006年,甘肃省计划每年以15.6%以上的速度迅速增长,但2003年和2004年增长率远远低于全国计划的增幅;2007年,甘肃省计划出现负增长,负增长率达到5.0%,远远低于全国计划7.0%的增长率。本文选取了2003~2007年甘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各项数据,分别就招生计划分层次、分科类、分院校情况加以阐述。

三、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分层次情况

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按层次可分为本科计划和高职(高等职业教育)高专(高等专科教育)计划两部分。我们现在经常所说的“本科”(教育)是相对于“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而言的。按照《教育大词典》的解释,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中级层次,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的第三级第一阶段(授予大学第一级学位或同等学历证书)教育,与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构成高等教育内部的三个层次,是高等教育的主干部分。实施本层次的通识教育及有关某一专门领域的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教育,修业年限一般为四至六年。高职高专则是侧重于某一方面的专业学习,主要培养应用型、技术型人才,修业年限一般为二至三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本科在一定程度上的认可度要远远高于高职高专。因此,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中增加本科计划对考生来说非常重要。

2003~2006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由70469名增加至111400名。虽然计划总数在不断增长,但本科计划数量始终低于高职高专计划总数,高职高专计划的比例达到52%~56%,说明甘肃省每年录取的考生中仅有44%~48%的考生能上本科专业,一半以上的考生只能就读高职、高专院校。2007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中本科计划首次超过高职高专计划总数(54277名)。高职高专计划的减少是适应社会发展尤其是社会就业压力的需要,这对考生来说,应该是一件益事。

四、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分科类情况

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按科类可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和艺术类(包括音乐类和美术类)计划。通过对2003~2007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分科类情况统计可以看出,艺术类计划一直在稳步增加,由2337名增加至5900名,平均增长率达到26.4%。增幅列第二位的是文史类计划,其次为理工类计划,增幅最小的为体育类计划。由于考生报考科类人数不同,导致科类计划数量不同,科类计划的不均会影响考生录取几率,出现高等教育的不公平问题。

从各科类所占比例来看,近年来基本保持不变。以2007年为例,理工类计划(71312名)最多,一般在60%以上;文史类(33094名)次之,一般在30%左右;艺术体育类(6994名)最少。

五、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分院校情况

高等院校按照主管部门主要分为中央部属院校、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外省省属院校和本省省属院校。近年来,在甘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数量稳中有升,招生规模也相对增大。但在每年的普通高考招生中,甘肃省60%以上的招生计划由甘肃省省属高校完成,其增长幅度从2005年起进一步加大,2006年达到75.7%,2007年为72.8%。相对甘肃省省属高校,中央部属院校、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和外省省属院校近五年来的招生计划所占比例有下降趋势。

由于高等教育资源稀缺,也因为省属地方院校的财政经费主要来自地方教育部门,这就决定了地方所属院校招生对象主要面向本省(市、自治区),兼顾其他地区。因此作为本省地方高等院校,首先应服务于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高等教育事业,这是无可厚非的。但甘肃省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大学少,重点大学更少。在2006年3月30日国家教育部网上公布的76所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名单中,从重点大学的所属地区来看,大部分处在首都和东部发达地区。其中,北京就有20余所,四川、重庆、陕西三个西部省区11所,占整个重点大学的14.47%,而处于西部地区的甘肃省仅1所,不到整个重点大学的1.32%。

另一方面,重点大学每年投放甘肃省的招生计划非常有限。以2004年为例,复旦大学招收上海本地学生的比例是52%,浙江大学58.3%,南京大学55.2%,武汉大学53.9%,中山大学67.3%,华中科技大学48.6%,广西大学为64%。而兰州大学作为甘肃省惟一一所全国重点大学,录取本地考生只为33%。大学少,重点大学更少,重点大学在本地的招生计划少之又少成为甘肃省高等教育发展路途中的一大阻碍。

从高校自身发展来说,各地区招生计划分布不平衡不利于优化生源结构,不利于学校知名度的提高,不利于学生就业,不利于高校的整体发展。以西北师范大学为例,西北师范大学作为教育部和甘肃省共同建设的大学,省外计划少,生源结构不平衡,造成生源区域的单一性,在许多方面制约着学校综合性方向的发展。比如2005~2008年面向甘外各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人数分别为599人、484人、460人、430人,所占招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4.2%、11.5%、11.2%、10.3%,四年来85%以上的生源来自甘肃。

六、问题与对策

(一)存在问题

结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存在以下问题:

1.招生计划总数少,平均增长率低。2001~2006年的6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仅占全国总计划的1/50~1/45;平均增长率低,2003年和2004年远远低于全国计划的增幅;2007年,甘肃省计划出现负增长,负增长率达到5.0%,远远低于全国计划7.0%的增长率。

2.本科计划少,高职高专计划多。2003~2006年,本科计划数量始终低于高职高专计划总数,高职高专计划的比例达到52%~56%,说明甘肃省每年录取的考生中仅有44%~48%的考生能上本科专业,一半以上的考生只能就读高职、高专院校。

3.重点和省外院校计划少,省内高校计划多。2003~2007年,部属重点院校在甘投放计划为仅6%~9%,甘肃省60%以上的招生计划由甘肃省省属高校完成,其增长幅度从2004年起进一步加大。对考生个人来说,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资源稀少,导致高考分数线上升,进一步扩大了地区之间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对甘肃省属高校来说,外省生源稀少不利于学校整体的发展。

4.考生数量多,招生计划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部属高校及外省院校积极努力给甘肃省增加招生计划,为甘肃经济发展选拔更多有用人才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但近几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报考人数的增长速度远高于招生计划的增长速度,这个势头仍将持续几年。如2004~2006年,本科院校的招生计划从46.7%增加到47.2%,增加了0.5个百分点,而这期间报考人数增长了34.6个百分点。而甘肃省省属高校数量少、规模小、条件较差,能容纳学生的数量非常有限,造成考生多、计划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未来对策

1.争取更多招生计划,力争扩大省外高校在甘招生名额。鉴于甘肃省经济落后,省属高校数量少、规模小、条件较差,能容纳学生的数量非常有限,考生多、计划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建议省政府和教育厅积极协调教育部加大对甘肃省招生计划增加的调控力度,积极争取教育部在招生计划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积极主动到部分重点大学以及东部发达省份的高等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争取招生指标,缓解甘肃省高考人数多、计划少的压力。另一方面,要积极采取优惠政策,如降低或免收高校录取费用,高质量地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等,吸引省外高校加大计划数量。

2.科学编制招生计划,体现教育公平。作为省属地方性大学,其高考招生录取应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实行“弹性分省定额”的名额分配政策。教育部对省属地方性大学在各省招生定额应实行弹性比率指导。如各省(市、区)地方性大学在本省(市、区)招生名额应控制在20%~50%以下,在高校密集的省(市、区),比率应该低一些,高校相对较少的省(市、区),如甘肃省应该高一些。这样既符合高等教育平等的要求,也符合谁投资谁受益的公平原则,可以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地方政府教育投资的积极性。同时,普通高校在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时,不仅要留有一定比例的自主招生名额,而且在各省招生名额的分配上,要参照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总人口数、考生数量、各省区高校数量、上年度实际录取情况等,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减少高考招生的地区差异,体现教育公平。省招办在编制综合计划时,要做好高校计划分批次工作,哪些高校放在第一批,哪些高校放在第二批,哪些专业安排在第一批,哪些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民族班放在第一批还是预科班放在第一批都需要经过科学论证,不能随意处之。这对于考生来说非常重要,对提高高考录取率作用重大。

3.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省内院校招生能力。甘肃省的高等院校较少,据教育部2008年4月8日公布的《2008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高校名单》,甘肃省普通本科院校13所,普通高职(专科)院校21所,独立学院5所,分校办学点5所,共44所。兰州大学作为甘肃省惟一一所全国重点大学,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都比较雄厚,应该进一步挖掘潜力,扩大办学规模。

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本科院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较高的办学水平,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就业市场等都有一定的优势。建议教育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比如在校园面积、校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财政支持,那么省内已有的高水平本科院校可以成倍地扩招,这样既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也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减轻了毕业生就业的压力,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甘肃的民办高等教育与全国相比,起步较迟,发展较晚,而且速度较慢,规模偏小,数量不足,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占全省普通高校总数的11.4%。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近年来在师资力量、办学水平上都有较快发展,适度发展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不仅有利于解决当前计划少,考生多的矛盾,也有助于营造各类办学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教育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优化办学环境和教育结构,提高办学效益,为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体制和制度保障。

近年来,甘肃省实行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原则,将一些中等专业学校升级,部分成人学校改制,调整了部分高职院校的结构、规模与课程、专业设置等,使甘肃省的高职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08年,甘肃省共有各类高职院校21所,占全省高校总数的47.7%。但是,高职院校近年来报到率较低,建议在今后省内高职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对省内高职院校放大比例预录,在录取中实行总量控制,给招生院校调整计划的权利,以满足考生选择专业的愿望,提高高职院校的报到率。

[参考文献]

[1]彭春生.高校招生计划及其管理策略探讨[j].江苏市场经济,2002,(4).

[2]杨东平.反思与诊断中国教育症结[n].科学时报,2005-12-12.

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全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围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主要工程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工程

目标:

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开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内外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

措施:

1.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推进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课程,逐步推进高中科学课程改革;城乡中小学应积极开设科学课程,深化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改革科学教育评价制度,定期监督科学教育质量。

2.建立中小学科普活动组织,指导未成年人课外科技活动。中小学普遍成立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青少年电脑作品制作竞赛”等科技实践活动,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举办各种类型的科普活动,增加未年人接受科普教育的机会。继续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普报告团老区行”、“大学生暑期帮扶行动”、“科普希望快车”等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大学生走进农村、社区和校园,直接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科普教育。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科普知识竞赛活动。

4.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位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加强现有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的科普教育功能。设区市、县(市、区)应建立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专门的科普活动场所。鼓励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和高校设置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普教育场所和设施,并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有条件的社区应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5.鼓励和支持大众传媒加大科普宣传的力度,扩大未成年人接受科普教育的渠道。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农民科学素质工程

目标:

全面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着力培养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措施:

1.突出农村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施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努力办好农村村干学历教育、乡村管理大专班和农村致富培训班,做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

2.突出农村基层科普网络建设。稳定和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扶持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扶持农技协的改革与发展,构建农村科技服务网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科技进步。开展福建省“百强”农业技术协会创建活动。

3.突出农村科普载体平台建设。依托农村中小学、村党员活动室、乡(镇)化技术学校、文化站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民合作组织,大力推动农村科普宣传栏、科普活动站、科普人才队伍的建设,开发和充实适应需求、富有特色的展示教育内容。

4.突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县级科协能力建设,支持县级科协配备科普车和加强办公手段自动化建设,增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农村科技人员服务、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服务的能力。

5.突出农村科普活动项目开展。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院士专家八闽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巾帼科技致富培训工程”、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969155农业服务热线、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教兴村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组织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科普志愿者到农村为农民服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辅导活动,宣传和推广先进适用的优良品种和实用技术。

6.开展农村科技和科普先进、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和福建省科普先进县(市、区)、乡镇等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发挥它们的示范作用。

7.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按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要求,在全省评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带动更多的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掌握劳动技能,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8.发挥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高等、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成人教育机构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在全省各县(市、区)建立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室和教学实践基地。

9.依托星火培训基地和星火学校开展星火科技培训。以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造就一批新型农民和种田能手;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为重点,开展农民工非农产业就业技能培训,并注重供需对接,积极开展星火科技培训。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工程

目标:

提高城镇劳动人口科学意识、学习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适应城市社会和自身发展要求。

措施:

1.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对劳动科技教育培训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合理分工,加强合作。

2.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各行业的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3.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科技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和“阳光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继续推进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以城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在提高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5.加强企业科普。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着力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工业设计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

6.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在职业培训中,加大有关科学知识的内容。

7.支持发展科普旅游。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科普资源,以科普教育基地为主要依托,将科普与旅游紧密结合,面向城镇劳动人口开展科普旅游。支持发展科普旅行社,为城镇劳动人口科普旅游提供服务平台。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工程

目标:

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能力。

措施:

1.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在制定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应增加学员科学素质培训内容。

2.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各级机关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鼓励支持各级机关开设科普宣传栏、科普图书资料室,在广大公务员中大力普及科学知识。

3.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科普活动。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作科技发展动态和提高科学素质的专题报告。

4.发挥有利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的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全省科普场馆、科普期刊、科普教育基地、学术年会、院士专家八闽行、“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等科普资源和平台,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接受科学思想、科学知识教育提供服务。

5.将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纳入综合素质的考核内容。在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测试环节,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工程

目标:

加强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

措施:

1.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村化技术学校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尤其重视县及县以下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2.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动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

3.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各县(市、区)要建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组织,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5.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并逐年出版。

6.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电脑网络教室、科技活动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7.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学校、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运用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目标: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科普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措施:

1.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网络平台。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资源,构建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2.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和发展。扶持和鼓励原创性科普作品创作,表彰优秀科普作品,开展优秀科普作品推介、展演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作品的影响。

3.支持和鼓励面向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的科普创作。鼓励并组织创作公众普遍关注的卫生保健、生活常识、致富技术、环境保护等科普作品。

4.加强科普创作队伍建设。以省科普作家协会等为骨干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和造就一批科普作家及热心创作的科普工作者,构成我省科普创作队伍的主体。

5.建立健全科普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和交流机制。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共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目标:

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公众通过大众传媒接受科普教育的渠道明显增多。

措施:

1.发挥广电在科普宣传的作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应安排科普专栏固定节目,继续办好“走进科学”、“农家新事”等电视、广播科技栏目。

2.在报刊开设科技、科普专栏。办好《福建科技报》、《科学与文化》等综合性科普报刊,使其成为我省报刊科普宣传重要阵地。由省科协指导和协调,定期设计出版适合城镇、社区、学校、农村等公共场所张贴的科普宣传挂图。

3.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等综合网络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海峡科学网》、《福建科技网》等专业科技网站扩大科技新信息、新知识内容,建立网上“虚拟科技馆”,开发科普教育游戏软件,提高科技传播的吸引力、时效性和覆盖面。

4.积极开拓科普宣传领域。利用电视、电影、声像、摄影、戏剧、文艺等传播形式,增进科普教育的效果。

5.编撰科普重点人群科普读本。鼓励编写适合本省青少年、农民、城镇务工人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需要的科普读本。

6.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各类媒体要加强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普宣传报道。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目标:

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新旧结合,各具特色的科普基础设施体系。

措施:

1.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多渠道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的公共投入。

2.加强科技馆及科普活动场所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及设施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投资计划。设区的市和县(市、区)应当建立科技馆和科技活动中心。乡(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科普画廊(橱窗)、科普活动室。在社区和街头设立科普画廊(橱窗)的,有关部门应当免收有关费用。

3.支持和鼓励社会办科普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投资兴建科普场所、提供科普展品和教具、维护场所运行等方式兴办科普事业。鼓励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继续命名和表彰省科普教育基地和省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

4.支持基层科普设施及功能的改造和完善。引进和开发适应公众需求的科普活动项目、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吸引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5.支持和发展科普展品巡展。鼓励科技馆定期为乡村、社区、学校,特别是贫困地区举办科普展品巡展,提供科普服务。

6.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四、保障条件

(一)政策法规

建立和逐步完善我省科普政策法规体系,明确党政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及公民的科普责任、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科普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贯彻实施《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促进各地制定本地区科普发展的具体政策。

——协助各级人大、政协对执行科普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视察,严格执法检查监督,保障科普法律法规实施到位。

(二)经费投入

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科普经费投入,为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将科普专项经费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投资纳入公共财政框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增加对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科普资金扶持,保障科普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科普工作。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科普产业,落实国家有关减免税费等具体政策。

(三)队伍建设

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落实激励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相关政策。为科普工作者在科普研究、科普创作、学术交流、出国考察、技术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请科普项目经费和奖励等方面提供政策引导与服务。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

——通过高等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培养大批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门人才;改革文博专业课程内容,为不同类型科普场馆培养适应性广泛的专业人才。

——增强科技界的责任感,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

——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省内外及海峡两岸学术交流,把握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践提供指导。

五、组织实施

——成立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领导。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建设。

——地方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业绩考核。

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篇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教育厅《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10号)和《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持续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普职协调发展;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坚持公平公正,不断优化规则程序和招生机制,为学生提供平等升学机会。

二、总体思路

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全面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继续实行计划管理、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监督有力的招生管理机制;继续将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向薄弱初中分配,实施定向招生;招生计划、录取信息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现阳光招生。

三、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初中学校学生必须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应届生在就读学校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在外地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宝鸡籍学生在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网上报名。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报名。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同时建立电子考籍档案和纸质考籍档案,电子考籍档案由市、县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建,纸质考籍档案由毕业学校负责管理。

各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应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真实可靠,便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

四、计分科目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 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同时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

非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

具有自主招生资质的高中学校,在统一的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自主招生要求确定1-2科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或确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部分指标作为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在规定区域内招收各科成绩合格的学科特长生,具体办法和录取细则须提前向社会公布。

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

1.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市教育局依据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和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等要求,审定后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教育局下达到公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布。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不下达招生计划。

2.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定向计划。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均为统招计划。

3.继续实行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各县区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计划按本校统招计划的50%编制,定向分配到县域内各薄弱初中。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宝鸡中学定向招生按原政策执行。

4.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专业测试,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由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采用中考体育考试成绩。

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所有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

六、招生范围

宝鸡中学、姜城中学继续面向全市提前单独招生。其他高中按照属地原则,面向本县区、本学区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市教育局指导各县区依据高中招生计划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划定县区公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七、志愿填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指定网站填报志愿。民办高中不填报志愿。

1.提前单独录取志愿。中考成绩达到宝鸡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全市考生均可填报宝鸡中学,宝鸡中学定向招生的生源初中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定向志愿。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体育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姜城中学。考生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未被录取,不影响被其他高中录取。

2.县区高中统招志愿。考生按初中毕业学校或按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高中。

3.县区高中定向志愿。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生源初中校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定向志愿。

4.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艺术特长生志愿,或填报所在县区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志愿。体育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体育特长生志愿,或填报所在县区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志愿。未填报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得作为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

5.移交到地方政府的原企业子校所在企业的职工子女,执行县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相关考生可按协议填写原企业学校。

6.宝鸡一中考生在金台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可填报金台区高中,也可按户籍所在地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7.高新区所属六镇初中学校考生按户籍或者按学校原来隶属关系填报所在县区高中。宝鸡高新中学、宝鸡高新第一中学考生可按学校所在辖区填报渭滨区高中。

8.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县区公办高中实行征集志愿制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八、新生录取

1.录取方式。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育局和考试管理部门依据学生成绩和志愿信息,统一实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

2.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宏观调控,微观调整;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3.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考生计分科目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

4.加分政策。严格清理和规范招生加分项目,健全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全部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中体现。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经审查属实的,可在总分上加5分参与录取(宝鸡中学下延一档录取)。

军人子女考生的加分分值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5.录取规则。依据考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参加补录。

(1)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提前录取。

(2)县区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公办高中由各县区教体局统一网上录取。民办高中按照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录取结果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

(3)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艺术特长生按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体育特长生按中考体育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凡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九、高中学籍

录取工作结束后,县区教育局和高中学校依照录取结果,对录取学生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高中报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无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市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各县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依据市教育局下发的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核实学生报名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为高一学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备案。

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中电子学籍,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十、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宝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高中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和社会稳定。

2.建立公示制度。市、县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监督机制。市、县区教育局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加强监察督查。

4.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宝鸡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

5.严肃招生纪律。严格禁止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坚决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禁止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行为;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