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学规律范文 -ag尊龙app

时间:2024-05-30 17:21:41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简述教学规律,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简述教学规律

篇1

一、物理语言的内涵

1.物理符号是物理学的基础语言

物理学中物理量及其单位,都是一个符号与之对应。如物理量符号:长度l、质量m、时间t、温度t、力f、重力g、速度v、密度ρ、压强p、功率p、功w、机械效率η、热量σ、比热容c、电流i、电压u、电阻r等等。物理量单位符号:米m、千克kg、秒s、牛n、焦耳j、瓦特w、安培a、伏特v、欧姆ω等。如果我们教会学生读懂并掌握了这些符号语言后,学生在听课、阅读、作业、考试时,只要一看到有关符号,才能立即和对应的物理知识联系起来。所以学生掌握物理符号是学习物理的基础。

2.物理概念是组成物理学的基本单元,也是物理语言中的基本语言

如:质量、力、速度、密度、压强、机械能、凝固、汽化、凝华、热值、磁场、电流、电压、电阻、电功率等等,他们都有特定的含义,都有一定的内涵和外延。教师在授课时,或在与学生交流问题时,实际上都已经成为一种特定的语言,如果掌握了这种特定的语言,别人一提你就懂。例如“质量”,学懂物理的人理解为“物体所含物质的多少”,外行的还以为是工作的好坏或产品的优劣。由物理概念所构成的物理语言,是教师在传播物理知识过程中的常用语言,也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必须掌握的基本语言,教学时必须强加训练才行。

3.物理公式是构成物理其他语言的主干语言

物理规律是有关物理概念之间内在联系和规律性的反应,而用符号表示物理规律的公式是构成物理大夏的支柱和栋梁,是沟通物理其他语言的主干语言。如:g=mg、σ=cmδt、v=s/t、ρ=m/v、i=u/r等等。每一个物理公式都相应描述了一个物理规律,只要掌握了这些公式,就可以把内容广泛的繁长叙述的物理定律牢记于心,他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主干语言,在教学中要指导学生理解公式的本质含义,学生才能正确应用。

4.示意图将抽象语言转变成直观语言的有效手段

在初中物理中,有许多示意图,它承载的内涵是一种在通常条件下看不见或摸不着的抽象的物理现象、过程、规律。如受力示意图、光路图、电路图等,他们都是物理中的辅助语言。因为他们都具有传递物理知识信息和交流物理意义的功能。这些图看视简单,但只要一看,便能令人顺其示意进行深入分析的效果,既形象具体又简单明了。所以多组织学生画示意图,展示物理情境,他是提高物理教学质量的有效辅助工具。

二、物理语言的优势和作用

(一)物理语言具有科学性、严密性、简明性、直观性:

1.科学性。每一个物理概念都是建立在科学探究的基础上,每一个公式都是经过物理学长期观察、实验,然后抽象概括得出的科学结晶,而许多物理量的单位都是以科学家的名字命名的。因此组成物理语言的概念、公式、符号、示意图都是科学的。

2.严密性。每一个物理公式都是简明而严密的,由基本概念、规律所组成的物理体系也是十分严密的,作为代表这些体系组成部分的语言也同样是严密的。

3.简明性。用符号表示一个物理量或单位或某一概念,用概念来概括某一物理现象、过程、规律的内涵和外延,用公式来描述几个物理量或物理概念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用示意图来形象直观阐述内容广泛的定律或过程复杂的物理现象,无不说明物理语言是最简单明了的。

4.直观性。每一个物理图像或示意图都形象再现了一定的物理现象、过程或规律,他可化抽象为直观,化繁琐为简明。

(二)、物理语言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

鉴于物理语言所具有的优势,用好物理语言,可以增强学生记忆、深化物理知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增强学生记忆。由于一个符号能描述一个物理量、一个概念或一个物理量的单位,一个公式能描述一个物理规律,学生可以通过记住简单的符号、简明的公式,就能把许许多多内容广泛的物理现象、概念、规律记忆在脑海中,促进学生随时进行有益的联想,增大知识的获取量,使学生的记忆能力大大增强。

2.深化知识。由于物理语言的直观性,可使抽象的物理知识形象化,可降低学生思维难度,使初学物理的学生也能涉足高深的物理知识。如通过磁感应线来理解看不见摸不着的磁场的内部规律。

3.提高课堂学习效率。由于物理语言的简明性和严密性,对于教师来说是一种方便的工具,为增加课堂教学内容创造了时间条件。可以减少了繁琐的语言叙述和板书,可以省去对物理概念或规律的叙述。对学生来说给听课、笔记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可以为学生在听课中实现速记知识要点及课后便于掌握提供了科学工具。它能保证听课质量,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课堂学习效率,使教与学都能快速高效。

三、物理语言在教学中策略

1.规范表述,夯实基础

初学物理,必须对每个物理语言熟悉记忆,理解其含义基础上适当应用。无论教师提问,还是学生课堂表述,都必须用物理语言简洁说明,长此以往,学生自然熟记。

2.注重积累,融会贯通

任何语言必须通过积累才能丰富,正像语文学习一样,只有通过字词句积累才能造句成章。因此对每个物理符号、概念、公式、示意图要多积累。只有正确地使用好整套物理语言,才能在物理世界中畅通无阻。在板书、学生笔记、作业等课堂活动中,注重物理语言的应用。

3.强化训练,重在应用

篇2

学习者在认知过程中,对当前的认识通过过滤、选择、抽象等方式,进行整理归类、精确简约、协同组织,建构出一个科学规范的图式,并随之形成良好的记忆.当学习者需要对当前的知识状态作出解释时,图式就会被激活,形成相应的预测和推理,同时可产生触类旁通的学习迁移作用.物理学认知内容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严密的逻辑性和丰富的组织性,学好物理需要获得规范的认知图式.

1物理模型图式的表征

物理模型是对物理客体或事项的一种抽象化、理想化的反映,力求准确地体现物理研究指向的主要内容,是对客观对象的一种简明近似反映.物理模型分为实物模型、状态模型、过程模型.学习者通过对物理模型中的概念、规律等典型特征信息及相应关系进行科学规范化的认知,便可建构出一种关于物理模型知识的有序组织结构,从而形成稳定的心理表征,获得一个相应的规范图式.

实物模型与自然实体相对应,其图式属于自然范畴图式.自然范畴图式表征对象是自然实体的属性,如物体、静电场等自然界实体范畴的知识点的集合,可表征出相应的自然范畴图式;自然范畴也指由人类文化所造就的一些客观实在范畴,如点电荷、单摆等经过科学抽象简化出的物理实在.自然范畴图式可用槽(属性)与值(内涵)的表征方式来建构.槽与值的一组配对,可以构成某一范畴相应图式的其中之一特征.若干组槽与值的配对构成图式的主要典型特征,通过对各元素(槽与值)的线性排序,可构成有组织的知识结构.槽可理解为自然客体或事项的属性名称, “值”是对“槽” 的内涵的具体说明.如单摆图式可用槽与值的结构表征(见表1).

实物模型是对具体客观实体的物理简化,主要关注客观实体在结构方面的物理主旨信息的提取.实物模型图式的物理教学策略以模型的结构特征为主线,以与反映结构特征相关的物理量为认知对象,达到组建简洁明确的模型图式为目的.图式建构的设计程序为:列出若干个典型的研究实体对象――研究各单个实体结构――进行信息加工提炼――确定信息表征的图式内容――组成实物模型的图式结构.例如单摆模型图式,首先要对各类具有单摆特征的同类自然对象进行归类抽象,得到简化的模型图示,列出其若干典型的共有特征,将各知识要点相互关联、组织集合,形成如表1所示的科学的单摆图式.

本图式共选取了九个知识点作为图式的要素,并给出了九个槽(属性)的简洁名称,同时前八个槽采用命题的形式给出了对应的物理内涵,表象这个槽则是用图示的方式展现出来.按物理内涵相近进行线性排序,共分出三个组块,各组块中的槽顺序在逻辑上关联递进,便于学习者记忆,同时也使知识的关联组织有序化,易于理解和学习迁移.模型构成要素反映了单摆装置的实体特点,运动特征要素则反映了单摆运动学与动力学的特点.将表象要素纳入图式,可使学生在处理问题过种中能在大脑中浮现出单摆的简洁图象,可从中联想解读出单摆各个知识要点内容.

物理状态模型、过程模型一般是关于物理特征的综合内容结论式描述,其图式可采用汇聚图式来表征.汇聚图式要求将内容的主题汇聚成有组织的简明知识结构,从而使认知者能获得一个明确的认知图式.汇聚图式的结构与自然范畴图式类同,建构方法也相近,但其认知对象是结论式的内容.后面提到的物理量、物理定律和结论性的内容等也常用汇聚图式来表征,另有详述.关于状态与过程模型的汇聚图式建构方法,在此不再讨论.

2物理量图式的表征

一些有关测量与计量的国际组织联合制定的《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1993)书中,将物理量定义为:物理量是物理现象、物体或物质的可以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的属性.因此物理量既有质的限定性,又有量的规定性.在物理教学中为了认知上的方便,又将物理量归类为可测性的物理概念.

物理量定义式具有测量上的操作性,其量度方法及定量关系能进一步揭示物理实在的内在本质.学习物理量主要关注其测度的数学表征方式和物理本质内涵要点的主旨信息提取.“物理学是研究物质的最基本、最普遍的运动形式和相互作用以及物质的基本结构的科学.” 据此可将物理量分为物质性质量(简称物性量)、运动状态量、运动过程量和物质作用量四大类.物理量是人类在从事科学文化活动过程的产物,是一种结论式的文本,其内容的主题汇聚成有组织的简明知识结构,可采用汇聚图式的结构来表征物理量.

物理量的定义具有严密的科学规范性,其形成方式与内容可概括为:引入目的、基本定义及其来源、符号表征,测量规范,量度单位及其换算等六个部分.其中引入目的反映了该物理量所属的研究范畴和方向,为物理量类别的判断提供了依据;测量规范为物理量确定了科学的量度方法.此外物理量的数学表征有标量、矢量之分.依据上述分析可设计出物理量图式的基本结构,按数学结构、物理内涵和表象的顺序则进行线性排序,综合调整得到物理量图式“槽”的要素集合,即符号表征、测量定义、度量单位、数学性质、物理定义、物理意义等六个结构要素.

这些要素只是物理量图式的共有“属性”要素,对于不同类别的物理量,除了上述共同的属性要素之外,还应有它们独有的能够反映其特点的属性要素.描述物性的物理量一般由物质自性决定,其图式的“槽”应加上“物理特性”项.物质运动状态量与运动过程量在时域上分别对应时刻和时间区域,都存在“时间特性”的表征.故二者的图式“槽”项应外加“时间特性”要素.物质作用量与相互作用机制相关,其图式“槽”项需增加“作用机制”要素.有时为了使物理量的内涵能形象地表征出来,常采用图示的方法来说明,所以还要加上图示表象要素.

建构物理量图式应注意,其一“槽”名称的选取要准确典型,“值”是对“槽”的内涵的说明,其表述务必简洁明了;其二线性排序的逻辑顺序要规范明确,实行分块组合,块间层次分明,块内各要素存在递进关联;其三图式在整体上使物理知识形成科学规范的组织结构,各图式间也可形成有机联系.下面以电场强度为例,给出其汇聚图式的具体内容和表征形式.此图式将槽的要素分成了三个组块,按物理上的逻辑关系与意涵关联递进的方式进行线性排序,其中数学表征组块反映电场强度的量的规定性要点;物理表征组块显示其质的限定性内涵;表象组块可将电场强度的抽象表达直观形象化.

整个图式通过槽与值对应内涵的简明解释,实现了电场强度认知的系统化、组织化和有序化,有利于学生对电场强度的记忆、理解及运用!

按照上述方式,可以建构出其它类型的物理量图式,也可以对那些不能量化的物理概念建立相应的物理图式.

3物理规律图式的表征

物理规律是物质相互作用和有关物理现象、过程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发展的必然趋势及内在的本质联系,其表示方式可分为物理原理、定律、定理及结论等.物理基本规律一般侧重于用数学公式来表示,有些也运用命题的形式来阐明,即物理规律的在表征形式上有两种――命题式与数学式,命题式表示方式是以言语来综合陈述,如伽利略相对性原理、牛顿第一定律和安培定则等;数学式表示方式是运用若于个物理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来组织成精确的数学公式,如牛顿第二定律、动能定理和匀变速直线运动的推论等.,物理规律的内涵抽象深刻,逻辑严密,内容要点的因果关系密切相关,表征形式简洁明了,在整体上可组织成一种协同有序的知识结构.物理规律的表征形式是典型的科学文化活动的内容,其图式可采用汇聚图式的结构来表征.命题式与数学式的物理规律对应的图式在结构上既有相似性也存在差异性,需要依据具体对象的特征来设计建构.认知物理规律主要关注其原创发现过程所采用的思想、方法的主要特点及其物理结论的关系表述和内涵的主旨信息提取.本文以数学式的物理定律为例来建构图式,其它形式的物理规律图式可仿此来设计.

数学式的物理定律的研究及形成要涉用到如下内容:建立模型,选取实验或观察对象,确立寻找定律的方法,确定因果物理量,得到因果关系,给出数学表征,进行相应的物理解释.据此可选取物理模型、有代表性的实验对象、实验方法、适用范围、数学公式、物理内涵、实例解读、表象实例等九个要点,组构出物理定律图式的基本结构.按照这一建构的策略,我们建构出牛顿第二定律的认知图式如表3所示.

此图式分成了三个组块,第一组块将物理定律的实验考察要点提炼出来,槽的要素顺序依照实验操作的先后过程排序,符合认知规律;第二组块对物理定律的数学显示与物理解释的精致化说明,按照思维的认知顺序排列,符合物理逻辑关联特点;第三组选取得三个典型的物理运动,将牛顿第二定律的物理内涵形象化地表现出来,使抽象的内涵形象化.总体而是对“槽”与“值”的提炼遵循精准简明、科学规范的原则,知识要点的集合符合组织化与有序化及形象化的要求,达到深化理解和灵活运用的目的.

按照上述方式,可以建构出其它类型的数学式物理规律图式,也可以对那些命题式的物理规律建立相应的物理图式,只要对图式的基本要素作恰当的修改即可.

4结语

在图式理论中关于事件图式和文本图式也有详细的论述,其特点也可以方便地用于教学.事件图式是人对所从事的文化活动按先后次序所做的有组织的认识,其认知对象为自然或社会中发生的事件.该图式对于某一事件要从中分解、概括出具有个性特征的各项活动,用命题的形式表征关键信息,按活动先后来组织排序,形成规范图式.如物理实验过程就可以按照时间先后建构成一个操作简明的事件图式.文本图式的认知对象为各种体裁的文本,建构图式要求将各段文本内容特征点进行提炼,对关键信息实行分块组织排序,形成规范的文本图式.如教师的教学设计规范格式就可用文本图式来编排.

篇3

一、对教材的解读

本课以“商的变化规律”为例,让学生借助计算器探索并发现一些简单的数学规律,感受用计算器探究规律的基本思想的方法。这是在学生已经学习了用计算器进行较大数目的整数四则运算和四则混合运算的基础上学习的,为后续用商的变化规律解决实际问题打好基础。个人认为,本课不仅要让学生发现规律,更要让学生经历规律探究的整个过程,对规律探究的方法有感悟,并会简单应用。

学生在上学期经历过“运算律”的规律探究,初步学会了应用规律探究的一般方法:“猜想―验证―归纳”。本课的规律探究相比之前学过的有所不同,但我认为基本的规律探究方法在本课还是需要运用的,所以,在探究方法上面,学生能主动迁移。只是学生在观察、比较中会出现差异;在归纳规律语言表述上会出现差异,这也正是教学中需要教师多指导的地方。

二、设计思路

【第一环节:趣题导入,直接揭题】

首先,出示一组乘法趣题:让学生观察并猜想7777777×9999999会等于几。这道趣题作为课堂的引子,只要学生有初步的感悟即可,不宜花费过长时间,接下来很自然地引入课题。

【第二环节:经历探索过程,初步感悟规律探究的结构】

1.提出问题,描述规律

首先呈现教材中的三道算式,让学生用计算器算出得数。由于这三道算式的被除数都是26640,除数分别是111,222,333,学生很容易就被这种特定的结构所吸引,自然而然地意识到这样的算式应该有一定的规律。于是顺势提问:“将下面两题分别和第一题比较,你有什么发现?”问题抛出后,要切实站在学生的立场,教师可以用2个问题打开学生的思路,问题1:从上到下看看三道算式,被除数、除数和商有什么变化?问题2:你也可以看看变化的数,这些数都是怎么变的呀?然后再让学生以4人小组为单位进行交流,一方面丰富学生的发现,另一方面完善学生的表达。交流反馈中教师要及时抓住学生的表述,用更规范、简练的语言让学生抓住规律的本质。

2.类比求商,完善规律

在这一步的教学中,我对教材做了一些改变。没有直接出示下面四道算式,而是问学生:“根据刚才的发现,你还会想到哪些相似的算式,你能直接写出他们的得数吗?”学生根据特定的算式结构,会写出26640÷444,26640÷555,26640÷666,26640÷777,26640÷888,26640÷999这些算式,但在写26640÷777和26640÷999的得数时会出现困难,因为结果不能整除。所以,教师必须及时指出“由于这两题有些特殊,暂时先不做研究”。让学生把目光和精力主要放在能研究的算式上。

学生迁移上面的规律写出得数之后,教师设疑:“这些结果都对吗?也会符合刚才的规律吗?”鼓励学生用计算器加以验证,肯定规律的成立,即“被除数不变,除数乘几,得到的商等于原来的商除以几”。当然,此时也有必要对刚才的26640÷777和26640÷999两题做一个说明,指出这两题也是符合规律的,只是暂时我们还不会计算,避免学生对规律产生质疑。

由于刚才的比较过程主要是由“从上到下”的顺序进行的,学生只能对“被除数不变,除数乘几,得到的商等于原来的商除以几”这条规律有所感悟。此时,也可以引导学生“从下往上”比较数据,得出“被除数不变,除数除以几,得到的商等于原来的商乘几”,从而更全面地完善规律。

3.回顾过程,引导归纳

让学生回顾刚才的学习过程,想一想“是怎样发现其中的规律的”。回顾过程中让学生感受到经历了“提出问题,描述规律――类比求商,完善规律”的过程。这是本节课规律探究的一种方法结构,能更好地积累学生的规律探究经验。

【第三环节:主动迁移方法结构,继续规律探究】

如果说上一个环节是“教结构”,那“练一练”的教学就是“用结构”的过程。学生在上面活动的基础上,会主动迁移研究的方法进行规律的探究,所以,这一环节教学步子会大一些,速度也会快一些。明确“练一练”的要求之后,就让学生进行独立学习。预设学生对于“填计算结果”“运算中的规律感悟”困难不会太大,主要的困难点会落在“规律”准确的描述上,所以,在此我还是会让学生在组内说说发现的规律,集小组的力量对规律的描述进行完善和深化。

在本节课两条规律探究好之后,我觉得有必要结合学生已经知道的“商不变规律”对“商的变化规律”进行简单整理,让学生全面系统地感受规律,为以后规律的应用打下基础。

篇4

一、教材上存在的差异

初中物理教材的文字叙述通俗易懂,语法结构简单。所叙述的物理现象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且比较表面。绝大部分与学生日常生活的感受或体验是吻合的、一致的。其规律不太复杂。运用的数学知识基本上是四则运算,且其公式参量也较少,实验原理简单,易于操作,因此,学生对初中物理并不感到太难。高中物理每节的内容较多,篇幅较长,语言叙述较为严谨、简练,叙述方式较为抽象、概括、理论性较强。描述方式较多,有文字法、公式法、图像法,它们互相补充,互相完善。对同一物理现象或规律从多侧面观察它、研究它,对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方式的要求大大地提高和加宽了。初中学生进入高中学习,往往感到模型抽象,不可以想象。由于高一学生的阅读理解、逻辑思维、推理判断、分析综合、比较鉴别、抽象概括、归纳演绎、空间想象、灵活应用等能力都还没能很好地形成,因此,思维要求的突然提高,再加之教材突然变难,也就必然会给学生的学习带来困难,造成障碍。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直观性教学、提高物理学习兴趣。高中物理在研究复杂的物理现象时,为了使问题简单化,经常只考虑其主要因素,而忽略次要因素。可建立物理现象的模型,使物理概念抽象化。初中学生进入高中学习,往往感到模型抽象,不可以想象。针对这种情况,应尽量采用直观形象的教学方法,多做一些实验,多举一些实例,使学生能够通过具体的物理现象来建立物理概念,掌握物理概念,设法使他们尝到“成功的喜悦”。

二、学习方法上存在的差异

初中物理,由于涉及的问题简单,现象直观、生动、具体、形象,容易理解;篇幅少,概念、公式少,容易记住;题型简单,转弯少,数字小,易计算。因此,初中生的学习方法比较机械、简单。习惯于背,不习惯于推理、归纳、论证;习惯于简单的计算,不习惯于复杂计算;习惯于仿,不习惯于创;习惯于课堂合唱,不习惯于独立思考;进入高中后,由于定义、概念、规律、现象、公式多,叙述多,进度快,方法灵活,题型花样多,加之科目多,如果仍靠初中那种以机械记忆为主的学习方法,显然是无能为力了。由于理解能力差,即使背得倒定义、公式,因不解其意,不注意适用条件,便往往乱代公式,乱用数据,而对万花筒式的题型变化,更是束手无策,望而生畏,失去了信心。对一些形同质异、形异质同的问题,由于遇到一些似乎两个看起来一样的问题,但要用两个不同的物理规律来解;两个看起来完全不同的问题,却可以用同一规律来解的情况,而觉得物理好像真是无章可循。高中物理的学习方法,必须在高一时,就应尽最大努力去培养他们。当然,整个的完善和提高,应贯穿于全高中阶段。教师在教学中应改进课堂教学,提高学生思维能力水平。改进课堂教学,每一节课都设法创造思维情境,组织学生的思维活动,培养学生的物理抽象能力、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在物理概念和规律教学中,按照物理学中概念和规律建立的思维过程,引导学生运用分析、比较、抽象、概括、类比、等效等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思维加功,抓住主要因素和本质联系,忽略次要因素和非本质联系,抽象概括出事物的物理本质属性和基本规律,建立科学的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着重培养、提高学生抽象概括、实验归纳、理论分析等思维能力水平;在讲解习题时,可以采用进行一题多解或一题多变的方法,培养学生的思维策略的选择和运用的能力。

篇5

案例教学质量参差不齐,许多冠以“案例”的教学过于追求形式。法学教育实践反复强调技能培养诉求,却忽视技能培养的内在架构,即忽视法律技能与法律思维、法律方法的内在联系:法律思维是内在的、隐蔽的;法律方法是法律思维转化为法律技能的方法依赖。法律思维指导法律方法,法律方法践行、强化法律思维。因此,法律技能是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共同作用结果的外在表现。当前案例教学须重视法律技能的内部构造,皈依法律思维,尤其应重视法律方法在案例教学中的地位。法律技能是在法律思维引导下,运用法律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总称。“法律思维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思维形式……它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要为案件判决找出合乎法律的行动方案。”基于法律技能形成的内部结构,突出案例教学中法律方法的教学比重能同时关照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教学的需求。目前,多数本科法学院重视法律方法的理论教学,开设《法律逻辑学》、《法学方法论》等课程。但是,法律方法的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呈分隔状态,即法科学生法律方法的自觉运用意识薄弱。例如:张男和李女在一审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张男威胁李女若不与其发生性关系将殴打李女正在读高三的弟弟。李女哀求无果,担心弟弟的人生安全和学业,遂与张男发生性关系。问张男的行为是否构成罪?学生案例分析过程可简述为:a.确定案件事实基本符合罪构成要件;b.寻找刑法236条第1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c.分析张男、李女夫妻关系不妨碍罪构成,分析张男行为违背李女真实意愿,对李女形成精神强制,构成胁迫事实;d.判断张男构成罪,得出个案具体处理意见。从法律方法的视角,学生案例分析过程每一步都具备法律方法的意义,分别是a.构建小前提;b.发现大前提;c.大、小前提相互靠拢;d.形成法律判断。细究发现,绝大多数学生在此法律判断形成过程中缺乏法律方法意识,或者有方法意识,但却呈现潜在、零碎、模糊的特征。学生法律判断形成更多是得益于其自身具有的法感和对他人(主要是教师)行为的模仿。因此,学生普遍缺乏系统的法律方法自觉意识:缺乏从方法维度认识、分析案例,并主动建构行为策略,形成法律判断的能力。法感和行为模仿能引导学生解决部分常见的简单案例,但面对疑难、陌生案例时,学生极易陷入慌乱,甚至自觉或不自觉调动道德、政治意识,形成并阐述案例,偏离法律评价轨道。

本科案例教学中缺乏系统法律方法训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本科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未真正贯彻于教学实践。当前,本科法学职业教育理念已获共识,法学院普遍开展以实践技能培植为目标的教学改革,增加了模拟审判、庭审观摩、法庭辩论、案例教学、法律诊所、社会调查等环节。部分院校的学生从教学改革中获益,法律技能获得实际提高。但更多学院仍旧“形式大于内容”:要么取得一些技能提高成效,但成效与投入明显不成比例;要么是热闹改革形式下的实效缺位,甚至逆向增加学业负担(占用大量时间、精力)。与10年前相比,法学教育体系,包括教材编写模式未发生实质转变。法学教育以知识量传授为中心的格局未彻底打破。因而,案例教学作为法律技能训练的优势未能充分挖掘,冠以案例教学之名开展传统知识讲授教学的现象普遍存在。(2)案例教学认知存在偏差,教师过于注重案例在法律知识阐述中的工具性价值。案例教学有两个价值层次:一是帮助学生理解、强化法律知识,即案例教学的工具性价值;二是培养学生独立形成法律判断、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即案例教学的独立价值。实践中,教师对案例教学的a价值过于重视,其运用过程表现为:确立教学目标,选定案例,组织讨论,公布答案,实现教学目标(法律知识得到理解或强化)。这种“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存在弊端:案例选取简单化、教学注入式、问答表面化、反思空洞化。反之,许多教师忽视案例教学中学生独立法律判断形成能力的系统训练。(3)追求效率下的案例教学内容的随意压缩。案例教学中学生参与机会被压缩,难以实现充分参与的需求。大班教学、教学内容繁重、教学时间有限等是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同时,案例教学过程随意,普遍存在压缩法律技能训练环节的现象:即教学仅涵盖法律判断形成(大前提、小前提、法律推理等)中的部分内容。教师在学生案例讨论后(多数情况下未充分讨论),象征性听取学生意见,尔后匆忙公布参考性结论。长此以往,学生难以形成系统、稳定的法律技能。

二、案例教学的运用

案例教学能实现法律技能训练日常化的需求。当前案例教学的方向是改变既往教学中的随意压缩,皈依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在案例教学中的地位,实现系统提升法律技能的教学目标。案例教学的实现依赖多个环节的相互配合:a法律知识储备(形成前理解);b法律情景创设(选取法律案例);c法律方法运用(构建大小前提、法律推理等)。实践中,法学教师多重视a、b环节,但对c(法律技能形成的关键)环节的训练存在疏漏。事实上,a、b环节是当前法学本科教育的强项,而c环节却显得孱弱。因此,下文以c环节教学实践为例予以阐述。案例教学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独立获取法律判断的能力。教学中,教师应提供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工具)和程序,让学生清晰地意识到不同程序在法律方法上的意义,及其在法律判断形成中的地位。案例分析方法(路径)在教学中确定后需保持相对稳定,即所有案例教学都重复运用该分析工具,以实现技能训练重复践行、直至熟练的需求。以常规案例教学为例(事实与规范相适应或相对适应的案例),案例教学运行过程如下:

(1)识别案件事实,为构建小前提做准备。

任何法律案例均以法律事实(行为或事件)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确立、变更或消灭为核心,并由此发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分配的法律辨析。教学中,许多学生在接触法律案件后,或因案件涉案主体繁多,或案件事实变动因素复杂、或证据种类和数量庞大等,陷入焦躁、迷茫状态,甚至丧失学习信心和兴趣。但此时学生已具备一定案例分析的能力(理论储备与法律思维),即能够形成案例的前理解。其缺乏的是具体分析方法,即将既有法律知识运用于分析个案的方法。此时,教师可首先引导学生识别事实,筛选案件材料中的关键因素,缩小法律知识运用范围。基本确定案件(粗略)事实后,教师可引导学生对案例中的法律关系进行梳理(运用图示或表格法),以明确具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法律关系梳理能帮助学生简化案情,尤其在复杂个案中,法律关系分析图示能帮助学生剔除材料中的干扰元素,明晰分析方向。但是,这时形成的事实认知是不全面的。因为案例事实的最终形成,取决于将来可能够适用于该案件事实的法律规范的选择,而这种选择一方面取决于判断这已知的事实情境,另一方面取决于对法律规范整体的认知程度。

(2)法律(规范)发现,为建构大前提做准备。

法律仅对社会关系进行普遍规定,不直接涉及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规范,适用个案的法律需经规范发现环节完成。但是,法律发现是规范发现,而非某个法条的发现。因此,教师引导学生寻求规范时须基于规范的要素(假设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全面获取。对法律规范的发现应要求学生亲自动手,寻求规范对应的全部法条(直接查阅法典),并将其标识在对应的法律关系图示中。这样,停留在思维状态的认知行为能够通过文字、图示得到二次反应,以便复习、强化法律知识,梳理分析思路,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常规案件而言,法律发现存在两种情形:即a直接与案件事实匹配的规范,b与案件事实相对匹配的规范。其中a类型情形存在的可能性较小,它往往要求规则规定十分具体,例如对主体、数量、方法、手段等方面有详细规定,且该规定恰好符合案情。而对b情形,往往需要运用法律解释方法(文义、目的、体系、历史、辩证等)完成。

(3)比较规范与事实,获取大、小前提。

这是规范与个案事实相互靠拢的过程,即将案件事实置于规范涵盖范围之内。一方面,审视经过解释后的规范能否包含案件呈现的具体情形,即由一般到特殊的过程。以上文张男是否构成罪为例,此时需分析罪构成主体是否排除具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因刑法236条未强调罪构成主体的身份关系,故仅从主体上涵摄仍显单薄。此时,需进一步对规范进行目的解释,将个案事实包含进规范调整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将上述获取的案件事实与规范进行比较,即完成由特殊到一般的过程。教师可引导学生将案件材料反应的事实用规范所需的法律表达方式进行表述,即阐述张男的行为实质违背李女意愿,侵犯了其性关系自利。此过程的意义是将规范与事实并不直接对应的情形(案例分析中的主要类型)进行比较,以获取法律判断的大小前提。该步骤的完成可能需要反复多次,即规范与事实的不断(多次)靠拢。

(4)形成法律判断。

法律判断的关键是获取大、小前提,但是如何将获取的大、小前提结合个案作出具体裁判也需重视。这是实践法律公平诉求的关键,关涉当事人切身权益。法律判断需结合案情,充分考虑行为人的动机、手段、社会危害等,尽量做到同样的情况同样的处理。法律判断形成后,教师可要求学生形成文字表述,尤其是对裁判的论证训练可适当加强。

三、结论

篇6

一、物理教学中要注意教师自身修养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教师就是学生的引路人。如果引的不好,那么学生就会对这门功课产生不好的印象,从而产生厌学、怕学的心理,导致学习成绩永远的亮红灯。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真正的教育是心心相映的活动,惟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从先生的话中不难领会,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无从说起。作为物理老师,一定要注意自身学术和行为方面的的修养。学生对一门功课的认识首先是从老师那里得出来的,那么老师在课堂上的状态就非常重要,你的谈吐,你的板书,必须体现出你学术渊博,见识广阔,这样学生才能够佩服你,信任你。学生只有对老师的认可和喜欢,才会对物理有浓厚的兴趣,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物理教学要充实课堂教学

(一)课堂教学形式要充实

教师传统教育中“填鸭式”的课堂教学方式显然不能引导学生乐学、会学、善学上面来。只有通过发现式、启发式、讨论式等先进的课堂教学方式,才能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自觉性、激发积极的思维。教师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目的,不同水平的学生,通过现有的电教设备、教具模型、实验室、网络等丰富资源,设计不同的教学形式,有意识地、潜移默化地启发学生领悟蕴涵与物理之中的种种思想方法,切忌生搬硬套,和盘托出,脱离实际等错误做法,让学生在学习中主动参与,体验快乐与成功。

(二)课堂教学环节设计要充实

每节课的完成,需要有多个环节组成。一节有效果的课,各个环节的设计都是非常重要的。导入环节、问题与问题的过度环节、活动环节、总结环节、练习环节、作业环节等等,最为突出的一个环节——意外事件的处理,都需要老师的精心设计。哪个环节设计不足,都会影响课堂教学的进程,从而影响教学的效果。所以课堂教学环节设计不能流于形式,要落到实处。因此老师在备课的时候要做到有的放矢:备课本,掌握重点难点,注意详略得当;备学生,了解学生学习的难点、疑惑点,在作业、练习环节中可能会出现的错误等等。

(三)课堂活动进行要充实

课堂教学,让学生活动是必要的环节,活动如何进行也关系到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很多教师在教学活动环节中都有这样的感受:学生喜欢,但热热闹闹的最后不知道怎么收场;或学生动不起来,进行不下去;或活动安排了,但只求课堂气氛的热烈,至于搞活动的目的就模糊了等等。这样的活动是没有实效性的。活动要搞,而且要高质量的搞。要让学生明白这一活动的目的是什么,怎么样去实现这一活动,从活动中能学到什么,对今后的学习有什么样的启发作用等等。当然,在活动中,教师要注意构建和谐、民主的课堂气氛,使师生交往的心理状态达到最佳水平,以保证学生心情舒畅、思维敏捷。教师要善于鼓励学生大胆质疑,欢迎学生与自己争论,要给予学生发表意见的机会,从而来提高课堂效率。

三、物理教学中应注重概念教学

物理概念是物理知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中学物理教学目的和提高课堂效率,就必须重视和加强物理概念教学。物理概念反映了大量物理事实及复杂物理现象中最本质的、最抽象的东西。而物理规律本身就表达了有关物理概念间的相互联系和数量依存关系,物理概念是建立物理规律的基础。所以学生只有掌握好物理概念,才能正确理解物理事实、掌握物理规律和原理,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物理教学中应适当多点人文关怀

一谈到学习物理,有些学生心里就害怕,这真是物理教育的悲哀。物理学习给人的印象就是:严格的分析、模型的抽象、概念的定义、规律的得出、严密的运算和推导……都那么讲究逻辑性,都那么抽象,甚至那么呆板、乏味。其实高中物理并不像有的学生想的那样枯燥、单调,而是蕴含着丰富的美的内容。简单、和谐、统一、对称是物理美的主要形式。在物理教学中有意识的展示物理之美,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物理知识的理解和物理内涵的领悟。如地上机械运动的万物,茫茫宇宙中的无数繁星,这天上地下的无数事物居然被统一在f=m a这样一个如此简洁的式子中,有谁不会被牛顿力学的简单、和谐、统一之美所折服、所震撼呢?再如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能量的转化和守恒定律、德布罗意的物质波理论、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等等无不使人感受到物质世界的相互联系、和谐、统一之美。一旦学生领悟到物理内在的美,就会在学习物理和解决物理问题中,主动的去探索、去发现,并乐此不疲,并在此过程中体会和享受物理之美、享受发现和成功带来的愉悦、和满足,达到这一境界,学生的学习动力、探索精神已被激发,而且是无穷无尽的。

五、物理教学中应注重物理表述能力的培养

篇7

论文摘要:通过对目前国内出版的各种国际法教材中国际法定义的比较,指出在定义问题上存在的过于简单化的倾向,根据定义的要求提出简要应以确切为前提的观点,基于法的一般原理和国际法的特殊性归纳出一个较为全面体现国际法本质特征的定义,并就其涵盖的几层意思逐一作了解析。 论文关键词:国际法;定义;国际关系 明确回答什么是国际法,即科学阐释国际法的定义,是研究国际法的逻辑起点,是深入理解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处理国际关系中所发生的各种法律性质的实践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是每个国际法学者在理论研究中都不能回避而且必须首先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国际法学者在著书立说时对此都给予了应有的重视。 一、较早时期的国际法定义 我国著名国际法学家周鲠生教授在1976年所著的《国际法》(内部发行)一书中,给国际法下了这样的定义:“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出来的,各国公认的,表现这些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在国际关系上对国家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包括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1981年,我国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教授在其主编的《国际法》一书中,把国际法定义为:“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也就是说,它是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就上述两位学者的定义而言,周鲠生教授的定义更全面也更深刻一些。他不仅指出了国际法形成的前提或基础是“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国际法形成的程序是“各国公认”,而且明确指出国际法的实质是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而王铁崖教授对国际法的定义则相对简单了些。受王铁崖、周鲠生教授的影响,其后几年出版的国际法教材在给国际法下定义时,对国际法的调整对象和国际法的内容组合的表述上都采用了“国际法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原则、规则、制度的总和”这一模式。例如,1983年魏敏等编著的《国际法讲义》中对国际法的定义是:“国际法是国与国之间在其相互交往中形成的、处理国家之间关系的原则、规则制度和习惯的总称。”此外,还有一些国际法学者在定义中或是增加一些明显体现国际法特征的内容,或是在表述上进一步具体化。 例如,1985年朱荔荪等编著的《国际公法》一书,把周鲠生定义中的“国际交往过程”表述为在“合作和斗争过程中”,把“各国公认”表述为“制定和认可”,把“原则、规则和制度”表述为“特殊的法律体系”,此外,还增加了“单独或集体的强制”这一保障实施措施。他们把国际法定义为:“国家在合作和斗争过程中制定或认可的,由它们单独或集体的强制作为保证的,调整它们之间关系的特殊法律体系。”在他们的定义中,“表现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意思没有了,但这一内容,在以后出版的国际法教材中又得到了体现。 1986年,胡文治、陈雍等编著的《国际法概论》在阐述国际法的定义时,“体现统治阶级意志”被表述其中:“国际法是国家间在合作与斗争过程中,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措施来保证其实施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同年,程晓霞主编的《国际法》在调整对象上又增加了国际组织,把原则、规则和制度概括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范”:“国际法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议形成的,调整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国际交往中的关系对国家和国际组织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体。” 1989年,端木正主编的《国际法》则在“制度”前边又加上了“规章”二字:“国际法主要是国家在其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 和规章制度。” 同年,陈致中在其主编的《国际法教程》一书中则明确了国际法的表现形式是习惯和条约:“国际法是国家在其相互关系中由习惯和条约组成的一套国际关系的行为规则。” 到了1990年,赵理海所著《国际法基本理论》一书中关于国际法的定义,在“各国统治阶级意志”前边附上了“反映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国际力量对比关系”的内容:“国际法主要是各国在相互交往中通过协议和惯例形成并认可的,反映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国际力量对比关系及与此相应的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并由国家单独或集体强制予以实施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这一时期的国际法定义,学者们虽然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思路各异,思维方式和方法也迥然有别,但都从不同的方面丰富和完善了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本身的特征被逐渐描绘、表述得趋近清晰。应该说,这是国际法基本理论建设的一个好的势头。对于学科建设来说,无论是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对特定事物的定义揭示得越准确,特征突出得越明显,人们对它的认识和把握才能越深刻越全面,解决与其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才能获得一个定性的指导。国际法学研究也是如此。正是由于国际法学者们不断积极努力探索,国际法理论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二、近年来的国际法定义 近些年来,在如何阐释国际法定义这个问题上出现了令人不解的现象。除了少数国际法学教材如周洪钧主编的《国际法》还继续坚持早些年国际法定义中明显体现其本质特征的诸因素外,绝大多数国际法教材有简化其定义的倾向,国际法定义越来越简单,以前曾在定义中出现的诸如国际法的形成前提、形成程序、表现方式、内容实质、保障措施这些足以表征国际法与国内法区别的重要因素不提了,而且在表述上基本套用一个句式。例如: 1993年,梁西主编的《国际法》对国际法的定义是:“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11] 1999年,王献枢主编的《国际法》中对国际法的定义是: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12] 2000年,邵津主编的《国际法》中对国际法的定义是:国际法或称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13] 2000年,李瑛主编的《国际法概论》中对国际法的定义是: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14] 2000年,赵健文主编的《国际法新论》中对国际法的定义是:国际法是对国际社会成员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范。[15] 2001年,刘健主编的《国际法》中对国际法的定义是:简单而言,国际法就是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16]定义确实很简单,但定义之前的说明道出了对国际法“简单而言”的原因:“要给国际法下一个内容完整而公认的定义,是极其困难的,但就对国际法的初步认识而言,王铁崖教授的观点是值得采用的。”[ 16]那么,王铁崖教授在这个问题上是什么观点呢?王铁崖教授于1995年主编的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等学校“九五”规划教材《国际法》中曾这样阐述:“要把国际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在一个完整而简明的定义里,是不易做到的。为了对国际法有一个初 步的概念,把国际法看作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也就够了。”[17]他在1998年出版的《国际法引论》一书中再一次重申了这种观点。正是基于这种“初步概念”的标准,他在这两本书中给国际法下了同样的定义:“国际法,简言之,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或者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律。”[17,18] 三、对简言定义的简要评析 上述国际法定义简言是够简言的了,但这等简言是否能真正揭示国际法的实质,其后果又如何呢?在分析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先看看关于定义的定义。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定义,也称界说,是对于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和简要的说明。”[19]这里,“确切”和“简要”是作为定义的两个并列的要求同时被强调的。也就是说,任何一种事物的定义,都应该是以最简洁明了的语言对其本质特征或内涵及外延的高度概括。如果一个定义里没有就其实质内涵及外在特征予以明确揭示,人们看了定义仍无从把握其主要内容,无从认识它与同类事物的区别,或者只有一个大致的极为粗线条的印象,而不能获得一个确切明晰的概念,也就失去了对其界说的意义。 依照对国际法这种“简言之”的思路,我们对所有法律的定义都可以简化为同样的模式。比如,可以说民法就是关于民事关系的法律,说刑法就是关于刑事关系的法律,而没有必要说民法是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没有必要说刑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予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了。 诚然,国际法不同于国内法,为其下一个内容完整又能得到公认的定义确非易事,然而,作为以国际法为研究对象的国际法理论,无论多么困难,多么不易做到,采取回避的态度都是不正确的,采取简单从事的态度也是不可取的。因为科学研究的过程就是探求真理的过程,科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属性及其内涵和外延。国际法学者应本着积极、务实、求真的态度,以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法的一般理论为指导,以国际关系的实践为依据,努力探究国际法这一客观存在的事物的本质,为其下一个比较能说明国际法基本特征的确切而简明的定义,即使这个定义是值得商榷的。如果大家都借口不容易、有困难,而不去积极探索,仅仅满足于国际法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规范这样一个简单的定义,对于国际法基本理论的建设和深入发展都是不利的,特别是对于那些初学者来说,是无法引导他们从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入手,从认识国际法的特征开始,进而研究国际法的一系列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的。 四、笔者提出的国际法定义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在以往国际法学者关于国际法定义的正确表述的基础上予以综合、补充和完善,提出以下国际法定义: 国际法是为调整国家间斗争与合作关系,规定其权利和义务而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在条约和惯例中表现各国协调意志的,以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原则、制度和规则的总和。 这一国际法定义,是以法的一般理论和国际法的特殊性为依据的。 第一,上述定义的第一层意思是依据法的调整对象的原理形成的。法的一般理论认为,法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国际法是国际关系的调节器。所谓国际关系,即国际法主体为生存和发展而相互联系所形成的人类共同体,而国际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即国际关系。国际法调整的对象就是这种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就其实质而言,无非有三种情况:或是斗争关系,或是合作关系,或是既斗争又合作关系。但无论哪种关系,都是国家活动或行为的表现,国际法正是这种国家活动或行为的调节器。没有国家的活动 或行为,也就没有国际法的调整。因此,在国际法的定义中,首先强调国际法是为调整国家间斗争与合作关系而协议制定或认可,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上述定义的第二层意思是基于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表现的原理形成的。法的一般原理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一基本观点对于国际法同样适用,只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形成过程和表现形式与国内法有所不同。国内法是该国统治阶级根据自己国内的需要,自由制定的,完全体现自己意志的法律。国际法则不同。作为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国际法,它不可能由一国制定,国际社会也不可能有统一的立法者,国际法只能由各个政治经济制度不同的国家共同制定。由于各个国家在不同领域、不同事项上的利益不同,因此反映在国际法中的要求自然也不同。因为国际法是要约束各个国家的,不可能只体现一国的意志,一国也不能对另一国发号施令,让对方必须遵守某些规则。要使这些规则具有法律上的共同的约束力,就必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互相让步或妥协,制定一个大体上能够照顾到各方利益而又能被各国接受的规则。可见,国际法既不是一国的意志,又不是各国完全相同的意志,它实际上反映的是各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和正常的国际交往而相互妥协了的协调意志。而这种协调意志,通过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的形式予以表现。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的一系列原则、制度和规则组成国际法。 第三,上述定义的第三层意思是基于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的原理形成的。法的一般原理认为,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也是法律关系的主要要素。“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一原理对国际法同样适用。就国际法而言,无论条约规范,还是惯例规范,无论涉及国际关系的哪一领域或哪一方面,都是关于国家应享受或应行使何种权利、履行何种义务的具体规定。其中,既有基于国家主权而产生的国家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也有基于国家间就某一方面问题所达成的协议而产生的某些具体权利和义务。在国际关系中,不容许有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特权国家,也不存在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无权国家。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现在国际法的各种原则、制度和规则中。因此,权利和义务是国际法的核心内容,这一特点,必须在国际法定义中予以明确体现。 第四,上述定义中的第四层意思是基于法的实施必须由国家强制力做保障的基本原理形成的。法的一般原理认为:法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那么法就等于一纸空文;违反法律的行为得不到惩罚,法所体现的阶级意志就变得毫无意义,也就谈不上什么权威性。作为调整国家关系的国际法也是一样,也需要一定的强制力来加以保障实施,只不过这种强制的主体、形式、措施、程序与国内法有所不同而已。国内法的强制力主要依靠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暴力机关加以实施;而在国际法上没有,也不可能有这种有组织的集中的强制机关予以实施,当国家的权利遭到侵害或遇有外来武装侵略时,国家只 能按一般国际法公认的形式,单独或集体采取抗议、警告、要求赔偿或武装自卫的措施予以强制。国际法的这种强制力的特点,必须在国际法的定义中予以表述。 按照以上思路所界定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相比,其特征非常明显地得到了体现: 第一,在主体上,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此外还包括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以及争取民族独立的政治实体;而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和法人。 第二,在国家意志的体现上,国际法是各国协调意志的表现;而国内法则是一国意志的表现。 第三,在制定程序 上,国际法是国家在平等基础上通过谈判、协商相互妥协、让步,求同存异,协议制定或认可的;而国内法则是享有立法权的专门立法机关按一定的法定程序和原则制定的。 第四,在强制措施上,国际法是由国家单独或集体实施的强制措施加以保障的;而国内法则由国家的专门强制机关保障实施。第五,在表现形式上,国际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条约和惯例;而国内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成文的规范性文件。 周鲠生。国际法: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5。 王铁崖。国际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1.1。 魏敏。国际法讲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3.4。 朱荔荪。国际公法[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5.6。 胡文治,陈雍,吴树仁,等。国际法概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3。 程晓霞。国际法[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6.4。 端木正。国际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1。 陈致中。国际法教程[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4。 赵理海。国际法基本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23。 周洪钧。国际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 [11]梁西。国际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3。 [12]王献枢。国际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 [13]邵津。国际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 [14]李瑛。国际法概论[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3。 [15]赵健文。国际法新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3。 [16]刘健。国际法[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2。 [17]王铁崖。国际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2。 [18]王铁崖。国际法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25。 [19]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z].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98。 王秋玲

篇8

一、研究个案,探索规律变化的内涵,便于发现规律的特点

片段一:

师:认真观察第三组算式,发现了什么?请你选其中两行数据做例子,在小组内说说你的发现。

第三组: 14 ÷ 2 =

140 ÷ 20 =

280 ÷ 40 =

700 ÷ 100 =

生1:第一行的被除数乘10,除数乘10,商还是7。

根据学生汇报,课件显示:(14×10)÷(2×10)=7

师:我们还可以简洁地说:从第一行到第二行,被除数、除数同时乘10,商不变。

生2:从第一行到第三行,被除数、除数同时乘20,商不变。

课件显示:(14×20)÷(2×20)=7

……

师:如果从下往上观察,又有什么发现?

生4:从第三行到第二行,被除数、除数同时除以2,商不变。

课件显示:(280÷2)÷(40÷2)=7

……

师:通过观察,你们发现了被除数、除数怎么变,商不变?

引导得出:被除数和除数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商不变。

反思:小学阶段数学公式、定理及规律的发现过程有两种方法较为常用,第一是借助特例的研究来发现,也就是从特殊到一般的归纳方法,通过对典型例子的观察、分析等方式提出猜想,归纳得出结论。如“积与因数的变化规律”、“商的变化规律”等,这是因为在这些规律的教学中,小学生的观察范围受年龄特征的影响,在整体与局部之间其关注更趋向于局部,因此在规律发现过程中借助特例(也可称为个案)的观察会更有效。第二是借助已有的知识,通过转化、推理、验证等方式,演绎得出结论。如“平行四边形面积”、“三角形面积”的推导则是通过把新图形转换成已学图形,借助已学图形的面积计算方法推导出新图形的计算公式。

片段二中,第三组包含了四个除法算式,如果让学生整体观察,会难以发现规律,即使发现,也难以深入理解和表述“商不变规律”的内涵。因此在实践中,教师有意识地引导学生通过选取其中两个式子进行观察,并在小组内进行交流,最后汇报得出规律。首先,通过个案的观察、分析,引导学生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出算式之间存在的关系,对规律的内涵获得初步认识;其次,在汇报中进一步引导学生用简洁的数学语言来表述其发现;再次,教师利用课件,借助于数学语言和符号,依次展示算式之间的关系,帮助学生深入理解规律的内涵,初步建立“商不变规律”的数学模型;最后,引导学生对多个个案进行分析、对比,最终抽象概括出“商不变规律”。在此过程中,学生积极参与了上述探索和交流活动,在积累中感悟,在探索中发现,充分地经历了规律意义建构的全过程。

在规律教学中,要避免学生停留于对规律的机械记忆,忽视对规律内涵的深刻理解。而借助对特例(个案)的观察、分析、归纳等方式,便于学生发现规律的特点,利于学生探索、理解规律的内涵,是数学规律教学的一种重要思路。

二、渗透思想,升华规律探索的方法,获得学习规律的智慧

片段二:

师:因数的变化会引起积得变化,猜猜看,除法算式中谁会引起商的变化?

生1:我猜被除数变化会引起商的变化。

生2:除数变化会引起商的变化。

生3:我想,被除数和除数的变化都会引起商的变化。

师:猜想可不一定正确,需要研究来进行验证。要研究商的变化规律,你觉得拿多少个除法算式研究比较合适、比较可信呢?

生:越多越好。

师:是啊,当然是越多越好了,研究得多了才可信啊。但是,太多了研究起来非常不方便。所以一般情况下,只是先研究一组或几组算式,尝试找出规律。研究问题通常从简单入手,我们首先来研究被除数、除数其中一个变的情况好吗?

生:好。

片段三:

师:学习商不变规律有什么用呢?先完成下面的练习题,再说一说你有什么发现?

根据每组除法算式中第1题的商,直接写出下面两题的商。

学生独立完成以上题目,并汇报。

师:你们算得这么快,应用了什么规律?

生:应用了商不变规律。

师:怎么应用的?

生: 720和90同时除以10,可以用划去末尾一个0的方法来表示同时除以10,把“720÷90=”看做了“72÷9=”来算。

师:同样,那“7200÷900=”可以看做什么来算?

生:7200和900同时除以100,同时划掉末尾的两个0,看做“72÷9=”来算。

师:哦!也就是把第2、3道题,运用商不变规律转化成第一道表内除法来进行计算。其他两组也可以这样思考吗?

生:可以。

反思:数学规律的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探索、发现、应用规律,还需要教师深入挖掘教材,用心设计教学过程,适时渗透数学思想方法,才能让学生获得学习规律的智慧,学会“数学地思考”。

篇9

培养学习者们分析与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这是物理教育的一项重要目标。为了能够在相对有限的时间之中提升学习者们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物理学习中值得加以深入探究的重要课题。围绕该问题,可以探索在物理问题解决的过程之中使用图式理论,切切实实地改变固有的题海战术,全面提升学习者们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文在概述图式理论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图式理论应用于物理教学的几点启示与思考。

【关键词】

图式理论;物理;教学

图式主要是指围绕着某个主题加以组织的知识表征以及储存形式,通常表现为部分观念与关系之集合,从而形成了一种组织化、系统化的知识结构。图式在知识要点上要求精炼而又准确,属于陈述性知识综合表达方式,通常是由命题、表象以及线性排序所组合而成的。近年来,已经有心理学实验证明,指引学生们自觉建立起合理的图式,能够明显地提升学习的效率。学习者在其认知之时,对现实的认识是通过进行过滤、选择以及抽象等形式加以整理和归类,从而建构起规范化的图式,进而形成记忆。一旦学习者要对目前的知识状态加以解释之时,图式即可被激活,产生相应的预测以及推理,而且还能同时发挥出触类旁通的迁移作用。因为物理学的认知内容具备了极高的抽象性、逻辑性以及组织性,所以学好物理学迫切需要得到规范化的图式。

1图式理论概述

所谓图式理论,主要是一种涉及到人的知识如何被表征和所表征的知识如何加以运用的理论。这一理论的观点是,知识在人的头脑当中并非是单一地加以存储的,而是通过模块化的方式加以存储的。在解决问题之时,从对于问题情境所进行的知觉到对问题如何加以理解,再到怎样解决问题的方法之获取,均会受到图式质影响。如果人或者计算机程序明确了解决该问题需要的相应图式和各图式需要的相关数据,其后就会将该图式加以综合变为全新图式,也就是解决问题之图式。所以说,图式与问题解决之间是一种彼此影响的关系。

2图式理论应用于物理教学的几点启示与思考

2.1物理模型图式的应用

物理模型主要是指对于物理客体或者事项进行抽象化或者理想化之后的反映,能够尽可能地准确地展现出物理研究指向的各项内容,也是对于客观对象的一种简明反映。物理模型主要有实物模型、状态模型以及过程模型等。学习者们可通过对于物理模型之中的概念和规律等诸多典型信息和关系实施科学化、规范化之认知,以求建构出涉及到物理模型的科学化组织结构,这样一来就能够产生稳定化心理表征,得到一个合理的、规范的图式。实物模型是和自然实体加以对应的,其图式为自然范畴之中的图式,其表征对象为自然实体之属性,能够表征相应的自然图式。自然范畴主要也是指通过人类文化而产生的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范围之内。比如,点电荷和单摆等通过科学抽象而简化出来的物理实在。自然范畴图式可以使用属性和内涵表征方式加以建构。实物模型主要是对具体客观实体所进行的一种物理上的简化,重点关注客观实体在结构上的物理信息提取。实物模型物理教学将模型结构特点作为其主线,以和结构特征有关的物理量为主要的认知对象,以实现组建简洁型模型图式之目的。图式建构之设计程序是:先列出数个典型研究对象,再探究各单一实体结构,其后实施信息加工与提炼,再确定信息所表征出来的图式内容,最后组建起实物模型图式结构。

2.2物理量图式的应用

物理量主要是指物理现象、物体或者物质的能够进行定性区别与定量确定的一种属性。所以说,物理量不仅有质上的限定性,而且还有量上的规定性。在物理教学过程之中,为了在认知上能够更加方便,往往又会把物理量归到可测性物理概念之中。物理量的定义式具备了测量之中的操作性,其主要量度方法和定量关系能够全面揭示出物理实在之本质。物理量教学的重点是要关注其测度所具有的数学表征方式以及物理本质内涵之主旨信息。可以把物理量分为物质性质量、运动状态量、运动过程量以及物质作用量等四种类型。物理量是人们在开展科学文化活动之产物,属于结论式文本,其内容主题汇聚为有组织的知识结构,可以采取汇聚图式结构来表征出物理量。物理量的定义具备了严格的规范性,其形成方法和内容主要可以概括成引入的目的、定义及其源头、符号表征和测量规范等六个组成部分,其中最为引人关注是反映了这一物理量所属之研究范围以及方向,从而为物理量类别之判断提供了准确的依据。要规范地测量为物理量所确定的量度方法。同时,物理量数学表征存在标量和矢量的划分。按照以上分析,可以设计出物理量图式所具有的基本结构。依据数学结构、物理含义以及表象顺序需要实施线性排序,从而得到物理量图式之要素集合。

2.3物理规律图式的应用

物理规律为物质彼此作用及其相关的物理现象、过程在相应条件之下的发生以及发展之必然趋势和内在联系,主要表示方式可以分成物理原理、定律和定理等。物理基本规律通常可以使用数学公式加以表示,还有一些也可用命题形式加以阐述,也就是说物理规律在表征的形式主要有命题式和数学式之分。前者主要是用言语来进行全面陈述,比如,牛顿第一定律与安培定则等。后者主要是应用数个物理量间的因果关系以形成精确化的公式,比如,牛顿第二定律、匀变速直线运动等。物理规律所拥有的含义都是抽象而深刻的,逻辑相当严密,而且内容上的因果关系紧密联系,表征的形式简洁而又明了,在总体上可组合成协同而有序的知识体系。物理规律所具有的表征形式属于典型的科技文化内容,其图式主要是汇聚图式结构。命题式和数学式物理规律所对应之图式在结构上不仅存在相似性,而且还存在差别性,这就需要按照具体对象之特点进行建构。

3结语

综上所述,在物理教学过程之中,教师应当从物理认知对象自身的特点抓起,有计划、有目的地依据图式理论的认知规律来安排教学方案,指导学生们依据图式之要求来记忆与理解物理学中的相关知识,切实帮助学生们自主创建科学化、规范化的物理学习图式,使其在学习时能迅速形成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为简明、内涵更能直观加以表达的知识体系,进而实现能够让学习者们合理应用物理知识解决有关问题之目的。

作者:许湘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皮连生.教育心理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

篇10

关键词:日照图;图形逻辑;思维秩序

一、“日照图”判读课题研究的背景分析

所谓“日照图”是指能直接反映地球运动的基本特点、规律的日照分布和变化情况的地理图形。其历来是高考的难点所在,堪称地理学科素质的“分水岭”。鉴于其学科地位和思维难度,“日照图”日益成为地理教学中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食”消化困难,“弃”没有勇气(因其为必考项目)。对此,笔者谨以我校为例简要剖析“后进生源”学校“日照图”教学的残酷现实和契机转变。

1.“临界生”永远的“硬伤”――我校高考“日照图”教学现状调查

我校生源在所属县市各普通高中中居于中下层次,即大部分学生属“三类”生源,少部分为“二类”或处于本科的临界状态。而无论基于学校生存需求还是学生学业发展,地球运动(或日照图)作为自然地理的一个重要模块却是大家都不忍轻言放弃的阵地。然而,诸路“神仙”励精图治三五载,业绩却总是差强人意。这一点,从表1的统计数据可见一斑,若剔除其中的“机会主义”成分面目则更惨不忍睹。

2.“野百合”也有春天――“课改”背景下“日照图”考查方向的变化

所幸的是近观浙江三年高考,日照图这一“磐石”已经出现松动的痕迹,具体表现为:(1)分值由8分变为4分且继续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当然不排除未来变成填空题的可能),极大地缓解了学生应试时的心理压力;(2)选图删繁就简甚至无图考图,注重核心信息的直观呈现,减少了学生误判的可能,使学生在“舍”与“搏”之间的选择变得更加干脆;(3)试题更加关注基本概念、原理、特点和过程的考查,让“日照图”切实成为了跳一跳就可能够着的“葡萄”。以上变化,恰恰给了我以及我的学生反思的勇气,并试图披荆斩棘开辟一条通往罗马的“小道”。

二、日照图判读能力培育的主要策略

其实,日照图问题虽素为高考难点,但其核心要素却仅有二点:一是太阳光线(或直射光线);二是晨昏线(圈)。太阳光线直观地反映了太阳高度及日影的分布和变化的一般特征;而晨昏线则从细节上描述了昼夜产生和变化的基本规律。因此,日照图判读能力培育的重心应该是有效建立二者之间的图形逻辑,并为该目标的实现搭建合适的“脚手架”。在此,本文将结合我校实际,围绕“图形逻辑优化”和“思维秩序建构”从以下几方面谈谈高三地理复习中日照图判读能力培育的主要策略。

1、格物致知、明析数理,搭建空间“骨架”

就浙江而言,即使是高三“日照图”教学的最大困难仍在于教师必须花大量的精力去弥补因“初中淡化地理教育”而导致的想象力的极度缺乏。因此,教师的首要任务就是根据教学环境差异,通过“实物”演示、地理模型或三维视图等手段帮助学生重温地球“经纬骨架”的空间影象,为日照图分析提供空间媒介和逻辑依托。

案例1地球的“骨架”――经纬网

环节1:实物演示,定义经纬。

操作简述:(1)呈现地球仪,要求学生指认地轴、纬线、经线并归纳其基本特点(如,位置、长短、方向等)。之后,转动地球仪,让学生观察某点(如,图1中点q)的运动,理解纬线的动态定义(即,纬线是地球上任意一点随地球自转而形成的运动轨迹)。(2)展示地球仪(可拆卸)剖面,指认地球半径(r)、纬度(β)、经度(α),引导学生理解经度、纬度的数学含义。

设计目的:认识经、纬线,打造日照图的空间“骨架”。且借助纬线的“轨迹说(动态定义)”赋予“骨架”运动的灵气,从而降低学生对经度(或角速度)、线速度等概念理解的难度,并为经纬网中几何逻辑的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

环节2:图示模型,明晰数理。

操作简述:(1)引导学生“素描”地球仪,绘制地球经纬“骨架”示意图(如图1)落实基本概念。同时教师呈现不同投影方式下的经纬网并简单介绍其特点。(2)假设地球是一个正球体、给出地球平均半径,引导学生应用所学的几何知识计算或分析:两条纬线(纬差1°)之间的经线长度;两条经线(经差1°)之间的纬线长度;球面上两点间的最近距离(若不能精确计算,可分析其大致的走向)。

设计目的:通过绘图和计算强化经纬网构建的空间影象、巩固基础知识(或原理)、提升知识应用和逻辑计算能力,为线速度公式推导或昼(或夜)弧的理解和计算作好铺垫。

该方案从概念认知入手,通过“实物”展示、指认、绘图、计算等层层推进,帮助学生从平面到立体、从静态到动态、从感性到理性对经纬网作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为后续的学习奠定了有力的空间和逻辑基础。

2、图文互换、以图释文,架设“语言”桥梁

地图历来以“地理的第二语言”而倍受关注,但,焦点却多集中于读图技巧的研究而忽略了第一、二“语言”之间的逻辑沟通。其实,高三日照图的教学中若能不失时宜地把一些抽象、枯燥的地理原理或概念转化为直观的地理图形,或把一些简约或深奥的地理图示“翻译”为文字说明,将为文字与图形的逻辑对接创造良好的机会,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思维效率。

案例2太阳高度及其分布和计算

环节1:图解定义,转换思维。

操作简述:呈现教材(湘教・必修ⅰ)定义:太阳相对于地平面的高度叫太阳高度,太阳高度的最大值为90°。作出如下补充和图示:(1)太阳可据需要看作是一个质点或平行光柱;(2)某点的地平面即过该点的地球半径的切线。

设计目的:克服文字定义抽象、空洞的“缺陷”,将其转化为图形,填补学生空间概念的空白、转换思维角度,为后续的理性计算提供支持。

环节2:自主作图,多维探究。

操作简述:(1)指导学生结合太阳高度的图形定义,分别绘制“两分两至”全球正午太阳高度分布示意图,并总结其时空分布的基本规律。(2)基于“光柱”影象或认识,引导学生理解并绘制“过太阳直射点的日照纵、横剖面示意图”,帮助他们从“球面距离”的角度认识太阳高度与太阳直射点间的关系(即,某时刻全球的太阳高度是以太阳直射点为中心向四周呈同心[或轴]圆的形式递减)。

设计目的:通过图示直观认识正午太阳高度的分布及规律,导出太阳高度研究中的“距离”意识,为正午太阳高度计算公式推导或应用、“等太阳高度线”的判读等埋下伏笔,同时通过“过程参与”使学生获得的知识结论更具建设性。

环节3:推导公式,拓展应用。

操作简述:(1)要求学生应用所学几何知识图解正午太阳高度,并得出计算公式:h=90°-|±δ|。教师结合前节理论将该公式地理化,即:h=90°-纬距(直射点与所求地的球面距离,可用纬度表示)。(2)基于公式,引导学生计算:赤道、极点、纬切点的正午太阳高度;极昼区域,日内最小(即0时)太阳高度(h)的计算公式(即,分析其与太阳直射点和当地纬度的函数关系)。其中0时太阳高度的计算,即是基于“距离”的原则对正午太阳高度计算公式的拓展应用。首先绘制太阳直射任意点(z,纬度δ)的日照图(如,图2),其中q(纬度β)为所求点,套用正午太阳高度计算公式,得:h=90°-(s1 s2),又s1=90°-δ,s2=90°-β,故:h=δ β-90°。

设计目的:变定性分析为定量研究,提升学生的学科综合素质。并通过计算、应用强化学生对公式-的记忆和理解。几组计算的结论在关于太阳高度的应试中也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能有效提升学生的做题速度。

该方案通过两个“转换”将太阳高度化繁为简、变抽象为具体:一是文字定义的“图形化”,揭示了“太阳高度”的几何内涵;二是数学公式的“地理化”,为正午太阳高度计算公式的外延提供理解支架。这一操作颇有“画龙点睛”之效,使太阳高度的内部数理逻辑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激活,让学习成了一个可以不断自建设的行为。

3、图图相扣、有效集成,理清逻辑线索

迫于新高考日益强调“过程与方法”的压力,传统的“结论(或技巧)式”的“日照图”教学早应淡出高中地理的课堂,但,遗憾的是很多教师却因“惜时如金”而将“过程之魂”拒于千里之外。其实,图形也许是解决“课时少”与“内容多”这组矛盾的最好的手段。美国科学家斯蒂恩认为,“如果一个特定的问题可以转化为一个图形,那么思维就整体地把握了该问题,并且能创造性地思索问题的解法”。

案例3晨昏线与昼夜长短

环节1:动画模拟,连环绘图。

操作简述:分段回放“两分两至”时地球日照模拟视频,要求学生观察、说明、图示各节气晨昏线与阳光(尤其是直射光线)的关系,了解晨昏线的内涵(如,昼夜分界线;太阳出没地;太阳光与地球切点的集合等)及特点。

设计目的:多角度认识晨昏线,为日出/落的地方时和方位判断、昼长概念的理解以及建立晨昏线与太阳高度之间的联系等提供基础。

环节2:释图明理,纵向联系。

操作简述:引导学生将绘制的图形按直射点位移轨迹序列(南北或北南)排列,进一步探究晨昏线的“运动(南北摆动、线位西移)”基本规律,并具体描述(语言、文字)或图示(如图3)。主要内容包括:晨昏线位移的原因、特点(如,方向、速度、范围等)及其与太阳直射点的相关性。

设计目的:借助画图、描述让学生了解晨昏线运动的基本规律、地理意义,建立晨昏线或纬切点与太阳直射点之间的动态联系,把握规律本质,减少记忆难度,提升学科知识的应用和探究能力。

环节3:定量计算,理性归纳。

操作简述:(1)教师给出昼长的概念(日出日落;晨线昏线),结合纬线“轨迹说”,引入昼弧和夜弧的概念,引导学生估算“日照图序列”中指定纬线(如极圈、极点、赤道等)的昼长(定量计算)。(2)结合计算启示,由学生单独或在教师指导下总结出昼夜长短的空间和时间分布、变化规律。

设计目的:推动学生理解昼夜长短变化的原因和基本规律,为后续探究(如,感知昼长等问题)提供知识准备和理解参照。

该方案以两组概念(晨昏线、昼/夜弧)为支架,通过看、画、说、写、算等活动让学生充分参与、感悟过程,由易到难、由定性认识到定量分析,步步为营有效建立太阳直射点与晨昏线和昼夜长短之间的联系。其极大程度地优化了学生的逻辑思维品质。

4、有序归纳、精心提炼,成就“临门一脚”

日照图素以“仪态万千”为莘莘学子所惧。其实,日照图中常见的几类问题,如太阳高度、昼夜长短、地方时等,看似“泾渭分明”实则“千丝万缕”。因此,高三“日照图”教学中只需牢牢抓住其构图要素中的“两面、三线(或五线)、五点(表1)”, 化繁为简、把握本质、适度提炼,就能够“拨开云雾见月明”。

案例4日照图判读的技能突破

环节1:“陈图”再现,要素指认。

操作简述:呈现日照立体和平面图重温日照效果,并回顾指认各构图要素(表2)。

设计目的:让学生回顾基础、聚焦重点,并以太阳直射点为线索串联日照图各要素,缩减记忆条目,建立图形逻辑联系,提高应用能力和解题速度。

环节3:典例分析,实战演练。

操作简述:根据学情和发展需要确定选题的数量、方向和难度,日照图图形呈现应遵循“先简后繁、先全后残、先显后隐”的原则。如下面三道命题虽同为考查“等太阳高度线的判读(经度求解)”,却因图形及情境的差异而具有了不同的意境。

命题1:图4为地球某时刻太阳高度分布示意图,图中粗线为等太阳高度线。则p点经度为。

命题2:图5中,赤道上p点与经线上q点的太阳高度相等,p点位于o点以西,弧op与o q相等。当o、p经度差最大时, p点经度为。

命题3:图6中,p、q同时位于晨昏线上,且弧po、qo相等,o、p纬度相同。当p、o时差最小时,p点经度为。

试题解析:上述命题本质都是考查等太阳高度线的“等距等角”的原理。命题1信息呈现比较常规,命题2、3则属“无线考线”,它们通过简化图形构成、补充文字说明,将“等太阳高度线”的考查从静态上升到动态、从单一上升到多维的层次。基于有序推进或适时点拨,学生不难发现三道命题的本质都是基于:球面距离po=qo=90°,且p、o均位于赤道上(借助图形和文字判断),故p点经度都是110°e。

设计目的:通过典例解析和实战演练,以求达成“巩固基础知识,提升学生地理信息的获取和问题指向判别能力”的目标。

该案例三大环节指向分明、立意渐深:环节1通过“陈图”指认整合先期获得的诸如太阳高度、昼夜长短等模块知识,提炼日照图的核心构图要素、理清各要素间的逻辑和几何关系;环节2选择性列举高中日照图常考问题和信息参考点以为学生“实战”能力的提升提供思路指导;环节3用“习题(典例、精练)”变“被动识记”为“再生建构”,不断集成和提升学生的“日照图”学习及解析能力。

三、“日照图”教学实践中的启示与反思

日照图的教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笔者裁剪再三圈定上述方案:首先以“经纬骨架”为空间铺垫;再分项探究太阳高度、晨昏线与昼夜长短以及地方时与日界线;最后系统归纳合成、提炼方法、模拟演练以最终成就“战力”。践行有日,虽无太大斩获却也略有启示。

启示1:“日照图”教学首先是图的教学,必须让图说话,树立以“图形”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模式。围绕“图画日照”这一主题,笔者基于学情设计了一套简要的教学学案从“识图、摹图、画图、说图、析图、用图”多维入手、分层教学,并且注重图形的重现和变式,力图将图形教学渗透到每一个可能的环节或场所。

启示2:图形是有逻辑的,日照图不仅有自己的构图要素和作图规则同时更是地球运动相关知识的展示平台,因此,教学中应该充分关注图形呈现的背景、时机、方式和秩序的选择。如,晨昏线的教学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经纬网构筑的空间框架和数理逻辑;二是太阳直射点的移动轨迹图(或规律)。前者为晨昏线特点的认识和昼夜弧的静态分析及计算提供几何支持,后者是研究晨昏线动态变化规律的“精神”依据。

当然,基于学情和教学目标的差异,高三日照图判读能力的培育方法自是五花八门、仁者见仁。但笔者以为,最为忌讳的是断章取义的“快餐式”教学。回顾多年高三“日照图”教学中的“挣扎”,笔者觉得以下几个问题虽是老生常谈却仍值得我们深思:

问题1:如何将“图形教学”进行到底,却让学生“读它千遍不怨倦”,除了所谓的“翻新、变式”还有没有其他更有效的手段?这些手段又该怎样协调各学科之间的时间冲突?

问题2:应该选择什么样图形逻辑(或图形呈现、组合的方式),才能既避免高三“日照图”教学中 “炒冷饭”的单调又能有效继承和延伸以往的学习?

问题3:怎样设计日照图与地球运动的其它教学内容的无缝衔接,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时间浪费和推动学科思维的生成性发展?

鉴于课程理念、教学目标及受教个体等因素的差异,上述问题或许永远是些弥久而常新的话题。在此,本文仅籍以抛砖引玉。总之,寓教于学,教学相长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