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管理论文范文五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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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管理论文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篇1

(一)预算管理手段落后,执行不规范

其一是地方政府习惯于对一部分预算的批复不完全,形成一些待分配资金,不符合预算法的现行相关规定,也降低了预算的约束力;二是对各部门年的预算批复不及时,失去了财政预算应有的意义;三是对于基本建设资金、城市维护费用的批复未能细化到具体项目或单位,从而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四是对于结转至下年的支出核算缺乏规范性,一些地方财政部门会将年末剩余资金全部转为下年支出,使结余为零,不能真正反映地方的真实财力。以一些地方的财政预算为例,在2012年末,当年追加预算所占比重为年初预算额的55.19%;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科目调剂为256笔,占年初预算额的16.32%。这种在执行过程中,频繁的追加和调整,严重影响了地方财政预算的约束力,导致预算执行不规范。

(二)预算监督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外部监督的效果不好,地方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的缺乏透明度,导致对预算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地方财政预算的监督职能,但是由于人代会的持续时间短,而且议程较多,对于财政预算的审议一般只有两天左右的时间,由于时间的限制,人民代表很难对预算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审查。再加上政府提交预算报告较为笼统,使得人民代表也无法对预算草案展开深入的审查,弱化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管职能。另一方面,在预算单位内部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当单位申请到预算之后,并没有将资金落实到具体的项目,而且,由于人民代表大会人员的限制,也无法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使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的追加、调整现象频繁,降低预算应有的约束力,使得财政预算流于形式。

(三)缺乏相应的预算绩效考核机制

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主要目的就是规范使用财政资金“,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长久以来也是地方财政的准则,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其他方面,如预算的可操作性,对预算使用的结果以及对社会效益的贡献都没有一个完善的机制来进行考核。这就导致一些地方财政部门考虑更多的不是如何更有效、更规范的使用预算,而是如何获取更多的预算资金,从而导致很多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大,甚至会出现无用功,如一些地方搞的“形象工程”,在浪费大量财政资金同时,也没有产生很大的社会效益。而另一方面,对配置和使用预算资金产生的效益没有形成科学、准确的计量和评估的预算考核制度,会导致一些地方会提留或者虚报资金,造成预算资金的浪费。

二、完善我国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对策

(一)健全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制度

新《预算法》取消了预算外资金,将政府所有收入支出都纳入到预算体系中来,并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应该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形式,以实现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要准确反映地方政府所有的收入,包括收税收入,收费或者其他形式取得的收入,并接受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为此,地方政府必须对预算外收入的方式进行改革,实现收缴分离,将预算资金逐步纳入到预算体系中来,真正实现以部门预算为基础的综合财政预算形式。改革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方法,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施行的基准制预算编制方法,不利于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年末结转。要改用零基预算,以增加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同时将预算的编制内容细化,原本的预算草案分到类级,现在地方政府的预算编制内容要细化到款级,逐步细化到项目级别,并进一步将预算草案分为一般预算草案和政府基金预算草案,将预算资金安排到具体的单位和项目,避免预算资金的二次分配。成立专门的预算编制机构,由该机构根据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政策以及支出额度标准,通过零基预算对主管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进行审核。建立预算信息数据库,由专门的预算机构根据对各预算单位实际情况的调查结果为依据,对数据库数据进行编制和管理,以便在进行预算编制时及时详细的了解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计算机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预算编制部门也要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完备的预算编制体系,不同机构间信息共享系统,科学合理的确定各项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减少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

(二)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强化预算执行力度

新《预算法》改进了对预算的管理方式,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并强化了预算的支出约束,规定了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不准制定新的增加或减少地方收入、支出的政策,对预算的调整也做出了限制。新《预算法》为我国地方政府改进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执行力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财政预算的实施策略,要将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执行计划包括在内。然后将预算执行计划报经专门预算机构批准之后即可施行,各机构要严格按照预算计划使用资金。为了保证各机构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财政资金,应该为每一个单位建立一个银行账户,从根源上杜绝对财政资金的胡乱使用。在新《预算法》环境下,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管理,强化对预算执行的审核,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增加预算的约束力。预算方案一旦确定下来,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得对预算进行更改或增减,如果确实需要更改的,也要经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讨论严格按照程序来批准。新《预算法》也对随意追加预算的现象进行了限制,对此,地方政府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强化部门内部约束,严格制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方案,禁止对预算的追加或调节,维护财政预算应有的约束力和严肃性。预算单位收到拨付的款项后,要严格按照预算计划中规定的目的使用。对于项目预算的调整,要审核其调整目的,以确定其调整的必要性,然后要经过专门的预算编制机构批准。禁止预算单位擅自对支付内容、目的。以确保预算资金能够达到使用目的,增进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稳定性。

(三)完善地方财政预算监管体制

加强地方财政预算编制过程和执行的透明度。新《预算法》规定,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应当在批准后20内由政府财政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做出说明。地方政府应该在新《预算法》的要求下,增加地方财政预算各方面的透明度。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在向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预算草案中,将申报内容细化到“款”级科目,在必要的情况可以细化到具体项目,以便于人民代表大会对草案的审核,然后向社会公布。在预算单位内部,对预算进行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对预算单位的支出情况进行调查,完善公用经费标准,规范预算单位的公用支出,并按时公开各预算单位公共支出情况,以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精细化管理。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为民众参与预算监督提供条件,通过立法算让社会公众能够真正的参与到地方财政预算的编制和审查过程,在相关制度方面,完善参与式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并和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机制相互衔接,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投票、专家论证等、社会听证、公开审查、最终表决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由于人代会召开是时间、议程以及专业人员的限制,在对地方财政预算的监督效果并不明显。鉴于这一点,可以在人代会的框架下,成立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常设机构,专门负责人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

(四)推行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绩效的管理主对资金的支出结果进行管理,这就要求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过程中重视对预算资金产生的效果,从而加强政府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并将预算管理贯穿到财政预算的整个过程。在建立预算绩效考核制度,最关键的就是指标体系的设计。因此,地方政府应该在相同的审核框架下,将预算资金投入后产生的效益和和实际操作情况纳入到对预算绩效考核指标中。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根据考核指标对绩效审核的结果,作为对单位资金预算和资金的投入的主要依据,并对资金投入效果评估的情况进行分析,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绩效考核制度。而且完善的预算绩效考核制度,可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找出潜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意见,并实时检查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从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结论

我国地方财政预算管理还存在不足,如编制内容不完整,执行力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对此,我国应该结合实际国情,完善和改进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包括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制度,完善预算审核系统,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的监督制度以及预算内容和执行公开制度,推行预算绩效评价机制等。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篇2

(一)积极推进预算项目公开

国务院《决定》强调,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全面公开,既包括中央也包括地方预算,各级政府及各部门预算都需公开。预算项目的全部内容,除依照保密法属国家秘密事项外,其他内容都需向社会公开。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有其必然性,因为预算公开本质即是政府行为透明,以利于社会监督,保证依法行政,保障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践中,应注重顶层设计,明确实施步骤,积极稳妥推进,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要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除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而且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要以推进预算公开为核心,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将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者有机衔接、相互制衡。要进一步完善各级人大的监督职能,加强预算执行信息反馈,建立严格报告制度,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要完备财税基础信息,健全全国性信息系统,加快形成财政及相关信息共享机制,以提高财税管理效率和发挥辅助决策功效。

(二)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根据预算法,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法规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同时,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还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国务院《决定》要求,要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同时,要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成为一种制度,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三)改进预算管理控制

1.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中期财政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衔接,以增强财政政策前瞻性和财政的可持续性。为此,要研究编制3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着眼于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等;推进部门编制3年滚动规划,完善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按轻重缓急排序项目,实行滚动预算;提高财政预算统筹能力,各部门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要与3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等。2.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政策逆周期调节需要,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此,一般公共预算审核重点应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即要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支出预算,应重点报告支出政策内容;预算执行如需增减总支出,须报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收入预算则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要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等科学预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因宏观调控需要可编列赤字,通过发行国债予以弥补;经国务院批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可编列赤字,通过举借一般债务予以弥补,债务规模要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批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按以收定支原则,根据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编制;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可举借专项债务,债务规模要纳入限额管理并经报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应根据需要优先保障某些重点支出。陆续取消一些领域专款专用规定,统筹安排经费、统一预算分配,逐步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二是加快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应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完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各级预算支出应按照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通过功能分类反映支出方向,通过经济性质分类反映支出用途,以全面反映政府支出,利于审查和监督。2.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遵循规范、公平、公开原则,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转移支付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依法律法规等可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特定事项。当前,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其规模和比例,明显增加对老少边贫地区转移支付;同时,大力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规范项目设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并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此外,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支持各部门按有关规定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五)清理优惠规范发债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各级征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严格减免税管理,强化税收入库管理,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相衔接的考核体系。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收益共享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三是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部门不能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各地区、部门要清理规范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考核问责和违法惩处等。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经国务院批准,省一级政府可适度举借债务;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二是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债务分为一般和专项两类,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三是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限额内举债,须报批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举债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并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举借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四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财政部根据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评估各地债务风险并进行风险预警。五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并明确责任落实。

(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1.做好预算执行工作。首先,要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及时批复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进一步提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正式下达进度;规范预算变更,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其次,要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地方各级财政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全面清理已发生财政借垫款,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2.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研究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指标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依据。要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为此要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等。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篇3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区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安排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新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各级、各部门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本办法所指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等。

第三条项目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收支计划。

第四条项目预算纳入项目库管理。

第二章项目库管理

第五条项目库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划。财政部门统一制定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申报文本(范本)及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六条项目库分为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

部门项目库由各部门按照项目管理的原则,结合本部门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由负责本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财务主管机构进行管理。

财政项目库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库管理的原则,按照区工作重点,结合财力可能,对各部门所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由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规划原则。区财政局统一制定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项目申报文本(范本),进行统一规划。

(二)分口管理原则。各部门和财政局按照规定对各自设立的项目库实行分口管理。

(三)合理排序原则。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

(四)科学论证原则。列入项目库中的项目,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充分论证。

(五)滚动管理原则。项目库中的延续项目和当年预算未安排的项目实行滚动管理。

第八条项目库应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对申报项目在经过项目可行性论证、财政投资评审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结合当年财力状况,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财政部门对纳入当年预算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第九条项目的排序

各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投资评审,经严格审核后,按下列原则排序:

(一)专项资金项目以管委会已确定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基本建设任务或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项目,根据轻重缓急,择优遴选排序。

(三)政府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可按照本规定的原则进行管理,并纳入财政项目库。

第十条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当年预算未安排的项目滚动转入以后年度财政发放。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十一条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范围。

(二)全区工作重点及政府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

(三)为完成本单位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

(四)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概算,项目初步设计经过充分的研究、评审和论证。

第十二条项目按照申报要求分为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

新建项目是指本年度新建的需列入预算的项目。

续建项目是指以前年度批准的,需在本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第十三条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建立项目申报文本制度。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表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组成。

(一)新建项目必须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文本并附相关材料。

(二)续建项目中项目计划及项目概算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可以不再填写项目申报文本;项目计划和项目概算发生较大变化的,需重新填写项目申报文本并附相关材料。

(三)各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填报项目申报文本,并报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向财政部门申请列入财政项目库。

第十五条各部门当年的项目预算必须于上年12月1日前申报完毕。

第十六条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项目,不得越级上报。

(二)各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部门项目库。

(三)各部门根据轻重缓急对部门项目库中的项目排序后,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类(款)汇总向财政部门申报。

第十七条按照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当编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项目审核

第十八条项目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单位是否属于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单位。

(二)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三)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填报要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等。

(四)项目的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可靠。

(五)申报项目设计是否经过论证,项目概算是否完整、合理。

(六)申报项目排序是否合理等。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对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审核、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商各部门后,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类(款)分部门排序纳入财政项目库。

第二十条对20万元以上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论证;对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财政部门组织相关股室进行论证和测算,并做出是否纳入项目库的评价结论。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根据全区工作重点和部门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确定当年项目库安排的原则和重点,根据年度财力状况和项目排序,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对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支出,预算不予安排。

第五章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应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施,并责成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

第二十三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引起预算调整的,相关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因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因素确需增加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并列入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

第六章项目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

第二十四条区财政局和各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作为下一年度申报项目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项目完成以后,项目单位要及时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报告和决算报告报区财政和审计部门进行依法审计。在项目审计前,项目支出最多不得超过计划的90%。

第二十六条项目完工后,结余的资金报经区财政局批准同意后,可结转下一年度其他项目使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对完工项目实行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分为单位自评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两部分,评价结果要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并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项目预算的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本部门项目预算的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篇4

[关键词]社会保障;预算;经常性预算;建设性预算;公共财政

建国后很长时期内,中国一直编制单式国家预算,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通过几个支出项目表现出来。1992年开始编制复式预算,国家预算被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部分,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在经常性预算中反映。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特别是我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的初步形成,人们逐渐认识到为全面反映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情况,还应编制社会保障预算,以便政府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规模、结构的变动情况有一个总体的把握。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可根据需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以此为契机,理论界和实际部门积极展开了包括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整个复式预算制度改革的全面研究。在迄今为止的10多年间,社会保障预算的研究逐步深入、逐步细化,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回顾中国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的历程,可把它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社会保障预算的国外借鉴及中国的初步探讨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集中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本阶段在介绍、借鉴国外社会保障预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应建立中国社会保障预算并对社会保障预算的地位、作用或意义进行了简要分析。此间只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时论及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并未有专门的论述。

王玉先在《外国社会保障制度概况》(工人出版社,1989)一书中谈到苏联国家社会保险的财务制度和管理时,介绍了苏联的社会保险预算。“苏联国家社会保险预算虽然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但它具有独立性,是严格按照专项用途使用的,其形成和开支的方式是独特的。社会保障预算的收入基础,是企业、机关和组织保险费。”“社会保险预算最大项的开支是不工作的保证金领取者的保证金。”“苏联社会保险预算是国家预算的一部分,由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和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会议批准。但是,国家政权机关只管批准收入总额和支出总额。工会机关对预算经费作进一步分配。工会负责执行预算。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审核和批准全苏的社会保险预算,领导全国的社会保险事业,研究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服务,颁布有关社会保险法规的细则和解释。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拥有立法动议权,可以把一些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草案提交苏联苏维埃审定。”

徐放鸣、路和平等在《社会保障初论》(中国财经出版社,1990)一书中,将社会保障预算在国家预算中的地位和作用概括为:“社会保障预算是国家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宏观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搞好社会保障预算,可以对政府推行社会政策、合理分配社会财力、处理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中的各种经济关系起到重要作用。”

随后,向东、康天才等在《社会保障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一书中,先分析了将社会保障预算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的重要意义,认为它不仅关系到社会保障基金的合理分配,而且关系到财政本身职能的完善。而后又介绍了社会保障预算有两种主要方式,即一是将社会保障预算与政府的行政预算结为一体,二是将社会保障预算与政府的行政预算分开作为专项预算并分析了各自的长处和不足,最后还提出搞好社会保障预算必须重视社会保险税问题。

第二阶段: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的专门论述和全面展开阶段。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改进和规范复式预算制度。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细则》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党和政府对社会保障预算问题的重视,掀起了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的热潮。有关研究文献骤增,研究的层面更宽更细,内容更为系统。

本阶段的研究成果主要是有关社会保障预算的概念、背景因素、理论依据、建立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总体目标和近期目标)及模式选择(或方案设计)、框架体系的设计、运作条件(或配套措施)等问题的研究。代表性的成果主要有:肖忠清的《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1994)和《建立我国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的具体设想》(1995),王荣山的《论建立社会保障预算》(1995),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课题组的《关于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初步设想》(1996),九江市浔阳区财政局课题组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保障预算》(1996),耿纪谦的《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体系初探》(1996),涂晓今、谢夜香的《略论社会保障预算的编制》(1996),杨良初等的《关于加强社会保障财政管理的若干思考》(1997),冯子标、靳共元的《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势在必行》(1997),桂馨的《浅议当前我国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的建立》(1997),叶振鹏、杨良初等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新论》(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朱柏铭的《建立我国社会保障预算的构想》(1998),李达昌等的《财政管理学》(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等。

第三阶段:社会保障预算在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建构及其进一步深化研究阶段。

以1998年提出建立公共财政为分水岭,此后至今构成了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的第三个阶段。该阶段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四个较为明显的特征:

第一,研究了在公共财政框架下社会保障预算如何建立的问题。夏远湘在《论建立公共财政下的社会保障预算》(2000)一文中,分析了公共财政条件下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必要性,提出了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下社会保障预算的基本设想,具体包括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四个基本原则即全面性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社会保障预算的两个组成部分———社会保障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障预算支出的构成要素等。

尹薇在《浅析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预算的关系》(2006)中,论述了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预算相互促进的关系。张献房在《建立公共财政下的社会保障预算》(2006)中,阐述了公共财政下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必要性、基本原则(全面性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公平和效率原则)及主要构想。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林兴禧的《建立公共财政下的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2006),该文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建立公共财政下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的一些问题,如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编制的原则、建立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的总体目标、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模式选择、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算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等。

第二,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了地方社会保障预算建立的问题。李宝民、张跃进的《关于建立我省地方社会保障预算的思考》(1999)和杨玉娥等的《建立县(市)级社会保障预算的初步设想》(2000),论述了建立地方社会保障预算的必要性,分别提出了建立省级地方社会保障预算和县(市)级地方社会保障预算的基本构想,如预算科目的设置,预算编制的原则、基本内容、基本方法以及预算的组织管理等。而林治芬、段君明等的《辽宁省社会保障预算的目标模式与操作设计》(2003)和魏和宁的《吕梁建立社保预算的实践与思考》(1999),则分别结合辽宁省和吕梁地区试编社会保障预算的实际,指出了试编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就如何构建地方社会保障预算制度框架提出了建议和操作设计。

第三,社会保障预算国际比较研究的力度加大。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的视野不断拓宽,如何学习和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成功经验,成为中国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国际社会保障预算的分析与借鉴》(林治芬,2000)、《美国社会保障预算同联邦预算的关系》(林治芬、于晓梅,2004)、《英国社会保障预算对我国的启示》(高文敏,2005)等。

第四,社会保障预算的研究更加深化和系统化。该阶段是在前两个阶段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又将社会保障预算的研究向纵深推进了一步,进而又提出了社会保障预算实施的可能性,社会保障预算的总体目标和近期目标;编制社会保障预算要考虑的因素;社会保障预算收支的具体内容(社会保障预算收支分类方法及收支体系的具体设计);社会保障预算的执行、调整和监管;社会保障预算与国家预算、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与财政投融资预算的关系及衔接等问题。其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主要有:贾康的《建立中国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大思路》(2006),周顺明的《试论建立社会保障预算》(1999)、《积极试编,探索新路,全面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体系》(2000)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预算体系》(2001),丛树海的《社会保障预算化管理的探讨》(1999),林治芬的《社会保障预算:目标模式与操作设计》(2000),包丽萍、张晓红的《建立我国社会保障预算的设想》(1999),刘晓莲、许杰的《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1999),孙丽霞的《关于构建社会保障预算的建议》(2000)和《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预算》(2000),徐玉明的《关于构建社会保障预算收支体系的设想》(2000),冯瑞、王杏云的《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探讨》(2001),刘峻的《论社会保障预算管理》(2002),王琪、焦秋云的《对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几点看法》(2003),陈立的《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社会保障预算体制》(2005),杨晓波的《对我国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思考》(2006),亢永刚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的思考》(2006)等论文。

此外,在该阶段还公开出版了一些专著,如曾海水的《社会保障预算概论》(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周顺明的《社会保障预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林治芬、高文敏的《社会保障预算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等。

总之,中国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经历了由浅入深、由简要分析到系统论述的历程,其中既有国外社会保障预算的经验借鉴,也有中国社会保障预算的提出和探讨;既提出了建立中国社会保障预算的条件和基本构想,也探讨和研究了地方社会保障预算建立的问题,还分析了公共财政框架下如何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问题。这些研究对下一步中国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研究、探索和创建都是大有裨益的。

[参考文献]

[1]贾康 建立中国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大思路[j] 审计与理财,2006,(5)

[2]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课题组 关于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初步设想[j] 经济研究参考,1996,(69)

[3]朱柏铭 建立我国社会保障预算的构想[j] 财政研究,1998,(2)

[4]王荣山 论建立社会保障预算[j] 财经问题研究,1995, (9)

[5]李达昌,刘溶沧 财政管理学[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

[6]项怀诚 中国财政管理[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7]林治芬,高文敏 社会保障预算管理[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8]曾海水 社会保障预算概论[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

财政预算管理论文篇5

    一、关于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一是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单元,财政预算从部门编起,从基层单位编起。二是财政预算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预算管理以部门为依托,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三是部门本身要有严格的资质要求,限定直接与财政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为预算部门。因此部门预算,可以说是一个综合预算,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业单位预算;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既包括预算内收支计划,又包括预算外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

    (一)为什么要实行部门预算

在实行部门预算之前尽管每年财政支出也有预算,但那时的财政支出预算编制是不合理的、粗糙的,如基层单位一般是“二指条”的预算表,二指条预算报表也没有有关单位的具体数字,主管部门报预算时编天书,报天文数字,预算没细化到二级单位,也没细化到具体项目,以致预算支出中经常出现上级挤下级,行政挤事业,人头费吃专款的现象。预算的计划性、预见性、连续性差,不利于全国人大对财政预算进行审查和监督。

    其次,那时财政资金支付也是不科学的,支出过程基本上是脱离财政监督的;财政部门按期将资金拨付到各主管部门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以后,即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管理,对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如何分配使用、什么时间使用,财政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只能依赖各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事后审查监督,容易造成层层克扣或截留挪用资金,甚至滋生腐败现象。

    再次,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高,由于财政资金分散支付和储存,使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脱节,财政部门无法进行监督;采购过程不透明、不公开,随意性强,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综上所述,只有进行预算改革实行部门预算才能杜绝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部门预算的主要内容及编制程序部门预算的主要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一般预算收入主要是指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一般预算支出主要是指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部分,项目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等。

教育教学

    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基层单位于上年7月进行专项的申报,9月基层单位编报预算建议数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即一上);由主管部门汇总各单位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与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审核部门预算建议数后下达预算控制数(即一下);基层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本单位预算报送财政部部门(即二上);财政部根据人代会批准中央预算草案批复部门预算(二即下)。

    二、部门预算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几年,经过财政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虽然日趋完善,但是,实际操作中仍然存以下的问题。

    (一)预算单位不重视基础资料搜集,影响了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部门预算的编制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负责预算编制工作的财务人员首先要学好《预算法》和有关文件,然后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各单位基本情况和相关数据表格,发放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向其讲解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各种数据。要科学地编制预算,必须做到全面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掌握第一手材料。情况清,心里明,编制的预算有根有据,这样才能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才能提高财【文章摘要】部门预算由政府的各个部门编制,反映各个政府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支出。

    现在部门预算正在全国各地全面推行,本文关于部门编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并据此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部门预算;编制;问题;建议政资金效率和实现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财务部门应根据核实无误的基础数据,填制单位基础信息表,科学确定本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基数。部门预算要建立规范的预算制度,用先进的技术和规定的程序编制,保证部门预算的完整性、综合性和准确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不重视基础数据的搜集,基础资料薄弱,这就造成了编制的部门预算质量不高。

    (二)预算编制数和实际发生数存在着差异,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因各基层单位的预算收入是根据业务部门的业务计划,再考虑下年的市场经济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来测算下年的事业收入、经营收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各基层单位预算支出是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开支政策和规定,测算部门预算支出。如人员支出是按上年8月末单位在册人数来核定,而从上年9月到预算年度的12月单位职工增减变动的可能性非常大,这就影响了人员支出的准确性。

(三)行政管理手段落后,制约部门预算的编制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仍然有很深的计划经济烙印。上级政府对于下一年的工作安排不能与下级政府沟通,使得下级政府难以提前考虑这些工作,编制相应预算;一些政府部门缺乏长期规划,不能积极主动考虑下一年的工作安排,行政管理机制和手段上的落后,制约了部门预算的编制。

教育教学

    (四)行政事业单位过于注重既得利益,不能适应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一些部门不是想本部门要干什么事,也不是想如何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能,而是停留在自己的既得利益上,力争在上年基数上有所增长。零基预算的最大特点是不考虑基数,一切从零开始测算需求,并根据财力情况寻找最佳的需要与可能结合点。目前在部门预算编制的实际过程中单位为了考虑既得利益都采用基数加零基的方式,这样就影响了部门预算的编制。

    (五)会计制度的规定与部门预算编报的要求不相适应,为预算单位提供了会计资料不能直接地、准确地反映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的借口部门预算的编制是按照政府的要求和政府预算科目进行的,收入按类别、支出按功能设置,反映一个部门全部的收支状况。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最终是通过预算单位的基础会计资料进行记录和反映的。由于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关于收支科目的规定与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存在差异,以及部分会计人员使用会计科目的随意性,因此使得预算单位形成的会计资料不能直接地、准确地反映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

    三、对编制部门预算的几点建议

为了提高编制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质量,在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体现人本理念,提高预算的编制质量人是预算的制定者、执行者,是预算工作的主体和实施预算工作效果好坏的决定性因素。因此,预算工作应以人为本。离开了对人的关注,部门预算工作便无法搞好。由于预算工作与各个部门的经济利益有关,必然会触及人们的道德问题,比如,一些部门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在编制预算时从本位主义出发,打小算盘,做出“留有一手”的预算,违背了预算指标应该尽量客观、公正、可靠的要求,这种缺乏道德意识的预算必然影响预算工作的质量。因此,财会人员应本着对政府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单位负责、对自己职业道德负责的精神,只

有这样负责预算编制的人员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基础资料的搜集,编制出客观公正的高质量部门预算。

    (二)降低财务风险,严格预算支出,提高预算支出的准确性预算作为一种科学预测,应建立在客观可靠的数据基础上。财务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一定要做好编制预算的准备工作,预算支出要细化到项目,如:对个人工资性支出,按照标准逐人核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分类分档按项目定额编制预算。大宗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和专用仪器设备的采购,一定要采用政府采购方式,按采购项目、数量、资金来源详细列报,并编制政府采购目录表。建设性项目和专项支出要递交支出项目申请,出具项目论证报告,准确地确定预算项目所需资金。

    财务部门应会同项目支出申请部门及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审核项目支出预算,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资金。

    对政府安排的刚性支出项目必须保证,不留缺口。只有这样项目支出预算才不背离部门法定职责和重点工作计划,部门事业发展才有资金支持。

    (三)建立完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制度建立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制度,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制度保障,各单位要在财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结合本部门实际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要不断完善绩效考评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对基础信息数据库实行精细化管理预算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是准确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通过基础信息数据库能核实各单位的人员性质及构成、工资状况、资产情况等基础信息。所以各单位认真完善本部门的基础信息数据,为本单位预算编制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资料。

    (五)加强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

各单位要增强预算约束意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单位工作重点和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提前落实项目计划。

    要进一步规范专项项目设立程序,细化专项项目预算编制。教育教学

    总之,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体系、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预算安排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部门预算的有效性,强化部门预算监督,提高部门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只在这样才能使部门预算内容要更加完善,方法更加先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