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五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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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贫工作计划

财政扶贫工作计划篇1

一、 项目实施情况

按照“南召县花生新品种和地膜覆盖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实施方案”至目前经过我县农技中心的精心筹划和统一部署,完成和正在完成内容如下。

(一)、引进、发放花生新品种

至2月底,已引进河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选育的花生品种:远杂9012、远杂9307、花育20等4万余公斤,与19日发放到320户贫困农户手中。

(二)、购进农膜4.17吨,与2月10日发放到贫困农户手中。

(三)、技术培训

1、至目前已印发“花生高产栽培技术手册”5000份;发放花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挂图5000份。

2、已举行技术培训3期,培训内容包括:整地、土壤处理、花生的晒果、剥果及肥料的合理施用。计划于 4月7日 举行花生的播种、覆膜、化除等的技术培训。

二、资金应用情况

目前已支付资金30万元,用于支付部分花生种子款,剩余款项正在办理支付手续。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部分贫困户劳动力缺乏,科技意识不强,因此对缺乏劳动力农户进行相应的帮扶,对科技意识不强的贫困户,要重点座谈、重点培训,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扶贫办《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 》的要求,我们对2019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领导重视情况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年初,调整充实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力量。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和县长协调会议,对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确定成立了扶贫办,扶贫办为正科级单位,编制4人,按照要求,县里匹配资金5万元已拨到专户上。

二、关于贫困人口减少情况

我县2019年贫困人口18969人,到2019年11月15日,贫困人口为17069人,比上年下降10.2%。

三、关于整村推进战略实施情况

为推进整村战略的实施,共帮助两个重点村协调信用社小额扶贫贷款132万元。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了立项准确,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同时,我们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购进黄牛266头,占应购进的50.8%。畜牧综合服务站实行房屋置换,现已达到使用状态。

四、关于资金管理情况

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对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年财政扶贫资金86.6万元全部到位,没有出现滞拨、挤占和挪用现象。

五、关于帮扶工作情况

我县成立了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帮扶工作。县主管领导先后两次到省直帮扶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到支持。与市直各帮扶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主动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县直部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到2019年12月15日统计,省、市、县各项帮扶共折合人民币296万元。

六、关于扶贫办工作情况

扶贫办自成立以来,我们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学习扶贫业务,努力做好扶贫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全年共提出建议6条,被采纳4条,得到县领导的好评。在情况反馈上,做到了与市扶贫办勤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指导,并做到报表及时,汇报准确无误。我们对扶贫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归档立卷,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七、其它工作

我们对2019年重点村收尾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现已完成全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因扶贫工作造成上访。同时,对两批重点村全面开展了村屯规划工作,达到了街道拓宽,道路平整,街道树木整齐划一。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三:

按红府办发电,〔〕7号文件要求,现将乡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管理(分值40分,自评分39分,故扣1分,扣分原因为没有按原计划时间完成项目进度)

在项目村选点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选择项目点,每个项目点严格按要求制定了村级规划并执行了公告公示制度。每个项目都有项目实施计划,并按计划时间完成了项目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完工后,由乡政府负责人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并严格执行了项目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维护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个项目的计划、实施、验收、管理制度等工作,都建档立卡,资料完整。

二、资金管理(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为切实加强我乡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保障资金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有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度,由县财政局对扶贫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人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有效利用。报账单据真实、合法、有效,无资金截留挪用情况发生,资金按规定时间落实到项目。现将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1、整村推进项目:

省级第一批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我乡安排了车普村委会格咪自然村和妥赊村委会的海党自然村,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车普村委会格咪自然村乡村公路修缮3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30000.00元。已用金额:乡村公路修缮3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30000.00元。

妥赊村委会的海党自然村,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乡村公路修缮4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0.00元。已用金额:乡村公路4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0.00元。

省级第二批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我乡安排了妥赊村委会羊街新寨子一组、羊街新寨二组。羊街新寨一组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村内道路硬化60000.00元,排污沟5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已用金额:村内道路硬化60000.00元,排污沟5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

羊街新寨二组,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村内道路硬化50000.00元,排污沟3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卫生公厕30000.00元,已用金额:村内道路硬化30000.00元,排污沟30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厕所30000.00元,资金余额:25000.00元。

三、综合效益(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一系列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产业发展得到了大力支持,劳动者都有一技之长,大大减轻了就业压力。总体来说,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民群众对扶贫工作非常满意。据不完全统计,贫困人口减少比上年减少1400余人。,共在村委会自然村进行了6次科技培训,参加人数900余人。

通过自查自评,今年我乡扶贫工作,自评得99分,请上级扶贫检查组给予考评。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四: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19〕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19〕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19年至2019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三、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五: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19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19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19、2019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票据,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财政扶贫工作计划篇2

【关键词】财政扶贫;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整体性

贫困是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点所在,我国一直把基本消除贫困作为作为扶贫开发的战略目标。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贫困人口由1978年7.71亿下降到2015年5675万,贫困发生率由97.%下降到5.7%,特别在2000年以来,贫困减缓的步伐明显加快,总体上已基本消除绝对贫困。我国贫困减缓的主要措施是通过政府间的转移支付,稳步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然而,因于监管部门间存在的合作治理缺陷,扶贫监管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端,导致扶贫资金存在边际效应降低、非优化配置、利用效率低下、弄虚作假等风险,使扶贫开发面临“援助困境”。因此,必须加强政府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的研究,以促进财政扶贫绩效的整体提升。

一、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及绩效审计的现状

(一)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基本状况自1980年开始国家实施财政扶贫政策以来,我国政府财政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投入,逐步构建了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三西”资金等六个层面的综合财政扶贫政策体系。具体讲:一是财政扶贫开发工作起步阶段(1980年-1984年),国家设立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累计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近30亿,年均增长率超过10%;二是大规模开发式扶贫起步阶段(1985年-1993年),按照扶贫起步阶段的政策及规划要求,国家成立了专门的扶贫机构,累计安排了超过200亿的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率达到16.91%,农村贫困人口比重由1986年的14.8%下降到1993年的8.7%,年均减少贫困人口达640万人,贫困标准提高到483.7元;三是“八七”扶贫攻坚实施阶段(1994-2000年),这一阶段国家大力推进市场经济发展,政府累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1.81亿元投入贫困区域的二、三产业,通过工业化和市场化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改变贫困人口地缘性分布、贫困发生率向中西部倾斜的局面;四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阶段(2001-2010年),国家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043.8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1440.34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9%,到2010年底,整体脱贫贫困村达到12.6万个,扶贫标准提高到1274元;五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攻坚阶段(2011年至今),“十二五”期间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从2011年的27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67.45亿元,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十三五”国家为实现精准扶贫战略良好开局,2016年安排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更是首次超过1000亿元,其中,中央667亿元,省级400亿元。(二)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现状我国政府紧紧围绕财政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安排多层次、多形式的审计项目,突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资金使用的关键环节,不断加强扶贫审计监督。具体来说:一是在审计监管力度上,国家于2013年、2015年组织开展了两次扶贫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效益等规范性的系列审计工作,扶贫项目资金包括政府财政投入、金融扶贫贷款、国际性机构支持扶贫资金以及其他民生项目中涉及到的扶贫资金。同时,2010年以后,部分地方审计机关如河南、广西、重庆、陕西、青海等也加强了对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开展的审计内容包括项目的开发执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二是在审计区域范围上,为促进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家审计组织沿着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深入贫困村、走访贫困户、查看扶贫项目现场,对河北、河南、广西、重庆等17个省、直辖市的40个县、区2013-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事项延伸审计了其他有关市县和单位,涉及364个乡镇、1794个行政村和3046个项目,严谨细致地开展系列审计工作。三是在审计法律制度建设上,根据扶贫项目的类别性和针对性,我国扶贫资金审计的法律制度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审计监督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扶贫资金的一般性的国家层面的审计立法,审计覆盖层面更为广泛;另一种是以扶贫资金作为审计监督对象的专门性审计立法,具有特殊性的审计使命。但总体来看,目前我国扶贫资金审计主要以一般性审计法律法规为依据。

二、政府财政转型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审计中法律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国家《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第四十七条明确提出“加快扶贫立法,使扶贫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但是我国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制度依然不够完善,突出表现在:一是扶贫审计领域而言,我国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主要以一般性审计法律法规即以政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审计依据,如200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201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等。而在法律层面的专项审计立法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目前仅有贵州省在扶贫资金审计的专项立法方面做了率先尝试,出台了《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二是审计法律执行力不强,虽然国家组织了覆盖17个省、40个县范围的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但是从总体看审计比例依然较低;三是审计法律预防性较差,国家为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严格制定并颁布了系列相关的政策性法规文件,但是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中依然存在资金管理不严格、工程监管有漏洞、报账制度存缺陷等问题,甚至在审计揭露的情况下扶贫资金的违规比例仍居高不下,扶贫资金审计法律制度的实施未能充分发挥遏制、预防作用。(二)绩效审计中政策评价体系尚不健全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效益是对扶贫资金在使用管理中以及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从绩效审计目标的设立上看,我国现阶段扶贫资金审计长期以关注合规合法性以及政策的落实情况,而对绩效重视不够,特别是基层政府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意识较为淡薄,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的考评仍处于起步阶段。尽管我国已颁发《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但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办法》中考评指标仍然存在设置不够科学、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将扶贫项目管理绩效、工作评价与扶贫资金综合绩效未完全区别划分,甚至混为一谈,《办法》中设置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如预算安排、资金投向、完成计划等倾向于政府行政职能履行绩效考核;二是绩效审计评价体系较为单一,扶贫项目基本上仍然集中在贫困人口减少进度、收入增长幅度等经济效益等指标上,至于扶贫资金在引导区域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社会、生态效益关注较少,难以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三是未体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的层次性,政府(国家、省级、地方)、单位部门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或者综合绩效测度的主体与内容存在不同层次的差异性,必然导致测度指标不能“一刀切”。(三)绩效审计中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不力贫困县域的财政状况普遍比较紧张,在利益冲突及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基层政府实施者为追寻自身利益最大化或仅为完成扶贫项目规划任务,往往存在欺骗上层政府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的现象,导致“财政吃饭供养”问题严重,而“生产性扶贫”资金严重不足。一是由于投入渠道分散、统筹整合还不到位等原因,使得部分扶贫资金分配未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效衔接,导致部分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在2016年国家开展的大型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中,揭露出8.43亿元资金闲置、2.99亿元资金浪费等低效问题;二是一些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主要以项目后期财务检查为主,对资金的使用过程、是否产生效益等方面审计监管缺乏,导致部分扶贫资金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国家两次专项审计共揭露出违规冒领或挪用扶贫资金共计14000.78万元,一些地方甚至将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违规获取收入用于弥补经费;三是地方审计机关的扶贫资金审计结果显著低于国家层面审计,特别在问题资金率和发现问题数量方面差别较大,地方审计监管力度较弱。同时,由于对问责权限、整改效果评价等没有明确的规定,部分地区对审计整改的监督不够,存在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等现象。(四)绩效审计中扶贫项目组织管理薄弱扶贫工作千头万绪,项目类型多样,管理组织机构庞大,审批环节繁琐,导致规划不能统一,项目项目组织管理薄弱,难以保障扶贫项目质量。一是大部分扶贫项目在组织决策、预算审查和施工措施等方面缺乏科学规划和全方位管理,而在减贫目标的行政考核机制下,项目单位往往只重视扶贫资金的争取,导致很多扶贫项目都是“先搭台,后唱戏”,临时组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后期扶贫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时,也缺乏专业技术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难以确保扶贫项目质量;二是绩效审计中不重视中小扶贫项目的管理评价,目前贫困县域中涉及教育、科技、健康、交通等类型多样的扶贫项目,由于审计资源和需求之间存在差距,国家往往选择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而忽视了许多中小扶贫项目的审计;三是扶贫项目缺乏沟通和互动,一般是自上而下的“单一输血”性扶贫模式,不是按照“扶贫前农民乐意、过程中农民参与、扶贫后农民满意”的原则,大多数仅体现的是对贫困农户物质的充实,救世主的思想严重。同时,由于贫困农户的文化水平不高,且个体需求具有零散性,组织化程度较低,贫困农户的实际利益诉求与单向度扶贫项目实施目标之间的差距最终导致扶贫效果的表面化和形式化。

三、整体性治理视域下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

新公共管理时期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等可在整体性治理核心思想的指导下进行治理功能整合加以解决。因此,整体性治理背景下的政府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应该从“三项效应”、“五个结合”、“三类指标”3个层面进行梳理,以缓解绩效审计面临的“援助困境”问题。(一)建立“三项效益”,解决“审什么”的问题一是立项效益。主要是从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立足项目区农村的区域优势和发展基础,着力发展与自身条件相适宜的扶贫项目,促进项目实施和贫困区域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同发展。二是管理效益。主要是从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等进行分析评价,看扶贫资金管理系统是否完善,内部控制和责任机制是否健全。三是投资效益。主要是从扶贫项目的社会性、经济性、生态性进行分析评议,看是否推动区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是否促进项目的益贫效应,进而实现投资收益惠及于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区域。(二)明确“四类指标”,解决“怎么评”的问题一是要注重反映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指标。采用信息经济学中的激励相容度理论所关注的“成员目标与政策目标一致的程度”即评判扶贫政策体系所涉及的各个子体系的效用最大化目标(成员目标)与总体目标(政策目标)一致的程度作为政策执行的判断标准,可以从政策权威性、政策实施策略及政策目标吻合度三个方面着手设计激励相容度的评估指标体系;二是要注重反映财政扶贫资金效率评价的指标。主要包括扶贫资金规模效率、结构效率和支持水平等三类指标体系等,不同层级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指标权重要差异化,体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的层次性;三是要注重反映扶贫项目投资效果情况的指标。包括项目实施前后个体收入增长(如贫困农户生计改善等)、集体收入增长(如农业产值增长率等)、贡献的税金(龙头企业扶贫资金回收率等)。此外,还应评价项目建设对区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如土地利用效率、生态脆弱系统改善等。(三)突出“五个结合”,解决“如何审”的问题在扶贫项目绩效审计中,涉及到方案制定、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结果运用等环节,每个环节的审计内容又不同,如方案制定环节需要确定效益审计预期效果;在审计实施中则需要进行具体事项的效益审计分析等。为更好的解决“如何审”的问题需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相结合,突出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经济社会效果;二是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以揭示扶贫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影响效益的问题;三是要与预决算审计相结合,以保障扶贫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和阳光操作;四是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五是要与现代信息技术审计相结合,重视扶贫项目审计的信息化建设。

四、提升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保障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与制度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要求。为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先后出台了《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财政扶贫资金运行管理进行规范。因此,在审计工作中,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精准扶贫资金的政策文件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切实做到把握原则、突出重点、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二是完善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及指南,首先明确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范围,如扶贫资金的审计比例、审计计划等;其次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责任主体、类型与认定标准;最后从立法上增强对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约束性。三是强化绩效审计教育培训机制和人才引进制度,一方面建立定期、制度化的教育培训机制,注重审计内容和方法上的与时俱进,实现审计人员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强化政府审计人才引进制度,充实审计队伍,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和质量。(二)健全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围绕“四类指标”,强化结果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缩小评价标准的不明确、没有建立起政策的整体和个体关键绩效指标、评价者友善倾向、完善倾向及随意化倾向、晕轮效应、暗示效应以及第一印象效应等因素导致的绩效误差。因此,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对考核评价中的误差进行修正,才能更好地发挥考核评价效力。一是根据扶贫政策特点设立评价标准,采用目标管理法和行为描述法细化政策评价目标,对片区、贫困户等扶贫对象脱贫目标进行分解和细化;二是对整体和个体关键绩效指标,跟进政策发展设立kpi指标,如把贫困人口数量的减少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作为关键指标,通过强制分步法拉开评价差距等;三是针对友善倾向、完美倾向,建立绩效评价监督机制,推行现场考核打分与第三方评价计分相结合的方式,扩大考核评价范围;四是针对晕轮效应、第一印象效应,提高审计者的自身修养和监管评价行为,注重过程常态检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考核评价质量;五是针对随意化倾向,开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评价投诉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减少考核评价人为因素。(三)强化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问责制实施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问责机制是落实政府绩效管理的需要。一是践行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根据财政资金扶贫项目“三项效益”审计结果中披露的问题,不仅要披露财政扶贫违法、违规与违纪资金的审计结果,而且要加大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结果方面的披露比重,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关注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产出及等经济效益绩效,以及社会责任绩效、环境保护绩效等内容;二是加强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供需对接,按照扶贫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进度,形成供需平台综合运行的合作协同机制,共同面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审计机关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勇于担负职责,落实好后续整改结果;三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问责机制。“制”主要从法律和制度角度对问责制进行“固化”,要通过制度化保证权责对等,对发现问题而监督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等现象问题,启动问责机制进行审计问责。问责形式主要包括通报批评(一般性违规问题)、约谈(较为严重的违规问题)、追责(严重违规违法问题)等;四是完善审计培训体系,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提升审计机关的自身能力建设。(四)提升组织管理能力一是在项目实施前期,及时公告项目基本情况、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情况、效益分配等相关事宜,凡涉及农户利益的,必须将农户个体诉求转化为集体意志,增强需求表达的影响力;在后期扶贫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时,专业技术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确保扶贫项目绩效审计质量。二是扶贫项目绩效审计中无论重点扶贫项目与否,都要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内部审计以及延伸审计,扩大审计的覆盖范围,避免审计死角,促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逐步规范;三是紧跟科学发展观步伐,财政绩效审计可适度引入“参与式扶贫”模式,注重农户参与性。只有更广泛调动包括贫困户、村干部、新型经营主体等各方主体在管理、分配等各关键环节的参与,才能提高扶贫项目的扶贫效益和发展质量。因此,需探索以规划为平台,整合资源,建立一套“自下而上”的以农户需求为中心的参与机制。通过公众参与,尊重和发挥村民自治组织或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将“村委会”或“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农户真实需求表达的渠道。

作者:李立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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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唐庆敏.三道防线构筑财政扶贫资金防火墙[j].老区建设,2011,(06).

财政扶贫工作计划篇3

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1号文件)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委[]8号文件)关于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的要求,根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特制定《县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一、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

开展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激励机制,促进规范管理,推动扶贫工作到村到户,提高扶贫开发效果,顺利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二、综合评价考核的对象

综合评价考核的范围为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乡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具体责任人为分管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三、综合评价考核的内容

以整村推进工程实施成效为重点,综合评价考核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中央财政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和各种专项扶贫资金、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管理实施情况;扶贫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等。重点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整体成效。

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各乡镇、整村推进村当年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整村推进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四、综合评价考核的组织实施

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主持考核工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

五、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综合评价考核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根据计算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出综合评价考核的位次。具体办法如下:

(一)各乡镇在每年12月中旬以前上报下一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整村推进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年度扶贫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批复下达到各乡镇。

(二)各类考核指标的分值,分别由一个主要职能部门为主进行评价和测算。各项指标的评分综合运用年度检查和审计结果,注重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参考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社会评价。

(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次年2月上旬对考核结果组织综合评分排序。

(四)各乡镇要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和资料;对弄虚作假者,按《统计法》严肃查处。

六、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排序结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对工作成效突出、年度考核位居前5名的乡镇,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予以通报表彰。

(三)年度考核位居前5位的乡镇,适当增加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对位列后3名的乡镇,适当调减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

(四)对不能如期完成重点村脱贫计划的乡镇,扣减该乡镇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分配规模,并通报批评。

(五)凡违规违纪使用扶贫资金的乡镇,取消进入综合评价考核排序前5位的资格,按照违规资金规模扣除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在整改到位后再予以补回;对严重违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办法实行期限为到。开始试行,本办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扶贫开发工作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及分值。

扶贫开发工作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及分值

l、各乡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率(县农调队提供),10分;

2、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目标完成率(县统计局提供),8分;

3、整村推进村脱贫计划完成率(县扶贫办、农调队提供),l7分;

4、用扶贫发展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县扶贫办提供),12分;

5、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县发计委提供),12分;

6、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财政局提供),12分;

7、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使用情况(县农行提供),5分;

8、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扶贫办提供),5分;

9、社会帮扶工作成效(县扶贫办提供),10分;

10、扶贫工作制度实施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4分、扶贫统计监测制度5分)(县扶贫办、县农调队提供),9分。

上述总分分值为10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满分,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严格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适当按比例加分。

违规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随意调整扶贫资金投向,按违规资金占该乡镇扶贫资金总规模的比例扣分,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1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此项分值扣完以后,可以继续从总分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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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渝考发[]2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特制订区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总体思路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发式、开放式和救济式扶贫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突出重点,自力更生”的要求,对扶贫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 考核,充分调动各区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上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把工作力度、工作成效与扶贫资金计划安排结合起来,从而促进贫困地区主导产业的培育、基础条件的改善,以及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健全,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素质,较好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推动我市早日建设成为全国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示范区和城乡统筹直辖市。

二、考核指标及内容

对全市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考核的指标共设4个,分别是:指标1.“一圈”对口帮扶“两翼”工作实绩;指标2.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完成率;指标3.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完成率;指标4.贫困村整村脱贫完成率。对各考核指标阐述如下(各项指标均按100分制记分,最后得分即为完成率):

——指标1.“一圈”对口帮扶“两翼”工作实绩

考核内容:该指标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一圈两翼”对口帮扶计划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7号)的要求进行考核,市扶贫办考核“对口帮扶”中有关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内容。《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8号)规定,加强“一圈”区县对“两翼”区县(自治县)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帮扶,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一圈”区县每年支持“两翼”区县(自治县)的实物量用于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占比不低于30%。

考核记分:“对口帮扶”的结对区县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支持实物量用于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比例达到25%的结对区县,得100分。没有达到25%的结对区县,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扶贫部门12月10日前将对口帮扶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给市扶贫办,未设置扶贫部门的区县由政府办公室报送,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审核后确定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2.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完成率

考核内容:各区县实际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考核记分:完成指标100%得90分。未完成指标者,每差一个百分点,得分扣1分。超额完成指标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分增加0.01分。最终得分不低于0分,不高于100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当年实际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由重庆调查总队提供。

——指标3.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完成率

考核内容:当年实际完成的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

考核记分:完成指标100%得90分。未完成指标者,每差一个百分点,得分扣1分。超额完成指标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分增加0.01分。最终得分不低于0分,不高于100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当年实际完成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由区县扶贫部门提供,同时区县扶贫部门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项目下达文件、财政资金拨付凭证、搬迁人员领取资金签字表。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市林业局等部门审核后确认实际完成数量。

——指标4.贫困村整村脱贫推进情况

考核内容:本指标重点考核为保证明年全市能如期完成266个贫困村整村脱贫所必须的保障工作,包括整村脱贫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整村脱贫任务计划完成情况、区县整合资金用于整村脱贫建设情况、扶贫工作政策调研及宣传工作、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扶贫培训工作情况、扶贫工作创新情况等7项工作情况,各项累计得分为指标最终完成率。

1、整村脱贫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20分)。一是考核规划编制情况。对纳入整村脱贫年度计划的每个贫困村都认真编制了脱贫规划的得10分。凡缺少一个村级脱贫规划的扣3分,如有80%以上的整村脱贫村都未编制脱贫规划,此项得分为0分。同时,对每个整村脱贫村的脱贫规划要求基础数据准确详实,规划项目切实可行,并且该规划需村内群众民主讨论通过。每个整村脱贫村的脱贫规划凡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二是考核规划执行情况,对每个整村脱贫村严格按照脱贫规划组织实施的得10分,凡出现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而随意调整更改实施项目的,调项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整村脱贫任务计划完成情况(30分)。根据整村脱贫年度任务计划,参照整村脱贫标准,由市扶贫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区县整村脱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所有整村脱贫村均按规划进度实施项目,工作推进有力,则该项得分为满分。凡发现有项目实施滞后、工作推进迟缓的整村脱贫村,则扣5分,如有50%以上的整村脱贫村都未按规划进度实施项目,则该项得分为0分。

3、区县整合资金用于整村脱贫建设情况(30分)。一是考核区县政府对整村脱贫工作的资源整合情况。区县对每个整村脱贫村整合投入各类资源、项目、资金均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得10分,凡有整村脱贫村整合资源未达到300万元的,在200万元以上的扣0.5分,在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内的扣1分,在100万元以内的扣1.5分。对没有整合资源投入的整村脱贫村扣3分,扣完为止。二是考核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情况。凡按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规定,及时拨付整村脱贫专项资金,并落实了对每个贫困户投入不少于元帮扶资金的得10分。凡发现有不及时拨付整村脱贫专项资金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凡发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未落实帮扶资金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三是考核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凡财政扶贫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得10分,未达到50%的,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如低于40%则为0分。

4、扶贫工作政策调研及宣传工作(5分)。完成全年调研任务得2分,没完成调研宣传任务,缺1次扣1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含重庆扶贫内刊)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加1分,在部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加1分,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不低于0分。

5、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5分)。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到位及时、准确,使用效果好、管理到位、无违规违纪记满分。资金拨付中有违规者,违规一项扣1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未进行公告公示的扣1分;发生截留每次扣1分;发生挤占每次扣1分;发生挪用每次扣1分;发生套取每次扣1分;发生贪污每次扣2分。以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为依据,本项累计计分不低于0分。

6、扶贫培训工作情况(5分)。完成国务院扶贫办及市扶贫办的培训计划,得满分。未完成国家扶贫办培训计划(调训)每人次扣1分;未完成市扶贫办培训计划者,完成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本项累计计分不低于0分。国家扶贫办培训完成情况由市扶贫办提供,区县扶贫办确认;市扶贫办培训计划完成数量由各区县扶贫部门提供,市扶贫办审核后确认。

7、扶贫工作创新情况(5分)。承担试点任务每项得分1分,经验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交流推广的每项1分,被市领导批示肯定的加1分。日常工作中有重要失误,每次扣1分;被政府等部门问责,每问责一次扣1分;未完成国务院扶贫办和市扶贫办的目标任务或交办工作,每项扣1分。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不低于0分。

三、考核范围分类

对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进行考核,按照不同类型及不同分组采取不同的指标进行考核。

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按其承担的扶贫开发任务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承担自身扶贫 开发任务,并接受帮扶的区县17个(万州区、黔江区、梁平县、垫江县、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和彭水县);第二类是既承担自身扶贫开发任务,又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区县13个(涪陵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铜梁县、大足县和璧山县);第三类是承担自身扶贫开发任务,既不对口帮扶,也不接受帮扶的区县3个(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第四类是只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区县7个(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和双桥区)。

根据市考核领导小组安排,对区县的考核分成四个组进行考核:第一组是主城9区,第二组是除主城外的其他10区,第三组是渝西其他县和梁平、垫江8县,第四组是渝东北、渝东南其他13个县。

结合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的分组和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各区县的类型,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范围和分类为:

分组

区县名称

考核指标

第一组

(共9个单位)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指标1

第二组

(共10个单位)

双桥区

指标1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

全部指标

第三组

(共8个单位)

梁平县、垫江县、铜梁县、大足县、璧山县

全部指标

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

指标2、指标3、指标4

第四组

(共13个单位)

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全部指标

特别说明:

1、按照市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进行分组考核,主城9区作为第一组,仅考核指标1,所以巴南区、渝北区和北碚区纳入第四类区县考核,只考核第一项指标。

2、非扶贫开发重点县不考核指标3。

四、考核的组织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在市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扶贫办综合处牵头组织进行。

五、结果运用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结果,既用于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也用于市扶贫办对区县扶贫办的考核,并作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分配依据之一。

财政扶贫工作计划篇4

一、基本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继续加大实施“突破西山战略”力度,带动南部秦岭山区、西部关山地区、北部乔山地区板块扶贫,突出、西部山区、渭北旱塬三大重点地带,把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贫困村为平台,以低收入贫困户为对象,实施特困户安居工程和外资扶贫项目,抓好贫困地区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展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程。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扶贫到村到户,实行分类指导,按照“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完善发展机制,多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全市“十万贫困户增收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用5年时间,为贫困地区投入项目资金4.7亿元,改善基础设施和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扶持特色产业和增收项目,力争使10万贫困户收入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逐步缩小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到年,十万贫困户收入比年增加11.22亿元,人均增收2805元,达到4300元。

主要任务:通过加强贫困地区产业基础建设,利用小额信贷扶贫、贫困村互助资金以及外资等多渠道投入,加强对贫困户增收项目和龙头企业扶持,加大对贫困户的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建立和完善贫困户增收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增收项目,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大幅增收,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

三、行动计划

5年内,在全市贫困地区开展“十大增收行动计划”,扶持十万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实现贫困村“村村有主导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具体安排是:

(一)十万贫困户小额信贷行动。通过财政扶贫资金贴息引导信贷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户种养业的投入力度,为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创造条件。计划每年投入财政贴息资金500万元,吸纳小额贷款1亿元,按照户均5000元的标准,五年共贴息2500万元,利用5亿元信贷资金扶持十万贫困户,年比年增加收入2.2亿元,并建立起小额信贷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

(二)百村互助组织行动。在贫困村建立推行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安排财政扶贫资金以股本金注入,引导贫困村群众入股,按照“周转使用、互助发展”的原则,支持贫困户发展增收项目。计划投入1665万元,按照每村平均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在全市111个贫困村建立互助资金,组织2万贫困户入股,累计投入1.332亿元,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农村贫困地区金融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农产品区域经济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经营水平,年比年增加收入2亿元,实现财政扶贫资金滚动发展,贫困群众长期收益。

(三)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行动。围绕贫困户特色产业,扶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发展。建立稳定扶持机制,促使龙头企业以“公司 基地 农户”方式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带动贫困户种养业发展。五年计划投入125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吸纳项目信贷扶贫资金2.5亿元,扶持扶贫龙头企业30个(次),覆盖贫困户5万户,年比年增加收入1亿元。

(四)贫困户“雨露计划”培训行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训就业、跟踪服务”的原则,积极开展贫困户子女专业技能培训。计划每年投入8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5年投入4000万元,完成“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安置农村贫困户子女2万人,加大贫困户转移就业创业力度,达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稳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使年比年增加收入2亿元。

(五)贫困户科技扶贫行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依托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农村能工巧匠手工艺培训等,在贫困村建设信息路项目,全面提高贫困群众科技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5年计划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培训30万贫困户劳动力实用技术,每户有1—2人掌握1—2项实用技术,使年比年增加收入3000万元。

(六)贫困户移民扶贫行动。按照“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统一规划、有土(业)安置”的思路,继续执行“1 5”的移民扶贫建房补助标准,市、县给予政策配套,从根本上改变贫困户的生存与发展环境。5年计划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500万元,完成3万贫困人口的扶贫移民搬迁任务,每人增加转移性收入2000元,使年比年增加收入4200万元。

(七)贫困户外资项目扶持行动。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吸引国外资金,依靠项目带动促进贫困户增收。在陈仓区西部山区、陇县实施世行五期扶贫项目,覆盖两县区13个乡镇60个村,5年项目总投资1200万美元。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建立贫困户增收产业发展基金,带动60个贫困村1万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使年比年增加收入4800万元。

(八)“西山扶贫特区”集中连片开发行动。巩固“西山扶贫特区”三年建设成果,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存环境,提升开发目标,把重点转向特色产业开发、扩大增收项目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建设上,计划五年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扩大苹果、肉牛、花椒、核桃特色产业规模,建立示范园100个,人均果园面积达到3亩以上,带动1万贫困户实现产业增收,使年比年增加收入3000万元。

(九)贫困户增收基础行动。继续搞好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加快改善贫困户基本生存与发展环境,全面完成扶贫重点村规划建设任务,使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五年计划投入4000万元财政资金,扶持提升发展200个整村推进扶贫重点示范村,推动贫困村晋星升等建设,加快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使年比年增加收入1.5亿元。

(十)农业综合开发强基增效行动。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积极实施渭北旱塬、关山山区和台塬区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总体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增效,加快项目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五年计划投入资金1.8亿元,改造中低产田36.3万亩,使年比年增加收入1.08亿元。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行动方案,扶持到村到户。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县区要根据区域产业分布和每村每户增收项目,制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指导乡村按照“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要求做出规划,逐村逐户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明确产业项目、帮扶单位、资金来源、工作责任和增收目标,确保增收行动计划真正扶持到贫困村、贫困户。

(二)实施大扶贫战略,集中板块开发。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实施大扶贫战略,围绕扶贫产业带建设,按照全市秦岭、关山、乔山板块式集中连片三大区域扶贫开发和、西部山区、渭北旱塬三大重点地带特点分类指导。秦岭及重点发展猕猴桃、无公害蔬菜、花椒、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60万亩优质猕猴桃产业带;关山及西部山区重点发展花椒、核桃、板栗等干鲜杂果和肉牛、肉羊、土鸡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百万亩花椒、百万亩核桃。乔山及渭北旱塬重点发展苹果、奶畜、肉畜、烤烟、蚕桑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渭北塬区百万亩优质苹果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组织引导各级帮扶单位加大投入,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投入机制,加大增收工程行动计划的投入力度。

(三)加大地方投入,创新工作机制。各县区要认真落实省、市确定的每年新增财力5%用于扶贫开发的政策,加大扶贫投入;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除省市贴息5厘外,各县区财政力争给予全额贴息,降低贫困户生产成本;互助资金组织除省市投入外,县区要落实配套资金,政府给每村配套5万元,其余县每村配套3万元;农民安居工程中的安居重建每户补助2万元;移民扶贫严格执行省上“1 5”建房补助政策外,市、县区财政每人各配套500元,并开展移民扶贫搬迁示范村建设。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在有条件地方积极探索小村并大村移民扶贫搬迁的新路子和扶贫信贷资金到户新机制,搞好“互助资金”、“奖补资金”试点;外资扶贫项目区的60个村建立社区发展基金,滚动发展、循环利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种养大户、种田能手和产业化方向集中,搞好农民宅基地和山林承包地的确权发证,鼓励贫困地区农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增加收入。

(四)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政策标准。到户贷款要重点投向贫困户,主要用于发展生产,贫困户、能人大户、合作经济组织贷款额度分别按1万元、10万元和30万元限额给予安排投放。项目贷款要重点投向与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收入关系密切的主导产业发展。对农户增收有带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无偿、有偿、参股、贴息等支持。各项增收行动落实要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户增收项目,以引导、示范、带动、服务项目为主,并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扶贫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反贫困 扶贫资金 资金使用效率

为了尽快解决贫困问题,学术界对贫困与反贫困的研究不断深入,已经从注重基本生存向注重生存质量转变,从注重收入向注重能力和机会转变,从注重静态变化向注重发展转变。在实践层面,扶贫方式也在不断发生改变,项目带动、产业化扶贫、整村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多种扶贫模式在贫困地区全面开展,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农民收入和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来源越来越广范,既有政府投资,也有企业和一些民间组织的投入。但从有些地方的实际效果来看,一些地方的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并不高,造成社会福利的无谓损失。本文拟通过对多渠道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分析,重点研究总结在新阶段扶贫开发(2001-2010年)中扶贫资金使用的经验和问题,试图为反贫困工作找出一些有效的建议。

研究对象的处理

由于扶贫情况千差万别,扶贫资金的来源和渠道各不相同,因此要从整个贫困地区的层面建立一个模型和选取数据是比较困难的,只能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来研究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本研究选取贵州省关岭县作为研究对象,来反映一些扶贫过程中的效率问题。关岭县位于贵州省中部偏西南,2002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新阶段部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扶持县,全县有重点扶持乡(镇)11个,其中一类重点扶持乡(镇)1个,二类重点扶持乡镇7个,三类重点扶持乡镇3个,有重点扶持村143个。从扶贫资金来源来看,它的扶贫资金既有省内的财政扶贫资金,也有省外山东青岛的对口帮扶资金,又有贵州贵航集团社会帮扶资金。在2001-2010年的扶贫开发新阶段,关岭县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青岛对口帮扶资金、贵航集团社会帮扶资金10278.07万元,建设了1025个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涵盖种植、养殖、文化、人畜饮水、渠道建设、农村干部及农业技术培训等。这些项目的建设一方面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和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使贫困农户收入增加。另一方面,在整个扶贫过程中,一些项目因科技含量高,自筹资金配套缺口大,实施单位资金不足,导致实施质量不高以及一些扶贫项目运行不规范,再加上地方财政困难,最终导致扶贫资金效益不佳,因而本文选取关岭县作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

模型设定及指标数据处理

为较好地反映经济运行的实际及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生产总值作为被解释变量,以财政扶贫资金、青岛对口帮扶资金、贵航集团社会帮扶金作为解释变量。在回归分析前,笔者先对各个变量分别进行了格兰杰检验,从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可知,财政扶贫资金与生产总值是双向因果关系,财政扶贫资金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双向因果关系,青岛对口帮扶资金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双向因果关系,因此本文建立如下两个多元回归模型,对变量的显著性效果进行分析。

模型一:各项投入资金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设定的线性回归模型为:

yt=c β1x1 β2x2 β3x3 μt

其中,y表示农民人均纯收入,x1表示财政扶贫资金,x2表示青岛对口帮扶资金,x3表示贵航集团社会帮扶金。

利用eviews3.1得到的参数模型估计结果为:

y=780.9285 0.807516x1 4.373207x2-6.489603x3

拟合优度r2=0.968393,修正可决系数r2=0.952589,说明模型对样本的拟合很好;对整个模型进行f检验,针对h0:β1=β2=β3=0,给定显著水平α=0.05,查表的临界值fα(k-1,n-k)=f0.05(3,6)=4.76,另由估计值f=61.27616>f0.05(3,6)=4.76,则应拒绝原假设h0:β1=β2=β3=0,说明整个回归方程显著;对模型进行t检验,针对h0:βj=0(j=1,2,3),给定显著水平α=0.05,查表得临界值tα/2(n-k)=t0.025(6)=2.447,而由估计结果得β1、β2、β3对应的t统计量分别为8.779630、2.649698、-1.588600,则可知β1、β2的t统计量绝对值大于t0.025(6)=2.447,而β3的t统计量绝对值小于临界值。从而可知,当其他解释变量不变的情况下,解释变量财政扶贫资金、青岛对口帮扶资金分别对被解释变量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显著影响,而贵航集团社会帮扶金对被解释变量农民人均纯收入没有显著影响。

模型二:各项投入资金与生产总值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设定的线性回归模型为:

yt=c β1x1 β2x2 β3x3 μt

其中,y表示生产总值,x1表示财政扶贫资金,x2表示青岛对口帮扶资金,x3表示贵航集团社会帮扶金。

利用eviews3.1得到模型估计的结果为:

y=7570.714 78.60985x1 424.2793x2-303.5008x3

从估计结果可知,r2=0.913794;对整个模型进行f检验,针对h0:β1=β2=β3=0,给定显著水平α=0.05,查表的临界值为fα(k-1,n-k)=f0.05(3,6)=4.76,由估计值可知,f=21.20022>f0.05(3,6)=4.76,则应拒绝原假设h0:β1=β2=β3=0,说明整个回归方程显著;对模型进行t检验,针对h0:βj=0(j=1,2,3),给定显著水平α=0.05,查表得临界值tα/2(n-k)=t0.025(6)=2.447,而由表3可知,β1、β2、β3对应的t统计量分别为5.252529、1.579844、-0.456586,则β1的t统计量绝对值大于t0.025(6)=2.447,而β2、β3的t统计量绝对值小于临界值。从而可知,当其他解释变量不变的情况下,解释变量财政扶贫资金对被解释变量生产总值有显著影响,而青岛对口帮扶资金、贵航集团社会帮扶金分别对被解释变量生产总值没有显著影响。

关于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

(一)对扶贫资金结构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

由模型一的回归分析可知,财政扶贫资金、青岛对口帮扶资金的投入对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有着显著的影响,尤其是青岛对口帮扶资金的投入,它增加1个单位,农民人均纯收入就会增加4.37个单位,而贵航集团社会帮扶金对农民人均纯收入没有显著的影响。由模型二可知,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有利关岭县生产总值的增加,每增加1个单位,会有78.61个单位的生产总值增加,而另两项指标对国民生产总值不显著。从这个模型结果可以看出,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应该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的分配机制。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大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从两个模型中都可以得出,财政扶贫资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而且是增加造血功能的原动力,然而从各种调查的结果来看,很多地方政府在安排地方财政扶贫资金力度不足,有些甚至连基本的项目管理费都不能足额安排,严重影响了扶贫工作的开展。因此,加大地方政府财政扶贫投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对反贫困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加强各种对口帮扶资金的管理力度,近年来,许多政府部门及企业都有对口帮扶的任务,也带去了一定资金,但实际效果不佳,究其原因是各贫困地区对这部分资金管理不完善,对口帮扶部门也缺乏对贫困地区的分类指导和区别对待,缺少持续性。因此,应该严格执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分类投入”的原则,确保把资金用在最迫切最需要的地方,合理分配扶贫资金,切实发挥扶贫资金效率。

(二)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质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项目扶贫力度

项目扶贫是上级部门和其他对口帮扶部门的一种重要手段,贫困地区希望对口帮扶单位能够带来大项目、好项目,寄希望项目带动和推动,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产业升级。从对关岭县的了解中可知,青岛对口帮扶资金、贵航集团社会帮扶基金主要用于项目扶贫。然而从上面的回归结果可知,青岛对口帮扶资金、贵航集团社会帮扶基金对gdp及农民人均收入的影响并不显著,其资金使用效果并不理想,课题组对原因进行了调查,发现了一些扶贫项目审批下来后,资金却是用于其他用途,而并没用于申报项目。因此,在进行项目扶贫时,我们应该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质量的检查和监督。首先,在项目申报时,各帮扶单位要根据帮扶地区特点,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立项,可以在农业产业化和智力扶贫方面多立一些小项目,围绕农业产业抓龙头和大户,重点建设几个种植和养殖项目,围绕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差、就业观念落后,重点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依靠科技致富,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增加奠定基础;其次,在项目实施时,要根据项目设计的内容、规模、地点、资金总额进行督促检查,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及时竣工验收,各受援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下达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规模、投资概算实施,不随意调整和改变项目,否则容易造成扶贫资金使用低效问题;最后,应该对项目及时进行总结,好的项目应该进行宣传和推广,像关岭县草地生态畜牧业、二元能繁母猪等产业化项目,板贵乡花椒、火龙果、坡贡白水生姜、八德优质大米、无公害蔬菜生产等农业产业化基地,已培训农民工143929人的“雨露计划”等都值得借鉴和推广。

(三)加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及信息扶贫力度,增强自身致富能力

为解决模型不显著问题,课题组对关岭县的项目账目进行调查,发现一些项目缺乏专人管理,信息不畅通,部分支出内容无正式票据(如群众劳务费部分)等原因,影响报账进度,人为出现资金缺口,最终影响扶贫效率。因此,要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及信息扶贫力度,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广大贫困地区来说,信息闭塞,人口素质比较低,文化水平、经营能力很难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信息扶持及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是贫困地区脱贫的重要途径之一。按照贫困区反贫困的理论,为了能够使贫困人口立足于当地,首先需要提高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能力,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培养一批能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乡土人才,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能力,替他们自身具备脱贫致富的能力;其次利用先进地区的人才、信息、技术等优势,在互惠的基础上,共同开发当地资源,发展有助于解决贫困区温饱问题的种养业和加工业等项目,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

(四)增强扶贫单位间的分工协作,科学制定扶贫规划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关岭县扶贫资金效率不高的结论,但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原因是扶贫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问题。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各部门参与和分工协作。但分工协作又会出现项目资金多头管理、资金时滞效应、各部门之间缺少有效的协调或协调力度不够等问题,从而使得扶贫成本增加,扶贫资金效率低下。对于广大贫困地区来说,首先,应建立先规划、再计划、各部门信息相互沟通的工作机制,应在以推动贫困地区发展为目标的前提下,结合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制定好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将扶贫规划纳入其中,注重整体规划和专题规划的科学结合,为反贫困进程中资源整合提供政策法规和科学实践的前提条件和有效平台;其次,反贫困的前提是科学的扶贫规划。注重扶贫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提高扶贫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各种扶贫资源和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搭建基本平台。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2011).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