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企业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03-25 04:45:33

被举报文档标题:

被举报文档地址:
验证码:

举报理由:
   (必填)
紧急删除:

 13882551937、13808266089 服务时间:8:00~21:00 承诺一小时内删除

法治企业

法治企业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第十三届三次全扩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社会管理创新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努力将法治建设的触角延伸到企业的每一个角落,为构建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法治企业的创建活动在全市所有企业中展开,重点抓好200人以上的骨干企业。通过努力,法治企业创建的达标率确保在去年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法治企业合格单位创建工作确保走在市同行的前列。指导培育好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晨牌药业有限公司、英力科技公司等典型。

三、实施步骤

6月份,各单位督促企业制定好年度创建方案、充实完善创建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并对照创建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10月底,各单位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发改委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份,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复查、综合评估,并将复查结果和拟定达标单位名单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备案。

四、法治企业创建工作规范

(一)环境建设

1.张贴1-2条宣传标语:例如“大力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设置厂务公开栏,栏内主要内容:

①厂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配以负责人照片、联系电话;

②企业年度工作指标任务;

③企业重大事项公告、重大活动通知;

④企业职工上月(或本月)工资福利发放情况(工资表)、职工社会保险办理及险费缴纳情况(参保职工名单、上月或本月缴费凭证);

⑤职工评先受奖及处罚、解除劳动关系情况。

3.开设法制宣传栏:粘贴最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摘编、法制漫画等。

(二)制度建设

1.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2.企业职代会制度或章程;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学法制度、年度学法计划;

4.企业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网络、责任制度;

5.其它应当依法建立的制度。

(三)阵地建设

1.建有职工法治学校或职工法制教育活动室,并做到有企业普法工作领导组组织、有教育培训制度,有普法资料(法律知识读本、宣传小册子及职工维权明白卡、有普法教员,有日常活动资料);

2、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设立职工维权站(挂靠工会办公室),有组织、有制度、有活动、有工作台帐;

(四)法治活动

1.建立落实职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

2.开展集体协商活动,企职双方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等专项集体协议;

3.做好职工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五)台帐资料

1.上述有关工作形成的台帐资料;

2.本企业“法治企业”推进工作领导(指导)机构、日常会议记录(参加上级有关会议记录,本企业领导组议事记录等);

3.年度创建活动计划及小结;

4.其它相关台帐资料。

五、创建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分工专人负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加大人财物的有效投入,努力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要经常分析形势,努力探讨创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及其他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寻求创建的新思路,创造出新的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法治企业新成效。

2、加强交流沟通。要围绕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和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坚持“条块结合、齐创共建”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信息交流,经常通报工作情况,要多与企业沟通,适时指导企业创建工作,帮助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难题,从而形成良性互动、协力共建的工作局面。

法治企业范文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宣传宪法,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通过学习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尊重和保障职工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最大限度地减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努力维护全区治安大局和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实现“案件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通过学习宣传税法、产品质量法,促进企业依法纳税,争当诚信企业。通过学习宣传环保法、安全生产法等,促进解决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问题。大力实施依法治企,规模以上企业法治化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内容

重点加强《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税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环保法》、《节能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企业依法治理,大力实施依法治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帮助企业修订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企业“小立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诚信道德规范》、《工作岗位管理标准》、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制度等各种制度,促进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设“法治企业”。

三、工作措施

“法治企业”创建活动从2009年3月份开始,到12底结束,并转入长期性“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使“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教育宣传活动深入人心。要利用“3.15”国际消费权益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月进行工商法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周讯、、*电视台、互联网等,展开对“法治企业”创建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为推进“法治企业”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月)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法律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及企业员工的综合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举行1-2次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培训班与座谈会,主要培训《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让经营者了解与企业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要积极培育、树立一批“法治企业”典型,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法治企业”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2月)

区经贸委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归纳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年末根据“法治企业”考评标准,组织检查验收,并召开专门会议,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由区经贸委牵头,具体负责对各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有关单位也要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开展好本次创建活动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区经贸委成立“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指导组,指导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法治企业”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建立工作联系网络,保证运转畅通。

法治企业范文篇3

我们哈尔滨气化厂是一个以生产城市煤气和化工产品为主的国有大i型煤化工企业,自93年7月建成投产以来,已连续不断地向哈市供应城市煤气4000多天,创造了高寒地区安全生产、稳定供气的奇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全员法律意识和依法治企水平,为深化改革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企业先后获得了化工部“清洁文明工厂”、“无泄漏工厂”、“省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国半月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企业、全国首批管理创新示范单位、中国诚信企业、中国质量信誉aaa级企业,主导产品“哈依牌”工业甲醇获得了黑龙江省名牌产品、用户满意产品诸多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不仅是全厂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的结果,更与厂党委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性的普法教育有着必然的联系。几年来,厂党委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发的《哈尔滨市“四五”普法实施规划》及《哈尔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工作活动方案》的要求,在主抓生产经营的同时,将学法用法,依法治企工作特别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融入全厂工作的大局,纳入工厂规范化管理之中,增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宽了企业的发展环境,从而充分发挥了普法教育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不断发展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在普法工作中,由于我们厂党委始终把“四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特别是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使依法治企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推动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是影响和带动全厂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学法用法的关键,几年来,厂党委每年都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年的生产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科处级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对当年的学法内容做出具体安排。把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作为普法教育的首要目标,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法时间和全年学习比重达到20%以上,并从每个党委委员做起,结合生产经营工作实际,有重点地学习《公司法》、《经济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四五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知识,还组织进行一年两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自觉地学会了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项社会事务,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

2、注重普法教育的广泛性和多样性,开展全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厂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是依法治企的重要基础。几年来,我们根据“四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把全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广泛性和多样性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决策层采取专题研讨和专家讲座的方法,请市法院、检察院、法律顾问来厂办班培训,先后进行了《劳动法》、《刑法》、《安全生产法》、《质量法》专题讲座各一次,还组织法律知识答辩会三次,答疑30多项。对生产一线的倒班工人则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利用好班前班后时间和副班时间,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党委宣传部还定期利用班组学习专刊刊出法律知识解答,方便职工的学习。全厂各处室还根据职工生产工作实际,分别组织《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等知识竞赛,这些方法使职工的参与性强,受教育面大,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3、持之以恒地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全员法律意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从“四五”普法工作一开始,厂党委就制定出符合企业生产工作实际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而在开展普法学习方面,有的单位认识片面,迟迟不能全面开展,有的基层单位开展了也只是做“表面文章”,应付了事。发现这一现象后,我们首先从解决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着手,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上下功夫,使他们在学法用法上达成共识。厂党委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党委班子成员还分别深入八个分厂、三个处室宣讲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和企业改革、发展密不可分的联系,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和全厂职工群众的思想认识。同时,厂党委宣传部还利用厂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强化“四五”普法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舆论氛围,深化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促进职工群众的全员法律意识。厂党委在解决了多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后,还每年都和全厂各单位、处室领导签定普法教育、依法治企责任状,责任状中奖惩分明,目标、内容详细具体,从而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二、突出重点,细化难点,保证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和司法部在“四五”普法教育细则中明确规定,“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要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的转变。依据这一规定,在“四五”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中,我们特别注重突出重点,细化难点,从而使干部职工群众收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我厂是一个建厂十多年的年轻企业,全员普遍素质较高,其中青年职工占64.4%,大多数是合同制工人。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开展“四五”普法的法律法规学习过程中、在积极宣传《劳动法》的基础上,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了企业工会的作用,完善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加强。通过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工作岗位规范化及安全意识,确保了“无火灾、无工伤、无事故”。在法制宣传中使规章制度得以落实,使职工利益得以保障。

二是落实《环境保护法》,提高企业经济、社会、生态三效益。我们厂是大型煤化工企业,在实际生产中必然会产生废灰渣、废水,如处理不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工厂在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投资2200多万元进行废渣、废水改造,还先后与清华同方、上海金山、南大戈德公司、哈工大、三元水公司、韩国lg公司、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等十多所国内知名大专院校及污水处理公司进行合作,进行整治环境污染,为社会稳定和环境保护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是学习运用《经济合同法》切实保障企业的正当权益,在“四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我们非常重视《经济合同法》的学习运用,并当作重点深化学习,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对全厂供销人员、中层干部进行《经济合同法》的学习培训,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了企业的依法经营。供销人员以《经济合同法》为依据,与客户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工厂恪守信用,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信誉。

四是在对上述突出重点法规学习的同时,我们还对这些法律法规中的难点进行细化。在气化厂报上开设了法制宣传专栏,由厂党委宣传部法制宣传组负责解答职工提出的法律疑难问题,使广大职工群众看了以后,进一步加深对各种法规的理解。与此同时我们还对《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民法通则》、《不正当竞争法》、《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内容进行了细化,使职工对所学内容一目了然,从而使学习少走弯路,达到真正掌握每个法规的目的。

五是分层次进行普法教育,大力推进专业法的学习。为进一步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的法律专项与依法治企的能力,我们在突出重点,细化难点的同时,加大了专业法的学习力度。厂纪检委结合有关违纪违规案件,组织全厂副科级以上干部学习《廉政条例》、《廉政准则》、《行政督查法》等法规,警醒和教育大家,严肃行风法纪,并在厂电视台组织播放党风教育专题片,加深学习力度,2002年还专门邀请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和依兰检察院的领导来厂讲解《渎职侵权法》、《刑法》、《经济合同法》。厂财务部门还举办了全厂财务人员参加的《会计法》培训班。集中解答了《会计法》的全文和60多条疑难问题,使全厂所有财会人员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厂公安处还组织全体干警进行系统全面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并对全厂公安干警进行多种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10多项,每个年度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和奖金挂钩,对成绩优秀者和不合格者进行通报,促进干警学习专业法律知识的热情。

由于我们注重在法律法规的学习中,突出重点,细化难点,极大的调动了全厂干部职工的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通过分层次的集中培训,全厂4000多名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全厂处级干部在全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成绩名列前茅,全厂科级干部的两次“四五”普法知识考试成绩98%为优秀,干部职工的普法知识考试也取得了较好成绩。通过行之有效的普法工作,使全厂“四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取得了突出的实效。

三、把握关键,常抓不懈,推进“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几年来,由于我们把握关键,常抓不懈,才使“四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1、把握关键,严格考核,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对“四五”普法工作,不能只确定了目标,部署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就完事大吉,要推进“四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考核是不可缺少的必要措施。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我们一直坚持做到了每学完一个法规,便会利用“班组学习”专刊刊出问答题,其中每刊出两期后便会附有一套检查验收题,半年一考核,每年组织两次全厂干部职工参加全员性普法知识测试,对测试成绩优秀者进行奖励。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我们还多次组织了“四五”普法知识竞赛,普法书法、绘画、漫画展览,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兴趣。同时,我们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能够及时交流,取长补短。为搞好“四五”普法教育,几年来厂党委先后下发了两个文件,规定凡是“四五”普法教育任务没有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把考试成绩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以此鞭策和激励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

2、不走形式,针对性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化的工作。为使此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我们依据工厂生产分厂和后勤服务部门、处室情况各异的特点,合理的安排普法学习。针对科技实业总公司、公安处、职工医院、宾馆、总务处等规律性较强的单位,我们要求这些单位集中组织学习,定期进行学习交流和讨论。对八个分厂和运输部,由于生产任务紧,人员难集中,就要求他们以自学为主,利用班前班后会和副班时间自行组织学习,还请人上门定期进行辅导,对后勤、服务部门、处室则以开展电视教育,法制讲座为主,这就避免了普法学习出现死角的现象,而且这些教育形式和内容,深为党员干部所接受,所喜爱,从而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目的。

3、典型引路,不断深化。在“四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扩大学习效果,推进依法治企活动的深化,是我们自始至终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工作的一些做法。几年来,我们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点,培养不同典型,总结他们的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典型,探索了“四五”普法工作的新途径。据不完全统计,在“四五”普法期间,全厂召开普法学习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研讨会20多次,共举办了多种类型普法学习班30多次,开展各种法制知识竞赛20多次,刊出法制专栏、板报、画廊230多期。我们还先后总结了供水分厂“持之以恒,‘四五’普法学习常抓常新”的经验;选煤分厂“顺应形势发展,适应改革需要,探索依法治企工作新方法”的经验;公安处“专业对口学习,提高干警素质”的经验。甲醇分厂“方法灵活,形式多样,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经验。这些经验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探索了“四五”普法教育活动的内在规律。这些做法来源于实践,真实可信。为了发挥好这些典型的示范作用,我们还因势利导,对这些好经验在不同时期组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在全厂范围内推广,以此推动全厂相关单位处室、部门的普法教育活动。

四、立足发展,做好结合,努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

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的要求,我们把此项活动列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并与企业的内外部管理、制度建设、人力资源建设、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文化建设、奖惩考核等等紧密结合,并将法制化的观念渗透到企业工作的每一个层面。

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的活动中,我们的主要做法为:一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与企业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我们认识到企业需要有一套适合自身运作的规章制度,这是企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客观需要,深刻认识到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延伸,是企业职工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规范准则。为此我们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融入到生产经营销售的各个环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靠法律评估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等。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二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与人力资源建设结合起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法律素质是员工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是加强企业员工队伍建设,培训员工职业技能,进行再教育的职能部门。具有完备的组织体系、人员配置和健全的工作阵地。厂人事劳资处在抓点时对造气分厂总结出的“造优质煤气,育一流人才”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适时组织召开了现场会,在全厂范围内进行推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与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绝不单纯是宣传法律知识,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要在企业内部营造一种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崇德的良好企业氛围。比如我们在全厂开展的“打造诚信企业”,在企业内部开展的“我做诚信气化人”的活动,已经在企业初步形成了较为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

四是把创建法制化管理示范企业活动与企业的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企业的法制教育是企业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法制教育只有融入企业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才有生命力,要让干部职工认识到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是提高企业职工素质的需要。为此,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的活动中,我们一方面坚持用法律武器武装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头脑,让他们在坚持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受住改革开放的严峻考验,另一方面我们特别注意在抓好安全生产,稳定供气和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同时,为企业培养一支具有“四有”素质的职工队伍,我们开展的“星级服务”活动,“共产党员服务队”活动,都得到全厂干部职工的积极响应,并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五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与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就是要让企业员工崇尚法律、学习法律、维护法律。因此,我们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的工作实践中注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企业内外部的问题,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的咨询和论证。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还采取了仲裁和诉讼。对于内部员工的管理也都严格依法进行。对于外来原因侵害本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也由厂工会依法维护了职工权利,既保护了职工的利益又防止了矛盾激化。使职工感受到了法律带给他们的实惠。这样使干部职工群众主动、自觉地学习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企业良好的法制氛围逐步建立起来。

六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与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通过该项活动,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中心工作,最终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体会最深,我们按照工厂“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的要求,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四五”普法教育期间,制定了产品发展战略规划,在稳定主产品煤气生产的基础上,瞄准潜在的市场空间,寻找企业新的增长点,并依据自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不断发展壮大自己,2000年我们投资900多万元成功地进行了甲醇四改六的技术改造,使甲醇的年产量由原来的4万吨提高到6万吨。2001年又投资6000万元,新建8万吨甲醇项目实现了当年竣工、当年投产、当年见效益的好成绩。2002年我们又投资3600多万元进行了选煤二期工程改造,2003年投资5000多万元完成了油加氢项目建设。目前这些项目的建成投产不仅拓宽了企业的发展空间,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这些充分说明我们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企业活动中已经在经济上产生了巨大的效益,在企业发展上有了长足的进步。

法治企业范文篇4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成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在国际金融危机尚未结束的现状下,民营企业、政府都要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保证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有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法治环境现状以及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

法治环境是依靠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建立起来的,规范、保障和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外部条件的总和。法治环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立法、执法、法律监督的各个环节和民族的法律意识、法律文化。良好的法制环境,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决定因素。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就是我国民营经济法治环境不断得到改善的过程。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的社会主义实行“一大二公”的所有制体制,民营经济没有存在和发展的空间。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此后,从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到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期间,我国陆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在对民营经济还起到影响或规范作用的法律、法规至少还有《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公司法》、《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私营企业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条例》等等。这些法律、法规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逐步确立了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有的地位。特别是2002年11月8日,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放在与国有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指出既要毫不动摇地发展国有经济,也要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作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随着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陆续颁布和实施,民营经济在社会各行各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二、民营企业法治环境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民营经济的法治环境总体上在不断地变好,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执法方面的不配套、不平等。以司法实践为例,人民法院对民营企业的破产申请显得十分谨慎,往往对该类企业的破产申请采取“实质审查”,特别是对民营企业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审查更为严格。甚至有些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民营企业出资不足,根本不考虑投资人的出资是否已达到法定最低数额,一律不予受理。也就是这种“实质审查”,将大量的民营企业挡在了破产的“大门”之外。正常情况下,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如要退出市场,申请破产应当是其所选择的唯一合法途径。但现实情况是,每年全国法院所受理的民营企业破产数量少得可怜,与之形成反差的却是,每年有大量的民营企业通过种种非正常的方式退出市场。二是保护公、私财产的法律力度不一致。

2、司法方面的不公正、不平等。有些司法人员的传统司法理念没有转变,仍然或多或少地存留着对民营经济的歧视和偏见,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公轻私”、“宁左勿右”的思想意识,错误地认为只有为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才是为国为民,才感到理直气壮;而为民营经济服务则是为私人、为私利服务,感到名不正、言不顺。由于思想观念上存留着对民营企业的传统偏见,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厚此薄彼,不能做到一视同仁。

3、行政部门侵权时有发生,民营企业感到无能为力。一是行政人员缺乏依法行政理念,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不是法,而是权。有时个别民营企业出了问题,往往采取对这个行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停业整顿,这样做难免会侵犯一部分企业的正当权益。二是对待民营经济的政策缺乏稳定性,时松时紧,甚至说变就变。三是违法行政和“与民争利”。运用行政特权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侵犯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执法权时,不是根据立法本意而是根据对自己有利的理解来执行法律。四是不认真履行职责。主要是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衙门作风严重,对企业急办的事情麻木不仁。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不得力,导致市场混乱,也往往殃及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4、民营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首先表现为不懂法,结果常因违法行为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年对该省企业在国外被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调查中发现,有很多民营企业不知道自己生产的产品已被国外同类产品抢先注册,结果出口被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导致竞争失利。其次是不信法,致使权益受损时不能得到法律的及时救济。由于立法、司法和执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一些民营企业产生了对政策的依赖心理和对法律权威的不恰当理解,有的认为法律是统治的工具而不是维权的武器,因此对法律持怀疑和观望态度。当其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更愿意上访而不愿意诉讼,更愿意找党委和政府而不愿意找法院,更愿意找媒体曝光,而不愿意找律师咨询。再次是不守法,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制环境。在市场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了追求暴利,往往在竞争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如欺诈、不讲诚信、搞假冒伪劣、偷税漏税、行贿、回扣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破坏了市场经济法制环境,反过来又影响到企业自身的形象,从而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关于完善民营企业法治环境的几点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法治企业范文篇5

建立一套完备的与母子公司管理体系相对应的企业法治管理体制,构筑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运作体系。

宝钢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企业内部规章。在决策管理程序上,建立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对子公司的资产运营推行预算管理,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依法开展资本营运,制订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上市、推进技术进步、调整产业结构、破产退市、兼并重组、减员分流和再就业等工作,提高了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率。宝钢还注重法律事务、依法经营的规制功能,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推进集团公司法制化运作和集团成员企业的合同信用体系的基础建设。确立了“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良好社会形象。2002年宝钢荣获xx市“重合同守信用”百家优秀单位和国家工商局命名的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优秀企业的称号。

宝钢的法制化运作,使国有资产运作得到了法律保障,促进了宝钢的健康发展。去年实现销售收入约76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约70亿元。

形成了依法治企,有效防御经营风险的法律保障机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宝钢对重大投资和市场行为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有效避免了市场风险。同时完善了重大决策的法律前置审核制度,对决策风险超前预防。重大资本运作项目和投资项目由总法律顾问负责提供全过程服务。在重大资产交易、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兼并破产和改制改革等项目中,由总法律顾问负责对项目文件、合同和章程等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建议书,在集团的重大决策程序中把住法律风险防范的“预防关”。如宝钢与澳大利亚哈默斯利的矿业合资项目、巴西bv公司建设的前期法律准备、日本宝信株式会社章程审核等,法务部参加了从立项、谈判、法律环境考查以及法律文件的拟定、审核和修改定稿等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宝钢还应用各种法律救济的手段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如在钢铁产品的国际贸易中,针对贸易进口国家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等贸易保护措施,积极采用wto规则所允许的法律救济措施,保护宝钢出口产品的海外市场,并有效应用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建立了企业反倾销预警机制,维护宝钢集团公司的合法利益。如对侵犯宝钢商标的不当注册提请国家行政机构予以撤销,配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打击假冒宝钢商标的维权活动,成功破获宝钢周边地区两起假冒宝钢注册商标案等。公务员之家凯时k66会员登录的版权所有

法治企业范文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宣传宪法,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通过学习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尊重和保障职工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最大限度地减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努力维护全区治安大局和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实现“案件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通过学习宣传税法、产品质量法,促进企业依法纳税,争当诚信企业。通过学习宣传环保法、安全生产法等,促进解决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问题。大力实施依法治企,规模以上企业法治化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内容

重点加强《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税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环保法》、《节能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企业依法治理,大力实施依法治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帮助企业修订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企业“小立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诚信道德规范》、《工作岗位管理标准》、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制度等各种制度,促进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设“法治企业”。

三、工作措施

“法治企业”创建活动从2009年3月份开始,到12底结束,并转入长期性“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使“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教育宣传活动深入人心。要利用“3.15”国际消费权益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月进行工商法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周讯、、*电视台、互联网等,展开对“法治企业”创建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为推进“法治企业”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月)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法律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及企业员工的综合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举行1-2次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培训班与座谈会,主要培训《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让经营者了解与企业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要积极培育、树立一批“法治企业”典型,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法治企业”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2月)

区经贸委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归纳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年末根据“法治企业”考评标准,组织检查验收,并召开专门会议,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由区经贸委牵头,具体负责对各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有关单位也要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开展好本次创建活动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区经贸委成立“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指导组,指导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法治企业”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建立工作联系网络,保证运转畅通。

法治企业范文篇7

倍受世人瞩目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于10月14日在北京胜利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们召开全市企业民主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

市委常委、李福全副市长

国家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姜金方副司长

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任国平秘书长

市建委傅阳副主任

市总工会朱兆全副主席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王淑琴副局长

参加今天会议的人员有:全市各大中型企业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依法治理办公室和全市工会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共180余人。

今天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三项:一是进行大会交流发言,二是请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姜司长讲话,最后请市委常委、李福全市长讲话。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大会交流。

首先发言的单位是南京供电公司,发言的题目是:《完善机制建设,深化民主管理,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权益和主人翁地位》,大家欢迎。

下面请市公交总公司领导发言,题目是:《开展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大家欢迎。

下面请秦淮区企业法制建设协会秘书长左涤湘同志发言,题目是:《以协会为载体,拓展依法治企工作新途径》,大家欢迎。

下面请外商投资公司工会联合会发言,题目是:《突出重点,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外资企业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大家欢迎。

下面请扬子石化领导发言,题目是:《深化依法治企,为公司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大家欢迎。

由于时间关系,大会发言就到这里。这次企业民主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下发后,许多单位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共提交了经验材料近30份,许多材料的做法和经验都很好,我们准备会后将这些材料进行汇编,发到各单位,供各单位在工作中参考。

法治企业范文篇8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健全的法治理念是现代市场经济趋于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法治理念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精神基础,旨在营造一种全社会学法、懂法、信法、服法、护法的习惯和氛围,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撑。“法治理念是反映法治的性质、宗旨、结构、功能和价值取向的一些达到理性具体的观念和信念,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法制体系的精髓和灵魂。”作为意识形态形式的法治理念具有承继性、时代性、包容性、发展性和创新性等基本特征。法治理念的形成在于历史的沉淀和沿革,古代中国社会有“法制”而无“法治”、有“以法治国”而无“依法治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传统塑造了人们“法律工具论”的思维定势,因言立法、因言代法、因言废法等统治行为时有发生,法治只是形式化的管理要件和统治工具,而没有成为实质性的价值诉求和社会生活方式。西方社会的法治理念导源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时期,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作《政治学》中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思: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良法、法的权威以及对法的认同和服从奠定了西方传统的法治理念的根基。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和中国开放型经济格局的形成,催生了中西异质性法治理念的交叉、对话和融合,完成经济现代化转型的任务和与世界经济接轨的现实要求培育一种既具有开放性特征又凸显中国特色的包容性法治理念。这种新型的法治理念“是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三个基本要素所构成的完整的统一的有机整体。

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政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成为指导经济运行的自觉意识,成为内植于经济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超越一切权力的神圣性和权威性。执政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映射出社会主义对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执着追求,执政为民保证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保护和增进人民的福祉和幸福。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不仅包含收入分配方面的经济公平,而且涵盖政治、文化、司法等方面的环境公平和制度公平,凸显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发展的独特性征,平等、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能够规制市场经济自发倾向引起的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悖结的情况,引导市场经济在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正确轨道上运行。在现代化法治理念的基础上,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将法治和依法治国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充实和扩展了法治理念,使法治理念更加具有明确性和主动性。首先,就法治体系而言,形成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等完整贯通的法治机构和内容体系。将法治理念贯彻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全部环节和过程之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次,就法治观念而言,形成包括合法性、权威性、公平性、公开性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规则和法治过程,使法治理念成为行为、职权、程序的合法性前提和依据,营造立法规范、执法严格、司法公正、人人守法的法治氛围。再次,就法治任务而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最后,就法治的价值目标而言,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人民主权的原则,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执法为民的精神,维护和提升人民的利益、幸福和尊严。

二、法治制度———法治市场经济的物质支撑

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不仅需要法治理念的正确指导,还需要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物质基础。新制度经济学将制度作为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在制度和市场经济之间建立了关联性函数,科学的理论论证和实证研究证实,好的法治制度与市场经济效果之间存在强的正相关关系,法治制度的缺失或者不健全会导致陷入坏的市场经济陷阱,限制市场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健全的法治制度是市场经济中连接法治理念和法治实践的粘合剂,通过法治制度的物质中介作用,能够将意识形式的法治理念分解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具体而言,依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现实,创建科学合理的法律预警机制,对经济发展未来可能出现的状况作出合理的预测和有效的防范,减少经济发展过程的风险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新要求,完善和创新法律制度机制,有效化解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在此基础上,建立动态灵活的法律执行机制和严格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确保市场经济朝着法治化的方向发展。可见,法治制度是法治市场经济坚定的物质基础。法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制度包括民主制度与宪政制度两个组成部分。民主制度指经济民主,“就是实现经济自由,包括经营自由、就业自由、投资自由和竞争自由。”在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企业遵循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价格机制所反映的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市场的供求情况,在法律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自由决定配置资源的手段和方式、自主选择生产商品的种类和数量、自觉调整生产过程的积累和消费,从而达到企业预定的经济目标。

企业员工在综合比较企业现有生产环境和未来发展晋升空间的前提下,自由决定是否与该企业签订法定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企业获得重新招聘的机会,员工也可以再次进行自主择业,双方还可以在平等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续约。除此之外,企业还拥有进入或退出某一投资领域的自由,根据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不断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力,从而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经济民主遵循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对于“私权”而言,法不禁即入,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调动市场经济中一切积极参与和管理的力量,实现市场主体在最大范围内和最高程度上的活动自由,实现市场经济的效率最优化。同时,为了防止权力的集中、滥用和资源的垄断,对于“公权”而言,法不允即禁,即政府等代表公共意志和利益的公共权力机构的权力效能和作用条件只限于法律所规定和允许的范围之内,超出限定的范围即为违法。通过经济民主制度的设立,在平等的竞争机制作用之下,实现市场多元利益主体的平衡与表达。宪政制度是以宪法和普通法律为核心和基础的社会大众广泛参与的分权制度,宪法作为宪政制度的根本和基础,必须在坚持透明、明确、稳定的前提下,体现主权在民、权力制约、民主集中等原则。主权在民强调权力的人民性———人民赋予权力、人民行使权力、人民监督权力,是民主制度发展的现代形式,是宪法的最基本和首要的原则。以宪法为核心形成的分权结构既包括不同阶层层级之间的权力分配,还包括同一阶层层级内部的权力差异,正是权力分立与协调,才能规范和调节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畅通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实现经济个体之间、经济个体与经济群体之间利益的平衡性和协调性,才能保证经济决策的制定、经济过程的执行、经济目标的实现以及经济成果的验证的连续性和科学性,才能确保“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重沟通渠道的相互作用,避免权力的集中和腐败,使权力和经济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利于法治市场经济的创建。

三、法治实践———法治市场经济的现实保障

法治理念和法治制度支持法治市场经济的实践,法治实践丰富和发展法治理念和法治制度,三者之间互利共生,协调发展。法治实践的核心和关键是要处理好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党、政府、社会、企业、经济之间的关系。对于党和政府的关系而言,党政分开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法治市场经济建立的题中之义,“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党政分开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问题,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前提。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政不分必然损害法律的权威和规范,阻碍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进程。党政分开,就是要彰显法律的权威,明晰党的职能和政府的职责界限和范围,打破党包揽一切、以党代法、以党代政的扭曲局面,使党和政府各就其位、各司其职。面对经济开放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新挑战和新机遇,党要牢固树立法治市场经济的观念和理念,努力普及基本经济常识和知识,准确掌握市场经济状况,敏锐洞察市场经济变化,及时捕捉市场经济信息,果断作出市场经济决策,提高党统筹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促进法治市场经济的建立。对于政府与经济的关系而言,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和政府经济职能的强化是法治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要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和保驾护航,在法治化的轨道上严格履行宏观调控职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以及市场监管的职能,提高自身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改革政府职能,使政府从全知全能的经济掌控者变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经济维护者,“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确定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将政府权力放在笼子里,置于阳光下,为法治市场经济的发展开辟崭新的道路,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的发挥创造自由、平等、公平的崭新环境。对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而言,政企分开是法治市场经济建设的核心内容。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企业从属于行政机构,接受行政组织的指挥和领导,政府通过行政命令过度干扰企业内部的微观运营,扭曲商品的价格机制,忽视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企业内部的预算软约束和经济运行的无效益,形成短缺经济和普遍贫穷的恶性循环。政府履职超越法治限定和约束,民主法治原则得不到彰显。市场经济的建立尤其是现代化的法治市场经济呼唤以所有制创新和产权体系改革为基础的新型政企关系,而政企分开是创建新型政企关系的基础和关键。依法划分政府的权力和职能范围,依法规定企业的职责和活动领域,解除企业对政府“父爱主义”般的依附关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政府从细枝末节的路径依赖中解脱出来,进行创新性和适应性改革,具体而言,“政府以公共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其管理表现为法定性和有限性,即以充分尊重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的地位为前提,在企业外部进行适度干预。而且,它不代替企业的经营决策,而只纠正其违法行为;它不代替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而只为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条件,使市场失灵的地方灵起来,以实现竞争的公正性”。矫正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还原企业正常的生产运营条件,培养社会主义企业家,学习企业家精神,尊重企业家才能,激励企业家创新,使企业家成为管理和经营企业的主体,促进企业在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中发展。对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而言,培育公民社会,构筑市场、政府、企业之外的第四种力量是法治市场经济建设新的突破口。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基础作用阶段,造成“大政府、小社会”的总体格局,公民社会的活动空间被极度挤压,“政府办社会”、“企业办社会”的情况导致政府遭遇财权与事权倒挂的尴尬和企业承受财政与社会的多重负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市场经济,要通过法治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公正,构建多元参与的公民社会。借助公民社会的自组织能力和自我协调功能形成高效政府、自由企业、法治市场和活力社会,促进法治市场经济和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的形成。

四、结语

法治企业范文篇9

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

依法治企,包括企业外在法律体系的建设和规范运行,也包括企业内部组织行为的适法性要求。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来说,依法治企着重强调后者。具体点讲,就是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照规章制度经营管理企业,领导和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保护企业自身利益的内在需求和有效调节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客观需要,使依法治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需要和不可替代。首先,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需要有力的法治约束。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导致市场竞争方式的多元化,不同的市场主体基于其利益趋向的不同,采取的经营策略会有很大差别,但其前提是必须在一定的框架内进行,这个框架不是别的,就是法律规范。其次,企业体制改革需要法治。企业改组、改革、改制导致不同利益主体的融合和重整,必然会发生利益冲突,只有法律才能成为各方认可的利益调节机制。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的市场化变革,也需要法律的调整和规范,没有完备和强有力的法治支撑是不可能有效整合企业内部资源的。另外,企业行为规范运作需要法治。如规范经营管理者行为,规范职工行为,规范民主管理程序等,都需要依法办事。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理和规范员工行为,促进生产经营的规范化运作。

但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光讲法治不行,还必须强调德治。这是因为:

首先,企业的德治与法治是一个有机整体,二者缺一不可。企业的德治与法治都是建立在共同经济基础之上,为经济基础服务的,都是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内容,都是维护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的重要机制和手段。企业的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基础,德治支撑着干部、职工的文明行为、法制意识及廉洁自律,支撑着企业的文明生产、合法经营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企业的法治是德治的保证,它保障着企业道德规范的实现,保障着文明生产和合法经营。二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使德治与法治并举。

其次,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德治与法治并举。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国有企业改造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实体,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但是,这种改革必须是有序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切市场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约束。但在经济转型的过渡过程中,由于相应的法律法规有待建立和完善,不法行为往往趁虚而入,不时干扰甚至破坏了企业改革的正常进行,扰乱了市场秩序,这使得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变得时不我待。只有通过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才能使之自觉做到诚实守信,合法操作。这就说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企业改革的同时,还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使法制与德治并举。

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途径

近年来,我厂通过积极实践,初步探索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一些途径。

1、制定企业道德原则与规范,为德治奠定基础

道德原则是调整个人与集体道德关系所遵循的根本原则。道德规范是人们在道德上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的社会或阶级对人们行为基本要求的概括,也是道德原则的具体体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企业以培育“四有”职工为目标,以“五爱”为基本要求,以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标准为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出《××职工道德行为规范》,并把它与劳动考勤制度、职工奖惩条例、《文明职工评价标准》等制度汇编成《职工手册》,让全厂干部职工共同遵循,为企业推行德治奠定基础。

2、依靠职工“立法”,在“立法”中体现道德要求

在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坚持赋予职代会“立法”权,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立法”工作上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益,广泛调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以及制定各项重要规章制度,须经职代会审议并通过,只有占半数以上的职工代表同意,企业的各项重大决策及规章制度才能生效实施。

在坚持依靠职工“立法”的同时,强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道德原则和道德要求,让干部职工在受到规章制度约束的同时,也受到道德规范的约束。为了做到这一点,我厂坚持从法治与德治的要求出发,对广大职工告之以德,晓之以理,激之以情,导之以行,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一是大力宣传企业道德规范,弘扬企业精神,激励职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习惯。二是培养职工的道德责任感:对国家,要爱党爱人民,具有民族精神;对企业,要爱岗敬业,具有主人翁精神;对社会,要自觉奉献,尊重他人,具有助人为乐,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三是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在全厂广泛开展宪法等法律知识和与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职工充分认识法律就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自觉地遵纪守法,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实践社会主义道德。四是建立互控式民主管理机制,增强职工的民主管理思想,创造条件让广大职工直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增强职工依法管理企业的意识,促进德治与法治有机结合。企业制定的各项重要规章制度,如《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干部管理考评办法》、《目标经济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不同程度反映了道德要求,有利于把道德建设的任务落实在各项工作中。

3、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领导干部,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遵纪守法和遵守道德规范的表率

表率作用对实行德治极其重要。为此,首先着力建设学习好、道德好、团结好、廉洁好、勤政好的领导班子。学习上,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班子成员的头脑,把班子成员的思想统一到发展上来,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道德上,坚持贯彻依法治企和以德治企的思想,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全面提高班子成员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团结上,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廉洁上,除了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外,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勤政上,坚持经常深入车间、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妥善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切实为职工、为企业办实事。

其次,坚持抓好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德治教育。一方面,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法工作责任制,增强党员干部依法经营的素质,依法管理企业的素质,依法保障企业利益的素质和依法解决企业间经营纠纷的素质,使之成为依法办事、依法治企的行家里手。另一方面,坚持抓好德育工作,使党员干部明白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并能够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耐得住艰苦,顶得住诱惑,抗得住歪理,管得住小节,成为道德上的标杆,人格上的榜样,专业上的高手,管理上的权威,思想上的先锋,政治上的强者,在各方面成为职工群众的表率。

三、依法治企与以德治企相结合应处理好的问题

依法治企与以德治企相结合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认真研究,精心策划,务求实效,形成规范。在具体实践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依法治企,民主为本,道德为基。依法治企必须充分体现民主管理思想,而道德是民主与法治共同的思想基础。不讲民主,法治难以得人心;没有道德规范,真正的民主难于实现。企业推行法治,要在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认真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同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打好民主与法治的思想基础,才能得到民主与法治的完美统一。

2、以德治企,必先“立德”。企业应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要求相适应的经营行为规范、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和职工道德行为规范,分层次抓好干部职工的德育工作,重在以德育人。同时,应把良好的传统道德与现代文明规范有机结合起来,在弘扬我国优良道德传统的同时,注意去除封建道德糟粕,不要把道德与家道的概念相混淆,德治与儒家思想相等同。在继承传统道德观念时,要批判旧礼教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封建传统观念。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企业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党委加强对企业法治和德治工作的领导,行政重视依法治企与以德治企相结合的工作,不能厂长抓法治,书记抓德治;或只抓法治,不抓德治;或只讲德治,不管法治,人为地把二者分开,形成“两张皮”,导致一手硬,一手软。德治与法治同属政治文明,党政工团要齐抓共管,责无旁贷,谁也不推托责任。要把依法治企与以德治企相结合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有步骤地进行实施。

四、法律工作者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方式

多年来,我厂一直坚持外聘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和法律顾问资格的律师担当企业法律顾问,为维护企业权益,保证依法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聘请的律师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方式是:一是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决策进行咨询,提供法律建议和依据,保证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二是负责审核企业经营管理业务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它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

和规章制度,保证合同、制度、文件等的合法性;三是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和协助企业对职工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通过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保证了我厂做到依法经营,较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今后,我厂将结合“三改”设置法律专职岗位,进一步加强法律事务工作。

五、对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建议

1、加强对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制定普法教育计划,提高基层企业普法针对性。

2、适当举办针对性和适用性强的法制案例讲座或培训班,帮助基层企业领导和法律工作者提高预防法律风险的能力和依法科学决策的能力。

法治企业范文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强化企业法治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全县经济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经营管理,达到以下目标:

1、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职工能够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2、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企业能够得到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相关制度更加健全;

3、全县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更加规范有序;

4、企业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法治专兼职队伍进一步强化;

5、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企工作进一步强化。

三、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1、深入学习宣传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知识产权、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人口资源环境等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在企业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风尚,推动经济持续、科学、和谐发展。由县依法经营管理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具体工作内容由各成员单位制定并落实。

2、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开展打假治劣,强化有关行业(市场)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由县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粮食局等部门负责。

3、坚持依法治企。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推进企务公开,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工会意见。由县总工会负责。

4、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企业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落实,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强化建章立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由县人社局、总工会、经信委负责。

5、加强“法企合作”,推进企业法治建设。深化“法企合作”,加强重点企业和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总结推广“宝胜律师事务部”做法,积极为企业提供帮助指导,帮助企业规避运行中的法律风险。通过认真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增强企业主的法治意识,用法治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由经信委、人社局等部门负责。

6、积极培植选树企业法治建设典型,推动企业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召开依法治企现场会。由县经信委、商贸总公司、建工局、工商局负责。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依法经营管理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共同负责依法经营管理工作,各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定期交流、共同推进。

2、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宣传,并引导企业强化制度建设,利用橱窗、黑板报、宣传册和会议等形式,宣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经营管理的氛围,推进依法治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