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论文范文10篇 -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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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论文

摘要:目前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问题较多,效果差强人意,急需探寻合适的方式来保护人类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文章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法和逻辑分析法,从文化整体论视角下探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文化整体论突出“协调性”保护,强调“本真性”保护,注重“活态性”保护。因此,在保护过程中要充分调动政府、社会、项目本身的保护热情和保护资源,协调三方,合力保护;认清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在保护过程中不失其内涵而又与现代文化相适应;以动态保护为主,辅以静态保护,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文化整体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当前,韩国积极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困难重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近况堪忧。回顾相关研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个案研究为主,尚未挖掘相关的理论来支撑和指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本文创新性地尝试运用人类文化学中的文化整体论理论,从“整体性保护”的角度出发,将相关理论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旨在提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1研究背景与目的

2005年11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将韩国申报的“江陵端午祭”确定为“人类传说及无形遗产著作”,中国和韩国的端午节“申遗”之争最终以韩国的胜利而宣告结束。与此同时,这一事件在中国国内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和思考,甚至要求国家文化部门上书联合国,正本清源。2013年12月,韩国的“泡菜文化”被收录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之中。翌年,韩国拟将“暖炕技术”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在韩国的申遗之路上,中国总是面对着诸多尴尬和无奈,让许多中国人倍感遗憾和惋惜,认为“泡菜”、“暖炕”等技艺和文化应该属于中国,却屡屡被韩国“捷足先登”。由于中国文化与韩国文化相似度较高,韩国的“申遗”项目往往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中韩申遗之争,一方面可以看到韩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而另一方面,中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仍然滞后,和许多“申遗”机会失之交臂。但是,从积极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国家部门还是普通民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逐渐提高,并试图探寻各种方法来保护我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历史悠久,文化丰厚,即便在现代社会中,中国人民对于古老的文化仍然有着特殊的情结。同时,文化多样性是文化交流和创新的重要源泉,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许多欧美的文化作品都证明了这一点。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部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体现。根据现有的研究来看,目前,学术界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定义众说纷纭,不尽相同,尚未达成共识。根据学者的研究,本文认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有别于传统体育,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并且具有保护意义的各种体育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表现空间。”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体育和文化的双重属性,既体现出体育对于育人育德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价值。由于其自身的“非物质性”、“地域性”和“历史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难度颇大,社会环境的改变、表现形式的流失、传承人员的匮乏,使得不少人类宝贵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消亡,濒临灭绝。虽然政府和学术界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从目前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来看,保护过程问题较多,效果差强人意,急需探寻合适的方式来保护人类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资源。

2研究方法

1文化旅游

文化遗产为了融入现代社会,为之发展而服务,就必须全方位大力开展各项商业广告宣传和公关活动,以便让受众了解和接受,同时争取社会资源。

为了弘扬韩国的传统文化遗产,韩国十分重视文化遗产和旅游业的互相促进发展,具体实施主要从两方面入手:①地域选择。以民俗村来选定地域,韩国人把民俗村的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在汉城城南有一个古代民俗村。一进民俗村,村口就有韩、中、英、日四种文字的介绍。进入村内,可以看到李朝时期先民们的衣食住行、建筑景观和祭祀活动。宗庙的祭祀典礼和音乐都被看做无形文化财产。②时间和内容的选择。韩国还十分注重以民俗节和祭祀活动来吸引游客。例如江陵端午祭和祭日演出的假面戏年年在当地举办盛大的旅游活动,吸引了国内外百万人次参与和观光,使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巨大的文化产业,发展了当地的经济。为了吸引外来游客,那些表演人士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场地进行传统技艺表演。

同样,意大利的乡村生态旅游、美食文化旅游很发达,尤其是意大利的西西里傀儡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来,意大利政府积极抢救和保护这一古老剧场木偶艺术。木偶艺人们根据一些古代诗歌、浪漫传奇或流行的歌剧情节,用精雕细刻的木偶和道具进行即席创作,吸引众多国际游客。这里的商店和地摊到处都可以买到制作精美、造型各异的木偶——它已经成为西西里岛的著名纪念品。政府还计划为青年木偶艺人开办培训机构,举办西西里木偶节,在国内外举办展览,兴建木偶戏学校等。

2“文化遗产日”打造国家文化品牌

法国的国家集中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保证了国家管理的权威性。作为文化大国,法国是最早设立“文化遗产日”的国度。这项活动是由法国中央政府主导、各级地方政府执行、社会各方支持的整体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公立博物馆免票,私立博物馆门票减价并给予税收优惠,旨在引导和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20多年来,该活动调动了社会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和热情,群众性的保护活动随之兴起。法国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着巴黎凯旋门、卢浮宫等112处“民族古迹”和4万余处“纪念建筑”,此外,未列入保护行列的全国各地40余万处“地方宝藏”均妥善得到相关部门和民间协会、民间人士的有效保护。一些民间组织积极讨论国家文化遗产政策,向议员提出建议。很多民间组织还颁发奖金鼓励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奖励在此领域作出贡献的人士。文化遗产学校、文化遗产基金会、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等纷纷建立。

成都市和都江堰市政府提出申报“都江堰—青城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较大反响,这表明保护文明和环境意识日益深入人心,人们对文化和历史遗产在经济中的地位更为理性和眼光长远。但是,都江堰无坝引水的工程型式,将由于其上游300米以远的紫坪铺水电站开工,而有面临消失的厄运。

1、都江堰文化遗产是古代人类文明经典,属性是水利文明

《公约》对文化遗产的定义:

建筑群类: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观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关联的建筑群。

对可以被批准为文化遗产的建筑必须的条件:

“可以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一、文化遗产犯罪的特点及我国文化遗产刑法保护的现状

1文化遗产犯罪的特点

虽然从本质而言文化遗产犯罪也属于犯罪的一种,但是文化遗产具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犯罪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文化遗产犯罪所侵害的法益具有特殊性。贝卡利亚将刑法法益分为国家法益、个人法益和社会法益3种类型[1]65。传统刑法主要保护的是以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法益与个人法益。文化遗产具有公共利益属性,任何针对文化遗产的犯罪行为除了是对文化遗产所有权人个人利益的侵害,还是对社会公众所享有的文化遗产利益的侵害,即对以文化遗产公共利益为内容的社会法益的侵害。因此可以说,文化遗产犯罪所侵害的法益除了传统犯罪所强调的国家法益和个人法益外,还包括对社会法益的侵害。其次,文化遗产犯罪的认定标准具有特殊性。毋庸置疑,文化遗产犯罪的认定标准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制定,遵循刑法“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但刑法对文化遗产犯罪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文化遗产相关行政法的规定,即具有很强的行政依附性,这是由文化遗产保护法所具有的行政法属性决定的。文化遗产违法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有赖于行政机关对其行政违法性的前期认定,也就是说,只有行政法认定为违法的行为,刑法方可依据罪刑法定主义原则规定其是否属于犯罪。当然,这也是使刑法服务于文化遗产行政管理的必然要求。最后,文化遗产犯罪的后果具有特殊性。文化遗产是一种脆弱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任何对文化遗产的破坏都将造成文化遗产的永久性灭失。之所以对文化遗产予以保护与传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文化遗产能够实现对历史文脉的延续。文化遗产犯罪是对人类生存环境的破坏和历史文脉传承的割裂,而且这种割裂具有难以修复性。

2我国文化遗产刑法保护的现状

我国很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特别是在刑法中也规定了相关条文,有关文化遗产犯罪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刑法分则当中。我国刑法在第6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中的第4节“妨害文物管理罪”对文化遗产犯罪进行了专门规定,其中涉及对故意损毁文物、名胜古迹,过失损毁文物,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倒卖文物,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盗窃、抢夺国有档案,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等行为的规范。除了专章专节的规定,文化遗产犯罪还散见于刑法分则的其他章节中,如在第3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对走私文物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第4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规定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在第9章“渎职罪”中规定了因失职而导致珍贵文物被损毁或流失的行为也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等。除此之外,我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文化遗产的单行法律法规中都有刑事处罚条款,但多为简单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如《文物保护法》第78条规定:“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国刑法有关文化遗产犯罪的规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遗产资源中的旅游产业及基本特征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能够为旅行者提供学习的平台,更加深入地了解历史文化、古代文明。可以说,历史文化是文化遗产旅游的的本质,遗产只是文化的载体。换而言之游览者通过对文化遗产的游览中在不对文化遗产造成损坏的基础上,依旧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文化遗产资源,都能成为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这些资源特征如下:

(一)稀缺性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具有稀缺性,因为它们是历史积淀的成果。正因如此,它们不可能被大规模复制、生产。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以其自身的历史厚重感,反映着当时历史时期的审美特征、建筑风格、社会民俗等文化信息。这些都是它们弥足珍贵之处。比如说,江南的苏州园林代表着我国明清时期古典园林的特殊风味,这些都是无法复制的古色古香。这是在其它资源中无法体会到的历史风味。这也说明了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稀缺性。

(二)不可复制性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它的不可复制性。它们一旦受到破坏,几乎再也无法修复。比如说,我国北京的古城墙遭到拆除之后,很多就再也不见了,北京的历史韵味就稀薄很多。因为受到空气污染影响,泰姬陵由白变黄,美感大减。2001年,世界文化遗产巴米扬大佛被塔利班炸毁,一座1500年的文化遗产就这样消失不见。这些惨痛的事实都在告诉我们,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不可复制性。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太原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的编制;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对历史文化保护的影响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在春秋时代,太原已建有城邑,称晋阳城、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兴起,在旧城改造中,开发商片面追求土地及经济效益、依据“先急后缓”的原则,明确主城区的紫线控制范围、从历史遗存的集中度、风貌的整体性以及规模的完整性方面进行了初步评价、将历史街区紫线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的编制、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态度、通过贯彻“有效保护”的原则、通过具体实施措施的提出,转变了观念等,具体请详见。

论文摘要:分析了太原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详细阐述了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的编制,探讨了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对历史文化保护的影响,以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论文关键词:紫线规划,历史文化遗产,风貌

1太原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在春秋时代,太原已建有城邑,称晋阳城。后相继为赵国都城、秦汉重镇、北齐别都、盛唐北京,以及后唐、后汉、北汉的宫阙之地,素有“龙城”之称,太原有史可考的历史已有2500年。从宋朝初年毁晋阳城而重建,至今已有1000年历史,这1000年城市发展的空间就在于旧城。历史赋予旧城丰富的遗产,纯阳宫、文庙、督军府等文物古迹众多,传统民居和宁化府、清和元、开化寺等老字号,记录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城西水系、拱极门遗址等古迹传承着历史的记忆。这些文化遗存完整地展现了太原历史的发展脉络,清晰地反映出地方文明的进步历程,这些历史文化遗存不仅对现代人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对于后代也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兴起,在旧城改造中,开发商片面追求土地及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大拆大建已造成反映太原特色的居民区几乎消失殆尽;见缝插针现象屡禁不止,使原保护规划中的视线走廊造成阻碍;城内部分文保文物历史建筑仍被一些单位占有,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周边建筑在高度、体量、色彩方面,从不考虑协调;部分文保单位和历史街区,因旧城改造的需要而被当做破旧建筑拆除,如八路军办事处、裕德里民居、上肖墙民居等。清代的开化寺民居被数十户居民当做住宅;古关帝庙、圆通寺、以及散布在市区大量寺庙都处于无人问津的废弃状态,年久失修,日益破损,绿化建设严重缺乏。在太原旧城出现的大规模改造热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旧城居民的居住水平,对城市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城市建设在某些方面的短期性致使名城保护处于被动和消极的状态。不仅给城市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而且对旧城的历史文化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建设性破坏。作为省会城市,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其发展速度较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同时对旧城改造的进程也加速了,在这种背景下,旧城更新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就变得尤为紧迫。

论文摘要:近年来,在我国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遭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冲突,产生了诸多问题。本文从这些普遍问题出发,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阐述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在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并寻找出解决问题的一些措施。

论文关键词:城市建设城市规划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家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里,曾经说过‘在生活条件加速变化的社会环境里,为人保存与其相称的文化环境,是大自然、先辈遗留的文明见证,这对人的平衡发展十分重要,为此应该使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并将当代成就、昔日价值和自然之美纳入整体规划加以考虑”。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了民族的智慧,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视觉感官上美的享受,她也是一部研究古代社会生产发展的百科全书,是我们研究古代文化的窗口,并且她对我们现代城市的硬件和人们文化思想的软件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目前看来,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一、城市建设在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稳步上升,城市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有不少建设项目忽视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使一些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成为城市建设的牺牲品。归纳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

1.勘察不全面,造成建设施工时对地上和地下文物的毁灭性破坏。事例有重庆市2004年开工的36条共计2000多km的高等级公路中,发生多起严重毁坏文物点的事件,使得许多珍贵的文物古迹永远地消失在推土机的重碾之下。

一、构成要素的独特性

景观的构成要素包括景观建筑(小品)、山体、水体、植物、道路、铺地等,它们是景观文化的外显部分,是其审美意象的载体,作为景观文化设计的物质化层面,其设计成功与否,直接影响了旅游受众的第一感受。而景观构成要素,尤其是景观建筑的选择与设计,应该力求准确、全面地反映其所在地区的相应文化特征,而不是人云亦云,否则很难吸引视野越来越广阔的旅游受众。如目前不少地方的景观设计中的建筑都采用了明清时候的官式做法,因此带来风靡大江南北的明清严正规矩、略显拘谨的风格,而并未将秦时豪放、汉时古拙、唐时舒朗、宋时纤丽的时代特色给予足够笔墨。这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雷同景观建筑,已经很难吸引逐渐将旅游作为日常休闲生活的大众,在重复多次的视觉疲劳中,很容易引起他们的心理抵触。其实,各地以文化遗产为核心的景观设计,其相关景观要素本身有着独树一帜的地方特色和时代风格,下文试以冀南地区说明。冀南地区位于河北省最南部,历史源远流长,留下了弥足珍贵的传统建筑文化遗产。以(第一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例,邯郸市拥有34处、邢台市拥有21处①,这些文化遗产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多个方面,时间体系上溯至石器时代,历经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等各个时期,绝大多数都与传统建筑发展密切相关,它们构成了景观要素丰富的内涵.如赵王城、午汲城、王郎城遗址和朱山石刻等景观主要体现先秦及两汉文化,其景观建筑特点是“高台榭美宫室”,这种高台建筑是以一组小空间木构架建筑围绕着两至三层的巨大夯土台而成,其体量巨大,但技术较原始,建筑单体简单,屋顶平直,斗拱形式杂而多,很多构件远未定型化;沿平寺石塔、五礼记碑、狄仁杰祠堂碑等景观主要体现盛唐文化,其景观建筑特点是开朗舒展,屋顶出檐深远,内部空间阔敞,斗拱构件硕大且有着不可替代的结构作用,以版门和直棱窗为主的门窗朴实无华,土朱、白、黑灰搭配的色调简洁明快;大名府城、武安舍利塔、白家庄摩崖造像等景观主要体现宋代文化,其景观建筑特点是装饰华丽,装修精美,色调以金、蓝绿、青绿为佳,建筑构件做法精致细腻,琉璃面砖、瓦等常被使用另外,冀南地区特有的屋顶脊饰、斗拱假昂、门楣装饰等也都具有鲜明的地区特色,将其作为文化遗产旅游景观的构成要素,无疑增加了景观文化的独特性。

二、审美意象的多样性

景观审美意象是在景观审美活动中产生的认知与情感,是通过景观设计的实体形象认知,将之加以想象与理解,从而得到情感的满足与共鸣。审美意象作为中国传统美学强调的重点,它既关心形象的创造,又关注精神的满足,真正达到了情与景的交融。文化遗产旅游的审美意象,为景观文化的设计提供思路与依据,它使公众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文化遗产的内涵,从而在旅游景观体验过程中达到感性世界美的愉悦。审美意象是景观文化“形而上”的部分,涉及景观文化的规范制度、人文意识、价值观念、哲学理念、思维方法等各个方面。由于其综合性,因此在某个文化遗产景观设计中应深入挖掘尽可能多的内容,否则有可能流于单调与空洞。以冀南地区邺城遗址景观审美意象为例,可概括为:城市营建之礼制规范;建安文学之人性觉醒;佛教兴盛之文化交融;山水园林之无为隐逸;典故传说之人生智慧等如城市营建之礼制规范的审美意象是邺城首创了一种全新的棋盘格式城市格局,其功能分区明确,宫城位北居中,听政殿前至南城广阳门有着一条笔直的御道,御道两侧分设衙署,这种将宫城中轴线设为都城御街、皇城布局力求规划严整的城市营建,直接影响了后期北魏洛阳、南朝建康等的南北都城的设计,是隋唐长安、北宋东京、明清北京等都城规划的蓝本。其实,邺城的城市营建正是体现了在中国占主流地位的礼制规范,它强调尊卑有序的社会等级秩序,规定人与人之间特定的道德伦理关系,其影响渗透到各种人际关系和社会生活领域之中;而建安文学之人性觉醒的审美意象,是源于在邺城曹氏父子与王粲等“七子”开创了建安文学,一改两汉时颂功德、美育化的儒学宗旨,而将关注点集中于对人生的思考与感叹。他们吟咏“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年寿有时而近,荣乐直呼其身”“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感叹生命之短暂、悲凉人生之苦难、哀伤欢乐之易散,放纵身心之享乐,这种看似悲观、消极、颓废的人生观,却恰恰反映了魏晋南北朝战乱纷争时期人们对于人生强烈的追求与留恋,其强调个人存在意义与价值,主张充分把握个人命运的人生主题,标志着中国文化人性的觉醒,它使人之个体和其内在的才情、品貌、精神等成为这个历史时期审美的重点;至于佛教盛行之文化交融的审美意象,是因为邺城及其周边地区的佛教,在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呈现出一种独特的审美意蕴,这既不同于丝绸之路上有着浓郁古印度风格的藏传佛教,也迥异于唐之后中原地区盛行的汉地佛教,而是兼收并蓄,在绘画、雕刻、装饰等各方面,不但有着希腊、波斯等地区的艺术特色,而且更多彰显了印度曼陀罗文化与中原传统的“河洛文化”、算数文化的的呼应与融合

三、环境规划的生态性

目前,生态的概念已深入人心,景观设计人员对此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可以说,每个景观的环境规划都会将生态的概念加以强调,但是在实际工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误区,如将景观的生态设计等同于大量绿色植物的种植;忽略地区区域环境特点,片面强调与国际接轨,盲目照搬国外已有生态设计实例;或者对地区文化传承脉络认识不足,仅对文物建筑本体予以保护,而对其周边延续日久、有着不同时期文化烙印的大量一般性建筑视而不见甚或一拆了之.等总之,景观环境规划的生态设计仍有不少需要设计人员深入推敲的问题。关于冀南地区建筑文化遗产旅游景观环境规划的生态性设计,建议可从哲学思想、策略原则、技术手段等三层面给以思考:

一、文化遗产型旅游目的地

文化遗产是历史的留存,是人们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而且它不因时间的冲刷而消逝,反而增值,因此文化遗产是最具核心竞争力的旅游资源。文化遗产旅游在合理的开发下,不但具有一般旅游活动的经济功能,而且还具有保护遗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因此,随着旅游产业的纵深化发展和旅游活动高品位化的趋势加强,文化遗产旅游已经成为人们旅游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文物古迹和艺术珍宝。这些文化遗产遍布于中国各地,反映着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的艺术和文化特色,它们随着中国旅游业突飞猛进的发展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中国首批公布的187个4a级旅游区当中,以文化遗产或仿文化遗产作为主体吸引物的旅游区达67个,占总数的35.8%,以文化遗产或仿文化遗产作为重要吸引物的旅游区有33个,占总数的17.6%[2]。可见,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中国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的资源基础之一,它对中国旅游业的飞速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并且随着中国经济的继续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文化遗产旅游的需求将继续增长,文化遗产在旅游中的基础性作用也将得到进一步地发挥和提升。

二、文化遗产旅游中存在的问题

1.超常损耗问题。文化遗产的一大特征就是原真性,是指游客旅游体验后产生的对旅游吸引地或其某一方面的感受。在体验经济时代,游客尤为关注旅游地的真实性,而文化遗产型旅游目的地对旅游者最大的吸引力就是其原真性,只有保持浓郁的原汁原味,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文化遗产型旅游目的地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发展。

但中国的文化遗产在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多数出现了超常损耗的现象,许多文化遗产资源因为旅游开发的不适当介入而过早的衰退,影响了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些文化遗产型旅游目的地在开发前几乎没有制定科学的旅游发展规划,造成盲目的开发与破坏性的建设。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使开发者只看到资源的经济价值,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追求政府业绩而出现短期开发行为,使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遭到严重损毁。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解读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它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非物质性或无形性、活态性或动态性、传承性或延续性等特点,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二、档案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记录历史

一般来讲,地方档案馆保存着大量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记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尚保存着诸多完好的非物质文化信息。很多特殊载体的档案,如剪纸、刺绣、皮影、面塑、纸扎、布贴、香包、印染等等,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由此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