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管理论文十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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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论文篇1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普遍陷入困境,公共行政机构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不满情绪高涨。在这样的背景下,英美两国政府率先展开了一场公共行政改革运动。西方学者在总结这场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发展出不同方向的管理理论,被统称为新公共管理理论,其中具代表性的有:
1.小政府理论。这一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弗里德曼和哈耶克,他们认为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活动中要尽可能少地干预市场,政府的主要职能只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提供不了的公共服务和产品。
2“.流程再造”理论。这一理论由哈默和钱皮提出,它源于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和方法。流程再造理论认为企业要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要围绕顾客的需求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思考和改革,使企业在成本、质量、服务、效率方面得到大的提升。后来这一理论被逐步引入到社会公共管理和政府行政管理中,用来改造传统力量强大的官僚制体系。
3“.重塑政府”理论。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奥斯本和盖布勒,他们在《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一书中全面阐述了这一理论。奥斯本和盖布勒认为要解决当前政府部门的弊端,就要重新定位政府职能,用企业家精神去重塑一个“企业化政府”,用企业经营管理的成功方法指导政府机构的运行,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该理论的核心要素是以顾客为中心,强调政府部门应对他们的顾客———社会公众负责,聆听他们的呼声,并把社会资源放在顾客手里让他们挑选。上述不同的管理理论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他们“共同的主题就是对市场机制和市场术语的运用”。从源头上讲,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将企业管理的一些原理、技术和方法应用于公共管理部门,通过引进私营部门成功的市场经验,实现在公共部门的良好管理。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公共管理者集中地关注责任和高绩效,试图重构官僚机构、重新界定组织使命、使机构程序合理化并分散决策权”,可见,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根本价值取向在于效益和效率。随着我国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层次的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工作任务日渐繁重和复杂。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与高校的教学科研机构属性不相适应,对外屈从政府和社会压力,不能维护高校自主办学和学术自由,对内干预学术事务、侵犯学术权力,行政管理的低效率越来越成为高校发展的阻碍。因此,亟须要对当前高校管理进行改革,寻找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以适应高校的快速发展。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在管理效益和效率上的价值取向正可以为此提供理论支撑。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与高校行政管理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欧美一些公共管理学者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反思和批判基础上建立的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这一理论代表人物是罗伯特•b•丹哈特和珍妮特•v•丹哈特,他们在《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一书中对新公共服务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七大原则:服务而非掌舵;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服务于公民而非顾客;责任并不是单一的;重视人而不是生产率;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事务。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管理者在管理公共组织和实施公共政策时要把重点放在如何为公众服务上,而不是依仗手中的权力为政府航船掌舵和划桨;要向公众放权,由公众来决定航船的方向;公共管理者的职责只是建立具有高度响应力和高效执行力的行政机构来为公众服务。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肯定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推动当代公共管理实践活动的积极意义,同时摒弃了作为新公共管理理论核心的“企业家政府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关注的重点在于民主价值和公共利益,主张把效率和生产力置于民主、社区、公共利益等更广泛的框架体系中,力求建立一种以公共协商对话和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公共服务行政。可见“,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取向是民主,高度重视公民权利、公民意识、公民身份和公民价值,追求最大程度的公平、民主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就是把民主、公平和公正看作是公共行政的首要价值取向,把公共利益的获取放在首位,并时刻强调行政部门的服务性。根据这一理论,高校行政管理就是要建立以服务为核心的行政管理模式,把为师生服务作为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的根本宗旨,把为师生服务作为学校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高校的管理部门应倡导实践民主、公平、公正的价值观念,努力使行政管理者、教师、学生之间形成一种互相尊重、彼此平等的和谐关系,要充分考虑并积极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意愿,努力使全体师生平等地享有学校的发展成果。
三、服务行政理论与高校行政管理
“服务行政”概念来源于“公共服务”,1913年,法国著名法学家莱昂•狄骥在《公法的变迁》一书中,最早论述了“公共服务”的概念和意义。1938年,德国行政法学家厄斯特•福斯多夫在其代表作《当成是服务主体的行政》一文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服务行政”概念。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学者开始了“服务行政”理论的系统探讨研究,“服务行政概念逐步被引入到行政模式的构建中来,成为直接思考行政改革目标模式的理论探索”。服务行政理论涵盖有多个方面的内容,我国学者普遍认为为人民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服务行政最根本的主题。在服务行政模式中“,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仅是一种行政观念,而且是通过立法的形式被确定下来的一种制度”;服务成为了“一种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上,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政府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就可以实现对个体目标和社会整体目标的系统整合”。服务行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主题,与我国高等教育目的是一致的。教育理论家阿弗烈•诺夫•怀海德(英)在《教育的目的》一书中指出:学生是有血有肉的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和引导他们的自我发展之路。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等教育专题规划》中也明确:高等教育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高等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当然,这种一致性需要一套科学的行政运行机制做保障,这是高等教育理论研究者与实践管理者所面对和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四、结论
服务管理论文篇2
论文摘要:当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服务经济在国内初礴端倪,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现场服务的重要。优化服务就是占领市场!服务管理的多元化、科学化已逐步形成社会企业的共识,优化服务方式,决不仅是增开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改善服务态度等简单的方法,而必须针对弱点,通过提高服务的科技含址,实现服务方式的根本性改变
现场服务是服务企业与客户交流的终端,企业大量服务举措都是通过现场员工为顾客提供服务来实现,现场服务水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服务终端—现场服务,并对贯彻企业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竞争力有着直接影响。
1控制现场服务
1.1控制现场服务,必须有力执行规章制度
大多数服务是一种无形产品,在人与人接触之间进行,且提供服务的过场与顾客享用服务的过程几乎同时发生,使服务质量控制的难度增大。因此,控制现场服务,除了加强对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制定、执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只有是可以衡量的,才是可以控制的。对于现场管理而言,主要的任务在于有力地执行规章制度,保证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是所期望的。
规章制度是现场服务的准则,具有高度的严肃性。现场管理者对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必须坚决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处罚。特别是一些不规范服务的前兆和隐患是现场管理者控制的重中之重,只有在萌芽状态发现并解决问题,才能避免最终的服务事故。同时,现场管理者也应做好人力物力的各项组织工作,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规章制度能被顺利地执行。
1.2控制现场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灵活性
服务控制与产品制造控制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服务控制主要采用定性标准,产品制造控制则完全依靠数据说话,合格与否无须人为判定。虽然,越来越多的服务企业在制订服务标准时采用定量的办法,但“服务产品”固有的特点决定了过度采用定量标准会使制度变得僵化、教条化,缺乏人情味。因此,对于服务过程中问题的处理,现场管理者必须学会灵活处理。
例如,在服务工作中,工作人员向顾客的问候是双方交流的开始,很多企业都制订了标准化的问候语,如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员工在开始工作的一个阶段通常都会认真执行,但随着服务人次的增加,虽然服务热情并未减少,但问候语会慢慢走样。这时,现场管理者及时发现后,不应立即加以斥责,可以主动参与到服务中去,使用响亮的问候语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到这一问题,引导他们纠正即可。现场管理者只有善于区分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谨记“处理问题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的原则,才能灵活处理各类问题,保持员工积极的服务热情和规范的服务行为。
1.3控制,必须具有快速反应能力
现场服务中断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许多问题必须马上解决,否则会直接影响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此处所要强调的并非是对顾客的抱怨的快速反应,而是当服务条件发生变化时,现场管理者应当承担起“实时决断”的职责,快速处理突发事件。
以航空客运中的办票服务为例,许多情况是服务前意想不到的,有旅客会以户籍证明作为身份证件、有旅客会希望托运螃蟹或宠物、有旅客会携带超规却不超重的行李、有旅客要求优先办理手续、办票系统突然断电等等,如果现场管理者不能立刻决定处置方法,会直接影响后面排队旅客的等候时间,增加顾客的不满。当然,现场管理者的实时决断能力取决于对工作业务的精通程度,这里不再赘述。
2优化现场服务
2.1优化现场服务必须不断优化管理方法
管理方法是具体的工作技巧,是管理制度的具体实现。根据现场管理中遇到的情况、服务效果、顾客反应等不断优化、完善管理方法,将促进现场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例如,现场服务管理方法可以采用“一分钟管理法则”,用很少的时间执行现场管理中最关键的工作。“一分钟管理法则”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一分钟派工。现场管理者用简明的语言传达工作任务,使每个员工都知道自己的任务和如何完成。
(2)一分钟赞美。现场管理者要经常用简短的语言赞美员工工作中的闪光点,这样可使每个员工认识自己的价值和所做的正确事情,从而更积极、负贵地工作,使其行为朝着规范化方向完善。
(3)一分钟惩罚。就是对某些员工不应该失误的事予以批评,指出其原因,并告知对他一贯是很器重的,不满意的只是对此一件事。这样可使对方愿意接受批评和指责,并注意防止同类事情的发生。
这二点做法.祖看上去普普通通,很不起眼,但实实在在,效果显著。其奥秘就在于抓住了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而我们服务现场管理中往往就是忽视了如何管理人。只有管理方法能被员工接受,才可能发挥管理的作用,否则,管理者—被管理者处于对立状态,高质量的服务是难以长久保持的。
2.2优化现场服务必须优化服务方式
优化服务方式,决不仅是增开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改善服务态度等简单的方法,而必须针对弱点,通过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实现服务方式的根本性改变。例如,上海的南京路步行街设置了多个“手机充电器”。可以为多款手机提供快速充电服务,只需投币即可,这给行人带来了方便,给企业带来了效益.实现了企业与顾客的双瓜。如果没有科技进步、没有将科技进步的成果应用于服务中去,使用人力提供此类服务是无法想象的。
服务企业实现服务创新,必须进行观念创新,充分关注相关领域的科技发展情况,及时将科技应用于生产中去。如果财力允许,还应主动开发服务中所需的设施设备、技术手段、服务项目等,以保持企业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2.3优化现场服务必须优化员工队伍
优化员工队伍,就是要提高员工为顾客提供面对面服务的能力。提高员工服务质量的方法绝不仅是授课、讲座等传统手段,内容也不应仅限于服务技能。真正要优化员工队伍.必须全方位考虑现场服务的各类因素,确定培训的范围和方法,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服务观念培训。现场服务员工应当牢固树立“顾客至上”的服务观念,这是无庸质疑的。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关心顾客、礼貌待客”。
(2〕务可能培训。尽量扩大服务可能可以提高服务效率可服务质量,让顾客感受到更多的服务价值。
(3)服务技巧培训。员工必须明白顾客在想什么,行为的动机是什么,这就需要员工具有一定的服务技巧。比如,员工应学会承认顾客、不同顾客争辩、善于观察顾客、善于询问顾客、普于凭直觉来感知顾客等等,都是员工服务技巧培训应完成的项目。
(4)职位轮调。通过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参与更多岗位的工作,帮助员工打破思维定势,使员工能更自觉地协调好工作中的关系。
服务管理论文篇3
(一)检察权的人民性孕育民生检察理论土壤
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体制中,司法权是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单一元素。其检察权不独立,而是从属于审判权或行政权的。这就导致了西方国家检察权受制于审判权,是服务于审判权承担控诉的源动力。而我国的检察权与审判权并列,互不隶属,而是分工配合,除了控诉、侦查监督的程序性权力外,还具有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犯罪及广泛地法律监督权。这些独具特色的内容是与我国检察权的人民性相契合的。人民性是检察权的品格。保障人民利益的使命需要检察权多功能、多角色的运行,塑造检察权多面手。我国的检察权具有社会的能动性,是复合元素的权力,与社会发展大局与时俱进,能协调不断变化的社会发展形势与民众诉求。所以,社会的能动性为检察权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子系统提供平台,而人民性为民生检察提供理论土壤。
(二)创新社会管理亟需民生检察元素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即“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局面。面对新矛盾、新问题,尤其是不断出现的突发性,不仅表明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角色增强,更突出了传统的管治型社会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新要求,社会管理的理念亟需更新。创新社会管理呼之欲出,成为一个公共话题。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此作了总体规划,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中国政府应对经济社会大变革中出现的挑战和危机的一种公共管理战略。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法治层面需要司法元素的注入。而我国检察权能动性的优良品格,积极贴近社会管理职能。有的观点认为,政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唯一主体,司法机关唯法律至上,只关注司法利益,不介入社会管理创新。笔者认为这是有失偏颇的。西方国家将司法机关作为是对政府公权力的牵制,是制约政府公权力的。所以,西方国家的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和正义,是被动性的司法模式。而我国的司法机关,尤其是检察机关具有主动性司法的功能,即能动性司法(judicialactivism)。这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部门联动协同要义是一致的。如最近中央的要求切实防范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就发挥着主动作为的职能优势。中央要求检察机关在化解纠纷矛盾中要达到三个统一,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这都充分印证了我国检察机关的能动性。检察机关除了公正司法外,其主动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纠正违法等职能都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要义。所以,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权不可分割,需要检察权协同共进。正如学者所言,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把民生放在第一位。创新社会管理是我国转型时期社会发展的源泉推动力,而民生检察应呼题义,成为一股动力暖流。
二、民生检察力推社会管理创新
(一)民生检察为民谋利,落实“案结、事了、人和”
检察权深入民生领域,在化解涉及民生利益的纠纷矛盾时,贯彻民生优先的原则,即“案结、事了、人和”。为民谋利是民生检察的司法导向,要求检察官在定纷止争时,要注意倾听民众诉求,顺应民意,对民众的过激行为要耐心劝导、规范引导,尤其在处理突发性时,体恤民情,安抚民心,将矛盾软化,避免事态恶化,到达结案了事,人心和气。儒学大师钱穆认为“中国人的天性,所谓我们的国民性,是‘合和’的分数比较多过‘分别’的。”这一哲学观导入当今社会生活,便是人际和谐与社会和谐。”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提倡“礼治”。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礼治提供了实现和谐理想的思想基础。其实,法治在此与礼治不谋而合,只是社会治理依据不同。践行民生检察,要求检察官面对民生疾苦时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息诉息访。这种颇具特色的纠纷化解方式,体现民生检察中的宽严相济政策。检察有柔情性,考虑到群众疾苦,做到慎捕、慎诉。实践中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人的司法关爱是明显例证,如听取监护人意见,对犯罪记录的封存。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和轻微犯罪案件刑事和解等,都是刑罚轻缓化、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反映,是柔性面向的检察。而对涉农专项资金领域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要严厉打击,则是以严济民的刚性检察。这种寓检察于社会和谐于一体的做法,是民生检察的抓手,推动社会管理发展纵深化,在司法定纷止争上创设了社会效应评价指标,以检察的司法能动,为社会管理创新助力。
(二)民生检察为民护利,落实“无害的正义”
在创新社会管理进程中,检察机关既是直接的参与者,又是社会管理成效的捍卫者。具体而言,一是在司法个案中维护民生利益,降低社会风险。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宗旨。检察执法公正事关检察公信力。检察官在个案中,适用法律,释法说理,表明国家控诉机关的姿态,将因犯罪侵害所弯曲的正义取直。二是在诉讼中监督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防止司法权恣意,保护诉讼当事人利益。三是对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查处,有效地监督执法者、司法者,以权制权捍卫社会良好秩序。检察权运行的前述具体环节,在民生检察理念的驱动下,尊重民利诉求,实现检察实质正义,向社会管理成效实然面拓展,即落实“无害的正义”。过去,追求“有害的正义”,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表现为过于强调惩罚犯罪人,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忽视了犯罪人的合法权益,导致了犯罪人的社会积怨加深。这使得犯罪人与被害人以及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不能得到有效地修复,为次生矛盾、隐性犯罪埋下苦果。如今,化有害为无害的正义,是社会管理创新成效的必然要求。民生检察顺应潮流,彰显普世民生,尊重和充分保障人权,保障犯罪者的诉讼权益。在犯罪人和被害人间架设沟通桥梁,促成谅解,修复旧有矛盾,藉以重新建立和谐双赢的社会关系,便是推动社会管理成效稳固化。
三、民生检察回应社会管理创新
(一)民生检察辅佐服务型政府建设
纵观人类的政治文明史,主旋律就是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的民生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超越了官本位、权力本位。传统的管制型政府也讲服务,但其服务的目的是为统治阶级谋利。现代的服务型政府是为市民利益服务。政府不是出于居高临下的“恩赐”角色,而是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社会治理,保障公众知情权,做“守夜人”的角色。服务型政府并非强调政府是全能的,而肯定政府的有限性。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全能政府”的理念过于膨胀,迷信政府的权威,过分依赖政府的行政手腕,忽视了“政府失灵”。服务型政府摒弃以行政权独揽一切的方式,融入司法和第三方力量,如实践中的非政府组织,市民自治团体。这与民生检察是相互配合,一体两翼。因为民生检察特别强调在民生领域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同步介入政府管理中的滥权现象,例如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督,这就是以辅佐人的身份微调政府行政创伤,给行政权导航。
(二)民生检察融入预防性社会管理网络
服务管理论文篇4
“一站式”服务(one-stopshop)的理念最早是西方国家最先建立和发展起来,2002年11月,英国大学联合会首次提出“一站式”事务服务概念。其就是把学生当“客户”,以学生为中心,将分散于校园为学生服务的相关部门集中在一起,进一步提升学生服务质量,方便学生并丰富其在校经历。2005年10月“首届全国行政服务机构建设论坛”形成的基本共识“行政服务机构是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主动推进行政管理改革的有益之举、成功尝试”。各高校“一站式”服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的破土而出,如深圳大学、宁波大学、湖南大学等近20所高校建立了大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第33条提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当前高校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这样的环境下,将有一大批高校成立大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体现高校“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2大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模式的应用
2.1服务思想中心以“学生第一,服务至上”为宗旨,把学生当“顾客”,淡化“管理”概念,突出为“顾客”提供所需要的“服务”。中心的建立将改变我校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通过“一站式”服务构建起集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新的学生工作平台。
2.2服务机构中心由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保卫处、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成立了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并受中心和原部门双重领导,业务上仍归原部门领导,并遵守中心的有关规定。
2.3服务项目中心将围绕学生的教育管理、帮困助学、权益维护、学务管理、就业指导、后勤保障等实际需要,在中心设立服务窗口8个,主要办理学生证、档案、学业证明、考试证、学分查询、医疗保险、奖助学金、勤工俭学、户口迁转、校园一卡通、就业咨询、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团关系迁转、创新创业项目、学生维权等业务。
2.4服务特点中心建立是为广大同学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条龙服务,只要校内能办的,立即办理,不拖宕;学校不能单独办理的,如医疗保险、身份证等,中心人员积极协调,不推委;办理期限规定的工作日,不超时;办理多个事务时,不多跑,更能体验“一站式”服务的优势,如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3大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模式的启示
3.1有利于提升工作人员的形象以前学生需要办理事务单位分布在不同楼宇、楼层、房间,常常出现找错楼、走错层的情况,有时因办事人员外出不在,不能办理事务,往往要跑好几次才能办理一件事情,因此,难免同学抱怨,每次开座谈会反应很多问题,归纳起来几乎都是同一类问题。中心建成后,室内装修现代气息浓厚,窗口标识明显,工作人员服装统一,态度和蔼可亲,办理、等侯井然有序,在中心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努力让学生“少跑一趟路、少进一扇门、少找一个人”,在今年教学检查座谈会上,学生提出的问题下降了近50%,而中心的留言板上都是一些祝福和感激的话,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3.2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知明度中心建立,体现了我校先进的学生管理理念,学校始终把“学生是否满意”作为学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心纪实“学生急着来乐着走”的文章刊登在《中国教育报》,视频新闻在《吉林教育电视台》播出,在社会产生了良好地反响。中心成立不到半年的时间,接待上级领导、兄弟院校、校友等来访者20余次,并得到好评,中心成为我校一道靓丽的“风景”,吸引着四面八方的“宾客”。
3.3有利于增强服务育人效果服务育人是“三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重视服务育人工作,切实转变管理就是服务,服务也是育人的思想观念。服务工作与学生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学生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服务部门。服务人员既是服务者也是教育者,他们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对学生有着直接的影响,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作用。这种教育是学生在课堂上和教科书中无法找到或听到的。服务工作是“没有讲台的课堂”,服务人员是“不上讲台的老师”,他们的工作直接影响到学生如何理解尊重人的含义。学生对服务人员的印象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学生人格的塑造。事实证明,中心解决学生急难杂事,让学生安心学习,也是育人的理想场所。
4大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模式的启示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心是学生办理事务所向往的地方,是学生幸福之家,把服务“大厅”当成学生“客厅”来用、把“学生”当成“顾客”来看、把“急事”当成“家事”来办,为此,我们要把学生需要解决的事情办好、办实,继续解决中心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问题,才能使服务尽善尽美、善做善成,就能取得学生满意的实在成效,以良好作风凝聚育人的力量。
4.1克服临时性一是不能认为建立中心只是为了应付一时的检查,过后学生办理事务又回到原来的办公室,中心人员双重管理,由于政出多门,可能导致管人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人的现象,有临时观念;二是窗口人员不注意自身形象,各窗口又不能密切配合,导致学生怨言增多、中心整体形象受损,违背了筹建的初衷,也造成资源浪费。
4.2避免简单化各部门只在原来不同的办公地点,集中到一个房间内办公,也就是简单的拼凑,职能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实质性授权太少,责权不够明确,仅有咨询、联络和收发功能,如此一来,学生还要到原部门去走老一套繁杂的程序,中心窗口只是在原有办事模式的基础上设立的一个收发点。
4.3坚持制度化中心存在“重事物、轻监督”现象,中心的运行只能靠个人的自觉性,不能长久发展,缺乏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可能会出现窗口无人的情况,为确保中心可持续发展,成立管理委员会,实行独立的绩效管理、评比和表彰,引入反溃机制,“有问题的拾遗补缺、有不足的补火加温”,对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估,并形成制度化,就能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服务管理论文篇5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公共行政
1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其理论基础与以往的行政理论有很大的区别。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一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2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一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一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规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3公共服务理论
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卢梭、霍不斯至马克思,他们对于政府的产生与性质的论述有根本的差异,但是在政府为人而产生和存在这点是共同的。柏拉图将政府的产生和存在当作一种正义或者一种“善的实现”,是人类自觉地通过政府这种组织实践达至幸福的途径,人们“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就叫它做城邦。”亚里士多德进而指“出城邦是一个至高而广阔的社会团体,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给自足,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发展到卢梭时,他提出政府是一种公意。有人们各自让渡一部分权利所订立的契约,本质也是为人民所拥有,为人的目的服务的。霍布斯把政府的本质定义为:“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他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而与上述不同的是,马克思对政府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历史的划分,发现两种不同性质的政府:私有制度下的政府和公有制度下的政府,后者是政府和人民的价值高度同一的政府,实现人与人的本质的完全同一。在对新公共管理进行性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上,一些学者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新理论。丹哈特夫妇提供了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比较的一个代表性范式,他们提出了对服务行政有相当指导意义的七个方面:(1)服务而非掌舵;(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3)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4)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5)责任并不是单一的;(6)重视人而不止是生产率;(7)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服务。夏书章先生对此有这样的评价,“在传统公共管理与新公共管理之后,出现新公共服务运动,并非偶然,故不论它们之间的理论观点和具体内容上的分歧和争议如何。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和不容忽视,即强调或提醒公共管理主要是或者归根到底是公共服务的性质。”与新公共管理建立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观念之上截然不同的是,新公共服务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观念之上的,是建立在公共行政人员为公民服务并确实全心全意地为他们服务之上的。新公共服务对新公共管理的超越主要体现在:①新公共服务呼吁维护公共利益,“当公民能够根据公共利益去行动时,社会的广泛利益才能从一个独立的、孤立的存在中脱离出来,并转变成一种美德和完整的存在,向社会奉献的过程最终使个人变得完整”,这种观念大大超越了建立在个人自利基础上的新公共管理理论。②新公共服务强调尊重公民权利。新公共服务的倡导者坚持认为,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不同于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的,“公民具有一种公共事务的知识,一种归属感,一种对整体的关切,一种与自身的命运休戚与共的社群道德契约”。新公共服务倡导者相信公共组织如果能在尊重公民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分享的过程来运行,就一定能获得成功。③新公共服务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新公共服务看到当今政治生活领域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政策制定方面的变化,政府不再是处于控制地位的掌舵者,而只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更多的利益集团直接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之中。新公共服务认为行政人员应该意识到,公共项目和公共资源并不属于他们自己,作为负责任的参与者,而不是企业家,他们是“公共资源的管家、公民权和民主对话的促进者、社区参与的催化剂、街道层次的领导者”,将越来越多地扮演调解、协调甚至裁决的角色。
4启示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服务管理论文篇6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问题/对策
1问题的提出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3bty013)。
随着我国社会迈进全面小康,朝着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文化和服务需求同相对落后的公共体育服务生产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如何与时俱进、乘势而上地进行公共体育服务改革,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为了克服体育过分集中于国家办的弊端,发动全社会办体育,原国家体委提出了“体育社会化”的方针,其主要涵义是:“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参与体育的积极性与潜力,包括参与体育活动,参与兴办各项体育事业,参与、占有与分享属于全民财富的社会主义体育”[1]。尽管随着体育社会化的发展和研究的逐渐深入,研究者对体育社会化的内涵提出过一些新的见解,但体育社会化实质包括体育的社会性(即体育对社会的适应性)和社会办体育(即社会对体育的全面参与和占有)的观点,已经成为主流共识,并赋予“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以相同的涵义。由于种种原因,公共体育领域社会化改革的效果,尤其是社会对体育服务的全面参与至今未如人意。具有历史意义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并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纳入其中[2]。同时明确要求:“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2]。全会为深化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指明了基本方向。为了全面、准确地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提升公共体育的服务质量与生产水平,必须从基本国情出发,加强研究,统一认识,通过分析矛盾,甄别原因,借鉴经验,正确选择改革途径,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和谐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诉求。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比较分析法就此问题再度展开研究。
2现阶段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生产供给存在的基本问题
2.1供求矛盾突出
现阶段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求失衡、矛盾突出。尽管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是这个小康还是低水平、非均衡的“初级”小康。“人民群众以生存消费为基本内容的物质生活满足程度比较好,但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精神生活和健康服务的满足程度仍相对较低”[3]。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面对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由政府包办的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能力明显不足,长期处于短缺状态。比如,我国政府对体育的拨款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目前年人均体育经费尚不及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古巴(见表1、表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存量不足、增量有限,1997年和2001年两次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与2004年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都显示,体育场地设施缺乏依然是制约我国居民参与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4-5],而且这种状况未有根本改观(见表3);专门提供公益性体育服务指导的人力短缺,2000年我国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平均要指导2387名“体育人口”,2004年每3023人口中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见表4),而日本文部省1994年公布的数据为每2000人口中即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2.2资源的行政垄断不合理
“行政垄断是凭借行政权力的强制性而形成的垄断”[6]。学者们将行政垄断区分为合理垄断和不合理垄断二种。“不合理的行政性垄断是行政权力对市场的非理性的干预”[6]。多年来,政府对公共体育资源和服务的近乎垄断性的占有和供给,冲击了公共服务所强调的公平、效率和优质的原则,造成种种弊端。一是扭曲体育服务市场机制,生产、供给与需求脱节,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既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的体育需要,又难以照顾不同消费群体的多样化需求。二是政府包办、包养,凭借权力背景和垄断地位占用、消耗过量的社会财富,各级财政不堪重负,扩大服务供给力不从心。三是公共体育服务部门普遍养成“掌心向上”等、靠、要“皇粮”的习惯,造血功能缺乏。四是竞争氛围缺失,导致扩大供给规模、增加服务品种、降低生产和服务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效率等方面的外部压力和内在动力严重不足,扩大了服务水平同社会消费期望的距离。
2.3存在“政府管理型”的体制
我国体育实行“政府管理型”的体制,扩大和泛化政府管理职能,具有明显特征:一是政府办体育,各级政府部门直接举办体育事业、提供体育服务;二是政府管体育,即体育事业和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均由政府部门直接控制;三是政府养体育,即体育事业(含公共体育服务)经费开支多由国家各级财政支付。这种国家所有、国家管理和国家包养的行政垄断体制虽有优势,但弊端也很突出。一是政府和体育事业及服务单位的一体化,体育事业和公共体育服务的行政化。公共体育服务严重受政府意志、意识形态及政治运动影响,政治功利色彩浓郁,难以按自身规律运营。二是体育资源的行政集权配置和服务权益的部门单位垄断。占有几乎全部公共体育资源和权益的政府部门,独家经营,管办合一,政事不分,身兼资源的所有者、服务产品的生产提供者和经营者、服务活动的管理者等多种角色。难以摆脱财政负担沉重,效率低下,效益不佳的窘境。三是公共体育资源与行政资源合一,公共体育服务职能边界不清。正是“政府管理型”的体制性缺陷,造成了我国公共体育资源不合理的行政垄断。
3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理论依据的拓展
3.1对社会物品分类标准的重新解读为社会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经济学以消费上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作为标准,把社会物品作公共品、准公共品和私人品三类划分,业已为人所知,但却鲜有人推敲这种常用分类的标准是否存在重新解读的必要与可能。笔者对所涉资料的有限研究表明,国内外现有的社会物品分类标准,其提出的逻辑起点都是物品的“分配和消费环节”,并非“生产或提供环节”,即是针对该物品被生产出来后如何分配、如何消费、被谁消费以及消费效果如何构建。比如《经济学》(1992)中关于公共品和私人品的区分,美国学者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的经典说法:“与来自纯粹的私人物品的效益不同,来自公共物品的效益牵涉对一个人以上的不可分割的外部消费效果。相比之下,如果一种物品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人,而且对其他人没有产生外部效果的话,那么这种物品就是私人物品,公共物品常常要求集体行动,而私人物品则可以通过市场被有效率地提供出来。”[7]又如吴德庆、马月才《管理经济学》(1997)对公共物品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描述: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是指这种产品生产出来之后,增加一个消费者,并不需要减少任何其他消费者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非排他性是指产品一旦生产出来,不管人们是否付费,都能享用[8]。同时界定:凡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的物品或服务,即一定数量的物品或服务必须在许多相互竞争的消费者之间进行分配的,就是私人物品;凡只有非竞争性而不具有非排他性,包括可以采取某些措施,使之具有一定排他性的物品或服务,称为准公共物品[8]。再如王雅莉《公共部门管理》(2006)按照有无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对社会物品或服务所进行的组合分析:既无消费的竞争性又无排他性者为典型的公共物品,既有消费的竞争性又有排他性者为典型的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质的非竞争性物品与具有竞争性的非排他性物品为准公共物品[9]。众所周知,生产、分配和消费在经济学中是内涵不同的特定环节。社会物品该如何分类虽然与分配和消费环节关联密切,但并不直接涉及生产性环节中其由谁生产、由谁提供的问题。因此,根据这种针对“分配和消费环节”提出的标准对社会物品进行分类时,人们是不能推断某类物品在“生产环节”上应该或不应该由谁来生产、由谁来提供的,因为这既不符合逻辑又缺乏充足的理由。比如多年流行的“公共体育服务属于公共物品,因此只能由也必须由政府负责提供和管理”的说法,现在看来是有失偏颇的。究其缘由,一是公共体育服务虽属公共物品,具有消费上的非排他性,但并不具有生产和提供上的排他性;二是非排他性的生产和排他性的生产都可提供出非排他性的体育服务消费。对社会物品分类标准的重新解读,无疑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尤其是实现政府“一家兴办”向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兴办的转变,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3.2公共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动态变化的观点有助于拓展社会化改革思路
所谓公共管理,是指为了公益目的,由社会上发展起来的多元管理主体以及它们组成的网络结构,综合运用公私部门所提供的有效方式与方法,在公民广泛参与、制约下,对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10]。不少学者认为,公共管理理念从抽象的角度来讲,它是恒定不变的,而从具体的内容理解,却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并且具有显著的地区特征。贺新宇的《重塑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2006)指出:公共管理以公共利益为核心,公共利益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非营利性是永远不变和恒定的。但是由这些性质决定的公共利益的内容,则随着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在不断地变化着。也就是说,某个时期被认为是公共管理的内容,到另一个时期却不是公共管理的对象。“昨天的公共产品到今天可能变为私人产品,而今天的公共产品到了明天也可能发展演变为私人产品。”[10]由于国情、地区、民族、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和一个民族特定的公共管理内容,对另一个国家、地区和民族来说,也可能不被列为公共管理的对象,甚至完全有可能形成不同或完全相反的结果。例如,福利性国家其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范围广泛,而非福利性国家却相对狭小[10]。因此,我们不能一成不变、静止僵化地沿袭过去的观点看待今天的公共体育服务的社会化改革,诸如服务理念、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的生产提供方式等方面墨守成规、不敢超越和只唯书、唯上,不唯实的思想方法,都是滞后于形势发展而应当摒弃的。公共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动态变化的观点,有助于突破传统思维的桎梏,丰富思路。它对于开拓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崭新局面,具有一定的方法指导意义。
4深化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基本对策
4.1我国文化服务改革的经验借鉴
为了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改革开放以来,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国家和地方在科技、卫生、文化、教育、民政等公共服务领域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近年来文化服务改革富有成效,并走到了体育的前面。体育属于大文化范畴,从来就是文化复合体的组成部分。“体育运动既是一种物质文化,也是一种精神文化”[11]。正是因为文化与体育之间存在这样的“亲缘”,才使得文化服务改革的思路与做法,对于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更加具有启发、借鉴意义。
自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以来,从“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明确区分,再到强调二者协调发展;从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中心,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和谐文化”,再到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纵观文化服务改革指导思想的整体演进过程,不难看出,随着改革的理论越来越成熟,我国文化服务改革的目标和思路也越来越明确。即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中心,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为主攻方向,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文化服务改革实践有四点经验值得体育界学习:一是改革的目标方向定位早,明确将文化划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两部分,避免“一刀切”;二是事业、产业部分选择不同改革路径,不把公益性事业按“产业化”要求全部推向市场;三是强调事业、产业“两手抓”和协调发展;四是行业的服务改革紧扣时代脉搏和国家改革发展主题。
4.2进一步推进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的主要对策
4.2.1明确公共体育服务性质和社会化改革内涵,正确定位政府与社会服务组织的角色和作用
公共体育服务的性质定位问题,将决定社会化改革发展方向和所采用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也将决定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其中的角色和作用。公共体育服务是事业还是产业?看法大致有三:一是产业论,即公共体育服务就是体育产业(或体育服务业);二是事业论,即任何时候公共体育服务都是有别于体育产业的事业;三是复合体论,即公共体育是以公益性事业为主、以经营性产业为辅的复合体,其中少量能进入市场的部分为产业,大部不能进入市场的部分则为事业。与此对应,也有三种运行机制的主张:完全市场化、不能市场化、部分市场化——实行“事业”部分的非市场机制和“产业”部分的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这些年来,在国家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大力推进体育产业的大背景下,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性质始终未能准确定位,一度出现按照“产业论”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倾向。但各领域的改革实践证明,将公共事业不恰当地按“产业化”要求全部推向市场,全面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医疗卫生改革如此,教育改革如此,文化改革如此,体育改革也同样如此。正如韩丹在《论我国体育基本上还属于公益事业》(2004)文中所说:以前我们以为,体育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要走向市场,都要努力创收,依靠自由生存发展,也就是变事业为产业。现在看来,体育事业还是事业,只有其中一小部分可以变成企业[12]。因此,当务之急一是统一认识,明确公共体育服务的“复合体”性质和社会化的内涵,准确甄别各类体育服务及其兴办主体的“事业”或“产业”属性,从而为社会化改革中的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提供基础平台;二是准确定位现阶段社会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明确政府和社会服务组织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中的角色和作用。
4.2.2实行政府与社会结合的管理体制
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的性质主要由它们向社会提供的产品的性质所决定。体育事业向社会提供的是公共产品,由政府管理,追求社会效益;体育产业向社会提供的是私人产品,由社会管理,追求经济效益,具有营利性[13]。公共体育服务也具有学者秦椿林所归纳的一般“事业”的特点。即以生产公共品为目的,事业单位基本上是政府部门的延伸或附属,资本由国家和社会提供,以寻求社会效益为主要原则[13]。管理学认为,管理体制是由管理对象的性质所决定的。既然公共体育服务以事业为主体同时兼有部分产业性质,那么在管理方面就要有所不同。凡属于事业部分应采用政府管理型,主要由政府通过宏观政策进行调控,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实现社会效益;而属于服务盈利(或产业)部分,则进入市场,采取社会管理型,由社会向人们提供私人服务,进行有偿服务,实现经济效益。因此,公共体育服务的社会化改革应采用政府与社会结合的管理体制,双方互相协调,合理分工,共同完成管理任务。
4.2.3兴办主体多元,打破行政整断
根据社会化的内涵和改革要求,打破“政府管理型”体制下行政垄断公共体育服务的“一统天下”,形成政府、民间和社会多方兴办,多渠道提供服务,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格局,真正实现“社会事业由政府和社会共同兴办”。一方面,要让传统的体育事业单位与政府脱钩剥离,使之回归社会,成为在法律规范下从事社会公共体育服务的独立主体之一,在纯公益性体育服务领域发挥主体作用。另一方面,要降低公共体育服务市场的准入条件,拆除樊篱,进一步调动多种经济成分和各类民间组织的兴办热情,使之成为一般性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主体。
4.2.4政府职能管办分离
“重新界定政府在公共事业服务提供中的职能和角色”。“政府必须把制定公共政策、安排公共服务的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分开,提供服务的职能由民营企业或非营利组织来承担”[3]。各级政府体育部门应当明确:“管”不等于“办”,“买单”不等于“操办”。在社会公共体育服务领域,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公共体育政策法规、确保公益性体育事业足额投入和实施公共体育管理,保证人民群众能得到数量、质量和成本都很合意的公共体育服务,而不必由政府全部包办提供这些服务;相当部分的公共体育服务可由民间组织、社会力量或公私部门合作来提供。即形成学者李国荣所描述的政府“掌舵”、社会服务组织“划桨”,职能边界清晰的新型公共服务格局[3]。
4.2.5引入市场机制和运作手段
公共体育服务虽以公益性事业为主、以经营性产业为辅,但在社会化改革的操作层面上,除行政和法律手段外,应当允许各兴办主体借鉴和运用市场的机制和手段。一是公共体育服务资源配置市场化。“在市场经济中,稀缺资源的配置主要是由市场机制来进行的”[14]。必须赋予非政府的兴办主体以独立的利益主体地位,保证其在利益的激励和约束下能够平等、完全、充分地参与体育服务竞争;要进一步缩减公共体育服务生产资料和产品、劳务的政府定价的品种和范围;政府应尽快出台扶持民间组织和个人兴办公共体育服务的稳定而优惠的政策;必须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公共体育资源在不同服务主体之间合理流动,实现有限资源利用的节约和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适应。二是有选择运用服务委托或购买方式。“政府根据需要委托民间组织从事某项公共事业服务,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或补偿,或者政府通过购买的形式把某个公共事业服务项目交由民间组织委托办理”[3]。这种方式在西方国家普遍采用,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资助和支持,主要就是通过服务委托和服务购买方式进行的,我国可以学习借鉴。比如,根据基本国情和公共体育服务现状,政府可以采取购买公众开放使用时间等补偿形式,将公共体育场馆交给市场;或者对服务经营者采用“公共场馆设施使用权有偿取得制度”。新建场馆还可引入“业主负责制”——由社会企业或民间组织以资本投入方式参与公共场馆建设和赛后利用,回报以若干年的特许经营服务权,从而改变政府包办建设和赛后服务运营的传统做法。
4.2.6大力培育民间服务组织
现代社会是多元化社会,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不仅表现为需求数量的增长,而且表现为多样化需求的趋势。由于政府财力有限,难以缓解供求矛盾和不同需求的矛盾,因此,现阶段应允许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介入公共体育服务领域,参与服务产品的生产和提供,通过培育发展民间体育服务组织,扩展公共体育发展的经济基础、组织方式以及服务领域。为此,一要加强立法,用法律形式明确民间体育服务组织的性质、宗旨、地位、组织形式、经费来源、权利和义务等,创造有利其发展的法律环境[3];二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清理和修订限制性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尽快出台鼓励和支持的新政策;三要政府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给予必要的资金资助;四要依法加强监管力度,健全规章制度;五要注意加强民间体育服务组织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形成自律机制。
5结论
1)政府包办公共体育服务的方式,造成了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不能极大地满足和谐社会与全面小康时代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
2)现阶段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生产供给存在着供求失衡、资源行政垄断不合理和“政府管理型”的体制等基本问题。
3)对社会物品分类标准的重新解读,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社会化改革,实现由一家兴办向多元兴办转变,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公共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动态变化的观点,则有助于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突破传统思维,更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对象、内容和生产提供方式。
4)我国文化服务改革经验对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具有启发意义:明确区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避免“一刀切”;事业、产业选择不同改革路径,不把公益性事业按“产业化”要求全部推向市场;强调事业、产业“两手抓”,协调发展;行业的公共服务改革紧扣时代脉搏和国家改革发展主题。
5)进一步推进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的主要对策包括:明确公共体育服务性质和社会化改革内涵,正确定位政府和社会服务组织的角色和作用;实行政府与社会结合的管理体制;兴办主体多元化,打破行政垄断;政府职能管
办分离;引入市场机制和运作手段;大力培育民间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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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论文篇7
关键词:物业服务;过程管理;项目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由专业机构或公司运用现代经营手段和修缮技术,按照合同对已投入使用的各类物业实施多功能全方位的统一管理、维修养护及整治,为物业的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以提高物业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营造一个安全方便、温馨幽雅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一、物业服务项目的基本内容
项目管理论坛
1、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的故障而给用户带来不方便;
2、加强楼宇的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使物业始终处于完好的运作状态;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
3、营造安全而且清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4、合理运作物业管理的费用,使每项支出都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出发点;
5、及时快速地接受并解决业主的反映及投诉,并以业主的满意作为工作的结束;
6、定期与业主进行沟通,并配合业主委员会的监管,使物业管理透明化高效化。
二、物业服务项目中运用项目管理方法的意义
一个项目是一个过程,该过程可以划分为许多互相依赖的子过程。项目以一种有序的和循序渐进的方法实施,在完成项目过程中需要将项目过程划分为一系列的阶段。对负责项目的组织来说,“划分阶段”提供了一种监控目标实施绩效和评定相关风险的办法。项目过程可以被划分为两类,一个是项目管理过程,一个是项目的实现过程——这个过程仅仅与项目产出物的设计、生产和验证等活动有关。
现今物业服务工作者大多为低学历或年龄偏高的人员组成,缺乏有效、系统的专业管理知识,包括高质量的服务理念,这就需要我们对物业服务的过程进行管理。其意义就在于通过保安、清洁、维修等人员的服务,为业主和顾客提供一个安全、温馨、稳定及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项目管理者联盟
物业管理服务的宗旨:通过科学有效的物业管理,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整洁快速的服务,为业主提供优美整洁方便安全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管理服务的对象:人,即物业的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包括同住人、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
物业管理的对象:完整的物业,指已建成、验收合格、已投入或即将投入使用的物业。项目经理圈子
三、项目管理对于物业服务过程管理的意义
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通过采用iso标准中“pdca”方法,使我们对工作过程中各项内容加以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使任何一名员工都能通过规范的程序或操作规范为业主/住户提供一个标准化的服务。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对物业辖区各方面的活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协作配合关系,从而能及时解决物业管理内部及外部的矛盾。项目经理博客
笔者认为通过课题的研究探讨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中的过程管理是有必要的,那就是每位员工必须根据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环境背景对发生的事件进行不同的处理,即:通过加强对工作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使任何一名员工都能通过规范的程序或操作规范为业主、租户提供一个一流的、标准化的服务,达到服务理念满意(mindsatisfaction,简称“ms”)、服务行为满意(behaviorsatisfaction,简称“bs”)、服务过程视听满意(visualsatisfaction,简称“vs”)、服务产品满意(productsatisfaction,简称“ps”)和服务满意(servicesatisfaction,简称“ss”),其最终的目标就是让业主、租户分别在功能上、视觉上和心理上得到满意。项目管理论坛
四、物业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策划的实施程序
项目管理者联盟
优良的过程管理能保证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采用iso标准中“pdca”方法加强对工作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使每一名员工都能通过规范的程序或操作规范为业主/住户提供一个标准化的服务。
1、项目目标
企业为了满足一个新的物业管理项目的要求,不仅要做好质量策划(服务策划)工作,还要根据发展商招标书或发展商物业开发规划的要求制定一个质量计划(物业管理方案),明确所需的各项活动、服务项目和服务的档次与规范,以及负责实施的部门。包括:
(1)管理目标(质量目标)应符合发展商所规划的物业品味及功能;
(2)组织结构及职责;
(3)服务项目及提供的程序和验证、接收标准;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4)需配备的服务设施等资源(如是否要配备通讯、监控系统、卫星天线等);
(5)时间安排及专门的质量措施;training.
项目经理圈子
(6)基本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年度预算,预算应保证在当年或未来几年内达到微利。
2、项目实施与控制
过程方法得当是有效管理物业服务活动的保证,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时,对每个过程也可以这样考虑,过程是否已被确定,过程的输入是什么,输出是什么,实现目标应当有哪些活动,如何配置资源,如何测量、监控和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同时,为使企业有效运作,必须使用“过程方法”。过程方法的优点是对过程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持续控制。它强调四个方面的重要性:理解并满足要求、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获得过程业绩和有效性的结果、以及基于客观的测量,持续改进过程。
3、项目的持续改进
项目管理者联盟
图1是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它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的作用。对顾客满意的监视要求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知与相关信息进行评价,称之为“pdca”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过程,也是笔者将要论述的过程方法。pdca模式简述如下:
blog.
p——策划: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建立提供结果所必要的目标和过程;
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d——做:实施过程;
项目管理培训
c——检查:根据方针、目标和产品要求,对过程和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报告结果;
a——处置: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业绩。
五、加强物业服务项目过程管理的目的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如何杜绝安全隐患及问题发生呢?笔者认为只有严格按照规范和制度进行操作,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事件的发生率,从而使客户满意度上升。项目管理者联盟
(一)iso9001标准在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iso9000族标准是多个行业的通用标准,其核心文件是iso9001标准。标准的应用就是如何把标准的要求具体分解到物业服务项目管理的实践中去,也就是说要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正确识别所有的质量活动并制定完善的可操作的特定控制程序或规定,并且所有的程序或规定能有效执行,这样才能使标准在过程管理中起到控制质量活动的目的,即策划(p)。
(二)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中各项管理的过程管理与质量控制
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是通过员工在各项管理工作来实现对业主、使用人和顾客的服务,其输出的最终产品是服务。iso9000-2000和gb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对项目质量控制的定义是:“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中致力于确保产品达到质量要求的工作”,这种服务主要体现在保安、维修、清洁的各项管理工作中,通过对这三条线的服务过程控制,确保项目结果符合质量标准,即实施过程(d);并且在出现偏差时采取纠正措施的活动,让业主、住户或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全过程、保障体系和对住区舒适安全的满意,即“ss”。training.
六、确保物业服务项目过程管理有效实施的辅助条件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项目经理圈子
在物业服务项目管理的过程中,控制项目的属性和变量尤为重要。笔者所在公司为了加强过程管理中的全面质量管理,强调‘预防为主’,把问题消灭在形成过程之中,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中的过程监视项目管理论坛
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中的过程监视是对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进行监视与测量,确保过程实现的能力,并满足策划结果要求,确保服务质量满足顾客和规定的要求,其范围应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各个过程和服务的控制,可见过程监视流程图(图2)。training.
运用“pdca”循环的管理思想对过程管理进行控制,最重要的一个步骤是对过程进行检查(c)。pmbok指南将项目质量控制定义为:“监控具体的项目结果,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并识别消除引起不满意绩效的原因的方法”,关注过程管理的工作状态,判断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果适用,要对过程进行测量并确立测量的方法、内容、频次和判定准则,按规定的要求予以实施。反之,应采取消除原因的纠正措施,以防类似问题的再发生,最终保证服务质量,使顾客满意。对过程监视和测量是证实过程管理实现所策划结果的能力评价,是对影响生产过程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的评价。bbs.
blog.
由于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是服务性行业,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对工作质量和服务检查来实现监视,必要时可采用测量的方法。经过一段时间后进行汇总和能力评价,经评价判定合格的,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反之,对不合格的则应根据相应的规定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得到验证后,都需记录在相应记录中,上报管理者代表后归档保存。
(二)不合格品的控制bbs.
企业的目的就是要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在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中的产品就是服务,一般情况下产生不合格品是不合格服务和采购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物业服务项目管理的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服务是在所难免的,对于现场发现的不合格服务或不合格物品应当进行标识,并进行隔离;对于不合格服务提供者可暂时劝离现场,对于物品应当划分专门的区域进行堆放,以免混淆;对于不合格性质的判别一般由检查人员在现场进行判定,如不合格服务是有效的投诉则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审判定。对于采购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由仓库管理员或采购者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实施处置,对于严重不合格的物品在对处置实施后的结果进行验证时还应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三)统计技术和持续改进
“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是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之一,它的含义是:有效的决策是建立在数据和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每天都在产生大量的数据和信息,组织应分析各种来源的数据,以便对照组织的计划、目标和其他规定指标来评定组织的业绩,并确定改进的区域,包括相关方可能的利益的改进。物业管理行业中信息和数据的获取主要分为内部信息和数据及外部信息和数据。
内部的信息和数据主要有日常管理中发现的不合格服务、过程服务监视中发现的问题、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管理评审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各类检查统计数据和报告。项目管理论坛
外部的信息和数据主要有:业主投诉和意见、业主满意率调查结果、外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来自市场的信息、供方的信息。
通过数据分析有助于确定现有或潜在问题的原因,从而可指导企业对改进所需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做出决定(a)。bbs.
项目经理博客
服务管理论文篇8
【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该为谁服务
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
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国家的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三、21世纪中国政府:掌舵而非划桨
“今天我们政府失败的主要之处,不在目的而在手段”[4]。政府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以何种方式提供服务,是我国各级政府必须思考的关键问题。
1.掌舵与划桨现代国家的政府,既具有决策与指挥的职责,又具有执行和操作的职责。如果把决策、指挥比作“掌舵”的话,那么具体的服务执行就是“划桨”。掌舵是一种方向性、目标性的引导,而划桨则是实现目标的手段。从另一方面来理解,“掌舵”是政府方针政策等宏观方面的服务,而“划桨”则是具体的服务。
2.掌舵而非划桨彼得·德鲁克在《不连续的时代》一书中说:“我们面对的不是‘国家的逐渐消亡’。相反,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但是我们面临着选择,选择一个庞大的但软弱无力的政府,还是选择把自己局限于决策和指导从而把‘实干’让给他人去做的强有力的政府”。我们需要一个能够以治理而实行治理的政府。这不是一个‘实干’的政府,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这是一个‘治理’的政府”[4](p25)。当代管理者也认为:“任何想要把治理和‘实干’大规模地联系在一起的做法只会严重削弱决策的能力。任何想要决策机构亲自去‘实干’的做法也意味着‘干’蠢事,决策机构并不具有那样的能力,从根本上说那也不是它的事。”[4](p64)政府不是“实干”的机构,而是“决策机构”。因为“政府并不善于划桨”[4](p32),政府的职责只能是“掌舵(决策)”而非“划桨(实干)”。政府的义务是保证服务提供得以实现。
3.满足公众的需要政府是决策机构,如何掌舵,即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并不能由政府自身说了算,而要根据服务对象,尤其是政府服务的直接受益人——公众的要求而确定。
政府使用纳税人的钱,为公众服务,理应“以顾客为中心”,按照公众的要求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的需要,就是说政府的服务要面向公众,而不是面向权力;政府对公众的利益、需要和要求应具有灵敏的反应能力;政府的一切活动要围绕着公众的切身利益,树立“公众至上”意识,一切以服务对象的满意为标准。
4.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工作中去政府服务也是一种经济行为,需要进行收益——成本分析,只有其收益高于成本才是合理的。因此政府服务也存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在政府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把竞争注入到政府服务工作当中将有助于实现政府服务“低成本、高收益”的预期。同时,这也是满足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打破政府垄断的有效途径。
政府服务中引入竞争机制,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内部的竞争。在政府同类部门中政府雇员以及为政府服务的机构,如印刷、会计、采办、通讯数据处理,车队、修理等之间开展竞争,可以解开的死结。二是政府与私营部门的竞争。在一些由政府垄断的服务中,如交通、电信、邮政、水电等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垄断,给政府形成竞争压力,迫使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私营部门之间的竞争,把一些政府可以撤手不管的服务,诸如清除垃圾、城市环卫、医疗卫生、职业培训等通过招标方式出租或承包给私营部门,实行“有偿服务”,由市场来完成,可减轻政府负担,以便政府更好地“掌舵”。
竞争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至少能使我们的政府服务质量有所改观。
四、效率与效益: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
行政效率与效益是行政服务的核心问题,贯穿于行政服务的各个环节,是全部行政活动追求的目标,也是检查政府工作质量的客观标准,政府服务的好坏都要经过效率与效益这一对价值判断标准的检验。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是良好行政服务追求的目标。
1.效率与效益的可比性广义的行政效率是质与量的统一,包括质量和数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数量上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总产出与总投入的比率,即所谓狭义“效率”;质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的社会和政治价值,看其是否达到了有益于社会,能够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既定价值目标,即“效益”,这是对行政效率的社会性评价。
“效率”(狭义)与“效益”虽同为行政服务的价值评判标准,但二者并非完全一致,或者说,二者之间具有某些可比性。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只注意到二者的一致,却忽略了它们的区别。“效率等于效益,效率越高,效益越高”,这话包含了部分真理。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从效率中获取相应的效益,二者成正比。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如果行政服务活动远离了原定目标,或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其效率越高,结果就越糟。这表明,效率越高,效益也可能越低,甚至成为负值,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成反比。只有当两者以最恰当的方式结合起来,并产生最佳值,效率与效益才可兼得。否则,为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行政目标的正确与否,会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2.短期与长期的统一性衡量行政工作的真正效率与效益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作出恰当的评价。有些行政活动刚开始,效率或者很差,效益很不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日趋成熟,效率会逐步提高,效益也会日益明显,并最终变得极为可观。因此,对效率和效益的追求,不能只看眼前,仅在短期效率和效益上作文章,还要顾及长远利益,更不应为片面追求短期的效率和效益而损害长期的效率和效益。任何放弃长远效率和效益的行政行为,都不可能真正实现行政服务的高效率和高效益。所以,对效率和效益的考察,既要看到眼前,又要防止急功近利。在相当多的行政服务领域,例如环境保护等,更应把眼光放长远些,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结合起来,实现行政服务的短期与长期效率和效益的统一。
3.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人民满意”为尺度效率和效益的统一及二者长期性的统一,都只是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原则问题。对于政府来说,终极目的是要实现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究竟什么样的服务才是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则有一套客观的判断标准和尺度:就是看政府服务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最终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进行衡量。
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的生产力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需要”,落后的生产力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矛盾。这种现实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根本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语)。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都要根据“三个有利于”标准进行判断。我国的政府是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根本任务的,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服务效益的高低,最终也要看是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增强了综合国力,是否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个有利于”是一种实践标准。政府的服务是否达到了这一标准,最终要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政府服务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好处……都主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这是对政府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效益服务的最具权威性和决定性的价值评判。
【参考文献】
[1]何小随.论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行政体制改革需要处理的基本关系[j].地方政府管理,1998(10).
[2]威廉·冯·洪堡.论国家的作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服务管理论文篇9
1.1实训室建设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重视综合素质,既重视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又重视专业技能的拥有。国家也颁发大量的文件对职业教育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定义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并将其作为教育的工作重点来对待。2006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其文件强调了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的重要性以及紧迫性,同时,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教学目标、办学模式、培养人才的方式,以及课程教学、实训教学等方面的发展方向。而且实际的目标。文件还明确提出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因此,对于旅游管理专业这个技术性要求比较高的专业,建立实训室成为职业教学目标的重要实现途径,也是其教学的重要内容。
1.2实训室建设是旅游专业教学发展的要求
旅游管理专业教学的发展要求建设实训室,以此来配合旅游管理专业基础知识的巩固,在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加强专业技能的培养,是培养全面人才的关键,也是专业教学发展的方向,尤其在旅游酒店管理方面,加强酒店前厅和客房服务的实际运用技能,建设实训室,使其教学知识在实训中得以巩固,而且提高实际运用的能力和专业技能。而且,可以使学生提前进入角色,以便适应就业的转变。而且在进行实训时,教师还可以对实际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得以发现和解决,这就使得教学不断地完善,使得教学质量提高了。因此,建设实训室对旅游管理专业教学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必须加强其建设。
1.3实训室建设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住宿业也随之繁荣起来,加强酒店的服务是保证顾客满意度以及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酒店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大多数都是职业教育中培养出来的,因此,我国旅游业发展使得职业教育必须培养出适合旅游业发展的人才,也就是知识与技能兼备的人才。因此,加强建设实训室,对于培养这样的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其建设。
2旅游酒店管理专业前厅、客房服务实训室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2.1职业性原则
现阶段,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使得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为社会培养出全面的人才成为教育院校的教学目标。对于旅游行业来说,旅游业的发展为从事旅游行业的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旅游酒店管理实训室,必须从职业出发,在进行实训课程教学时,在重视理论知识的培养过程中,也要对其进行职业道德培养,使其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因为旅游酒店是服务性行业,因此增强其服务意识尤为重要,而且要培养其团队合作和集体的意识,在此基础上再培养其职业技能。作为一个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要具备各种管理和服务的技能,比如,酒店的前厅、客房的服务技能等,还要掌握和熟悉有关旅游业的基本业务。
2.2操作性原则
对于操作性原则,就是在旅游管理专业教学中,要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必须将理论实际地用于实践中。因此,实训室教学就显得格外的重要,因此,在进行实训教学时,首先要制定教学计划及教学方案,为实训教学提供基础,而且要进行反复论证,确保其符合教学的目标,实行工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不断健全其教学体系,因此,在发挥学校作用的同时,也要结合社会中企业的作用,还有社会的作用,使其在实践中真正将所学的知识学以致用。而且在制定实训建设方案时,要结合市场的需求和供求为依据,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实行有效地教学。
2.3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
根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是培养全面素质人才的关键。实训教学对于学生熟悉酒店前台、客房的工作流程具有重要作用,使学生在实际的工作中有据可循。教师针对学生在实际的旅游酒店的模拟训练中产生问题,要及时加以引导,并不是主导,要使学生自己思考,问题的根源,解决问题的方法等,以学生为教学的主体,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独自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随机应变的能力,使得在以后的工作中面对即将发生的问题,应付起来得心应手,这也就达到了实训教学的目的。
3加强酒店服务实训课程的教学的建议
3.1提高学生的专业意识
旅游酒店管理专业教学的有效实施,其前提就是使学生充分了解自己的专业性质,这样才能保证在实训教学中,有目的地进行。在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了解今后工作的相关内容。使学生开始接触实际的工作,使其对专业技能的训练增强重视度,因此,教师要对其讲解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性。而且对实训过程中,对学生情绪的变化,要给予相应的辅导,使学生对实训课程有积极性。
3.2让学生亲身体会工作的场景
在实训教学中,教师要构建与实际酒店相似的场景,以角色扮演的形式,使学生在实际的场景中体会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而且要进行角色的转换,以服务人员和顾客的立场进行体会,使得学生体会不同角色的难处,使其在实际的工作中可以理解顾客,以顾客的角度加强服务。这样做不但可以使其实训教学取得更好的效果,而且可以使学生了解自身的责任。
3.3对实训后的效果进行全面评价
服务管理论文篇10
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否,关系到社会的平安和谐以及长远发展。正如乔治•弗雷德里克森所说,公平功能是维持社会群体团结的黏合剂,不公平感会加剧社会的不信任。[9]主张正义的理论家罗尔斯也曾说:“社会结构和社会政策应当这样结构:他们允许存在的任何不平等有利于社会地位低下的群体。”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政府角色在于确保公共利益居于支配地位,确保公共问题的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本身及其产生的过程都符合正义、公正和公平的民主规范。[10]政府是实现公平和正义价值的工具,这亦是新公共服务的核心原则之一。[11]希腊著名政治家亚里士多德在这一观点上与新公共服务理论一致。他认为:“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12]即判断一个社会是否正义、公平,就要看政府是否是为表达和实现公共利益而服务。公共利益则是基于公共价值观的共同利益和共同责任,是政府存在的主要理由之一。公安机关既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具有双重性质。从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案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职能出发,人民警察依照法律的价值追求应该公平、公正、严格执法;从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的行政职能出发,公安机关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应该把“公共利益”作为指导公安机关行使职能的标准,坚持“在实质上和在程序上都符合公共利益”,[13]实现公平、正义。亚里士多德和罗尔斯都认为:公平和正义具有参与和对话的性质。[14]我国学者彭和平也认为:“如果作出决定的过程是公平的,那么公共行政的决定也是公平的。如果所有受到影响的公民在决定形成过程中有真正说话的机会,那么该程序就是公平的。”所以,公安机关在行使职能的过程中应该建立与公众平等对话的平台,给予公众参与决策、评议决策的机会。确立了为公共利益而服务的价值追求,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才会改进,这也是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途径。因此,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实现公平正义应成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价值取向。
(二)鼓励公民参与,实现公民治理
公民参与不仅可以让政府更好地获取公民信息和利益诉求,拓宽政府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的来源,改进公共政策的质量,还可以增强公民对政策的理解和认知,进而在执行政策时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提高政策执行的效果。更深层的意义还在于,公民参与为寻求公民与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凯时k66会员登录的合作伙伴关系创造了可能性。另外,公民参与提高了公民参与的意愿,培养了公民意识,增强了公民责任感,使公民参与更加有序、有效,形成良性循环效应。应该看到,在中国公民参与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公民参与已经逐渐成为现代政府治理过程和公共管理者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公安机关一方面要信任公众,鼓励公民参与,树立“利益共同体”观念;另一方面要创造充分对话和多样参与的合作环境,去“装饰化”,即政策的制定过程和执行过程都是公开和可参与的,真正、充分地让民众参与。公安机关需秉承共同的“公共安全利益观”和“治安环境共享观”,在以社区为社会管理单元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下,建立警民互相信任、彼此适应的合作关系,通过权力共享、集体努力和协作有效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公共安全。
(三)服务而不是“管控”
过去,政府在为社会掌舵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当我们急于掌舵时,也许我们正在淡忘谁拥有这条船。”[15]金与斯蒂弗斯在《政府属于我们》一文中明确指出:不要忘记政府是属于它的公民的。赋予行政官员更多的权力去掌控社会,只会促使政府的行政权力倾轧公民的民利。因此,“公共行政官员在其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政策时应该着重强调他们服务于公民与授权于公民的职责。”“换言之,政府应该将公民置于首位,重点不应该放在为政府这艘船掌舵或者划桨上,而应该放在建立具有完整性和回应性的公共机构上。”新公共服务视角下,公安机关领导的概念应该重新定义为基于公共价值观的“公仆”,他们“帮助社区及公民认识他们的需要和潜能”,“整合和表达社区的愿景”,“充当行动的触发器或促进因素”;领导的角色也应该从老的管控思维中脱离出来,重新定位于调解、协商、裁判的角色,甚至扮演委托、授权、中介的角色。公安机关的领导不再是社会中拥有特殊行政权力的人,而是在整个组织和社会过程中的一个参与者。
(四)超越效率,尊重公共服务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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