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范文10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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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范文篇1
1主要法律纠纷类型
1.1建筑活动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旧村和危旧房改造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建设新农村”,“连片拆除危旧房,重新规划建新房,腾出空间促发展”,因此,该项工作中会发生大量的建筑活动和行为。比如,农民拆除旧房建新房、村委会组织修建道路等等。在这些建筑活动中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如: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施工方的主体资格问题、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等,其中实践中反映最为突出的是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应当说,当前我国农村建筑市场秩序还很不规范,有些乡镇建筑公司资质不全;有些企业承接工程之后随意转包或肢解分包,自己则根本不参与具体建筑施工活动;有些施工队则是个体泥瓦工自行招募组织起来的,既没有工商企业登记,也没有建筑施工资质,是一支典型的农村建筑游击队。而许多建房者按照传统习惯,图一时节约和方便或碍于人情,将建设工程发包给这些建筑游击队或者其他本村人承建,在旧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中同样普遍存在这种现象。但问题是,一旦发生承包人或受雇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事故,法律纠纷即随之产生。
实践中当事人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是施工人与建房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二者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以及如何确定赔偿责任的主体。因为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雇佣与承揽关系中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和方式完全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见,一般情况下,雇佣关系中雇主承担的责任要比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建筑承包属于承揽的一种)承担的责任为重。因此,实践中一旦发生施工人伤亡的事故,受害人往往主张其与建房人构成雇佣关系,而建房人则主张双方是承揽关系。此种纠纷在实践中较为常见,而且处理起来也较为困难。
1.2建筑活动中的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纠纷
在承包建房人、修路人等完成有关建筑活动后,业主应当及时支付工程款;在材料商供应完建筑材料后,购买人也应当支付材料款,这些均是有关民事活动中义务主体应当承担的义务。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会发生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的纠纷。比如,有的业主或材料购买人以建筑工程或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拖付甚至拒付工程款、材料款,从而使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
1.3拆迁及政策处理纠纷
此类纠纷是目前旧村改造过程中的一大难题。根据旧村改造的要求,需要对某些建筑,包括临时建筑、违章建筑等进行清理拆除。但因此而引起的此类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困难,特别是如何处理违章建筑、政策补偿数额、如何实施拆迁等问题都十分棘手。比如农村中存在着大量的违章建筑,由于长期以来没有及时查处和拆除,有的甚至已成为部分村民赖以生存的居所,成为旧村改造中沉重的历史包袱。从法律角度讲,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不予补偿,被拆迁人又不同意拆除,有的被拆除人甚至漫天要价,造成建设成本的增加,资源严重浪费。
1.4异地建房中的土地征用问题
旧村改造的一个目标是“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在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的过程中,自然会涉及原空心村、自然村的村民如何搬迁安置问题。根据目前龙泉的政策,一般情况下是安置在集聚中心村居住。但根据目前我国的土地制度,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除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可以调剂转让外,尚不允许向集体组织成员之外的主体转让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
因此,在另一村建房,就涉及到土地如何使用问题。鉴于目前的土地政策,龙泉市的做法是先征用需用地村的集体土地,待土地征用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需用地人。
这个过程就必然涉及到土地征用费的补偿、土地出让金的确定等问题。旧村改造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在政府、搬迁村民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还需要支付土地征用补偿费和缴纳土地出让金,这对于政府和搬迁村民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负担,其中极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1.5与政府承诺奖励有关的纠纷
在当前旧村和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政府为了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加快改造进度,往往制定有关的奖励措施。如龙泉市委出台了龙委〔2009〕9号《关于推进农村旧村和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市财政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和连片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500万元,按照“连片拆除危旧房主房50元/m2,辅助用房25元/m2,建设新房连片10幢以上5000元/幢,对原有危旧房进行修缮的每户1000元(其中农村低保标准120%以下困难家庭每户1500元),危旧房改造拆旧建新每户500~2000元”的标准对进行旧村改造的村庄和农户进行奖励或补助。由于政府的奖励要与拆除房屋的面积等因素直接挂钩,因此,实践中可能存在着政府与拆房户主因对房屋的拆除面积存有争议而起纠纷的情形。比如由于部分测量人员业务不精或者缺乏工作责任心、工作草率,导致所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进而引发纠纷。
1.6建筑活动中的质量纠纷
在建筑活动中,由于个别施工人没有取得施工资质、不负责任,或者使用劣质建筑材料,致使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甚至是“豆腐渣”工程的情况在实践中也屡见不鲜。
2法律纠纷特点
2.1政策性强
农村旧村和危旧房改造本身就是一项政府主导下进行的工作,当地政府一般都会出台有关政策,因此政策性很强。比如拆迁和政策处理、土地征用、政府奖励等,当地政府都会制定政策措施,一旦纠纷发生,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都会纳入考量的范围:是否合法、是否合理、是否被遵守等;处理这些纠纷,也往往因为涉及当地利益,而参照政府政策的规定。
2.2关系错综复杂
农村旧村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关系。比如建筑活动中涉及建房人与施工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责任的承担等。拆迁和政策处理活动中又会涉及村委会、政府与拆除户之间的法律关系,甚至涉及到当地家族势力的较量、新旧村委之间的矛盾、乡镇党委政府的影响等深层次的矛盾,真可谓“剪不断理还乱”。
2.3矛盾容易激化
由于旧村和危旧房改造中关系错综复杂,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和处置不当,极易导致矛盾激化。比如拆迁和政策处理中,有的被拆迁人法治观念淡薄,漫天要价,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处处设置障碍,甚至采取极端行为阻挠拆迁,引起矛盾激化。
2.4处理难度大
农村旧村和危旧房改造中的纠纷关系复杂,矛盾容易激化,政府、法院处理起来难度相当大。有的当事人不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到处信访、上访、缠访,给处理机关施加压力,处理相当困难。
3法律纠纷成因
3.1部分村民法律意识不强、安全质量等意识不够
建房人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承建,既容易出安全事故,又容易产生质量纠纷。
3.2部分村民不讲诚信、履约意识不强
有的建房人在施工人完成建房并交付后,却以种种理由拖延甚至拒付工程款。
3.3历史遗留包袱重,大量违章建筑已积重难返在农村中违法搭建、盖房的现象较为严重,由于有关部门平时疏于管理和监督,导致在当前拆除时,这些违章建筑成为沉重的包袱。
3.4部分村民存在不健康心理
有的村民在土地征用以及拆迁过程中,不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到处缠访告状;有的协议签了,钱也拿了,仍不停的上访;有的人则认为只要“顶住”,成为“钉子户”,得到的补偿就更多。
3.5有的政府行为不够规范
在拆迁和政策处理过程中,有的执法人员包括村两委人员态度不端正、不谨慎,执法方式粗暴;在测量拆除房面积时,缺乏工作责任心、草率办事;在兑现奖励时,以种种理由推诿等。
3.6有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只有针对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尚无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问题进行调整的专门法律,导致实践中对农村房屋如何拆迁无法可依;再如前述,根据目前我国的土地制度,不允许外村人到本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只能先由政府征地然后再出让土地使用权,导致手续繁琐、资源浪费。
4解决对策
4.1加强法制和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其它有效载体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涉及的法律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农民对旧村和危旧房改造重大意义的认识,树立大局意识,从大局考虑,不过分计较个人利害得失;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防范意识,树立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履约意识、诚信意识等,减少纠纷的发生。
4.2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降低拆迁和政策处理成本
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划的建筑要及时拆除;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举报机制,实行奖惩和惩戒考核制,遏制违章建筑的发生。要抓紧研究制定历史遗留违章建筑的处理方案,对近期发生的违章建筑,在拆迁和政策处理中可不予补偿;对长期以来未查处的违章建筑,可视具体情况、情节罚款,并从该违章建筑的残存价值中扣除罚款的方法,使其所获补偿低于成本。
4.3加大对少数不良农民的教育惩戒力度
针对少数存在不健康心理的村民,要加强宣传教育,促使其遵照法律规定程序解决问题;而对于那些无理缠访、滥访,拒不拆迁的村民,则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4.4规范政府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在执法过程中,公务人员要吃透法律和政策,文明执法、热情执法,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切忌衙门作风和工作态度简单粗暴。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切实履行有关征地手续和程序,实事求是的确定补偿标准和方案。在测量拆除房屋面积时,要当事人在场,并用照片固定证据,做到“当时无异议,之后无争议”。政府要按照有关政策,及时兑现有关承诺奖励,不能无故推诿推脱。
4.5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农村旧村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涉及到政府、农业、国土、交通、公安、乡镇、村委会等各个部门,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对于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纠纷要通力合作,尽力化解。对于已经起诉到法院的纠纷,法院要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发针,努力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要依照法律规定及时下判,并在判决书中做好说理工作。在法院终审判决后,仍有当事人不服上访的,有关部门要及时审查,对于无理上访人要做好说服教育、服判息诉工作。
法律知识范文篇2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为隆重纪念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我区从月日开始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月活动。而“四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就是宣传月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决赛。我们这次竞赛活动的目的是在全区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这对于推动我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创雨花辉煌而团结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长期抓下去,坚持不懈地抓好。这次经区委同意而举办的全区“四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就是我区继续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一项具体工作。我区“四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经过宣传发动、初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历时四十天,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共多人次参与了这项活动。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极大地调动了我区各级党政干部学法用法热情,有力地推动了我区依法治区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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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为了我区早日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万众一心,奋发图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把我区的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法律知识范文篇3
首先,我代表全市国土系统对各乡(镇)党政领导能够在百忙之中参加这次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对大家多年来给予国土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教育培训活动是在市委、市政府的主持下,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广电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六个部门共同组织的,是贯彻去年中央六部门联合召开的,对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增强全市乡(镇)干部依法用地、管地意识,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的重大举措。这次培训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双保、双转、双约、双提的“四双”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和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
为了确保这次教育培训收到预期效果,我局在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做了较充分的前期准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六部门联合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以《通知》的形式发给大家了,希望大家能够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落实;二是统一编印了培训教材。为了使大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迅速消化、理解需掌握的知识,我们在国家下发教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重新编印了培训教材,力求重点突出,通俗易懂;三是精心挑选并聘请了相关专业的专家担任授课老师。希望通过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讲授,能够让大家学有所用。刚才,市委组织部邱志方副部长的讲话,高屋建瓴,见解独到,听后很受启发,对我们全面完成好本次教育培训活动各项任务,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下面,我结合国家对开展这项活动的总体要求,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
去年,中央提出要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旨在提高县(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明确乡(镇)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遵纪守法意识的大培训。这是在国务院提出的坚守18亿亩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大环境下,全面落实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资源保护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用意很深。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服务全局的高度认识这次培训,深刻理解,明确意义。
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重要途径。应该说,随着人们文化素养的提高,人民群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已经有了明显的增强。但目前在国土资源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意识中的“虚位”,进而造成乡镇人民政府在管理职责上的“缺失”和村级组织在管理权限上的“越位”。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素养低,简单地说,这是无知;二是运用国土资源管理知识能力水平差,说句重话,这就是无能。由于这“两无”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和省市的一些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思路、新政策、新要求无法得到落实,直接造成了一些地区的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漠,逐步形成了粗放利用土地、随意浪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最终以牺牲资源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数字增长的畸形发展形态。因此,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素养、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已经刻不容缓。正是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六部门把全市乡(镇)党政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到这里,利用三天时间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进行集中培训,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三天的时间,对大家来说,既是一个充电的过程,也是一个纠偏的过程。希望大家能够本着对工作、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克服困难,静下心来,把知识学到手,把经验带回去。
2、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正确认识国土资源形势,落实国土资源基本国策的有效手段。当前,各级领导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国家对国土资源的管理越来越严,地方经济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严峻的工作形势,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让大家对当前国土资源形势有个清醒的认识,全面深入地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我市的土地、矿产资源状况,增强共同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在保护中发展和在发展中保护的观念,正确处理和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两者间的关系,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如果能达到这一目的,说明我们这三天的时间就没有荒费。如果回去后还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我市国土资源的管理环境就会因为有你们的支持和参与得到大大改善,我们的各项工作就会事半功倍,我市的资源利用的效率就会有一个质的飞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水平就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猛增,也出现了大量的违规违法用地问题,而且屡禁不止。尤其是在一些地区,我们的基层政府竟然以违法主体的形式出现,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一些领导同志缺乏大局意识,缺乏掌握国家大政方针的政策水平,缺乏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而造成了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在理解和执行上的偏差。表现在个别地区、个别单位、个别人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行政乱作为或者不作为,这才是我们所面临的违规违法用地状况屡禁不止的真正原因。排除少数人对政策法规的恶意曲解外,或多或少地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在宣传、教育、普及的深度和广度上存在差距有一定关系,所以在基层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次集中教育培训的机会,全面提高乡镇领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鼓励和支持我们的乡镇领导在落实国土资源法规政策、遏制违法、严格执法、保护耕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认清形势,增强贯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央之所以决定由六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而且专门面向基层县(市)、乡(镇)、村级干部,是在对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形势做出理性判断情况下,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及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想,至少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
1、要准确把握国情。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有一个概念,就是中国地大物博,但是,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我们国家有13亿人口。我国耕地资源最突出的特点是“三少”:一是人均耕地占有少。截止2007年底,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6亿亩,人均耕地只有1.38亩,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有一些省(市)的人均耕地已经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二是优质耕地少。全国中低产田与高产田的比例约为7∶3。近年来,遭受工业“三废”污染的土地近9000万亩;同时还有不少耕地受到盐碱化、沙化和荒漠化的损毁;另外,建设也还占用了一部分优质耕地。三是后备耕地资源少。全国耕地后备资源总潜力约为2亿亩,但水、土、光、热条件比较好的只有40%,能开垦成耕地的只有约8000万亩。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也日益突出。从国家的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每年各省提出的建设用地需求大概只能满足50%,如果再粗放地开发利用有限的用地空间,可以预计,离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失守的日子就不会太远了。
2、要全面掌握市情。就我市而言,耕地状况要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耕地约2.7亩,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高产田占耕地面积的40%,可开垦的后备耕地资源丰富,水土资源匹配适当,年均粮食产量维持在150亿斤,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再增产30亿斤粮食的目标任务。所以,对我市来说,加强耕地保护,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另一方面,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长,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50亿,2006年完成950亿,2007年完成1350亿,同比上年分别增长41%、46%和42%。今年省上给我市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1800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工业投资投资指标800亿元,同比增长32%。预计2008-2012年五年我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500亿。经济的高速增长,势必带来用地量的急剧增长。仅今年全市就需要新增建设用地4000公顷,各县(市)区、开发区的自报数已经达到12000公顷。从以上国情和市情介绍中,我想大家至少能够得出这样的分析,我市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优质商品粮基地,从保护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国家也必然会进一步加大对黑土地的保护力度,不仅违法用地难以立足,就是正常的发展用地,审批难度也会越来越大,而我市发展对用地空间的需求又空前迫切。可以断定,在未来几年时间里,我市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保护耕地、保障用地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3、要深入了解国家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以《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为主干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并发挥着重要作用。最近几年,国务院又连续颁发了一些规范性的文件,使国土资源管理更趋规范和完善。特别是2006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土地调控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经济动因、责任制度落实和惩处土地违法行为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具体措施。需重点说明的是该《通知》中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不仅要对审批的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发生的用地负责;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于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此,全国范围内已经有一批领导干部因土地违法被处以刑律和党纪政纪处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今年1月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1月31日,国土部了关于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对各类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制定了硬性指标。这一系列针对土地管理的重要政策措施的接连,充分表明了国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也充分表达了国家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坚定决心。
4、要清醒认识我市国土资源违法现状。针对土地违规违法点多面广、屡禁不止的问题,去年,我市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部委的统一部署下,先后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卫片监测、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一系列土地执法行动,清理查处了一大批违法案件。全年共查处违法用地526宗,面积856万平方米,其中违法占用耕地382万平方米。共立案511起,移送公安机关19宗,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8人,提请法院强制执行120宗。国土部第七次卫片监测我市358宗地885公顷,其中,违法用地207宗507公顷,均占监测总量的57%,违法用地发案依然较高。此外,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形势也不容乐观,仅去年我们就查处了无证开采40起,越界开采7起,对我市这样矿产资源严重不足的城市来说,这个数字已经足以触目惊心了。今年年初,国家土地督察局出台硬性指标,对年度违法用地量达到新增建设用地总量20%的城市,国家将停止该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市委高广滨书记、市政府崔杰市长先后作出了“全市上下坚决不碰这个底线,坚决不当反面典型”的重要批示。我希望各位乡镇领导,对违规违法用地的严重后果要有清醒的认识,经经常提醒自己和身边的同志,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最大限度地防止出现“灯下黑”。
三、坚持“四双”基本要求,将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引向深入
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期,处在全面推进大建设、大发展、大变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黄金期,也是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保障能力,推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阶段。这次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班,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仅要把法律法规送到每一个乡镇,还要通过对各位乡镇领导的培训,把保护的观念、保护的机制带回去,达到“一处点灯全屋亮”的效果。年初,我们在认真总结国土工作20年经验并全面分析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四双”基本要求,这是今后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总要求,也是这次培训需要大家了解、领会的重要内容。
“四双”:即双转、双约、双保、双提,具体涵义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以“双转”为基础,树立国土资源管理新理念。“双转”,即转变国土观念、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要从地大物博的观念,转变为“人均资源占有少”的观念,稳步发展第一产业,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确保粮食安全。在土地利用方式上,要将高资源消耗的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高效发展,重点解决好经济高速增长和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结构性矛盾,做好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全面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
2、以“双约”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利用新机制。“双约”,即节约土地、集约利用。加快推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逐步建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能少占地的,就不多占,能占用非耕地的,就不占用耕地,坚决杜绝盲目圈地、占地之风。加强源头防范,健全执法监察网络,坚持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机制,按“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在集约利用上,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等手段,严格执行各类用地控制指标,除市政府认可的资源类项目外,工业项目必须进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同时,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该收回的,坚决收回,该收闲置费的,严格按规定收缴闲置费。加强批后监管,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开发利用,确保土地供应形成有效供给。
3、以“双保”为核心,开创保障科学发展新局面。“双保”,即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辩证统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核心。保护资源是保障发展的前提,这是当前国土工作的重点。要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政策,并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突破口,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推进耕地保护工作量化绩效体系建设,完善耕地质量和数量的动态监测机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治理水平,做好矿山生态环境调查、汛期地质灾害监测和重点地质灾害区的动态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确保矿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发展是保护资源的源动力,这是当前国土部门的中心。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我市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重要客商、重点单位的用地需求。特别是对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的工业项目用地,实行“两有一保”。在土地市场建设上,要按照“有保有控”的总体思路,坚持总量管理、计划供应的管理机制,优先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打造品牌市场。
法律知识范文篇4
关键词:职业院校;syb创业培训;法律知识
syb(startyourbusiness),即创办自己的企业,源自瑞典,是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关于如何创办微型企业所必须掌握的创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采取小班教学,共分为十步,每步都是创业者必备的知识,培训时间是十天。培训者学习后独立完成创业计划书,通过专家考核后,学员可获得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培训认证(syb培训合格证书),可用于申请政府的各项创业支持,因此,syb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律是创业环节必要的基础知识,创业管理和运行都要依照法律的要求进行,是syb创业培训的重要内容,这要求培训教师对法律法规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握,因此最好是选择专业的法律教师进行讲授,并强调创业人员的守法和用法维权,在实践中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目前,职业院校syb创业培训中的法制教育比较简单,更有甚者直接略过,这对即将创业的大学生来说是极为不利的。职业院校需要进一步明确创业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探究其不足,并且探索其推进的有效路径。
一、大学生掌握创业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分析
(一)规范大学生创业行为的现实需要。大学生创业过程较为复杂,不仅要接受市场的检验,还涉及相关行政机构、风险投资公司的领域,其行为受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登记经济法”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调控。在创业之初,公司的设立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司章程的订立、申请、登记和注册等,这些经济法律和税法知识严格而复杂,大学生如果对此并不了解,可能会成为创业的障碍。如果大学生在创业前能得到职业院校的创业法律教育,可以有效避免这些问题,少走弯路。(二)预防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的必然要求。大学生创业的道路会遇到很多风险,而大学生刚走出象牙塔,社会阅历和经验都比较少,容易在风险中误入歧途,从而使创业中断。譬如,大学生销售木材,如若缺少木材经营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等证件,极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大学生对销售模式缺乏法制教育,极容易误入传销渠道,害人害己;大学生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缺乏法律意识,导致其苦心研究的成果很有可能被人抢先注册知识产权,或者出现盗取他人商业秘密的情况。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数不胜数,严重者会受到法律制裁而锒铛入狱。因此,如果学生在创业前能及时、系统地去了解法律知识,则能有效地预防法律风险。(三)大学生创业维权的自身需求。大学生创业伊始资金有限,很多毕业生都是申请国家或政府的免息优惠贷款,在创业过程中如果遭到非法侵害,将会比较被动,严重者很有可能使其提前结束创业行为。因此,如果能在大学生创业伊始使其系统地学会法律知识维权,在出现困难的时候,大学生就不会陷入孤立无援的处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其被侵害,提高创业成功率。
二、职业院校在syb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教学存在的不足
(一)教材法律知识章节不够全面、教学不够深入。在syb创业培训的教材中,法律知识的章节不够全面,且有些法律法规已经废除,一些培训教师只是依照旧的教材知识照本宣科,没有做到与时俱进,这是对大学生创业极为不负责的。还有部分高校教师认为,学校已经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技术”的课程,就不需要给创业的大学生再强调法律了。这种“蜻蜓点水式”的法律教育根本无法构建创业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体系。因此,高校必须在教材上增加和重视法律章节。(二)在实践中法律认知与法律技能脱节。部分职业院校对大学生创业法律知识还存在法律认知与法律技能脱节的问题。许多职业院校只是表面强调创业中法律的重要性和树立法律思维的必要性,但对于学生如何树立创业法律思维、如何在创业问题上进行法律维权和法律风险预测等,并没有进行系统地、专门地创业法律教学。syb培训的时间仅有十天,法律知识的获取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大学生来说,这样很容易造成法律认知与法律技能的脱节,在创业运用法律的过程中会显得力不从心,甚至还会影响大学生在实践中培养建立对商业行为合法性的辨别力,以及对遭受的非法侵害维权的行动力。
三、在职业院校syb创业培训中法律知识教学推进的有效路径
(一)增加教材法律知识。鉴于法律在大学生创业中的重要性及现实中syb培训教材的不足,我们必须要更新和重视syb创业培训的教材,增加与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在培训时适当地延长法律知识的讲授时间。由于培训时间的有限性,除了培训教材外,教师还可通过附录法律手册的形式,将其与教材一同发放给学生,法律手册上载入所需的经济法及税收法等创业必备的法律法规,并附上常见的创业法律疑问与专业的答疑解惑,拓展学生的法律知识视野,也方便其在创业中运用。除此之外,职业院校还应重视在非syb创业培训的创业基础教学中增加法律知识的讲授,可以在选修课或限选课中设置创业法律课程,为学生建立系统的、专门的法律课堂,以减少学生在创业伊始对法律问题的疑虑,促进其迅速融入syb创业课堂。(二)扩充培训师资队伍。针对syb培训教师对法律知识讲授不专业的问题,职业院校可以在师资队伍上多下功夫,如聘请法律专业的教师或专业的律师来扩充syb培训师资队伍,确保大学生在创业培训中的专业性。由于职业院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与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且教师多数为法律专业,有的职业院校还有法学院,甚至有的院校还有双师型教师,并不缺乏法律专业的任课教师。因此,职业院校在建立和培养syb师资队伍时,应当有计划地融入一定比例的法律专业的任课教师,且要对其法律从业资格证严格把关,以保证其授课的专业性。在职业院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邀请校外律师给创业学生进行专题讲座,促进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三)促进认知与实践的统一。为减少大学生在实践中法律认知与法律技能脱节的问题,职业院校既要巩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又要积极地开展有关大学生创业法律知识的实践活动,如创业法律知识竞赛、创业法律情景模拟、创业法律案例分析等。举办专业的创业法律教育活动,不仅能够有效地突显掌握创业法律的重要性,还能为大学生熟悉和了解相关创业法律法规搭建平台。同时,职业院校还要积极发挥校企合作的作用,给大学生提供多种实习的机会,鼓励创业大学生深入企业一线,细致、全面地了解在创业实践中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问题,从而真正强化他们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与技能的意识。大学生在企业一线中能够真正近距离地接触企业的法律案例,这对大学生以后在创业中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商业纠纷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总之,职业院校syb创业培训能够把精准培训、创新培训、一体培训抓深、抓实、抓到位,是创业服务的必然要求。在法律知识教学的推进过程中,院校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设置实践活动,这样才能提升职业院校大学生对创业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使大学生顺利走上创业之路。
参考文献:
[1]夏永全,蒋茂贵.论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湖南社会科学,2009(1):163-165.
法律知识范文篇5
一、考试的准备工作
为组织好这次法律知识考试,我局根据县普法办要求于11月20日就准备好了考试卷。并根据考试内容,组织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将学习中的难点、疑点问题反馈到局普法办公室,进一步强化学习成果,巩固所学知识体系。
二、考试的组织工作
为严肃考场纪律,我局普法办将考场设在文天祥纪念馆游客接待中心,本次考试共有20余人参加。考场秩序井然,考试结束后,试卷由局普法办收取,并负责阅卷工作。
三、考试成绩
法律知识范文篇6
我国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学校也只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青少年正处在叛逆时期,如果不能够掌握详细的法律知识,很有可能走向犯罪的道路。而且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频繁。比如某一学校17岁男孩与不满14岁女孩发生了性关系,虽然女孩强调是自愿的,但是因为女孩不满14岁,男孩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正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律知识,男孩要承担重大的法律责任,所以加强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对个人、对社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2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
2.1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虽然现在人们都意识到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在具体教育过程中还是存在着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虽然有部分学校开设了法制教育的课程,但是没有具体根据青少年特点以及实际情况设计内容,教育效果不明显。2.2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教育形式单一。家长以及学校认为学生的成绩最为重要,所以不太会关注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教育,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法律教育不能够有效的实施以及落实。或者有一些学校开展了法律教育课程,但是教育方法单一,教学内容比较枯燥无味,不能引起学生的认同感,就会使人法制教育达不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3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措施
3.1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比较复杂,不仅有其自身的主观因素,还有一些客观因素。所以,不管是家庭学校以及社会,都必须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防止青少年犯罪,一定要加强家庭教育、德育教育、社区教育、学校教育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比如说政府一定要对文化市场加强管理,比说歌厅、舞厅、网吧等等地方,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同时社会治安也要加强,加强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学生能够在安静健康的环境中学习成长。社会也要积极的宣传一些法律知识,加强优秀文化的建设,使青少年能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以及社会规范,最大程度保障青少年受贪图享乐,金钱至上等思想影响。学校是学生成长的重要场所,所以一定要加强法制教育,要积极引导学生明辨是非,要多关心思想、心理素质不健康的学生,如果能够积极的引导学生正确的面对生活,积极向上。家长也要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避免受不健康的想法影响,要最大程度关心孩子的学习状况,品德表现,家长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不断影响青少年的想法。3.2规范法制教育。教育部门一定要认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重要性,所以可以将法制教育归纳在教学大纲中,不断明确法制教育课程的具体内容以及课时分配,将法制教育变成硬任务,同时还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确保教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要想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不仅仅要为学生贯穿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识,还可以采用一些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将比较枯燥无味的法律知识一转化的更加生动形象,比如说可以为学生播放一些有关于法律的电影,多举办一些有关于法律知识的竞赛,组织学生旁听一些民事,经济的审判活动。通过各方面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使青少年能够自觉的懂法、守法。3.3针对青少年心理特征,加强法律知识教育。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不断发生,打架斗殴、抢劫强奸等事件越来越严重,而且犯罪有着低龄化趋势,导致青少年发生犯罪的主要原因,就是青少年法律知识淡薄,法制意识薄弱。要想有效的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就必须多关注青少年的发展,家长与老师也应该及时的与青少年沟通,及时发现青少年的心理变化,做好正确的引导,在日常的生活以及教育过程中,采用恰当的方式方法为青少年贯穿法律知识,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教育。3.4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青少年法律知识教育。有效的加强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教育,从而培养新型人才,是一项比较艰巨同时系统的工作。是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将青少年法律知识教育有效的落实。尤其是学校,一定要加强法制教育,要有针对性的制定课时,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制定教育内容。同时市领导也要做好有效的监督检查,最大程度的使教育工作落实。
4结语
要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现象的发生,就一定要加强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教育,使青少年懂法律,不断加强青少年的法律观念以及法律意识,逐渐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教育,使青少年明白自己做出的哪些行为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通过优良的法制教育,可以使青少年明辨是非,同时也能够使青少年从自身角度出发,不断抵制不良的文化以及思想,加强约束自己行为,树立正确的道德品质,对青少年今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刘佳.论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a].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中心.2017年课堂教学改革专题研讨会论文集[c].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中心:,2017:2.
法律知识范文篇7
今天,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广电局共同召开这个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进一步研究和部署在全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参加今天会议的除本系统的分管同志外,还有省、市级五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在会上将作具体指导。他们是: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章伟、省委宣传部宣传处调研员陈文华、省教育厅法规处处长薛晓飞、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秦小平、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林勇毅。我代表省国土资源厅,对省、市五部门同志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致以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我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启动良好
去年12月25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组织局局长傅思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翟卫华,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杨周复,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先后讲了话。会议要求,要站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高度,认识开展基层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抓实干,抓好这件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推进培训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按照中央六部委《关于开展全国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年初,我省六部门联合决定,今年在全省县(市、区)级领导干部和乡(镇)、村级基层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这项活动启动以来,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广电局的重视和支持下,我省目前已进行了几项准备工作:一是省级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全省的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联络员。二是成立了全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日常工作。三是成立了全省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并制定了宣讲团的工作方案。四是为了使宣传教育培训更有针对性,省厅结合浙江实际,开展了地方性补充教材的编制工作。据了解,各市也积极行动,作了不少基础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认识
我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目的是要把节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武装每个县(市、区)、每个乡(镇)、每个村的主要负责人,使他们增强国策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增强科学的保护和保障能力,增强依法行政和管理能力,增强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力。这是贯彻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开展这项活动,符合我省实际,十分必要。
一是国土资源形势依然严峻,保护和保障问题依然是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难题。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优质耕地更少,矿产资源也十分贫乏,这是我省的基本省情。全省人均耕地面积仅0.5亩,人均拥有的耕地已经比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要低。在这个形势下,我们如何保质保量地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坚决守住我省耕地保有量308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11万亩这两条红线,确保我省粮食安全,这一任务十分艰巨。同时,我省人地矛盾突出,土地资源紧缺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矛盾日益凸现。据我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测算,**至2020年全省各行业建设用地需求量与可供量之间缺口217万亩,满足度只有64%。
二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需要进一步大力推进。一些地方闲置浪费、低效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国土资源粗放低效利用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比如,我省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两头扩大,**年底,我省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已达166平方米,比1996年底的人均122平方米扩大了44平方米,增长了36%。
三是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居高不下。据统计,**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5000多件。违法主体有企业、村集体、个人,甚至有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组织。同时,违规违法用地正在向农村基层蔓延。很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比较缺乏,法律意识不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不强。
四是地质灾害防治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我省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发生频率和灾害损失呈上升趋势。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6.6万多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65.5%,其中高易发区6500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6.4%。目前,初步查明突发性地质灾害及隐患点6700余处,其中威胁居民的地质灾害点4000余处,受威胁人口13余万人。杭嘉湖、宁奉、温黄、温瑞平苍等沿海平原发生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此外,我省目前共有3500家矿山企业,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
由此可见,要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持续科学发展,唯一根本途径是贯彻落实基本国策,做到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和切实严格保护耕地。
**年底,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全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会议提出,要把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把破解瓶颈制约与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珍惜每一寸土地,从严从紧管好每一寸土地,配好用好每一寸土地。按照这个要求,并结合省委**年—2010年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我省的“五五”普法规划,来开展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有关部门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第一,要改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多家用”这种局面,要落实共同责任,由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都一起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第二,要从主要靠监督管理转到既抓管理又抓教育,通过两手抓,更有效地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第三,要从“单枪匹马”的执法,转到着眼于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守法、依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上来,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的。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好“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我省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及五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采取得力的措施,完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各项任务,并努力达到预期效果。
这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任务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任务重。主要是涉及面广、规模大。据初步统计,全省大约有66000多人纳入培训范围。二是时间紧。按照中央六部委的要求,整个活动从今年1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为组织动员、教育培训、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其中3月至10月为教育培训阶段,11月至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三是要求高。总结验收有三条“硬杠子”:第一条是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第二条是各基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第三条是各地培训人数不少于应训人数的80%。这三条“硬杠子”是中央国家六部委提出的要求,也是今后对各省考核的标准之一。四是分级负责。省一级负责培训县(市、区)领导干部;市一级负责培训乡(镇)领导干部;县(市、区)一级负责培训村级干部。
根据以上四个工作特点,要搞好这次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我们要抓住抓好以下七个环节:
第一、要抓好启动。现在省级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已下发,今天的会议后,各地要抓紧启动。启动工作要做好五件事:一是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包括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哪些培训形式等。二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操作性强、效果好的实施方案。三是加强领导。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党委要把这项培训工作列入今年重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科)共同参与,形成强有力的组织机制。四是建立六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五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教育培训经费,为培训活动提供保障。严禁向培训人员收取费用。
第二、要抓紧组建宣讲团,抓好师资培训。各地要抓紧组建市、县两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要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同志担任教员。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计划在3月份举办一期师资培训班,对市、县两级宣讲团人员进行培训。
第三、要明确培训重点内容。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培训内容:(一)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坚守我省耕地保有量308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11万亩这两条红线,确保我省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二)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三)重点讲述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认清其危害性。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要结合当地国土资源形势、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和基层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重点。
第四、要注重创新形式,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在讲授内容上,注重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好记管用。在“面对面”宣讲中,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用事实说话、以典型为例,使广大基层干部坐得住、学得进、听得懂、记得牢。要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方式,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要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教育阵地。在培训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系统性讲解与针对性辅导相结合。二是坚持宣讲者与基层干部双向交流相结合,要结合培训对象的职责和工作实际,就基层干部提出的各种问题,与他们开展面对面的交流。三是坚持政策解释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四是坚持政策宣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扎扎实实地帮助基层干部增强国土资源的法律意识,实实在在地帮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解决后顾之忧。
第五、要抓好督导和考核。督导是日常的督导,考核主要集中在11至12月。省、市两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要对各地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
第六、要抓好舆论宣传。这个活动深入到县(市、区)、乡(镇)、村,舆论工作非常重要。各地要适时开展对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及网络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培训活动的先进典型和成果,不断促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更大的成效。
法律知识范文篇8
一、考试对象
全区各级公务员(包括区级领导干部和驻区机关公务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层和机关工作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
二、考试内容
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五五普法”《年度学法用法重点法律法规汇编》的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考核《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保密法》、《行政监察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基本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年11月10日—18日。提供考试人员花名册(报送纸质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考务费每人10元。
(二)领卷:各单位在11月19日上午9:00以前到区普治办领取试卷。
(三)考试:11月19日上午9:00——11:30(采取集中、限时、闭卷形式进行)。
(四)交卷:11月22日下午各考试单位务必把试卷交到区普治办。
四、组织形式:
考试办公室设在区普治办,在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下、以各考试单位为单位,统一做好报名、领卷、考试、交卷等项工作。z时间安排五、几点要求nzsf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取得预期效果。
2、考试成绩将反馈到各单位,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入普法登记证。普治办按照管部管理权限将考试成绩单报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法律知识范文篇9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1、自觉守法意识
自觉守法是法治的重要标志和归宿,创制法律的直接目的也是法律的普遍服从。守法还是违法取决于大学生对法律的内心信服的程度,当他们有信奉法律的心理时,即使个人需要与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源自其心灵深处对法律至上权威的深切认同,内在地驱动着他们自觉地遵守法律。因此,培植当代大学生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把自觉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法律的规范性和自律性注入大学生的意识里,达到大学生自觉自愿服从法律、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目的。
2、严格执法意识
即严格适法和执行法律的意识。通过强调公正执法的重要性,培植起当代大学生积极捍卫法律权威和尊严的意识,使当代大学生能够在现实的法律生活中,严格依法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能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地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法律当作唯一的是非标准和行为准则。
3、诉求法律保护意识
即各种合法权利的法律保护意识。西赛罗在《论法律》中说,罗马人自孩提时便受到如此教育:一个人要求助于正义,就去诉诸法律。因此,我们应该教导大学生摒弃避讼、厌讼、惧讼的心理,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参与诉讼,树立正义观念,主动追求正当的法律程序,保障法律权利的正确实现,通过参加诉讼活动,监督司法公正。
4、法律监督意识
依法行使监督权既是现代法治的要求,也是行使公民权利的表现,大学生注重自己的合法权益,坚持以权利为本位,实现个人的理想和抱负,就必须参与法治建设,发挥主人翁精神,依照宪法给予的公民权力,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的宪法监督权利。在大学的法律意识培育中,我们应该把督法意识、守法意识与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结合起来,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宪法至上观念和主人翁观念,使他们亲近法制、依赖法治,最终实现法律意识的飞跃,形成强有力的法治信仰。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由于有某些社会风气、传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大学生法律素质方面存在如下缺失:
1、法律知识不足或对法律一知半解,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当代大学生从中小学政治理论课中了解了一些法律基本概念,知道了一些比较贴近生活的法律规范,比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而对其他法律的了解不多。就其对法律的了解深度来说.他们也是一知半解,纯粹靠死记硬背,目的是为了应付考试,而不是掌握法律的理论和精神实质。要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按正确的法律意识去处理矛盾时,他们又表现出“知”“行”脱节,知法而不能守法、用法。
2、法律工具主义价值取向严重
在对法律的社会效用的理解上,绝大部分大学生把法律理解为对人的行为的约束,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用以统治社会使人臣服的工具或手段,是统治阶级意志的玩偶。现代社会的法治,也是国家尤其是司法机关用以严惩犯罪、制裁违法的有力手段。这种工具主义价值取向,使大学生们在内心深处认为他们的遵纪守法行为只是迫于国家和学校的强制,而偷偷进行的违法违纪行为只要没有被学校或司法机关抓住证据就是与强制力对抗的“伟大胜利”。有了这种错误思想,在大学生的心理底层,形成了对正确的现代法律意识教化的潜意识抵制。
3、强调权利,忽视义务、责任
大学生一般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权利有了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对于经常遇到的权利内容已基本上有了正确的认识,并强烈要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却消极回避个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责任。经常把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人格尊严权利、物质帮助权利、受教育权利、恋爱自由权利、参与社会活动权利等等放到了自己拥有的首要位置上,要求国家、社会、他人为其实现权利和自身价值提供条件并加以保障,而在行使权利、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却不考虑是否侵害了他人权利,是否对国家、社会造成危害,甚至根本不清楚自己应承担哪些法律义务,权利与义务发生了严重的偏差,责任心不强。
4、法律意识淡薄,崇尚权力,对法治没有信心
当代大学生由于过分追求书本知识,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没有法律的思维习惯,一切强调以自我为中心,追求个性和自我发展,看问题往往主观偏激,缺乏足够的明辨是非的能力,故常常发生因一时冲动而不计后果的现象,导致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相当一部分学生还从个别现象中得出了“权大于法”的结论,对法治缺乏信心,认为法治建设是政府的事情,因而那部分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视读书为日后追求名利地位和享受的“阶梯”。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路径选择
1、制总体规划,从制度上保障法律意识的培养连续实效
法律意识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教育系统工程。首先需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学校教育全局出发制定学校法制教育发展纲要,并用严格的制度强力贯彻实施,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体制与教学计划上的连续性与升华性。目前,由于我国学校法制教育缺乏一种统揽全局的、有制度保障的法制教育模式,小学、中学与大学的法制教育内容上没有连贯性,许多地方甚至还存在着肤浅、重复的可能,无法调动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这些弊端是造成我国当代青少年整体的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意识薄弱,判断违法与犯罪的能力不强的最主要的原因,我们应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国家教委的领导下,利用全国法制教育资源,重新审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目标,确立以现代法律意识教育为主线的政治理论课改革方案,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小学、中学与大学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与其思想行为特征相吻合的整体推进方案,从制度上保障我国法律素质教育稳步发展。
2.课内课外相结合
学校的法制教育离不开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和法律文化,尤其是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与固化,需要良好的法治运行的社会基础和社会文化背景。最好的法律意识教化理论、最先进的法律意识教育手段,如果没有现实社会依法办事、司法公正和法律公平观念的支撑,也只是纸上谈兵,对大学生的意识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们“闭门造车”,只是学校进行法律意识的培植,而忽略整个社会对人的意识的作用,也不可能促成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自主升华和稳定。学校的法制教育与国家的法治文明建设唇齿相依。
我国己经在立法科学化、依法行政、司法独立与公正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社会法治化程度越来越高,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优秀的法律文化逐步形成。在法律意识培植的外部环境上,取得了良好的成就。但是,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普遍不高,我们应该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把大量的外部信息不断地输入大学生的头脑中,促使大学生不断被社会优良的正确的现代法律意识“同化”,“顺应”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
3.法律意识培植与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互动
我国要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当代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政治素养,建立大学生法律意识培植与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互动模式。具体的措施是:开展专题、专业的政治与法律融合的综合教育活动(如专题报告会);开展法律与社会理想、道德、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紧密结合的专题讲座,即开展人生理想与法律理想、社会秩序正义、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融合与升华的教育;还可以采取演讲比赛、主题讨论、辩论会、班会等灵活多样的意识培植方式。通过形式多样的互动性教学,及时地把已经升华为法律基本内容的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方针政策等内容传授给学生,把权利本位、自由正义、道德升华以及程序救济等法律精神实质注入大学生的心灵深处,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升华其人生理想,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这样做既使法律意识的培植具有人文关怀的精神,又能使思想政治理论更具有时代性和实践性,并为政治理论课寻找法律上的依据,不仅保障了我党的政治指导思想进法制教育课堂,而且合理利用了课时和教学资源,防止重复教学,从而增强教育合力,共同提高“两课”教学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法律知识范文篇10
首先,我代表全市国土系统对各乡(镇)党政领导能够在百忙之中参加这次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对大家多年来给予国土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教育培训活动是在市委、市政府的主持下,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广电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六个部门共同组织的,是贯彻去年中央六部门联合召开的,对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增强全市乡(镇)干部依法用地、管地意识,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的重大举措。这次培训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双保、双转、双约、双提的“四双”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和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
为了确保这次教育培训收到预期效果,我局在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做了较充分的前期准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六部门联合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以《通知》的形式发给大家了,希望大家能够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落实;二是统一编印了培训教材。为了使大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迅速消化、理解需掌握的知识,我们在国家下发教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重新编印了培训教材,力求重点突出,通俗易懂;三是精心挑选并聘请了相关专业的专家担任授课老师。希望通过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讲授,能够让大家学有所用。刚才,市委组织部邱志方副部长的讲话,高屋建瓴,见解独到,听后很受启发,对我们全面完成好本次教育培训活动各项任务,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下面,我结合国家对开展这项活动的总体要求,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
去年,中央提出要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旨在提高县(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明确乡(镇)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遵纪守法意识的大培训。这是在国务院提出的坚守18亿亩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大环境下,全面落实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资源保护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用意很深。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服务全局的高度认识这次培训,深刻理解,明确意义。
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重要途径。应该说,随着人们文化素养的提高,人民群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已经有了明显的增强。但目前在国土资源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意识中的“虚位”,进而造成乡镇人民政府在管理职责上的“缺失”和村级组织在管理权限上的“越位”。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素养低,简单地说,这是无知;二是运用国土资源管理知识能力水平差,说句重话,这就是无能。由于这“两无”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和省市的一些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思路、新政策、新要求无法得到落实,直接造成了一些地区的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漠,逐步形成了粗放利用土地、随意浪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最终以牺牲资源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数字增长的畸形发展形态。因此,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素养、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已经刻不容缓。正是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六部门把全市乡(镇)党政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到这里,利用三天时间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进行集中培训,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三天的时间,对大家来说,既是一个充电的过程,也是一个纠偏的过程。希望大家能够本着对工作、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克服困难,静下心来,把知识学到手,把经验带回去。
2、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正确认识国土资源形势,落实国土资源基本国策的有效手段。当前,各级领导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国家对国土资源的管理越来越严,地方经济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严峻的工作形势,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让大家对当前国土资源形势有个清醒的认识,全面深入地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我市的土地、矿产资源状况,增强共同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在保护中发展和在发展中保护的观念,正确处理和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两者间的关系,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如果能达到这一目的,说明我们这三天的时间就没有荒费。如果回去后还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我市国土资源的管理环境就会因为有你们的支持和参与得到大大改善,我们的各项工作就会事半功倍,我市的资源利用的效率就会有一个质的飞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水平就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猛增,也出现了大量的违规违法用地问题,而且屡禁不止。尤其是在一些地区,我们的基层政府竟然以违法主体的形式出现,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一些领导同志缺乏大局意识,缺乏掌握国家大政方针的政策水平,缺乏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而造成了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在理解和执行上的偏差。表现在个别地区、个别单位、个别人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行政乱作为或者不作为,这才是我们所面临的违规违法用地状况屡禁不止的真正原因。排除少数人对政策法规的恶意曲解外,或多或少地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在宣传、教育、普及的深度和广度上存在差距有一定关系,所以在基层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次集中教育培训的机会,全面提高乡镇领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鼓励和支持我们的乡镇领导在落实国土资源法规政策、遏制违法、严格执法、保护耕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认清形势,增强贯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央之所以决定由六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而且专门面向基层县(市)、乡(镇)、村级干部,是在对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形势做出理性判断情况下,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及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想,至少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
1、要准确把握国情。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有一个概念,就是中国地大物博,但是,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我们国家有13亿人口。我国耕地资源最突出的特点是“三少”:一是人均耕地占有少。截止2007年底,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6亿亩,人均耕地只有1.38亩,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有一些省(市)的人均耕地已经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二是优质耕地少。全国中低产田与高产田的比例约为7∶3。近年来,遭受工业“三废”污染的土地近9000万亩;同时还有不少耕地受到盐碱化、沙化和荒漠化的损毁;另外,建设也还占用了一部分优质耕地。三是后备耕地资源少。全国耕地后备资源总潜力约为2亿亩,但水、土、光、热条件比较好的只有40%,能开垦成耕地的只有约8000万亩。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也日益突出。从国家的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每年各省提出的建设用地需求大概只能满足50%,如果再粗放地开发利用有限的用地空间,可以预计,离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失守的日子就不会太远了。
2、要全面掌握市情。就我市而言,耕地状况要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耕地约2.7亩,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高产田占耕地面积的40%,可开垦的后备耕地资源丰富,水土资源匹配适当,年均粮食产量维持在150亿斤,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再增产30亿斤粮食的目标任务。所以,对我市来说,加强耕地保护,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另一方面,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长,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50亿,2006年完成950亿,2007年完成1350亿,同比上年分别增长41%、46%和42%。今年省上给我市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1800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工业投资投资指标800亿元,同比增长32%。预计2008-2012年五年我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500亿。经济的高速增长,势必带来用地量的急剧增长。仅今年全市就需要新增建设用地4000公顷,各县(市)区、开发区的自报数已经达到12000公顷。从以上国情和市情介绍中,我想大家至少能够得出这样的分析,我市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优质商品粮基地,从保护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国家也必然会进一步加大对黑土地的保护力度,不仅违法用地难以立足,就是正常的发展用地,审批难度也会越来越大,而我市发展对用地空间的需求又空前迫切。可以断定,在未来几年时间里,我市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保护耕地、保障用地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3、要深入了解国家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以《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为主干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并发挥着重要作用。最近几年,国务院又连续颁发了一些规范性的文件,使国土资源管理更趋规范和完善。特别是2006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土地调控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经济动因、责任制度落实和惩处土地违法行为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具体措施。需重点说明的是该《通知》中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不仅要对审批的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发生的用地负责;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于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此,全国范围内已经有一批领导干部因土地违法被处以刑律和党纪政纪处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今年1月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1月31日,国土部了关于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对各类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制定了硬性指标。这一系列针对土地管理的重要政策措施的接连,充分表明了国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也充分表达了国家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坚定决心。
4、要清醒认识我市国土资源违法现状。针对土地违规违法点多面广、屡禁不止的问题,去年,我市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部委的统一部署下,先后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卫片监测、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一系列土地执法行动,清理查处了一大批违法案件。全年共查处违法用地526宗,面积856万平方米,其中违法占用耕地382万平方米。共立案511起,移送公安机关19宗,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8人,提请法院强制执行120宗。国土部第七次卫片监测我市358宗地885公顷,其中,违法用地207宗507公顷,均占监测总量的57%,违法用地发案依然较高。此外,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形势也不容乐观,仅去年我们就查处了无证开采40起,越界开采7起,对我市这样矿产资源严重不足的城市来说,这个数字已经足以触目惊心了。今年年初,国家土地督察局出台硬性指标,对年度违法用地量达到新增建设用地总量20%的城市,国家将停止该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市委高广滨书记、市政府崔杰市长先后作出了“全市上下坚决不碰这个底线,坚决不当反面典型”的重要批示。我希望各位乡镇领导,对违规违法用地的严重后果要有清醒的认识,经经常提醒自己和身边的同志,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最大限度地防止出现“灯下黑”。
三、坚持“四双”基本要求,将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引向深入
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期,处在全面推进大建设、大发展、大变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黄金期,也是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保障能力,推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阶段。这次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班,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仅要把法律法规送到每一个乡镇,还要通过对各位乡镇领导的培训,把保护的观念、保护的机制带回去,达到“一处点灯全屋亮”的效果。年初,我们在认真总结国土工作20年经验并全面分析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四双”基本要求,这是今后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总要求,也是这次培训需要大家了解、领会的重要内容。
“四双”:即双转、双约、双保、双提,具体涵义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以“双转”为基础,树立国土资源管理新理念。“双转”,即转变国土观念、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要从地大物博的观念,转变为“人均资源占有少”的观念,稳步发展第一产业,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确保粮食安全。在土地利用方式上,要将高资源消耗的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高效发展,重点解决好经济高速增长和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结构性矛盾,做好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全面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
2、以“双约”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利用新机制。“双约”,即节约土地、集约利用。加快推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逐步建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能少占地的,就不多占,能占用非耕地的,就不占用耕地,坚决杜绝盲目圈地、占地之风。加强源头防范,健全执法监察网络,坚持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机制,按“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在集约利用上,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等手段,严格执行各类用地控制指标,除市政府认可的资源类项目外,工业项目必须进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同时,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该收回的,坚决收回,该收闲置费的,严格按规定收缴闲置费。加强批后监管,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开发利用,确保土地供应形成有效供给。
3、以“双保”为核心,开创保障科学发展新局面。“双保”,即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辩证统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核心。保护资源是保障发展的前提,这是当前国土工作的重点。要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政策,并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突破口,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推进耕地保护工作量化绩效体系建设,完善耕地质量和数量的动态监测机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治理水平,做好矿山生态环境调查、汛期地质灾害监测和重点地质灾害区的动态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确保矿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发展是保护资源的源动力,这是当前国土部门的中心。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我市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重要客商、重点单位的用地需求。特别是对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的工业项目用地,实行“两有一保”。在土地市场建设上,要按照“有保有控”的总体思路,坚持总量管理、计划供应的管理机制,优先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打造品牌市场。
法律知识范文
时间:2022-12-23 03:58:42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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