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机制范文10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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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制

服务机制范文篇1

一、公共服务监管的理论依据

公共服务监管是指政府运用公共权力制定和实施规则与标准,以约束独立运营的公共服务机构,确保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和公平。从监管所约束的对象的角度来看,对公共服务的监管可以分为政府内监管和商业性监管。政府内监管是指“某一公共行政部门具有授权,能够在保持距离的情况下监管另一部门,运用一揽子工具来审核被监管部门的行为并在必要时予以纠正”[1]。公共服务监管的目标是双重的,即纠正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确保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效率和公平。

(一)纠正市场失灵

传统的福利经济学认为,“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正当性的基本依据。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共品,由于公共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以私人部门不愿意提供这种产品;二是外部性,外部性使得私人成本受益与社会成本受益相偏离,在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私人的最优化决策无法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三是自然垄断,垄断者具有价格控制力,其最优决策也会偏离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垄断还会导致x-非效率;四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市场的失灵。另外,由于市场机制并不能实现一些理想的社会价值目标(如公平等),所以政府也需要进行干预。政府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方式及工具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直接提供、付费和监管。其中,监管是一种重要的政府治理工具。关于政府实施监管的理由,主要有两类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即公共利益监管和利益集团监管。按照公共利益监管理论,市场失灵是政府监管的逻辑起点。公共利益监管理论隐含着三个基本假设:一是市场存在失灵;二是政府的目标是社会福利最大化;三是政府监管是对市场失灵的有效反应,不存在政府失灵。在这些假设条件下,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政府监管被认为是纠正市场失灵、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过程。政府监管一旦建立,就能够有效地消除市场失灵的不利后果。利益集团监管理论是在对公共利益监管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的。利益集团理论主要包括俘获理论、监管经济理论和寻租理论等分支。各理论分支共同的基本假设是:政府的基础性资源是强制权,能够在社会福利不同的人之间转移;监管的需求方(利益集团)与供给方(政治家和监管者)都是理性“经济人”,都通过选择行为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监管可能被利益集团俘获;监管能力有限,无法实现提供社会福利的初衷。

(二)纠正政府失灵

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也存在政府失灵问题。一是公共部门通常是垄断性的,这种垄断性往往导致公共部门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激励,产生较为严重的x-非效率。格兰德(grand,1991)指出,即使公共部门面临着一定程度的竞争,如英国nhs中的公立医院要和私人医院和非营利医院竞争,如果竞争者(非营利机构)并不是利润最大化者,公立医院同样不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而也存在一定的x-非效率[2](p79)。二是公共部门可能受到私人利益或部门利益的影响,偏离其公共利益的目标。为此,需要设定标准、制定监管规则来促使社会目标与公共部门激励机制相融。三是公共部门同样会出现外部性问题,其行为有可能影响其他部门的绩效。公共部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有可能损害社会整体福利。四是公共部门同样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公共部门的人可能会欺骗委托人,特别是公共服务的业绩具有多重任务和多委托人的属性,往往难以量化考核,这些将大大增加公共服务中的成本。在政府失灵的情况下,公共部门的行为有可能偏离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初始目标,变为实际执行部门的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农村公共服务监管的现实需要

我国传统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采用的是政府包办的模式,即通过行政命令,由政府设立的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20世纪80年代,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开始发生变化。一方面,政府的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服务供给主体———事业单位———被赋予更多的自主权,引入了更多市场激励机制,这就需要改变传统模式下政府集政策制定、服务提供和服务监管于一身的局面,构建保持距离型的政府内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私人机构介入公共服务提供过程,这就需要建立公平、透明、专业、独立、诚信和可问责的监管体系。

(一)农村事业单位改革需要政府内监管

在我国农村,绝大多数公共服务都是由隶属于各级政府的事业单位提供的。国家发改委的一份报告(2004)显示,超过80%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和乡政府,雇员人数占全国事业单位劳动力总数的65%。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的成就不容置疑,但同时也应看到,它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了扭曲的激励机制。事业单位被赋予了巨大的自由,可以进行服务收费,这为它们提供了动机,即通过创收来增加职工工资收入。将事业单位“推向市场”的改革不可避免地使这些单位用“利益动机”取代了“以服务为导向”的原则[3](p57)。这在医疗卫生部门表现得尤为突出。目前,我国大多数公立医疗机构的收入渠道有三条,即政府财政补贴、医疗服务收费、药品经营差价和大型设备检查收费。在“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下,医院严重依赖药品批零差价和大型设备收费,导致医疗服务供给方诱导过度需求,主要表现在大处方、大检查、抗生素滥用和手术滥用等方面。可以说,我们在事业单位创收自主权扩大的同时,并未建立起更好的监管体系,对向使用者收费的监管和对农村事业单位的监管效率低下。

(二)多元化供给主体和供给模式的引入需要

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公共服务的生产责任由政府向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转移早已成为一个趋势。发达国家业已形成政府公共部门、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共同提供公共服务的格局。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换的初步设想是:乡镇政府把部分经济和社会职能剥离出去,引导乡镇直属事业单位转换机制,走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除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外,经营性事业单位要逐步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中介服务组织[4]。在积极引入多元化供给主体和供给模式的同时,政府在公共服务的立法、规划和监管等方面也要切实履行其职责,以避免农村公共服务市场的混乱。调查显示,我国80%以上的村级医疗机构为各种形式的私营诊所。这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村居民就医用药、预防保健提供了便利、及时的服务,对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服务市场秩序混乱、价格失控及医疗行为背离公益目标等问题,因而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亟待通过加强医疗监管来解决。

(三)市场机制的建立需要政府强化监管

开放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然而,市场的本性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准公共服务受益人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受利益驱动,有可能提供假冒伪劣、质次价高的公共服务,从而严重损害农民利益。这就要求政府深度干预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监控服务价格,规范服务标准,保证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5]。当前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在行医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1)非法行医现象普遍存在。其主要表现,一是无证行医,二是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三是医师超出执业地点或执业范围行医,四是游医行骗。(2)医疗条件差。虽然国家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有“三室一房”的明确要求,但相当一部分只有一间门面房,达不到规定的面积,诊断、注射、换药、储药集于一室,清洁区和污染区也没有区分开来。医疗器械消毒不严格,不能保证一人一针一管;诊所内也很少进行消毒,容易造成交叉感染。多数诊所设备差,仅有传统的“老三件”(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没有必要的冷藏及“四防”设施,以至于诊断不确切,救治水平不高。(3)药品质量无保证。不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在购买时只考虑价格,不考虑质量。对于那些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也不能按要求存放保管,降低了药品疗效。(4)医疗行为不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违规操作现象较为普遍。一是许多村卫生室或个体诊所没有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三证”,没有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相关技术人员;二是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不按规定销毁处理,甚至重复使用,医疗垃圾随意丢弃;三是非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和特殊管理的药品;四是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开展各类手术,造成大病小治,小病大治,贻误病人,甚至出现医疗事故。(5)收费无标准。各种服务项目收费随意性较强,药品也没有明码标价,农民对于看一次病到底钱花在哪里心中无数。农村医疗服务的现实呼唤政府内监管。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当前农村公共服务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有效的农村公共服务监管体系在我国尚未建立起来,公共服务监管演变成公共部门的内部治理机制,导致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较为低下。

(一)政监合一、管办不分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传统模式一直延续下来。在条块双重管理体制下,政府主管部门集“七站八所”等事业单位的资产所有者、政策制定者、付费者、监管者等多重角色于一身的状况并未从根本上发生变化。政府多重角色之间往往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妨碍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提高。另外,传统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安排中的管办不分实际上是一种自己监管自己的机制,直接影响了公共服务监管的效力。我国医疗卫生监管的最大问题就是医疗卫生监管机构缺乏独立性。卫生主管部门理应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实践中又因自己是公立医院的“总院长”,更多时候是公立医院的利益代言人,集裁判员、教练员和运动员三种身份为一体而不可能做到监管到位。另外,多头监管难以形成合力。以对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的监管为例。目前我国对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的是“分级管理、双重登记”的办法。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的成立在经过卫生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批准后,还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由民政部门对其进行监管。但是在实践中,即使民政部门发现它未执行不分配政策,在没有卫生主管部门配合的情况下,也很难有效落实监管职能,从而造成事实上的监管缺位。

(二)监管规则、执行机制尚不完善

长期以来,我国未能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基本法律法规体系。有关监管规则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现有法律法规较为陈旧,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公共服务监管的要求;二是规则不统一,主要体现为不同位阶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不同部门出台的规章不协调,地方性法规和国家行政法规之间存在矛盾。更大的问题还在于规则的执行机制不健全。首先,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过于密切的关系,使得监管规则很难得到有效执行;其次,政事不分还使得规则执行缺乏公平性,在很多领域存在基于部门、所有制或地区利益的歧视;第三,现有的司法体制和行政管理能力也制约了规则的执行。

(三)公共服务问责机制不健全

按照世界银行(2003)提出的分析框架,公共服务的“问责三角形”涉及客户(公民)、服务提供者和国家三方,包括四种责任关系,即政治家与公民之间的“表达”、机构提供者与政府之间的“契约”、一线专业人员与机构提供者之间的“管理”、服务提供者与客户之间的“客户权力”[6](p47-51)。目前,我们更多地依赖政府对公共服务提供者的问责机制(即“长途”问责机制),但政府和公共服务提供者并不是保持距离型的监管关系,这就影响了公共服务“长途”问责机制效力的发挥。一线专业人员与机构提供者的工作更多地采用行政机构的治理机制(即内部治理机制),使得我国公共服务提供部门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厚。在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表达”、客户与提供者之间的“客户权力”(即“短途”问责机制)方面,由于公民力量较为薄弱,所以“表达”传导渠道并不畅通;公共部门的垄断格局并未被打破,消费者的选择十分有限,很难发挥“客户权力”。总之,无论何种形式的问责机制均不健全,公共服务的问责环节还相当薄弱。

四、构建有效的农村公共服务监管体系

构建有效的农村公共服务监管体系,对于解决当前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供需错位问题,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总的来说,我们需要构建的是决策部门与监管部门分离、行业自律性监管组织和政府监管机构并存的监管体系。

(一)加强信息流动

加强信息流动是强化公共服务问责的关键。要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取决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流动。首先是从农民到地方政府和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流动。地方政府和服务提供者的工作必须对农民的需求和期望作出反应,而且要评估公共服务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因此,政府和服务提供者必须从农民那里获取他们所认为的公共服务的先后顺序、偏好和对有关服务的评价等信息。其次是从政府和服务提供者到农民的信息流动。信息流动不能是单向的,政府和服务提供者收集和分析的数据要与农民们分享,这是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的关键。目前,在实践中推行信息公开的做法越来越普遍,如乡村设点信息公告栏,乡村卫生院公布药品价格,等等。信息公开产生了正面的效果。例如,规划国际(planinternational)在陕西资助了一个卫生项目,村委会通过村民会议、信息公告栏和项目信息小册子等形式向村民公布项目信息,这对于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和提高他们对公共卫生活动的认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监管规则

首先,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义务,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相对均等化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其次,通过立法,合理界定政府职能,改变“政监合一、管办不分”的局面。同时,通过完善、整合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监管规则的准入歧视,规范供给主体的市场行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监管环境。要想让医疗监管走出当前的困境,必须尽快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出台我国自己的民典法,明确非营利性机构的法人地位;制定非营利性机构的登记办法、会计准则、有关税则和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与药品研制、生产、流通、报废有关的法规。这是规范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行为,完善卫生领域监管的法律基础。另外,体制转轨后,公立医疗机构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与公立医疗机构有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公立医院自身发展和医疗服务市场平等竞争的需要。

(三)建立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现代监管体系

要强化基层政府监管职能,加强专业化的独立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质量认证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传媒和农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监督和问责,实现对农村公共服务部门的有效治理,构建多层次的监管体系,改变政府部门自己制定政策、自己执行政策、自我进行绩效评估的状况。必须切实加强自律性行业组织的作用,如医师协会、医疗教育协会等,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职业道德和业务审查方面进行监管。然而,目前行业协会多附属于政府主管部门,缺乏独立性。针对目前行业协会组织发展不力的情况,政府行政部门依然有必要扮演主要的监管角色。与此同时,在监管标准制定、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应鼓励公众代表以多种方式参与;在所有监管机构的治理结构中,都应有公众代表的位置。在我国农村,由于信息不对称,公共服务主动权往往掌握在医生和服务提供者手里,服务的使用者———农民———基本上处于“失语”状态,只能“逆来顺受”。农民作为分散的个体,难以对卫生机构及医生的服务态度、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督和制约,只能靠卫生机构及医生自觉和自律,这不仅是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也是政府失灵的原因之一。即便政府设立了专业监督机构,如果没有来自消费者的参与,没有准确可靠的信息,这种监督也不会奏效,甚至政府和卫生机构之间还会因利益关系而达成某种“共谋”。最难达成“共谋”关系的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群体,因为两者的利益不一致。因此,“消费者”群体对于卫生人员的监督才是治本之策[7](p296)。

(四)强化政府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官员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政府官员对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并不必然导致社会整体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必须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确保政府官员的行为不偏离为农村公共利益服务的轨道。相关研究表明,通过货币补偿来激励政府官员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在契约设计上是困难的。于是,晋升制度以及各种监督制度就成为政府治理中最重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8]。在实践中,要把政府官员的升迁与提供公共服务的绩效结合起来,同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功能,对乱收乱支、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严惩不贷。

(五)完善公共服务问责机制

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是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监管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问责机制要按照公共服务的“问责三角形”的要求来建立。强化公共服务问责机制的主要措施,一是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机构的内部治理机制。公共服务提供机构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对于问责机制的正常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07年深圳市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值得借鉴。改革的目标是在事业单位中建立一个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机制健全的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决策权力机构,行使事业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权。理事会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等组成,以社会人士为主,采用选任制或委任制,对举办主体负责。理事长由举办主体提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二是改善政府和公共服务提供者之间的问责关系。这是提高公共服务提供绩效的关键。在进行一些具有一定“可测性”和“可购买性”的公共服务时,应在政府和公共服务提供者之间建立科学的绩效合约,明确绩效标准,将付费和绩效紧密结合起来。三是赋予客户权力。使公众参与到公共服务提供的监督评估过程中来,是赋予客户权力的一种方式。参与式监督和评估(participatorym&e)要求客户作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和积极的参加者参与进来,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确定对公共服务的优先需求,发现问题,制定备选方案,讨论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监督和评估结果。我们还可以因地制宜地使用“公民表”、“记分卡”和“排名表”等工具来对服务提供者进行比较(公民表中包含明确的关于服务标准的提供者承诺;记分卡可以让我们根据目标绩效标准和/或客户对服务质量的看法评估服务提供者;排名表则是把学校、医院等服务提供者按记分卡成绩排名)[9](p61)。此外,改变付费方式,即从直接补助提供者转为补助用户并允许他们选择提供者,在提供者中引入竞争,也是值得考虑的措施。

服务机制范文篇2

从根本上说,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事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研究探索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至少涉及四个层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首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杰出人物是人民群众的一员,来自群众,植根于群众。

其次,党的宗旨。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里包含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即党为人民服务,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党为人民服务,既是由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由党的自身利益所决定的。谈到党的自身性质比较好理解,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但谈到党的自身利益,一些人就觉得不好理解。党章中这样讲,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有人因此而认为,党没有自己的利益。其实,党章的这段话只是说,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此外,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当我们说“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或者“坚持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的时候,实际上就是承认了党有自己的利益。因此,党有自己的利益,这是一个不可回避并且必须明确的问题。

那么,党的自身利益是什么?概括起来说,就是一要生存,二要发展。生存问题在建党之初就存在着,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党不得不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斗争,并且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取得胜利,多少次濒临危难,又多少次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正是我们党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走过的艰难历程。在解决生存问题的同时,我们党始终致力于发展,在发展中求生存,而在基本解决了生存问题之后,就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问题上。但是,生存问题始终是一个现实存在的问题。在战争年代,生存的威胁主要来自外部,来自敌人的军事上的进攻,经济上的封锁。在和平时期,虽然有国际上的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但主要来自党员和干部脱离群众的危险,特别是领导干部严重的腐败。我们所说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正是指的生存问题。

党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始终联系在一起的。这种一致性,决定了党能够代表人民的利益,也决定了党必须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过去,我们在说到这种一致性时,总是片面地强调党怎样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牺牲,如何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而忽略了人民怎样付出极大的代价维护党的利益,如何用鲜血和生命全力支持党的事业;片面地强调了党为人民服务的无私性,而忽略了党为人民服务恰恰是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为了自身的利益,特别是忽略了党为人民服务是因为党一刻也离不开人民,正是人民的支持才保证了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我们说,为人民服务从来就不是党为人民单方面的,而是包含了两个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方面,即党代表了人民,人民支持了党;没有党的奋斗,人民的利益得不到实现和维护,而没有人民的支持,党的利益也会丧失殆尽。

再次,党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多方面的,同志将之概括为三大作风,即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中,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坚持和发扬这个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性,正如同志所说的,离开了人民群众,我们党就一刻也不能生存下去。其实,另外两大作风,也是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比如理论联系实际,这里所说的实际就是社会实践,就是以千百万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社会实践活动。所谓理论联系实际,就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因为理论本身就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比如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了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因为好的就是人民群众所拥护的,是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而错的就是人民群众所反对的,是不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坚持好的,改正错的,都是人民利益的必然要求,都是人民群众所需要的。

最后,党的群众路线和工作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把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变成党的组织和领导者的决策,再把这种决策变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

因此,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立意一定要高,至少有两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第一,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并不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单方面的为群众服务、为群众谋利,而是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采取的重大决策和实际步骤。必须十分明白和时刻牢记,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战争年代,危险的客观形势和夺取政权的紧迫任务逼迫得我们不得不采取一切形式,最大限度地联系和服务群众,用自己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在和平时期,由于我们党已经成为执政党,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紧迫性不像战争年代那么强烈了,一些党的组织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危险性逐渐凸显出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第二,我们党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除了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外,需要6900万党员真心实意地去实践。如果说前者是“大惠”,那么后者就是“小惠”,而“大惠”是由无数“小惠”构成或累积成的,是通过无数“小惠”来实现的。没有千百万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是一句空话。

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主体是党员,对象是群众,联结点是联系和服务。

党员既是一个个体概念,也是一个集合概念。从个体概念来说,包括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党员和普通党员。从集合概念来说,可以从不同标准区分为青年党员、中年党员、老年党员,高知识群体党员、文盲党员,农民党员、工人党员、知识分子党员,经济发达地区党员、经济欠发达地区党员,以及妇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全体党员的共同职责和任务,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党员和普通党员都要亲历亲为,身体力行,但要提出不同的要求。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党员,也应提出不同的要求。每个党员都工作和生活在一定的基层党组织之中,党员除了以个体身份联系和服务群众外,在许多时候是通过参与基层党组织开展的活动来实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

群众既是一个相对概念,也是一个特定概念。从相对概念来说,干部党员联系普通党员可以看作是联系群众,领导干部党员联系干部党员也可以看作是联系群众。但从特定概念来说,只有党员联系的党外群众才是群众。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中所说的群众,应当是指特定概念,即党外群众。如果认为领导干部党员联系和服务干部党员就是联系和服务群众了,干部党员联系和服务普通党员就是联系和服务群众了,那只能是党内的“自娱自乐”,就把联系和服务群众这样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庸俗化了,弄不好还会形成和群众争利的严重问题。如果仅仅把联系和服务党外群众的任务交给普通党员,仍然不能避免将联系和服务群众这样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庸俗化的结果,而且会加剧党员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危险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负有更重要的责任。

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是体现和实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两种不同方式,二者既有联系,又有着各自特定的内容。联系群众,主要体现在深入群众之中,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和诉求,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和群众的思想感情,当好联结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服务群众,主要体现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是密不可分的,通过联系群众来实现服务群众,通过服务群众来体现联系群众。

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起步,是现实和可行的考虑。

这里,有必要谈一谈经验以及与之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的相互关系问题,从而找到制度、机制在其间的位置及其相互关系,为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找到路径。

理论与实践相对,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是认识论或实践论的基本问题,经验处于理论和实践的中途。理论来源于实践,又作用和指导于实践,在实践中发展,并接受实践的检验;实践是理论生成和发展的沃土,为理论提供现实的和历史的支撑,又接受理论的“滋养”和指导。但是,理论来源于和指导于实践,实践接受理论的指导并上升到理论,都要经过经验的环节和中介。经验是对实践的概括和提炼,理论是对经验(以实践为支撑)的进一步概括、提炼和抽象。制度、机制发生于理论和经验的中途,是从经验起步,在理论的观照和实践的支撑下,对经验进行概括和提炼并吸收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所形成的规定、规范、规则。

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机制,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基本关系。

党的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与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关系。党的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有领导地组织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一种组织行为,但一般体现为阶段性。党员工作和生活于群众之中,与群众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党员除了按照党组织确定的任务、提出的要求联系和服务群众外,还可以各种方式随时随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具有经常性。二者相互配合和补充,但不能相互代替。

党的组织通过正确的决策体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与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的关系。党组织的正确决策,是从全局、长远、宏观上通过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来体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而通过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为了具体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党组织的正确决策,需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渠道来实现,也需要党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来实现。前者并不能代替后者。

党的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与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关系。结合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实践做好群众工作,是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变为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或者说通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做好群众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功。

党的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与广开群众诉求渠道的关系。党的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也是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愿望、倾听群众诉求的过程。但相对来说,在这个过程中党的组织和党员是主动的,群众是被动的。因此,广开群众诉求渠道、拓宽群众表达的途径、搭建群众发表意见的平台,是十分必要的。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有利于党的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党的组织和党员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关系。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过程中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或者说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就是通过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这两种方式和途径来实现的。

服务机制范文篇3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近日,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全市城市社区普遍推行,农村社区覆盖面达到30%,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并保持年均增长5%以上。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建设的扶持政策。一是各级财政要按照不低于本级财政收入2%标准安排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并在三年内提高1%,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达到财政收入的5%。二是各级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经民政部门批准,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福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适当补助。用房自建且投入使用的,由同级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一次性补贴,80张(含)以上床位的按600元/床给予补贴,80张床位以下的按400元/床予以补贴,用房租凭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按核定床位数分5年补助,每年100元/床(以上均以已开业且实际入住老人为核补前提)。对已开业民办养老机构,按入住老人的实际占用床位数,运营补贴为每年50元/床,运营补助为5年。三是加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投入。

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本级留存福利、体育公益金应予以相应配套。四是扶持居家养老服务。对验收合格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建设补助;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由同级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市中心城区新增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由市、区两级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解决。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及服务性岗位列为公益性岗位,实行政府购买,工资不低于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标准。提倡有条件的县(区),对低保、优抚、残疾、高龄、特困老人,由政府发放养老服务券,在社区低价购买有偿服务。五是减免养老机构相关税费和保障养老机构用地和用房。经民政、财税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凡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全部减免。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审批。对现有养老服务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者改变用途性质,确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或占用的给予重建。

服务机制范文篇4

目前,档案部门提供现行文件服务有三种基本模式,一是深圳模式,既成立业务上由市、区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文件中心,依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的授权,履行“接收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处理完毕的文件;对接收的文件进行整理、鉴定和保管;向市或者区档案馆移交需长久保存的档案;向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提供利用文件”等职责。二是常熟模式,既在档案馆挂牌成立“文件资料服务中心”,“档案馆”与“文件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三是昌平区模式,既在档案馆内设立现行文件阅览室,“文件中心”是“档案馆”的一个内设机构。

从提供现行文件服务的主体上看,除第一种外,后两种均是由档案馆提供现行文件服务。按照目前“局馆合一”的模式,档案馆提供现行文件服务,就是档案局提供现行文件服务。根据“职权法定”的原则,“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我国主要是指中央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非经法律授权,不可能具有并行使某项职权。……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由行政机关组织法规定,大都以概括之语言,划定各机关的职责范围;二是由单行的实体法,规定某一具体事项由哪一行政机关管辖。”[1]

我国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级档案馆的职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由国家档案局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国家档案局1983年颁布的《档案馆工作通则》第三条规定,“档案馆的基本任务是在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集中统一地管理党和国家的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档案馆进行下列工作:㈠接收与征集档案。㈡科学地管理档案。㈢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㈣编辑出版档案史料。㈤参与编修史、志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条则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依照《档案法》第八条的规定,承担下列工作任务:(一)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二)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三)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职权法定,越权无效,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原则之一。“这与公民的权利不同,从法律的范围说,公民的权利是,凡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皆可为之。当然,此外还有道德等约束。行政机关的职权是,凡法律没有授予的,行政机关就不得为之。法律禁止的当然更不得为之。否则就是超越职权。”[2]

我们从上述现行有效档案法规对各级档案局(馆)工作任务的界定看,均没有收集与提供利用现行文件这一项。从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角度看,档案局(馆)提供现行文件服务,目前还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有越权行政(事)之嫌。因此,有必要在不断拓展档案服务内容的同时,处理好服务主体资格合法化的问题。

2.接收现行文件进馆时限与现行档案法规的关系。

有一种观点认为:“档案局搞现行文件利用,这件事情怎么做?尽管从理论上讲,我们档案馆接收档案的年限是10年、20年,但是这一步我们做了,也不违犯。从严格意义上讲,我们这样做是符合法律的。我们法规中有一条,经济文化类的档案必须向社会开放。我们提供的基本上是经济、文化类档案,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要搞现行档案利用。”[3]

对此有几点需要澄清,(一)档案馆接收档案的年限是档案法规的规定,不是理论上的探讨。把必须遵循的法规条款,视为可以认同,也可以不认同的理论观点是不妥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中规定的: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是指按规定时限接收进馆的档案,据此提前接收档案进馆显然是对该条款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三)这段话前面讲的是“搞现行文件利用”,后面讲的则是“要搞现行档案利用”,明显混淆了文件与档案的概念。

关于档案馆接收档案的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目前档案局(馆)接收现行文件的时限有两种,一种是与机关档案年度整理(立卷)归档的时间要求相一致。既“接收上年度党委、政府机关(文件形成机关)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包括纸质文件、特殊载体如照片磁盘光盘等载体的文件。”[4]另一种是按规定的报送范围“每三个月向市档案馆送交一次”。[5]前一种是事实上的接收档案进馆,与现行有效的档案法规的要求不一致。后一种如果接收的是文件有越权行政(事)之嫌,如果接收的是档案同样与现行有效的档案法规的要求不一致。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只有“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而为提供现行文件利用,提前接收档案资料进馆并不包括在内。

如果这项工作今后成为我们的日常工作,就有必要对现行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已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

3.新的服务模式与法律依据的关系。

我国“宪法、法律对行政机关制定法律规范用的是“根据”原则。”[6]“对地方权力机关制定法律规范用的是“不抵触”原则。”[7]“宪法对行政机关制定规范和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用了“根据”和“不抵触”两个不同的词,决不是偶然的。“不抵触”是指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已对此问题有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当然,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此没有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地方特点作出规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抵触问题。“根据”则不同。“根据”当然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不得与已对此问题有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同时,也表明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某一问题已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的规范才能据此作出规定。否则就是于法无据。对行政机关制定规范要求“根据”,就因为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必须根据权力机关的意志才能制定规范。在有些法律的规定比较原则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制定规范使之进一步具体化。这些具体化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当然不得与法律(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行政机关制定规范中的“不抵触”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不抵触”,都说明法律优于其他法律规范。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规范,法律处于最高的效力位阶。”[8]

档案局(馆)为进行提供现行文件利用服务,收集现行文件资料进馆而的意见和通知中,大都表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各地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档案工作有关规定;或者是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但问题出在这些依据性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并没有规定和要求档案局(馆)收集现行文件资料进馆并提供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从要求现行文件进馆的依据上看,存在依据法律失当或无法律依据。因此,应当尽可能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

4.行政隶属关系与职权受权主体的关系。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们对该活动进行评判的标准。而法律,必须是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人民代表大会表述意志的最基本的途径和形式是制定法律。行政机关也就是执行法律的机关。”[9]“由于我国法律的覆盖面还远远不够,而现实又迫切需要可供遵循的规范;也由于经验不足,某些领域尚难以立即形成法律,这就需要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先由行政机关制定一些规范。但这些规范的制定,必须由法律授权,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时,必须有法律授权。”[10]

目前,档案局(馆)进行提供现行文件利用服务时,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收集文件资料。一是由档案局草拟关于收集本级行政区域所属机关单位现行文件资料的意见或办法,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当地人民政府以通知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执行。另一种是由档案局草拟关于收集本级行政区域所属机关单位现行文件资料的意见或办法后,直接以当地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发至各相关单位执行。这两种方式算不算是由当地党委和政府授权估且不论,从授权的主体上讲,档案局(馆)收集现行文件,提供现行文件利用服务的授权应当由权力机关通过制定法律来授权。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档案局(馆)收集现行文件,提供现行文件利用服务的授权上存在着主体不当。

5.结束语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五大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11]

党的十六大根据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进一步强调“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12]

因此,我们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工作实践中,“行为者必须在国家法定的权限内,以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准绳,做到按程序办事,杜绝任何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法律、违反法律程序事件的出现。”[13]

当然,在我国改革开放与社会进步的过程中,长期存在着社会和市场事实在前,制度安排合法化在后的现象。上述几个问题就是档案工作在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上述问题即不能因为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就放弃服务创新与探索。也不能因为是对政府、对人民群众有利,就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正确的作法应该是向深圳市的同志学习,在不断创新与探索档案服务机制的同时,适时的通过立法或修改已有的法律法规,将创新与探索的积极成果合法化。

如: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就对档案局、档案馆、文件中心和档案中介机构的职权给予了明确界定。并明确规定:“市、区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档案。文件事务综合管理部门,“深圳市档案馆为全市的中心档案馆和档案信息中心,是市政府所属的档案专业机构。”“市、区政府设立的文件中心,是集中保管与提供利用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处理完毕的文件的机构”。从而保证了档案局、档案馆、文件中心和档案中介机构分别在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行政(事)。

再如:2003年7月25日珠海市人大审议通过了《珠海市档案条例》。这部《条例》明确规定了珠海市文件管理中心的法律地位:“珠海市文件管理中心是隶属于珠海市档案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归口珠海市档案局管理。其职责任务是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处理完毕的文件的接收、整理、鉴定、保管和提供利用服务。”[14]

深圳与珠海两市成立的文件管理中心,使档案局(馆)提供现行文件利用与现行法律法规上的冲突得到了解决,为档案管理体制的深层次改革,为档案资源的科学整合,为更好的服务与社会和公众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参考文献:

1、2、6、7、8、9、10应松年.依法行政论纲.www.law-/lw/.2000.11.24

3孙刚.关于“十五”期间我国档案工作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浙江档案.2002;12

4艾建华.海淀区文档中心的职能及工作展望.北京档案.2002;10

5郭海缨.党和人民的需要就是档案工作的方向.中国档案报.2001.1.26第一版

11学习中共十五大文件问答编写组.学习中共十五大文件问答.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29

1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3

服务机制范文篇5

通过建立个性化的关系纽带来保持顾客的营销方式,其实并不是什么十分新鲜的事物。可以说大工业时代以前的商业运营基本上沿用这种后来被称之为“关系营销”的模式。那时,人们的交易空间狭窄,交易内容简单,交易的频率和数量较少,所以彼此间建立真诚、紧密的个人关系几乎成为了一种习惯。大工业时代的到来冲淡了人们的关系纽带。突然喷涌出来的大量需求使得大工厂、大公司埋头于生产与供应,无心理会个别消费者的需求;人们活动空间扩大,交易内容变得复杂起来,彼此建立、维持固定的关系十分困难。只有一些小公司、小作坊依然沿用着原有的“关系运营”模式,这种模式成为他们在大工业浪潮中对抗工业巨人的有力武器。

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企业规模已经不再是竞争优势的主要源泉;消费者的地位也逐渐抬升,现实迫使大公司开始向小公司学习。

一、市场格局发生巨变,保持客户成为企业竞争的焦点

与大工业时代相比,21世纪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根本的逆转。

1.买方市场基本出现

这种市场格局对市场竞争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竞争的主要表现从买方之间的竞争,转向卖方之间和买方与卖方之间的竞争。

在卖方市场格局中,由于产品/服务的相对稀缺,消费的焦点放在了产品/服务的数量上,生产成为卖方的第一要务;由于受到生产力的约束,在与卖方的较量中,买方的市场势力微弱。同时,买方之间为争夺产品/服务的较量远烈于卖方之间为争夺顾客的较量。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物质逐渐丰富起来,同一种需求可以由多种产品/服务来满足,选择权的拥有和扩大使得消费的焦点转向了产品/服务的质量,买方的市场地位逐步抬升,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公开竞争也开始变得激烈起来。同时,买方的个性化需求也随着其市场地位的提高而逐步膨胀,卖方之间为争夺顾客和市场份额的较量愈演愈烈。

2.潜在市场开发难度增大

在美国西部淘金热的时代,面对的是广袤无垠的“处女地”。起初,淘金者很容易就发掘出一座规模不小的金矿。随着越来越多的淘金者的加入,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能够挖掘的金矿已基本曝光,淘金者很难再寻找出新的大金矿,毕竟矿产资源是有限的。

同样,一定技术水平下的顾客资源也是稀缺的。现在已经不可能像大工业时代那样,非常轻松地寻找并进入到大片未开发的市场需求。卖方之间的激烈竞争使得潜在市场开发难度增大,而且多数已开发的市场已处在了饱和的状态,所以彼此之间争夺现有客户资源成为了竞争的一个重点。

因此,摆在企业面前的一个客观事实是:重视、保持现有顾客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二、服务成为保持客户的重要战略或手段

传统的营销组合工具在保持客户方面已经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服务的提供的服务质量的提高成为保持客户的有力武器。围绕客户保持这个焦点,当前营销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1.工业企业和服务企业之间的界限逐渐变得模糊

服务对于制造商微不足道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服务成为顾客消费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christiangronroos,1997)。为了留住顾客,许多工业企业开始重视服务。这些服务包括送货上门、产品和设备的安装与保养、顾客培训以及投诉处理等等。有些传统意义上的制造商甚至推行服务先导的发展战略,开始向服务型的企业转变。ibm在20世纪80年代末的收入约有85%来自硬件销售,而现在,它的收入1/3来自诸如管理咨询、为客户打理信息技术资产、提供新的软件系统等服务项目。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这家当初人人都以为只卖大型机的企业变成了当今世界最大的服务机构之一。

2.服务同质化趋势明显

服务的导入不仅没有缓解竞争的压力,相反由于竞争领域的扩大(服务成为竞争的新战场),使得竞争更加激烈。由于服务的无形性,使得顾客对服务的期望出现普遍化延伸。一方面,竞争对手的服务创新会提升顾客的服务期望,顾客希望立即得到相同甚至是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导致顾客期望增长的并非只有直接竞争对手,还包括所有那些顾客有购买体验的地方。如果有一个行业提供了某种服务,顾客接着就会希望其他行业也能这么做:那些经常坐飞机的顾客会把他们对服务的期望带到四面八方;如果顾客在进餐时不必排队等候,他们就会希望在旅馆及市场链的其他环节也能得到相同的服务。

顾客期望普遍化延伸的结果是服务同质化趋势明显,服务创新难度加大。服务的提供不仅没有成为企业保持客户的良方,相反如何在服务领域里保持客户、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了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三、服务领域客户关系管理实践误区

根据我们对通讯、金融等行业的实地调查了解,感觉现实的服务领域在客户关系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重大误区(也是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1.把crm软件等同于crm

一些企业以为开发、安装了crm系统软件,就实现了对顾客进行客户化、关系化的管理,对关系营销的精髓存在严重误解。

2.crm信息系统与营销策划脱节

由于crm系统内客户信息的不真实、不健全或信息编制的不科学,导致策划人员无法从中发掘客户价值,也不知道客户到底需要什么服务,只能穷于价格战或坐等市场的变化。

3.缺乏商业化的理念

多数企业在实行客户关系管理运作的过程中,忽视了商业化的理念,即成本一效益的理念。这表现在:(1)不估算客户的价值;(2)“最惠户待遇”普遍化,在提供服务时不严格区分客户;(3)扭曲个性化服务,尽可能地为客户提供其所需的所有服务,包括本职服务以外的需求;(4)姑息“刁蛮”客户的不正当要求。这些行为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作成本,也损坏了忠诚客户、大客户和内部员工的利益,损坏了企业的形象。

4.crm与erp的脱节

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都没有适应客户关系管理的要求:各职能部门依然分立;服务接触界面不完善,后台支撑不到位;服务质量控制缺失。

5.内部营销的忽视

集中体现在对客户经理的选拔、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企业无法建立起服务客户的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文化。

考察的结果让我们觉得,对服务领域客户关系管理进行系统思考,挖掘客户关系管理运作的关键环节,探索各个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并把他们纳入到一个科学的逻辑体系中,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

四、关系营销的概念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理论界开始研究这些问题:关系营销是什么?为什么需要关系营销?

1983年,美国学者theodorelevitt的一篇被誉为关系营销领域里程碑式的文章《afterthesaleisover》,拉开了工业市场关系营销研究的帷幕。在这篇文章里,levitt教授指出,“买卖双方的关系很少在一笔交易结束后终止,相反,交易结束后,这种关系得到加强,并影响买方决定下一次购买时的选择”。“重点应该怎样从推销转移到保证顾客在销售结束后持续地感到满意”。这篇文章在推销观念盛行的时期提出“仅仅做一名优秀的推销员是不够的,发展持久的关系才是公司最重要的一项资产”这样的观念,给后继者带来非常深远的影响。

同一时期,美国学者leonardl.berry将关系营销的概念引入服务的范畴,并对关系营销进行了初步的界定:关系营销就是吸引、保持以及加强客户关系。市场营销的观念是,吸引新顾客仅仅是营销过程的第一步。巩固关系、把一般顾客转化成忠实顾客、像对待客户一样为顾客提供服务,这些都是市场营销。

其后,芬兰学者克里斯汀·格罗鲁斯(christian.gronroos)在berry教授定义的基础上,对关系营销作出了一个更全面的界定。他认为,关系营销是建立、维持、加强、商业化顾客关系(不一定一直都是长期的关系),以保证各参与方的目标得以满足,这要通过相互交换和履行承诺来实现,彼此的信赖相当重要。对一个服务提供者来说,建立关系意味着给予承诺;维持关系意味着履行承诺;加强关系意味着在先前承诺履行的基础上给予新的承诺;商业化关系意味着从长期来看,交易的成本—利润比是正相关的。

商业化概念的提出,使得关系营销的内涵变得丰富起来,它为关系营销实际运作的研究指明了方向。

五、关系营销的运作模式

在将关系营销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模型的过程中,欧洲的学者们做出了许多开创性的研究。

1991年,英国cranfield管理学院的adrianpayne教授提出了关系营销六大市场模型,将所有影响企业与顾客之间关系的因素归入顾客市场(customermarkets),内部市场(internalmarkets),推荐市场(referralmarkets),影响市场(influencemarkets),招聘市场(recruitmentmarkets),供应市场(suppliermarkets),企业在与顾客打交道时,要注意其他市场的作用,必须保证六个市场高度协调统一,因为这六个市场是成功的客户关系的舞台(见图1)。

payne教授提倡依托六大市场模型制定关系营销计划,它包括顾客发展计划、供应商发展计划、内部市场计划、影响计划、推荐计划、招聘计划,这些计划都为实现整体的客户保持目标而努力(见图2)。

payne教授还提出了关系阶梯模型,为企业建立、推进客户关系指明了方向。潜在顾客(prospect)——顾客(customer)——客户(client)——支持者(support)——宣传者(advocate)——伙伴(partner)。可以说,payne教授所做的开创性研究为关系营销的实际运作铺平了道路。尽管他提出的模型还仅仅停留在宏观战略的层面,还只是观念向战略的一种初始过渡。

1993年,在payne教授研究的基础上,cranfield管理学院的moiraclark,helenpeck,adrianpayne和martinchristopher根据gluck(1980)商业体系(thebusinesssystem)和porter(1985)价值链(thevaluechain)的思想,又提出了关系管理链的模式,进一步将关系营销理念推向可操作的层面。整个关系管理链的核心观念是:在价值链上自始至终创造和维持互惠互利的优越关系,最终实现客户价值的增加。

具体来说,首先,它将六大市场简化为内部和外部两大市场,关系链的管理是在两大市场协调运作的框架下进行的,而关系链管理也必须保证内部市场与外部市场不断融合;同时,内部市场与外部市场的分类,将员工的满意度提高到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在两大市场整合计划的支撑下,整个关系链管理流程分为五个步骤:

(1)确定价值内涵。企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顾客需要企业提供哪些价值以及企业能够为顾客提供哪些价值。解决这两个问题,需要企业对顾客、企业自身以及竞争者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在服务领域里,为了明确顾客的价值内涵,企业需要做的工作包括:

一是确定关键的服务要素。首先,企业需要明确顾客如何衡量服务与4p之间的重要性:相对于4p而言,他们赋予服务的权重是多大?其次,顾客对服务单个要素的重要性又做如何评价?

二是测量服务偏好。运用替换技术(tradeoff)测量出顾客对服务中每个元素的偏好程度。

三是竞争标杆测量。明确顾客如何评价公司和竞争者在重要服务要素方面的表现。

(2)细分、目标和定位。在对顾客、公司和竞争者分析的基础上,可以按照顾客的价值需求对顾客进行归类;对每个群体进行盈利性分析;完善顾客档案,为不同的群体确定不同的关系战略和服务战略。

(3)确定运作和交付系统。明确了顾客价值需求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后,接下来就是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将优质的服务交付给顾客,实现顾客价值最大化。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是:大规模定制化、服务交付的细分、与供应商的伙伴关系、流程改造与提升。

(4)对已交付的价值进行分析、评价。服务交付之后,企业需要对已交付的价值做一番分析和评价,大致估算出顾客所获取的净价值(=服务价值servicevalue 产品价值productvalue 人员价值peoplevalue 形象价值imagevalue-货币价格monetaryprice-时间成本timecost-精力成本energycost-体力成本psychologicalcost)。

(5)控制与反馈。监控整个服务流程,研究员工的满意度和顾客的满意度,作为以后战略制定的基础。

moiraclark等人按照管理的一般流程(分析、计划、执行、控制)对关系价值链的运作做了一个比较清晰的描述,基本勾勒出关系营销实践运用的框架(见图3)。

但是,moiraclark等人提出的模式有些地方还存在着逻辑混乱、遗漏和重复的弊病。比如,数据库营销的内容应该归在运作体系中,而不是细分与定位的部分,缺少关系营销策略(尤其是关系定价)的内容;第四步的内容实际上也是顾客满意度研究的范畴。

基于这些问题,payne教授1995年再次谈及关系管理链时,对它进行了重新规整:

(1)在模型中明确提出了顾客价值链的概念,避免了以前将服务与其他4p过分分割的狭隘视角,因为顾客的价值是靠服务与其他营销工具一起创造而得的,而不单单只是服务的功劳。

(2)强调以顾客价值为细分基础而不仅仅是服务偏好。

(3)将对已交付的价值进行的分析归入评价和反馈部分,使得流程更清晰、简单。

(4)payne教授也提到了企业需要将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化的问题,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就是“关系经理”的出现以及对他们的授权、激励与监督。这个话题的出现,表明关系营销的运作研究已经直接锲入企业的微观层面,开始与企业在具体运作中出现的问题直接结合起来(见图4)。

另外,evertgummesson,martinchristopher,davidballantyne等人也在关系营销运作模式方面作出了开创性的研究。其中,evertgummesson将关系分为五大类30种,并设想了一个虚拟的组织,这个组织依托关系而生存。从实体上来看,它可能非常小,但从关系网来看,它非常大。evertgummesson认为这种组织是以后发展的趋势。

六、分支研究的相关情况

在各成体系的、分散的研究中,还是有很多值得借鉴的成果。如:jamesw.cortada(1999)等人提出的持续的顾客价值管理流程;patriciab.seybold(2000)、valariea.zeithaml(1996)等人从财务的角度计算顾客价值的方法;barbarabundjackson(1985)和nigelcampbell(1990)从战略的角度对关系的分类,leonardl.berry(1985)和payne(1999)基于客户服务的市场战略细分的研究;leonardl.berry(1983)提出的五种关系营销策略,davide.bowen(1992)、janepickard(1993)、leonarda.schlesinger(1991)在服务授权方面的研究;g.lynnshostack(1985)和valariea.zeithaml(1996)对服务接触界面的研究。

还有大量关于内部营销和流程再造方面的文献。

七、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服务机制范文篇6

一、紧扣中心。民情调查要紧扣中心,主要是要与县委的中心工作合拍。在民情调查的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努力做到调研到关键处,参谋到决策中。一是准确了解、掌握县委的意图。年初,县委督查室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年度工作要点,拟定了全年要着力抓好的几件大事,把它作为民情调查的重点,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全县上下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和县委领导关注的重要工作,积极开展了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基层组织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农村教育收费等一系列民情调查活动,了解到许多真实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优质服务。如: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县委督查室对全县20个乡镇的60个村进行了一次调查,走访了300多个农户。针对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干部言行,密切干群关系的建议。引起了县委书记的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召开了全县转变干部作风大会,促进了干部作风的好转。二是加强对县委重大决策落实过程的跟踪督查与信息反馈。县委的每项重大决策出台后,我们督查室除了开展经济性的督促检查,还注重通过开展民情调查,对这些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使不落实的问题和环节在决策的实施过程中,得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促进了决策落实。

二、突出重点。为使民情调查工作收到实效,我们把着力点放在推进决策的落实上,从而达到不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目的。一是在调查内容上,重点了解、发现、掌握、反馈决策落实过程中不落实的环节和问题。在开展民情调查过程中,我们突出深挖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在基层得不到落实的问题。二是在调查方式上,重点抓好实地调查,现场解决问题。对民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专门下发了《督办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于《督办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一个一个对照检查,跟踪督查,直到问题完成解决为止,使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今年,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吸取过去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重点在“四个确保”,即确保耕地不抛荒、确保不垮一堤一垸、确保不因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大面积动物疫病流行、确保不因政策不落实和农民负担加重而发生涉负恶性案件,实行全方位运作,规范化管理,形成一整套可靠的督查预警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一抓到底。

三、讲求方法。县委明确要求民情调查要实行经常性调查与专题性调研相结合,面上指导与联系点帮扶相结合,了解民情与解决问题相结合,信息服务与项目支持相结合,排查纠纷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格、建立民情调查信息点等方式、方法,对掌握的情况进行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分析,力求做到情况真实,信息准确,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我们的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和方案。

四、健全制度。为使民情调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县委专门下发了《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活动月工作方案》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的通知》,将民情调查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还建立了几项配套制度。一是民情调查归口管理制度。主要是防止民情调查过多过滥,流于形式。县委明确全县民情调查归口县委办管理,由县委督查组具体组织实施,重大民情调查活动,由督查室协调把关。二是民情调查报告制度。县委明确要求民情调查要突出报民情、报实情,尤其是要报送一些影响发展和稳定,影响全局的带倾向性的苗头、矛盾和问题,并把乡镇“一把手”和县直部门单位“一把手”开展民情调查的情况作为向县委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三是民情调查统计制度。对民情调查的有关情况包括人员组成、下基层的时间、所到地点、发现哪些具体问题,办了多少实事等情况一一登记在案,并认真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对个别问题的分析找出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四是民情调查考评制度。县委将转变干部作风,开展民情调查的情况纳入了干部考核、奖惩任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由县委督查室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民情调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年终考评总结。

近年来,我们在开展民情调查的实践中,得到一些启示。我们觉得要把民情调查工作推向深入,增强实效,应该把握好四个关键。

第一,应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民情调查的出发点。过去我们的一些工作比较被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开展工作时,事前没有很好地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没有很好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在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脱离了群众,导致群众“不满意、不高兴、不答应”,甚至产生抵触情绪。今年在民情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连接我县垸东部2个乡镇的县道硬化工程,立项很久就是没有动工,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和农副产品的运输,当地群众与过往司乘人员迫切希望修建这条公路。县委、县政府根据群众愿望,今年对这段路实施修建。工程开工后,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实践证明,民情调查只有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才会收到好的效果。

第二,应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民情调查的着力点。解决实际问题,既是民情调查成效的直接体,同时也是民情调查的根本着力点。今年月上旬,围绕教育收费问题,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了一次民情调查,调查发现全县中小学学杂费全免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县委领导听取情况汇报后,责成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各有违规收费的学校,不但及时清退了全部违规收费,而且还写出了公开检讨。

服务机制范文篇7

农机部门是政府管理农业机械的行政职能部门,在国家机构改革的大形势下,农机部门如何转变职能,变单纯的行政管理为全面的经营管理服务?如何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如何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发挥农机的主导作用?这是我们农机部门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农业科技革命,要在广泛应用农业机械等工业技术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工业科技成果要想转化成农业生产力,就必然要依靠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来完成。现结合吐鲁番地区农机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就农机部门如何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谈几点看法。

一、实施社会化服务的必要性

1、农业产业化需要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支撑。农业产业化必须实行农业生产的区域化、专业化和一定的规模经营,才能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的优势;农业产业化要求有各种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以实现专业化生产,专业化生产首先要实现机械化生产,这种机械化生产不能靠一家一户的承包经营去实施,只有通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去完成。

2、农民收入的增加,是建立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之上的。而作为科学技术结晶和载体的农业机械,正是生产力不断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提高农村劳动力水平,需要农机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加大土地的产出率,实现高效优质农业的必要条件,就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而土地经营者由于受资金、技术等的限制,无法配备农业生产所需的各种农业机械,而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可顺利解决这一问题。

3、实现农机经营高效、低耗,需要农机社会化服务。据统计资料,吐鲁番地区现有农机总动力48.5万千瓦,亩产均农机动力达0.5千瓦,从农机动力配备水平来看,已具备了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基本条件;但目前我地区农机化工作的实际情况是,农机总体利用系数低,大部分农机具闲置时间长,造成农机经营经济效益相对较低,限制了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也延长了农业机械更新换代的周期,只有实施农业机械化服务,才能更好的发挥农机机械的作用,增加农机经营者的收入,促进技术更新。

4、农业机械化能促进农村科技进步。先进的工业科技成果要应用于农业生产,必须有一个推广示范的过程,也有一个了解认识(你让他用)到熟悉喜爱(他主动要用)的过程,农机社会化服务从业人员大都技术熟练,又专门从事农机操作工作,有利于新型适用的农业机械在农村的推广运用,从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步伐,提高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

二、目前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可能性根据吐鲁番地区农机化事业的基础和发展状况,我认为具备以下几个重要的有利条件。

一是2003年底,地区农机拥有量达到各类拖拉机14716台,农用运输车6370,大型机引农具4031部,小型机引农机具17162部,动力植保机械1941台,农产品加工动力机械1891台。

二是现有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20个,农机管理人员556人,农机使用者(驾驶、操作人员)达2万人,部分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已建立了农机服务队。

三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约有25%的农业机械失去原有的农机作业市场;另据抽样调查分析,我地区约有35%的农户拥有农业机械,且机具配套程度低,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十分有限;也就是说,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市场前景十分看好。

因为具备以上三个有利条件,如果能够很好地组织现有的农业机械,形成各种不同的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机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就一定能够实施好农机化服务工作;加上我地区现有4所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4个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形成了较完备的教育培训、示范推广体系,因此,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完全可能的。

三、实施好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几点设想。

1、以乡镇农机管理站为依托,逐步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首先要加强乡镇农机管理站的建设,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吐鲁番行署《关于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加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一要巩固乡镇农机(农技)推广机构,确保机构不乱,人员不散,网络不断,经费不减;二是要完善乡镇农机站的“三定”工作,确保乡镇农机站的资产不流失;三是加快乡镇农机推广站的挂牌工作,要在农机管理服务站的基础上,实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要依托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组建各种形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其次要以乡镇农机管理站为纽带,组建村级的、联户的和私营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确保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类型齐全、服务完善、自成体系,实现优质服务,有序竞争。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向广大农民宣传好的典型,树立好的样板,使农民提高认识,增强创办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主动性。农机部门要在管理、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便利。在管理方面,避免对服务组织过问不多造成任其自生自灭的状态或由于介入过深,行政干预色彩过浓,使其发展受到制约而过于形式化。在政策方面,要对农民组织兴办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如购机补贴、税费减免。在资金方面,政府部门应在每年的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应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帮助解决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流动资金的不足。

服务机制范文篇8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上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标题下阐述了一个新的执政理念———社会治理,并对其体制改革的论述有两个不同以往的新提法:一是在总体上用社会治理来代替社会管理;二是全面强调中国社会治理方式的改进,提出“四个治理”,即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的审议时亦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1],这标志着中国治理时代的到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明确提到“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的一大主体,鼓励和支持它们积极参与,对激发社会活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及领导地位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转制、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强化的背景下,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提供具有重要的紧迫性和现实性[2]。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治理”确立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无疑对战略谋划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运行机制可谓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研究的核心议题,它关乎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整体运行过程、机理等规律性内容。本研究试图归纳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基本模式,探索其内在基本机理,并结合上海的具体案例给予针对性论证,为上海乃至全国其他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良性运行提供参考。

1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概述

1.1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的基本内涵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内含一定机制。机制一词最初多用于自然科学领域,1985年,著名社会学家郑杭生教授正式将其引入社会学,把社会学对象规定为“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3]。事物的机制,也称机理,是指一个系统事物内部组织、内部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4]。可见,事物内在机制于确立事物存在及影响事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机制动态原理的理论探讨是学界长期青睐的学术议题。考究各种运行机制的内涵是引导和制约决策并与人、财、物等各项活动相联系的基本准则,是决定行为内外因素及相互关系的依据。因此,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是指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有规律运作过程中,影响运作的各构成要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联系,以及各要素所发挥功能的过程和原理,即是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带规律性的模式”。

1.2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的类型划分

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的类型划分,即对其“带规律性的模式”的归纳提炼,其定型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发展中国家社区服务是“在政府指导和扶持下,利用和开发社区内资源,发动和组织社区内成员,开展各种福利服务和便民服务,以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提高人的素质,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体现出服务提供的福利性和经营性特点;发达国家社区服务是“在政府的指导下,通过调动社区内外各种资源而进行的福利性服务”[5],显现出公共服务的经营性强过福利性。有鉴于此,根据社会三大部门: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社会公共领域)[6]———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可将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大致划定为政府主导型、市场活跃型和社会组织参与型三种模式。这完全符合社会治理所倡导的多元主体共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2政府主导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分析

2.1政府主导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内涵

政府主导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是指政府引导、居民响应参与、自上而下推进的发展模式。政府是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最重要的供给主体,无论是顶层的制度设计与政策法规颁发、硬件的场地设施规划与经费投入、软件的活动组织协调与技术指导,还是形成闭环的监管评估等,政府的作用都举足轻重。正如公共选择学派代表布坎南所言:“根据公共物品属性,如果由私人提供公共物品,会因收费而导致福利损失和公共物品闲置,也可能导致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和效率损失”[7],在传统行政管理学视野里,政府职能由政治统治扩大到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由消极放任的“守夜人”[8]转变为积极干预社会生活的“行政国家”[9]。于此可知,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政府提供无疑当属主流,而其介入方式一般通过四个方面的经济手段得以实现:①直接供应,政府通过财政预算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如2015年,常州市级体彩公益金安排预算400万元推进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购买项目由2014年的18项增加到2015年的31项[10]。②补贴方式,作为供应的补充手段,如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全民健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补贴经费的构成比例初步确定为7∶3,即体育健身场所70%,公益性群众体育活动30%[11]。③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12]。④市场管制,政府以审批方式批准或禁止经济领域内的某种供给活动。

2.2政府主导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模型

根据政府主导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模式的基本特征,特总结出其运行模型,一是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供应方———政府;二是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使用方———居民。除此,政府与民众之间还需有一套连接机制,以确保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应。在政府主导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模式中,政府是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政府通过提供资金支持保证公共体育服务良性运行;或是直接生产通过市场方式以出售公共体育服务;再有采用管制方式以合理规范市场提供活动,政府借助多种途径实现对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供应。政府试图建立一个健康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模式,尽可能让每一民众都能获得公共体育福利,从而利于政府对由个体组构起的整个社区乃至社会进行综合治理。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受惠者是居民,直接享受政府提供的体育福利,同时也可通过出资购买(用者付费)的方式获得由政府提供或者在其监管下生产颇具私利性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府主导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模型如图1。图1政府主导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模型政府主导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是充分体现出公共体育的福利性,政府以财政拨款或直接生产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能够充分体现福利社会的优越性;二是有助于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实现,由政府向民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可避免公共体育福利分配不均、公共体育资源利用不到位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三是保证社区公共体育服的综合治理,政府介入能对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进行有效且严格的管控,从而确保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质量。当然,政府主导型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模式亦存在些许不足:首先,政府的社区工作负担明显加剧,从体育公共财政支出到专业人员配备,都将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次,政府对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过度干预可能会导致公共体育资源的福利损耗,以致未能实现有限体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再次,政府提供给社区居民的公共体育服务可能较为单一,较难满足民众的多样性偏好;最后,由于政府一家独自供给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缺少激励机制及较强的专业性,极易出现持续动力不足的现实问题。

2.3政府主导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案例:上海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探索

2011年4月,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通过公开招标、契约管理、绩效评估等形式,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此后,静安区、长宁区和松江区等相继颁发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专门性指导意见或实施办法。2012年8月25日,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正式印发了《上海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目录(2013年度)》,基本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2011年,上海各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补助等形式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达到了41.02亿元[13]。2013年,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向区体育总会、老年体育协会、太极拳协会、国际标准舞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购买体育比赛、交流、推广培训等,共计30.62万元。杨浦区2013年度首批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目录中,有杨浦区体育局购买“每天一小时,远离亚健康”项目,预算金额为6.5万元;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购买“长白新村街道百姓健身屋项目委托管理”,预算金额为20万元;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购买“延吉社区文化体育俱乐部委托管理”,预算金额48万元[14]。足见政府主导型的涉入之多、之广。

3市场活跃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分析

3.1市场活跃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内涵

市场活跃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是借助市场的优点如资源配置效率、成本意识及管理分工专业化等,运用虚拟市场,通过竞争公开的契约方式,来满足民众的公共体育需求。此机制中,政府转变其既生产又提供的垄断形象,扮演起催化剂、规划者、监控者和购买者的角色,让具备生产资质和竞争能力的体育俱乐部、私人体育企业等成为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者。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政府可取消对无端消耗公共体育资源的不良企业的支持,放松规制以鼓励更多体育企业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如借助自由市场、政府补助、合同承包等形式,委托市场中运营的私营体育企业或个人来实现供给。

3.2市场活跃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模型

市场活跃型模式是市场作为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通过竞争机制为民众提供体育服务的方式。根据市场活跃型模式的特点,其模型大致包括: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购买者、竞争市场和受惠者,其中竞争市场是核心环节。购买者是指政府或个人在市场作为公共体育服务提供者的环境下所处的地位,以出资人和验收人身份通过向市场购买服务方式,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体育福利。竞争市场是指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提供的市场形态。公共体育产品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采取竞标方式向居民供给,以质优价廉满足居民需求。受惠者是指享用公共体育福利的社区居民,也是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公共性的主要体现。对于公共性强的社区,较难由私人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此时政府承担供给主体的角色,政府通过购买市场上的公共体育服务为纳税人作补充。对于私利强的社区,则可由有需要的个人出资购买,市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公共体育服务,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体育需求,其模型如图2。图2市场活跃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模型市场活跃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模式优点表现在:一是专业性,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保证了公共体育产品的专业性,而政府供给则因缺少专业性而无法满足社会民众的体育需要;二是市场对体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市场经济这支“看不见的手”,将社会体育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有效整合,保证社区居民获得最低廉且最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三是市场的介入能为政府减压,通过市场提供方式可以改变完全由政府供给公共体育福利的垄断格局,以减少政府的管理压力。当然,此种模式也存有些许缺陷:一是在以市场为主导的公共体育服务提供方式中,企业必然注重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容易忽视社会民众的体育利益;二是以市场为导向会格外讲求效率而有失公平,带来诸多分配不均的现实矛盾,以影响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所以,在采取市场活跃型模式时,政府部门还需积极融入,进行对市场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市场和社会民众彼此最大获益,进而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公民三者良性互动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

3.3市场活跃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案例:上海东亚体育文化中心的市场化运作

上海东亚体育文化中心由上海东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形成体育文化、宾馆酒店、房产开发、商务贸易等4大经济板块。根本上摒弃传统型体育场馆经营思路,从体育市场化、产业化及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治理的核心)的高起点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高标准出发,把握社会公益(公共服务)目标与资产经营效益价值(利益最大化)取向的不同要求,寻求公司经营和管理机制的最佳模式。此经营模式严格遵循“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的游戏规则,一开始就将竞争机制引入体育场馆的经营理念,包括能力竞争、战略竞争、协作竞争和人才竞争等。“中心”坚持“以体为主、多元经营、以商养馆、反哺体育”的方针以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经营上则秉持“企业化、专业化、节约化”。无形的市场机制中,经济效益是总纲,将其作为衡量一切经济活动的着眼点,以此为根本尺度,来权衡每个经营项目的利弊和投入,因此,在营销理念上必须创新,既要满足顾客当前需要又要创造顾客需求的新营销观念;社会效益是宗旨,东亚集团企业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重视其公益性,即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虽是企业化运作,但始终把满足市民的健身运动需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提供)摆在重要位置,有效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总体而言,上海东亚体育文化中心的经营理念为:人本理念、竞争理念、质量理念[15]。这充分反映了市场活跃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模式的内在特征。

4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分析

4.1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内涵

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是社会组织主导、居民主动参与、自下而上实施的发展模式。社会组织在公共体育服务提供过程中处于中心地位,政府的职能仅是表现在制定政策法规、协调利益关系,为民众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保证制度规范,较少涉及社会组织及计划等。此模式是伴随公民社会浪潮而出现,不仅体现了民间事务的主导性和自主性价值,且能反映出慈善组织和志愿团体的关爱、互助和利他精神。非政府体育组织在传递社会信息、为民众提供公共体育福利、维护和发展社会资本及协助、监督政府执行政策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表现在关系网络、服务供给等。公共体育服务资源提供的方式主要有:(1)社会团体生产,即特定公民团体生产和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16];(2)社区生产,通过一定的社区组织提供或者参与生产与供应;(3)家庭生产,即家庭或个人通过自给自足或相互帮助的方式,生产那些政府无法提供或无暇顾及的微观领域、性质难以界定清楚的服务类别。

4.2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模型

根据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模式的特征,可归纳出其运行的基本模型,主要由三部分构成:支持者———政府;主导者———体育社会组织;参与者———社会公民。在社会组织参与型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中,政府不再是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者,而是转变身份以支持者出现,通过制定政策法规、进行监管评估,为社会民众的公共体育服务把握方向。社会组织则是公共体育服务提供的主导者,主要为社区建立关系网络,自主提供体育服务,发动各种组织相助帮助。一方面社会组织扮演公共体育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另一方面又会以其公益性而具备极强的号召力,可发动志愿者和公民自发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此模式中,社会公民不仅是公共体育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者,更是其重要参与者,这种自下而上的运行机制充分体现了居民的自发性和能动性,将第三部门的力量和公民个体的智慧发挥出来,以公民自治理念代替传统行政方式。社会组织参与型公共体育服务模型如图3。在社会治理背景下,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是当今多元治理的总体趋势。在社会组织日趋壮大的当下,依靠其完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渐成常态。社会组织参与型公共体育服务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是资源调动广泛,通过自下而上的体育组织治理模式,利于发挥全社会力量,从而减少政府供给负担;二是促进社区居民体育自治,摆脱传统意义上政府独揽的局面,促使公共体育服务提供充满活力;三是形成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的“三足鼎立”格局,加快公共体育服务多元治理主体的整合,达到协调发展的有序状态。当然,此种运行模式也有局限:一是体育社会组织作为异军突起,在监管方面存在明显缺位现象,组织内部隐患丛生,利益纠纷不断,致使组织成长受阻;二是体育社会组织本身具有一定的松散性,在集中力量办大事方面略显不足。这就需要政府适当介入,联合体育社会组织共同发力,确保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持续运行。

4.3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案例: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中的协会组织

2014年,上海市体育局与篮球、网球等27家市级体育协会、2家区级体育协会以及1家体育俱乐部签约,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当年市民体育大联赛、青少年十项系列赛交给体育社会组织举办。这是上海市体育局围绕“管办分离”、“简政放权”等而展开的一次有益探索,标志着上海体育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这对群众性的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了更多参与机会。政府部门一改往常统领角色,而是主要进行政策协调和法律监管,以群众体育赛事为平台,大力培育扶持体育社会组织,推进体育协会改革,努力提升体育类社会团体适应市场竞争及规范化运作的能力,这是体育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体育改革的重要举措[17]。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结果正式公布,共有55家单位参与投标,最终有51家单位中标。此届市民体育大联赛着力打造全民健身赛事展示平台、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平台、体育市场资源配置平台和体育文化环境建设平台。大联赛主办方在赛事项目设置过程中充分考虑赛事的兼容性和赛事覆盖广度,既有大众喜闻乐见的球类项目,也有在小众群体间流行的高智尔球、花样跳绳、跳水;既有适合老年人的木兰拳、门球、练功十八法,也有符合中青年和白领人群口味的台球、飞镖、剑道,以及青少年热衷的电子竞技、轮滑、跆拳道;既有充满民俗味儿的武术、龙舟、风筝,也有“高端洋气上档次”的帆船、击剑、体育舞蹈。这为社区居民享受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了良好平台。

5上海市完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的建议

上海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是一个有机系统,按照郑杭生教授的社会运行论可将其分为运行动力机制、整合机制、激励机制、控制机制及保障机制。结合上海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建议以确保其良性运行。第一,完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动力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工作,将其纳入社区工作的绩效考核和晋升考评,以提升政府职能部门和党政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和谐互助的社区体育文化,注重公共体育空间的打造及全民健身组织氛围营造;借助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推行转变民众体育观念,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的健身需求,促其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进而推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实施。第二,完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整合机制。要积极整合社区各方体育利益,创新关于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民意表达机制,及时满足公民的公共体育需求;完成社区体育工作方式整合,体育机构应协调各部门之间统筹公共体育服务工作,注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结合运行模式;充分整合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文化,以基层体育组织建设为抓手,通过讲座、实践指导等提供优质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内容,并培养专业人才,确保指导培训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完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激励机制。着力提升社区体育工作者的地位,给予经济补助及带薪休假等优惠策略,使其体会到强烈的社区归属感;提高社区体育工作者的福利待遇,保证其待遇不低于所在区县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的待遇水平;重视社区体育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定期举行专业技能培训,为体育工作者再教育、继续深造提供基本保障。第四,完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控制机制。加快推进社区体育工作专业化,鼓励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工作者参与职业化水平测试,确保持证上岗;保证社区体育工作者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定期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道德及技术能力;拓宽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民主监督渠道,对其工作落实实行透明管理,全面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与意见反馈,建立社区公共体育需求的表达途径,形成有效的官民对接机制。第五,完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保障机制。强化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经费保障,做到政府强化经费保障、合理开展居民筹资、着力发展社会筹资及坚持财政开支透明;加大力度培养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专业人才,从优化人才结构入手,积极地从转业干部和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人才,充实街道和社区体育工作队伍;健全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相关政策法规,注重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顶层制度设计和基层典型探索的结合;建立科学有效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力度,即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及业务能力与公共体育服务效果、政策落实、达标情况及满意度等。

6结束语

社会治理是历史演进、时展的产物,绝非偶然出现。社会治理变管理为服务,突出多元主体参与,且切实将服务民生放在首位,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恰恰需要这种多元供给机制,强调多方共同参与。一方面要发挥政府统筹管理、制度安排、经费保障、监管评估,协调整个社会资源、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另一方面要充分引入市场和体育社会组织等力量,市场可对公共体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提供的效率,而培育社会组织有助于基层体育组织的自身成长,同时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绝不仅限于政府单一供给模式,市场和社会组织等力量将会融入进来,因此,制定扶持公共体育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和鼓励对体育事业捐赠的经济政策,放宽公益性体育事业的准入政策,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公益性体育事业,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区公共体育实体、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显得尤为重要[18]。当然,社会治理背景下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并不就此模式化,在这一动态的变换进程中,随着公民意识的强化和公民社会的成熟,家庭、个人亦将成为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建设者,也就是说,关乎其自身的运行机制也处在时时运行之中,寻求着那份社会期许的良性运转。

作者: 单位:1.河南科技大学 2.河南师范大学 3.上海体育学院

参考文献:

[1].推进上海自贸区建设加强和创新特大城市社会治理[n].人民日报,2014-03-06(1).

[2]易剑东.中国体育公共服务研究[j].体育学刊,2012,19(2):1-10.

[3]郑杭生,李强.社会运行导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基本理论的一种探索[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347-477.

[4]冯海龙.社会运行机制的优化及其途径[j].太原大学学报,2005,6(4):78-80.

[5]沈千帆.北京市社区公共服务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69.

[6]严振书.社会三大部门及其相互关系[j].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1(4):50-53.

[7]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m].吴良健,桑伍,曾获,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244.

[8]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254.

[9]中国常州网.推进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15年预算达400万[eb/ol].[2015-05-05].news.cz001.com.cn/2015-05/05/content_3122300.htm.

[10]中国常州网.推进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15年预算达400万[eb/ol].[2015-05-05].ht-tp://news.cz001.com.cn/2015-05/05/content_3122300.htm.

[11]林晓珏.体育民生推进中的市民健身活动政府补贴研究———以上海市静安区为例[j].体育科研,2013,34(2):51-57.

[12]吴渊.特许经营不能等同于ppp[n].中国经济导报,2015-05-14(3).

[13]刘振国,王一鸣.上海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调研报告[eb/ol].[2012-11-27].stj.sh.gov.cn/info.aspx?reportid=b8cb1577-336a-4866-8747-1be6694065e6.

[14]郭修金,戴健.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体育服务的实践、问题与措施———以上海市、广东省为例[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4,38(3):7-12.

[15]曹欢欢.公共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模式研究———以上海东亚体育文化中心为例[d].宁波:宁波大学,2010:17.

[16]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罗伯特•比什,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美国地方政府[m].井敏,陈幽泓,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82-83.

服务机制范文篇9

关键词:研学旅行;服务供应链;关系协调机制

2016—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在强调大力发展休闲农业,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发展城乡居民需要、融入服务业的休闲农业,可见休闲农业进入了与其他服务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阶段。中小学研学旅行是农业休闲产业与教育服务产业融合的一种校外教育活动,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指出,中小学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其中,包括植物认知等农业研学活动成为许多学校的首选研学旅行内容。休闲农业企业做好研学服务取得了一些成绩,如北京市爱体验苹果主题公园通过深入挖掘北京农业农村资源,设计融入农耕、寓教于乐的体验项目和体验产品,不仅能够丰富农业的发展业态,拓展农业的教育功能,同时也深化了教育部门的课程改革,弥补了学生实践活动的缺失,拓宽了学生能力的培养路径,进而实现了农业与学校教育的深度融合[1]。但是也存在经营产品单一,同质化严重[2],以及合作学校不稳定的问题,对此,以北大荒现代农业园为对象,研究如何结合农业等专业服务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通过服务供应链关系管理,加强与学校的研学合作。北大荒现代农业园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是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企业。农业园有南国园、菜艺园、名花园等,具有种植科技优势,适于开展休闲旅游,尤其是研学认知服务,因此,哈尔滨市的中小学校愿意组织学生到农业园开展研学活动。但是北大荒现代农业园研学服务存在合作学校研学活动没有稳定的周期、农业园研学专业化服务能力有限、凯时k66会员登录的售后服务不足等问题,如何通过研学服务,提高农业园收益成为农业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对此,运用北大荒现代农业园研学服务供应链成为可行凯时k66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

1文献综述

1.1休闲旅游服务供应链的关键问题。在旅游服务供应链的服务质量方面:liu等[3]从如何提升服务供应链中的服务质量角度出发,研究了服务供应链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印旭斌[4]提出在旅游电商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旅游服务供应链服务质量不好、总是受到投诉的问题日益增多,为此,需要利用旅游服务供应链协调系统来进行激励。嵇雅楠等[5]提出为解决游客投诉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旅游服务服务质量下降而导致的,通过运用收益共享机制,建立了旅游服务供应链协调模型。在旅游服务供应链存在的激励不足的问题方面:刘娟[6]通过引入旅行社产出和信誉度等指标体系,建立了旅游服务供应链绩效评价模型,解决了激励扭曲的问题。赵馨[7]研究了旅行社在旅游服务供应链上的聚集力和协调能力弱问题,由于激励不足导致旅游服务供应链效率低下。1.2休闲旅游服务供应链协调方法。信息资源共享协调方法:俞飞等[8]合理预测需求和需求内容,根据收集的内容合理安排产品计划,确保旅行服务的连续性,有效降低逐层增加需求的误差,从而减少牛鞭效应的发生,增强供应链成员之间的紧密合作。汤世强[9]提出战略性企业合作关系基本上要求每个凯时k66会员登录的合作伙伴公司在共同利益目标下分享和信任对方的信息,以实现“双赢”的局面。从激励的主体与客体,激励的目标和激励的手段进行了激励机制的研究。关系协调方法:黄小军等[10]提出构建旅游服务供应链管理模式的重要性,指出要实现旅游服务供应链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需要建立关系协调机制来增强供应链成员之间的紧密合作。张巍巍[11]提出旅游服务供应链存在协调不好的困难,解决这些困难需要进行供应链中各成员关系协调,增强成员之间的紧密合作,进而提升旅游服务效益。马育倩等[12]提出综合性较高的旅游服务供应链成员通过关系协调机制增强成员之间的紧密合作,来提升服务供应链的效益。根据上述文献可知,研学服务供应链关系协调机制由协调激励的主体、客体、目标和手段构成。其中,关系协调机制选用声誉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可以有助于解决农业园收益较低的问题。要解决研学项目收益较低的问题,需要解决研学需求不足的问题,那么就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通过与社会上开展研学的高品质教育机构合作,补充和培训服务人员,可以通过改进研学服务供应链的结构解决;二是解决与学校关系不紧密的问题,对此可以通过研究研学服务供应链的关系协调机制解决。

2北大荒现代农业园研学服务供应链的关系协调机制的构建

2.1北大荒现代农业园研学服务供应链结构改进。2.1.1北大荒现代农业园研学服务供应链主体变化。原来的北大荒现代农业园研学服务由农业园的工作人员负责,没有专业负责研学的部门,学校与工作人员直接联系进行研学活动,农业园不负责接送学生。tapper等[13]认为旅游供应链包括所有用来满足旅游者需求的旅游产品供应体系的商品和服务的供应者。为了解决农业园存在研学需求不足、学校和农业园关系不紧密的问题,农业园需要改进原来的研学服务供应链结构,成立农业园的研学服务专业部门,负责与合作的研学机构对接,在北大荒现代农业园研学服务供应链中加入高品质研学机构和物流企业,以北大荒现代农业园为核心的研学服务供应链参与主体包括学校、物流企业、研学机构。农业园可以与高品质研学机构进行合作并接受研学机构的专业培训,北大荒现代农业园研学服务供应链改进后的结构如图1所示。2.1.2北大荒现代农业园研学服务供应链关系变化。改进研学服务供应链后,在供应链中加入的物流企业是为农业园提供物流服务,负责接送参与农业园研学旅行活动的学生,为他们提供物流服务。学校是农业园研学项目的服务对象,农业园管理人员和研学机构为学校学生提供研学服务,学校为北大荒现代农业园支付研学旅行的费用。高品质的研学机构主要负责对学生们进行认知教育,为学生提供服务,为北大荒现代农业园提供服务,农业园为研学机构支付服务报酬。2.2北大荒现代农业园研学服务供应链关系协调机制的提出。2.2.1关系协调的主体、客体、协调目标。该研究的关系协调主体是指北大荒现代农业园,关系协调客体是与农业园合作的学校,研学机构。关系协调目标主要是通过关系协调手段,提升农业园和学校的互动程度和社会化关系,使北大荒现代农业园和合作单位之间增强紧密合作,激励学校稳定研学需求的周期,增加研学次数的目标,提升农业园的收益。2.2.2关系协调的手段。该研究中运用关系协调机制中的声誉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来增强北大荒现代农业园与学校的紧密合作,使农业园增加收益。第一,声誉机制,是指依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社会公认的信誉和名声,实际上是以企业自身的品牌承担了承诺的功能,为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期望[14]。农业园可以采取奖励激励方式,维护研学声誉。首先农业园可以对研学机构进行奖励激励,农业园可以通过向研学机构承诺更多的研学项目的方式来体现;给予该研学机构在下一次选择研学机构进行合作的优先权;农业园还可以将这个研学机构推荐给其他的农业园,增加其工作的机会。其次研学机构负责培训农业园的研学服务人员,农业园的研学服务人员根据1年12个月不同的研学产品结合中小学生课程安排制定12种不同的研学方案,每年的方案都会按照研学产品进行更新,以此增强农业园研学服务的专业水平,通过研学内容的增加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高农业园研学服务的声誉,获得参与研学活动的学校的认可,促进农业园与学校的紧密合作。第二,信息共享机制,是协调供应链的一个重要手段,信息交换既是节点企业交流与合作的纽带,又是节点企业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平台,通过促进成员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增强供应链的向心力和凝聚力[14]。该农业园可以建立自己的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地收集各个学校的研学需求信息,更好地为学生提供精准的研学服务。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农业园和学校相互交换彼此之间的需求信息,农业园在信息平台上及时回答学生们咨询的问题,预测学生们的需求,为研学服务人员提供制定研学方案需求信息;当参与研学活动之后,农业园通过信息平台可以收集有关研学活动的评价,这有助于研学方案更好地满足学生的研学需求。农业园在信息平台上设置档案库,为学校建立研学档案,记录学校研学旅行的信息。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可以获取农业园研学产品和研学方案的相关信息,了解农业园的研学服务以及其他研学服务的评价。通过彼此的互动程度和有效沟通,加强学生与农业园的长期紧密合作,达到激励学校稳定研学需求的周期,增加研学次数的目标,提升农业园的经济效益。

3结论

服务机制范文篇10

1.1过渡时期(1949—1957年)

这一时期是我国由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建设过渡时期,也是新中国体育体制的孕育和初创时期。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中规定:“国家提倡国民体育”。1949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在成立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备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说:“过去的体育是与广大人民群众脱离的,现在我们的体育事业一定要为人民服务,要为国防和国民健康服务”[4]。青年团中央书记冯文彬在筹备大会报告《新民主主义的国民体育》中指出,“我们的体育,是要普及于广大群众中去,为人民服务,使体育成为人民的体育运动。”[5]1952年6月,主席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明确和规定了我国体育的目的和任务。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1954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各省、市(县)设立体育运动委员会。至此,新中国发展体育事业的体制及其管理体系的制度模式初步形成。这一制度模式的本质和核心就是“体育为人民服务”,明确了新中国国民体育的权利和人民政府的体育职能。尽管建国初期县域范畴还谈不上现代意义的公共体育服务,体育服务供给的内容也很有限,但确定的体育工作方针、任务和目标,尤其是确定的我国体育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属性,随着过渡时期体育体制的形成而得到了有效落实。

1.2时期(1958—1978年)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我国面临的最大任务就是实现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中共中央于1958年8月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的决议》。是一个“政社合一”的组织。既是政治实体,又是一个经济组织。实行的体制,在短期内快速提供了县域范畴内急需的公共服务,尤其是在包括体育场地设施在内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1958年9月《中央批转国家体委党组关于体育运动十年规划的报告》中,提出“体育运动的根本任务是增强人民体质,为劳动生产和国防建设服务。根据这一任务,体育运动的方针是适应生产中广大劳动人民对增强体质的要求,大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在体育广泛开展的基础上提高技术水平,不断创造新记录。体育运动应在的统一安排下,结合劳动生产,使之成为广大群众热烈喜爱的事情。”[6]热潮以后,全国性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明显加强,体育的社会组织管理系统的功能和作用逐渐削弱。由建国初期国家和社会力量共同办体育的格局,逐渐向国家体委独家领导和管理的模式转变,同时,随着城乡基层社会组织与管理体制及所有制结构的不同安排,城乡居民的服务需求及福利待遇实行了“二元制”供给方式。这种方式加大了城乡公共体育文化事业发展的差距,县域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无论数量和质量水平都很低。

1.3改革开放时期(1978—2000年)

1978年底,中央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我国县域经济体制改革正式开始,延续了20多年的制度逐渐解体。1984年10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后我国体育事业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城乡体育活动,努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新目标。1984年12月,国家体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县级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在全国实施体育先进县的创建活动。从1985年至2000年,全国命名了七批694个全国体育先进县,占到2000年全国县(市、区)总数的33.2%,对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大大调动了县级政府发展县域体育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域体育活动内容逐渐丰富多彩,公共体育设施与场馆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公共体育服务初步呈现了多元化发展的雏形。党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后,体育领域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事业发展的制度模式。1995年6月,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全民健身体系的奋斗目标,进一步体现了体育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1996年11月,国家体委下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县级体育事业的意见》,部署了县域体育工作的重点及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合法权益等工作,对完善和推动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4新世纪以来的发展时期(2001至今)

到21世纪初,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从社会经济发展环境来看,自2000年开始,县域农村实行税费改革的探索和实践。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2年7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对新时期构建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等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首次把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列为党的奋斗目标。可以说,县域公共体育服务的建设和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2006年全国开始启动县域范畴内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宗旨,以建设体育强国为目标,以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立完善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重点的指导思想。[7]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将“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工程”纳入规划,提出了“重点支持县级公共体育场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面向群众、贴近基层的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和灯光球场,充分利用城市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适宜的自然区域建设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改善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条件。”[8]2012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在全国实施包括体育范畴在内的全覆盖工程。2013年7月,国务院研究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的制度模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借鉴先进的社会治理理论和思想实现制度优化。201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包括体育在内的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涵盖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内容,并要求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标准的落实。[9]可见,一个政府主导、多元供给的公共体育服务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2县域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制度模式分析

从我国县域公共体育服务发展背景和制度演进不难看出,我国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及变迁是由国家制度累进而成的。改革以来,我国县域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迁:农村改革及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新型城镇化加速、乡村社会分化更加明显、农民流动加剧、城乡社会联系进一步得到加强,县域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制度模式亟待完善和创新。

2.1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制度模式中的责任

结合国外经验分析,颇具影响力的新公共服务理论不但强调政府服务的角色,还强调政府的多元责任。发达国家在公共体育服务领域的发展历程和经验证明,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安排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政府的职能已从过去以经济性、社会性公共服务为主,逐步扩展到现在以社会性公共服务为主。从国内来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快速的经济增长带来了社会需求的深刻变化,但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足之间的矛盾却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县域范畴内,迫切要求形成一个制度层面的一体化、生产和生活服务业的城乡统筹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社会治理统一的社会治理架构。从理论层面来看,公共体育服务的制度安排是指体育行政部门为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体育服务,设计、确立并执行实施一定的规则,约束和规范公共体育服务参与主体的行为,调整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障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普惠性和公平性。[10]公共体育服务属于国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公共服务,政府在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中负全责。一般而论,在公共服务制度安排上,各级政府的职能具有各自不同的分工。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全国范围内宏观的基础性公共服务属于中央政府的职能范围,而主要的公共服务规划则由地方政府承担,或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和健全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的改革方向,并在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新型城镇化等制度方面强化了顶层设计。就公共体育服务而论,在各级地方政府中,具体到县级政府,其在公共服务制度安排上具有我国的特殊性,县级政府扮演着更多的角色。作为决策者,政府决策应充分体现县域居民在体育方面的诉求和意愿;作为组织安排者,现阶段政府至少应将公共体育服务“三纳入”,并选择最适合的主体和工具来提供服务;作为直接提供者,政府应直接向县域居民提供所负责的公共体育服务;作为管理者,政府应制定县域公共体育服务的规则和标准,并加以严格的监管;作为协调者,政府应联合社会和市场力量共同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并成为新型的公共体育服务模式的缔造者。由此可见,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制度设计和安排中负有主要责任。

2.2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发展

公共服务的本质是一个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问题。国外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主要贡献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主体研究;二是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效率研究。根据对世界各国公共服务实践的总结,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11]。三个供给主体按照各自的方式供给产品和服务,形成了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制度。公共体育服务提供的主体,是直接参与公共体育服务或生产的实体。从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与社会结构来看,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主体可分为四类:一是县域公共部门,包括政府组织(县、乡的行政部门)和县域“事业单位”;二是县域内独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多种类型和形式的企业;三是社会组织,主要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分配收益,活动有公益性或互益互助性,组织形式主要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四是县域范畴内的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及居民个人。根据公共服务供给的一般规律,从供给主体来说,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都是供给主体。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三者都可能实现县域公共体育服务的有效供给。但是,诸多领域的公共服务实践证明,政府作为一个非竞争性的公共选择主体,其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可能与社会公众需求不一致。或可能供给不足而无法满足公众的社会需求,包括特殊需求;或可能供给过多导致过高的预算支出;或可能因缺少约束导致供给成本超过实际需要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等。这些情况就是学界广泛讨论的“政府失灵”现象。从市场供给来看,由于市场机制的竞争与逐利的天性,使得提供公共服务过程更有效率和更能提高质量,更重要的是市场机制进入公共服务领域,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公共服务供给多样化创造了条件,但也面临着一些难以解决的外部性的资源配置问题,即“市场失灵”现象。“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和自身固有的局限性,其提供的公共服务有效范围只能是部分“准公共物品”和服务。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双重困境中,学界十分关注的社会组织肩负了重要使命。据统计,截止2012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9.9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7.1万个,体育类15060个,约占到全国总数的5.5%;民办非企业单位22.5万个,体育类8400个,约占到全国总数3.77%。[12]这表明体育社会组织还不发达,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在我国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困境。[13]这些问题决定了政府还必须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在公共服务供给中政府要处于主导地位。更重要的是,公共服务市场化已成为我国各个阶层人士的共识,因此,政府应顺应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与分权化的发展趋势,明晰和调整政府职能,将灵活多样的制度安排形式运用在各类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活动中,通过制度安排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实现[14]。

2.3以政府为主导的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创新

在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情况下,选择何种制度模式的理论依据和标准有待探讨。从国外来看,在公共服务的创立与发展阶段,其制度模式的选择以公平为价值取向;在成熟与改革阶段,新公共管理等理论使公共服务奉行效率至上的原则;在反思与创新阶段,新公共服务理论又主张公共服务回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轨道上来。而“整体政府”理论则在反思和批判传统官僚制公共服务模式和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公共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主张通过协同和整合的方式为公民提供零缝隙服务。显而易见,一种公共服务制度模式的选择因试图解决现实问题而打上时代的烙印,视角和主张也不尽相同。从国内情况来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经历了从垄断供给到市场化、社会化供给等发展阶段,政府在选择制度模式上也随着职能的调整而发生了变化。改革开放30年,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逐步实现了由“发展导向———效率优先”向“进步导向———均等共享”的转型。[15]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因此,现阶段县域公共体育服务制度模式的选择,必然要以公平和效率的双重目标来衡量其优劣。为保证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与治理有一个良好的秩序,奥斯特罗姆夫妇提出了六种制度设计[16];萨瓦斯则提出了十种制度设计[17];我国学者宋世明针对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提出了商业化制度设计、竞争性制度设计和分权化制度设计[18]。如上所述,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自主供给是现阶段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四类主体。它们各自独立又相互渗透、相互依赖和相互补充。从理论上来看,根据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多种不同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制度模式:一是政府的权威型供给制度模式;二是市场主导型供给制度模式;三是社会组织供给制度模式;四是自主型供给制度模式;五是多元主体的网络供给制度模式。目前,前三种模式已得到学界认可,并在我国公共服务领域实践中得到广泛采用。而自主型供给制度模式,将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公共体育服务有效供给的必然选择。因为,我国县域包含着广大的农村,随着县域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新农村建设对体育文化的迫切需求,充分发挥居民自发供给、协同供给和社区供给等自主供给模式的积极性已成为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有效补充。多元主体的网络供给制度模式由于建立在治理理论和网络组织理论基础之上,因此在新公共管理改革实践中被成功应用。事实上,任何制度设计都需要相应的制度环境,必须符合本国的国情,并且每种制度模式和结构都有自己的特点,没有单一的“最佳”组织形式。鉴于现阶段我国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另文述及),在分析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县域公共体育服务选择“一主多元的协同合作”供给制度模式,即以政府供给为主导,以市场供给、社会组织供给、居民自主供给协同合作的制度模式,见图1。在这一模式中,各个供给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政府供给是制度内的供给形式;供给重点为县域范畴基本的公共体育服务和纯公共服务(公益物品);主要责任是履行县级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的职能,并为其他公共服务的主体提供制度激励,规制其负外部性①,保护公众的利益。市场供给的重点为县域范畴发展性公共体育服务、准公共服务和私益物品;主要职责是尽可能地满足不同群体对体育的多元需求。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既非政府单位,又非一般民营企业,西方国家称非营利组织(npo)或第三部门,又称为志愿部门。从职能上讲,社会组织为社会提供特殊形式的体育公共物品,它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往往有着明显的公益性或互益互助性。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失灵”,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市场失灵”,还可以通过接受政府委托或参与政府采购,加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拓宽公共服务空间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形成与政府公共服务之间助力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但也客观地存在着“志愿失灵”。图1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关系图自主供给在县域范畴内主要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个人等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具有我国特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宪法》与《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是居民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制度规定上看,二者属于典型的非政府组织,但是在我国学术研究中,除个别学者外,二者一般不被归入非政府组织。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基层组织的政治性和行政性特点有关,但在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上,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则要注意充分发挥其自主供给的主体作用。因为从公民参与理论的角度讲,国家起源于公民对自身权利的让渡。也就是说,一个具有公民身份的人相对于国家而言,就是一种契约的关系。他在让渡一部分自由并对国家尽相应义务的同时,对国家政府权力的产生有权施加影响;反过来政府也就对国家公民的生活状况产生了责任。它要为公民提供一个能体现人的尊严的生活条件,使其享受社会的公正和平等,正如奥斯特罗姆夫妇所提出的,公共服务供给和提供之适当安排有若干潜在的选择,可以在政府与市场之外找到“自主治理”之道,包括政府经营自己的生产单位、与私人签约、让消费者购买、签发凭单、与其他政府签约、与其他组织共同提供服务。与此相适应,公共体育服务的“一主多元的协同合作”供给制度模式,伴随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只有致力于公共治理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取向,才能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民提供最好的公共体育服务。

3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的多元治理机制

在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中,实施“一主多元的协同合作”供给制度模式,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自主供给各自拥有对方所不具备的明显优势,但各级政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从制度设计与安排角度来看,有效的供给模式离不开相适应的综合多元治理机制。

3.1建立和畅通县域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表达机制

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表达是政府从事供给活动的逻辑起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居民自身提供公共服务活动的动力源泉。近年来,学界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和供给上,不仅有典型经验研究,也有制度层面的一般理论研究,但很少有将居民公共服务需求表达与供给置于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这一社会大背景下,尤其是公共体育服务领域。当前我国的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实际上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发展模式。各级政府和体育管理部门决定着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大部分资源,并利用资源优势决定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内容、方式、对象。[19]由此看来,县域公共体育服务由谁来表达?向谁表达?表达什么?如何表达?究竟建立起一种什么样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待深入研究。但无论是建立以居民偏好为主的表达机制,还是考虑各供给主体的组织化表达机制,都必须畅通县域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表达机制,实现决策程序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转变,增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一主多元的协同合作”供给制度模式的实现。

3.2坚持和明确县域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主体协同机制

在汹涌澎湃的全球政府改革浪潮中,各国政府不仅大刀阔斧地对公共服务体制进行着改革,而且回过头来重新审视已经走过的道路,认为公共物品与服务本身是一项公共权利。为此不少国家提出了公共服务领域新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方向。如英国近年来推出的“地方战略伙伴关系”(localstra-tegicpartnerships,lsps)[20]。更加强调地方政府的灵活性,鼓励地方政府与其伙伴(营利和非营利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共同提供公共服务,以使公共服务更加敏感地回应当地的民众。总的来看,其制度模式运行机制的选择,更加强调政府能力的治理和责任承担。在日益强调理性的发挥市场力量的同时,更加关注公共服务的广泛网络和合作潜力,以求在公平服务供给过程中通过共同的工作、联合的信息系统、各机构间的对话来实现公共服务的政策目标。罗伯特•伍思努认为,政府、市场和非政府组织的界限正变得日益模糊,它们之间存在着频繁的互动和交换关系。包括:竞争与合作、各种资源交换、各种符合交易等[21]。当前,我国已经在公共服务领域中探索政府与其他供给主体之间的合作、互动、协同关系,如通过行政合同进行行政委托或政府采购以实现服务职能。如江苏省常州市实施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模式。因此,探索县域公共体育服务制度模式,不但要建立多元化供给主体的竞争机制,更应强调符合我国国情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

3.3推动和完善县域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化机制

公共体育服务的市场化是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市场机制是通过市场来配置体育资源的运行方式。综观各国的改革经验,尽管各有差异,但无一不把向企业学习,、入竞争机制作为重要的改革方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既是对我国过去几十年改革建设经验的高度概括,也为今后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定了方向,标志着我国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化由公共体育服务与市场经济的内在特性所决定。探索县域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化机制,其实质就是把市场经营模式和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来,尽量把市场能够解决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交给市场。要实现这一点,当前的关键在于现阶段我国县域公共体育服务起点低、水平差、城乡差距背景大,因此政府应在保证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的同时,通过市场提供发展性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县域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化改革,把公共体育服务纳入民生类市场化改革,加强体育市场监管,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以切实提高公共体育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3.4培育和改革社会组织体育服务的参与机制

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和社会全面转型的时期。县域范畴内的社会经济发展,不仅面临着市场机制存在缺陷的问题和不发达市场经济的市场机制力量薄弱问题,而且还面临着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后工业社会带来的诸多问题。作为政府和市场部门之外的“第三种力量”———社会组织,在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满足社会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完善公共服务结构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从县域范畴内的体育社会组织来看,尽管起到了弥补政府失灵、辅助政府管理体育工作的功能,但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虽然有的体育社会组织已成为基层群众多元利益表达的组织载体,但在利益表达和聚合上的作用还很有限。如县域农民体育协会、乡村体育项目协会等社会组织和民间体育组织。究其原因,一是长期困扰县域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问题;二是基层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能力上的不足;三是县域体育社会组织在文化价值观念上的制约。如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上过多依赖政府,这也可能是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形塑的结果。因此,如何通过制度设计与安排培育和发展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合理划分体育行政、事业单位与体育社会组织的职能,充分发挥县域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体育志愿者组织、体育项目协会、人群类体育协会等团体的作用,使其参与到公共体育服务活动中来,推动公共体育服务的多元发展,仍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供给来指导实现。

3.5健全和强化县域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