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备案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03-13 21:53:15
合同履约备案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合同履约率为目的,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合同签订、履约情况,督促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规范企业的交易行为,有效防止合同当事人利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合同履约备案范围
(一)建筑、房地产开发类合同;
(二)物业管理类合同;
(三)装饰装修类合同;
(四)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交易合同;
(五)标的额在___万元以上的合同。
三、合同履约备案程序
(一)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合同标的所在地工商分局备案。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另行补充或变更的,应在签订补充或变更合同后三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
(二)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五日内,应当向备案地工商分局报送合同履行情况;实施备案的工商分局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合同当事人的备案信息,同时为合同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
(三)合同履约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_、合同原件或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_、营业执照复印件;
_、相关资质等级证书、专项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
_、授权委托书及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_、合同履约完成情况报告(已履约情况或未履约的原因及履行情况)。
四、合同履约备案审查
(一)各分局要认真核查合同,了解双方当事人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履约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发现当事人提供情况不真实或有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局暂不办理合同履约备案,待帮助合同当事人规范签约内容后再予备案。
_、合同主体不合格或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
_、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等不平等条款的;
_、有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因素,工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后,当事人拒不改正的。
(四)经履约备案的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向备案地工商分局申请调解。对不接受调解意见,又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各分局应如实记载其未履约备案信息,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合同履约备案是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一项职能创新工作,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各分局要把认识提高到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切实维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合同履约备案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局工作要求,创新合同工作方式,规范企业合同经营行为,减少旅游业合同纠纷,提高旅游业合同履约率,促进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结合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县旅游业合同意识,实现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不低于__%,全县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率达__%,合同履约率达__%,合同纠纷不高于_%。并通过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形成合同履约工作模式在其他重点行业予以推广。
三、工作措施
_、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设立专栏、拉横幅、发宣传单、上门等多种方式宣传《合同法》、《××*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合同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举办全县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和系统内干部职工合同法律法规以及县局《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办法》培训,使系统内外都能熟练掌握合同履约备案的范围、程序、须提交的材料等,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_、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为做好全县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县局成立合同履约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商广合股、法规股、消保股、公平交易分局、登记注册分局及各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局商广合股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办。同时县局成立了_个工作专班,即××县城区_个_人工作专班,分别从注册、公平、××*、××××*_个分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基层乡镇_个工作专班,分别是:××*、××*、××*、××*四个基层分局,每个分局分别设立_人工作专班。
_、制订方案,规范备案。县局制订《××*工商局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办法》,该方法从七个方面对全局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规定:一是规定了此项工作开始的时间。二是规定了备案的范围。三是规定了备案的程序。四是规定了主动备案的原则。五是规定了备案应提交的材料。六是根据便民、就近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授权四个乡下基层分局对辖区内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代表县局行使备案权。七是规定了对不切实履行合同履约备案企业的惩处。
_、摸清情况,突出重点。县局对全县从事旅游服务经营的进行调查摸底,全县共有__户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经实地调查比较,××*旅行社有限公司等_户企业每年签订履行的旅游合同较多。通过调查摸底县局决定以这_户旅游企业为重点开展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
合同履约备案范文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局工作要求,创新合同工作方式,规范企业合同经营行为,减少旅游业合同纠纷,提高旅游业合同履约率,促进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结合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县旅游业合同意识,实现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不低于__%,全县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率达__%,合同履约率达__%,合同纠纷不高于_%。并通过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形成合同履约工作模式在其他重点行业予以推广。
三、工作措施
_、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设立专栏、拉横幅、发宣传单、上门等多种方式宣传《合同法》、《××*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合同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举办全县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和系统内干部职工合同法律法规以及县局《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办法》培训,使系统内外都能熟练掌握合同履约备案的范围、程序、须提交的材料等,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_、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为做好全县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县局成立合同履约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商广合股、法规股、消保股、公平交易分局、登记注册分局及各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局商广合股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办。同时县局成立了_个工作专班,即××县城区_个_人工作专班,分别从注册、公平、××*、××××*_个分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基层乡镇_个工作专班,分别是:××*、××*、××*、××*四个基层分局,每个分局分别设立_人工作专班。
_、制订方案,规范备案。县局制订《××*工商局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办法》,该方法从七个方面对全局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规定:一是规定了此项工作开始的时间。二是规定了备案的范围。三是规定了备案的程序。四是规定了主动备案的原则。五是规定了备案应提交的材料。六是根据便民、就近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授权四个乡下基层分局对辖区内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代表县局行使备案权。七是规定了对不切实履行合同履约备案企业的惩处。
_、摸清情况,突出重点。县局对全县从事旅游服务经营的进行调查摸底,全县共有__户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经实地调查比较,××*旅行社有限公司等_户企业每年签订履行的旅游合同较多。通过调查摸底县局决定以这_户旅游企业为重点开展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
合同履约备案范文篇4
关键词:内部控制;合同闭环管理;公立医院
一、合同管理的意义和必要性
医院内控建设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等。同时,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大额资金投资、采购实行集体决策,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经济合同管理作为医院规范使用资金、体现经费使用效率的载体,是医院管理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合同管理包括资信调查,合同的审查、会签、审批、签订、登记、备案,以及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约评价,纠纷处理,合同分析和统计等,涉及医院的多个部门和岗位。由此,对于合同管理的适当授权、岗位分离、归口统一、风险控制等需要系统地制定内控制度和流程设计。本文以s市r医院的具体实践为基础对此展开探讨。
二、r医院合同管理的实践
(一)在单位内控环境建设方面,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快推行医院合同信息共享,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加强部门间沟通,为做好合同的协同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1.建立并完善医院合同管理相关制度r医院《内部审计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对于合同管理的内部审计事项;《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中包括合同内控制度的设计;《医院合同管理制度》中对各种业务类型的合同明确授权和流程管理,以及合同的变更解约与纠纷处理管理等。为利于合同评价,r医院制定了《医院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强调以下几点。(1)采购需求、履约验收的描述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2)对于履约周期较长的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的联席制度,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3)使用科室为合同执行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合同的全面履行、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范围、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落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合同归口管理科室应当对乙方合同的履约验收评价进行汇总,评价结果可作为合同续签、采购评标资质得分的重要依据。2.加快推行医院合同信息共享通过经济合同信息化管理,医院领导能全面及时掌握医院所有重大经济活动的内容及执行进度,相关部门也能在职权范围内,掌握经济合同的签署、执行及付款情况,动态查询本科室经办合同流经的环节及业务动态。财务部门可以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和付款申请的审批结果执行付款进度,使业务流程高效、顺畅,从而实现合同执行部门间的协同管理。r医院合同信息系统建设大致分为4个阶段:①对合同备案要素和流程进行梳理,论证和推演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功能需求;②确定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子模块的嵌入路径,细化系统功能的设计,制订信息系统设计开发方案;③上线试运行,对涉及合同管理的各相关部门进行宣讲和推介,反复跟进和修改系统设计试运行的缺陷;④和财务信息系统实施对接,实现合同信息流、资金流的共享。另外,合同信息系统设置了合同到期续约的预警功能;设备维保合同的关联性操作;耗材合同签订单价和入库验收信息的匹对等功能。同时,对于合同审计意见进行统计和分析,实行分类管理。3.积极组织内控培训,加强沟通,提高合同管理的风险意识合同一旦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再者经济合同事项往往是医院的大额资金,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医院所有合同管理的相关岗位人员都需要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对待合同的谈判、拟订、审核、审批和纠纷处理等。在合同签订的日常业务流程中,从临床科室的业务需求动因和参数、采购部门的合同谈判和评标结果、到财务部门的资金预算情况,将流程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组织内控培训和专业技能学习,提高岗位责任心,规范合同管理。(二)医院各职能部门在合同内控制度执行方面,运用合同授权审批、归口管理、岗位分离等风险控制方法,实现合同内部控制管理运行的有效性1.严格实行合同授权审批、会签备案制度r医院规定所有经济业务事项签订的合同都是由相关职能科室拟定,由财务、纪检、内部审计参与合同会签备案,分管领导和法人审批后签订合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部门负责人甚至经办人员不能代表法人直接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部门内部用章不能代替医院公章行使合同生效权利,通过严格实行合同授权审批、会签备案制度规避了医院经济管理的漏洞,也有效控制并降低了医院合同的外部风险隐患。2.合同流程管理实行岗位分离,采购需求实行归口执行合同管理流程包括业务需求尽职调查、谈判、招标采购、合同文本拟定、会签备案、审批、签订、盖章生效、合同归档等管理环节。首先,r医院科室需求经科室民主评议后,院内逐级审批同意采购,属于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形成书面办公机要,再由相关职能科室组织专家实施政府或院内招标采购、谈判,合同起草拟定之后,交给纪检、财务、内审部门会签备案,内部审计部门对于合同拟定、业务项目相关情况出具内审工作意见,重大经济合同还需经法律顾问把关,备案情况经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最后由医院办公室盖章、合同生效,整个过程执行内控制度不相容岗位分离的要求,另一方面,对于审批通过的采购需求,严格实行合同采购归口管理,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执行采购信息的公示公告,接受信息公开和监督。3.合同文本及相关采购信息备案情况的审核《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依合同履行义务、遵纪守法等。合同法律关系由合同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组成。主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客体包括行为、物、财产、智力成果,内容是指合同主要条款所规范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首先,从形式上审查合同,包括开头、正文、签署部分,一般会出现的问题有合同主体名称不一致、合同名称和实质内容不符;合同金额、时间、地址、法人代表等信息错误。进一步,对于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逻辑判断和审核。(1)充分了解对方的法人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确保其履约能力和信誉;查看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注册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范围,授权经销资格,审查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对于初次合作的单位,重点审查对方人身份、权限范围、期限等。实际工作中,主要看签约代表是否为单位负责人或是否有委托授权。(2)审查采购招投标文件、评标记录文件。根据合同内容和范围,查看招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分析判断其与合同内容的一致性,特别是要注意标的额比较大、履行周期比较长的合同,需要明确甲乙方的合同签署义务,做到采购需求明确、合同项目实施进度清晰,有验收标准,对合同履约情况有评价要求。(3)合同附件的审查。审查时关注合同有无附件以及附件与主合同的关系,审查附件的内容是否与主合同一致。相当多的合同其附件内容是非常重要的,应该按照主合同予以同等对待。(4)明确合同终止、变更条件,以利于合同履行过程中降低或控制不确定因素的风险。(5)避免合同争议出现损失,应设置保护性的条款,明确合同争议解决的选择地。4.统一制作关键、重要业务的合同模板理清ag尊龙app的业务范围,规范基本业务需求,明确合同双方主体责任和义务,标准定义合同模板,有利于保护医院经济合法权益。信息化建设是医院的一项重大任务,信息系统应用涉及部门多,开发需求复杂且有差异性,有临床服务类、临床管理类、医院运营管理类等,通常情况下都存在开发周期较长、信息系统接口兼容不统一、注重后续信息系统维护等业务特点,为降低和控制合同履约风险,需加强合同的需求管理,r医院制定统一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模板。在合同模板里,要求清晰填写信息技术开发项目的执行计划进度和阶段性技术服务输出的成果,对开发人员技术资质提出要求。同时,在合同中要求明确指定医院项目负责人和系统上线过程中科室跟进负责人,以强化甲方合同监管主体责任。
三、思考
合同履约备案范文篇5
一、构建招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
,市招标办建设启用了以“集约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监管标准,提升服务形象”为主要目的的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构建起了“集中服务、阳光操作、有效制约、规范有序”的高效扁平化招标投标监管和服务模式,使招标投标管理事项备案监管和服务工作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的使用,统一了办事程序、规则、时限和工作标准,实现了前台13项即时办理事项与后台7项集中办理事项的有效分离,使管理事项高度集约,服务高效快捷;实现了招标备案管理从“一人负责到底”到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办理环节既有机衔接又有效制衡的转变,隔开了具有审查权和决定权的工作人员与前来办事人员的直接接触,统一了审查标准,有效限制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制度上保证了监管工作的公正廉洁,保证了招标投标管理事项办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一站式”网络办公平台接入了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系统,市监察局可以通过网络直接监督前台工作情况,对服务质量可及时进行评价和考核;贯彻了服务至上的办公理念,大厅内集中融合了18项办理事项,设置了服务工作平台、服务区、咨询台、查询台、自动叫号、手机信息通知、大屏信息显示、网上填报、电脑填写、服务标准、便民手册、服务热线等服务设施;实现了前后台管理网络无缝衔接,“一站式”办公、信用监管、专家抽取、指纹识别、计算机辅助评标、合同履约管理等系统有机衔接,形成闭合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他们还逐步推进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决定、网上告知,为建立“四大一全”即“大交易、大平台、大监管、大服务”和“信息齐全”的招标投标监管和合同履约监管模式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为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减少评标专家的工作量,推进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市招标办与市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联合开发了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嵌入“一站式”监管平台,上游接信用信息系统,下游连合同履约监管平台。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模块同屏比较和清单对比功能,实现了评标专家在有限的评标时间内从重总价评审向清单单价评审的深化,切实提高了评标的内在质量,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合同对施工现场变更洽商管理、减少合同纠纷起到了积极的预控和指导作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可以实现专家的独立评审,系统对不同投标文件模块随机分配到不同的评标室,评标专家在不同评标室即可完成同一项目的评标工作,杜绝了专家在评审工作中的相互影响,通过专家独立评标结果的上传,及时掌握每位专家的评标情况,促进评标专家的客观公正;计算机对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的锁定功能,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评标程序和行为,减少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计算机系统的汇总功能,避免了专家故意或过失出现评分错误,确保了评审程序的科学性和计算统计的准确性;招标投标文件的电子化,降低了招标投标成本,形成的招标投标电子化成果为招标投标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打下了基础;签订的电子合同实现了监管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零门槛”查阅,提升了监管水平。公务员之家:
三、实施合同履约全过程监管
建筑市场多年来的发展实践表明,招标投标过程是合同谈判与合同订立的过程,合同履约既是招标投标的目的又是对招标投标成果的巩固与检验,两者之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为建立招标投标、合同订立、合同备案、合同履约为一体的招标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全方位、全过程的闭合监管体系,市招标办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总体工作部署,从维护整个建筑市场秩序的高度出发,突破狭义上仅局限在招标投标活动本身的监管,将监管范围广义地延伸到中标后续合同执行履约阶段。调整职能,增设了施工合同管理部门,为合同履约监管提供机构人员保证;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框架下,制定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市施工合同动态管理办法》,为合同履约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在全国率先开发建设了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许可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约信息及时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对合同履约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实现了“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计算机辅助评标平台、合同履约监管平台”的无缝衔接;建立与施工现场监管机构、工程造价、资质和资格等管理机构的联动机制,对签订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任意更换项目经理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目前,市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坚持“把住源头,管住过程,形成合力,标本兼治”的原则,正在逐步推动以项目管理为“根”,以总承包合同为“干”,专业合同、分包合同为“枝”的合同树体系建设,以实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系统化、立体化,提高整个建筑市场管理水平。
合同履约备案范文篇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其具体工作按工程报建权限,委托相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相关建设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临时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项目。
三、检查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月例行进行一次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例行检查不影响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对项目的日常监管,受检项目数量每月原则上不少于5个、不超过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0%(各县〈市〉、区检查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项目从在建工程项目中抽选产生,并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1、是否签订有效施工合同并按规定备案;
2、是否另行签订背离经备案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
3、是否履行合同约定,按时按期足额拨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4、项目资金到位证明或支付担保、履约担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是否存在任意压缩中标工期的行为;
6、是否存在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
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和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发生变动是否办理相关手续;
8、是否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现象;
9、是否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挪作他用;
10、是否有效履行合同约定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事项。
五、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项目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时通知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时间、检查要求及需准备的资料。
2、检查小组根据受检项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提交的相关资料,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记录》(以下简称《检查记录》)中“合同主要内容”部分填写完整。
3、现场检查时,对照检查内容、检查表逐项对受检单位及其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进行检查,核对施工单位填写的《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表》和《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表》,并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中的“合同执行情况”部分。
4、检查结束时,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工程项目部印章。
5、检查小组汇总受检项目检查结果并签字,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检查对象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确认签收。
6、检查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发出《检查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的,应于项目检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反馈工作。
7、每月28日之前,检查小组编写检查报告,汇总并出具“检查情况通报”。
六、检查处理
1、对于认真履约的受检企业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按规定记入良好行为档案;
2、检查中发现存在本方案第四条“检查内容”中第1、3、4、5、7、8项问题的,应当发出《检查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按照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按程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3、检查中发现存在本方案第四条“检查内容”中第2、6、9项问题的,应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立案调查,或按程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合同履约备案范文篇7
一、加强调研,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和试点单位。
近年来,**公司为农户提供菌种和技术服务,并以订单的形式,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回收农户的食用菌产品,形成了“公司+农户”、“龙头+基地”和“大户带小户”的经营模式,走市场引导企业,企业带动农户之路,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农户的利益。这种经营模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公司迅速发展壮大。2005年**公司与120户食用菌种植大户签订了订单合同,以“大户带小户”形式,带动2860户农户从事大球盖菇、雪绒菇等食用菌种植,仅此一项农民年人均增收3000元。在年初调研中,该局发现企业和农户签订的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不明确;而且签订合同马虎,履行合同随意。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甚至引发纠纷。为了进一步加强订单农业合同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订单农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订单农业合同的严肃性,维请支持原创网站护订单农业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促进订单农业的规范发展,该局将**公司确定为订单农业发展重点帮扶对象和试点单位。
二、加强法规宣传,提高企业和农户对订单农业的认识
为了增强企业和农户的合同法律意识,减少违约、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订单合同履约率,该局今年共举办了6期以《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并专门编写培训教材发放到企业和农户手中,培训企业人员和农户6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1200多份。同时还指定一名专管员负责对**公司食用菌订单合同履行进行跟踪指导,着力解决履行中遇到的困难。通过宣传教育,使企业和种植农户进一步提高了对订单农业的认识,合同履约率大大提高,今年还没有接到一起这方面的投诉。农户通过订单合同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和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产品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获得较好的收益。从深层次看,农户按照订单合同种植加工食用菌产品,融入市场竞争,带动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高了农业的市场化程度,订单农业成为落实农民利益、巩固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形式。
三、加强合同备案制,确保订单全面履行
在订单农业实施过程中,订单的全面履行是关键,只有合同双方信守订单条款,才能实现企业和农户的双赢。因此,订单双方信守合同至关重要。为此,该局把订单合同的签订、履行作为重点来抓,采取了订单合同备案制度。从而把订单农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防止或减少订单农业合同纠纷,提高履约率,为龙头企业和农户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具体做法是:由工商局向企业和农户推行统一的订单农业合同参考文本,行政执法股和城郊工商所片长利用秋冬食用菌订单会等,深入**公司与种植大户签约现场,指导、监督双方依法签订订单;对企业与农户协商自拟的订单合同,工商局帮助合同当事人双方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发现订单合同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城郊工商所在收到订单农业合同样本三个工作日内,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对签订的订单进行事前备案管理,以便及时掌握和监督双方的履约情况。
四、实行订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和服务工作
首先,在订单签订前,帮助农户了解**公司资信情况,防止和避免合同欺诈现象的发生;帮助农户了解市场行情,指导其与企业正确签订合同,规范合同条款,保证种植户的合法权益。其次,在订单实施过程中,对每个环节进行走访调查,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调解处理,防止合同纠纷扩大化;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双方全面履行合同。最后,在订单履行期届满时,及时检查企业和农户的合同履约情况。
五、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扶持企业发展壮大请支持原创网站
一是利用注册登记职能,支持**食用菌有限公司的设立,扩大企业规模和实力;二是利用商标、广告登记管理职能,积极支持企业进行食用菌品牌的注册,积极指导企业利用广告传播企业形象、企业信息,扩大影响力;三是由县工商局牵头,以**食用菌有限公司、三明健乐生态食品公司、菌草灵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森鑫源林业有限公司等食用菌“龙头”企业和大户为成员单位,成立了**县首家食用菌协会;四是利用合同管理职能,通过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提高订单的签约、履约率,培育发展**公司创建“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单位”等荣誉,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诚信度;五是增强农户履约意识,加强对农户的法律和市场知识教育,通过实例帮助农户树立市场意识、合同意识、质量意识,形成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数量和时间安排生产、经营的法制观念,有效地增强了农户对法律和科学技术在生产经营方面的运用能力。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开展订单农业,工商部门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更多地要依靠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在立足本职加强订单农业合同监管的同时,与农业、科技、经贸等部门密切协作,主动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扶持订单农业的整体合力,为订单农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合同履约备案范文篇8
第一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以及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意见。
第二条开发区、各镇、办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办发号《关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十个不准”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建筑活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资质等级、ag尊龙app的业务范围承接业务。禁止无证或越级承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严禁使用无资质施工队伍。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办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手续不齐全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区供电、供水部门不予供电、供水,杜绝无手续建设工程。
第六条承包人不得承建未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参与承建未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停工并撤离施工现场,当年不予资质考核或者不予资质备案,严重者依照有关程序取消其资质。
第七条非本区注册的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区参加工程投标或者直接承接工程任务前,应当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备案。
第八条在本区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企业组建工程项目部,必须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注册,项目部注册备案后二年内不得变更注册隶属公司。
第九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区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缴纳配套费用,并严格遵守相关质量、安全规定,落实确保质量、安全的必要措施。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必须坚持由区政府总揽,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带开发的方针,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严格限制零星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开发专营企业,除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一千万元;
(二)有八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和两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由依法设立并取得资质证书的开发企业进行,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开发项目经批准后,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用地方式、规划设计、开发期限、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的建设、拆迁补偿安置等提出建设条件,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
第十四条凡具备招标、拍卖条件的开发项目,都应通过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开发者。
第十五条开发企业应当持取得开发项目的证明文件,到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到计划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其批准文件无效。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需要使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的,必须由区政府统一组织,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监理、招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遵守公平客观原则,不得违反工程结算计价标准抬高或者压低工程结算价款。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前,须先缴纳配套预存款,按每平方米80元预存。
第十八条村民自建自用的二层以下住宅由镇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并做好整理备案工作;其他的建设工程由区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监督管理。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者工程总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活动,应当进入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进行。造价3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钢结构、幕墙等建筑专业工程,应当进入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发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后,由发包人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
第十九条新建工程经招投标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总承包企业施工时,发包人不得将主体装修、安装工程肢解分包。总承包企业经发包人同意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的,应当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书面分包合同,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承包企业不得转包工程,分包企业不得再分包工程。
第二十条发包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时,当年竣工的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率不得低于工程概算总额的60%,跨年度工程不得低于工程概算总额的40%,到位资金应当有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资金到位证明与招标文件一起备案。工程招标前,发包人应当按工程总造价的2%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帐户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的具体使用管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不得向施工企业转嫁工资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中载明需要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的,投标人参加工程施工投标时,应当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概算总额1%至2%,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担保。
第二十二条承发包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合同履约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额度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工程总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的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履约保证担保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二)工程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的金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20%,履约保证担保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未按前款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的工程视为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可以约定创优工程的加价办法,优良工程可给予工程造价3-5%的奖励。
第二十四条推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招标发包,应当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使用标准文本,并在合同中约定预结算、安全生产及安全施工措施费、担保、竣工结算提交以及竣工结算审核期限等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将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备案。承发包双方不得另行签订压级、压价、抬价、改变付款方式等严重背离已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代表,应恪尽职守,负责对履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及施工合同情况进行签证,并提供相应的授权证明。
第二十七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设计变更或者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影响主导工序,以及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当予以签证顺延工期,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需增减工程量的,应当经签证确认,所增减的工程价款应当与工程进度款同步按期拨付。
第二十九条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及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竣工结算文件,并在1个月内到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登记。发包人不接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予以审核,审核结论可作为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第三十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应当提供由承包人出具的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不得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工程竣工备案证明向担保机构报请终止履约保证担保。发包人凭承包人开具的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款(保修款除外)的证明,向担保机构报请终止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
第三十二条发包人应当按时足额向承包人拨付安全生产及安全施工措施费。承包人不得将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作为竞争性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条承包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区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承包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第三十四条承包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发包人应当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按照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管理规定执行,承包人不得挤占、挪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
第三十五条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税金,总承包企业已经依法代扣缴纳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相关税金的,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提供总承包企业依法代扣完税凭证,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税务机关对相应纳税环节不再征税。
第三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市场主体和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包括合同履约、安全生产、工程款支付、工资发放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任何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后,必须到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由区建设局质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
(三)规划许可证
(四)质量监督手续
(五)规划验收合格证
(六)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出具的节能建筑认定证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八)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文件未经备案的工程,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确权。
第三十八条建筑市场信息实行网上公开,建设工程手续办理、招投标情况、旧村改造进度及相关专业常识问题在网上平台予以公布,并由区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意见,法律法规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违反本意见,不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千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意见,发包人向承包人转嫁工资保证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转嫁金额1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意见,发包人未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承包人未按规定提供合同履约保证担保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意见,未按规定支付工资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因发包人拖欠工程款造成工资拖欠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发包人支付应付工程款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因承包人拖欠工资的,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处2万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意见,承包人在投标时将安全生产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作为竞争性费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意见,发包人未按规定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逾期不交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承包人挤占、挪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挤占和挪用额20%的罚款。
合同履约备案范文篇9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农户互动”的总要求,以发展订单农业为核心,以农业产业化、品牌化为重点,加大涉农合同帮扶工作的力度,保障涉农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实施涉农合同帮扶工作,在特色或主导农产品或大宗经济作物上指导推进订单农业,使订单成为联接农业产销的主要方式。力争到2012年使我县的茶叶、山茶油、鹊山鸡、烟叶、板栗、果蔬、水果、粮食、水产等农业主导产业全面发展订单农业,农业订单覆盖面达75%以上,订单农业的产值占全县主导农产品交易总额的8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积极培育扶持订单农业主体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发展订单农业的主体和核心。要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强做大,积极鼓励发展农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注册资金由章程自行约定、免收注册登记费。围绕优势主导产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各类工商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农产品经营;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组织化水平;引导农户积极实施订单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增加农民收入。
(二)支持农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积极开展涉农企业、农户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根据《物权法》和《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凡属涉农企业、农户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当场予以办理登记,支持农户从商业银行融资,帮助解决农户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三)深入开展涉农主体“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在认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时,向涉农企业适度倾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订单农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农户评定活动,表彰诚信农户,并对随意违约、履约率低、不讲信用的农户予以失信警示,促进农户增强信用意识。
(四)完善涉农合同行政调解制度。充分运用《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发挥行政调解简便、快捷、灵活的优势,主动受理农业订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申请,积极为纠纷双方提供行政调解服务,及时化解订单合同纠纷,预防争议激化和矛盾扩大,如行政调解不成的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指导。
(五)建立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建立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是深入开展订单农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根据实际在重点农业产区所在的乡镇或工商所建立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就地为广大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合同帮农服务,解决涉农双方签约或履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涉农双方按约履行。落实人员和职责,落实指导站所需的经费,发挥指导站的作用。
(六)实施订单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制度。发挥合同备案优势,积极鼓励涉农主体在订单合同签订前主动到工商部门备案,通过审查,帮助纠正自制农业订单合同中的规定不明、含糊不清、不合理、不平等条款,消除日后订单履行的隐患,维护订单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具体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推进订单农业发展。订单农业是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与农产品购买者签订的契约组织安排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实践证明,订单农业是农业商品化、产业化、契约化的有力载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要素,也是服务“三农”的有效途径。各乡镇、部门要把发展订单农业作为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农的战略举措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发展订单农业纳入工作日程。各涉农企业要积极主动,转变发展理念,推行落实农业订单合同。
(二)建立订单农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工商、农业、林业、财政、水利、经贸、发改、供销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订单农业发展规划,落实发展订单农业的具体措施。工商、农业、林业、财政、水利、经贸、发改、供销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共同推进订单农业发展。
(三)大力开展订单农业知识的宣传普及。普及订单农业合同知识是推进订单农业工作的基础。要集中组织开展“订单农业宣传周”或“宣传月”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农村宣传窗(栏)、宣传册等载体与途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订单合同基础知识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实施订单农业知识辅导制度,由工商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乡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户、农村经纪人进行合同知识培训,提高广大涉农主体的合同意识和实施农业订单的能力。
(四)政府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各乡镇将订单农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激励机制,对订单农业工作突出的农业企业以及对被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的涉农单位、农户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把订单农业的覆盖面、行业比重、合同履约率及带动周边农户数等作为奖励考核指标。
合同履约备案范文篇10
_、印发涉农合同宣传资料,下乡进村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合同法律知识,提高涉农主体合同法律意识;
_、针对不同的涉农主体,开展具有实用性的合同知识培训,内容包括签订涉农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的设定等;
_、举办“涉农”合同咨询答疑活动,针对涉农主体在合同签约、履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咨询答疑活动。
二、推广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_、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推广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有效规范涉农主体的合同签约、履约行为,减少或避免因涉农合同条款不完善导致的合同纠纷,防止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
_、关注涉农主体在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指导服务,答疑解难,维护涉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涉农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制度
_、对于涉农企业、中介组织提供的涉农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要求其将涉农合同样本报所辖区备案;
_、重点监督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涉农合同,审查格式条款提供方是否遵循公平原则依法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_、定期开展对辖区内的涉农主体,尤其是涉农龙头企业合同格式条款的审查,一经发现合同格式条款
中含有免除或者减轻提供方责任、扩大提供方权利和含有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即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严格按照《××省合同监
督条例》规定的相关程序提出修改意见,及时纠正涉农格式条款合同,保护涉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涉农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制度
_、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动产抵押登记的目的、意义,使涉农主体了解通过办理动产抵押可以解决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提高其知晓率;
_、由合同科具体负责涉农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提供便捷的物权登记,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五、涉农合同签约履约备案制度
_、对备案的涉农合同
,要重点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行性,对价格、数量、履行地点等关键条款以及发生争议的解决途径约定不明确的,应及时给予指出和纠正;
_、通过建立涉农合同备案制度,帮助涉农主体识别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确保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增强涉农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同信用意识,有效规范涉农主体签约、履约行为,完善涉农合同风险约束机制,合理规避风险,避免或减少涉农合同纠
纷的发生,切实维护涉农主体双方利益;
_、对涉嫌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严厉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曝光。
六、调解涉农合同争议制度
_、分局合同帮农指导服务组负责指导基层工商所开展涉农合同争议调解工作,并吸收法律工作者、农业专业人员参加,整合调解资源,增强行政调解的权威性,提高涉农合同争议调解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_、在涉农合同争议调解工作中,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涉农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程序、档案管理和统计制度。
七、涉农合同案件协查和上报制度
_、严厉查处利用涉农合同侵害当事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护涉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_、建立跨地域的涉农合同案件协查制度,对于跨地域涉农合同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局协调查处;
_、建立重大涉农合同案件上报制度,对涉案金额__万元以上的涉农合同案件以及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农合同欺诈案件,要及时逐级上报;
_、对查处利用涉农合同侵害农户利益的典型案例,要通过相关媒体及时公布,警示信息,提高涉农主体的防范意识;
_、开展涉农合同案件互审活动,通过案件互审,综合分析不同地域涉农合同案件特征、案因类别以及
在特种农产品领域的发案率,科学预测涉农合同案件可能延伸的领域和趋势,及时作出预警提示,有效避免或减少涉农合同案件的发生,保护涉农主体的权益。
八、指导涉农主体建立合同管理系列化制度
_、建立合同逐级管理制度;
_、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名称、组成和职责;
_、设定合同管理员职责;
_、建立合同订立制度和委托制度;
_、建立合同文本、专用章、台帐和档案制度,以及合同审查制度和合同管理奖惩制度。通过指导涉农主体建立合同管理系列化制度,实现涉农主体合同管理机构网络化、制度系列化
、行为规范化、经营管理和合同管理一体化,达到用现代管理理论指导涉农主体合同管理实践,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合同风险,避免或减少因合同
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主体认定和公示制度
_、各所要积极在本辖区内培育和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中介组织和农户,建立“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主体认定和公示制度;
_、对涉农主体“守合同重信用”的认定,每两年进行_次。其中,认定“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和中介组织
,必须具备: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近两年来订立、履行合同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且无故意违约或者欺诈行为,信誉良好;
_、认定“守合同重信用”农户,必须具备良好的合同法律意识,近两年来订立、履行合同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信誉良好;
_、各所要把涉农主体的信用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涉农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档案,实行涉农主体
信用动态监管。积极组织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主体进行公示,扩大其知名度,提高其信誉度,并在办理年检、变更登记及信贷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十、合同帮农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
_、分局将合同帮农工作纳入岗制考核,实行包保,严格考核,同时,将建立合同帮农激励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和标准,进行实地检查,实行有效激励,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多层级、全方位地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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