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信贷范文10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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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信贷范文篇1
信贷渠道是关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中比较新且有争议的理论。早期由凯恩斯提出,后经希克斯等人的发展,形成了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货币政策传导途径理论,该理论认为货币供给的变动通过影响资本成本(利率)从而达到影响实际经济变量。由于货币传导途径忽视了信息的不完全和金融市场的自身结构问题,从而受到了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信贷传导途径理论的挑战。伯南克、布林德等运用信息经济学的理论,证明了信贷配给行为是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自发产物,在基础理论上说明了信用传导机制,即信息不对称性催生了金融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可以提高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因而对整个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信用机制的建立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借款人对银行贷款的依存度是否足够高,以致借款人外部融资费用的变化对其投资等行为将产生直接、决定性的影响;二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能够影响银行贷款行为。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过程是(以扩张货币政策为例):扩张货币政策→利率↓→企业净价值↑→外部融资成本↓→投资需求↑→产出↑→gdp↑,或是扩张货币政策→利率↓→股票价格↑→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银行贷款↑→i↑→y↑。货币政策的变化通过影响银行贷款的可用性,从而影响企业的投资,最终影响实体经济。其强调的不仅是扩张性货币政策能增加银行的存款,并通过银行存款的增加起到降低债券利率的效应,更重要的是扩张性货币政策会使银行的贷款增多,而增大了的信贷供给,会使投资水平上升,从而使产出也处于上升态势。
二、我国货币政策信贷传导的现状
依据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观点,货币政策所提供的名义货币量虽然是金融中介机构影响实体经济部门的关键变量,但并不是连接实际部门和金融部门最合适的指标,因为传导机制并不能保证名义货币量变动能够全部反映在实体经济中。在我国,出现了信用传导机制扭曲、信贷传导渠道不畅的现象,其体现在:
1.货币增长与存差同时存在。尽管2002-2006年期间,先后升息3次,两次上升存款准备金率,但一方面,货币供应量仍旧增长,到2006年底,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34.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6.9%,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为12.6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5%。另一方面,银行系统内存在大量的存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截至2006年末,全部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含外资机构)余额为23.9万亿元。巨额存差的出现,使央行的货币政策大打折扣。
2.实体经济与金融经济结构不对称。实体经济结构与金融经济结构的不对称阻碍了货币政策传导的信贷渠道。在实体经济领域,我国已形成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同在、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并存的二元结构。而在金融经济领域,则形成了计划性的正规金融体系和市场性的非正规金融体系构成的二元结构。从资金需求层面看,当前,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其对资金产生了强烈需求,而国有企业对信贷需求增长缓慢。从资金供给层面看,正规金融体系中的国有商业银行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国家信誉”优势吸收了大量存款,支配了绝大多数的贷款资金供应,但它们的资金供给在制度上仍局限于国有经济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它们的主要贷款对象。而非正规金融体系中的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又缺乏国家信誉做担保,因而存款增长缓慢,贷款能力不足,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也相当乏力。虽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在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经营,但由于其自身经营受到其成本、规模及政策的制约,因而无法在短期内与一些非国有经济的中小企业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也就无法形成合理的资金对应关系。也正是由于资金需求结构和资金供给结构存在着严重的二元结构问题,使得经济结构与金融结构不对称,拥有我国银行业80%以上的资产和负债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事实上长期存在着“信贷偏向”。另外,近年来一些国有控股的股份制银行的资金运用结构似乎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趋同,在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上出现了“能贷的不愿贷(国有商业银行),愿贷的贷不了的(中小金融机构)”的情况,这就直接紧缩了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来源,也将中小金融机构游离在货币政策之外,导致货币政策在“金融机构——投资者——消费者”环节上传导不充分,使货币政策难以发挥预期的作用,即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信号是扩大货币供应量,企业特别是非国有经济中的中小企业感受到的却仍是持续的“信贷紧缩”。
3.金融机构绝大多数集中在大中城市和东部地区,中小城市和中西部金融机构很少。近几年,国有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在农村和中小城市纷纷撤并(见表1),县级机构仅为存款机构,无贷款权,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未及时跟上,致使在县级出现了一些金融服务的空白,从而造成单个银行体系“体系性退步”这一“非理性”结果,个体成本节约导致了宏观成本增加,从而加剧了信贷服务机构的分布不平衡和货币政策传导的结构性矛盾。
三、我国货币政策信贷渠道传导不畅的原因
1.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微观传导机制的金融主体对货币政策反映不灵。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承担了中央银行和企业、居民的中介,在存款货币扩张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央行扩张性货币政策只有得到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并以信贷投放等形式加以贯彻,才能达到货币供给增加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商业银行对货币政策的信号反应迟钝,致使货币政策在金融机构中传导受阻,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利率结构不合理,商业银行缺乏动力贷款。一是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差距过大。2006年8月,一年存款利率为2.25%,同期贷款利率为5.76%,对个人贷款还可以上浮10%,银行只拿出不到一半存款放贷便足可支付存款利息;二是准备金存款利率过高,截至2006年7月底,商业银行准备金方面,总准备金余额一般在2.3万亿左右。按照1.89%的法定准备金利率,以及1.62%的超额准备金率,央行的年利息开销在300亿元上下,各大商业银行均可坐享这部分收益。据社科院一研究人员的初步推算,仅工商银行每年的准备金利息收入便可高达50亿元以上。准备金存款利率过高,使金融机构放贷的惰性较强,往往将居民、企事业单位存款作为超额准备金存在中央银行吃利息
(2)过度强调风险防范,致使基层商业银行活力不足,对货币政策反映不灵。一是严格的风险管理制约了基层行的信贷扩张能力。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完善了信贷管理体制,但责任约束过度,其弱化了基层信贷人员的信贷扩张潜力及政策的传导效果。二是管理体制滞后,削弱了基层行自主经营决策能力,导致基层商业银行活力不足。作为实行一级法人高度集中管理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均制定了各自的信贷政策,将信贷重点投向资金流动性强、经营效益好、银行收息率高的优势重点企业,忽视了一大批有一定市场潜力且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造成信贷投向集中。
(3)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客观上压抑了商业银行贷款积极性。根据2006年底的统计数字,中国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合计为4.54万亿元,为贷款余额的7.5%。为此,商业银行对贷款条件等信贷制度作出严格规定,对放款进行严格约束,但在促进贷款、调动贷款积极性方面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
(4)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转轨还没完成,市场化程度还不高,传统的运作模式与市场化模式相摩擦,大大消耗了银行系统的能量,从而使货币政策的信号在银行系统内衰减。目前仍然是直接的行政指令管理与间接管理并行,有些指导性的管理会演变为指令性的管理,从而也削弱了银行的活力,运作模式和管理体制上的矛盾,往往会造成市场信号与政策信号的不一致,并引起银行行为的紊乱和预期效果失误,最终使货币政策的效果大受影响。
2.企业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货币政策传导的客体,是货币政策传导的微观基础,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是否能够有效地作用于经济主体,不仅取决于中央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部门,而且取决于企业行为的市场化程度。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风险和利益约束机制不健全,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差,经济效益持续低迷,资金占用结构不合理,使用效果差,这些不仅影响了金融机构的经营绩效,也弱化了货币信贷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3.居民个人对货币政策反映不积极。分析其原因为:受传统消费观念影响,居民超前消费意识不浓;受收入水平限制,居民消费难以扩大;受社会保障体制影响,居民储蓄意愿仍然较强;受消费环境制约,目前尚未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受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滞后影响,消费信贷难以全面拓展;受改革不透明影响,居民的预期与货币政策意图相悖,信贷难以全面拓展;受改革不透明影响,居民的预期与货币政策意图相悖。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储蓄存款近三年分流的主要去向是股市、国债和外汇资产等三方面,而增加消费的并不多。
四、完善我国货币政策信贷传导途径应采取的措施
1.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逐步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成本约束和利润考核机制,使国有商业银行把利润目标的实现与金融风险的防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在实现最佳利润目标的同时,实现货币政策的顺畅传导。此外,加强金融监管,完善外部约束。在剥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基础上,对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指标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撤销少数难以救助的金融机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大力支持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加强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金融监管当局的协调与协作。
2.推进企业改革,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微观基础。企业是货币政策的最终作用对象,他们对货币政策反应的敏感性决定着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预算约束程度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货币政策能否发挥效应。而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效益低下,是造成我国货币政策传导下游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支持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应尽快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增强企业信用观念,引入竞争机制和成本约束机制,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和投资主体。
3.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是疏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拓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的关键。由于信息不对称,加上中小企业自身规模与经营实力较小,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因此,通过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方面向银行提供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的真实信用水平,另一方面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可能性。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可以考虑建立多层次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可设计为由地(市)、省、国家三级机构分层次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担保业务以地市为主,再担保业务以省、国家为主。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和发展前景的、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的各类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均可列入担保范围。在建立担保机制的同时,也要保证担保基金的充足和稳定,基金来源可以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基金会员交纳会费、向社会公众和法人单位募集资金、发行债券等多元化渠道筹资。
4.大力开展消费信贷,改善公众的预期,为货币政策的顺畅传导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家一方面应着力缩小收入差距,减少低收入群体的比重,加大投资工具的宣传力度,提高证券资产在个人金融资产中的比例;另一方面,应加快社会保障、教育、住房、医疗等多项制度的改革,引导居民的消费预期。只有努力改善消费和投资环境,通过发展对居民个人的信贷业务,扩大居民参与金融活动的深度,鼓励金融创新,才能改变居民金融资产过度集中于银行储蓄的局面,增强对利率反应的敏感性,使货币政策产生预期的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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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艳.当前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3,(11).
[3]刘玮.我国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及其效应[j].经济论坛,2004,(14).
货币信贷范文篇2
(一)选题意义。201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多次使用定向降准对符合条件的涉农金融机构提供更为充足的流动性,自此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工具箱中又多了一项有力工具。实施近两年,现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多种支农政策工具实施效果如何,在不同时期、不同经济环境下政策工具效果是否有差异,又是否起到预期的叠加协同效应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本文拟通过构建的金融支农绩效评估体系,对广东省现行政策工具实施效果进行比较、综合分析,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支农水平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二)文献综述。现行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金融支农效应及支农再贷款等工具使用效果,较少通过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定量分析多种支农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个体效果及效应叠加。彭志强(2009)认为近年来定位于服务“三农”、支持“三农”发展的支农再贷款业务却不断萎缩,贷款规模大幅下降,结合潮州本地情况,发现农信社经营能力提高、资金自求平衡能力增强,支农再贷款制度设计上的局限性等因素是造成经济欠发达地区支农再贷款发放萎缩的主要原因。王彦青(2013)认为河北省各级各类金融机构积极贯彻文件要求,涉农金融服务主体日益增多,信贷产品不断创新,资金分布也更趋合理,但仍需健全壮大基层涉农机构,建立县域涉农贷款的投放激励机制,完善农村保险体系,加强金融与财政政策配合,助推涉农信贷发展,满足“三农”日益增长的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田湘龙(2011)通过对湖北省支农再贷款运用情况的调査,重点分析了导致支农再贷款运用减弱的流动性充裕、缺乏激励机制、管理约束过强、价格相对偏高等六大原因。毕翼(2013)从支农再贷款的中间环节-农村金融机构人手,对影响其使用再贷款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并挖掘原因,进而提出政策建议^而对于具体的支农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使用效果,前人研究较多的主要是支农再贷款,部分成果建立了对支农再贷款的绩效评估体系,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乔海滨(2015)对内蒙古支农再贷款管理和使用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概括了基层人民银行的管理情况和金融机构的使用情况,总结了支农再贷款的社会效应,并有针对性地对支农再贷款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中国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课题组(2014)总结了黄南州支农再贷款使用绩效,提出了在支农再贷款使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分析了问题原因,最后提出了改进支农再贷款使用绩效的建议。李晶彦(2015)基于政策要求分析设立衡量支农再贷款使用效果的指标,并根据实践经验和数据的可得性列举了可能影响支农再贷款使用效果的主要因素,通过比较分析和实证检验筛选对支农再贷款使用效果有显著影响的指标,分析各项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为优化支农再贷款管理提供参考依据。简锦恩(2010)认为支农再贷款政策及其效应,由于制度缺位和路径局限令其失去引导“三农”领域信贷资源配置的作用,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形势下,应当以制度化、主导性、统筹城乡为原则,通过制度化管理、合理核定额度、丰富工具、建立风险控制机制等方式,重构支农再贷款管理体系。整体来看,目前文献对支农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研究以单一工具的定性分析为主,本文针对支农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效果难以定量分离的问题,建立包含支农信贷资金投放、支农信贷资金结构、支农信贷资金利率、支农信贷可持续性、三农发展五维度的综合绩效评估体系,全面、定量的分析各个政策工具的执行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对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的多种政策工具进行比较分析,不同区域经济特点影响下政策效果的差异进行实证分析。
二、广东省货币信贷政策支农工具使用情况和特点
2011年以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不断完善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的投向和利率要求,并建立再贴现投放效果监测考核,加强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管理,开展法人机构的“一定存款比例考核”、“定向降准考核”与县域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考核,探索开办了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增强对涉农企业以及县域地区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发挥了较好的定向宽松和利率引导作用,有力支持了广东三农经济发展。(一)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使用情况和特点。1.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使用情况。2014年2月7日,人民银行将原有的流动性再贷款划分出了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包括支农再贷款和支小再贷款,2014年正式开办支小再贷款,2016年创设了扶贫再贷款。2014-2015年期间,人民银行下调4次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同时为推广信贷资产质押,以信贷资产质押方式发放的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利率可再减10bp。自2014年始,对金融机构借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上限及贷款增速作出明确规定并多次对上限进行下调,目前加点幅度按3个百分点掌握,最高可调整至5个百分点。为加强对农村地区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提高再贷款政策效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支农再贷款限额重点投向粤东、粤西、粤北等欠发达地区,支小再贷款限额重点投向小微企业较为聚集的珠三角地区,扶贫再贷款则全部投向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区。整体来看,再贷款规模逐步上升,但2016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广东“三农”及小微领域的有效信贷需求下降,涉农信贷风险明显上升,导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支农、支小再贷款的资金需求减少,再贷款整体规模有所下降。2.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政策效果及其特点。一是作用直接,直接增加了“三农”信贷资金,缓解涉农资金需求。二是杠杆撬动,撬动了更多资金投向涉农领域。人民银行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借用再贷款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发放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并在借用再贷款期间,所发放的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借用再贷款资金总额。三是利率引导,引导金融机构降低涉农贷款成本。人民银行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借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在实际支付的各期限档次再贷款利率上原则上不超过3个百分点,随着再贷款利率的数次下调,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及小微贷款利率也随之下调。(二)涉农再贴现使用情况和特点。1.涉农再贴现使用情况。2014年8月,人民银行调整了再贴现业务的投向和操作要求,2014年9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建立再贴现效果投放效果监测考核机制,对再贴现资金投放效果、再贴现利率传导效果、再贴现资金使用效率、再贴现资金安全性等指标进行考核,其中“涉农票据占比高于30%或者小微企业票据占比高于50%”的考核力度最大,权重为70%,强化了再贴现工具信贷导向功能。从投向结构来看,再贴现投向涉农的比重稳中有升,保持在三成多的比重。与再贷款情况类似,2011-2015年五年间,投向涉农的再贴现的覆盖地区、累计发放额等指标也逐年增加,但自2016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整体规模也有所下降。2.涉农再贴现使用情况政策效果及其特点。一是作用温和,投向结构比重较为持稳。2011以来,投向涉农的再贴现累计发放额占比最低24.88%,最高37.72%,变化不大,主要地区集中于湛江、清远、河源等农业产群化地区。二是利率引导,引导金融机构降低票据贴现成本。人民银行要求,办理再贴现的票据贴现利率原则上应低于不办理再贴现的票据贴现利率,该项指标考核权重为15%。(三)结构性准备金政策使用情况和特点。1.结构性准备金政策使用情况。2010年建立“一定存款比例考核”,考核对象主要为贫困地区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机构,获得执行低于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的准备金率。同时,对新成立的农商行可以给予一个季度的过渡期准备金率,缓解资金压力。2014年创设“定向降准考核”,人民银行首次实施定向降准工具,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考核达标的机构,获得执行低于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的准备金率。同时,对县域地区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进行考核,考核达标的,获得执行低于正常标准2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同样,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各法人机构贯彻执行货币政策力度下降,2016年,考核达标机构的小微企业与涉农贷款增速均逐年下降,2016年甚至低于各项贷款增速。2.结构性准备金政策效果及其特点。一是作用较为间接,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2014年实施定向降准以来,考核达标的金融机构在信贷结构、信贷投放增速、信贷投放存量等方面的指标明显优于未达标的金融机构。二是短期内改善金融机构流动性效果较好。结构性准备金政策以考核形式决定降准与否,在短期内对改善金融机构流动性资金需求作用较为积极,而对改善信贷结构的影响相对较弱,获得执行较低档次准备金率的机构并未立即表现出更高的信贷投放增速与增量。三是存在地区差异性,在农业主产区和山区效果更为明显。定向降准通过对涉农信贷指标进行考核,降低符合条件机构的存款准备金,增强其信贷能力,在执行中发现,该政策在农业主产区和山区效果更为明显。从广东的执行情况看,在粤北地区定向降准对涉农贷款的引导作用较珠三角及粤东西两翼明显。
三、货币信贷政策支农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及基于广东省的测算
运用ahp模型构建包含支农信贷资金投放、支农信贷资金结构、支农信贷资金利率、支农信贷可持续性、三农发展五维度的综合绩效评估体系,测算近五年广东省的支农政策绩效水平,并对其趋势特点进行归纳总结。(一)构建货币信贷政策支农绩效评估体系。i.货币信贷政策支农绩效评估体系构建及指标选取。参考文献关于货币信贷政策支农绩效的论述,结合广东省支农货币信贷政策工具使用情况,本文在建立货币信贷政策支农绩效评估体系时,围绕货币信贷支农工具主要通过影响金融机构支农信贷投人达到支农、惠农的政策目标,设定支农信贷资金投放、支农信贷资金结构、支农信贷资金利率、支农信贷可持续性四个准则层目标,同时加人考察政策工具实施最终效果的三农发展指标,共5个准则层目标。再根据5个准则层目标,考虑符合经济意义、数据可得性、指标具代表性等条件,选取了涉农贷款增速、农户贷款审批通过率、涉农贷款中非房地产业占比、新型农业主体贷款占比、涉农贷款利率、涉农贷款相对各项贷款利率高低、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回收率、金融机构利润增长率、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农村人均纯收人、人均农业总产值11个指标层,具体绩效评估体系内容及变量见下表。2.指标权重确立。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广州分行及广东省辖内19地市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负责人及1名主要业务骨干发放调查问卷采集货币信贷政策支农绩效指标之间的相对重要性,然后以satty的比例九标度体系确定了取值标准。即以1、3、5、7、9分别代表指标i和j两相比较一样重要、稍微重要、明显重要、强烈重要和极端重要,而介于等级之间的程度比较分别赋值为2、4、6和8。本次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40份,使用expertchoice11.5计算判断矩阵,并进行一致性检验。具体各层权重见下表,其中inconsistencyratio=0.06,小于0.1,说明数据通过一致性检验。根据算得指标权重,在准则层中权重最大的为支农信贷资金投放和支农信贷资金利率,权重均为0.248,其次为三农发展。在指标层中,权重最大的五个指标依次为涉农贷款相对各项贷款利率高低、涉农贷款增速、农村人均纯收人、新型农业主体贷款占比和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回收率。(二)基于广东省的近五年数据测算及趋势分析。基于上述绩效评价体系,将广东省19地市汇总数据代人算出2010年-2016年上半年货币信贷政策支农整体绩效,具体绩效情况见下表。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发现广东省货币信贷政策支农效果呈现以下趋势和特点:1.基于层次分析法构建的货币信贷政策支农绩效评估体系能排除外部影响,较好拟合实际金融政策支农效果。相对于使用客观赋值法,本文通过层次分析法构建的货币信贷政策支农绩效评估体系可以有效避免由于财政支农力度、农业灾害等非货币信贷政策因素对绩效结构的外部影响,较好的拟合实际金融政策支农效果。从2010-2016年的测算结果看,结果与客观情况整体一致,具有推广运用的实践意义。2.货币信贷政策支农绩效稳步提高,绩效增长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2014年-2016年上半年,货币信贷政策支农平均绩效为0.989,较2010年-2013年平均绩效提高了0.075,期间表征质量的支农信贷资金结构平均绩效稳步提升,有效弥补了表征规模的支农信贷资金投放平均绩效下降带来的影响,说明绩效增长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2014年以来支农货币信贷政策更加注重对信贷资金的结构优化,总行先后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除了引导支农资金避免过度进人县域房地产市场,还特别提出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3.支农信贷可持续性、三农发展绩效保持较髙水平,但支农信贷资金利率水平有待进一步降低。2010年-2016年上半年,支农信贷可持续性、三农发展平均绩效分别为0.151、0.178,均接近满绩效水平。支农信贷资金利率绩效小幅下降,说明政策工具未能显著降低支农资金利率水平,细分的看,表征支农资金绝对利率水平的绩效由0.041降至0.037,而表征相对利率水平的绩效由0.205降至0.170,相对利率水平降幅更大,在当前流动性较为充裕,整体市场利率水平下降的背景下,支农信贷资金的利率降幅不及一般贷款。
四、支农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绩效评估——基于广东省的实证
为了检验支农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对支农绩效的影响程度,本章对2011年-2016年上半年期间13个半年度的广东省内珠三角、东翼、西翼和山区?四个区域支农绩效进行测度,并以此为被解释变量,以各个支农货币信贷工具为解释变量,分别检验支农货币信贷工具的个体固定效应,以此分析支农货币信贷工具实施效果受地区、时期的影响程度。被解释变量:运用上文建立的货币信贷政策支农绩效体系,分别测度2010年上半年-2016年上半年珠三角、东翼、西翼和山区四个区域的支农绩效(ind),结果如下图:解释变量:通过采集广东省内自2010年1月以前开业的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使用支农再贷款(rel)、再贴现余额(ret)以及涉农指标符合定向降准条件释放资金(tarr)三个变量,为消除量纲的影响,对变量进行标准化处理,使其取值大于0,且方差为1,处理后各变量量纲不同造成的问题得到解决。采用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中的summary检验,滞后阶数选择采用schwarz法则自动选择,以下将llc检验结果列出。由检验得出支农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绩效(ind)为平稳数据,而支农再贷款(rel)、再贴现余额(ret)、定向降准释放资金(tarr)三个变量为1阶平稳,回归分析对1阶平稳的三个变量差分后数据,防止由于非平稳数据导致的伪回归。为了更准确地检验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本文借助hausman检验,l-l检验以及从核心变量系数具有实际意义的角度选取相应的模型,模型1首先检验各政策工具对支农绩效结果影响的显著性,模型形式为:=/?'以v+/32/?£7^+ft;,,+c,++,该模型采用变截距不变系数模型和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最佳;模型2、3分别检验支农再贷款(rel)、涉农指标符合定向降准条件释放资金(tarr)对支农绩效结果的地区差异,模型2形式为:q+吖,,模型3形式为:=am邮.,+g+气,,均采用不变截距变系数模型和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最佳,而投向涉农的再贴现主要集中西翼地区,其他地区较少发生,因为无法单独建立模型进行检验。整体来看,3个回归模型结果良好,/?2都在0.6以上,说明模型拟合优度较好,f值均在1%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dw值显示不存在明显的残差自相关,由结果可知:1.支农再贷款普适性髙、区域差异性小,适合作为引导资金加大三农支持力度的常规性政策工具。从模型1看,支农再贷款对支农绩效影响通过1%显著性检验,系数为正数说明支农再贷款与支农绩效均为正相关,与其经济意义相符,支农再贷款直接增加涉农金融机构“三农”信贷资金,同时明确规定再贷款资金必须投向涉农领域,通过直接增加资金和防止资金流出硬约束两重措施保障了支农、惠农的政策效果。从模型2看,支农再贷款在山区、珠三角和东翼均能显著提高支农绩效,且区域间系数差异相对较小。其中再贷款在山区对支农绩效的提升最为明显,系数为4.56,小幅高于珠三角的3.84,主要原因是山区五市是再贷款政策支持的重点区域,再贷款作为支农信贷资金来源之一,在该区涉农贷款中占比为2%,高于其他地区,频繁使用支农再贷款产生规模效应;珠三角地区金融机构经营效率和贷款审批最为高效,支农再贷款资金平均利用率达94.49%,政支持资金转化为涉农信贷最为迅速,因此政策工具支农效果仅次于山区。2.涉农再贴现产生的政策效果依赖于区域农业产群化水平,适合作为加大特定区域支农水平,促进支农政策与农业产群化形成良性循环的选择性政策工具。从模型1看,投向涉农再贴现并不能普遍提升全省四区域的支农绩效水平,主要原因是从总体看再贴现使用次数较其他工具都少,且使用区域主要集中在湛江、清远、河源等农业产群化地区,在非农业产群化地区受制于农业企业规模较小、产业链条较短、结算票据量不大等因素,难以取得广泛效果,而在农业产群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如湛江,政策效果则非常明显。3.定向降准在释放流动性的同时能提升区域政策支农绩效,但政策效果区域差异大,在主要作为流动性操作工具的同时兼具调节区域间三农发展的功能。从模型1看,定向降准对支农绩效影响通过10%显著性检验,说明定向降准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支农绩效,但效果仍有提升的空间。定向降准目前为不定期实施,金融机构较难对政策形成明朗预期,同时并未对释放资金投向涉农设置硬约束,弱化了政策工具的引导信贷资金进入“三农”领域的效果。从模型2看,定向降准实施效果有较大的区域差异性,政策效果的区域差异与资金充裕程度成反向关系,存贷比较高的地区支农绩效增幅较大,该工具在山区对支农绩效的提升最为明显,其后依次为珠三角、西翼和东翼,系数分别为4.93、3.33、1.12和1。山区金融机构支农信贷增长受限于资金瓶颈,定向降准释放资金恰能解决资金来源问题。珠三角地区金融机构普遍存款规模较大,下调同样幅度的存款准备金情况下能释放更多的信贷资金用于支农,同时,珠三角也是完成农商行改制占比最髙的地区,农信社改制农商行不但使自身资本金扩大、充足率提高,也在公司治理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方面得到增强,更易于将定向降准释放的支农惠农政策信号嵌人经营管理决策中,从而提高支农水平。而东西两翼尤其是东部地区金融机构资金较为充裕,对加大支农信贷投入从而在达到定向降准后增加可贷资金的动力不强。综合两个模型的结果发现,定向降准在作为释放流动性的货币政策工具的同时还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资金投人、提升区域政策支农绩效的功能,但效果区域差异性大,在资金充裕地区效果有待提升。
五、研究结论及进一步提高货币信贷政策支农效果建议
货币信贷范文篇3
关键词: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有效性
一、引言
目前,许多国家都把货币政策作为抵抗经济周期的一种重要政策工具。与美国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是一个新兴市场国家,市场环境、经济主体、利率传导方式等还需要一定时间的培育与成长,这说明我国货币政策的调控环境、调控模式、传导机制等不完全等同于西方国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持续深化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货币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gdp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等方面的关系越来越显著。信贷传导是货币政策的主要传导手段,通过金融市场和商业银行等载体向实体经济注入货币。因此,研究货币政策的信贷传导渠道与效应,一直是一个非常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重要课题。因此,本文正是从上述背景出发,研究当前由于金融市场的变化而给货币政策传导可能带来的影响,帮助我们分析影响信贷渠道传导的结构性因素,同时,提出央行提高货币政策效应的对策建议。
二、文献回顾
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效应是指货币政策对银行信贷的影响,并进而对产出与物价水平的影响程度,也即是货币政策能否影响银行信贷及产出,以及能有多大程度的影响。国外的研究方面,bernanke和gertler(1995)指出,对于克服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信贷具有天然的比较优势,因此,信贷渠道在货币政政策传导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使更多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仅仅依赖于银行贷款。eh-rmann(2003)也指出,银行信贷在货币政策传导中发挥的作用越重要,银行信贷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就越大,经济发展对银行体系的依赖程度也会较高。我国国内有大量学者对信贷渠道进行实证研究。主要观点有两种:一是是否存在货币政策传导的信贷渠道,二是信贷渠道在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中是否占据主导地位。大部分学者支持信贷渠道的存在,并实证分析了信贷渠道与货币渠道的关系,信贷渠道如何影响实体经济的发展。肖新成(2009)使用var模型对我国货币政策传导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货币渠道与信贷渠道同时存在,其中,短期内,信贷渠道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更为直接迅速,长期来看,货币渠道的影响更为明显[1]。
三、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由于货币供应量的统计范围不一,我们选用m0、m1、m2作为货币供应量的代表变量,用金融信贷总额(loan)作为货币信贷传导的代表变量。选取2004—2015年的货币、信贷、消费、物价和产出的季度数据为研究对象。
四、模型构建与检验
[2]本文运用单位根检验、协整分析、格兰杰因果检验等计量方法,对我国货币政策信贷传导的有效性进行实证分析。货币政策通过信贷传导,作用于最终目标的实现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两个过程:第一,货币政策变动对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影响;第二,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最终导致总产出、消费、物价水平等的变化。因此,相应的实证分析也将分为两步:第一,对货币政策到信贷市场的传导机制进行分析,找出中央银行货币供应量和金融机构贷款总量之间的关系;第二,对信贷市场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实现的传导机制进行分析,找出金融机构贷款总量与总产出、消费、物价水平之间的关系。因此,变量的选择主要包括:(1)实际国内生产总值(rgdp)-经济增长变量;(2)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物价水平变量;(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cons)-消费变量。(一)从货币政策传导到信贷市场的有效性实证分析。1.单位根检验由于绝大多数经济变量都是非平稳的,直接进入回归模型会导致虚拟回归,所以首先需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我们对m0、m1、m2货币供应量指标和金融机构贷款总额(loan)首先采用增广的迪基-富勒(adf)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的结果可以得知,lnm0sa、lnm1sa、lnm2sa和lnloansa原数列都是非平稳数列,因此不能直接采用传统回归方法对变量进行检验,避免出现谬误回归问题。但所有变量进行一阶差分都会变成平稳的数列,因此,这些变量都是i(1)的,必须结合协整检验对这些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2.协整检验协整检验是指如果两个及其以上的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但是他们之间的某种组合是平稳的,则这两个及其以上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或者长期均衡关系。我们采用johansen方法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从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水平下,m0与loan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但m1和m2与loan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因此根据最小二乘法建立货币供应量和loan的长期均衡关系如下:lnloansa=1.429112*lnm0sa-2.172694(64.75)(-9.34)r2=0.989146f=4192.144d.w.=0.331555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回归方程拟合度较高,m0对信贷市场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m0每变动一个百分点,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将变动1.429112个百分点。3.格兰杰因果检验协整检验只是表明了变量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但并不能明确刻画这种关系的结构和方向。本部分采用基于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的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实质上是检验一个变量的滞后变量是否可以引入到其他变量的方程中,如果可以,则称这两个变量之间具有格兰杰因果检验关系。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从上述格兰杰因果关系可以看出:loan是m2的格兰杰原因,m0、m1与loan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二)从信贷市场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实现的传导有效性实证分析。1.单位根检验前面已经验证了lnrgdpsa、lncpisa、lnconssa与lnloansa的原数列为非平稳数列,所有变量一阶分差后都变成平稳的数列,因此这些变量都是i(1),需要对其进行协整检验。2.协整检验对loan和gdp、cpi、cons之间进行协整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从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水平下,gdp与loan、cpi与loan、cons与loan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此根据最小二乘法建立货币供应量和loan的长期均衡关系如下:lnrgdpsa=0.670264*lnloansa 2.622198(45.81347)(13.90084)r2=0.978554f=2098.874d.w.=0.098557lncpisa=0.184836*lnloansa 2.386287(43.92)(43.98)r2=0.976707f=1928.874d.w.=0.247864lnconssa=0.453255*lnloansa 2.064277(54.37)(19.20)r2=0.984677f=2956.064d.w.=1.661542从回归结果看,回归方程拟合度较高,金融机构贷款总额loan对gdp、cpi、cons有显著的正相关影响,但是从影响系数上看loan对gdp、cpi、cons的影响程度较小。在不考虑漂移变量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贷款总额loan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物价gdp、cpi、cons分别将增加0.670264、0.184836、0.453255个百分点。3.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5可以看出,仅cpi是loan的格兰杰原因。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正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中,信贷传导已不再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通道。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货币政策传导的第一阶段:从货币政策到信贷市场。在5%的显著水平下,m0与loan之间存在协整关系。m0对信贷市场有显著的正相关影响,m0每变动一个百分点,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将变动1.429112个百分点。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中央银行实现对货币供应量的调节,货币政策传导到信贷市场的通道是顺畅而有效的。货币政策传导的第二阶段:从信贷市场到实体经济。第一,loan和gdp、cpi、cons之间存在长期稳定性关系,金融机构贷款总额loan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物价gdp、cpi、cons分别将增加0.670264、0.184836、0.453255个百分点。第二,gdp、cpi、cons与loan之间,仅cpi是loan的格兰杰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利率市场化正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中,信贷传导已不再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通道。另外,金融信贷总额与gdp、cpi之间的长期关系不十分明显,说明信贷传导渠道中还存在一定的堵塞,这与近年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出现新现象、信贷市场的快速变化有关。只有通过持续的经济结构调整、经济机制改革,才能有效提高我国货币政策信贷传导的有效性[3]。因此,我们认为:一是加强信贷管理,引导商业银行正确理解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意图,安排好相应的信贷投放力度和节奏。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多方面拓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渠道。三是鼓励发展消费贷款,培养居民的金融消费意识,提高信贷渠道对居民消费在整体信贷投放中的比重。
参考文献:
[1]董华平.中国货币政策信贷渠道传导效应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4:29-34.
[2]冯科.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实证分析[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0:104-113.
[3]张龙清.中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3:197-199.
货币信贷范文篇4
银行之间相互提供的通常与具体的对外贸易合同没有直接联系的信贷,从经济内容和法律性质看,属于银行信贷的另一种形式。
例如,在银行之间为信贷而实行合作的过程中,就利用这种法律形式,如存款合同。银行通过存款吸收资金(通常是短期的和中期的),以补充信贷的货币资源。同时银行还依靠达种资源,通过和对方协商的形式,为在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范围内进行交易提供信贷。
银行以所谓“信贷线”形式提供的信贷以及银行团的信贷形式和债券,也属于通常与对外贸易合同没有联系的信贷范畴。上述银行信贷形式近年来在东西方经济联系中异常通行。
首先我们来探讨国家之间结算的两抵制度方面的信贷问题。这个制度的实质是:根据国家之间的贸易协议和支付协议,通过国家授权的银行集中进行划拨清算。它们相互提供账单(称为两抵账单)。在这些账单中反映着商品流通和国家的其他交易的相互清算。在协议规定的期间,银行对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债)进行结算。结算的余额通常用商品供应来清偿。
以两抵计算形式提供信贷是上进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法律调整这种信贷形式的特点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信贷关系适用国家间协议的规范,达些协议的规范确定了国家之间两抵清算的法律制度。
根据这些规范,被授权进行两抵清算的银行在实行两抵结算国家缺乏资金时,负有以信贷支付的义务。因两抵提供的信贷首先用于保证国际清算的畅通。如果没有两抵清算的这种重要特征,那就会导致:在某一国家的外贸组织对对方商品供应不足和银行不将共价值计入两抵账单时,另一国的外贸组织(公司)就会延滞支付,而最后将缩减国家之间的商品流通。
因此,两抵制度的信贷保证了国家之间日常商品流通的需要,它是在一个相当短的期间内提供的。至于长期信贷和多数场合涉及大型项目的基本建设供应的支付的信贷,它们具有法律性质上的特殊性,具有另外的经济内容。
近年来,在东西方的经济合作中,创立了国际信贷关系的特殊的形式。
组织信贷的方法
现阶段形成的货币信贷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区别于前_阶段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所特有的货币信贷关系。那时,在运用信贷关系的国际法律形式时,在大多数情况下,由协议的规范确定一国提供信贷的义务和另一国偿还信贷的义务。协议同时规定了有关信贷的全部条件(数额、使用和偿还信贷的期限、利率等等)。换句话说,就是因国家之间的协议,由债权国直接提供信贷和债务国偿还这种信贷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从国家权利、义务的性质和内容的意义上讲,在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现在还签订有达种协议,在东西方合作的范围内,此类协议目前是罕见的。
现阶段社会主义国家和西方国家之间签订的经济、科学技术和工业合作协定的相应规范区别于上述条款,因为已经创立了国家之间共同合作的特殊的拨款计划制度。一些国家积极地参加这种合作。它们承担关于信贷的确定的义务。同时在许多情况下,不是国家而是银行作为达种信贷交易的直接参与者。这种情况决定了该领域发生的关系的特征。它一方面从国家义务的范围和内容上表现出来,另一方面从国家采取的组织信贷的方法——通过银行直接进行信贷交易上表现出来。因此,国家之间的具体协议为在实践中产生两种货币关系的法律形式(国际法的和民法的)创造了条件。在第一种形式下,发生国家之间特殊的法律关系,在第二种形式下,发生银行之间的特殊的法律关系。
近年来的合同法律实践表明,根据国家和信贷组织的义务的内容,我们所研究的国家间协议可以区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经济、科学技术和工业合作的协定和长期计划以及国家之间的其他包括信贷主要条件的文件。在这种形式下,国家首先将信贷一般性协议规定在相应的文件里,然后再对这些协议作详细的规定。
例如,苏联和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北爱尔兰于1975年2月17日签订的发展经济和工业合作的长期计划指出,在实行合作计划时参加长期银行信贷是缔约国进行此种合作的重要形式。实行信贷交易的大不列颠银行一览表列为长期计划的附件。
后来,为执行国家之间的文件(议定书等)中的这些协议,关于国家参加信贷以实行共同合作计划的条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些文件通常确定一方向他方提供长期信贷的协议,同时确定信贷的主要条件。双方规定信贷的总额和它的用途,即对购置外贸合同所供应的设备和其他商品的付款。这些文件还确定提供信贷(或者保证)的条件,例如在合同总额的80%或85%的范围内。协议书包括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其他信贷条件——期限、利率、偿还信贷的程序等等。
国家之间协议的主要条件,应当适用于这些国家的银行实行的具体信贷交易的活动中,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例如从事保证出口信贷业务的机关和被授权保证按国家之间协议的规模对合同的价值进行拨款的机关)的活动中。
这种国家之间的协议,在国家之间的文件中得到了法律确认,例如苏美、苏法、苏意和苏日经济合作条约。1974年4月22日苏日政府签署的条约规定为共同合作项目提供银行信贷,共中一项是森林信贷,另一项是煤和煤气信贷,在条约里还规定了银行信贷的主要条件。根据上述国家之间的文件,苏联和日本的被授权的银行签署了相应的银
行之间的协议。1975年两国又签署了两个议定书,即1976—1978年日本按长期银行信贷的条件向苏联供应四个生产氨的工厂的议定书和日本向苏联供应大口径管子的议定书。
东西方经济合作的国家之间的另一种协议(从国家和信贷组织的义务的内容的意义上讲)有着另外的条件。例如,1974年10月30日苏联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经济合作的协议规定,双方为发展相互之间的经济合作,将尽力在每一个国家现有规章的范围内,以可能的便利条件进行中期和长期信贷在内的拨款(第3条)。
1978年5月6日,苏联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签订了发展和加强经济和工业方面长期合作的新的协定。双方就促进包括银行事业等诸方面合作的发展问题达成了协议(第2条)。协定强调指出运用包括提供中期和长期信贷的拨款对于进一步发展经济合作的意义。双方再次保证将尽力为上述信贷提供可能的便利条件(第5条)。1975年苏联和荷兰,1976年苏联和加拿大,1977年苏联和此利时与意大利,1973年苏联和瑞士以及苏联和其他许多国家签订的协定包含有在实质上类似的规则。
对上述国家之间的协定形式的分析表明,这些协定确立了重要的法律原则,根据这些原则,信贷被确认为国家之间经济联系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必要的因素。协定的其他原则性规定是国家所确立组织和实行信贷的法律基础。相应的规范明确规定了与信贷直接有关的国家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并且从法律上确定了银行信贷的原则。
上述国家之间协定的规则还表明,根据协定的第一种形式,国家采取相应的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协议合作计划的供应的拨款是与信贷有关的国家的义务。这种拨款应当通过该国银行提供信贷的方式实行(在适当情况下,也采用由被授权的国家机关保障信贷的结构)。国家保证根据国家之间协议规定的条件(信贷用途、总额、期限、利率等)提供银行信贷,对于这种义务来说是重要的。
至于国家,协议的第二种形式担负的义务,义务的内容是为银行机构在尽可能的便利条件下实行信贷交易创造法律前提。这种方式包括国家(从该国向共同合作项目所在国供应设备和其他商品)采取措施,共中有国内调整,保证银行信贷的组织和实行的义务。在适当场合下,国家应当为根据银行协议使用优惠利率的信贷(为此目的,授权相应的国家机关向自己的国内银行债权人支付银行协议所确定的利率和市场利率之间的差额)创造条件。不言而喻,由国家之间的协议产生的这种活动的目的性,使相应国家负有不作任何涉及信贷的限制和其他障碍的义务。
国家之间的协定所规定的银行信贷原则表明,在东西方的经济联系中,协议国的银行就是提供信贷和偿还信贷的关系的直接参与者。关于信贷参与者的性质,西方国家有着不同的态度。作为贷款人参加该交易的在一些场合下是国家银行,在另一些场合下是商业银行。二者往往都参加信贷契约。如实践所表明的,当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是贷款人时,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银行的对手的,通常是和工业资本有密切联系,因而对于促进该国出口业务发展有利害关系的大银行。
相应的信贷交易,根据社会主义国家银行和西方国家银行之间签订的协议进行,协议规定了双方有关信贷的义务。就为履行上述第一种形式的国家之间协议而签订的银行协议所提供的信贷说,主要的财政条款不需要银、行之间协商,因为它们已经在相应的国家间协议中作了规定。就银行在第二种形式的国家之间协议的范围内提供的信贷说,财政条款依据相应的银行之间协议的参与者的可能性和互利原则,在商业的基础上确定。
根据外贸合同,对国家之间协议的合作项目实行的供应,由银行信贷支付,这是在银行实行国家之间协定的规则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和这些供应拨款直接相联系的银行信贷,称为出口专用信贷。达种信贷形式过去曾经使用过,例如1973年美国进出口银行、切伊兹——曼赫特恩银行和某些其他银行,为建设卡姆斯基汽车工厂,在美国购置设备、材料的拨款和技术服务的付款,向苏联对外贸易银行提供信贷,就是达种形式。
在东西方经济合作的过程中,除了出口专用信贷,还采用了其他形式的银行信贷。它们促进了国家之间日常的商品流通的发展,但是它们与国家之间,按照国际标准议定的信贷原则并不是直接协调的。在提供这种信贷时,通常不规定这样的条件:它们一定要用于共同合作的具体项目的拨款。在这种情况下,信贷交易由银行根据其可能和货币市场的状况主动进行。所以信贷程序和财政条款,直接由利害相关的银行确定。这种信贷经常以“信贷线”(信贷限额)的形式提供。但是在实践中,银行团信贷和债券也被广泛使用。下面我们简略地探讨一下上述银行信贷每一种形式的特征。
以“信贷线”(英:creditline)形式提供信贷,主要是在双边基础上运用的。因此,债务人的对方常常是一个提供信贷资金的银行(这种信贷称为“银行给银行的信贷”)。但是贷款人也可以是几个银行。在这种场合下,信贷交易的参加者在共所签订的协议中,规定有反映这一特征的相应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确定每个借贷者银行向债务人提供信贷资金的份额。达一点对于明确各个当事人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有着重要的意义。
银行之间的协议通常规定贷款人(可为多人)向债务人提供(公开)信贷的限度。在规定的限度内,债务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取得信贷资金,或者以“一次方法”取得(一次取得),或者分批取得。协议还规定信贷的期限(例如三年或者五年),在此期限内,债务人可以使用拨给他的信贷资金。这种期限在协议中称为“债期”。协议还确定信贷的最高数额和货币形式。并且说明,根据双方协议,贷款人可以以价值相等的另一种折换货币付与债务人。
根据协议的条件,债务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取得拨给他的信贷限额中的具体数额,比方说,债务人选择六个月或者一年,他重新取得贷款的权利就在下六个月和十二个月。双方在协议中,还要预先约定债务人必须对使用信贷支付利息的条款。
以“信贷限额”形式提供的信贷的特征是:信贷成立的协议,不是在实际使用信贷的时候才认为已经签订,而是从协议之日起就认为已经签订。贷款人从达个时候超,就负有向债务人提供预定信贷资金的义务。与这些规则密切相关的是,协议中包括债务人对提供给他的“信贷限额”的、在“债期”内、不使用部分支付佣钱的条件。
债务人之所以要支付佣钱,是因为贷款人根据协议担负了在协议规定的期间内“为债务人效劳而保留‘信贷限额’的义务”,达是很明白的,为了该项信贷交易,贷款人需要组织资金,随时准备着向债务人支付预定的数额(贷款人必须立即提供相应的数额),而且由于调用这些资金的可能性受到了限制,在债务人不使用它的情况下,贷款人就可能遭受货币损失(失去可能得到的利益)。
由此可见,对于此种形式的信贷,不仅债务人要承担义务,而且贷款人亦要承担义务。债务人的义务是偿还信贷款额和支付利息;贷款人的义务是提供信贷,在不履行这种义务时,要担负财产责任。我们达里所研究的信贷契约的这种法律结构,从本质上区别于大多数国家民法所调整的
货币信贷范文篇5
一、明确目标,坚定信心,保持信贷平稳均衡增长
1、明确货币信贷工作目标。
按照州市政府提出的“三个不低于”工作目标,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年度兴国县货币信贷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保持信贷投入平稳均衡增长,维护辖区内金融体系稳定,促进兴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体目标是:全县各金融机构新增各项存款160000万元,年末余额达到746000万元,较年初增长27.18%;新增各项贷款130000万元,力争170000万元,年末余额达到476900万元,较年初增长37.47%;当年新增存贷比不低于75%;不良贷款余额控制在18000万元以下,比上年下降4个百分点。
2、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原则。
各金融机构要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将信贷资源优先配置到实体经济特别是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等领域,培育发展深加工、精加工、延伸产业链和技术改造等项目,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
3、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进一步完善奖励制度,增强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信心和积极性,对完成信贷工作目标较好、支持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大的给予重奖。
二、突出重点,把握节奏,满足经济发展信贷需求
1、满足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跟进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重点扶持氟化工、新型建材、机械电子、食品加工、现代轻纺及体育运动用品等六大产业,大力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全力打造工业品牌,不断拓宽工业发展领域。
2、增加绿色信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各金融机构要以信贷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绿色信贷业务,重点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投入,积极支持县域生态林建设、生态农业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建设等项目工程,努力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的实现。
3、加大对微小企业支持力度。
微小企业作为我县工业企业的半壁江山,融资难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解决,各金融机构要通过建立微小企业信贷审批机制、风险定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满足其信贷需求,特别是对产品有市场、生产效益好的本土草根企业,要增加有效信贷投入,确保用于微小企业的贷款增幅不低于全县贷款平均增幅。
4、抑制投机性房地产信贷,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按照国家对房地产业调控的要求,全县金融机构在房地产信贷投入上要抑制投机性需求,支持自住性、改善性等合理消费需求。一是要加大对自来水工程、电力能源以及城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强化金融服务,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二是要加大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农村集中居住地建设的信贷支持,改善低收入群体、农民的居住条件;三是适度把握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等贷款,防止房价大起大落,推进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三、立足“三农”,加快创新,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1、加大对“三农”支持的力度。
一是要加大对农村电网改造、乡村公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的信贷投入,增强农村的持续发展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要在今年信贷规划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持“三农”的发展,农行、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重点做大做强做优“惠农卡”、小额农贷品牌,其中农村信用社要确保新增贷款的60%以上用于支农,以确保各涉农金融机构用于“三农”的贷款增幅不低于全县贷款平均增幅。
2、加快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涉农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发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积极探索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有效方式,发展林果权抵押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推行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财政、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的信贷联保模式。
3、继续拓展农业保险品种。
在推广能繁母猪、林木果业火灾、水稻保险品种的基础上,借鉴外地农业保险先进经验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四、关注民生,支持创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我县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优化金融服务活动,配套地开展相关工作,大力发展适合个人创业特点的贷款品种。
1、大力对城镇失业人员、大学生提供创业信贷支持。
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城镇失业人员、大学生自主创业人员,在自主创业期间,因自筹资金不足,可向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限额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小额担保贷款的,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5人以上,可提供最高限额30万元的二次小额贷款扶持。
2、扩大对返乡农民工回乡就业、创业信贷支持。
随着长三角、珠三角沿海城市招工需求持续回升,如何留住本县农民工对内地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对返乡农民工在家从事农业生产和开发的,优先给予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和惠农卡授信。同时,对企业新增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可在贷款期限和金额上给予放宽条件。
五、推进改革,防化风险,维护金融业稳健运行
一是关注工、中、建三家已改制国有银行的后续发展情况,支持推动农行股改和农发行商业化转型工作,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二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并鼓励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小金融机构;三是密切监测辖区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做好民间融资风险监测,严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保障金融安全稳健运行。
货币信贷范文篇6
以创新金融服务手段,以支持经济发展为目标,各金融机构要全面准确把握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内涵,坚持“总量适度,节奏平稳,结构调整,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既要保持对实体经济足够的支持力度,又要保持合理的信贷投放节奏和结构。找准贯彻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找准贯彻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监管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其他政策的结合点,着力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切实推动自主创新,积极倡导“绿色信贷”,不断改善“民生金融”,并以此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实施。
2013年,全市信贷投放的总体目标是:力争2013年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贷款增加额达到300亿元;各金融机构信贷总量在全省系统内的份额不低于2009年的水平。
二、把握信贷投放重点,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要在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均衡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加强和改进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相关金融服务,着重加强对工业及流通领域的融资力度,重点满足我市“四大千亿”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经营性流动资金的信贷需求;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中央及省、市重点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经济综合部门的沟通协商。主动营销出击,增加项目储备,及时掌握项目运作和融资需求情况,统筹做好融资项目对接,高效、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工作,保证融资项目对接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要合理安排新、老项目贷款比例,优先支持在建、续建项目建设。法人金融机构新增中长期项目贷款额中用于新、老项目的比例按2/8至3/7开安排为宜。
三、加快信贷结构调整优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要坚持“绿色、低碳、高效”的信贷原则。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人民银行牵头下发的做好相关金融服务的文件精神,在加大对地方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支持力度的同时,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发放新贷款,老贷款应逐步有序退出。
二要加大对战略新兴产业和有自主创新能力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并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重点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电子信息与服务外包及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优先满足新兴产业园区项目建设配套、企业自主创新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求,切实做好科技贷款风险补偿申报工作;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途径,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互动、协同发展。
四、加强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工业化
一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农村金融服务推进年”的实施,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活动,拓展担保方式、创新融资载体,大力培育农村行业协会、信用协会或合作组织等信用共同体,鼓励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探索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小城镇住房抵押以及大型农用设备、林权、水域荒滩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楚的动产和不动产,都鼓励用来担保。
二要大力推进高效规模农业发展。各涉农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大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鼓励“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专业市场)”+“农户”发展;要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偿还的情况下,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农村和农业社会化、现代化进程。
三要加大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鼓励各商业银行创新支持城镇化的多元模式,加快推进县城镇和重点中心镇建设。要重点满足县区内省级以上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内企业融资需求,增加就业机会和促进劳动力就地转型;大力支持县区道路、桥梁、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审慎办理财政垫支性建设贷款;积极推出土地整理贷款等新产品支持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整理开发项目融资需求;不断探索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思路、新办法,激活土地要素新市场,加快区域城镇化步伐。
五、创新形式,全面改进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一要继续深化中小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金融顾问各项组织架构和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金融顾问团,并在市区按市级银行机构设立工作组、县区以县(市)为单位设立工作组,组织协调金融顾问的日常工作;制定中小企业金融顾问制度实施考核评价办法,对各金融机构和各级金融顾问建立考核工作档案,量化指标、责任到人,按季通报、按年评议。各金融机构要破除“等客上门”经营观念,主动到包挂企业宣传金融政策信息、介绍产品和业务,从基本的结算、理财、等服务做起,不断提升企业的认同感和认知度;要不断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主动帮助包挂企业与相关企业间建立信用联合体,鼓励企业主以个人信用申请贷款。
二要深入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年”活动。系统总结辖内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组织开展交流、宣传、推广;会同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做好400家中小企业融资培育工作,2013年,重点培育企业新增融资额40亿元以上;继续举办中小企业融资专场对接活动和融资知识培训;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推动辖区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与担保机构合作的限制性条件,提升中小企业融资实力。
三要继续深化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创新贷款授信机制和操作流程,扩大基层行对中小企业的授信权限,探索实行“分层营销”和完善小企业授信事业部制(小企业中心),使基层机构集中精力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简化贷款程序,实行一次授信,循环贷款。创新贷款抵押担保方式,积极发展股权、仓单、应收账款、机器设备、商标权、专利权等各类抵押质押业务。积极发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债券融资和以信托、租赁为基础的理财产品,发展并创新小企业贸易融资手段,探索非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短期融资券等多渠道融资方式。
六、深入推动“民生金融”发展,促进民生改善
加快小额担保贷款向县域推广,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主动开展与保险公司等合作,不断丰富助学贷款政策新内涵;有关金融机构要深入总结小额扶贫贷款工作经验,借鉴推广政策扶持与商业性金融相衔接的有效模式,支持农民工、妇女创业;积极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支持工作,构建良好政策支持体系和金融服务平台。以汽车下乡、家电下乡、农机具补贴等政策为契机,努力扩展消费信贷领域,推动农村消费市场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管理,重点满足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和首套中小户型自住房信贷需求,自觉禁止假按揭、加按揭、转按揭等违规行为和变通做法;完善信贷支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发展的实施办法,努力做好保障性住房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
七、辖内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沟通协调和窗口指导,促进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宣导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内涵,促使各方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上来;推动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环保政策等的协调配合,力促形成有效工作合力;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促进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构建。
货币信贷范文篇7
一、货币信贷运行情况年末
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41.57亿元,较年初增加44.09亿元,增长14.82%;本外币贷款余额143.87亿元,较年初增加15.24亿元,增长11.85%。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340.70亿元,较年初增加44.46亿元,增长15.01%;人民币贷款余额139.37亿元,较年初增加14.37亿元,增长11.49%。银行承兑汇票余额19.61亿元,比年初增加4.26亿元,增长27.75%。
二、经济运行情况年,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增速明显上升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94.15亿元,增长15.6%,比2006年上升0.7个百分点,为1984年来的最高水平,增速位居全省第一。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72.34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87.59亿元,增长22.1%;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34.23亿元,增长12.6%。
三、经济金融运行面临的主要问题一
持续加大的通胀风险是面临的首要问题粮食价格以及随后发生的生猪价格、食用油价格等农产品价格快速上涨是成本推动和需求拉动的结果,是石油、天然气等上游物价快速上涨向农业生产领域传导的结果。目前国际国内石油等稀缺性资源产品正面临新一轮价格上涨,其滞后传导效应将很有可能叠加于本轮尚未结束的农产品价格上涨进程,从而推动消费物价继续较快上行。因此,必须对当前能源、资源产品领域的价格走势保持高度警惕,积极采取措施防范新一轮的成本推动型通胀过程的出现。二、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依然较为突出市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是城乡差距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状况有加重趋势。二是工业的规模结构、轻重结构、技术结构、产权结构的优化转变缓慢,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后劲不足。三是制造业投资不足,技术更新和产能升级步伐较慢。四是服务业发展落后,引导城乡消费结构升级的作用不强。五是节能减排形势严峻,资源、能源约束突出。
货币信贷范文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切实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货币信贷向常态回归,实现平稳适度增长。更加注重调整信贷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创新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荆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贷款投放与地方经济发展合理匹配。通过向内挖潜和向上争取,力争全年各项存款增长13%-16%,各项贷款增长17%-20%。
(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新突破。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县域信贷服务进一步改善,力争全市全年60%的新增存款用于县域,县域贷款增幅不低于20%。
(三)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牵手培植工程。积极推动荆州金融服务网的建设,全年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增幅,中小企业贷款户数达4000家,全年新增培植企业500家。
(四)支持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努力做大一行一策、一县一品,至少推出1-2个新的信贷品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有突破,涉农贷款比例高于各项贷款比例25%以上。
(五)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抓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为重点,探索各类有利于“三农”发展的金融创新活动。全面推行以农村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经营权为抵押物的农村金融信贷产品,满足农村种养殖大户合理的信贷需求。
(六)在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有新的突破。在文化产业、服务外包、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鄂西生态旅游圈项目、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业、容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争取每一个县市区、每一个行社有一个试点项目。
(七)金融扶弱功能进一步增强。积极承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特别是要拓展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力争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余额突破4亿元,全力争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有零的突破,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和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试点。
(八)金融监管与服务日趋完善。积极发放再贷款,全年再贷款不低于10亿元。加强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的管理,完善对金融机构贯彻信贷政策的评估机制,改善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金融机构利率定价和打击非法集资方面的指导力度。严格房地产商业信贷管理,支持部门金融机构参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力争突破1000万。
(九)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力争a级信用企业新增100家(工行10家、农行25家、中行4家、建行6家、农发行30家、商业银行15家、农信社10家),信用社区新增50家,60%的县市(乡镇)达到信用县市(乡镇)标准。
(十)积极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力争10家企业进入试点名单,全年人民币结算余额突破5000万。
三、具体措施
(一)切实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平稳适度增长。要准确把握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资金运营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继续落实“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保持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圈一带”的总体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加大对县域经济、“三农”、中小企业、创业促就业、文化旅游、服务外包、物流、节能环保等产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两个大桥”、“两条铁路”、“两条公路”、“两个电厂”和“四个港区”等重点基础设施和“荆州三国文化园”等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绿色信贷机制”,严格控制对“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从严控制对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的贷款。同时,要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着力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满足合理的信贷需求,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努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加大县域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各地要着力完善县域金融协作机制和金融监管体制,引导大中型金融机构延伸县域服务网络,积极引导城市金融机构到县域设立网点,鼓励到县域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要从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下沉工作重心,找准县域经济发展与自身发展的有效结合点,进一步充实县域机构力量,适当扩大县域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优化贷款审批流程,为县域机构扩大县域信贷投放提供宽松的环境。要进一步拓展县域信贷资金来源渠道,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等方式获取资金。鼓励银行与各类担保公司合作,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努力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农户信用评级全覆盖和农户有效贷款需求全覆盖,全面推进金融服务均等化。
(三)创新信贷产品,最大限度地支持“三农”发展。要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开发农村信贷,推进信用共同体建设,支持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种养殖大户。要大力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保贷款”,积极推广“行业协会 联保基金 银行”、“龙头企业 种植基地 行社联合 财政贴息”等信贷模式,进一步丰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产品,逐步完善“两社”合作机制。大力支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银行信贷积极介入“企业 基地 农户”、“企业 中介组织 农户”等联结方式,开办存货抵押贷款和仓单、应收账款、股权质押贷款品种,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重要的农业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探索培植金融支持农家乐、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建材下乡等新兴经济热点,拉动农村消费。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园区的信贷支持力度,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核心,积极发展银团贷款,支持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农发行要以业务领域扩展为契机,加大对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转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消费市场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农行要在推进“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同时,积极做大做强做实县域分支机构,支农贷款不低于当年新增贷款总额50%,保证“三农”业务的稳步增长。农信社和农村合作银行要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在发展小额农贷的同时,积极探索大额农贷,确保新增贷款的70%用于支持农业发展。邮储行要进一步扩大涉农ag尊龙app的业务范围,力争在服务农户小额信贷和县域涉农企业上有大的突破,确保每年新增贷款2亿元,争取3亿元。
(四)强化信贷服务创新,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做好中小企业客户培植工作。市级金融机构要建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和服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培植工作计划,并结合信贷营销工作机制,建立培植工作档案,认真落实培植工作的各项举措。积极提升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在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下放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逐年扩大用于支持培植对象的信贷规模,积极开展专题营销活动,满足不同类型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积极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开展信贷签约活动,创办金融服务网,节约信贷成本。同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进行直接融资。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信息咨询和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法律、审计、资信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咨询和上市辅导,支持组建产权明晰、运作规范的股份制或民营担保机构。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要大力支持市创业担保公司发展,并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社会中介信用评级与金融机构合作,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积极协助中小企业与有产、供、销联系的大企业和优势企业建立配套担保关系。
(五)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创业促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信贷扶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优惠利率总水平的基础上,继续贯彻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对公共租赁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要抓住我市创建部级创业城市的契机,积极开办或创新针对创业人员的信贷产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活动。要切实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信贷扶持,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大金融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支持力度,采取分类支持、各有侧重的方式,建立信贷对接平台,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潜能,发挥大学生“村官”普及农村金融知识的独特作用,带领农民创业致富。
货币信贷范文篇9
bernanke和blinder首先开创了银行信贷渠道的研究,以一个类似于is-lm模型的理论框架,说明在传统的利率传导机制无效的情况下,货币政策也可以通过影响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实现对实体经济的调控,银行借贷为货币传导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4]。kashyap等利用银行借款替代的融资方式———美国短期融资券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货币政策紧缩期企业的银行借款出现明显下降,而同期的短期融资券发行量却出现显著的增长[2]。bernanke和gertler通过对美国联邦基金利率的实证研究证明,政府在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之后,银行收到存款(负债来源)的减少,使得银行将被迫减少贷款供给。而且由于信贷渠道具有“金融加速器”的作用,因此能够迅速把政策变化带来的冲击放大和传播到整个国家的经济活动中[1]。kashyap和stein提供了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机制更为直接的实证证据,他们利用美国银行1976年一季度至1993年三季度的数据研究货币政策的信贷传导机制,发现货币政策的紧缩对小银行和资产流动性差的银行影响会更大[5]。另一方面,当从银行获得的借款因货币紧缩而减少或需要支付更多利息时,企业就会转而求助于其供应商,需求导向促使企业间商业信贷成为银行借款的一种重要的替代融资方式,这也意味着商业信贷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效果。利用企业数据,atanasova和wilson发现在货币紧缩期,银行借款约束的企业比例上升,银行借款约束企业会以商业信贷来替代银行借款,这一证据支持货币政策商业信贷传导渠道的存在[6]。choi和kim发现,在控制了商业信贷的交易动机与资产管理动机后,企业应收与应付的商业信贷在货币紧缩期都会增加,意味着商业信贷能够帮助企业吸收信贷紧缩带来的影响[7]。mateut等利用英国企业的数据得出商业信贷有助于缓解货币紧缩程度结论[8]。guariglia和mateut利用1980-2000年609家英国企业的面板数据检验商业信贷渠道的存在,结果显示,在英国,银行信贷渠道和商业信贷渠道都发挥作用,而后者会削弱前者的效力[9]。zlü和yaln通过比较商业信贷与银行贷款的运用,发现易遭遇融资约束企业在货币紧缩期会使用商业信贷来代替减少的银行信贷,这一结果暗示商业信贷会减弱传统信贷渠道的效应[10]。本文基于中国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的数据进行分析,以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研究中国货币政策的信贷传导问题,国内学术界关于中国货币政策的研究绝大多数仍停留在宏观层面,着眼于对货币政策传导效果作总量的解读,从微观的层面、公司的角度研究货币政策传导的文献较少,与国外的系统性研究相比还远远不够。因此,本文的研究力图为中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研究做一些补充性贡献。
研究假设与实证检验的方法
由于信贷市场的不完善,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称,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必然导致信贷配给的发生,即如下两种情况:(1)在看来完全相同的贷款申请人中,一部分得到贷款,另一部分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请人即使愿意支付更高的利息也得不到贷款;(2)从人群中可以识别出这样一组人,当信贷供应额给定时,无论什么利率他们都得不到贷款,尽管当信贷供应额有所扩大时他们能得到贷款[11]。而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变(比如货币紧缩),则会加剧这种信息的不对称,进而导致更严重的信贷配给。与国外市场存在的信贷配给不同,我国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银行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将大部分银行信贷资源提供给了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而效率较高的非国有企业却难以得到银行信贷的支持,即我国银行对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存在明显的"信贷歧视",有大量的实证文献证明了这一现象[12-13]。当中央银行采取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基准利率、提高再贴现率等措施紧缩银根时,货币政策的调整会通过信贷渠道影响到实体经济,具体表现为企业银行信贷融资额度的大幅度降低[14]。当货币紧缩时,会进一步加剧非国有上市公司的"融资饥渴",而同期国有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却依然保持较快增长[15]。这意味着,在货币政策紧缩时期,信贷歧视问题会更加严重。因此,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本文待检验的第一个假说。假说1:在货币政策紧缩时期,非国有上市公司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其银行信贷融资下降的幅度更大。当非国有企业在货币紧缩时期面临融资困境时,就会加剧其对商业信贷的需求,有可能转而向其供应商积极寻求融资支持。而国有企业由于能够较方便的获得银行贷款,也可能为非国有企业提供这种替代性融资。但另一方面,在市场不完全竞争的情况下,非国有企业的谈判能力处于相对弱势地位[16],在货币紧缩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有可能要求更多的商业信贷融资支持,非国有企业反而可能难以获得更多的商业信贷。因此,我们提出本文待检验的两个相对假说。假说2a:在货币政策紧缩时期,非国有上市公司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其商业信贷融资上升的幅度更大。假说2b:在货币政策紧缩时期,非国有上市公司商业信贷融资上升的幅度并不比国有上市公司更大。而在货币政策宽松时期,企业可以较为便利地获得银行贷款,融资成本也更低,而且宽松的货币政策往往与经济萎缩有关,在经济萎缩时期,企业可以便利地、低成本地获得银行贷款[15];企业拥有充足的银行信贷之后,可以不再过多需要商业信贷融资。因此,基于这一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待检验的假说。假说3:在货币政策宽松时期,非国有上市公司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其银行信贷融资上升的幅度更大,而商业信贷融资的变化则没有显著差异。检验假说的实质是研究货币政策对不同产权性质公司银行信贷融资与商业信贷融资的影响差异,其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将货币政策引起的信贷供给外生变化从其它影响因素中区分出来,本文计划采用自然实验框架下的did分析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本文所使用的双重差分模型分别设定如下,首先,我们构建如下模型来检验货币政策对上市公司银行信贷融资的影响:bankcrediti,t=α+β1eventt+β2groupi+β3didi,t+δxi,t+εi,t(1)其中,因变量bankcredit表示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我们在实证过程中以公司长期借款与短期借款之和占总资产的百分比表示。自变量event表示货币政策事件虚拟变量,事件发生前的年份为0,事件发生及以后的年份为1。现实中,我国货币政策工具对公司债务融资的影响往往是交织在一起,难以区分的。只观察某一指标,实际上很难判断货币政策究竟是紧缩还是宽松。对于货币紧缩事件的确定,通过对中国人民银行各年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的阅读,以及对各货币政策工具的变化比较,我们选择2002年作为货币政策宽松的事件年份,以2000-2004年作为事件窗口,2007年作为货币政策紧缩的事件年份,以2005-2009年作为事件窗口①。自变量group为组别虚拟变量,公司属于处理组为1,属于控制组为0。本文按照两种方法分别构建两种不同的处理组和控制组,即:(1)按照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划分,实际控制人类型为国有控股的,作为控制组,其余为非国有公司作为处理组。(2)分别将2001年和2006年各上市公司的国有股的比例排序,以最低1/4分位的样本公司作为处理组,以最高1/4分位的样本公司作为控制组。已有文献指出,在did方法中事件虚拟变量和组别虚拟变量的估计系数和显著性实际包含了事件发生后时间趋势以及其他各种事件的平均影响,本身并不可靠,真正可以度量货币政策对企业债务融资影响效应的是双重差分变量did的估计系数[17]。双重差分变量did=event×group,did前的系数β3就是我们所关心的双重差分系数。对于β3,有如下解释:β3=[e(y|event=1,group=1)-e(y|event=0,group=1)]-[e(y|event=1,group=0)-e(y|event=0,group=0)]如果货币政策对不同组别公司的债务融资存在显著的异质性影响,则β3应当显著的不等于0。xit是由企业规模,有形资产比率,资产利润率和企业年龄等控制变量构成的向量,其中size代表企业规模,以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col代表有形资产比率,定义为有形资产总额与总资产的百分比,用来衡量企业的抵押品价值;roa代表资产利润率,定义为净利润与总资产的百分比,用来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age代表企业年龄,以企业成立年数加1的自然对数表示。我们同时构建如下模型来检验货币政策对上市公司商业信贷融资的影响:tradecrediti,t=α+β1eventt+β2groupi+β3didi,t+β4bankcrediti,t+β5cashflowi,t+δxi,t+εi,t(2)其中,因变量tradecredit表示企业从其上游企业那里获取的商业信贷,定义为应付账款与总资产的百分比。解释变量中,货币紧缩事件虚拟变量event,组别虚拟变量group和双重差分变量did的定义与模型(1)一致,如果假设2成立,β3应当显著大于0。其他解释变量还有bankcredit表示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资源,由长期借款加短期借款之和与总资产的百分比构成,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越多,作为替代的商业信用融资也就越少。cashflow代表经营现金流,定义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总资产的百分比,用来衡量企业的流动性和企业产生现金的能力,如果企业的经营现金流越多,则越不需要采用商业信用的方式。在本文的所有模型中,我们还设置了年度虚拟变量year来控制时间对企业的银行信贷和商业信贷的可能影响。考虑到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法制环境以及地方政府干预等因素差异较大,我们也以各省虚拟变量eegion作为控制变量,来控制未观察到的区域效应对企业银行信贷和商业信贷的可能影响。此外,我们还设置了行业虚拟变量industry来控制未观察到的行业差异对企业的银行信贷和商业信贷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业分类代码,我们除了将制造业按二级代码分类外,其余行业按一级代码分类。模型中相关变量的定义见表1。本文选择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数据来自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我们按照以下标准对数据进行了筛选:(1)剔除了金融类上市公司,因为这些公司的数据结构与普通公司存在很大区别;(2)剔除了st、*st公司;(3)剔除了资产小于负债的公司;(4)剔除了相关年份银行贷款、商业信用、资产等关键变量缺失的样本。为了防止数据的异常值干扰实证结果,本文采用winsorization的方法对连续变量两端的异常值在1%的水平下进行了处理,即对所有小于1%分位数和大于99%分位数的变量,令其值分别等于1%分位数和99%分位数。文中所使用的最终控制人数据来自于北京大学ccer色诺芬数据库。文中所有的数据整理、计算与实证检验均利用sta-ta11软件完成。
实证结果分析
在进行正式的实证检验之前,我们首先对不同组别公司的关键变量在两个事件窗口下如何变化进行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我们首先观察2002年货币政策宽松前后的情况,无论是按照实际控制人分组,还是按照国有股比例分组,处理组和控制组的银行信贷bankcredit在2002年前后的变化一致,均值都在2002年之后有所上升,说明上市公司的银行信贷在货币宽松时期会上升;处理组和控制组的商业信贷tra-decredit均值在货币宽松之后也都有所上升。我们接着观察2007年货币紧缩前后的变化,从表2可以看出,无论是按照实际控制人,还是按照国有股比例分组,处理组与控制组的银行信贷bankcredit均值都在2007年货币紧缩之后有所下降。我们同时注意到在2007年货币紧缩之后,处理组的商业信贷tradecredit均值有所下降,控制组的商业信贷tradecredit均值则有所上升。当然描述性统计仅仅只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直觉信息,还不足以作出最终判断,在下文中,我们将在控制了企业特征、年度效应、区域效应和行业效应之后,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对相关问题进行严格的检验。本文的回归分析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对模型进行估计,由于是时间跨度小而横截面观察点多的面板数据,对于这类数据来说,使用常用的估计方法会低估标准误差,进而导致高估系数的显著性水平,而对标准误差进行聚类(cluster)调整后得到的标准误差才是无偏的。所以在对本文模型进行检验时,对标准误差在公司层面进行了聚类调整,采用稳健的标准差。表3是2007年货币政策紧缩事件的双重差分实证结果,我们首先看银行信贷融资bankcredit的结果,在以实际控制人分组的方程(1)中,event2007年前的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在以国有股比例分组的方程(2)中,event2007年前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表明货币政策紧缩引起上市公司整体银行借款的减少,符合货币政策传导银行信贷渠道的预期;组别变量group的系数都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在2005-2009年,处理组平均获得jinrongyanjiu|金融研究的银行信贷融资比控制组的更多;对于双重差分变量,在以实际控制人分组的方程(1)中,did的系数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负,在以国有股比例分组的方程(2)中,的系数则是在10%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这一结果表明在货币政策紧缩时期,处理组的银行信贷融资相对于控制组下降的幅度更大,也说明货币政策紧缩对非国有上市公司银行信贷融资的影响更大,这一实证结果也验证了假说1的成立。对于商业信用tradecredit来说,e-vent2007的系数均在10%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这说明货币紧缩之后,上市公司整体获得的商业信贷融资会上升;对于组别变量group来说,其系数均不显著,说明在2005-2009年,处理组平均获得的商业信贷融资与控制组没有显著差别;对于双重差分变量,在以实际控制人分组的方程(1)中,did的系数为负但是不显著,而在以国有股比例分组的方程(2)中,did的系数则是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表明货币紧缩之后非国有上市公司并没有比国有上市公司获得更多的商业信贷融资,这一结果基本上验证了假说2b的成立。表4是2002年货币政策宽松事件的双重差分的实证结果,我们首先看银行信贷融资bankcredit的结果,在以实际控制人分组的方程(1)中,event2002前的系数显著为负,而在以国有股比例分组的方程(2)中,这一系数为正不显著,但事件虚拟变量的估计系数和显著性实际包含了事件发生后时间趋势以及其他各种事件的平均影响,本身并不可靠;在方程(1)和(2)中,组别变量group的系数都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在2000-2004年,处理组平均获得的银行信贷融资比控制组的更多;对于双重差分变量did的系数,方程(1)的结果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正,方程(2)的结果也为正,但不显著,说明在货币政策宽松时期,处理组银行信贷融资的上升幅度相对控制组更大,非国有上市公司在货币宽松期能够获得更多的银行信贷,这与假说3基本是一致的。对于商业信用tradecredit,无论是以实际控制人分组的方程(1),还是以国有股比例分组的方程(2),event2002前的系数都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货币政策宽松引起上市公司整体获得的商业信贷融资上升;对于组别变量group来说,方程(1)和(2)中的结果一正一负,但都不显著,说明在2000-2004年,处理组平均获得的商业信贷融资与控制组没有显著差别;对于双重差分变量did的系数,方程(1)中的结果为负,方程(2)中的结果为正,但也都不显著,表明货币政策宽松时期处理组获得的商业信贷融资变化幅度相比控制组没有显著差异。因此,表4的实证结果基本验证了假说3的成立。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货币信贷范文篇10
一、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稳健货币政策内涵
国家今年实施的稳健货币政策,其总体要求是: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正确把握货币政策的调整,加强货币信贷的窗口指导,建立健全信贷政策执行评估制度;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及时跟进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规划,深入研究制定执行稳健货币政策的具体措施,有效配置金融信贷资源,争取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和中小企业,实现年新增贷款7亿元。
二、突出重点,切实满足实体经济信贷需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将优化信贷结构与促进信贷增长有机结合起来,把握好信贷投向,盘活存量,用活增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别是县重点城市建设工程的配套信贷投入,积极支持我县基础设施、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促进城镇规模扩大,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城市品位。
2、加大对优势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一是支持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加大以中化环保为龙头的氟化工、以南方水泥为龙头的建材、以环球矿业为龙头的有色金属三大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工业经济集群发展。二是支持特色中小企业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遵循“积极审慎、有保有压、精细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六项机制”,建立实施中小企业“优先授信、优先放贷”协调工作机制,合理调整信贷结构,调配信贷计划,充分利用政银企对接平台,倾力满足优势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在坚守风险底线的提前下,提高小企业的信贷比重,确保实现全年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的目标。
3、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加大对环保产业、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对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和明确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的违规在建项目,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违规已经建成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流动资金贷款,已经发放的贷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保全银行债权安全;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贷款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
4、加大对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金融扶持水利建设力度,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收益权质押贷款、大型水利设备设施融资租赁业务等多种形式融资,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支持。同时,要积极支持农民春耕生产,支持粮食生产专业大户参与土地流转、租赁、承包,走生产加工规模集约化经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全年涉农贷款信贷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目标的实现。
5、加大对民生工程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继续做好对就业、创业、就学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有效解决民生问题。一是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和合伙创业,探索推动农民工回乡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等小额担保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小额担保信用贷款任务。二是继续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鼓励农村信用社结合实际,灵活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6、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信贷调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有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信贷政策措施,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执行国务院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新增住房贷款取消所有优惠信贷政策,严禁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按揭贷款,严格控制房地产贷款规模。年各行、社新增商业性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必须比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严格控制高档消费住宅开发贷款,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三、拓宽渠道,积极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
大力扶持和引导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培育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加强对拟上市中小企业的动态管理,建立前期启动扶持资金,增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能力,丰富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手段。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积极参与“州有色”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全力配合解决企业在债券发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创新方式,着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各金融机构要以“三农发展金融支持服务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参与推动全省“三百工程”建设,打造100项创新融资模式或信贷产品,创建100个新型融资关系的中小企业示范融资主体,创新100项特色服务。要依托地方农业主导产业,从“三农”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开发最迫切、最贴近、最适宜在当地培育发展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工作。
五、统筹兼顾,确保货币政策措施传导落实到位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工作中,一定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货币政策措施传导落实到位。
1、做好信贷资质培育,培植客户资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成长型企业进行信贷资质辅导,倾听企业呼声,寻求应对之策,主动延伸金融服务,通过对成长型企业财务及内部管理逐户辅导,锁定客户、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等级,进一步提高信贷合作意向和意愿。对原没有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内要分别发展3家以上成为信贷合作企业。
2、加强银保合作,拓展信贷担保方式。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贷款担保业务,进一步扩大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范围,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合理分担风险、分享利益的协作机制,对担保机构支持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在资金供应、利率水平上予以倾斜;积极探索由信用担保机构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打包贷款的新型担保模式,大力拓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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