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范文10篇-ag尊龙app

时间:2023-04-03 20:56:58

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范文篇1

1、工作例会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指导员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精神,回顾前期工作,听取指导员工作汇报,互相交流意见,并向指导员交办任务,出好题目,确保指导员工作与全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机结合。

2、信息沟通制度。发放《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日记》专用手册,要求指导员认真记录并及时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办理过程,镇党委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和监督。要求指导员定期上报每月的驻村工作情况和各类工作信息,将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先进事迹、工作体会等重要信息,及时反馈镇党委。

3、民情调研制度。安排指导员参加所驻村支部党日活动、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活动,参与村内重要问题的决策。在工作中要求做到“一必访、二必到、三必知”,即:所驻村的生活困难户必须走访;群众有问题反映必到、群众信访必到;所驻村的基本情况、党组织的活动情况必须知道,所驻村的地理环境、资源优势情况必须知道,所驻村的重点工作、难点工作、突出问题必须知道。

4、工作考勤制度。严格考勤制度,由所驻村对指导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要求指导员必须按时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指导员有事请假,必须按照县农指办的有关规定事先向镇指导办提出申请,请假三天以上,同时要求向县指导办请假。

日常管理范文篇2

关键词:中学生;社会问题;管理方式方法

学生常规管理工作,就是培养学生的行为习惯,管理其最终目标,规范学生遵守一定的规则行为。中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事情,需要教师有耐心、责任心,去了解学生的心理、思想特点,用适当的方式,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同时完善各个方面。

一、目前初中学生存在的问题

初中生处于心理上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时期。目前的初中生主要存在以下一些特点。

(一)过渡期的不适应

学生在中学以前处于幼稚期,在心理上需要更多的依靠、照顾、保护,学生的独立性、自觉性都较差。进入中学阶段后马上就要迈入少年时期,而中学后期则处于敏感的青年初期,这也是标志着学生真正要转化自己的思想、观念,要成为社会上独立的一名成员。中学生心理发展的过渡性,反映出中学初期(少年期)和中学后期(青年初期)过渡状态的两种不同特点。前一时期,即少年期,是一个半幼稚、半成熟的时期,是独立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充满矛盾的时期;后一时期,即青年初期是一个逐步趋于成熟的时期,是独立地走向社会生活的准备时期。

(二)自尊心较强

学生在初中阶段自尊心理开始上升,教师需要掌握中学生的自尊心理,学生有一个心理特点就是自尊心强,爱面子。他们非常注重自己是否受其他人尊重,和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这也就要求教师在日常管理学生时,一定要注意尊重学生。作为教师应当尊重每一位学生,帮助学生树立自尊心,并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不受到伤害,这是教师义不容辞的工作。(三)学习缺乏针对性初中生面对中学时期突然丰富的课程,缺少了学习的针对性,有一些不知所措,对于知识不能去系统地总结。

二、初中生日常管理的方法、措施

对于初中生的日常管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教师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坚持学习,本着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心态,来对学生进行管理。

(一)尊重学生

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最基础的是秉承对学生的充分尊重。尊重学生,要以真心去对待学生,用平等的心态和学生相处,拉近和学生的距离。对待不同的学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尊重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根据学生的特点,因人而异,采用不同的方式对待。教师尊重学生也是以身作则,让学生学会尊重他人。作为一名教师必须意识到,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影响到学生的心理,可以引导学生有颗感恩之心,也可能在不经意之间会给学生带来深藏心底的伤痕。所以作为教师,我们一定要尊重每一位学生。

(二)了解学生

想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要全面了解学生,教师要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的生理、心理的特点,以便为日常管理学生奠定基础。深入了解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恰当地把握他们的主要矛盾,是进行中学生管理的基础。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可以根据以下几点。

1.善于观察。学生是活动的个体,在集体中的表现是进步还是退步,需要教师通过观察去发现。课堂上,学生的一个眼神,一个举动,一种表情,都可以反映他的学习态度,教师需要抓住这其中表现,适时地进行教育,可以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能及时指出不足,帮助改正。只有我们善于观察,深入学生的日常生活与学习中,留心学生的情绪和表情变化,然后通过研究分析,才能及时引导学生,做好工作。教师应该予以关心,多观察,多发现,多鼓励学生。

2.勤于沟通。语言是人与人沟通的有效方法,教师可以通过与学生谈话的方式了解学生心中所想,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提高成绩。教师可以采取群体沟通,后者是个体沟通,看到学生突然有什么变化,应当及时沟通,了解原因,可以有助于跟进学生动态,帮助学生排除困扰,专心学习。除了学习方面的沟通,教师在课下时间可以用一种轻松愉快的方式沟通,了解学生的喜好都有什么,了解现在的学生更多关注的东西有什么,不仅可以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还能丰富自己,让自己不断地更新,总能以最好的状态面对学生。

(三)做好学生日常规范

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要做好对学生的日常规范,对学生要制定合理、严格的规范制度。做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日常学习中,教师要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时刻记得规范自己的行为固然重要,一个好的学习氛围,一个良好的班集体也需要有良好的班风、学风。要健全、完善学生规范制度,实施科学管理,促进良好的班风。教师要严格对待学生的常规管理,为提高班级整体水平奠定基础。

(四)注重安全教育

目前,学生的安全问题才是重中之重,注重学生的安全教育,是教师在管理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工作。学生安全问题已上升到首位,如何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是每一个教师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教师应当在日常注重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虽然,初中生的日常管理是一个复杂、难度大的过程,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育任务,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措施,做好这一项工作。

作者:窦玉燕 单位:河 北省沧县兴济中学

参考文献:

日常管理范文篇3

一、建立临时党支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协调处理跟班学习期间的具体问题。临时党支部由焦君芳、徐孝武、王万军三位同志组成,焦君芳任党支部书记,徐孝武、王万军任副书记。

二、跟班学习干部原则上在宁实行集中住宿,由临时党支部统一管理。个别分散居住的,要定期参加支部活动,服从统一管理。

三、要勤奋工作、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善于总结,注意积累,要求坚持作好工作笔记和学习笔记,临时党支部负责日常督察。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每月编写跟班学习简报一期,各位学员要积极撰稿,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简报报县领导、县委组织部和各派出单位。

五、要艰苦朴素。伙食费、交通费按规定据实在单位报销。集中住宿的费用由党支部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处理,一般不要再给派出单位增加其它费用负担。

日常管理范文篇4

工资关系到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医院稳健运行的最基本一环。工资的客观、准确对医院的管理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曾有卫生系统财会科在工资核算人员变动职工工资操作过程中,对其审核的力度不够,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对工资数据进行人为修改,人为增加个人账户套取工资,使医院蒙受了巨大损失。因此,我们更应引以为戒,加强对工资核算的管理与审计。

现有工资已应用专业工资软件,实行全面微机化管理,工资变动操作日趋简便,于是乎有些单位认为可以免去工资审核这一岗位,或者仅仅是核对工资汇总表总额与银行转账单金额。其实不然,工资核算人员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全院职工工资的补、扣款及各项变动的整理,及时填报职工人员工资金额,编制工资表,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内容真实、分类清楚、数字准确,这也是工资核算人员应遵守的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那么,要保证工资的真实、准确,应该注意哪几方面的问题呢?

一、操作密码的管理

工资核算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而且操作人员的密码最好每个月变更一次,这样可以降低其他人员随意更改工资数据的可能性,工资审核人员要定期检查工资日志文件,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二、控制差错率

控制工资核算人员的差错率,差错率=当月工资核算差错笔数/当月工资核算变动总笔数*100%,差错率应控制在1%以内,出现差错及时更正。若核算人员差错率达到2%,就应该在当月的绩效考核上予以记载。同时要控制工资审核人员(下文将详细介绍)的差错率,并在绩效考核上予以体现。

三、设置专门的工资审核人员

财会科应专门配置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工资,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1、工资审核人员的首审

财会科工资核算人员根据上级规定和人事科的通知负责办理全院职工的调入、调出及工资的增减调整,以及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工作和办理人员工资增减手续。人事部门的有关人员工资变动表,在被送达财会科后,由工资核算人员进行工资操作变动,然后由工资审核人员对其工资变动单进行首次审核,审核要求每张工资变动单必须有科室领导签字,并清晰写明工资变动人员工资变动的原因、人员名单、变动的明细数和汇总数,如有不一致的地方要及时与过单人员沟通,对于必要的变动通知单要进行复印,以备将来职工查阅咨询。通过首审能杜绝由于客观因素造成的工资差错,为工资核算人员开展下一步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工资审核人员的二审,审核是应始终遵循三个一致。

(1)当月工资增减变动后与工资汇总表金额完全一致:将上月工资汇总表的临时性增减项目(如其他补贴、其他扣款)去掉,便得出本月工资变动调整的基数;然后将本月每笔工资变动单都数值化,将工资增加额汇总,减少额汇总,在本月工资基数上加增加额,减减少额,所得金额应和工资汇总表的数额完全一致。

当汇总数核对一致后是不是就大功告成了呢?其实这仅仅是审核工作的开始,对于规模较小,职工人数较少,工资变动不大的医院,审核人员则应在汇总数核对之后对工资有变动职工的工资进行逐笔审核;对于规模较大的医院,职工较多,工作量较大的医院,很难对每笔工资变动都予以审核,尤其是工资调标或套改时,涉及工资变动量巨大,几乎涉及所有职工,故对于当月发生的工资变动,仅能对其中若干笔进行抽检审核,但也应尽可能增加抽查数量,以保证准确性。

(2)每月末工资变动结束后,产生工资汇总表,工资汇总表的工资实发额要与银行转账单的金额完全一致。工资汇总表要一式打印叁份,一份财务做账,一份贴在人员工资明细表的封皮上,一份存档备查。

(3)工资汇总表的人数要与人事科当月在册的人数完全一致。

医院的职工人数应与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数额相等,以避免人为增加个人账户套取工资。

四、工资审核人员的日常审计

1、“眼要勤,口要快”。工资审核人员要经常检查人员工资明细表,对于工资表上个别人工资出现的临时性补贴与临时性扣款要及时与工资操作人员沟通,弄清增减原委;核算人员对工资明细表要每月定时打印出两份,一份备职工查阅,一份存档;审核人员对其工资数据及工资报表结构也要定期复制,以防止数据的丢失。

2、“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工资核算人员要随时记载对于平时有些职工提出的工资问题和由于错误操作而需要在下月修改的数据,这些都需要及时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

五、加强工资核算、审核人员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

1、“职业素质决定一切“。无论是工资核算人员还是工资审核人员都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认识到工资的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对医院发展的重要意义。所以每个人都要时刻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全面提高所任岗位的业务素质—提高技能,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这样才能使工作日臻完善。

日常管理范文篇5

预算的日常管理,通常是指日常管理报表的设计及应用,它的基本观念如下:

日常管理报表应配合预算项目而设计。一张日常管理报表可能包含多个相关预算项目,但每一个预算项目应有独立的字段,并有小计与月累计,以方便和预算比较。例如销货收入与销货成本应设计在一张表上,但两者都应有独立字段,并有小计与月累计。

日常管理报表通常应时序按凭证逐笔填写,资料量太大时可按日统计后填入,但应与明细资料相配合以方便查询。

日常管理表还应该有相对应的预算字段,这个字段的金额应该与该报表的期间累计相一致,以方便比较。

日常管理表另需设计异常说明字段,并规定在何种差异的情形下,必须作异常说明,例如规定差异率在以上及差异金额在元以上必须说明异常原因及具体对策。

日常管理报表应有合理的审核流程,以确保各部门在遇到困难时能够被发觉并给予协助,故日常管理表不宜从责任部门直接送给督导阶层,最好先送交预算管理部门审查,在签署意见后,呈送督导阶层作必要的处理。

日常管理范文篇6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安置帮教机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中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日常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今年发生的吴若甫绑架案、望京地区入室盗窃杀人案等重大案件暴露出目前我市在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日常管理工作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原有的工作体制和管理措施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此,今年以来,我们通过专项排查,典型事例分析,深入区县座谈,与香港善导会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调研,旨在对我市安置帮教的衔接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一、衔接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999年2月,中央四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央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协调衔接工作相关部门间的相互配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安置帮教办制定了《*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时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了衔接工作预放、通知、报户、专访四个重要环节,为减少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业、住房制度的改革、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前关于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制度措施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成员单位之间缺少信息交流,衔接工作不畅通

各成员单位及各级帮教组织之间缺少信息交流,联系不紧密。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得衔接工作渠道不畅通。如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只负责将通知书发放,而不管帮教组织是否收到;帮教组织收到释解人员通知书后,如发现本辖内没有该人,有的不向有关机关查询,也不向上级汇报,有的虽然查询了,但有关部门并不十分配合。这些做法都严重影响了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失控。

(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衔接工作不到位

有关衔接工作的规定对各部门的职责是明确的,在执行中存在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问题。以吴若甫绑架案为例:涉案罪犯金乾属崇文区天坛街道帮教对象,其服刑监狱将刑满释放通知书寄到天坛派出所(其户籍所在地)和天坛街道司法所,接到通知书后,两个单位负责人没有查到此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将通知书退回和报告上级管理部门,造成未对金乾进行重点人口列管,区安置帮教办没有严格履行法律文书转递签字手续,衔接工作没到位,发生漏管失控。由此可见,区、公安派出所、基层帮教组织各级帮教机构之间没有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衔接工作不到位。

(三)人户分离现象严重,衔接工作不落实

由于城市拆迁建设、房屋改革的发展,出现人户分离现象,且人数逐年增长。这种现象的发生,给各级安置帮教机构衔接工作带来不便。他们很难查到刑释解教人员的现住址,不能落实住所地管理,使得衔接工作不能落实,造成脱管失控。

(四)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缺乏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通知书内容简单,不便查找

刑释解教人员的通知书书写潦草,不易辨认;家庭住址不具体;刑释解教日期错填或未填;部分项目漏填;部分监所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寄送通知书,造成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多日、甚至数月,其原户籍地或居住地安置帮教办仍未收到通知书。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基层帮教组织不能及时对其实施有效安置帮教。

另外,目前使用的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无性别、无出生日期、无户籍性质、无服刑劳教起止日期、无服刑劳教期间的具体表现”等内容,甚至有个别监所在制发的通知书中没有犯罪性质这一项。由于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一直是各级帮教组织开展帮教工作的唯一依据,因此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内容过于简单,给各级帮教组织开展核查分析、重点管理等带来很大影响。

上述四种表现实质上反映了两类问题

一是安置帮教工作现行制度设计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衔接工作四个环节涉及监狱、劳教、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之间彼此独立,缺少沟通,各部门都从便于自己开展工作的角度出发,去看待、落实衔接工作。因此,很难使衔接工作真正落实,并达到预计效果。同时,在现行制度中对衔接工作四个环节的具体规定也非常原则,可操作性差,亟待完善。

二是人户分离的社会现象,对现行安置帮教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给衔接乃至日常管理工作造成很大问题,需要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二、目前日常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各级安置帮教机构通过定期开展排查活动,定期谈话等形式对帮教对象进行帮教。今年,通过开展专项调研了解到,目前对刑释解教人员日常的管理工作尚存一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具体表现在:

(一)现有基层组织的力量薄弱,无力承担此项工作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从回归社会后已属合法公民。对其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从性质上讲,是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对他们,帮教组织无法从时间和空间上施以任何限制,也没有专门机关可以对其采取任何手段加以管理。在基层从事具体工作的都是社区(村)干部,他们大多承担着治保、人民调解等多项职责,日常工作已超负荷。因此,这项工作在落实上打折扣是不可避免的。

作为在街道(乡镇)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司法所一般为2-3人,本身有九项工作职责,还要承担街乡许多的中心任务,甚至包片包村,根本无暇去督促基层帮教组织抓落实。

(二)人员流动增加管理难度,造成工作漏洞

人户分离是安置帮教工作中经常遇到且较为棘手的问题,也是造成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造成帮教对象脱管,从而为可能重新犯罪留下缺口和隐患。造成人户分离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建设中的危改、拆迁规模扩大,部分帮教对象异地购房或租房、借房,原户口不迁;二是部分帮教对象因外出找工或受家人歧视,长期离家不归;三是部分帮教对象有多处住房,居住地址不固定;四是部分帮教对象出于户口的利用率不高,登记落户又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刑释解教后既不到派出所登记落户也不回原户籍地居住;五是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夫妻离异,原住房由对方和孩子居住,回归社会后居无定所;六是部分帮教对象为了摆脱管理,采取各种方法不与配合,或仍报原住址隐瞒现住址,或迟迟不登记落户,能拖就拖,能躲就躲,使基层帮教组织很少或根本见不到本人,甚至对有些人的具体去向都难以查清。

部分帮教对象的人户分离状况使日常管理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户在人不在的现象是当前造成脱管失控的主要原因。

经查,本市自1999年以来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6821人,其中人户分离3396人(人在户不在356人,户在人不在3040人),占总数的21%,脱管1199人,占总数的7.1%。

(三)日常管理难度大,造成落实难

目前,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只要符合刑满释放五年、解除劳教三年的刑释解教人员一律列入帮教管理的范围。这种不加区分,没有重点的工作形成了都管又都管不好的局面。同时,帮教对象及其家属又大多不配合,因此,帮教管理控制措施的落实上有着很大难度。主要表现在:一是走访谈话时,许多刑释解教人员及其家属时常常存有强烈的抵触情绪而不配合;二是了解有关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具体去向时,家属出于亲情而拒绝提供,朋友出于友情而保密,邻居出于来往少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而不告知;三是基层帮教工作人员兼职过多,力不从心,疲于应付;四是个别职能部门的人员缺乏对安置帮教工作的足够认识,责任心不强,摸底调查、情况反馈、监管措施不到位。

三、进一步做好衔接管控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鉴于以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重新设计安置帮教工作架构,进行体制及制度创新

从根本上解决安置帮教衔接及日常管理工作,需要对安置帮教工作架构进行体制及制度创新。目前,我们已对此进行专项调研,对安置帮教工作架构进行体制及制度创新。本文暂不涉及。

(二)改革完善衔接工作四个环节,明确职责,便于操作

1、完善预放制度。监狱、劳教部门一般应提前一年或半年将刑期将满或即将解教人员转入回归社会前教育。教育的内容包括:即将回归社会的心理准备,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就业技能培训以及本人在监所表现的评价、家庭有关情况的变更调查。

在监所开展出监前教育的同时,应同所在区县帮教组织联系,把现有区县进监所开展帮教活动,引导到此阶段。各监所与地方共同对即将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分析,对有危险倾向、家中有特殊情况的人提前制定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工作。而对一般对象则可列入一般管理,从而避免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地方政府毫无准备,工作盲目无针对性。

2、完善预放通知。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制发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抽查,明确具体要求,严格杜绝通知内容书写的不规范、家庭住址不具体、个别项目漏填以及通知书寄发滞后或不寄等问题的出现;市安置帮教办要会同监狱、劳教、公安部门重新设计通知书格式,改变通知书内容简单的薄弱环节,给各级帮教组织及时有效的衔接奠定好的基础。

3、完善衔接制度,建立规范的衔接流程。进一步加强监、所同市、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及公安分局的联系,结合我市现状,完善衔接制度,建立规范的衔接流程,杜绝因工作原因而出现的脱管失控。

各级帮教组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到信息渠道畅通,衔接工作到位,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向上级帮教组织汇报,以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的发生。

(三)加快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建设

逐步在监狱管理机关、各级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是利用计算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服刑、在教人员的自然情况、改造表现、亲属关系、帮教、安置等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管理、交换和查询。实现市、区县、街乡三级联网,对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的动态管理,开展全市协查通报工作有效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人户分离人员的漏管失控,全面提升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水平。

(四)健全安置帮教机构组织建设,探索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

健全纵向贯通,横向联合的四级帮教机构,规范管理,强化目标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切实发挥各级安置帮教机构及相关成员单位作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努力做好此项工作。

依托社区,实行专、群结合。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长时间生活在社区,要把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基层帮教小组显得尤为重要。要改变目前基层帮教力量不足、工作不落实的状况,政府应加大投入为基层招聘一批专职社会工作者,探索建立一支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与社区(村)干部配合从事安置帮教工作,与基层帮教机构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加强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实施委托管理制度及协查通报制度

对于“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帮教组织能够提供其暂住地址的,应主动与暂住地派出所联系,并委托暂住地帮教组织进行管理。

对未回原户籍地或居住地、去向不明、人户分离当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无法查找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协查通报,努力减少脱管失控的发生。

(六)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人的管理

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要按照其罪错性质、改造表现、现实状况等情况将帮教对象分为三级,一级代表警惕,即此类帮教对象虽已刑释解教,但改造表现一般,容易重新犯罪,需要重点加以管控、帮教,随时掌握其动态;二级代表关注,即此类帮教对象因生活、就业等困难,思想波动,可能重新犯罪,注意关注其动态;三级代表稳定,即此类帮教对象已经弃恶从善,改过自新,不再危及社会,对此类人员不应以有色眼镜看人,要从生活、就业等方面为其解决困难,鼓励其重新做人。

(七)加强监督指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

日常管理范文篇7

1、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

近年来,包括大专院校在内的高校招生人数不断增加,同时学生面临着就业难的严峻挑战。面对这些问题,学校教育管理应更加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当前,学校生活社会化趋势不断增强,学生生活环境、生活服务质量对学生学业、良好思想意识的形成都会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学生所经历的家庭教育和社会影响不同,学生个体思想上的差异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因此,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大政治思想教育的力度,对学生进行科学合理的思想引导,提高其综合素质。其次,现代部分大学生存在个人意识与独立意识较强而社会意识和自立能力较弱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很容易在日常生活中显露,所以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深入了解学生的实际问题,根据学校与社会的发展情况,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完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因此,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围绕思想教育这个中心来展开,从而逐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当前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学校教育观念存在问题。目前,有很多学校对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重视程度较低。“只教书、不育人,只顾教学、不顾思想教育”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1)部分学校实施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体制不健全,特别是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评价与激励机制等的不完善;(2)一些学校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的中对学生的“管”多于引导和关心服务,学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师生之间很难达到理解与认同的;(3)目前很多学校不断扩招,但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素质也有待提高。

2.2学生思想观念及外在环境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和竞争机制的发展,当代大学生的人生价值观逐步转变,大学生中以自我为中心、唯利是图的不良行为不断出现。一方面,社会上腐败和不正之风对学生产生的负面影响使他们的信念和理想发生动摇。另一方面,学生自身的弱点与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的缺陷使部分大学生迷失了方向。索取与奉献、享乐与艰苦等方面存在的矛盾逐渐膨胀,同时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的滞后造成了学生知识灌输与思想品质及综合素质培养的不平衡。

3、如何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3.1学校应不断更新思想教育观念,完善管理工作体制。学校应全面深入理解党的教育方针并不断进行学习讨论,实现教育观念的更新,确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重视对学生科学人生价值观的引导,强化民主、责任、法治和服务意识,给予学生更多的尊重和保护,使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更具自觉性和创造性。同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价、激励机制,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做细做深做实落到实处,不断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3.2把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心,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涉及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很多事情都较为繁杂和琐碎,在管理工作中容易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因此,许多学生思想上和价值观方面一下深层次的问题容易被忽略。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把握重心,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辅导员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处理好情感与理智的关系,充分考虑学校要求与学生实际情况,通过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学生进行理性思考,从而达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理服人”的效果,正确处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3.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教育管理队伍相对薄弱的问题,要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必须要建立一支优秀的教育管理队伍。首先,学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是重中之重,学校教育与管理的很多工作都是依靠辅导员来完成,辅导员队伍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到校风、学风的建设。学校要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优秀的辅导员队伍。不仅要加强辅导员师德、师风建设而且要积极培养辅导员的管理教育能力,并设置严格的辅导员工作评价与考核制度,实行奖优惩劣,真正把辅导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其次,还要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班团干部班子的群体力量,引导学生做好自我管理与教育工作。

日常管理范文篇8

一、总体要求

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各个环节,构建制度完备、纪律严明、群众参与、网络健全的干部监督体系,使干部监督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以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的贯彻执行,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全面正确地执行中央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特别是《条例》所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抵制、纠正和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确保选准用好干部。

1、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制度。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和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必须在规定范围内经过民主推荐产生考察对象和确定名单。在换届时,民主推荐要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要按照拟任职位推荐。参加推荐人员,要按照选拔干部的条件、资格和要求进行推荐。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要将民主推荐情况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得票多而没有被列为考察对象的或得票少被列为考察对象的,都要说明理由。

2、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走群众路线,注重社会公论紧密结合起来,具体做法按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试行办法》(宝市组发[2001]192号)执行。

3、改进和完善干部廉政鉴定制度。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要在干部考察工作开始时,将被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名单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廉政鉴定,并及时将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廉政鉴定情况与干部管理机构或与考察组联系和沟通。对纪检监察部门已经调查核实并有结论意见的问题,在考察中,可不再进行了解。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对鉴定意见和考察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日常掌握的干部监督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表现情况以及个人思想、生活作风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并负责向部务会汇报。具体做法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工作的补充规定》(陕纪发[2001]4号)执行。

4、健全和完善干部任用决策机制。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必须全面准确地介绍推荐情况、考察情况及廉政鉴定情况;必须让到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对会议讨论情况作详细记录。到会成员对干部任免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坚决防止和纠正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

5、建立干部推荐、考察、决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在干部推荐上,应以组织推荐为主。要切实克服领导干部个人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规范领导干部提名的渠道、方式、程序。对在推荐中搞许诺、暗示、串联等方式拉选票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在干部考察上,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每一个程序、每一项考察工作都要有详细的记录,每一个结论都要有具体的事实根据。因不坚持原则,马虎草率,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要积极参与干部考察工作,特别是领导班子换届中的考察和对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在干部任用的决策上,要坚持做到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察(考核)的不讨论,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提供廉政鉴定的不上会,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因违反规定程序和把关不严甚至违背原则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对主要责任者要批评教育和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坚持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或抽查,并不定期派出督查组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委、市级各部门每年要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比较严重的问题,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可直接查核,并责成下级党组织撤销任用决定,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对重大的典型案件,要认真剖析,总结教训,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每年的11月底以前要将本县(区)、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写出专题报告。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

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自觉坚定地和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执行公务和个人生活中遵纪守法,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做到勤政、廉政、优政;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实行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维护班子团结。

1、健全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提交班子成员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说了算。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方式,开展班子内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健康积极的思想斗争,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增强班子团结。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与指导,借鉴“三讲”集中教育的经验,重点督促帮助所管领导班子找准和下功夫解决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使党内民主生活会成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

2、积极探索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管理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从严治党、管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要通过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的途径和办法。上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责任。对下级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早发现,早预防,通过定期谈话,给予打招呼,提醒引起注意。要建立市管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向上一级党委(党组)写出报告。

3、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一是健全预防制度,继续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处理个人事项的行为。二是健全警示教育制度,如干部谈话制度、回复函询制度等,以达到提醒和帮助干部的目的。今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和考核工作结束以后,无论其是否被提拔或调整,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都要将在考察或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及本人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三是健全惩戒制度,如诫勉制度、末位淘汰制度以及不称职、不胜任干部的处理办法等。对那些经考核,不思进取、工作平庸、失误较多、闹不团结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发出诫勉通知书,限期改正。到期考察没有明显转变甚至出现新问题的应予以降职、免职。

4、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对群众通过信访(电话)举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那些经查证问题属实,意见大,造成不良影响,但又够不上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采取组织措施,区别情况分别予以免职、降职、责令辞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通过组织调整,强化干部监督力度。具体做法按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宝市组发[2001]199号)执行。同时,对于反映问题严重失实的,应通过一定的方式消除影响,也可向被调查人所在的党委(党组)通报情况,澄清事实,支持干部大胆工作。对假借反映问题,蓄意诬陷和打击报复他人的,要严肃处理。

5、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及时准确地掌握和搜集干部问题信息,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必要条件。掌握和了解干部现实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通过相互沟通情况,了解和掌握干部信息;(2)做好信访(电话)举报工作,注意倾听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反映;(3)搞好组织部门内部的沟通和联系。组织部内部各工作机构对于通过调查研究、参加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考核、接受来信来访等渠道掌握的反映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问题的信息,应及时送干部监督机构,以便加强对干部监督信息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分析,建立起一套收集、处理、运用领导干部问题的信息网络体系,使干部监督工作做到底数清、信息灵,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服务。

6、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利用好审计结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责任审计,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展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工作。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参与机构的职责。要把审计关口往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都要列出计划,安排一定比例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特别是要把管财、管物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审计对象。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要负责审计的委托和审计结果的反馈、运用。

四、切实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

1、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所在县(区)或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所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干部监督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凡本县(区)、本部门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以及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凡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纪不严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听取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汇报,提出指导意见。

日常管理范文篇9

一、总体要求

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各个环节,构建制度完备、纪律严明、群众参与、网络健全的干部监督体系,使干部监督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以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的贯彻执行,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全面正确地执行中央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特别是《条例》所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抵制、纠正和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确保选准用好干部。

1、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制度。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和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必须在规定范围内经过民主推荐产生考察对象和确定名单。在换届时,民主推荐要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要按照拟任职位推荐。参加推荐人员,要按照选拔干部的条件、资格和要求进行推荐。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要将民主推荐情况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得票多而没有被列为考察对象的或得票少被列为考察对象的,都要说明理由。

2、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走群众路线,注重社会公论紧密结合起来,具体做法按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试行办法》执行。

3、改进和完善干部廉政鉴定制度。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要在干部考察工作开始时,将被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名单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廉政鉴定,并及时将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廉政鉴定情况与干部管理机构或与考察组联系和沟通。对纪检监察部门已经调查核实并有结论意见的问题,在考察中,可不再进行了解。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对鉴定意见和考察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日常掌握的干部监督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表现情况以及个人思想、生活作风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并负责向部务会汇报。具体做法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工作的补充规定》执行。

4、健全和完善干部任用决策机制。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必须全面准确地介绍推荐情况、考察情况及廉政鉴定情况;必须让到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对会议讨论情况作详细记录。到会成员对干部任免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坚决防止和纠正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

5、建立干部推荐、考察、决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在干部推荐上,应以组织推荐为主。要切实克服领导干部个人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规范领导干部提名的渠道、方式、程序。对在推荐中搞许诺、暗示、串联等方式拉选票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在干部考察上,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每一个程序、每一项考察工作都要有详细的记录,每一个结论都要有具体的事实根据。因不坚持原则,马虎草率,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要积极参与干部考察工作,特别是领导班子换届中的考察和对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在干部任用的决策上,要坚持做到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察(考核)的不讨论,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提供廉政鉴定的不上会,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因违反规定程序和把关不严甚至违背原则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对主要责任者要批评教育和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坚持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或抽查,并不定期派出督查组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委、市级各部门每年要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比较严重的问题,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可直接查核,并责成下级党组织撤销任用决定,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对重大的典型案件,要认真剖析,总结教训,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每年的11月底以前要将本县(区)、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写出专题报告。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

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自觉坚定地和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执行公务和个人生活中遵纪守法,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做到勤政、廉政、优政;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实行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维护班子团结。

1、健全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提交班子成员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说了算。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方式,开展班子内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健康积极的思想斗争,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增强班子团结。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与指导,借鉴“三讲”集中教育的经验,重点督促帮助所管领导班子找准和下功夫解决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使党内民主生活会成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

2、积极探索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管理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从严治党、管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要通过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的途径和办法。上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责任。对下级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早发现,早预防,通过定期谈话,给予打招呼,提醒引起注意。要建立市管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向上一级党委(党组)写出报告。

3、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一是健全预防制度,继续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处理个人事项的行为。二是健全警示教育制度,如干部谈话制度、回复函询制度等,以达到提醒和帮助干部的目的。今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和考核工作结束以后,无论其是否被提拔或调整,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都要将在考察或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及本人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三是健全惩戒制度,如诫勉制度、末位淘汰制度以及不称职、不胜任干部的处理办法等。对那些经考核,不思进取、工作平庸、失误较多、闹不团结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发出诫勉通知书,限期改正。到期考察没有明显转变甚至出现新问题的应予以降职、免职。

4、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对群众通过信访(电话)举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那些经查证问题属实,意见大,造成不良影响,但又够不上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采取组织措施,区别情况分别予以免职、降职、责令辞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通过组织调整,强化干部监督力度。具体做法按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同时,对于反映问题严重失实的,应通过一定的方式消除影响,也可向被调查人所在的党委(党组)通报情况,澄清事实,支持干部大胆工作。对假借反映问题,蓄意诬陷和打击报复他人的,要严肃处理。

5、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及时准确地掌握和搜集干部问题信息,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必要条件。掌握和了解干部现实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通过相互沟通情况,了解和掌握干部信息;(2)做好信访(电话)举报工作,注意倾听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反映;(3)搞好组织部门内部的沟通和联系。组织部内部各工作机构对于通过调查研究、参加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考核、接受来信来访等渠道掌握的反映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问题的信息,应及时送干部监督机构,以便加强对干部监督信息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分析,建立起一套收集、处理、运用领导干部问题的信息网络体系,使干部监督工作做到底数清、信息灵,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服务。

6、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利用好审计结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责任审计,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展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工作。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参与机构的职责。要把审计关口往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都要列出计划,安排一定比例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特别是要把管财、管物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审计对象。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要负责审计的委托和审计结果的反馈、运用。

四、切实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

1、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所在县(区)或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所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干部监督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凡本县(区)、本部门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以及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凡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纪不严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听取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汇报,提出指导意见。

日常管理范文篇10

1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现状

1.1现状

(1)系统平时所处的状态不利于发挥消防设施的最大效能。目前部分规模较大建筑的消防系统都是集中联动型的,即要么全部联动(“自动”状态),要么全部解除(“手动”状态)。在“自动”状态下,如火灾报警探测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或者发生误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流指示器动作、室内消火栓启泵按钮动作等,相关消防设施就会联动动作:警铃发出声光报警、非消防电源切断、电梯迫降、防火卷帘降落、防排烟风机启动等。如果因误报造成停非消防电、电梯迫降等联动动作,容易给成生产经营造成混乱,甚至造成恐慌、踩踏等危险。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大型医院、大型商场、综合酒店、歌舞娱乐场所,后果可能更加严重。因此,大部分单位的消防控制中心都将系统设置在“手动”状态。但是目前大部分系统的设置情况是一旦设置在“手动”状态,除了报警信号能够传输到控制中心外,其他所有消防设施都不能动作,即使手动启动室内消火栓启泵按扭、手动开启排烟阀、喷头玻璃球破裂喷水,消防水泵和排烟风机都不能启动,实际上跟关闭消防系统没有区别。甚至有些单位在消防水泵控制柜和防排烟风机控制柜上将水泵、风机的启动方式设置为“手动”状态,且消防水泵房和风机房无人值班,这种情况下连控制中心都无法启动消防水泵和防排烟风机。

(2)系统故障多,未能保持完好有效。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很多单位的自动消防系统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特别是作为系统联动基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率较高。系统投入使用的前几年运行情况一般都比较好,但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系统的完好率就会降低,特别是使用时间超过10年的消防系统,大部分都不能保持完好有效。而且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数量多、更新换代快、线路多且敷设情况复杂,经常出现原来安装的探测器停产但其他型号的探测器不匹配、线路故障但难以排查、报警控制器损坏但未保存原设计资料或编码资料而无法更换等情况,导致系统出现故障后维修难度大,部分单位干脆选则屏蔽、关闭等方式,或让系统带病运行。又如大部分消防水泵房都较潮湿,正压送风机往往布置在天面且未设置风机房,也容易造成供电线路、设备损坏。(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整体水平偏低。自动消防设施种类多,工作原理复杂、抽象,不同设施之间关联性大,要较好地掌握、操控各种消防设施,难度较大,而要全面系统地操控整个系统,难度就更大。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都没有相关的专业基础。由于过去对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资格认证不规范,规定不明确,部分人员即使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对消防系统的构成、工作原理、操作程序以及不同设施之间的关联性也是一知半解,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值班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更加不具备操作自动消防系统的知识和能力。

1.2原因

(1)设计、施工方面的原因。设计、施工单位通常只考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目标着重于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较少考虑系统运行与建筑物或者场所实际使用、日常管理之间的协调问题;也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方便施工,将消防系统设置成高度集中的联动控制方式,其联动控制功能、“自动”和“手动”状态之间的切换只通过一个按钮整体控制,要单独设置某个系统的联动、运行状态,需要进入系统中修改参数,操作程序复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上都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和能力。2010年广州亚运会期间对广州某五星级酒店进行检查测试时,操作人员用了一个多小时都未能解除停非消防电源、电梯迫降的联动功能,最后居然把报警系统控制器的主板烧坏了。而在实际使用中,由于受警铃、停非消防电、电梯迫降等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因素的限制,大部分单位平时都未能将消防系统设置在“自动”状态。

(2)产品质量和维护保养方面的原因。从目前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来看,相当一部分单位的自动消防系统存在故障或者运行不正常的情况,特别是随着系统运行时间的增长,系统稳定性和完好率就会降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误报多、故障多,通过测试报警探测器测试防火卷帘时在控制要求范围内的防火卷帘能全部动作的情况不多。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产品本身质量不稳定,使用寿命短,特别是涉及自动探测、自动控制的电子产品、设备,如报警探测器、控制模块、压力开关、防火卷帘电机等运行不稳定或者损坏的情况较多;二是维护保养不到位,特别是部分规模较小的单位没有专门的维护保养单位,建筑消防设施长期无人维护保养,基本上都不能保持完好有效;三是维护保养人员本身不具备专业技能,责任心不强,保养测试时往往只是对单个设施进行点动测试,很少测试整个系统完整的联动控制功能,不能真正起到维护保养的效果,很多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中注明设施完好有效的单位,在现场测试时都存在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

(3)管理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单位管理人员对消防系统的原理、功能不了解,担心设施启动后会损坏消防设施,如担心消防水泵启动后会导致管网、喷头破裂或者消防水泵烧坏,因而不敢将系统设置为“自动”状态,甚至还把水泵的启动方式设置成“手动”状态。二是由于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技能水平不高,担心操作失误会导致系统失常,因此宁愿选择“一刀切”的方式,干脆将所有设施全部置于“手动”状态。三是部分群众意识不到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对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出于好奇或者恶作剧而故意触按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启泵按钮、排烟阀开启按钮等,这种情况在商场、医院、歌舞娱乐场所经常出现,单位为了“便于管理”,而把系统设置为“手动”状态。

1.3后果

就目前大部分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现状,很难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扑救中能发挥其最大效能。首先,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设备长期设置在“手动”状态存在一定的风险:发生火灾后,如果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懂操作、紧张慌乱或其他原因而没有及时将系统由“手动”状态切换到“自动”状态,那么所有建筑消防设施都不能启动,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询问的结果来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在确认火灾后能想到要立即将消防系统由“手动”状态切换到“自动”状态的不超过20%,而且还有部分规模较小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平时无人值班。其次,系统长期误报多,容易让值班人员对火警信号麻痹大意,会产生“狼来了”的效应,容易将真实火警信号当成误报信号,而有些单位选择将故障的探测器屏蔽,如果在被屏蔽的探测区域发生火灾,控制中心就无法接收到火警信号,又因系统设置在“手动”状态,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都不能启动,无法对初起火灾实施有效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和及时排烟,不能发挥建筑消防设施应有的效能。

2对策

(1)从设计、施工上下功夫。首先,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充分考虑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建筑使用功能之间的矛盾,使建筑消防设施既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防火、灭火、火灾防护的效能,又能有效避免系统误报、误动作给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或者产生不安全因素。在联动系统中,应保持单个系统独立运行的功能,即当联动功能取消后,各种设施应仍能独立工作。消防控制设备中“自动”和“手动”状态的切换,应该只是联动和非联动功能之间的切换,而不是当设置为“手动”状态时,除报警系统外的所有消防设施都停止运作。其次,消防控制设备的设置应尽量直观、便于操作。目前大部分功能复杂的联动控制系统中,要单独改变某种设施的联动状态,需要通过进人电脑系统修改参数才能实现,而大部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要解决这个问题,在设计消防系统控制台时,每一种设施都应该有一个独立的控制、显示区域,该区域除了具备设施电源状态、运行状态、故障状态等显示功能以及启动、停止设备的控制按钮外,还应设置单独控制该设施“自动”状态和“手动”状态的切换开关以及“接入联动”和“取消联动”的切换开关,这种设置不仅直观、易于操作,且各种设施的独立运行功能和联动功能之间切换灵活,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消防系统平时基本上都处于不能运行的状态。

(2)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各种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首先,设计和施工应充分考虑各种消防设施的功能和特点,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能自行探测火灾并及时自动实施有效扑救,且误动作情况少,在设置了过压保护装置的情况下即使水泵启动也不会带来太大影响;而电梯迫降、停非消防电,一旦误动作会给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影响,甚至导致人员恐慌、踩踏等严重后果。因此,各种设施平时是否保持自动状态或联动状态应视设施的特点和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来定,不能干篇一律。对于很少会发生误动作或者动作后对生产、经营不会造成较大影响的自动消防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防排烟设施、中庭周围设置的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等,平时应设置在自动状态;而一旦误动作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设施,如气体灭火系统、大空间智能水炮系统、电梯迫降、停非消防电源、警铃、消防应急广播等,可以将其联动功能屏闭或置于手动状态。合理设置各种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不但能避免消防设施误动作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又能发挥设施的最大效能。

(3)切实提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自动消防系统平时是否能够处于最佳状态,发生火灾时是否能够发挥最大效能,与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有着密切关系。要改变目前大多数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技能水平偏低的状况,应该尽快实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资格制度,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完善培训机构,在考试、评审上严格把关,确保取得资格的人员真正具备相应的技能水平。同时,应建立再教育、继评机制,确保相关知识能够得到巩固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