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质量监测工作计划范文五篇-ag尊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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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质量监测工作计划

护理质量监测工作计划篇1

关键词:环境保护 环境监测

1.环境监测的内涵和意义

(1)环境监测的含义。政府行为就是政府机关及其直属行政事业和科技事业单位依法实施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环境监测具备了政府机关及其直属行政事业和科技事业单位(具有执法职能)的主体要素、行使职权的行为的职能要素和依法实施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的法律要素。同时还包括这些内涵:其一,环境监测是法律上具有强制性要求的活动,环境监测站对污染源的年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限期治理的监测、污染事故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等都具有强制执行的特点,这是环保法赋予环境监测比较普遍的。其二,环境监测行为是具有公正性的活动。执法就必须公正,要以法律为依据,以“科学监测”为基础,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服务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绝不能因行政干预、长官意志、主观愿望和亲情关系而影响环境监测的准确性。其三,环境监测是具有社会服务功能的活动。环境保护是社会公益事业,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自然赋有社会服务性,更何况环境监测还有为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的职能。

(2)环境监测的意义。我国环境监测软硬件建设都得到了较大的加强,对监测各种环境污染因子形成了一定的监测能力,对强化环境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看出环境管理以监测数据为基础,离不开环境监测的技术监督和支持。若没有环境监测,就无法管理,更谈不上科学管理。环境监测是掌握污染动向和预防污染危害的重要环节,是环保工作的“尖兵”,对加强环境管理、制订环保政策和法规、促进经济建设有重要意义。

2.环境监测发展状况

(1)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历程。我国环境监测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经过30年的发展,尤其是近10年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依托各级环境监测网分级管理和上下级业务指导的管理模式在环境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环境监测经过了统计质量控制阶段、质量控制阶段,目前正在全面质量管理的完善阶段。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环境监测站建站的初期,质量管理的方式主要采用的是统计质量控制,它局限于对样品的最终分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检验其合格情况,同时对实验室内分析过程也采用了一定的质量控制手段,但对现场采样工作的质量和其他环节的工作质量则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环境监测系统先后开展了创优质实验室和计量认证工作。优质实验室分别从人员素质状况、实验室条件与管理、质量保证、工作完成等4个方面对环境监测站的主要工作进行考核。而计量认证则从组织机构、仪器设备、检测工作、人员、环境制度等方面对环境监测站的工作质量进行更具体、全面的考核。这两项工作的开展对环境监测站的自身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不断强化了境监测站的建站意识,使环境监测站的面貌和监测能力在较短的时期内发生了深刻而显著的变化。到了上世纪末,随着《校准和检验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颁布,开始引入全面质量管理的全新概念,这是一些先进发达国家的实验室管理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具有很强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2)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监测数据滞后和代表性不强问题。目前,定期环境监测从人工采样,到实验室数据分析,最后到形成检测报告一般需要两到三周的时间,监测数据的时效性比较差。若一旦出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不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环境污染的程度,并且增加后续环境治理的成本。另外,由于行业特点,目前进行的定期环境监测一般是每年进行四次,每次一到两天,因此定期环境监测所取得的监测数据是否能代表对环境监测实时状况是有待讨论的。

目前按行政区域划分监测区域产生的问题。按行政区域监测致使监测机构随着行政区划而进行设置,每一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都有自己的环境监测机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工作具有一致性,常规性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也有统一的规定,这就造成的重复建设,不利于监测中的管理,可能造成脱节现象。

3.以完善监测机制促进监测质量

(1)制定全面及时的质控计划。质控工作涉及到监测工作的每个工作环节,每年年初根据监测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质控计划。这些计划包括: 仪器设备检定计划,仪器运检,仪器核查计划,人员培训计划,使用标准物质计划,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计划,质控考核计划等。质控工作单纯的对于工作量来说,的确是任务量的增加,但其作为监测工作的流程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承担着维系监测数据生命线的保障作用,因此,质控工作计划是顺利完成监测任务的前提和基础。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要对监测任务,受控的岗位及受控的工作环节了如指掌,才能制定出适合本单位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计划和质控措施,进而使质控工作顺利进行。

(2)提高质量意识,端正管理思维。我国环境监测经过实践已经积累了相对成熟的质量管理经验,各单位在质量体系文件指导下,全面提高监测人员的质量意识,让管理的理念和意识转化成为每个监测环节的自觉行动,使质量管理的规范和要求在各个工作领域得到贯彻落实。管理者应当坚持质量就是生命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反对形式主义,在从事质量检查和评审工作时不能走过场,同时运用好常规的管理措施,如现场空白、密码平行、加标回收、不定期监督检查等;质量管理员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中间环节,应给予一定的权力,配备相应的资源,让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其应有的质量管理效能;正确处理好管理、人员、任务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人员和任务发主冲突时,质量管理措施仍然要执行到位,不能由此形成管理时紧时松的坏习惯。

(3)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的政府行为属性。因为环境监测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应该始终掌握能力建设的主导权。没有政府的重视,无法解决能力建设资金的问题。各级政府应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从组织机构、应急专业队伍建设、装备配置、技术标准、科技进步、应急信息平台和应急综合指挥协调系统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尽快形成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政府行为属性也意味着要加强强制干预和管理,从公权力上的根本上构建实时的环境监测机制。

4.结语

护理质量监测工作计划篇2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淤地坝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土高原地区由中央安排投资建设的淤地坝专项工程。其他投资渠道建设的淤地坝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淤地坝工程建设以《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为指导,以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按坝系安排实施。

第四条黄河水利委员会主要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工程建设技术指导与培训,以及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验收。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淤地坝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有淤地坝工程建设任务的,要分级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的淤地坝工程建设组织领导机构。

第五条淤地坝工程建设参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建设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原则上由县级水利水土保持部门作为工程建设单位。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六条淤地坝工程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前期工作实行合同管理,由建设单位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第七条黄河水利委员会依据《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及重点支流规划,提出淤地坝工程建设近期实施方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近期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前期工作。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小流域为单元按坝系进行编制;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按单坝进行编制,达到施工要求,并落实工程管护责任。

第九条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和骨干坝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以上资质;中小型淤地坝初步设计编制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以上资质。

第十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审查后,由省级计划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意见审批,批复文件同时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计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复,其中库容在100万方以上的骨干坝初步设计在审批前须先经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批复文件抄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十二条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投资概(估)算编制,执行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第十三条规划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经费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筹集落实。初步设计工作经费根据有关定额标准,列入淤地坝工程建设投资计划。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申报中央年度投资计划的淤地坝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对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2、单坝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文件,且属于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范围内;

3、地方配套资金、群众投劳承诺文件,以及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文件;

4、具备工程施工的基本条件。

第十五条省级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批复,以及上年度淤地坝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联合编制省级年度建议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同时抄送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十六条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省级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将计划下达到建设单位。

第十七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和设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单坝工程位置、建设规模、概算等进行调整时,建设单位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后,按程序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第十八条淤地坝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度。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要以单坝或坝系为单位,把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任务、中央投资规模、地方配套投资、所需群众投劳数量、建后管护责任单位等主要内容向工程所在地群众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淤地坝工程建设实行季报和年报逐级报送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报送上季度工程建设进度,每年1月报送上年度工程建设情况及工作总结。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统计等情况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抄送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将各省情况汇总并分析后报水利部。

第二十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淤地坝工程管理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及时准确地反映淤地坝前期项目储备及工程进展情况。

第四章招投标管理

第二十一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招标投标制。

第二十二条骨干坝的施工和所有淤地坝工程的监理必须通过招投标择优确定施工及监理单位。其中库容在100万方以上的骨干坝须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

第二十三条淤地坝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由建设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进行。严禁对工程施工和监理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第二十四条招标投标工作须按有关规定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建设单位应在招标公告10日前,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拟招标项目的招标报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派监督员参加开标评标会议。

第五章工程监理

第二十五条淤地坝建设必须全面实行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工作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03]79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且必须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格和能力。其中骨干坝的监理应由具有水利工程丙级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乙级以上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选派足够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人员组成现场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

对骨干坝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应为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在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质量标准和责任,以及每座工程的质量责任人。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从组织、制度、方案、措施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制,认真执行初检、复检和终检的施工质量"三检制",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等部门的质量检查。发生质量事故要及时报告,并严肃认真处理。

第三十二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机构,依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内淤地坝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责成责任单位加以纠正,问题严重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责任单位执行;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淤地坝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对所建设的淤地坝质量负终身责任,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淤地坝工程由中央、地方、群众共同投资或投工建设。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工程计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专项列支。

第三十六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资金必须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滞留和挪用。

中小型淤地坝原则上实行资金使用报账制度,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经监理单位同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在建设单位报账支付。骨干坝严格按照招标合同等规定支付工程建设费用。

第三十七条淤地坝工程建设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物料、材料采购及运杂费;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机械作业费用和劳务费用;有关科研和监测等独立费用。核定的建设管理等独立费用,只能用于工程勘测、设计、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所发生的支出。

第三十八条各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设单位对已完工项目要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审计。

第三十九条淤地坝建设引起的土地占用、搬迁及淹没损失,其补(赔)偿由工程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要按时逐级上报财务、基建统计报表。

第八章竣工验收

第四十一条淤地坝工程验收包括单坝工程和小流域坝系工程验收。单坝工程验收分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坝系工程验收分初验和终验。

第四十二条验收工作分级负责。单坝工程的中间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单坝完工一年内,在建设单位全面自验的基础上组织竣工验收。

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骨干坝竣工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计划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黄河水利委员会。100万立方米以下的骨干坝及中小型淤地坝竣工验收由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结果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小流域坝系工程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验,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省级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终验,验收结果报水利部。

第四十四条工程验收的依据是已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已批准的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单项工程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文件、技术规范和相关的管理规定。建设单位需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报告、中间验收文件、施工记录、合同文本、监测评价报告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骨干坝和坝系验收,建设单位还需提交工程审计报告和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评价报告。

第四十五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建设任务及投资是否按计划完成;

2、工程建设内容和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规定标准;

3、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

4、档案资料是否完整;

5、工程管护责任主体是否落实。

第四十六条验收合格的工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合格证书。对未实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度、管护责任主体未落实的工程,不得通过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由验收组提出处理意见,限期处理,经复验合格后,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发合格证书。

第九章运行管理

第四十七条各省(区)应按照建管用、责权利相结合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制订并出台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地积极推行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承包、租赁、拍卖和股份合作等方式,明确工程经营使用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责任。

第四十八条骨干坝的运行管理原则上由县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中、小型淤地坝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负责淤地坝运行管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九条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回收的资金要设立专账,专户储存,建立工程管护维修基金,用于本辖区淤地坝的运行维护、监测等。

第五十条淤地坝的防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淤地坝防汛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运行管护责任主体搞好淤地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五十一条淤地坝工程管护要明确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其范围的确定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规定。

第十章监测工作

第五十二条为科学评价淤地坝工程建设成效,为规划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淤地坝监测工作。

第五十三条监测工作以省(区)为单位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按拟开展监测的典型小流域坝系编制初步设计,经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后,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

监测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应由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乙级资质单位编制。

第五十四条监测站点布设应与区域水文站、水土保持试验站等站点相结合,根据水土流失类型区和小流域坝系规模、水沙条件等合理确定。

第五十五条监测机构和监测技术人员须取得《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和《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第五十六条淤地坝监测内容主要有:

1、水沙监测:监测小流域水文气象、坡面与沟道耦合侵蚀动态、坝系水沙变化及淤积等情况。

2、坝体监测:包括坝体变形和渗流,主要有表面变形、裂缝接缝、岸坡位移、渗流量、渗流压力浸润线位置等。

3、效益监测:包括工程建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十七条监测工作所需投资根据《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列入工程建设总投资,并在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以省(区)为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五十八条监测单位应定期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单位报送经整理、分析、汇编的监测成果及评价报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年度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报送有关监测成果。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商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制订本省(区)淤地坝建设管理细则。

第六十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护理质量监测工作计划篇3

*年,我们xxxx环境监测站首次通过了xx省计量认证,200/年完成第一轮复查换证。本次申报为我站第二轮计量认证复查换证申请。200#年以来,我站环境监测工作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上级环保部门关心指导下,始终坚持环境监测“质量第一”的方针,将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程序贯穿在环境监测全过程之中,有利地促进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x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下面,就我站计量认证复审准备工作完成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第一部分:二ooo年以来我站计量认证工作回顾

一、质量体系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为了使质量体系保持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质量体系,确保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践,使其达到科学化、规范化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改进质量体系以适应变化的管理制度。200*年,国家了“二合一”《评审准则》,为了应新《评审准则》的要求,我们对原质量体系管理框架进行了改进,重新编订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我们认真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环境样品、标准物质的管理,严格执行记录及报告审核程序、新项目评审程序、例外情况申请程序、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程序等。200*年7月,我们顺利通过了省计量认证“二合一”监督评审。

二是抓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改进。200*年,我站外培内审员3名,内聘质量监督员2名,分别负责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和检查工作。从20*年开始,我们每年对质量体系进行一次全面(4个部门13个要素)的内部审核。3年来,我站共审核出18个不符合项,没有严重不合格项。内审和外审中查出的不符合项都进行了纠正,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每年初,站负责人组织一次管理评审,根据上年底的内审情况及改进措施实施情况,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质量管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是及时修订体系文件,确保其现行有效。当组织机构、人员变更和标准、方法、仪器等更新时,我们均按体系文件管理要求,及时修订体系文件。三年间,我们共修订体系文件9次,换版1次。2005年12月,由于站组织机构的变更,我们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了改版(2006版),并重新编制了作业指导书。

通过上述工作,我站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中组织、策划、指导、监督和评价的功能逐渐显现,较好地保证了监测工作的质量。五年来,从未出现任何质量事故。

二、业务培训工作

我站十分重视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年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年底进行总结。学习内容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在全体职工中宣贯质量体系文件和《评审准则》,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和掌握质量体系的基本概念、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识。二是组织监测人员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三是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本行业和省内技术培训和交流,了解环境科学领域新标准、新方法和新技术。3年来共完成了计量认证评审准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技术规范、化验员基础知识、环境科技英语、计算机应用等学习任务。通过上述培训,使我站的环境监测工作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三、仪器设备及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一是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完备。我站有仪器设备购置、校准、监督检查、回场检查、维护保养、人员培训、计量器具周检、设备报废等一整套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档案资料齐全,且将监测仪器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及自校规程汇编成册,方便监测人员使用。

二是注重仪器的更新换代,不断提升监测能力。2002年初购置了全天候大气自动监测仪(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一氧化碳4套监测仪),实现了大气连续监测;为了适应室内空气监测的需要,新增了氡监测仪、甲醛、氨测定仪等;增添了较为先进的离子色谱、红外测油仪、723分光光度计等一批仪器,并加强对新进仪器的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保障了监测项目的顺利开展。

三是重点做好量值溯源和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每年制定并实施计量器具周检计划,确保计量器具合格;注重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并认真做好维护记录,确保所有在用仪器正常。坚持对全站仪器设备实行三级检查制度(自检、设备员检、设备领导小组检),大型检查每半年一次,年终对优秀设备管理者进行奖励,这些办法使设备管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基础技术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体系运行各项工作的计划和实施,力求严谨,注重实效。就有限的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设置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监督员、设备管理员、档案管理员等重要岗位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

二是根据现阶段环境监测工作需要,认真审定监测能力,在不改变原有监测能力范围的基础上,不断拓宽监测项目(从2000年的97项增加到2006年的131项);

三是对各类环保标准进行仔细校对,在用标准全部受控;

四是规范档案资料,将档案分为计量认证管理文件、技术依据、监测报告等3种类型,便于资源利用和严格管理;

五是加强对监测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人限期改正;

六是强化实验室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对实验室的卫生保洁、安全措施每周检查一次,配置了干湿温度计,实验室每台仪器均重新标识。

第二部分今后的工作打算

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是我站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坚定贯彻执行“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坚持把质量保证贯穿于监测工作的全过程,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精密性、准确性、可比性和完整性。今后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本次复查验收会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评审组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和完善本站质量体系,整改存在的问题,使该体系的运行更好地为我站的各项工作服务;

二是坚持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质量体系运行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活动,切实加强纠正措施的落实,改善质量体系运行水平,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三是组织全体职工积级参与到体系的运行中来,增强建立良好实验室的信心和机制,树立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以确保公正;

四是加强监测队伍自身建设。认真制定、实施学习培训计划,组织本站人员积极参加环保法律法规、监测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计量法、“二合一”准则的学习,努力提高全体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五是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实验室内、外部环境;

六是不断适应新时期环境监测形势要求,积极参加行业、省能力验证考核,提高本站监测能力。

护理质量监测工作计划篇4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监测 问题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 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监测,主要是从保护环境出发,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以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环境监测计划,以监控环境污染、防止环境质量下降、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环节,贯穿环境影响评价的整个过程。环境评价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先必须委托监测部门对项目拟建地进行环境本底监测,在环境本底值未超标的情况下再对具体项目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制定监测计划;项目建成后并试运行3个月后,必须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以确保环境影响评价中规定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到位;在项目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回顾性评价。总之,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初期、建设期、运行期及后评价期都需要环境监测数据来支持。

环境监测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环境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只有通过对建设项目拟建地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开展环境监测,才能得到真实的环境现状数据,进行正确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②通过追踪分析已有污染的特点、分布情况和环境条件,寻找污染源,预测污染变化趋势,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根据监测数据,结合同步观测的气象、水文等资料和污染源料,验证或调试评价预测模型,为拟建项目地区常规监测点的优化布局和项目环境监测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计划是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部门执法的依据之一。环境监测计划的执行能预防和及时发现企业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也可及时发现环境保护措施的不足,是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的有效措施。④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可验证建设项目周边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管理的目标要求,同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质量进行检验,这也是对环境评价单位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进行定量考核、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措施。⑤相同类别的已建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资料为拟建建设项目提供类比调查的依据。

2.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根据工作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可分为两个部分。

2.1 调查阶段所进行的环境监测

该阶段的监测主要是根据项目的评价等级、经济条件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选择适合的监测对象和环境因子,确定适合的监测范围,选择正确的检测方法,并制定一个较优的监测方案。在制定监测方案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制定监测方案、设计技术路线、配置技术装备时,应做费用效益分析,尽量做到既符合实际要求,又节约费用。②优先污染物优先监测的原则。优先污染物包括:毒性大、危害严重、影响广的污染物;污染呈明显增加趋势,对环境具有危险的污染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污染物质等。③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环境问题的复杂性要求在制定监测方案时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监测技术路线进行监测,以获得最多的环境信息。同时,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环境评价单位提供的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在监测过程中最好有环境评价单位参与该项目监测方案制定的人员进行协助监测。当监测方案执行有困难时,应及时与环境评价单位进行联系。监测采样时应注重对外界环境的观测,严禁在监测采样技术导则所禁止的条件下进行工作;采样中遇到异常情况,应在监测报告中予以说明。环境监测的全过程应严格遵循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原则,以正确反映环境质量及其时空变化。

2.2 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监测与调查

该阶段监测与调查的主要内容有:环境保护管理检查、环境保护设备运行效果测试、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环境保护敏感点环境质量的监测以及生态调查。监测过程中应注意:监测一般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监测污染因子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中确定的污染因子,监测过程中严格遵循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原则。

3. 环境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环境监测中,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干扰限制,致使监测频率低、监测点位不全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获得的监测数据不具代表性,某些监测数据结果不能准确地反映环境的实际状况。同时,由于时间和经费的原因,环境评价单位对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一些监测工作进行压缩或省略,为了赶进度,监测单位对于某些监测项目的分析未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如固体废物或土壤的监测分析本应在磨碎后自然状况下进行风干,但为了省时间而采用烘干。此外,在生态环境监测方面,由于方法、技术及数据表述形式等方面的不足,造成该工作目前处于空白状态或无实际运用价值,大多数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只是走形式。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监测数据准确性不高,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从而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质量。

4. 结束语

护理质量监测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注意事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也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最后技术把关环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环境监测依法为环境管理提供凯时k66会员登录的技术支持、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的直接途径,是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在项目建成后试生产阶段进行,是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

2001年环境管理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环保部原环保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的手段,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部门要求的管理方式。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不断增加,验收监测管理和技术队伍不断扩大,同时也存在人员新老交替、各地技术及理论水平不均衡等现象。本文就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过程中所经历的需注意的事项进行探讨。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质量控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质量控制是一项基础工作,只有在质量上得到了保证才能体现出验收监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才能为环境管理起到技术支撑作用。

1.1 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工作

我国计量法中规定,一个监测站(实验室)对外出具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前提是必须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工作,在取得了计量认证资质后方可进行各种监测工作。

另外务必保证参与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的各种监测项目在通过的计量认证资质中有所包含的。没有包含的也应按计量认证规定来实施扩项等相关工作来保证所出具的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准确可靠。因此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上必须有计量认证的标识作以保证。

1.2 人员情况

参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现场监测、采样、分析和方案及报告编制人员,均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尤其是验收监测方案和报告编制人员,还有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由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培训合格证书。技术人员最好是学环境工程的,审核人知识点要全面一些。

1.3 设备情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均要由有资质的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并出具合格的仪器设备检定证书方可使用。不能够进行检定的仪器设备也需通过自校准可比对等方式并充分按国家量值溯源要求进行认定。将所有的检定证书或有效的认定材料复印件随仪器设备一起携带。

1.4 监测方法及标准规范的使用

监测方法务必是现用可行的国家已出版并已实施的标准方法,也就是计量认证已认证的监测项目及方法。所有标准规范也务必是国家现用可行的,另外这些标准和规范的单行本务必已存档的。一般情况下,应以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所执行的环境标准作为验收阶段的验收标准。如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应当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如出现新标准时对水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校核,说明是否能满足新标准的要求,如果出现满足原标准,但不能满足新标准的情况,可以通过验收,但应在建议中提出验收后继续改进的建议。

1.5 监测分析中的质量控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分析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国家有关规定、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质量控制手册进行。

(1)水质监测分析: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在分析的同时做10%质控样品分析;对无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若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可在分析的同时加做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2)气体监测分析:采样器在进现场前对气体分析、采样器流量计等进行校核;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

(3)噪声监测分析: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

(4)固体废弃物监测分析: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同时做不少于10%标准样品或质控样品;对不可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可以做加标回收样品的项目,同时做不少于10%的加标回收样品。

这些方法也应是每次监测均要实施并有明晰的原始记录的进行存档,在报告中也要有所说明的。

1.6 记录和报告的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报告等,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风险防范工作重点

2.1 审核清洁生产情况

清洁工艺应符合:选用高效、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工艺过程配置合理,高效设备,能量消耗低,副产物少,新鲜用水量水,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中间物料循环利用、三废综合回收利用,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安全可靠程度高,生产过程运行稳定,

清洁原辅材料及能源应符合:根据实际可能合理选用原辅材料,利用无毒、无害原材料,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新能源,提倡常规燃料的清洁化使用

清洁的产品应符合:产品质量保证,合理利用产品功能和寿命期,合理包装,包装材料易于回收、复用及再生。

2.2 检查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根据环评中对风险评价的结果,按照环境风险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检查企业制订的风险管理计划和防范措施.是否对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确定有效的控制技术、管理程序。

2.3 检查防范措施的针对性

要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要求,检查企业对四类142种爆炸性、易燃性、活性化学物质、有毒化学品中,所涉及到的如在氧化、还原、硝化、磺化、烷基化、氯化、电解、聚合、催化、裂解、焦化等过程中,是否具有明确的防范措施。

2.4检查防范措施的到位情况

核实应急救援工作是否准备充分,按应急预案基本内容检查:装置区、贮罐区、环境保护目标等是否划为应急计划区;机构、人员、设施、设备与器材等是否已到位;规定预案的级别及分级响应程序是否合理;报警、通讯联络和交通管制等保障措施是否有力;应急监测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准备情况;现场、邻近区域的防护、清除污染、善后处理,恢复措施情况;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撤离组织计划及医疗救护准备情况;对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有关信息准备情况。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方案及编写报告

3.1 编制验收监测方案需要注意的问题

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方案编制是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规范监测方案编制是提高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可比性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了减少监测的人为误差和随意性,提高监测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监测部门接到委托任务后,首先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编制验收监测方案。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时需注意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和初步设计是否一致,有什么差异,这些需在验收监测方案中列表对照说明。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选择要正确,一般验收监测评价标准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为准,如果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执行的标准在验收监测之前有修订变动或者废止有新的标准,即环评当时适用的标准与现行的标准有不一致,在与原环评审批部门充分对接沟通的基础上,可以执行由原环评审批部门确认的新标准。验收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选择要合理。一般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分析,选取该建设项目的特征污染因子,并根据技术规范要求选择监测频次,如有总量控制要求,则监测频次可以增加。环境管理检查内容要反映项目特性,筛选出主要环境因子,确定调点。验收监测方案需报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2 编写监测报告需注意的问题

验收监测报告是以验收监测方案为基础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检查的反映和总结,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最重要依据。编写验收监测报告时需注意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是否一致,有什么差异,在验收监测报告中说明;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及其应用要合理;验收监测结果的评价要准确,一般除了对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是否达标进行评价分析外,还要有对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即生产设施)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的污染物去除效率进行评价;对于总量监测指标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要详细、公正;发现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建议。报告中时刻注意有效数字的使用和保留的小数点位数。

以上为在验收监测中需注意的事项,针对这些需注意的得到重视,相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一定起到它仍有的作用。公众环境安全可以得到保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以得到实现。

参考文献

[1]白璐、陈帆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培训教材》,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11.